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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3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3

第1节 逾越节以前,……这节期设立,原是为记念以色列人从埃及得蒙拯救,也是基督一个显著的预表;而这次逾越节,正是基督切切盼望的,因为这是他最后一次过这节,并且就在这时,他要藉着为他百姓舍命,把这里所提到的他的大爱表明出来。按波斯译本,这段经文所说的事,是在这节前两天,发生于伯大尼长大痲疯的西门家里;参见马太福音 26:2。那时,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这里以“离开这世界”来表示基督的死;这是犹太人常用来指死的一种说法;参见马太福音 26:2 及以下。关于摩西,也用了很相似的话;据说,世上所唱的第四首歌,是他“时候到了”,למפטר מן עלמא,“离开世界”的时候所唱的。这是一种平易、熟悉的说法,把死说成仿佛不过是从一处迁到另一处。

基督将要离开的地方,称为“这世界”;就是这今世,他来其中是要拯救罪人,当时他也在其中,并且已受了极恶劣、极残酷的对待,还将受更多。他要去的地方,说是“到父那里去”;他素来在父怀里,也是父差遣他来、他从父而来的;他要到他的神和父那里去,也到他众百姓的神和父那里去,在他们的性情中坐在父的右边。这事有一定的时候,或说一定的时辰;因为正如他进入世界有一个预定的时候,称为“日期满足的时候”,照样他离开世界也有一个预定的时候;如今“他的时候到了”;时间已经届满,或至少非常临近;并且他“知道”这事,因为他是无所不知的神,这并没有使他心中不安;也丝毫没有使他对自己百姓的爱减少:因为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他所爱的对象,是以他对他们的所有权来描述的,就是“属自己的人”;这不是指一切世人,虽然他们因创造而属他;也不是指犹太人,虽然按肉身说他们是他的本国本族;也不单指他所拣选的十二使徒;乃是指神一切的选民,他们因他拣选、父将他们赐给他、他用自己的血将他们买来、并藉着他的恩典有效地呼召他们,所以是“属自己的人”。这些人又按他们的境况与处境被描述,说他们“在世上”;这不是为了把他们与在天上的圣徒分别出来,也不是要说明他们从前未重生的状态,乃是指他们现今在这虚空邪恶的世界中的处境;而这并不妨碍基督爱他们。因为他们虽然还在世上,带着罪和死的身体,容易陷入许多网罗和试探之中,又卷入患难,暴露在世界的仇恨之下,但他们仍然一直是、并且永远是基督慈爱和眷顾的对象。

基督对他们爱的作为,既表现在过去,也表现在将来:“既然爱他们”;他从亘古就如此爱他们,以喜悦和欢欣之爱爱他们;他很早就借着把他们聘娶归自己、担当他们的案件、负责他们的人身并照管他们的恩典与荣耀,把这爱显明出来;并且到了时候,取了他们的性情。既作了这一切,“就爱他们到底”;他借着为他们死把这爱表明出来;又继续借着在天上为他们代求、赐给他们一切恩典、保守他们不至于最终全然跌倒而显明这爱;最后他还要把他们带进他的国和荣耀里,使他们永远与他同在。

因此,他对他们的爱,不只是持续到他自己生命的终结,也不只是到他们生命的终结,乃是直到世界的末了,并直到永远;εις τελος 就有这意思,在路加福音 18:5 译作“常常”;在七十士译本诗篇 9:6 中,也对应 לנצח,就是“永远”的意思;衣索比亚译本在这里也是这样译的。p 《雅歌》他尔根注 i.1,7。参 Bereshit Rabba,第96段,84页1栏;Debarim Rabba,第11段,245页2栏。

第2节 吃晚饭的时候,……或更可译作“晚饭正在进行”,或“正是吃晚饭的时候”,因为那饭还没有结束;这里不是逾越节筵席,也不是主的晚餐,乃是逾越节前两天、在伯大尼西门家中的筵席。本章完全没有提到逾越节筵席,或其中任何礼仪:给门徒洗脚是我们主特有的举动,与犹太人在那种时候的任何习俗都毫无关系;他们在逾越节时也从来没有给赴宴的人洗脚的惯例;在他们任何著作里都找不到这种风俗的丝毫痕迹。再者,经文明明说,在约翰福音 13:1,这事是在“逾越节以前”;再与马太福音 26:2 对照,可见是在节前两天;并且必须容许有这么一段时间,好让犹大在这次晚饭之后去作他所作的事,因为正是在这次饭席上,他首先受了煽动。

而且,当这晚饭结束、犹大领了那点饼、又被吩咐快去作他所作的事时,逾越节显然还未来到;这从门徒对基督那句话的理解就可见出来,他们以为主是吩咐他去置办过节所需之物,见约翰福音 13:29;这只能理解为即将来到的逾越节,需要预备许多东西。还可补充一点:撒但进入犹大心里,把卖主的念头放进去,并且他与祭司长讲定价钱,也都是在逾越节晚餐之前,正如路加福音 22:1 所清楚表明的。再者,也不合理设想犹大会在那一夜、晚饭后,与祭司长、守殿官并全公会,即大公会,会面;因为按逾越节的律法,每一家之主都该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即便可作此设想,在这协议与其执行之间,似乎仍须有一段时间,让他去寻找适当机会,正如马太福音 26:16 所示。

也不能认为,在那顿饭与基督被卖的那夜之间,有足够时间让他去同祭司长议定价钱、筹划捉拿基督的方案,并召集那么多人来行这事。并且,确实无疑的是,基督和门徒从吃晚饭的地方起来,从那里往别处去,见约翰福音 14:31;这很难理解为别的,只能理解为他从伯大尼往耶路撒冷去,而不是从耶路撒冷往园子去,因为后者在约翰福音 18:1 又被当作另一件独立的事来说。再说一句:本章丝毫没有提到设立主的晚餐,而其他福音书作者在记述主最后一次逾越节时,都提到了这事。读者若查考 Lightfoot 博士对马太福音 26:6 的注释,就会更充分地确信这一点。那时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心里。

撒但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所影响、所操纵的人,就是加略人犹大,西门的儿子:这西门是法利赛人西门,还是长大痲疯的西门,就是基督和门徒所在之家的主人,或另有其人,都不得而知。若有人有理由猜想犹大的父亲可能是那位西门皮匠,或他与其父都作皮匠,我愿意在马太福音 10:4 关于犹大别名的诸种猜测之外,再加一个推测:即“加略”或可来自“Iscortia”,意思是皮匠的外衣。因为塔木德 q 说:“什么是 איסקורטיא,Iscortia?Rabba bar Chanah 说,就是 כיתונא דצלא,‘皮匠的外衣。’”按旁注所说,这是一种皮制衣服,皮匠穿在外衣外面。无论如何,这人乃是基督的使徒,撒但却试探他卖主;由此可见,最高的职分和最大的恩赐,也不能保守人免受撒但的试探。

撒但试探他的方式,就是“放”在他心里,或“投”在他心里;这是一支箭,而且是火箭,直射入他里面,射进他自己的心;这显明撒但如何能进入人的心思,并对人的心思施加影响。他试探的目的,是促使他“卖”基督,就是他的主和夫子;这位主拣选他作使徒,又把这高位授予他,他却要把主交在仇敌手中,叫他被处死。这事固然是神所预定的,基督也知道,并且预先告诉了门徒;然而这丝毫不能为撒但的恶意和犹大的邪恶开脱。这的确是一件魔鬼般的行为;若不是魔鬼把这念头放进去,人简直无法想象这事怎能进到他的心里。并且正是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一同坐席之际,这念头射进了他的心;提这点,是要表明,无论地点和同伴如何,都不能保守人脱离魔鬼的恶念;并且也更显出犹大之罪的严重,因为就在他与基督同吃饼的时候,他第一次想到并决意向主举脚。

此外,正是在香膏浇在基督头上、犹大为此愤愤不平的时候,撒但乘着他的怒气与忿恨,激动他去行这样卑鄙的恶事。把这段记载放在基督为门徒洗脚之前,是要显明基督虽知道所发生的一切,心中却何等镇定;也显明他奇妙的谦卑,竟肯为这样一个卑劣的受造物洗脚,而撒但早已把卖主的意思放在这人的心里;同时,也显明当撒但已占据门徒中的一人时,基督仍如何眷顾并爱其余门徒。q 巴比伦《誓愿篇》55页2栏。参迈蒙尼德与 Bartenora 对《器皿篇》16章4节及《帐棚篇》8章1节的注释。

第3节 耶稣知道父,……这些话表明基督作为中保,对自己伟大与尊荣的认识: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就是一切选民的人身,赐给他们的一切恩典和荣耀的福分,以及对其余一切人和事的权柄与权能,好使他们都服役于他的旨意。并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按人性说,他的使命和委任都是从神来的;不是自己来的,乃是父差他来。又要归到神那里去;或说,不多时就要到父那里去,坐在父的右边,得着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又有天使、掌权的、有能的都服在他以下。这一方面表明他在父面前何等蒙爱、作为中保的位格何等高超;另一方面也更显出他奇妙的谦卑,因为他在看见并深知这一切的情况下,竟还肯俯就为门徒洗脚;下文就叙述这事。

第4节 就离席站起来,……在筵席进行当中起来;那筵席无疑颇为隆重,但他的心却专注于别的事;并且遵行父旨意原是他的饮食,所以他起来,留下门徒坐着把饭吃完。就在他们因膏油浇在他头上,议论说这是枉费,并都为此愤慨的时候,参见马太福音 26:8;他却起来为他们洗脚;这是何等惊人的忍耐与谦卑!就脱了衣服;不是脱尽一切衣服,只是脱去外衣,好更便于办理他要作的事。这也预表他仿佛暂时放下自己作为神儿子的荣耀与尊贵,取了奴仆的形像。拿一条手巾;或作“细麻布”,λεντιον,与耶路撒冷塔木德 r 中的 לונטית 是同一个词。束上;就是用这手巾或细麻布束腰,这既可作腰带,洗完门徒的脚后,也可用来擦脚。这是一种奴仆的装束;仆人站在主人脚边,常是腰束细麻布 s;这表明,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r 《安息日篇》3页1栏及12页1栏。s 苏埃托尼乌斯《卡利古拉传》26章。

第5节 随后把水倒在盆里,……这同样是奴仆作的活,本来就属于仆人所作;参见约翰福音 2:5。犹太人称洗脚盆为 רגלים עריבת,按他们拉比的规定,可容“从两个 log 到九个 kab” t;不是 Lightfoot 博士所译的“从两个 log 到十个”。一个 kab 约合我们量制的一夸脱,一个 log 是一个 kab 的四分之一。就洗门徒的脚。洗脚这个习俗,在犹太人的逾越节或私人筵席、平常饭食中都不用;乃是在接待刚旅行归来的陌生人或旅客时使用,因为他们一路走来,脚上沾染了尘土污秽。这原是奴仆所作的事,绝不会由上位者为下位者行,乃是下位者向上位者行,如妻子向丈夫,儿子向父亲,仆人向主人。

若是别人这样作,就是极谦卑的例子;如亚比该对大卫说:“愿婢女作婢仆,洗我主仆人的脚。”见撒母耳记上 25:41。论到那处经文,有几位犹太拉比 u 注说:“她这样说,是出于谦卑,为要表明,即使只是嫁给大卫一个仆人,并照着妻子向丈夫的习俗替他洗脚,对她也已经足够了。”但何等令人惊奇的谦卑与屈尊!基督这位主和夫子,竟为门徒洗脚;本来按理,洗他脚才是他们分内之事。Lightfoot 博士虽说,他不记得有哪条规定要求门徒向夫子这样作,除非算在“门徒当尊敬夫子过于尊敬父亲”的规则中;然而在犹太人中,这却是一定之规 w:“凡仆人为主人所作的一切工,门徒也当为夫子作,惟独解鞋带除外。”既然洗主人的脚本是仆人的工作,那么门徒也同样当为夫子作这事。

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他既开始了,就把这事作到底;洗完他们的脚之后,就把脚擦净。这也可以象征众圣徒一般生活言行的洁净,尤其是福音执事的洁净;他们的脚若穿上平安福音的预备,就何等佳美,他们的行事为人也与所传的福音相称;而这两样都是从基督来的。t 《洗手篇》4章1节。参《器皿篇》20章2节。u R. Levi ben Gersom 与 R. Samuel Laniado 对撒母耳记上 25:41 的注释。参巴比伦《婚约篇》96页1栏及迈蒙尼德《妇人律》21章7节。w 巴比伦《婚约篇》96页1栏。

第6节 随后来到西门彼得那里,……据一些解经家说,他先洗了几位门徒的脚,特别是犹大的脚,而未遭拒绝;另一些人则认为他是从彼得开始,彼得因谦逊并出于对主的敬畏,而拒绝让主洗他的脚。彼得对他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他说这话,乃是因惊讶诧异于基督竟肯为他作这样的事;他这永生神的儿子,竟要洗他这样一个罪人的脚;那双曾行过瞎子得看见、长大痲疯得洁净、死人复活等神迹的手,竟要用来洗他污秽的脚,就是他身体最卑微、最下等的部分;他觉得这太不合主的尊荣与位格,也太屈就于像他这样不配的人了。

第7节 耶稣回答说,……基督答道: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彼得知道主正要洗他的脚,也要洗其他门徒的脚;但他还不明白其中的意义和奥秘,不知道基督藉此要表达什么,也不知道他们该从中领受什么教训;但后来必明白。后来,等主作完这件事并向他解释后,他就明白了。这也教导我们,在黑暗的护理之下,当下还不明白其意义时,应当等候主自己的时候,使事情向我们显为清楚明白;同时也要耐心顺服神的旨意。

第8节 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先前他表现的是谦逊,如今却成了固执与拗逆;虽然这些话也许出于对基督极大的敬畏,但仍是错的,也是轻率说出的。彼得本当满足于基督的答复而顺服下来,因为虽然他当时不知道主这样惊人的举动有什么缘故,将来却必知道。为要叫他顺服,耶稣回答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他不是说“我若不洗你的脚”,而是说“洗你”;意思不是用水,乃是用他的血,并藉着他的灵。因为这里基督用“洗”这个字,不是按字面,乃是按奥秘和比喻的意思;他像平时一样,借着自然的事讲论属灵的事。并且他不是说“你在我里面无分”,而是说“你与我无分”,意思是你与我没有交通、没有相交;参见哥林多后书 6:14。仿佛他是在说:彼得啊,我若没有藉着我的灵用重生的洗洗净你,若不为你流血,在那血中洗净你的罪,你的景况就何等可悲;你在今世就不能与我有交通,在来世天上的产业中也不能与我同得分。因此可见,人若不被基督洗净,无论在今世或来世,都不能与他有分。神的选民,因永恒的拣选之恩和圣约的恩典,在基督里本有分、有权益;也正因此,他们才被基督用他的血和重生的洗洗净。这洗净的目的,乃是要他们如今与基督有属灵的交通,将来当时间不再有时,与他一同承受那不朽坏的产业。

第9节 西门彼得说,……彼得既明白自己先前不顺服基督乃是错了,又怕自己失去与主的交通,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可羡慕、也没有什么比这更宝贵,于是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这表明他深知自己本性普遍的污秽,也知道自己特别需要脚、手、头都被洗净,无论作为传道人,还是作为信徒,都是如此。他的“脚”,可以指信心的恩典;信心是灵魂的脚,借此人来到基督跟前,并在他里面行走,而这恩典也并非没有不完全之处;或指心中的情感,这对灵魂之于身体的脚一般;当其运作正常时,就朝天上、朝神、朝基督而动,但有时也会失序,并黏附于世上的事;或者是指外在的生活和行为,而这总是伴随着每日的软弱。无论哪一种,都需要在基督的血里被洗净。他的“手”可以指他一切的行动、工作、服事、职责和表现,因为手是行动的工具;不但恶人的手需要洗净,连圣徒的手也需要洗净,因为他们最好的义也不过像污秽的衣服。他的“头”可以指心里所吸收并口中所表达的教训和原则;这些也并非没有错误和污秽,也需要洁净炼除;因为门徒直到那时,仍未完全脱离犹太民族的偏见,尤其是关于弥赛亚国度性质的偏见。

第10节 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不是指受过洗礼的人,因为每一个这样的人并不都是全然洁净;乃是指被神的灵重生的人,或者更确切说,是指在基督宝血中洗净的人。这样的人“全身就干净了”;是完全干净的。不是说他里面没有罪,也不犯罪;乃是说,既在基督的血里洗净,又因他的义而称义,在神眼中他便是完全、全然洁净的;因为他在摩西律法下不能得称义的一切事上,如今都得称义了;他一切的罪都得了赦免,在神面前成为完全公义;因此借着宣告他称义与赦罪的话语或判词,他就全然洁净了。这必须从法庭上、律法上的意义来理解。这样的人不需要再洗,除了脚以外,全身就干净了;也就是他生活与行为的脚,常常沾染污秽,需要每日在基督的血里洗净;所以人必须不断来到那泉源前,为罪与污秽得洁净。

这比喻或是指在浴池里全身洗过的人,出来时只可能脚上再沾一点污秽,因此不必再全洗;或指旅客,他们常常只需洗脚,而不需洗别的部位;神的儿女在今生的情形就是如此。或者更恰当地说,是指祭司;他们早晨沐浴之后,那天其余时间就不必再洗全身,只是在某些场合需洗手洗脚 x。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这表明,称义与重生的恩典,是一切真门徒所共有的;他们都同样重生,同样称义,在神眼中彼此一样洁净。不只是彼得,所有使徒都是洁净的,惟独一人例外;其中有一个,就是犹大,不洁净;所以主说,“不都是干净的”。由此可见,即使在最纯洁的团体中,也有一些不洁净的人;在基督纯洁的门徒中,也有一个犹大,一个不洁净的人;他的麦子中有糠秕,羊群中有山羊,聪明童女中也有愚拙的。x 《赎罪日篇》3章3节。

第11节 原来耶稣知道要卖他的是谁,……也就是耶稣,正如 Beza 的古抄本以及叙利亚文、波斯文译本所读的那样。这事他从起初就知道;不但从他事工开始、拣选十二使徒的时候就知道,而且从时间的起头,甚至从永远就知道;因为这事既是神预定旨意所定下的,他作为无所不知的神,自然早已知悉。他知道,为促成这事,正在作什么预备,也知道当时事情如何发展;他知道撒但已经把这念头放在犹大心里,并且犹大已经同意了。因此他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他没有点出那人的名字,虽然他本可以如此作;因为在事情尚未成熟、尚未到执行的时候,还不适宜把他完全揭露出来;同时,也是要使众门徒都受激发,省察自己。

第12节 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不只是彼得的脚,也包括其余门徒的脚:有人以为他只洗了其中一些人的脚,而不是全部;但从这话看来,他显然把这服事行在他们每一个人身上:他给他们每一个人都洗完之后,穿上衣服,又坐下;重新和门徒一同坐席,因为晚饭还没有结束。既然已经作完仆人的工作,他就重新显出主和夫子的身分与权威,开始教导并说明自己所作之事的用意和功用;他先提出一个问题: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吗?他们知道他向他们作的外在动作,就是洗了他们的脚;但这时他们还不明白其中的奥秘,不明白基督这样作的目的,也不明白他要他们从中学什么。

第13节 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拉比和主,在犹太人中都是尊贵的称号,他们常常 y 用这些称号称呼他们的教师和有学问的人,在他们著作中也屡见不鲜。所以门徒这样称呼基督,不是出于谄媚,乃是出于对他的敬畏和尊重;主并没有责备他们,反倒称赞他们: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虽然他竟以这样惊人的方式作了仆人的事,为他们洗脚;但他并没有因此失去、放下自己作为“夫子”的地位和权柄,仍旧教导并训诲他们;也仍旧是“主”,要治理并统管他们。y 参巴比伦《祝福篇》3页1栏;Derech Erets 6章18页2栏。

第14节 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基督从这些称号与位格出发,就是门徒正当赋予他的称号和位格,并从他向他们所作的事出发,来论证他们彼此相待的责任:他说,既然我洗了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他并不是仅仅要他们去作这一件具体动作;而是因为这事本身乃是谦卑、俯就,并向陌生人与旅客行善的一个实例,后来也成了向圣徒表达爱心的方式,见提摩太前书 5:10;因此他是要借着这事教导他们,彼此之间都要存谦卑与俯就的心,凡事彼此效力,彼此相爱,彼此服事。

第15节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基督在许多方面都是他百姓的榜样;不是在他行神迹和中保之工上,而是在恩典的操练上,如温柔、谦卑、爱心、忍耐等等;也在尽本分上,如顺服圣礼并勤于使用之;又在对外人与自己人所尽的各样责任上;也在他的受苦和受死上。并不是说他单单作为榜样而死,乃是也替他的百姓站在他们的位置上而死。但这里说他是榜样,是在一个特别的实例上: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就是像他洗他们的脚一样,彼此洗脚。这不该按字面、单单理解为这个动作,好像这成了一项对所有人、在所有地方、并在固定时刻都具约束力的礼仪,像一些人的作法那样。米兰教会曾这样理解,也这样实行;圣安波罗修也曾维护这习俗,尽管罗马教会并不接受。

在某些地方,主教过去常给受洗的人洗脚;后来有人以为这足可取代洗礼,因此以利比里会议禁止了这种作法。仿效此举,教皇每年受难周的星期四,都会给十二个人洗脚;英国和法国的君王也会每年为十二个穷人洗脚,以记念基督的这次举动。但我们的主并不是要按字面理解,也不是指一年作一次的事,乃是指每天、不断地当实行的事;而且不是由一个人为其余所有人作,乃是他们彼此相互去作;就是他们彼此当作的。因为这举动所表明的意义,是及于并约束所有基督徒的。我们的主的意思是:正如他借这举动给他们树立了谦卑、俯就和爱心的榜样;照样,他们也当操练这些恩典,向彼此并向一切同作基督徒的人,行这样的善事。

第16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是郑重的断言,用在讲说重要、值得注意和观察之事的时候。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仆人只要像主人就够了,这是犹太人中常见的一句话;参见前文所引处。那里用这话,是要告诉门徒他们必须预料逼迫,也鼓励他们耐心忍受;而这里的用意,则是要激发谦卑。因为若连主人都俯就行这样的事,那么仆人就更可以如此。奉差的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这也是犹太人常用的一种说法。“R. Meir 说 z,谁更大,是看守人的,还是被看守的?根据诗篇 91:11 所写,被看守的比看守他的更大。R. Judah 说,谁更大,是抬人的,还是被抬的?根据诗篇 91:12 所写,被抬的比抬他的更大。R. Simeon 说,根据以赛亚书 6:8 所写,‘差遣人的大于奉差遣的人。’”这正是基督在这里所用的话。他的意思是:如果对他这位拣选、呼召并差派他们作使徒的主来说,洗他们的脚并不算屈尊,那么这些奉他差遣的人,也不当以彼此洗脚为可耻。z Bereshit Rabba 68页1栏。

第17节 你们既知道这事,……就是知道你们对我并彼此所当尽的本分,知道那些彼此相爱的善行与尊重,知道你们所当有的谦卑、俯就和弟兄之爱,而我已经亲自给你们立了榜样。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因为单有这些事的理论,或只凭推论上的知识,并不足够;不是知道而不行的人有福,乃是知道并遵行主人旨意的人有福;他必与主交通,将来也必听见“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并进入主的快乐。在行善这件事“里面”本就有一种福乐,并且福乐也随之而来;但并不是“因着”这事,好像是靠功德而得。反之,知道而不行的人是十分不幸的。犹太人有一句话 a:“学而不行的人,还不如没有被造。”R. Jochanan 说,学而不行的人,他若胎衣翻在脸上,从未生到世上来,倒还更好。a 耶路撒冷《祝福篇》3页2栏。

第18节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他前面一方面说过“你们不都是干净的”,见约翰福音 13:11,因为其中有一个不是;另一方面,当他对他们是否知道并实行这些事用了一个“若”字,似乎有所保留时,见约翰福音 13:17;或者,他现在正要说到自己将被出卖,这话也不是指着他们所有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这不是指拣选他们作使徒,因为他们全都为此蒙拣选,犹大和其余的人一样;乃是指拣选他们得恩典、得荣耀、得永远的救恩与福乐。对于这些人,他十分确信,他们在神眼中都是洁净、纯全、无玷污的;都是真正被神的灵所重生,也对他借榜样所推荐的事有经验上的、实践上的认识,并且会成为他所说那有福的人。但他指出,事情就是如此,也必如此成就: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

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诗篇 41:9;这在犹大卖基督的事上,按字面确实 b 应验了。许多人把这段经文解释为指亚希多弗,或押沙龙的某个谋士,或押沙龙本人,并把它应用于他们在叛乱时对大卫的行为,认为那是基督从他的一位使徒所受对待的预表。然而我们并未发现,在那次叛乱期间,大卫患病或身染疾病,以致他们可盼望他因此而死;看来这处经文其实并不能按字面适用于大卫本人和他的某个仆人的行为;它最恰当地是指大卫的子孙、弥赛亚耶稣,因为诗篇中的一切都与他吻合;特别是这一节,如此清楚地描绘了犹大,表达出他的忘恩、虚伪和恶毒。

经文前半句“连我知己的朋友”,或“我所倚靠、与我和好的人”,这里没有引述出来;虽然那也完全适用于犹大,因为他被准许与基督极为亲近,和平地与主同住;并且主还把钱囊交托给他,所奉上的钱都放在其中,或用来供养主和使徒,或用来周济穷人。但我们的主认为只引后半句就足够描述那人了;尤其是在这时,他正与主同席。吃我饭的人,用脚踢我。就是那常与我同桌坐席、吃我饼的人;正是在与我同吃的时候,撒但把卖我的念头放在他心里。这句话以“举起脚”来强烈表达,显明那人的忘恩、邪恶和残忍;他像一匹把骑手掀翻后又踢他的悖逆马,企图毁灭他;同时也表明他行事的阴险方式:他暗中设计、把主绊倒,好像摔跤的人把对手摔在地上,然后再践踏、夸胜。

Jarchi 解释诗篇中的这句话说,他先对主 מארב,“设下埋伏”,然后 הגדיל,“抬高了脚跟”,就是对主傲慢无礼。b 见我所著《弥赛亚预言书》等,第168页及以下。

第19节 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就是说,预先通知他们,你们中有一人要卖我;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看见这一切都丝毫不差地应验,并且与这段经文相合,就可以信我是基督。意思是,你们可以信我就是那位无所不知的主神,能在事情成就之前先知道并宣告它们,而且事情怎样发生,他就怎样宣告;除了永生的神,没有谁能这样作。你们也可以信他就是救主和救赎主,就是那位所说、所应许的弥赛亚,就是诗篇 41 所预言的那一位。

因为整篇诗篇都适用于耶稣基督这位真弥赛亚;在诗篇 41:1 中,宣告了那“眷顾贫穷人”的人为有福;这里的贫穷人就是弥赛亚,在他卑微的降卑状态中,为了他的百姓成了贫穷;在诗篇 41:5 中,描写了仇敌怎样巴望他死;他们的假冒、奸诈和谋害他生命的恶毒计划,在诗篇 41:6 中都恰当地描述出来;他们又藉着买通假见证、捏造错误的控告,就是 דבר בליעל,“邪恶的控告”,见诗篇 41:8,终于使他被处死;接着,经文又描写他们因他躺在坟墓中而自鸣得意,自以为他必不再起来;但他们错了,因为他又被兴起;因此他在诗篇 41:10 中祈求,叫他得以报应他们;而他后来也藉着毁灭他们的城、圣殿和国家,报应了他们;全诗最后以感谢神作结,因为神叫他复活、高举,并使他永远站立在自己面前,见诗篇 41:11

诗中只有一处似乎难以应用于基督,就是诗篇 41:4,说他得罪了主;但这话可以这样译:“求你医治我的灵魂”,即救我脱离愁苦患难,לך כי הטאתי,“因为我曾向你献上赎罪祭”;这样就很适用于基督,因为他本该、并且已经使自己的灵魂成为赎罪祭。

第20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可以确信我接下来所说的话是真实的,而且我说这话,是为安慰并坚固你们: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我已奉我的名差遣你们去传福音;你们是我的使者,许多人也必尊荣地接待你们;我会看重并留意这种接待,把它看作他们是在接待我。正如我父差我到这世上来,作救主、救赎主、先知、祭司、君王;凡接待我的,也都被我父看作是接待了他。简而言之,凡真诚接待并领受福音执事的,就是接待他们所奉之名而来、所传讲的基督;凡接待永远福音中所传、所显明之基督的,也就是接待基督的父,并有分于父藉着差遣并赐下基督向他们所显明的爱、恩典和慈惠。基督作为中保,代表那差遣他的父;基督的执事也代表基督;因此,人对他们所作的,无论是接待还是弃绝,主都视为是对自己所作的。犹太人有一句常说的话 c:“一个人的使者,如同他自己。”c 巴比伦《祝福篇》34页2栏;《订婚篇》41页9栏、42页1栏、43页1栏;《中间交易篇》96页1栏。

第21节 耶稣说了这话以后,……既已论到他怎样差遣门徒、门徒在人中如何被接待,并且他自己会怎样留意这事;他心里忧愁。就是在他的灵里忧愁;这显明他真真实实是人,并且有人的灵魂,这一点有人曾否认;也显明他的情感与我们相同,只是没有罪。他忧愁,不是因他刚才所说的话,乃是因他正要论到那卖主的人;而且与其说是为自己将要面对的危险、忧伤和苦难,不如说是为那罪行可怕的黑暗,以及那犯罪之人将要遭受的刑罚。正因这事使他心里难过,他就明说:他公开而清楚地说出先前只暗示过的话,并且带着极大的确定性: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是真的,尽管听来出人意外、令人惊异,却是可信的: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就是把我交给祭司长和长老,好置我于死地。

第22节 门徒彼此对看,……像是惊讶诧异,几乎不敢相信所说的话;他们从未对其中任何一人有过丝毫怀疑,想他竟会作出这样的事;他们彼此对看的眼神,也表达了他们对这样可怖罪恶的憎恶与愤慨。或者说,他们彼此相看,是想观察是否能从某个人的脸色上看出这人是谁:猜不透耶稣所说的是谁。他们无法设想主心里所指的是哪一个;由此可见,直到这时,犹大在外在行为上仍与其他门徒一样好;他的举止并未给人任何理由,使人比怀疑别人更多地怀疑他。基督既这样公开提示,甚至可以说郑重宣告他们中有一人要卖他,门徒的眼睛却并没有直接特别地转向犹大,反而是彼此相看。

第23节 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并不是约翰把身体压在基督胸前,那样对约翰是失礼,对基督也是不便;乃是说他在席间倚靠着自己的榻或卧榻,那榻紧挨着基督,在基督前面,所以他与主极其相近,看起来仿佛卧在基督怀里;就像席间坐在别人身旁的人,也可这样说。

犹太人在席上的姿势,或“坐”,或“卧”;他们对这两种姿势有所区分:“如果他们 d 是坐着吃饭,各人就为自己祝福;若是他们卧席,则一人替众人祝福。”这种卧,不是仰卧,也不是右侧卧,而是左侧卧;他们 e 说:“仰卧不叫卧席;右侧卧也不叫卧席。”理由是 f,他们需要用右手吃饭;但他们在别处 g 又说:“他们吃饭时是侧卧,左边倚靠,脚着地,各人卧在一张榻上。”若想知道他们卧席的次序,就照他们所记的 h:“若只有两张榻,首位的人先卧,第二位的人在他上方;若有三张,首位的人卧在中间,第二位在他上方,第三位在下方。

若首位的人想同第二位说话,他就要撑起身来,坐起来与他说话。”旁注解释说,如果首位的人想同第二位说话,就必须从卧姿中抬起身来坐直;因为在倚卧时他无法同他说话,因为第二位的人在首位者的头后面,而首位者的脸是朝向另一边的。第二位的人坐在下方反而更好,这样当首位的人仍倚卧时,他还能听见他的话。至于基督和门徒坐席或卧席的形式,我们可以设想是这样的 i:中间放一张桌子,四周放与人数相等的卧榻;基督是首位、也是最尊贵的人,就卧在第一张榻上,头向着桌子,脸稍稍转离桌面,左肘倚靠在榻上;耶稣就是这样卧在第一张榻上。约翰则以同样姿势卧在紧挨着他、就在他前面的那张榻上;约翰后脑的位置朝着并靠近耶稣的胸前和怀里,因此说他靠着耶稣的怀。

卧在首位的人旁边,是极大的尊荣,也是极深亲爱的记号;约翰能够卧在耶稣旁边,仿佛靠在他怀里,正显出主多么尊重、看重他。因此约翰谦逊地隐去自己的名字,只说,是耶稣所爱的一个门徒。基督按其神性,作为神的儿子和他百姓的保证人,爱他一切真门徒,也像爱一切选民一样,并无一个比另一个更多;但按其人性说,他对这个门徒有特别的情感,所以准他亲近自己,与他极其亲密。d 《祝福篇》6章6节。e 巴比伦《逾越节篇》108页1栏。f 同书旁注。g 巴比伦《祝福篇》46页2栏旁注;Bartenora 对《祝福篇》6章6节的注释。h 巴比伦《祝福篇》46页2栏。i 参 Alstorphium delectis veterum,第109、110页。

第24节 西门彼得就点头对他说,……彼得也许离基督较远,或所卧姿势使他不能亲自向主低声说话;并且他也知道约翰既与主更亲近,向主开口也可以更自由。因自己也离约翰有些距离,他便向他点头示意;这在吃饭时是常见的,因为他们因姿势所限,不能彼此交谈。正如那话所说,מחוי ליה במחוג,“他们彼此打手势” k;旁注解释说,就是用手和手指示意,并点头或招呼。彼得就是这样作的,表示自己盼望约翰去问主:主所说的是谁。这并非出于单纯的好奇,乃是出于诚实的用心和纯正的热心,好叫他和其余的人可以表明他们对这样一个人的厌恶,并避开他;也尽他们所能拦阻他实施计谋,使无辜的人不至受到任何怀疑。k 巴比伦《祝福篇》同上。

第25节 那门徒便就势靠着耶稣的胸膛,……因他卧在耶稣前面的那张榻上,背向着主,于是向后仰,靠在耶稣胸前,在他耳边低声说:主啊,是谁呢?他利用自己在主面前的亲近,并这样自由地向主发问,是为顺从彼得的请求;并且毫无疑问,他自己也切愿知道那人是谁。

第26节 耶稣回答说,就是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耶稣是低声回答的;因为如果他公开说出来,其余的人在信号给出之后就不可能仍像后来那样毫无所知。也就是说,基督私下对约翰说,并告诉他凭什么记号认出那人来,就是“我要蘸一点饼给谁,谁就是了”。这不是逾越节的那一点饼;逾越节的饼是蘸在一种由多种材料调成的酱里,犹太人称之为 חרוסת;因为这并不是“逾越节”晚餐,乃是在逾越节前两天、一所私人住宅里的普通晚饭。这里所说的一点饼,或者更确切说是一块饼皮,不论是蘸在液体里,还是只是基督把手伸到盘里取了一块干饼,像有人所想的那样,都不太重要;这只是一块普通的饼,基督并不顾及任何筵席中的习俗或礼仪,拿起来给了卖他的人,作为让约翰认出他的记号。耶稣蘸了那点饼之后;无论是蘸在某种汤汁或别的液体里,还是把手伸到盘里取出来;就递给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这样称呼他,是为与另一个同名的使徒犹大分别开来;那人当时也在场。

第27节 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他吃了那点饼或那块饼皮之后,就是那使他被指出为卖主之人的记号之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占据了他的身体,充满了他的心思,更猛烈地激动他顽强地追行那恶毒的计划。犹太人有一句话 l:“人不犯过犯,直到 נכנס בו רוח שטות,‘愚妄之灵进入他里面。’”这样一种恶灵进入了犹大,推动他去犯下这可怕的罪孽。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主说这话,不是赞同他的恶谋,也不是把它当作可嘉之事来催促他去作;而更像是轻看他,因为主并没有什么要惧怕他的;或者说,是在责备他的背信与邪恶,同时表明主不会采取任何办法来阻止他,虽然主完全知道他心里所要作的事。这话似乎也表达了基督甘愿受苦受死的心,以及他热切诚恳地想为自己百姓得着救恩。l 巴比伦《妇人嫌疑篇》3页1栏;Tzeror Hammor,112页1栏及117页3栏。

第28节 同席的人,没有一个知道,……就是那些卧在桌旁的人中,没有一个明白他为什么对犹大说这话;惟有约翰领了那个记号。也许约翰自己也未必完全明白主最后那句关于卖他的人的话真正含义;他也未曾想到事情已经如此临近,并且会那样迅速地发生。

第29节 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门徒中有些人,或许除约翰之外所有人,都这样想;因为犹大带着钱囊;那是供给基督和门徒共同使用,也用来周济穷人的。于是他们以为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这里说的节,就是两天后的逾越节;这也表明,基督此刻与门徒所吃的,并不是逾越节筵席。或者,他们以为主是叫他拿什么给穷人;因为基督实在关心穷人,对他们有真切的顾念,而犹大虽然装出一副样子,其实对穷人却少有顾恤。

第30节 犹大受了那点饼,立刻就出去。……他一领了那点饼,就马上出去;恐怕事情被完全揭露,自己便不能实行计划;或者说,是因为撒但在他吃了那点饼后进入他里面,更猛烈地催逼他,所以他立刻从伯大尼往耶路撒冷去,到祭司长那里,与他们商议并约定怎样把主交在他们手里。那时候是夜间。加上这一点,是要表明他何等急切要行这事;尽管是夜里,也不能拦阻或使他灰心,不叫他启程往耶路撒冷去。并且,这既是黑暗之工,夜间正是最适宜的时候,也恰好象征他正要行之罪恶的黑暗。

第31节 他既出去,耶稣就说,……基督与他真实的门徒单独在一起时,便更自由地和他们谈论,并开始论到自己的受苦和受死;为的是就他们将来的行事为人教导他们,也为在他离开之后扶持他们。首先,他告诉他们,如今人子得了荣耀。这里“人子”是指他自己;这是他谈到自己时常用的称呼;在预言中,这也是弥赛亚的称号;这在耶稣身上也确是真实的,因为他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大卫的子孙,并且这称呼也表明他人性的真实。他此时特别采用这个称呼,是因为他所说的“得荣耀”,按神性说他原本并不能再加增这荣耀,而这里只关乎过去、现在或将来某一方面的彰显。

这句话的意思可以是:或者他已经藉着自己的教训和神迹得了荣耀;或者他如今因在卖主之人尚未采取任何卖他的外在行动之前,就把他揭露出来而得了荣耀;或者不多时他将要得荣耀,也就是指他的死;参见约翰福音 17:1。但当他受的是被咒诅的死,并伴随着那样多的羞辱与凌辱时,他又怎能说是得荣耀呢?他说那时得荣耀,是因为父在其中扶持他,并带他经过这一切,以致他胜过众仇敌,并为他的百姓成就了永远的救恩。不仅如此,基督的死不仅是他通往荣耀的道路,也伴随着许多奇妙惊人的事件,如黑暗、地震、磐石崩裂、殿里的幔子裂开等等;而且在父眼中,这死本身也是荣耀的,因为藉此他的旨意得以成全,圣约中的安排得以成就,律法和公义得以满足,他百姓的救恩也得以完成。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

神的荣耀,在藉着基督之死拯救选民的事上,显得极其宏大;因为藉此,他的智慧和能力、真实和信实、公义和圣洁,以及他的爱、恩典和怜悯,都得了荣耀。

第32节 神既在人子身上得了荣耀,……既然这是真实无疑、无可争辩的事实,就是神一切的完全都藉着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得了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人子。或者作“在自己里面荣耀他”,就是用他自己的荣耀荣耀基督,那荣耀是应许给基督的,也是他在创世以前原有的,并且正是他在约翰福音 17:5 所祈求的;或者说,是神“亲自”荣耀他:用自己的能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坐在自己右边,并用荣耀尊贵为冠冕赐给他。并且要快快地荣耀他。这事神必很快成就;他不会把他留在坟墓里,也不会容他见朽坏;他必在第三日叫他复活,赐他荣耀。

第33节 小子们,我还有不多的时候与你们同在,……基督既已说明他和父都要藉着他的死得荣耀,从而除去了门徒对他之死的绊跌,就开始更坦率地向他们敞开自己的心意,让他们知道这事。他以最亲切、最温柔、最有情感的方式称呼他们为“小子们”,这表明他没有忘记自己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表明他对他们深厚的爱、顾念他们的软弱,并在这事上体恤他们;因为他们实在不容易承受他的离去,而他现在认为也确实到了该告诉他们的时候,并且这事很快就要发生。他与他们同在的时间只剩下一点点,不过几天而已;他离去的时候已经临近,他的时候仿佛已经到了,最后的沙粒正在漏尽。你们要找我;就像人在患难中,极其忧虑,不知该作什么、该往哪里去。正如我从前对犹太人说过的,见约翰福音 7:33;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如今我也照样对你们说。但与那些不信、死在罪中的犹太人不同,他们永远不能到他所去的地方;这些门徒虽然现在不能来,以后却要来,他们都要来,正如彼得一样,见约翰福音 13:36

第34节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好像父母在临终辞别儿女时,会给他们合宜的训诫和吩咐,把临终的嘱托交给他们;照样,基督在辞别门徒时,也把自己的命令赐给他们,就是叫你们彼此相爱。要像同一家中的弟兄、同一位父的儿女、彼此同作门徒的人一样,和睦相处,彼此代求,彼此担当重担,彼此宽容、彼此饶恕,彼此劝戒,并在信心与圣洁上互相建立。主称这为“新命令”;意思可以是,这是一条极美好的命令,就像“新名”“新歌”都指极美好的东西;或者称为新,是因为基督以新的版本把这命令颁布出来,比从前更清楚地加以说明;又用一个从前未曾用过的新论据和新榜样来加强它,就是我怎样爱你们。并且这命令也要以一种新的方式来遵行,不是“按着字句的旧样,乃是按着心灵的新样”。

此外,虽然这命令就其内容而论,与摩西律法中的命令是一样的,见利未记 19:18;然而它包含了更多、也有“新的”对象。因为那里所说的“邻舍”,似乎是指“本国之民”,即犹太人;他们也只把它理解为自己的同胞,至多包括归信者;而这条命令则延伸到任何“别人”,参见罗马书 13:8。并且其尺度和动机也都是新的;因为如今不再是“爱人如己”,乃是“像我爱你们一样”。所以,犹太人就无理由像某人 m 那样反对,说它不该称为“新命令”。而它之所以“新”,本身也构成了应当遵守它的理由与论据;下文那句话也是如此: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彼此相爱。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也更应当激励人这样行了。正如基督白白地爱他的百姓,丝毫不因他们一切的不配和忘恩而改变;照样,他们也当彼此相爱,尽管在对方身上可能有许多令人不悦之处。

正如基督爱他一切儿女并不分贫富、强弱、大小;他们也当彼此相爱,不论对方是贫穷还是富足,是较软弱还是较刚强,是较幼小还是较成熟的信徒。并且正如基督爱他们,不只在言语和舌头上,乃是在行为和诚实上;照样,他们也当存清洁的心热切彼此相爱,并且用爱心互相服事。m R. Isaac Chizzuk Emuna,第二卷54章,第444页。

第35节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不但你们自己会藉此知道自己已经出死入生,知道真恩典的工作已经开始在你们心中;也不但你们会藉此彼此认出大家是基督徒;而且连世人,世界上的人,也会藉此知道你们是我的门徒,就是若你们彼此相爱。他们也会承认这一点,正如特土良 n 说,在他那个时代,连外邦人也如此;他们看见基督徒在街上经过,相遇时彼此表达亲爱,就会说:“看哪,他们彼此相爱!”惟愿今日也同样明显可见。基督门徒的标记与特征,不是任何外在服饰,也不是任何苦修生活;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正是藉这些才被认出来。基督门徒的标记,也不是赐给他们的圣灵普通或特别的恩赐;因为那些并非真门徒的人,也可能得着这些。惟有彼此相爱,弟兄相爱,才是辨认门徒的特征;而这又成为推动人重视此命令的另一个理由与论据。n 《护教篇》39章。

第36节 西门彼得对他说,……人原可以预料,彼得会对基督方才所说的“彼此相爱”说点什么;但他却略过这话,丝毫没有提及。这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留心,或不喜欢这话,或对它没有情感;因为从他整个行为和著作看来,他对这命令是极其看重的;他常常极力劝勉人这样作,自己也最热诚地实行了。只是因为他留心到基督口中落下的那几句话:“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见约翰福音 13:33;他的心就专注在这话上,为此不安,极想知道其意。因此,一等到基督说完,就抓住机会发问:主往哪里去?他想象主是要往乡间某个遥远、难以到达的地方去;在这件事上,他就像犹太人一样,暴露了自己的软弱和无知,见约翰福音 6:25。耶稣回答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

这话意味着,基督在不多时将要往某个地方去;他要往园子里去,把自己交在仇敌手中;但彼得其实能够,也确实跟到了那里,所以这里不是指那地方。这里乃是说,主将要去为自己的百姓受死,好除去死亡的毒钩和律法的咒诅,并为他们成就救恩;他要往天上的父那里去,为人领受恩赐,并差遣保惠师;去开通进天的道路,占有天家,并为圣徒预备地方;去为他亲爱的儿女代求,处理他们的事务;并去为自己受国度,然后回来。彼得如今还不能跟他去那里;因为彼得受死的时候还没有到,基督还有别的工作要他先去作;他必须为外邦人打开信心之门,向他们传福音。后来却要跟我去。等你的时候到了,你作完了所分派给你的工,就要因我而死,跟从我;并且要进入我的国和荣耀,永远与我同在。众圣徒都要跟随基督到天上去;他已作为他们的先锋先进入那里。

他既在那里,他们也必在那里;神的旨意不能改变,恩典之约坚定可靠,基督的血绝不会徒然流出,他的祷告和预备不会落空,圣灵的工作也绝不会失丧;所以,凡被赐给基督、来到他面前、并在今世跟从他的人,没有一个以后不会跟从他。

第37节 彼得说,……他不明白基督的答复,对此也不满意,于是追问:主啊,我为什么现在不能跟你去呢?是那地方不能进入吗?是途中困难不能克服吗?道路崎岖或其中危险,都不能使我退缩;我已经预备好,愿意历尽一切危险艰难来跟从你;并且,我愿意为你舍命。无论我在跟从你的路上遇见什么仇敌,都不会使我惧怕;我甘心冒生命的危险,也乐意为护卫你而把生命摆上。

第38节 耶稣回答说,你愿意为我舍命吗?……基督说这话,不是怀疑彼得的诚心,而是质疑他的力量;或者说,是带着几分讥诮,更确切地说,是怜悯他;仿佛是说:你这可怜、虚浮、自恃的人,你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不认我。意思并不是说彼得要在鸡叫一次之前,就三次不认主;因为很清楚,彼得在鸡第一次叫以前,只不认主一次,见马可福音 14:68。这里的意思乃是,在鸡叫的那段时间过去以前,或在鸡叫之时段内,他要三次不认主。由此可见,没有必要因此就下结论说,这一夜就是逾越节之夜,也是犹大卖主、彼得不认主的那一夜;它其实是前两夜。因此,这里不像其他福音书作者那样说“今日”“今夜”,或“就是今日今夜,你要不认我”;这里只是笼统地说,在鸡叫以前,或在鸡叫的时段内。由此看来,彼得曾两次表示自己有信心为基督舍命:一次是在伯大尼西门家中的晚饭上,就是逾越节前两天;另一次是在耶路撒冷的逾越节晚餐上。而基督也每次都用这句话来责备他的自信,只是随着时机不同,措辞略有变化;在这事上,他充分证明了自己无所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