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哥林多前书 第 7 章 · 约翰·卫斯理

圣经简释 · Explanatory Notes · 原作公版

1 Corinthians 7

第1节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男不近女倒好,就是说,人若能约束自己,不娶妻是好的。单身生活的益处极大,而且很多。

第2节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然而,在有需要的时候,为要避免淫乱,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就是说,基督教绝不容许一夫多妻。

第3节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已婚的人不要以为彼此同住、仿佛未婚,就是某种完全。所当尽的本分,这古老的读法似乎比通常的读法自然得多。

第4节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妻子与丈夫,都不要以更高洁为借口而忘记这一点。

第5节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禁食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除非是双方同意、暂时这样,好叫你们在那些特别而庄严的时候,完全献身于敬虔的操练。免得,就是如果你们长久分离。撒但试探你们,叫你们起不洁的念头,甚至不只是念头,也有行为。

第6节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但我说这话,是指你们暂时分开、以后再同住的事。也许他也指着哥林多前书7:2说的。

第7节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愿众人在这事上都像我一样。我愿现在未婚的一切信徒都仍作“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保罗既尝过这种自由的甘美,也愿别人同他一样享受。但各人都有从神来的恩赐,正如我们主所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见马太福音19:11

第8节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若他们仍像我一样就好。保罗那时是独身,这一点是确定的;并且从使徒行传7:58及后面的记载看来,他似乎一直都是如此。看不出这句话,正如哥林多前书7:1一样,与逼迫时期有什么关系。

第10节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不是我单独说的,乃是主基督借着他明明的命令所说的,见马太福音5:32

第11节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但如果她离开了,就是违背这明明的禁令。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除了淫乱的缘故以外。

第12节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其余的人,就是那些与不信的人结婚的人。我说,是借着从神来的启示说,虽然我们的主并没有留下关于这事的明确命令。他不可离弃妻子。古时犹太人确曾被吩咐休掉他们拜偶像的妻子,见以斯拉记10:3;但他们的情形与这里全然不同。因为他们原是绝对不可娶拜偶像的女子;而这里所说的人,是在双方都还在异教光景中时就已经结婚了。

第14节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因为不信的丈夫,在许多情形下,已经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否则你们的儿女就会被养育成异教徒,而如今他们是基督徒。仿佛他说,你们亲眼就看见这证据了。

第15节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弟兄或姐妹,就是基督徒的男人或女人。不再受奴役,乃是完全自由了。遇着这样的事,神召我们原是要和他们和睦地生活,若是可能的话。

第17节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神怎样分给各人,就是把人生中各种不同的地位和关系分给各人,各人就当谨慎在其中尽自己的本分。福音并不废去这些。我在各教会都是这样吩咐,把这看作极其重要的事。

第19节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这两样都不能促进或拦阻我们的救恩。唯一重要的是守神的诫命,就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

第20节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身分,就是外在的处境。人在神呼召他的时候处于什么境况,就不要寻求改变,除非有护理清楚的指引。

第21节 你是作奴仆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不要因此忧虑,就是不要焦急地寻求自由。但若你能得自由,就当把握这个机会。

第22节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就是主所释放的人,意即在这方面是自由的。希腊文这个词指一个从前作奴仆、如今得自由的人。就是基督的奴仆,意即在这方面并不自由,不可随自己的意思行。

第23节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你们既是重价买来的,就是属于神的;所以若能避免,就不要成为人的奴隶,因为这可能使你们落在许多试探中。

第24节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就是凡事都像对着神做,并且如同在他直接的同在中。这样住在神里面的人,对外在事物就能保守圣洁的超然。

第25节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论到童身的人,是指男女双方。我没有从主来的特别启示和命令。但这并不是说使徒所写的有不是神所默示的;区别只在于,有时他们得着特别的启示和专门的命令,有时他们乃是凭着那常住在他们里面、就是神之灵恒常的宝藏与神圣亮光而写。而这也不是他们私人的意见,乃是信仰与实践的神圣准则。至于我,乃是神使我在使徒职分上忠心的人,因此忠心地传递我从他所领受的。第26-27节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现今的艰难,就是教会正处在逼迫之下的时候。人守住现状是好的,无论已婚或未婚。保罗在这里并不是以现今的艰难作为守独身的理由,正如他也不是以此作为结婚的理由;他的意思是,人无论处于哪一种状态,都不要寻求改变自己的处境,而要尽量善用那处境。

第28节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这等人在肉身上必有苦难,就是许多外在的困扰。我却顾惜你们,所以说得尽量少,也尽量柔和。

第29节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弟兄们,我这样说,是带着极大的把握。我们在世寄居的时候很短。由此明显可知,就是那些有妻子的,也当像没有妻子一样严肃、热心、殷勤、向世界死,并且献身于神,在一切行事为人上圣洁。使徒就是这样轻易地从别的一切滑向那唯一需要的事;忘记一切暂时的事,而被永恒吞没。

第30节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就是“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就是用敬虔的惧怕调和他们的喜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因为知道自己不过是管家,不是产业的主人。

第31节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用这世界的,要像不用这世界的,不在其中寻求幸福,而在神里面寻求;使用其中一切事物,只按那最有助于认识神、爱神的方式和程度去使用。因为这世界整个安排和样式,就是这嫁娶、哀哭、喜乐,以及其余一切,不但将要过去,而且现在正在过去,此刻正像影儿一般飞逝。

第32节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我愿你们在这转瞬即逝的时刻,无所挂虑,就是心思不被重担缠累。没有娶妻的人,若他明白并善用自己所享有的优势,就只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第33节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而且就一个基督徒应有的分寸来说,这也是他的本分。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并为她和全家预备一切所需用的。

第34节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妻子和处女之间也有分别,无论教会是否正在遭受逼迫。没有出嫁的妇人,若她知道并善用自己的特权,就只为主的事挂虑。她一切时间、关心和思想都集中在这件事上,就是怎样在身体和灵里都圣洁。这是在一切时代、一切国家中,单身生活恒常的益处。但有谁真正合宜地使用这益处呢?第35节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不是要牢笼你们,就是不是要把不能领受这话的人套住。乃是为你们的益处,就是为那些能领受的人。叫你们能坚定恒久地亲近服事主。这里译作服事的词,含有紧靠着一个人坐下、好好听他说话的意思。马利亚就是这样坐在耶稣脚前,见路加福音10:39。没有分心,就是心思不被任何人、任何事、任何忧虑、任何累赘,从它的中心、从它对神专注的留意上拉开。

第36节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但若有父母认为自己若不这样做便有失体统,不合他的身分,待自己的童身女儿若她已经过了适婚年龄,并且情况确有需要,见哥林多前书7:9,那就让他们成婚,就是她的求婚者和她自己。

第37节 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没有不得已的事,就是并无那样的需要。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就是能够约束自己那种想要家族兴旺、借新姻亲增强家势的意愿。

第38节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更是好,就是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

第39节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律法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只是要在主里面,就是说,基督徒只当与基督徒结婚。这是一条恒常的指引,而且极其重要。

第40节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我也有,和你们中任何人一样,都有神的灵。这并不是表示怀疑,而是最强烈的确信,同时也是责备他们竟对这事提出疑问。所以,若有人因此推论保罗并不确定自己有基督的灵,那他既不明白这些话真正的意思,也没有留意保罗在本书哥林多前书2:16、14:37,以及另一封书信哥林多后书13:3中,是何等明确地宣称自己有圣灵。事实上,这里以及别处译作“想”的这个词,是否常常都含有最充分、最强烈的把握,实在是值得思考的。见哥林多前书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