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约翰福音 第 12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2:1

约翰福音12:1 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就是拉撒路从前死了、耶稣叫他从死里复活之处。 约翰福音12:1-8

马利亚膏抹耶稣的脚;犹大因花费太大而发怨言。

约翰福音12:9-11

众人蜂拥来看拉撒路;祭司长商议要杀他。

约翰福音12:12-19

耶稣荣耀地骑驴进耶路撒冷。

约翰福音12:20-22

有几个希利尼人想要见他。

约翰福音12:23-36

他说明自己的死对信徒的益处;向父祷告;有声音从天上回答;指明自己将如何死;并劝人善用当前的光。

约翰福音12:37-41

大多数犹太人不信。

约翰福音12:42,43

但许多官长信了,却不敢承认他。

约翰福音12:44-50

他催促人相信他神圣的差遣。

第1节 他从靠近旷野的乡间,就是耶稣与门徒停留之处(约翰福音11:54),来到伯大尼;伯大尼离耶路撒冷不到两英里。那一天可能是安息日,或可能是前一夜,总之是在逾越节前六日。这地方就是前章所说拉撒路死去、又被基督从死里复活之处。

John 12:2

约翰福音12:2 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同耶稣坐席的人中。 这筵席是在伯大尼摆设的,这毫无疑问;但究竟是在谁家摆设,却有争议。有人认为是在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我们确实读到,在马太福音26:6,7马可福音14:3,都记载有人在他家里为我们的救主摆设筵席,并且说西门是伯大尼人。只是这里所说的筵席是在逾越节前六日,而马太和马可所提到的那次,看起来似乎是在前两日,即马太福音26:2马可福音14:1所说的时候。对此较可能的解释是:这筵席的情形和相关历史,在马太、马可和约翰所记的似乎是同一件事;只是马太和马可记述的次序似乎略有前后颠倒。他们并不是说这筵席是在逾越节前两日举行的,那样就会与约翰此处的记载矛盾;而是马太和马可先记基督告诉门徒逾越节两天后就到,又记祭司长和长老商议害基督,然后才叙述这次筵席。约翰则先把这次筵席记下来,而这筵席是在逾越节前六日;所以约翰似乎是按正确的时间和次序叙述的。

John 12:3

约翰福音12:3 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去擦;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 第3-8节 马太和马可也记了这件事,但细节略有不同;可参看那两处的注释,那里已把一切不同之处加以考察和解释,并且更详细地说明了这段历史。

John 12:4

约翰福音12:4 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西门的儿子,说: 参见约翰福音12:3的普尔注释。

John 12:5

约翰福音12:5 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百银钱周济穷人呢? 参见约翰福音12:3的普尔注释。

John 12:6

约翰福音12:6 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参见约翰福音12:3的普尔注释。

John 12:7

约翰福音12:7 耶稣说:由她吧;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 参见约翰福音12:3的普尔注释。

John 12:8

约翰福音12:8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参见约翰福音12:3的普尔注释。

John 12:9

约翰福音12:9 有许多犹太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就来了,不但是为耶稣的缘故,也是要看他从死里所复活的拉撒路。 伯大尼离耶路撒冷很近,所以有许多犹太人到那里去,不仅是要看从死里复活的拉撒路,也是要看基督。这也并非没有神特别的护理,为要使基督的名在他受难前更被传扬。

John 12:10

约翰福音12:10 但祭司长商议连拉撒路也要杀了; 从来没有比这更无理的疯狂和暴怒了,足以证明使徒把福音的仇敌称为“不合理的人”是对的(帖撒罗尼迦后书3:2)。就算基督犯了安息日,或说了亵渎的话,拉撒路又做了什么呢?

John 12:11

约翰福音12:11 因有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回去信了耶稣。 拉撒路既从死里复活,得了生命,他很可能把这事讲出来,归荣耀给神;为此他们也商议要杀他。他们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许多犹太人因他的缘故信了耶稣。

John 12:12

约翰福音12:12 第二天,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 第12-15节 这整段历史在其他福音书里记得更详细;可参见马太福音21:1及以下直到马太福音21:16的普尔注释,也可参见马可福音11:1及以下直到马可福音11:10,以及路加福音19:29及以下直到路加福音19:40

John 12:13

约翰福音12:13 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他,喊着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 参见约翰福音12:12的普尔注释。

John 12:14

约翰福音12:14 耶稣得了一个驴驹,就骑上,如经上所记的说: 参见约翰福音12:12的普尔注释。

John 12:15

约翰福音12:15 锡安的民哪,不要惧怕!看哪,你的王骑着驴驹来了。 参见约翰福音12:12的普尔注释。

John 12:16

约翰福音12:16 这些事门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稣得了荣耀以后,才想起这话是指着他写的,并且众人果然向他这样行了。 这位福音作者在众人之中,也承认自己先前无知。门徒看见事情已经发生了:基督骑着驴驹进城,众人铺散树枝,把衣服丢在路上;但这些事为何而做,其中应验了什么预言,他们在基督活着的时候并不明白。他们的眼目都定在那位要以盛大威严来临的属世君王式弥赛亚身上,所以他们完全看不见,在主这小小凯旋中,神的真实与信实已得成全。可是当基督死了、从死里复活、升到天上,以大能显明自己是神的儿子之后,他们就开始想起这些事,从而坚固他们对他的信心,认定他就是神差到世上的真弥赛亚。我们所听见的主的话、所看见的神的作为,虽然常常当时并不能使我们得益处,也未被我们立刻善用,但后来却会成为我们的帮助和益处。所以听见、看见、留心观察神的话语和作为,并把它们存在心里,都是好的;正如经上说马利亚反复思想天使的话一样,盼望后来能结出果子,即使眼下还看不见什么结果。

John 12:17

约翰福音12:17 当耶稣呼唤拉撒路出坟墓、叫他从死里复活时,同耶稣在那里的众人就作见证。 第17-19节 这三节让我们知道众人来见基督的外在原因,就是我们的救主在拉撒路身上所行神迹的名声;这使更多人前来观看他进入耶路撒冷。但那看不见的原因,无疑是神感动他们的心,引导他们这样做,为要在他受难前进一步荣耀他的儿子。可是这却激怒了法利赛人,因为他们看见自己所定“凡承认基督的都要被赶出会堂”的命令,并没有收到更好的效果;群众反而更加承认他,跟从他。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世人”一词是指许多人,尽管这些人只占全世界极小的一部分。

John 12:18

约翰福音12:18 众人因听见耶稣行了这神迹,就去迎接他。 参见约翰福音12:17的普尔注释。

John 12:19

约翰福音12:19 法利赛人彼此说:看哪,你们是徒劳无益,世人都随从他去了。 参见约翰福音12:17的普尔注释。

John 12:20

约翰福音12:20 那时,上来过节礼拜的人中,有几个希利尼人。这些“希利尼人”究竟是什么人,并不容易确定:他们可能是犹太人,就是在亚历山大大帝及其继承者征服犹太人之后,分散在希腊地区、仍留在那里的人;他们仍保留本国宗教的一部分,所以来到这里守逾越节。也可能是外邦人,因为“希利尼人”通常是与犹太人相对而言的外邦人(使徒行传14:1;16:1;18:17;罗马书1:16哥林多前书1:23,24加拉太书3:28)。但他们极可能是外邦人。虽然有人说,犹太人绝不会容许外邦人进入圣殿礼拜,但从太监的例子就明显可知不是这样(使徒行传8:27);那人本是外邦人,却来到耶路撒冷礼拜。再者,使徒行传17:4提到“大批敬虔的希利尼人”;希腊文用的是sebomenwn,即“敬拜的希利尼人”。

很明显,从起初开始,不属以色列、却为主名从远方而来的外邦人,就有这样的自由;所罗门在奉献圣殿时也祷告求主垂听他们(列王纪上8:41-43)。并且圣殿另有一个外邦人的院,正是为此设立的;它被称为“殿外的院子”(启示录11:2)。他们在那里究竟进行什么礼拜,是更大的问题:有人认为他们只是祷告;有人则依据《马加比二书》3:35认为,他们也在那院里献祭。但可以确定的是,有好些外邦人存着敬虔的心,听闻犹太人的圣殿以及他们在严肃节期中所行庄严的敬拜,就来到那里;有的是来观看这些盛大的聚会,有的则是真诚地要敬拜犹太人的神。

John 12:21

约翰福音12:21 他们来见加利利伯赛大的腓力,求他说:先生,我们愿意见耶稣。 这些希利尼人若如前所说,很可能是叙利腓尼基人,那么他们的地方离加利利的伯赛大,也就是腓力的家乡,很近;所以他们可能认识腓力,因此来找他作中间人。但看起来他们只是为满足好奇心而来,因为他们所求的不过是想“见耶稣”。

John 12:22

约翰福音12:22 腓力去告诉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诉耶稣。 他们前来的消息和来意,是由腓力和安得烈告诉基督的;二人可能因他们是外邦人而有所迟疑,因为基督曾禁止他们走外邦人的路。所以他们先把这些希利尼人的请求告诉主,然后才把他们带到基督面前。

John 12:23

约翰福音12:23 耶稣回答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 基督回答说,现在时候到了,他这位神的儿子“要得荣耀”;这就是说,外邦人要照着旧约中许多预言所说,领受福音;但他接着告诉他们,他必须先死。

John 12:24

约翰福音12: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正如你们在日常农事中所见,麦粒必须先埋在地里,失去原来的形态,然后才发芽、生长、结果;我也必须如此。我必须先被举起来,然后才能吸引人归向我;我必须先被钉十字架,然后我的福音才能传给万国,外邦人的丰满数目才能进来。但若我已经死了,又从死里复活,那时你们就要看见这丰盛的果子。

John 12:25

约翰福音12:25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别的福音书中也有很相近的话,如马太福音10:39路加福音14:26。有人认为,我们的救主在这里重复这话,是要表明:正如基督先受苦,然后进入荣耀;照样,他的门徒也必须在受苦中为自己的荣耀奠定根基,并且“必须经历许多艰难进入神的国”(使徒行传14:22)。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我们有福的主在这里预言,福音初传时将会伴随怎样的苦难,并借此鼓励门徒去面对和忍受他所知道他们必会遭遇的事。他让他们知道,失去自己在永生里分的捷径,就是过分贪爱今生和今生的安慰,以致不肯为他舍弃;但若有人恨恶,也就是较少爱自己的生命,并世上一切所爱的,胜不过对基督和他服事的爱,那么他即便未必脱离仇敌的暴怒,也必定要得着永生作为报偿。

John 12:26

约翰福音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这与马太福音16:24的话很相近;除非这里的“跟从”更特别地指向受苦,就是“跟从我”直到十字架,否则看来与“服事”意思相近。我们必须预备好,不但为基督做事,也要为基督而死;若他呼召我们,就要跟从他到十字架上去。若有人这样服事我,他必在我所在的天上与我同在;“我们若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马书8:17)。因为我的父与我在性情和本质上原为一,他必尊重那些作我仆人的人;作神儿子的仆人是何等大的事。父必尊重这样的人,尤其是那些在受苦中如此服事的人,使他们得着永恒的生命和福乐。

John 12:27

约翰福音12:27 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 “我现在心里忧愁”,这里的“心”并不只是指感觉性的那部分,乃是指他整个人性的灵魂。正如约翰福音13:21说:“他心里忧愁。”我们里面的烦扰出于情感;而使我们最烦扰的情感,主要是忧伤与惧怕。惧怕是对远处之恶的反应;忧伤则因已经临到我们、或近到仿佛已落在其权势之下的恶而起。这里所用的词tetaraktai,不是指轻微,而是指极大、超乎寻常程度的忧愁。基督确实大大忧愁,但不像我们有时那样,以致忧愁把人带入绝望;基督不可能有任何有罪的忧愁。因此产生两个问题:第一,基督的灵魂为什么忧愁?第二,如此程度的忧愁怎能与主耶稣基督相称?

他在马太福音26:38告诉我们,他“忧伤几乎要死”,所以忧伤是他忧愁的一部分;从本节后面的话“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我们又可知道惧怕构成了另一部分。他忧伤,也惧怕。有人说,这是因为想到自己将要受的惨死;也有人说,这是因为感受到他将要承担的神的忿怒,因为那时死亡尚未被胜过,他还必须为人的罪与父的忿怒交战。虽然那时基督正以最完全的顺服遵行父的旨意,将最蒙悦纳、最蒙喜悦的祭献给神;但他既担当了我们这些人的地位,就必须为此经历与父忿怒的争战,不过不是为他自己个人的缘故,因为他那时所做的正是最蒙父喜悦的事。至于第二个问题,这样的忧愁没有什么比它更适合基督了:一方面,就他的人性而言,他与别人一样,也有自然的、虽非有罪的软弱;另一方面,就他的旨意和目的而言,他要帮助并扶持他百姓在灵里忧愁时的处境,正如使徒所说,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希伯来书2:15)。所以,这灵里的忧愁与他作为人、也作为中保,都是相称的。

然而,必须注意基督这灵里的忧愁与我们里面的忧愁之间有极大的不同。我们的忧愁,是因为反省自己的罪,以及因此该受的神的忿怒;他的忧愁,却是为我们因罪所当受的神的忿怒。我们的忧愁,是因为我们亲自得罪了神;他的忧愁,是因为那些赐给他的人得罪了神,而不是他自己。我们惧怕自己的永远定罪;他只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惧怕死亡,而且所惧怕的程度,会按所受之死的性质而增加。我们的忧愁掺杂着绝望、不信和有罪的惊惶;他的忧愁里却毫无这些。我们的忧愁,就其自然趋向而言,是叫人死亡、叫人毁坏的;只是偶然地、借着神护理的智慧安排,才可能对我们有益,把我们领到他那里,叫他成为忧伤灵魂唯一的良药。可是他的忧愁,就其本性而言,不但纯洁无瑕,而且具有医治的功效。然而,毫无疑问的是:他确实忧愁,而且是全人性的灵魂都忧愁;这样的忧愁,不但与他所取的人性相称,也与他作我们中保和救主的职分相称,并且为我们奠定了极大的平安、安静和满足。在这一点上,使我们得平安的刑罚落在他身上;这也是我们借着他受的鞭伤得医治的一部分。

“我说什么才好呢?”这是忧愁之灵很自然的语言。

“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就是脱离我受难的这时刻;这和救主最后祷告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是同一意思,也必须带着那里所表明的条件来理解,如“若是你的旨意,若是可能”等等。借着他这蒙福的榜样,他已经教导我们:当灵里受压迫时,该往哪里逃、该做什么。

大卫对仇敌说:“他们与我为敌以报我爱,但我专心祈祷”(诗篇109:4);也就是把自己完全交给祷告。神曾吩咐我们:“并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诗篇50:15);雅各也说:“你们中间有受苦的呢,他就该祷告”(雅各书5:13)。在这事上,基督亲自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的脚踪。

但我们的救主既然原是为这时候来到世上的,为什么还祷告求脱离这时候呢?这里显出基督里面肉体与灵之间的争战;但不像我们的是败坏肉体与灵之间的争战,而是他天然的肉体及其天然情感,与那完全顺服神旨意的灵之间的争战,而那灵立刻得胜。

“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他责备自己,纠正自己天然肉体的话语,安于并喜悦神的旨意。他仿佛说:我不是被迫来到这时候,乃是甘心乐意来的;并且我来,正是为要为我的百姓死。

John 12:28

约翰福音12:28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意思是:使你的名得荣耀,使它在全地都被人认识、被人传扬。这是一个总括性的祈求;若我们的各样具体祈求合乎神的旨意,也都必须归结到这样的祈求上。这就等于说:父啊,成就你自己的旨意;因为神的旨意成就时,神就得荣耀。但这里所含的意思还更多:不是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我的肉体固然说,求你救我脱离这时候;但父啊,行你自己的旨意吧,愿那最能使你的名得着尊荣的事成就在我身上。这样的祷告从不落空。

“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等等,就是主使一个像从天上来的声音被听见。

“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意思是:我已经借着你,使我的荣耀在世上被宣告、被传扬,借着你的讲道,借着你的神迹;而且我要成全我已经开始的事。

“还要再荣耀”,就是你还要借着你的死、你的复活、借着福音的传扬、并传到地极,进一步荣耀我。

John 12:29

约翰福音12:29 站在旁边的众人听见,就说:打雷了。还有人说:有天使对他说话。 众人说“打雷了”;他们也许并没有完全错,只是错在以为那不过是雷声而已,因为他们可能离得较远,不能清楚听见声音。神向百姓发声说话时,常按他的方式,使那声音伴随着雷轰与闪电,以更显明神圣的威严;西奈山颁布律法时就是如此;在约翰所见的异象中,我们也读到从神宝座发出闪电、雷轰和声音(启示录4:5;8:5)。

“还有人说:有天使对他说话。”犹太人普遍认为,神每逢借声音向百姓启示旨意时,总是借着天使来传达。因此,很可能那些离得太远、只听见雷声却听不清话语的人,以为那不过是雷而已;而那些离得较近、除了雷声以外还听见了声音的人,就说,是天使在对他说话。

John 12:30

约翰福音12:30 耶稣说:这声音不是为我,是为你们来的。 这声音不是来教导我的;在它还未来之前,我早就很清楚知道,我父已经荣耀了他自己的名,也还要再荣耀。这声音来,不主要也不单是为我,乃是 chiefly 为要坚固你们相信这重大真理:我就是神的儿子,是父差到世上来的那一位;神也正是借着我,并在我里面,要荣耀他自己伟大的名。

John 12:31

约翰福音12:31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 “审判”和“世界”这两个词,在新约里,尤其在本福音书中,用法极多样,因此给解释者很大空间,对本节有不同理解。较合理的看法是:我们的救主在这里解释从天上来的声音所说的话,就是父已经荣耀了自己的名,并且还要进一步荣耀。怎么荣耀呢?“现在,”他说,“这世界受审判。”有人说,这是指其中恶人的定罪;而“世界”一词有时确实有这种意思,如约翰福音15:19;17:6,9;哥林多前书6:2;11:32。但这解释似乎与约翰福音3:17不合,因为基督在那里说,他第一次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因此,也有人把这里的“审判”理解为神护理的施行,即借着对世界的改革,使世界发生一次重大改变或转折,就是“万物复兴”的时期开始(使徒行传3:21)。不过,最好的理解似乎是:这话指人类要从魔鬼的权势下被释放并得着申冤,因为魔鬼长久以来一直不公正地霸占人类。亚当堕落后,魔鬼得了对人类的辖制,并极其残暴地辖制他们,使世界绝大多数人借着偶像崇拜陷于奴役,又使许多虽不公开拜偶像的人,仍被掳去顺从他的意旨。现在,我们的救主说,时候到了,这一切都要改变:撒但要被捆绑;我要把世上一大部分人从偶像的轭下释放出来,也要把另一部分人从罪的权势和统治下释放出来。

魔鬼本无权作“这世界的王”,不过他自夸如此(马太福音4:9),又在世上像王一样行事,大大运行在“悖逆之子”里面(以弗所书2:2),又如“这世界的神”弄瞎人的心眼(哥林多后书4:4),把世界当作自己的家,像壮士一样把守它(马太福音12:29);但他要从我所救赎的人中被赶出去。这样,虽然他仍像吼叫的狮子到处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并用试探骚扰最好的人,但他不能胜过他们;神要将他践踏在他们脚下。那掌死权的,按其统治而言,必要被废去;那些因怕死而终身为奴的人,必要得释放(希伯来书2:14,15);受试探的人必要得帮助(希伯来书2:18),神也必在试探中给他们开一条蒙福的出路。并且,靠偶像崇拜维持的魔鬼国度,也要在世上很大程度地被毁坏;许多如今受这奴役的民族,要拥抱福音,丢弃他们的偶像。

John 12:32

约翰福音12:32 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 第32、33节 不管“举起基督”这个说法在别处经文中如何理解,这里福音作者自己已经把它解释为指基督的死,所以在本处没有其他解释的余地。所用的这个词,除非在圣经里与基督有关,否则几乎找不到用来表示“死”或“被处死”的地方;但它非常贴切,因为它既表达了他死的方式,就是被举在十字架上,从地上升到空中;也让我们知道,他的死同时是他名被高举。它虽然是他降卑最低的一步,却也是最接近他升高的一步。这是他顺服父旨意的最高行动之一,正因如此,父“将他升为至高,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立比书2:9);这也借着福音的传扬,使他的名传遍天下,因为使徒和他们之后一切福音的传道人所传的,都是一位被钉十字架的基督。

我们的救主说:如果,或者即使,我被犹太人的手处死,被挂在十字架上,悬在天地之间,这也绝不会妨碍我父借着我、在我里面荣耀他自己;相反,这不但不会遮蔽或阻碍我父的荣耀,反而要进一步促成它。因为借着我十字架的宣讲,借着我的福音向万国传开,又借着我的圣灵与福音的传讲一同有效运行,我要吸引许多男男女女归向我。这里不是说每一个人都被吸引,而是说许多人要因此拥抱并信靠我,就是那位已经死了、又从死里复活,并借着我的使徒和其他福音执事被传扬出来、成为众人信心对象的那一位,使人可以凭信心抓住我,得着永生和救恩。福音作者说,主用“被举起来”这说法,是要表明他将要受哪一种死,就是钉十字架;因为被钉十字架的人,身体不是像被石头打死、勒死或斩首的人那样留在地上,而是从地上被举起,钉在十字架上,悬在空中,直到死去。

John 12:33

约翰福音12:33 耶稣这话原是指着自己将要怎样死说的。 参见约翰福音12:32的普尔注释。

John 12:34

约翰福音12:34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 这里“律法”一词再次是按比某些地方更广的意义使用的。在别处它只指摩西五经,与先知书和其他圣卷相对,如前面约翰福音10:34;但这里众人所指的经文,似乎是诗篇110:4,那里称基督为“永远为祭司”;或者是但以理书7:14,那里说弥赛亚的国是“永远的权柄”,必“不废去”,是“永不毁坏”的国;还有但以理书2:44弥迦书4:7等处。这些有关弥赛亚的古老预言,百姓无法把它们与我们的救主在这里告诉他们的死联系起来;原因在于,他们不明白弥赛亚及其国度的真正意义,以为那不是属灵和永远的国,乃是地上的属世国度。因此他们就问:如果他真是弥赛亚,那么他说“人子必须死”,怎么能与那些预言相一致呢?因为他们把“被举起来”这说法理解为死,这就很清楚地表明,在他们的用法里,这正是表达那种死法的一个词。他们问,他所说的人子究竟是谁。

John 12:35

约翰福音12:35 耶稣对他们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 我们的救主认为,不宜在有关弥赛亚及其神性的问题上向他们进一步显明自己;若直接回答他们的问题,他就必须直截了当地宣告这一点。其实,主若愿意,很容易就能回答他们的反对:只要区分他一位格中的两种性即可。按他的神性说,他不必死;虽然按他的人性说,他确实死了。而且在他受苦、复活之后,那一位格本身,就是神性与人性联合的整个位格,要存到永远。不过,他认为不宜在此讨论这一点,而是回到约翰在约翰福音1:9所说的,以及他自己在约翰福音9:5所说的,就是他是“世界的光”;虽然这里的“光”,也可能是指从他这光之源头发出的福音真理之光。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意思可以是:我这大光、真光,还与你们同在不多时;也可以是:这福音之光,就是指引你们走天路的光,还与你们同在不多时,因为再过几年,不到四十年,他们的城就被毁灭,民族也被摧毁;并且在那之前,使徒们就因这个民族中大多数人的缘故,转向外邦人去了(使徒行传13:46;19:9)。主在下一节解释了“行走”的意思,就是信。你们要善用这光,使它引导你们的悟性与判断,也引导你们的脚步。你们看世人,在太阳光引导之下,就知道怎样行路、怎样走步;可一旦黑暗临到,他们就不知道往哪里走,便会走错、跌倒、摔倒。你们也是如此:等我离去以后,我这“大光”不再在世上与你们同在;不仅如此,连我留下给你们的福音之光,也因你们悖逆地拒绝这救恩,而随着我的使徒转向外邦人一同离开你们,如使徒行传13:46;19:9所说。那时你们就要彻底灭亡,如同你们城被毁的时候一样;你们必行在黑暗中,再无任何得救之道留给你们。

John 12:36

约翰福音12:36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耶稣说了这话,就离开他们隐藏了。 他或者是在解释前面所说“行在光中”的意思,即信靠他这世界真正的大光;或者是在宣告,信他与顺服他同样都是他们的本分,这也是我们的救主先前多次强调的。趁我在你们中间,且我离开之后福音之光还仍留在你们中间的时候,你们要接受我,认我为你们的救主,并顺服我福音一切的教训,“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使徒在以弗所书5:8-11对此有进一步解释和发挥。基督在耶路撒冷说完这些话以后,就离开到伯大尼去,在那里向仇敌隐藏自己。

John 12:37

约翰福音12:37 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这么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他。 基督的神迹本身并不在任何人里面产生信心;然而,它们确有一种功用,一方面预备人的心去同意福音的宣告,另一方面也预备人接受基督为真正的弥赛亚和世界的救主,因为这些神迹显明他里面有神圣的大能,使他能行这些奇事。可是,这些神迹在大多数犹太人身上,并没有达到这样的果效。

John 12:38

约翰福音12:38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主的膀臂向谁显露呢? 这样,以赛亚在以赛亚书53:1所预言的话,就显明在他们身上得了应验。因为我们翻作“要”的那个词,在圣经里并不总是表示按着神旨意和计划的最终目的,许多时候只是表示结果;如约翰福音5:20罗马书5:20哥林多后书1:17也是如此。

“主的膀臂”可以指福音,因为福音被称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马书1:16哥林多前书1:18);也可以指弥赛亚,以赛亚似乎正是用这个称呼来指他(以赛亚书51:5;52:10;59:16;63:12),因为父借着他做工,正如人借着自己的膀臂做工一样。

John 12:39

约翰福音12:39 他们所以不能信,因为以赛亚又说: 有人认为“他们不能信”与“他们没有信”是一样的;就像马可福音6:5说基督在拿撒勒“不能”行什么异能;或者等于“他们不肯”,如创世记19:22那样理解。但这样解释ouk hdunanto似乎太勉强了。毫无疑问,人人在本性上都有不能相信的软弱和无能;但这里所说的,似乎是比那更进一步的不可能,这是由于他们故意的刚硬,以及神对他们施行审判性的硬化。

“因为以赛亚说”,不过就是“因着以赛亚说过”;这里这个连词不是表示那预言成为推动他们不信的原因,而是表明预言所指的结果。福音作者的意思是:神的话必须应验,而以赛亚早已预言了现在所发生的事。

John 12:40

约翰福音12:40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 这段经文在新约中至少被引用了六次,可以说整本神的书里没有比这更可怕的话了;而且每一次引用,都是用来说明犹太人不信主耶稣基督的原因,即马太福音13:14,15马可福音4:12路加福音8:10使徒行传28:26,27罗马书11:8。各处的引法并不完全一样,但实质相同。它们所出自的原文是以赛亚书6:9,10。比较这些经文,我们会发现造成这可怕结果的作者、工具或原因有好几方面。在原文里,先知以赛亚被说成工具性的原因:“你去,使这百姓心蒙脂油”等。马太以及路加在使徒行传28:27里,则把百姓自己说成原因。马太说:“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使徒行传中也是:“因为这百姓心里油蒙,耳朵发沉,眼睛闭着。”而其他经文则都把这事说成是神的作为。

这件事很容易这样调和:神差遣先知到犹太人那里,赐给他们得救的途径;诚然,若没有圣灵内在有效的工作,他们就不能有使人得救的信心。但他们并没有去做他们本来有能力做的事;不仅如此,他们还做了自己本来有能力避免的事,就是轻视、藐视主的先知,杀害他们,用石头打死那些奉差遣到他们那里去的人。这样,他们先是自己闭上眼,硬着心;他们的祖先在自己的时代如此行,我们救主时代的犹太人也在自己的世代照样行,拒绝基督亲自向他们启示的福音。他们既这样行,神就按公义审判,把他们交给自己的私欲,任凭他们的心刚硬,任凭他们闭上自己的眼,以致他们不能悔改、不能信、不能回转得救;并不是神把恶毒灌输进他们心里,乃是在他们这样惹动他之后,撤回了他的恩典。所以,正如先知在他们那个时代向他们劳苦都是徒然,整个结果只是那世代大多数人越来越坏、越来越刚硬;照样,基督在他那个时代亲自在他们中间所行的一切事工和神迹,其结果也只是偶然地增加了他们的罪与审判,使他们因故意滥用这些神圣的生命与救恩之道,而更快成熟走向毁灭。

这审判本身其实只有一个,就是神对他们施行审判性的硬化;不过先知和新约作者用许多不同的表达把它描绘出来:在以赛亚书里,说他们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在马太福音里,说他们心里油蒙、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在本节里,说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在使徒行传里,和马太所用的措辞相同;而在罗马书11:8又加上一句:“神给他们昏沉的心。”这些说法表达的都是同一个可怕的神的审判;不过之所以用如此多样的词句,也许是要表明这一个灾祸中所包含的各样具体灾害,分别落在这些灵魂不同的能力与机能上:悟性上的瞎眼,意志上的顽梗,情感上的卑污,心思上的可弃绝,等等。

John 12:41

约翰福音12:41 以赛亚因为看见他的荣耀,就指着他说这话。 福音作者说,这些话“是以赛亚看见他的荣耀时说的,也是指着他说的”。以赛亚看见神荣耀的情形,记在以赛亚书6:1:“我见主坐在高高的宝座上”等等。福音作者把这解释为指基督,这就明显证明基督的神性,证明他就是耶和华;因为先知在那里所看见的正是耶和华。并且,这对神可怕忿怒的启示,不仅关乎以赛亚所处的那个时代,也关乎后继一代又一代的犹太人;先知借着预言之眼看见,他们会走在祖先同样的道路上,像祖先对待他和那时代的先知一样,对待基督这位后嗣。

John 12:42

约翰福音12:42 虽然如此,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 法利赛人虽然在公会中占了很大部分,却也掺杂着别的人,其中有许多人的性情更好;而且这里的“官长”也未必专指那法庭中的成员,也可能是指政界中的首要人物。我们不可把这里的“信”理解为得救的信心;下文会显明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耶稣所说之事,以及他是真弥赛亚这件事,有一些信服和认知;但他们不敢公开说出自己所想的,也不敢公开承认并宣告基督就是他真实所是、也是他们倾向于认为他所是的那一位,免得那些作为基督最顽固仇敌的法利赛人,把他们所定的命令付诸实行,就是约翰福音9:22所提到的那道命令。

John 12:43

约翰福音12:43 这是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 因为他们不愿失去自己在官位上的高位,而这些地位能给他们带来人的尊敬、荣誉和称赞;他们看重这些,过于看重神对他们的尊重和称赞。尊贵人要进神的国,是何等难啊!

John 12:44

约翰福音12:44 耶稣大声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 这话乍看似乎包含矛盾,好像对同一位格既肯定又否定同一个信的动作,仿佛一个人能信基督,却又不信基督;其实并非如此。神用同样的比喻说法对先知撒母耳说,以色列百姓并不是弃绝撒母耳,意思不是单单弃绝撒母耳,而是也弃绝了神(撒母耳记上8:7)。马可福音9:37也是这样:“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意思不是单单接待我,而是也接待那差我来的。帖撒罗尼迦前书4:8也是同理。

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信我的,不是只信一个像我现在这样向世人显现的人,而是也信那差我来的神。犹太人承认独一的父神,并承认他是他们信心的对象,如约翰福音14:1所说:“你们信神”;只是他们对以人的样式显现的基督却瞎了眼。所以,我们的救主借这些话再次宣告他的神性,宣告他与父原为一,并且与父同等,因此他和父一样,也是他们信心的对象。

John 12:45

约翰福音12:45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但那用心灵的眼睛认识、明白并信靠我的人,就是看见了那差我来的。或者说,那在我所行的作为中看见我的人,也看见了那差我来的,因为我行这些大能的作为,正是借着他。后来在约翰福音14:9,他对腓力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看见我的人,固然没有看见神性的本质与实质,但却看见了那位与父原为一的位格;正如使徒所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1:3)。

John 12:46

约翰福音12:46 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 “我到世上来,乃是光”,这不过是我们的救主常说的话,如约翰福音3:19约翰福音9:5;也符合关于他的预言,如以赛亚书42:6

“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意思是:凡接受并拥抱我、认我作祭司和先知的人,虽然按本性说可能原在黑暗里(以弗所书5:8),却不应继续停留在无知、罪恶和罪责的状态中(约翰福音3:36;8:31)。人在信基督之前,都在黑暗里;但一旦信了,就从黑暗的状态中被迁到奇妙光明的状态里,不再住在黑暗中。

John 12:47

约翰福音12:47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我不审判他”,意思是:不是由我单独审判他;或者更确切地说,现在宣告定罪不是我目前的事务。我现在是作救赎主和救主的工作,不是作审判官的工作。他“已经被定罪了”(约翰福音3:18),并且另有一位控告并定他罪的;正如犹太人有摩西控告他们(约翰福音5:45),这人也有我父作他的审判者,并且还要有我的话作他的控告者,如下一节所说。我将来有一天也要定他的罪;但那不是我现在的职责,也不是我来这世界的使命。我来是把得救的途径摆给世界,并指示他们得救之路;他们若灭亡,流血的罪就在自己头上:定他们的罪,并不是我现在的任务。

John 12:48

约翰福音12:48 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 “又不领受我的话”这句话解释了前一句:心里不接受、不相信、不拥抱基督在福音里的话,就是弃绝基督。正如路加福音10:16所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凡这样做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差我来的父;他必要维护我的尊荣。不仅如此,“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还要起来定他的罪,证明他自己已经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

John 12:49

约翰福音12:49 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作为一个单纯的人凭自己而说,也不是说任何不合我父旨意的话;这些话之所以属于我,只因我与父原为一,并且是父所差来的。我所说的一切,无非都是父要我向世人启示为他旨意的话。

John 12:50

约翰福音12:50 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去讲。 我确信,通往永生的道路就是顺服他的命令;因此我才说、才传讲一切从我父所领受的,并且只传这些,不多也不少:“父怎样告诉我,我就怎样说。”所以你们要留意:你们若弃绝我,就是弃绝你们所承认、所认定为你们神的我父;你们若不顺服我,就是不顺服我父,也是不顺服你们自己所认作父的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