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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3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3:1

约翰福音 13:1 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开这世界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翰福音 13:1-17 耶稣洗门徒的脚,并劝勉他们效法他谦卑与仁爱的榜样。约翰福音 13:18-30 他预言犹大的背叛,并用一个记号向约翰指出他来。约翰福音 13:31-35 他讲到自己的得荣耀近在眼前,并吩咐门徒彼此相爱。约翰福音 13:36-38 他预先告诉彼得,他将三次不认他。这无疑是基督开始公开事奉以来第四次逾越节,也是他最后一次守这节。前面那三次,这位福音书作者都已提到;但这里所说“节前”究竟是在逾越节前多久,却是个大问题:有人认为是前一天,有人认为就是紧接在节前,因为“pro”这个词也这样用过,如路加福音 11:38 的“饭前”,以及路加福音 22:15 的“受害以先”。

这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另一个同样困难的问题,即约翰福音 13:2 所提到的“晚饭”到底指哪一顿。想在这些问题上得满足的人,可以去看普尔先生《评注汇编》对马太福音 26章的整理,其中收集了许多重要解经家的意见。我们很有福,因为圣经中虽然有这样一些难题,但都不是关乎我们救恩的事,所以即便我们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真相,也不至于危及灵魂。当基督知道那“时候”到了,就是他先前一两次说还没有到的那时候,如今已到,他必须受死、复活,并在不久后升到父那里;他既爱门徒,不是以可变的爱,而是以不改变的爱,就决定洗他们的脚,以此表明这爱。

John 13:2

约翰福音 13:2 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经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 “吃完了晚饭”这句话,也许更好译作“正吃晚饭的时候”,或“在晚饭期间”;希腊文是 deipnou genomenou。可大问题是:这里说的是哪一顿晚饭?学问极深的莱特富特非常确信,这不是逾越节的晚餐。古今大多数解经家却持不同意见。也可能这更像是一顿普通晚饭,是他们在逾越节前吃的;因为有人认为这晚饭就是马太福音 26:6 所说在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的那顿饭,但这怎么看都不大可能,没有任何情形使我们这样相信。况且这位福音书作者已经告诉我们,那顿饭以后基督骑驴进了耶路撒冷,后来又离开那里隐藏起来了(约翰福音 12:36);而本章所记之事又明显发生在那之后,所以在我看来,很清楚,这不可能是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的那顿饭。至于魔鬼如何影响犹大,把卖主的心思放进他心里,可参看路加福音 22:3-4

John 13:3

约翰福音 13:3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 我们把希腊文分词 eidwv 译作“知道”,其实它更准确是“既已知道”,这就带来一个难题:基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怎么会成为他随后去洗门徒脚的理由或动机呢?所以其意思必然是:“虽然他知道”。这样,这句话就不是说明他后面行动的原因,而只是表明基督极大的自卑与俯就。虽然他明明知道,正如马太福音 28:18 所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知道他是门徒的主,知道他从神而来,如今又要归到神那里去;然而,为要显明他何等爱门徒,也为要给他们立下谦卑的榜样,教导他们弟兄相爱,并表明他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正如马太福音 20:28 所说。

John 13:4

约翰福音 13:4 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上。 “就离席站起来。”问题在于,是哪一顿饭?我们知道,犹太人在逾越节那一夜,就是尼散月十四日,有两顿饭。第一顿是逾越节筵席,是顺服律法而守的宗教礼仪;第二顿是普通晚饭,像别的夜晚一样。我们的救主又加上第三样,就是主的晚餐。在我看来,更像是他们先吃普通晚饭,然后才是逾越节的晚餐,而基督是从这顿普通晚饭中起身来行这事。奥古斯丁认为这是指普通晚饭;伯撒、海因修、塔尔诺维乌斯等人也这样理解;在我看来这最为可信,虽然另一些人认为是指逾越节晚餐。无论这位福音书作者指的是哪一顿饭,基督都是在饭还没结束时就起身了。加尔文、帕柔斯、伯撒、彼塔古斯、托萨努斯等许多新教解经家,以及天主教中的托莱特、马尔多纳都、杨森纽斯,都承认那一夜除逾越节晚餐和主的晚餐外,还有一顿普通晚饭;最可能的就是基督如这里所说,是从这顿饭起身,脱下外衣,就是他们所穿那种宽松的外袍;仆人在侍候饭食时常把这衣服束起来,正如路加福音 17:8 所见。基督脱去一件,束上另一件,又拿起手巾。

John 13:5

约翰福音 13:5 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 他把水倒在盆里,先洗门徒的脚,然后用他拿来的细麻布擦干。这一切都是以仆人的样式做的;因为仆人向来就是这样服事那些来与主人同席吃饭的客人。

John 13:6

约翰福音 13:6 挨到西门彼得,彼得对他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 基督行这礼的时候来到西门彼得那里;是先到,还是最后到,文中并未说明,所以天主教徒据此要证明彼得高于其余使徒,是错误的。彼得对此怀着一种谦逊却有罪、又带迷信色彩的不平。古时撒母耳已定下原则:顺从神胜于献祭;那么顺从神自然也胜于礼貌上的客套。彼得在此不该因对主的客气而顶撞自己的主,反倒该让主继续行这服事之事。人可能有一种自愿的谦卑和貌似对基督的敬重,但若它违背神明示的旨意,其实不过是迷信,决不会是别的。

John 13:7

约翰福音 13:7 耶稣回答说: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 主看见彼得总体上的用意是好的,虽然在这具体行动上他误解了,就告诉他:目前他还不明白主在这事上的心意和目的;但以后他就会更明白。事实上,主后来在约翰福音 13:13-16 对这次自卑之举所作的讲论,正把其意义向他说明了。

John 13:8

约翰福音 13:8 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 彼得冒失地回答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这里看似是对主的敬重,但像保罗在罗马书 10:2 所说的犹太人的热心一样,“不是按着真知识”。基督告诉他,若他不洗彼得,彼得就与他无分,也就是永远不能得救。有人或许会说:彼得只是谦逊地不肯让主洗脚,救主就以天上的同得产业来威吓他,岂不是太严厉了吗? 回答:

1. 最小的不悔改的悖逆,也足以把一个灵魂拒之于天国之外。

2. 但基督似乎借着这洗脚的礼,转而向他讲论:他的灵魂必须由基督的宝血洗净,脱离罪与败坏的污秽。这里基督无疑就是指这种洗;圣经中也极常强调这种洗的必要性。

John 13:9

约翰福音 13:9 西门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 彼得现在明白了救主方才所说的是哪一种洗,就完全顺服他的主和夫子;承认自己全然污秽,需要从头到脚被洗净。“主啊,”他说,“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意思就是:把我整个人都洗净。

John 13:10

约翰福音 13:10 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 这就像一个人已经在浴室洗过澡,虽然全身洗净了,但赤脚走路,或只穿很薄的鞋、脚上只有简单遮盖,脚仍会再被沾污弄脏,所以还需要常常再洗脚;但不需要很快再洗全身。灵魂也是如此:那些被我的血洗净的人,就是奉主耶稣的名,并借着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的人,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书 6:11 所说,他们的地位不需要重新建立,他们不需要第二次称义;然而,他们仍需要洗脚,因为他们里面还有残余的罪和私欲,只要还在世上就会如此,而世上到处都有试探,像网罗一样绊他们的脚。他们需要天天藉着悔改得洗,也需要藉着一再操练信心,使自己的灵魂不断重新应用我的宝血,来对付他们一再更新、反复出现的罪行。 “你们是干净的”,就是说,你们这些作我使徒的人是干净的;你们已经被洗净,已经被称义,我已经赦免了你们的罪,悦纳了你们。 “然而不都是”,就是说,你们大多数是这样,但并非每一个都是。

John 13:11

约翰福音 13:11 耶稣原知道要卖他的是谁,所以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 这几句话只是这位福音书作者在解释救主上一节所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是什么意思。门徒那时还不知道他们中间有卖主的人,但撒但先前已经把这计谋放进犹大的心里了(约翰福音 13:2);基督知道万人的心,也知道犹大心里所存的。后来他很快就把这事揭明出来,正如本章后文所见;不过当时他还没有向门徒明说。如今他开始揭示此事,告诉他们:虽然他们大多数人是干净的,是称义并成圣的,但并不是每一个都如此。

John 13:12

约翰福音 13:12 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穿上衣服,又坐下,对他们说:我向你们所做的,你们明白吗? 我们的救主行完这礼,把门徒的脚洗了以后,有人问是不是所有人的脚都洗了,但我看没有理由怀疑这一点;然后他又回到晚饭那里去。这顿饭大概快结束了,而它显然就是犹太人在逾越节晚餐之外所吃的那顿普通晚饭,很可能是在逾越节晚餐之前,虽然也有人认为是在之后。他问他们是否明白自己向他们所做之事的意义;恐怕他们不能完全领会,所以就在下面的讲论中把它解释给他们听。

John 13:13

约翰福音 13:13 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得不错,我本来是。 门徒在平常谈话中称基督为“夫子”和“主”;这个称呼对他并不不当,因为他是他们的夫子,教导他们;也是他们的主,治理、引导并管理他们。如今,救主说,门徒应当顺服他们的夫子,仆人应当顺服他们的主;门徒也当效法他们的夫子。

John 13:14

约翰福音 13:14 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 我借着这行动教导你们要彼此相爱,也要乐意彼此服事,甚至在那些最低微、最卑下、却能使人得益处的事务上服事对方,也不要以为难。因为我们不可认为这些话是把字面上洗别人脚的义务加在基督徒身上;“洗脚”在这里只是以一事代众事,用一种服事代表一切我们可以用来帮助别人的服事,就像撒母耳记上 25:41提摩太前书 5:10 里那样。古代有些人似乎认为洗脚被设立为一种圣礼,虽然是不完全意义上的;由此看来,尽管伯拉敏、马尔多纳都等人与我们一样否认它是圣礼,但天主教徒每年复活节前的星期四给一些人洗脚的做法,大概就是由此而来;这更像一种戏剧性的仪式,而不是实在有益的事。救主说“你们也当彼此洗脚”,其意思无非是:你们应当在一切爱的职分上彼此服事,不要觉得自己太好、太高贵,以至不肯为我的门徒做最卑微的服事。这就是他说自己给他们留下榜样,要他们照着他所做的去做的意思,即在同类的其他行为上效法他,而不是必须照样去做这一个具体动作。

John 13:15

约翰福音 13:15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做的去做。 15、16节。使徒将在福音教会中担任极高的地位,而我们的心非常容易对自己生出高看;人性总会利用一切我们真实胜过别人之处,或自以为胜过别人之处,叫我们自高。所以我们的主虽然是在对使徒说话,他们本是最好的一类人,但主知道他们也像以利亚一样,与别人一样性情,因此加上这句话,为要装备他们抵挡一切骄傲的试探。他们既承认自己是服事基督的人,而基督是他们伟大的主;他们又亲眼看见他所做的,所以主就把一句格言用在他们身上,这话他在别处也用过,如马太福音 10:24约翰福音 15:20。在那两处,他是用来装备他们面对逼迫;在这里,则是劝他们谦卑、俯就,并彼此相爱。

John 13:16

约翰福音 13:16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奉差的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 参看普尔对约翰福音 13:15 的注释。

John 13:17

约翰福音 13:17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他告诉他们,单单在观念上明白这些事,对他们并没有益处;除非他们把所知道的实行出来。因为“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 4:17)。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若我们知道主的旨意却不去行,这知识只会使我们受更重的责打。

John 13:18

约翰福音 13:18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我将要告诉你们一件叫你们耳朵发鸣的事;但你们可以放心,我现在要说的话并不是关乎你们众人,只关乎你们中间一个人。 “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有些人把这理解为拣选他们作使徒的职分,如约翰福音 6:70:“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但多数最好的解经家认为,这里所说的拣选是指拣选得永生,并借着在神的道路上恒忍作为达到永生的途径,正如以弗所书 1:4 所说。若这样理解,这段经文就更有力地证明基督的神性,因为他是永恒拣选的作者:虽然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是卖主的人,但我已拣选你们其余的人得永生。这并不超过先前关于我的预言;那预言在作为我预表的大卫身上已有应验,而今圣经必须完全成就;那经文现在就在我身上应验了。

John 13:19

约翰福音 13:19 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我现在告诉你们的这些事,非但不该损害你们对我的信心,反倒应当坚固并增添你们对我这真弥赛亚的信心;因为等这些事成就了,你们就会明白,我知道人的内心、谋算和隐秘的思想;你们也会看见圣经得着应验,那些许久以前关于弥赛亚的预言,如今都正当地、真实地成就在我这位古时启示所指的人身上。

John 13:20

约翰福音 13:20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0:24 的注释。那里的话在这里不过是重复了一遍;一方面,是为称许他们弟兄相爱和彼此服事,这先前已经借着“彼此洗脚”的说法向他们推荐了;另一方面,也是为安慰门徒,免得他们以为犹大这背信的恶行会使全世界都厌恶他们。不是这样,救主说:你们是我的使者,是我所差遣的人;我必为你们预备,必有人接待你们。我又向世人宣告,为要激励他们:凡接待你们的,我都看作像接待我一样,也必得同样的赏报;而这也就等于接待我父,因为他差了我来。也有人认为,基督借这些话加重了犹大的罪,因为他的罪不只是敌挡基督,也是敌挡父;并且对于一个使徒,或一个蒙基督这样尊荣地差遣出去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极其诡诈的失职。

John 13:21

约翰福音 13:21 耶稣说了这话,心里忧愁,就明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基督怎样、在何种意义上会“心里忧愁”,前面在约翰福音 12:27 已经说过了,可参看那里。这次的忧愁看起来更像是出于悲伤,因为他所拣选的一个使徒竟要犯这样的大恶,而不是出于怕死;因为他接下来的话,是进一步揭示那将卖他之人的身份。他先前已说过自己要被卖,也说是那常与他同吃饭的人要卖他;但现在他说得更近一步,告诉他们,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也就是十二人中的一个。这比他先前所作的揭示更进了一层。

John 13:22

约翰福音 13:22 门徒彼此对看,猜不透所说的是谁。 看来他们并没有怀疑犹大;但救主告诉他们,卖主的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于是他们开始彼此张望,与其说怀疑犹大,不如说更怀疑自己。许多自称信仰的人心里可以藏着极大的恶,甚至最大的恶,而他们平日的言行却不显出什么,使别人有充分理由怀疑他们;真正属基督的门徒也会有足够的宽厚和弟兄之爱,不轻率论断、定弟兄的罪。

John 13:23

约翰福音 13:23 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 这里所说“靠着耶稣的怀”,以及约翰福音 13:25 所说“靠着耶稣的胸膛”,若不先明白犹太人吃饭时、特别是守逾越节筵席时惯常的姿势,就无法理解;这一点我们在马太福音 26:20 已较详细说过,可参看那里的注释。他们的姿势看起来是跪坐,把身体向后压在腿上,再用左肘支撑、略微侧倚;这种姿势并不是贴得很紧,以致妨碍人用另一只手取食物。所以坐在某人前面的,背是朝向后面那人的,却是向后侧倚,靠近那人的怀里;这就叫“靠着”他的怀,也叫“靠着”他的胸膛。它不能理解为真的身体压在对方胸前,因为那样就会妨碍被靠着的人用右手拿食物或饮料。由此很明显,第一,这顿饭上只有基督和他的门徒。第二,他们是以这种侧倚的姿势坐席。这两点都使人很有理由,甚至几乎可以确定,这里所说的饭,不是逾越节晚餐本身,就是紧接在逾越节晚餐前后的一顿普通晚饭。因为:

1. 我们没有任何别的晚饭记录是只有基督和十二门徒在场的。

2. 若信犹太作者的话,他们平日普通吃饭的姿势虽然也是斜卧式的跪坐,即跪着,把身体向后压在腿上;但这种“侧倚”的姿势却只在逾越节之夜特别加上,以表示他们如今已得自由,不再像在埃及地那样作奴仆。 坐在救主旁边、背靠近救主胸前的那位,就是约翰;圣经中常给他“蒙爱门徒”或“耶稣所爱的人”这样的尊称,见约翰福音 19:26,20:2,21:7、20。

John 13:24

约翰福音 13:24 西门彼得就点头对那门徒说,叫他问耶稣是指着谁说的。 彼得知道基督特别爱约翰,就向他示意,叫他问基督,当他说“你们中间有一个要卖我”的时候,指的是他们当中的哪一个。

John 13:25

约翰福音 13:25 那门徒便就势靠着耶稣的胸膛,问他说:主啊,是谁呢? 于是约翰就照彼得的意思,把这问题向基督提出来。

John 13:26

约翰福音 13:26 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蘸了一点饼,就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 耶稣回答说:“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马太福音 26:23路加福音 22:21 也记载了同样的事,虽然没有说这是特别对约翰讲的;但两处都没有提到基督亲自蘸那一点饼,马太只说那人与他同蘸手在盘子里,路加只说那人的手与他一同在桌上。毫无疑问,四福音作者说的是同一个时刻;因为若先这样揭露了犹大,犹大出去以后又回来吃逾越节筵席,这是不合理的。因此我很倾向于认为:虽然洗脚可能发生在逾越节前的一顿普通晚饭期间,但他们此刻所在的这顿饭却是逾越节晚餐,因为:

1. 在场的只有耶稣和十二门徒。

2. 很明显他们采用了那种侧倚的姿势,这不是普通饭席所用的,而是逾越节夜晚才用的,正如莱特富特博士引犹太著作所说。

3. 席间的谈话,在意思上与马太和路加所记逾越节晚餐时的谈话完全相同,虽然字句不尽一样。

4. 基督既已这样揭露卖主之人,再让犹大回来被人指认、受人注目,是不合理的。 至于这“一点饼”到底是什么,曾有人争论;我们中间有位有学问的作者在这一点上过于考据,反而增加了难度,他坚持说这里的词 qwmion 是指一小块饼,或面包的下部、碎屑,并为此引用赫叙基乌斯;其实赫叙基乌斯这样解释的是 qwyion,不是 qwmion。这位注释者认为 qwyion 是 qwmion 的印刷错误,但这不可能,因为:

1. 在赫叙基乌斯词典中,qwyion 和这个词之间还隔着几个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词。

2. 虽然赫叙基乌斯没有 qwmion 这个词,却有 qwmh,并解释为“部分”;大家都知道,qwmion 只是由 qwmov 或 qwmh 派生出来的指小词,所以它不过表示“一小部分”,无论是什么的一小部分;从荷马的用法也显然可见,这词若和形容词连用,可以指独眼巨人口中吐出来的一小口人肉。 因此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要蘸了以后给谁一小部分食物,谁就是那人。耶稣蘸了以后,就给了“西门的儿子犹大”;不是写犹大书、并在约翰福音 14:22 提到的那位犹大,而是西门的儿子、因所居住的地方基略而被称为“加略人”的那个犹大。这样,基督对卖主的描述,已经和直接叫出他的名字一样清楚了。

John 13:27

约翰福音 13:27 他吃了那点饼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做的,快做吧。若说魔鬼像附在许多人身上那样进入犹大、占据他、猛烈驱使他,圣经并没有这样明确记载。这里说“进入他”,意思是犹大自由而甘愿地把自己交给魔鬼的建议和引导;从这意义上说,魔鬼此前也已经进入了犹大,正如路加福音 22:3 所记。但正如圣徒先前已经领受圣灵,后来仍可说被圣灵充满,因为圣灵以更强、更大的感动和运行临到他们;同样,虽然魔鬼先前已经推动犹大去行这恶事,且已得了他的同意,但在他吃了这一口以后,魔鬼就以更强烈的推动、感动和唆使催逼他。此时他已压倒自己的良心,刚硬自己的心,使自己更预备去实施那先前已有盘算的恶行。

他如今怀着不信和忘恩的心吃这预表基督的逾越节筵席;又压制了良心,以至竟带着邪恶的心来做这事,心里早已翻腾着背信和流血的计谋,要害他的主和夫子。结果如何呢?他的心更邪恶、更诡诈、更凶残;他作魔鬼仆人的程度比先前加倍了。基督给他的那点饼,不过是偶然的触发因素;魔鬼只是借着他那时更刚硬、更放胆的心取得了更大的机会,所以他说到底比先前更成了魔鬼的儿女。基督知道这一切,并不命令他,也不劝勉他,乃是出于憎恶,叫他去快做自己已经决意要做、并且主知道很快就会做的事;借此让他知道,主既知道他心里所存的,也已经准备好承受他恶毒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John 13:28

约翰福音 13:28 同席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耶稣为什么对他说这话。 28、29节。诚实人的心何等单纯!使徒说:“爱是不计算人的恶。”虽然救主已经相当清楚地描绘出犹大就是卖主的人,先告诉约翰:我把那一点饼给谁,谁就是;随后又把那一点饼递给了犹大;然而,不知是他们没有都听见主对约翰所说的话,还是没有想到悲剧会来得这样突然,他们并未怀疑时刻已经临近,犹大就要完成他所图谋的恶事。虽然他们听见主吩咐他出去,快做当做的事;但因犹大是替基督保管那一点钱财的人,正如约翰福音 12:6 所说,他们便以为主叫他去做的,是去置办一些他们在除酵节七日所需的东西,或是买食物给他们吃,或是买祭物让他们献上;又或者,主是要他从这点钱里拿些周济穷人。他们丝毫没有想到,主的话其实是在把他交出去,让他去完成自己心里早已构想好的背叛计划。

John 13:29

约翰福音 13:29 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以为耶稣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或是叫他拿什么周济穷人。 参看普尔对约翰福音 13:28 的注释。

John 13:30

约翰福音 13:30 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 由此可见:

1. 我们无法证明犹大在救主设立并举行圣餐时仍与他同在;即使他真的在场,也丝毫不能证明无知和有丑闻的人可以自由来到圣餐前,因为犹大并不是那样公开可见的人;也不能证明福音的传道人若明知某人是那样的人,仍可把主的晚餐给他。因为基督虽然知道犹大的心,却不是按着他无所不知的神性知识行事,而是作为福音首要的大执事,给我们立榜样:不要判断隐秘的事,只判断公开显明的事。

2. 由此也可见,这顿饭极不可能是逾越节晚餐以外的别的晚饭;若不是,那么逾越节晚餐就得在这之后,而这顿饭是其前奏。著名的莱特富特博士认为,这是在离耶路撒冷约两英里远的伯大尼的一顿饭。但那样就必然推出: a) 约翰对逾越节晚餐和主的晚餐竟只字不提; b) 在我看来,犹大既已被这样揭露,再回来与基督和门徒同吃逾越节晚餐,是极不可能的。 再加上我先前所说的:这里没有提到除十二门徒外还有别人;所用的坐席姿势,特别是侧倚,是逾越节晚餐特有的;这位福音书作者所记在这席间关于揭露卖主的谈话,在实质上也与马太和路加所记逾越节时发生的事相同。所有这些都更加使我确信,约翰这里说的就是逾越节晚餐。至于犹大是否也在随后紧接着举行的主的晚餐中,这要看我们所译为“立刻”的 euyewv 这个词如何理解;它未必一定指那样即时离去,也可能主的晚餐的行动先完成了。但按理说,我觉得更可能的是,应当按严格意义理解这里的话,因为经文说“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羞耻和恐惧大概不会容许他留到整个晚餐礼仪都结束。只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无论他是否在主的晚餐中,对关于混合圣餐交通的问题,无论对施行的传道人还是领受的会众,都毫无决定性意义。

John 13:31

约翰福音 13:31 他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 他把将要立刻发生的事说得好像已经成就了一样。意思是:如今时候到了,人子将立即得荣耀,就是借着完成神交给他做的工;借着从死里复活,显明自己是大有能力的神的儿子;借着升上天去,得着他在创世以前与父同有的荣耀。神也要在人子身上显为得荣耀,因为人子完成了神所交付他的工作,把神的名彰显给世人;又因为神还要在他受死和复活时显出更多神迹奇事,并且赐下圣灵。

John 13:32

约翰福音 13:32 神若在人子身上得了荣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荣耀他,并且要快快地荣耀他。 神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得荣耀,因为那死是顺服父的旨意;彼得在约翰福音 21:19 也被说成是借着自己的死“荣耀神”。神也借着基督得荣耀,因为基督被显明为神的儿子;又借着他属灵属天的教训,并借着他所行的神迹,使世人认识神。由此我们的主得出结论:神必在“自己里面”荣耀基督;也就是说,父与子的荣耀原是一体的,彼此在对方里面得荣耀。若子得荣耀,父也得荣耀;若父得荣耀,子也得荣耀;父与子彼此在对方里面得荣耀。并且父,救主说,在不久之后还要进一步荣耀他,就是把他接升到天上,使中保的整个位格在天上显为荣耀。

John 13:33

约翰福音 13:33 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后来你们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们现在不能到。这话我曾对犹太人说过,如今也照样对你们说。 我们的救主离死的时候已经很近了,因为就是次日,所以他开始更自由、更明白地对门徒讲这件事,并让他们知道:虽然他如今将死,却仍以父亲般温柔的爱待他们,因此称他们为“小子们”。父母对儿女有天然的爱;在儿女年幼时,这爱更为温柔,因为他们年幼无知,还不能自己供应自己。我们也见基督的使徒用过这个称呼,如加拉太书 4:19约翰一书 2:1、28。他又告诉他们,在他受死之前,与他们同在的时间只剩很短了;在复活之后,他与他们相处的方式也不像从前那样。 “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他曾在约翰福音 7:31 对犹太人说过这话,如今也对门徒这样说:等他离开后,他们会想念他、寻找他;但门徒现在还不能跟随他到天上去,就是他将要去的地方。不信的犹太人永远不能跟随他去;但即使是他的门徒,就是那些已经重生、且被他爱如父母爱幼子的门徒,也还不能立刻跟随他。因为他在世上的工作已完成,而他们在世上却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John 13:34

约翰福音 13:34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彼此相爱。 严格说来,彼此相爱的命令并不是新命令,我们在摩西律法中已经看见了,见利未记 19:18;新约中也屡次强调,见约翰福音 15:17以弗所书 5:2约翰一书 4:21约翰一书 2:7 甚至说这“不是一条新命令”;另见约翰二书 1:6。因此这里称之为“一条新命令”,要么是因为它的卓越,如诗篇 33:3以赛亚书 65:17马太福音 26:29 里“新”这个词似乎就是这样用的;要么是因为它在福音中以一种新的方式被解释,更清楚地被强调,用新的论据来推动,并由他们的主和夫子一个新的榜样来敦促。

John 13:35

约翰福音 13:35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门徒”这个名称,要么是因他向夫子学习而得名,要么是因他跟随夫子、走夫子的脚踪而得名。无论从哪一种意义来看,彼此相爱都是属基督门徒的确据;因为基督不但不断用教训吩咐这事,也以自己的榜样把他所能显出的最大之爱向他们显明出来。

John 13:36

约翰福音 13:36 西门彼得问耶稣说:主往哪里去?耶稣回答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后来却要跟我去。 彼得仍不明白他的主和夫子的意思,所以问他往哪里去。救主所说的是他在十字架上受死之后升上天去;他告诉彼得,现在还不能跟随他去,但后来要去。信徒终必永远与主同在,但他们必须等候主的时候,先完成主在地上交给他们做的工。

John 13:37

约翰福音 13:37 彼得说:主啊,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为你舍命。 彼得仍不明白救主的意思,只以为主是要从当前所在之处去往某个地上的地方;不过从后文看来,他似乎觉得主所说的这个去处对主会很危险,所以就按他一贯在各种场合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血气,加上这句话:“我愿意为你舍命。”类似这样的决心,我们在马太福音 26:33、35 也见过。

John 13:38

约翰福音 13:38 耶稣说:你愿意为我舍命吗?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 马可说是“鸡叫两遍以先”。所以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所说的“鸡叫以前”,虽然没有提到叫几次,也必须按这个意思来理解;历史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彼得并不是在第二次鸡叫以前就“出去痛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