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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8 章 · J. C. 莱尔

福音书释义 ·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 · 原作公版

John 8 (part 1/3)

约翰福音 8 约翰福音 8:1-11 行淫时被拿的妇人 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第八章开头的叙事,性质颇为特殊。在若干方面,它是独一无二的。四福音全书中没有别处与它完全相同。历世历代,一些谨慎过度的人在这段经文上绊跌,怀疑它是否真为约翰所写。但这种疑虑是否公允,并不容易证明。有人以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段叙事是在宽纵奸淫之罪,并把我们的主描写成轻看第七条诫命,这无疑是大错。经文中没有任何内容足以支持这样的断言;其中没有一句话可使我们有理由这样说。让我们平心静气地权衡此事,考察这段经文的内容。我们主的仇敌把一个犯奸淫的妇人带到他面前,问他她应受什么刑罚。经文明明告诉我们,他们问这问题是“要试探他”。他们希望诱使他说出某些话,好控告他。

也许他们猜想,那位向“税吏和娼妓”宣讲赦免与救恩的,或许会被诱导说出一些话,不是与摩西的律法相矛盾,就是与他自己的言语相矛盾。我们的主知道摆在他面前这些恶意发问者的心,便以完全的智慧对待他们,正如他从前对待“纳税银”问题一样。(马太福音 22:17)他拒绝在他们中间作“审判官”和立法者,尤其是在他们自己的律法已经判定的案件上。他起初完全不回答他们。但“他们还是不住地问”,我们的主就用一句令人枯干、洞察人心的回答使他们哑口无言。他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并没有说那妇人没有犯罪,也没有说她的罪是轻微而可原谅的。但他提醒她的控告者,他们无论如何都不是适合控告她的人。他们自己的动机和生活远非纯洁。他们自己并不是以洁净的手参与此案。

他们真正想要的,并不是维护神律法的纯洁并惩罚罪人,而是向他本人发泄恶意。最后,当那些把这不幸妇人带到我们主面前的人“自觉有罪”而从他面前出去以后,他以严肃的话遣走这有罪的罪人:“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他并没有说她不配受刑罚。但他来并不是要作审判官。再者,在没有任何见证人或控告者的情况下,摆在他面前就没有案件可审。那么,就让她像一个罪名“未被证明”的人离去吧,虽然她事实上有罪;并且让她“不要再犯罪”。面对这些简单事实,却说我们的主轻看奸淫之罪,这是不公正的。摆在我们面前的经文没有任何内容能证明这一点。在圣经所记载之人的言语中,没有谁像我们神圣的主那样强烈地论到违犯第七条诫命。他教导说,人可以用一个眼神或一个意念违犯这诫命,正如用公开的行为违犯一样。

马太福音 5:28)他也比任何人都更有力地论到婚姻关系的神圣。(马太福音 19:5)在这里所记载的一切中,我们看不见任何与他其余教训不一致之处。他只是拒绝篡取审判官的职分,拒绝为了满足他死敌的愿望而对一个有罪的妇人宣判定罪。离开这段经文时,我们不可忘记它包含两项极其重要的教训。无论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些经节有什么难处,这两项教训至少是清楚、明白、无可误解的。首先,我们学到良心的能力。我们读到那妇人的控告者,听见我们主的呼吁以后,“自觉有罪,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他们虽然邪恶刚硬,却感到里面有某种东西使他们胆怯。人性虽已堕落,神却仍然确保每个人里面留有一个会被听见的见证。良心是我们里面之人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并在我们的属灵历史中扮演极显著的角色。良心不能拯救我们。

它从未引领任何人到基督那里。它是盲目的,容易被误导;它是瘸腿无力的,不能引导我们进天堂。然而,良心不可被轻视。当传道人站在讲台上责备罪时,良心是他最好的朋友。当母亲试图约束儿女远离恶,并激励他们向善时,良心是她最好的朋友。当教师把道德责任切实压在男孩女孩心上时,良心是他最好的朋友。从不压制良心、而竭力保持良心柔嫩的人是有福的!更有福的是那祈求良心蒙圣灵光照、并洒上基督之血的人。其次,我们学到真悔改的性质。当我们的主对这有罪的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之后,他以严肃的话遣走她:“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他并非只是说:“回家去悔改吧。”他指出她的情形所最需要的主要事情,就是立刻与她的罪断绝的必要。让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这一教训。正如教会要理问答所善于教导的,真悔改的本质正在于“弃绝罪”。

那种只包含感觉、谈论、表白、愿望、打算、盼望和决心的悔改,在神眼中毫无价值。行动正是“没有后悔的得救悔改”的生命。一个人若未停止作恶、转离他的罪,他就并未真正悔改。我们愿意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归向神,是否对罪有敬虔的忧伤,并有那使“天上欢喜”的悔改吗?让我们省察,看看自己是否弃绝罪。让我们不要安息,直到我们能在神面前说:“我恨恶一切罪,并渴望不再犯罪。” 技术注释: 1. 耶稣往橄榄山去。2. 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4.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6.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好像没有听见。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8.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9. 他们听见这话,自觉有罪,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10. 耶稣直起腰来,见没有人,只见那妇人,就对她说:妇人,那些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十一节,连同前一章最后一节,也许构成新约中最严重的经文鉴别难题。它们的真实性受到争议。许多有学问的基督徒作者认为,这段经文不是圣约翰所写,而是出于一个未受默示之人的手,并且大概写于较晚时期;它没有合法的资格被看作正典圣经的一部分。

这些作者在这类事情上无疑有权被聆听。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段经文是圣约翰福音真实的一部分;反对它的论据无论看起来多么有分量,都不足够,并且可以得到答复。这些人的意见至少同样值得尊重。我在这里所能尝试给出的,只是整个问题的概要。在认为这段经文不真实或至少可疑的人名录中,有以下名字:贝扎、格劳秀斯、巴克斯特、哈蒙德、A. 克拉克、蒂特曼、托鲁克、奥尔shausen、亨斯滕伯格、特里格勒斯、阿尔福德、华兹华斯、斯克里夫纳。

在认为这段经文真实的人名录中,有以下名字:奥古斯丁、安布罗斯、欧西米乌斯、鲁珀图斯、慈运理、加尔文、墨兰顿、厄科兰帕迪乌斯、布伦提乌斯、布塞尔、瓜尔特、穆斯库鲁斯、布林格、佩利坎、弗拉修斯、狄奥达蒂、开姆尼茨、阿雷提乌斯、皮斯卡托、卡洛维乌斯、科凯乌斯、托莱图斯、马尔多纳图斯、拉皮德、费鲁斯、尼法尼乌斯、卡特赖特、梅尔、特拉普、普尔、兰佩、惠特比、利、多德里奇、本格尔、施蒂尔、韦伯斯特、伯贡。加尔文有时被列为认为摆在我们面前这段经文不真实的人之一。但他在其注释中论及此段的说法,显然不足以支持这一断言。他说:“显然,这段经文古时为希腊众教会所不知;也有人推测它是从别处取来并插入此处的。

但既然它一直为拉丁众教会所接受,又见于许多古老的希腊抄本,并且没有任何不配使徒之处,我们就没有理由拒绝把它应用于我们的益处。” [A.] 反对这段经文的论据如下:(1)它不见于现存希腊新约若干最古老、最优秀的抄本。(2)它不见于若干较早的圣经译本或译文。(3)希腊教父俄利根、区利罗、金口约翰和提奥菲拉克特在他们对圣约翰的讲解中没有注释它,特土良和居普良也没有引用或提及它。(4)它的文体不同于圣约翰福音其余部分,并包含若干约翰著作中别处没有使用的词语和表达形式。(5)这段经文的道德倾向有些可疑,并且似乎把我们的主描写成宽纵一种重大罪恶。[B.] 支持这段经文的论据如下:(6)它见于许多古老抄本,即使不见于最古老、最优秀的抄本。

(7)它见于拉丁通行本,以及阿拉伯文、科普特文、波斯文、埃塞俄比亚文译本。(8)奥古斯丁在他对本福音书的讲解中注释了它,而在他的另一部著作中,他明明提到并解释它为何从某些抄本中被省略;安布罗斯引用并维护它;耶柔米提到它;《使徒宪章》也把它当作真实经文处理。(9)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段经文有任何不道德的倾向。我们的主并未对奸淫之罪发表意见,而只是拒绝承担审判官的职分。对这个极其困难的题目提出任何意见,似乎近乎冒昧。但我仍冒昧作以下评论,并邀请读者以坦诚的心留意。我明确倾向于那些认为这段经文真实之人的一边,理由如下:1. 来自抄本的论据在我看来并非决定性的。我们所拥有的极古老抄本相对很少。即便在这些抄本中,也有一些支持这段经文的真实性。同样的评论也适用于古代译本。

此类见证若要成为决定性的,就应当是一致的。2. 来自教父的论据,在我看来更有利于这段经文,而不是反对它。一方面,理由只是消极性的。某些教父对这段经文不置一词,但同时也没有说任何反对它的话。另一方面,理由是积极性的。像奥古斯丁和安布罗斯这样权威极高的人,不但注释这段经文,而且维护它的真实性,并说明某些错误抄写者为何省略它。让我再补充一点,那些反对此段经文的教父所提供的消极证据,并不如乍看之下那样有分量。亚历山大的区利罗是其中之一。但他关于约翰福音第八章的注释已经失传,而我们现有的部分是由近代人若多库斯·克利希托维乌斯补上的;此人是一位波斯博士,生活于主后1510年。(见杜宾《教会史》。)金口约翰关于约翰福音的注释由面向大众的公开讲道组成;我们很容易想象,像这样的段落在讲道中可能被省略。

提奥菲拉克特众所周知是金口约翰的抄录者和模仿者。剩下唯一的注释者俄利根,其见证并非第一等价值;并且他在讲解圣约翰时省略了许多内容。特土良和居普良的沉默,也许可以用奥古斯丁解释本福音书在他自己时代某些抄本中省略此段的同一原则来说明。有些人,如卡洛维乌斯、马尔多纳图斯、弗拉修斯、阿雷提乌斯和皮斯卡托,认为金口约翰在其约翰福音第六十篇讲道中清楚提到了这段经文,尽管他在讲解时略过了它。3. 有人主张这段经文的文体语言与圣约翰通常写作风格不一致;这种论据应当非常谨慎地接受。我们所面对的不是一位未受默示的作者,而是一位受默示的作者。说一位受默示的作者有时可能使用他通常不用的词语、结构和表达方式,这肯定并不过分;也不能因为他以一种特殊方式写作某段经文,就证明他没有写这段经文。关于此题,我就说到这里。

在这类疑难问题上,站在稳妥的一边是智慧的。总的来说,我认为把这段有争议的经文视为真实,是最稳妥的。无论如何,我宁愿接受这一边的难处,而不愿接受另一边的难处。整个讨论无论如何可以在我们心中留下一个令人安慰的思想。即使在这段众所周知有争议的经文中,它比新约任何经文都更受争论、更受怀疑,仍能为它说出这么多有利的理由,那么整卷圣经所立的根基是何等极其坚固!即使反对这段经文的论据也不是决定性的,我们就没有理由为圣经其余部分惧怕。归根结底,很有理由认为,神的护理有意在新约经文中留下某些经文鉴别上的难处,为要试验基督徒的信心和忍耐。它们用来试验那些人的谦卑;对他们来说,理智上的难处比教义上或实践上的难处更是沉重的十字架。

对这样的心思而言,偶尔遇到含有他们不能完全解开的结、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之经文,是令人受试炼却有益处的操练。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些经节正是这类经文的一个显著例子。否认其文本是“一件难事”是不对的。但我相信,我们的责任不是仓促拒绝它,而是安静坐着等候。在这些事上,“信的人必不着急”。奥古斯丁《论婚姻中的奸淫》中的以下一段值得注意。

他论证说,基督徒丈夫在妻子犯奸淫后悔改时与她和好,是很合宜的,因为我们的主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随后他说:“然而,这件事颇使一些软弱信徒的心受冲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使不信的人和基督信仰的仇敌受冲击,以致他们害怕这会使自己的妻子犯罪而不受惩罚,就从他们的福音书抄本中删去了我们的主赦免行淫时被拿妇人所行的这事;仿佛他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时,乃是准许人犯罪。”要记得,奥古斯丁生活在主后400年左右。想进一步考察这段有争议经文的人,会发现戈马鲁斯、布卢姆菲尔德和华兹华斯对此有充分讨论。1. “耶稣往橄榄山去。”此处的分章令人遗憾。前一章最后一节与摆在我们面前这一节,显然本意是要合在一起理解。

当法利赛人和公会成员“各人都回家去”时,我们的主自己没有家,便退到“橄榄山”,在那里露天过夜。在犹太那样的气候中,他这样做并没有什么特别。山脚下的客西马尼园足可提供遮蔽。路加福音 21:37 明明告诉我们,这是我们主惯常的做法。兰佩评论说,我们从未读到我们的主在耶路撒冷住宿、睡觉或过夜。2. “清早。”这个表达值得注意,因为据一些人说,它解释了我们的主随后使用“我是世界的光”这一比喻。他们认为这是指破晓或日出。“又回到殿里。”这指的是圣殿外院,犹太人习惯在那里聚集,聆听宗教教师讲论。我们必须记得,在东方国家,并且在没有印刷术的时代,许多教训都是这样借露天讲论或交谈传授的。苏格拉底在雅典就是这样教导人的。“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这里的“众”必定是指众多百姓。

经过过去三四天所发生的一切,我们很容易理解,我们主的出现会立刻吸引人群。他作为教师和讲论者的名声已经确立。“他就坐下,教训他们。”教师坐着、听众站着,是常见做法,这从别的经文可见。“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马太福音 26:55)在拿撒勒会堂中,我们的主开始讲道时,先“把书交还执事,就坐下”。(路加福音 4:20)“他就坐下,从船上教训众人。”(路加福音 5:3)“我们坐下对那聚会的妇女讲道。”(使徒行传 16:13) 3. “文士和法利赛人。”这是圣约翰福音中唯一一次提到“文士”。他二十次提到法利赛人,其中十六次单独提到,四次与祭司长一同提到。有人认为这一事实是反对这段经文真实性的论据,但没有正当理由。圣马可在其福音书中十二次谈到法利赛人,却只有两次把文士与他们一同提到。

再者,这是圣约翰所记载的唯一一次有人正式企图用狡猾的问题陷害我们的主。既然如此,文士与法利赛人同被提及,作为这次企图的主要行动者,也许有充分理由。“带着一个……妇人……行淫。”这个陷害我们主的企图,很可能是他仇敌在节期中未能捉拿他的结果之一。他们在辩论中对付他失败了,或在没有合法控罪的情况下捉拿他失败了,接下来就试图诱使他以某种方式陷入圈套,好给他们留下把柄。不能再浪费时间。他们昨日已经失败,并发现自己的差役不愿捉拿我们的主。他们决定今天另试一计。他们要诱使我们的主做出某种不合法或不谨慎的事,然后占他的便宜。“叫她站在当中。”这意思是在一个由他们自己及其追随者、我们的主及其门徒、以及听他教训的人群所组成的环形或圈子中间。4. “就对耶稣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等等。

记得在重大公共节期,尤其住棚节,有何等庞大的人群上耶路撒冷,这有助于说明这项控告。在这样的时节,家家户户都像集市时期一样拥挤,因此许多人睡在露天,并且很可能产生不少混乱;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违犯第七条诫命这样的罪很可能发生。5. “摩西……吩咐……用石头打死。”这是把利未记 20:10申命记 22:22 相比较所得出的合法结论。有些作者评论说,摩西并没有吩咐把淫妇用石头打死;这种说法似乎没有根据。值得注意的是,“摩西在律法上”这一表达,马太、马可、路加都没有使用。但圣约翰在这里和约翰福音 1:45 都使用了。“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更直译应作:“那么,你说什么呢?”我们的译者译作“但是”的希腊词,在新约中几乎从不这样翻译,在多数地方译作“所以”“那么”“于是”“如今”或“并且”。

约翰福音 9:18使徒行传 25:4 是仅有的类似情形。厄科兰帕迪乌斯认为,法利赛人特别痛心并恼怒,是因为我们的主曾说“税吏和娼妓”倒比法利赛人先进神的国。(马太福音 21:31) 6.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这试探究竟在何处?犹太人希望怎样找到控告他的根据?答案似乎很容易。若我们的主回答说,那妇人不该被石头打死,他们就会在百姓面前控诉他是藐视律法的人。相反,若我们的主回答说,那妇人该被石头打死,他们就会在罗马人面前控告他,说他僭越处死罪犯的权柄。参约翰福音 18:31:“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此外,他们还会到处宣称,他自相矛盾;他说过自己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然而他却吩咐把一个有罪的妇人处死。

“耶稣却弯着腰。”我们的主在回答他们问题以前,这一动作的确切目的,我们无法断定。可能他意在表现自己不愿插手此事。也可能他要给他们时间思想自己正在做什么,好使他们的良心有机会发生作用。“用指头在地上画字。”我们没有办法知道我们的主写了什么。正如特拉普所说:“他写了什么,没有人知道;神没有认为我们应当知道。”有人推测他写下那妇人控告者的名字和隐藏罪行。另一些人则推测他写下出埃及记 23:1:“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有人猜想他写下第七条诫命。也有人认为他写下耶利米书 17:13:“凡离弃你的,必至蒙羞;离开我的,他们的名字必写在土里。”但这些全都是推测,只是推测而已。有些人认为,我们主这个姿势意在表明沉思和庄重。

穆斯库鲁斯说,这动作是在暗示:“神曾用自己的指头把律法写在石版上。但如今我们的主在地上写字,是要表明律法不过是暂时的,正在让位于福音。”这是一个新颖的思想,但显然是推测性的。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他们认为自己终于把我们的主逼入困境,因而不断催促他回答,正如大利拉催促参孙一样。他们的坚持,以及我们主最初拒绝回答,显示他们的用意和目标是恶意的。“他直起腰来。”这表明我们的主在回答以前,郑重而庄严地挺身。他不只是弯着腰、眼睛向下看时说话,而是直起身子,看着他们。“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关于这一庄严宣告,已有各种解释。(1)有人认为我们的主只是泛泛论及罪。

他们把这句话理解为:“你们中间谁的生活完全无罪并无可指摘,谁就可以第一个执行律法,开始用石头打死这妇人。”(2)也有人认为,他所指的是一个隐秘事实,即那些在场的人,无论年老或年少,都有奸淫之罪。他们把这句话理解为:“你们中间谁没有犯过这妇人所犯的同样罪,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我只能说,我强烈倾向后一种看法。在我看来,它得到他们自觉有罪,并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出去的事实支持。一般性的定罪本来不太可能产生这样的效果。我们的主无疑将他的宣告限定在某个罪上。我们必须记得,我们的主有能力读透人心,也能在他所面对的人里面辨明隐藏的罪,如同他在拿但业和撒玛利亚妇人身上所做的一样。若是这样,“没有罪的”意思必定是“没有犯奸淫之罪的”。

克拉克认为我们的主这句话指的是申命记 17:7 所要求的见证人必须先下手打死偶像崇拜者。8.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这一动作的确切原因再一次不得而知。也许我们的主认为,他在第7节中已经说得够多了,不愿再发表意见。他在地上写字,也许意在给控告者时间,让他们回想自己过去的生活,查考自己的心。9. “他们听见这话,自觉有罪。”这句话是支持我刚才所提出看法的一个强烈证据。它表明,当时在场那些人的良心被我们主的追问刺透了。他们感到自己被发现、被察觉,自己的罪被揭露,他们便成了懦夫。若我们的主所说的话是泛泛的、仅仅一般性地提到有罪,我认为这不大可能发生。

这里的情形与帖撒罗尼迦前书 14:24-25 所描绘的颇相似:“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进来,就被众人劝醒,被众人审明;他心里的隐情显露出来,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 “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他们出去,因为他们感到自己有罪,自己的恶意被击败。他们来这里时满心自信,以为能用难题困住我们的主。他们离开时困惑不堪、哑口无言、蒙羞,觉得自己被全然打败。“从老到少”这一词组是一个很有力的表达。年长者更有罪,比年轻者多犯了许多罪。因此他们更先感到良心受责备,最先逃离我们主的面前。“耶稣一人……妇人……在当中。”这只能指我们的主独自留下,在先前站在他四周的控告者中没有一个留下。我们不能认为门徒和其他听众都离开了。

那妇人原来站在我们主及其仇敌所围成的圈子中间,如今也许仍留在原处。布伦提乌斯认为,我们主既不看控告者,也不看那妇人,因为她是已定罪的罪犯。然而他以自己的神性知道一切进行的情形。10. “耶稣直起腰来。”这里的动作和第7节相同。它表明我们主说话时是站直的。“见没有人,只见那妇人。”显然,这里“没有人”是指她的控告者没有一个还在场。除了这妇人以外,我们不能说耶稣周围所有人都离去了。“妇人,那些告你的人在哪里呢?”这里不能认为“妇人”是一种轻视或责备的称呼。它和我们主在约翰福音 19:26 对他母亲说话时所用的称呼相同。“没有人定你的罪吗?”这意思必定是:“没有一个带你到我这里的人,愿意出面证明你有罪,要求按律法处置你吗?”显然,若没有见证人或控告者,摩西律法就不能执行。

11. “她说:主啊,没有。”有人认为这句回答表明了这妇人的悔改与敬畏,以及她对我们主的尊敬。这可能是真的,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看得比实际所含的更多。我们主对她个人的认识,或许比这句话向我们显明的更多。她当然没有说一句自辩的话。“我也不定你的罪。”这句著名的话常被人用作武器,反对基督严厉谴责奸淫之罪。然而它被这样使用,是完全没有理由的。我们的主并不是在宣告“我不认为你配受定罪”,而是“我并不承担审判官的职分,在证据不足时定你的罪”。他只是因为没有见证人,所以拒绝处理她的案件。因此,在所谓证据不足的情形下,他让她离去。“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她是否悔改,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无法说得更多。但我们知道,在以严肃命令吩咐她离开罪恶之路后,他让她离去。我们不能从主的话中推论出,他宽纵她的罪。

莱尔在本书第一版中,曾以比现在更重的分量提到一个观点:这个妇人可能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有夫之妇,而是一个已订婚、犯了奸淫的童女,正如申命记 22:23-24 所描述的。她可能在行淫时被拿;并且有律法说,这样的人必须用石头打死。这或许会部分解释我们的主为何对这妇人说话时如此少。一个与人订婚的童女,其情形与有夫之妇不同。“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句话,意在显示基督不宽纵罪。奥古斯丁说:“主定了她的罪,却不是定这个妇人的罪。”他的意思显然是,主定了她罪行的罪。许多古代和近代作者认为,暗示这妇人悔改并且归正的理由很多。他们认为这可以解释我们主论到她时恩慈的话和态度,并且他们有力主张,说她并未悔改,乃是把毫无根据的最坏意思强加在她身上。

他们认为,事实上,整个叙事中有三个神迹:控告者良心的暴露,妇人良心的刺透,以及我们主令人惊异的智慧。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在圣经没有说话之处武断地下结论。让我们注意,我们的主关于奸淫的道德罪恶所说的每一件事,都在马太福音 5:28 显明了。说我们的主在这里宽纵奸淫罪的人,忘记了那节经文。让我们也注意,我们的主显然极其小心,既不干涉地上法官的职分,也不制裁私刑暴力。当我们想到我们主是在怎样的时期生活的,就决不能以为这整件事是不可能发生的。我们必须记得,罗马帝国是一个道德极其腐败的地方,而犹太民族很可能受到了传染。我们的主以他神性的知识,看见那些控告这可怜妇人的人自己也犯了同样的罪,这有什么不可能呢?没有什么罪比奸淫更使良心战兢的。

因此我认为,那些人很可能在听见我们主的话以后,感到自己好像被击中了,就不愿再久留。事实上,我们的主用一句话将他们尽都定罪,显明他们都犯了他们所指控那妇人的同样罪。克拉克说:“只要有一个见证人留下控告她,她就会被定罪并被石头打死。但他们走出去了,一个也不留下。” 马太·亨利评论说:“基督绝不支持他们的控告。他并不为罪辩护,也不为罪人轻描淡写,也不像他们所指望的那样反对摩西律法。他绝不迎合他们的恶意。若他们要起诉,就让他们继续作起诉人。基督绝不在其中帮他们。他也不愿支持他们的审判。除了通常的法庭手续以外,判定和处死罪犯,绝不是他当前工作的范围。”关于控告者,他说:“他们来时,有意控告她;如今他们的良心却控告自己。

我们的主虽没有举名说出他们有罪,但他们的良心可以说:你就是那人。” 布克霍尔写道:“控告者原以为他们完全有把握了;无论基督是否判定这妇人死刑,他们都能得逞。若他不判,她的罪就会显得受到纵容;若他判,他们就要控告他。基督以惊人的智慧,揭露他们的虚伪,释放这妇人,并使他们既无从在纵容她的罪上指责他,也无从在严厉判决她上指责他。” 12. 约翰福音 8:12-20 生命的光 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些经文开头包含着主耶稣一个深刻而宝贵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 这句话是最卓越的“证据文本”之一,用来证明我们主的神性。它使我们看见耶稣就是“那临到世界、能照亮各人的真光”。(约翰福音 1:9)如果他不只是神,就没有任何先知或使徒能说出这样的话;这样说就是傲慢僭越,甚至近乎亵渎。能被称为“世界的光”的,只有一位。

那些曾听见我们主说这句话的犹太人,心中会想起旧约中两段为人熟知的预言。一段是以赛亚关于弥赛亚的预言:“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书 42:6)另一段是玛拉基的话:“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玛拉基书 4:2)无论我们在什么时候读这惊人的宣告,都应当记得,它其实包含了主耶稣基督何等大的职分。黑暗在创世之初遮盖地面,直到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黑暗又遮盖以色列人,直到埃及所降十灾中的第九灾使他们临近。黑暗依然笼罩人一切未更新的心,并统管这世界的大多数人。自然界的太阳是“世界的光”,却不能医治属灵的黑暗。这正是基督所承担要医治的。他是灵魂的日头。他是照亮人良心、心思和悟性的普世良药。凡跟从他的人,不再在黑暗里走;倒要得着生命的光。真基督徒在许多事上,必须像他的主。

他必须“像光体显在世间”。(腓立比书 2:15)他必须在他那个时代和世代中作“世界的光”。(马太福音 5:14)但他必须留意,切不可把给他主人独有的荣耀归给自己。他所发出的最明亮光辉,不过像行星从太阳借来的光辉。基督徒是反射光的。他在自己里面没有光,也不能使任何灵魂得生命。基督才是世界的真光;在他以外,并无拯救。永远抓紧这个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全部实质之一。毫不夸张地说,在真教会里,除了基督以外一无所有。他无疑是圣坛、祭司、更高的权柄、告解室、祭司制度和教会所不能比的。无论何处,这事实都必须置于基督教导的最前面。没有基督就没有生命;离了基督就没有赦罪;若不借着基督,神的平安就没有丝毫根据;无基督的信仰没有任何用处,也不能拯救灵魂;除基督以外,没有一位中保、教师、医治者和施恩的拯救者。

“我是世界的光。” 惟愿所有自称为基督徒的人都能分辨,他们的传道人是否像圣保罗那样一心“证明耶稣是基督”。(使徒行传 18:5)那个主日复主日听不到多少基督、却听见许多教会或圣坛,或告解,或洗礼,或主餐,或职事之人的教会,一点也不比摇篮中没有婴儿的马槽更好。那样的教会,很可能是一座雕琢精美、装饰华丽的坟墓,却没有生发生命的福音。若基督没有在其教导中得着一切应有地位,那就是死亡,而不是生命。“神愿意叫一切的丰盛在他里面居住。”(歌罗西书 1:19) “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翰福音 5:23) 在这些经文中,让我们注意那些拒绝基督之人何等可怜地盲目。我们读到,法利赛人反对他说:“你的见证不真。” 这句话显明我们主的仇敌心里所存在的黑暗和不信。

可以想象,没有任何证据能满足他们坚定的抵挡意志。没有任何证明能使眼目被偏见蒙蔽的人相信。我们主使瞎子看见、瘸子行走、死人复活。但这一切都毫无用处。法利赛人和其他我们主的仇敌仍然不信,仍然疑难重重。实际上,他们没有一个正当理由拒绝他。但人若决意不信,理由总是不缺的。若不是我们所有人都有同样的心,法利赛人这种不信大概会显得不可思议。但可悲的是,我们自己的心也是邪恶的!“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罗马书 8:7)我们天然地都不喜欢神的宗教;我们天然地都憎恨神的要求;我们天然地都不愿被定罪,厌恶被告知自己的灵魂状况危险。传讲基督绝不会使这样的人归正。若不是有圣灵的恩典随着道,他是绝不会信的。十字架的道在保罗时代是“叫犹太人为绊脚石”,如今仍是许多自称基督徒之人的绊脚石。

哥林多前书 1:23)有数以千计受洗的人,虽听见基督信仰最清楚、最充分、最有力的陈述,却仍不信。无论是基督的神性,还是他的赎罪,还是他已完成的工作,还是他的白白恩典,还是因信完全称义,他们似乎都不能接受。他们抵挡这些教义,吹毛求疵。它们是“愚拙”的,被视为愚昧、狂热和热心过度。事实上,这些人就像法利赛人一样。他们不喜欢基督,因此不信他。“你若能讲别的事而不讲基督,”他们的心似乎说,“我们就愿意听。” 受欢迎的传道人和教导,若不把基督放在他应有的地位,就永远不值得信任。若在任何教会中,基督被高举,人们就会不喜欢它,正像法利赛人不喜欢一样。正如圣方济各·沙雷氏所说:“基督到哪里,十字架就到哪里。”在各教会和讲台中,基督有时会被“定为可以叫人诽谤的话柄”。

他所受敌对的性质或许有变,但事情本身确实存在。不过,让我们不要因人对基督的憎恶而动摇。他总要照他的真实身份成为世界的光,即使黑暗不接受他。让我们为那些拒绝基督之人的瞎眼祷告;让我们怜悯他们,却绝不效法他们。基督徒群体中最大的异端不信,常常不过是披着新衣的法利赛主义、悲哀地重复古老错误而已。最高洁的传扬基督,也总会使法利赛人及其后继者心生反感。在这些经文中,最后让我们注意到我们主的仇敌受到何等完全的约束。我们读到:“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我们已经多次读到,我们主的仇敌“要拿他”,但他们的愿望没有一次得逞。这件奇妙事实的原因,总是引人注目。天上有一只约束全能的手,不容他们图谋得逞。

他们似乎被一种他们自己无法解释的影响力捆住,不让他们伸手触碰我们的主。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掌管一切、治理万事的神的手。他们暂时根本不能胜过我们的主,因为他工作的时候还没有到,受死的时候也还没有来。有一个深刻的真理值得我们特别留心。恶人所能做的一切事,都受神限制和制约。即便在他们最猛烈的仇恨、最鲁莽的恶意中,也有他们不能越过的界限。他们可以谋划、筹算、说凶恶的话;他们可以显出强烈的仇敌情绪;但无论对神的任何一个儿女,他们都不能越过他所喜悦允许的范围。他们不能从他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拉比亚把琐珥称作“小城”;但在他安全进入琐珥以前,所多玛的王什么也不能做。拉班恨恶雅各,但在神许可以前,他既不能伤他也不能阻止他。以扫渴望杀死雅各;但雅各的性命蒙了保守。

约瑟的弟兄曾想除掉他;然而时机还未到,他的事工尚未完成,他们只能卖他作奴仆。扫罗常常把大卫置于死亡边缘;但“大卫的时候还没有到”,他仍逃脱了他的手。属灵的读者若深切留意这些事,就必受益。它们正如所写,是为要安慰神一切真仆人。他们在邪恶的世代中服侍一位常受藐视的主人,决不要羞耻。让他们记得,基督护理的眼睛时刻眷顾他们,神的圣天使围绕他们。让他们继续尽职,并放心地将灵魂和身体交托一位信实的创造主。让他们效法他们主的榜样,日复一日行在世界中间,做他们蒙召所当做的工作,不因惧怕人而被拦阻。他们的时候都在父神手中。他们被保守直到工作完成;死、魔鬼、人都不能伤害他们,直到他们打完自己的仗。就在那时,而且不是在那以前,他们才息了劳苦,并蒙接入天家。神的见证人是不朽的,直到他们完成了自己的见证。

这段经文中,属灵光照的应许显然是最突出的主题。我们主宣告:“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让我们查考自己,看看自己是否确实领受了这应许。我们到底得着了什么实际知识?我们看见了什么?我们如今拥有的基督信仰,与我们从前拥有的,有什么不同?信主的那个人看见了新的王、新的律法、新的标准、新的道路、新的朋友、新的家乡、新盼望、新仇敌、新危险、新目标、新命运,直到他相信之日以前,他对这一切都一无所见。这是我们自己的情形吗?我们是否知道自己曾是黑暗的,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惟愿这问题不被忘记!在结束这些经文时,让我们注意到,我们的主宣告他是世界的光之后,随即引发了犹太人的反对。“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这使我们主继续展开,说明自己的使命和职分。

他似乎认为,没有必要仅仅为了应对他们的反对而证明自己是世界的光。他宁愿转入另一个问题,说明他的父见证他,他也见证自己。换言之,他宣告了一个美丽真理,适合当时的场合:“我是世界的光”;接着他继续教导。12. “耶稣又对众人说。”这里“又说”的表达,与前面的叙事完全吻合。它把我们带回第2节;在那里我们读到,我们的主坐在殿里教训百姓时,行淫时被拿的妇人被带到他面前。这自然暂时打断并中止了他的教训。但当此案解决,控告者和被控者都离去以后,他便恢复教训。因此,“他又说”这个表达显得最自然。只要承认这妇人的叙事不真实、必须删去,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话实际上就没有任何可连接之处。我们被迫回溯到上一章第37节。同样的评论也适用于“众人”这个词。

它自然指第2节中我们的主正在教训的“百姓”,后来文士和法利赛人打断了他。若删去那妇人的叙事,就没有任何对象可让“众人”这个词指代,除了第七章末尾那些愤怒的法利赛公会成员。“我是世界的光。”在这荣耀的表达中,我们毫无疑问看见,我们的主宣告自己就是先知所说那应许的弥赛亚或救主。犹太人会记得这些话:“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书 42:6,49:6)西面也曾说,他要作“照亮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 2:32)他为何使用这个比喻,以及他选择这个比喻时心中想到什么,是注释家意见不一的一点。他提到眼前某件事物,是很可能的,并且符合他通常的教导方式。(1)有些人,如阿雷提乌斯、穆斯库鲁斯、厄科兰帕迪乌斯、布林格和安德鲁斯主教,认为他指的是他说话时正在升起的太阳。

太阳之于大地如何,他来之于人类也是如此。(2)有些人,如施蒂尔、奥尔shausen、贝瑟、D. 布朗和阿尔福德,认为他指的是圣殿院中常点燃的大金灯。他是真光,能照亮人的心灵和思想;那些灯不过是装饰,至多只是象征。(3)有些人,如区利罗和兰佩,认为他指的是云柱火柱,那光照以色列人,并引导他们经过旷野。他是经过这世界旷野通向天堂的真向导。在这三种看法中,第一种在我看来最可能,也最合乎上下文。鲁珀图斯评论说,基督在耶路撒冷连续两日作出两个伟大宣告。在节期末日,他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 7:37)就在次日,他说:“我是世界的光。” “跟从我的。”这意思是像门徒、仆人、旅客、士兵或羊那样“跟从”。

教师之于学生,主人之于仆人,向导之于旅客,将军之于士兵,牧人之于羊,基督之于真基督徒也是如此。“跟从”与“相信”相同。参马太福音 16:24,19:21;约翰福音 10:27,12:26。我们必须始终记得,这里的跟从不是指仿效和模仿,而是信靠,把信心放在另一位身上。穆斯库鲁斯和亨利指出,若我们不跟从基督,基督是世界的光对我们就没有益处。“跟从”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注视并赞美光还不够;我们必须“跟从”光。“就不在黑暗里走。”新约中“黑暗”这个表达有时指罪,如约翰一书 1:6;有时指无知与不信,如帖撒罗尼迦前书 5:4。有人认为,我们的主指的是行淫时被拿的妇人,以及她所犯的那类道德黑暗之事。

那么意思就是:“跟从我并作我门徒的人,必蒙拯救脱离黑暗权势,不再犯你们刚才听说的这类罪。”相反,另一些人认为,我们的主只是指人的心智中那种理性上的黑暗与无知,而他来正是要照亮这种黑暗。那么意思就是:“跟从我作我门徒的人,就不再在有关自己灵魂的无知和黑暗中生活。”我明确倾向第二种看法。在我看来,这应许特别指犹太人对一切有关基督的事所处的无知状态,正如前一章所显示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这个表达意思是:“他必拥有活的光。他必拥有属灵的光;这光远胜任何灯光,甚至远胜太阳之光,正如赐给撒玛利亚妇人的活水胜过雅各井里的水。”基督所赐的属灵之光不受时间或地点限制,不受疾病或死亡影响,永远燃烧,不能熄灭。

拥有这光的人,心思、心灵和良心里面必感到光;他必在坟墓、死亡和来世之前看见光;他周围必有光照耀,引导他走人生旅程;并且他必借自己的行为、道路和言谈反射光。金口约翰认为,这应许的一个目的,是吸引并鼓励尼哥底母,并提醒他耶稣先前关于光与黑暗所说的话,约翰福音 3:20-21。奥古斯丁评论这节说:“我们当尽的本分,基督用现在时表达;他所应许给行这本分之人的事,则用将来时表示。如今跟从的人将来必得着;如今凭信跟从的人,将来凭眼见得着。何时凭眼见?当我们来到那边的异象中;当我们这黑夜过去的时候。”然而,我不愿把这个应许限制在如此狭窄的解释中;虽然我毫不怀疑它只会在第二次降临时完全成就,我仍认为它如今已经部分地、属灵地成就在每个信徒身上。

加尔文评论说,在这节中,“益处不仅提供给某一个人或另一人,而是提供给全世界。借这普遍性的宣告,基督意在除去区分,不仅除去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区分,也除去有学问者与无知者、显贵与平民之间的区分。”他又说:“在本节后半句中,光的恒久性以明白的话陈述出来。因此,我们不应害怕它在我们旅途中途离开我们。” 布伦提乌斯评论说,若一个人能不断“跟从”太阳,他在地球各处就总是在光天化日之中。基督和信徒也是如此。他们总是跟从他,就总是有光。在这最宝贵、最有意思的经节中,有几件事值得我们特别注意。(a)我们应当注意整节经文底下所预设的重大真理。这个真理就是人的堕落。世界处于道德和属灵黑暗的状态。人在其天然状态中,对自己、神、圣洁或天堂都没有正确认识。他们需要光。(b)我们应当注意我们主宣告的充分而大胆的方式。

他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除了那知道自己正是神的那一位以外,没有人能真实这样说。没有先知或使徒曾这样说。(c)我们应当注意,我们主说他是“世界的光”。他不只属于少数人,而是属于全人类。像太阳一样,他照耀是为使众人得益处,尽管众人未必珍视或使用他的光。(d)我们应当注意这应许所给的人。它给“跟从我”的人。若我们盲目、无知、在黑暗中或迷了路,跟从一位领袖就需要信靠和信心。这正是主耶稣要求那些感到自己有罪并渴望得救的罪人所做的。让他们把自己交托给基督,他必安全地领他们到天堂。若一个人不能为自己做什么,他所能做的最好之事,莫过于信靠另一位并跟从他。(e)我们应当注意应许给跟从耶稣者的事,就是脱离黑暗并拥有光。这正是基督信仰带给信徒的。他感到、看见,并且意识到自己拥有从前没有的某样东西。

神“照进他的心里并赐下光”。他被“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哥林多后书 4:4-6彼得前书 2:9) 墨兰顿认为,这节只是我们主所说之话的简要概括,必须看作一篇长篇讲论的题旨或主调。布林格评论说,把基督伟大的句子和格言,像这节经文一样,背诵并珍藏起来,是何等有益。13. “法利赛人就对他说。”这些“法利赛人”大概是聚集起来听我们主教训的人群中的一些人,而不是那些把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带到他面前的人。法利赛人是一个强大而广泛分布的宗派;他们团体中的成员会出现在每一群听众中,只要他们认为有机会,就随时准备对我们主所说的任何话提出异议并挑剔。

“你是为自己作见证。”更直译应作:“你正在为自己作见证。” “你的见证不真。”这意思是:“你的见证不可信,不值得注意。”法利赛人显然不可能是说“你的见证是假的”。他们只是指,人间有一个公认原则:一个人为自己品格所作的见证,相对来说没有价值。我们的主自己在先前一个场合中也承认过这一点;他在公会面前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约翰福音 5:31)所罗门曾说:“要别人夸奖你,不可用口自夸;等外人称赞你,不可用嘴自称。”(箴言 27:2) 14.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是真的。”我们的主借这些话的意思是,即使他确实为自己作见证,并关于自己的职分和使命作出宣告,他的见证也不应被轻视、被视为不可信。无论他的仇敌愿不愿意听,他所说的话都配受信任,完全可悦纳。

“我所作的见证,不是一个普通见证人的见证,而是一位完全可靠者的见证。” “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等等。我们的主在这里给出一个庄严而有分量的理由,说明为什么犹太人应当恭敬接受而不是拒绝他关于自己的见证。这个理由就是他的神圣本性和使命。他来到他们那里,站在他们面前,并不是普通先知和寻常见证人,而是知道那奥秘真理的一位:他就是要来到世界的神圣弥赛亚。“我知道我从哪里来:我是从父出来,作他到失丧世界的使者。我知道我往哪里去:我完成他的工作以后,就要回到我父那里,并在升天后坐在他的右边。既知道这一切,我就有权说我的见证是可信的。另一方面,你们对我全然无知。你们既不知道也不相信我的神圣源头和使命。因此,我可以公正地说,你们是否认为我的见证可信,关系甚微。

你们的眼睛是瞎的,你们的意见毫无价值。” 金口约翰指出,我们的主“本可以说:我是神。但他总是把卑微的话与崇高的话混合在一起,甚至把这些崇高的话也遮盖起来。” 布塞尔、开姆尼茨和奎斯内尔指出,我们主的论证就像一位来自君王的大使说:“我知道我的委任,也知道谁差我来;因此我要求你们注意我的信息。” 韦伯斯特意译此句说:“我在完全意识到自己先前和将来都存在于父的荣耀中的情况下说话;因此我感觉并主张,我有权凭自己的见证被人相信。若你们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就不会需要除我自己以外的任何见证。若你们属灵,你们本可以知道这一点;但你们属肉体,按肉体判断。” 15. “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这句话的意思似乎是:“你们按属肉体和属世的原则,照外表判断并决定一切事。你们按眼睛所见评价我和我的使命。

你们大胆藐视我、轻看我,是因为我身上没有外在的尊贵和威严。你们以这样虚假的标准判断一切,就在我和我的事工中看不见美。你们在自己心中已经把我定为骗子,认为我该死。你们心中充满属肉体的偏见,所以我的见证在你们看来毫无价值。” 加尔文认为,这里的“肉体”与“灵”相对,意思是:“你们按属肉体的邪恶原则判断”,而不是“你们按外貌判断”。多数注释家认为,这个表达指我们主卑微的外表。“我却不判断人。”在这些话中,我们的主强烈对照了自己与仇敌之间的差异。“与你们不同,我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审判任何人,甚至对最坏的罪人也如此。这不是我现在的事务和职分,尽管将来有一天会是。我到世上来,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拯救人。”(约翰福音 3:17)然而,否认本节开头与结尾之间的联系并不清楚,是没有用的。

它似乎完全围绕重复两次的“判断”一词,而这个词似乎被用在两个不同意义上。有人认为,我们的主指的是行淫时被拿妇人的案件,并把自己拒绝在她的案件上作审判官,与法利赛人恶意地乐于判断他、即使在他无罪时也定他罪,作对比。“我甚至拒绝定一个有罪罪人的罪。相反,你们在我身上找不到过错,却准备按属肉体和属世的原则定我的罪。” 有些人,如布林格、詹森尼乌斯、特拉普、施蒂尔、吉尔、皮尔斯和巴恩斯,认为摆在我们面前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不像你们那样按肉体判断任何人。”但这种看法似乎与下一节不协调。霍尔主教意译本节说:“你们大胆照自己的属肉体情感判断,并在对我所作的判断上跟随你们的外在感官。同时,你们却不能容忍我;我本可在审判你们上主张或行使那权柄,却没有这样做。” 16. “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等等。

这节似乎以插入语形式出现。它看来意在提醒犹太人:即使我们的主现在不承担审判官的职分,也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资格。意思如下:“然而,不要因为我说我不判断人,就以为我没有资格判断。相反,若我确实对任何人的行为或意见作出判断,我的判断就是完全正确、可信的。因为我不是独自一人。我与差我来的父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合。当我判断时,不是我独自判断,而是父与我同在一同判断。因此,我的判断是并且必定是可信的。”读者应比较约翰福音 5:19 和 5:30。教义是相同的。那伟大的真理,即父与子不可分割的联合,是打开摆在我们面前这个深奥表达的唯一钥匙。在圣约翰福音中,我们主频繁提到这一真理,应当仔细注意。17. “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等等。我们的主在这节中提醒犹太人,摩西律法中有一个公认原则,即两个人的见证是可信的。

申命记 17:6,19:15)“你们总会承认,两个人的见证无论如何是可信的,虽然一个见证人单独也许证明不了什么。既然承认这一点,就请听我能举出怎样的见证,来证明我使命的神圣性质。” 要注意,我们主说“你们的律法”时,并不是指他超越律法、不承认其权威。他只是意在强调“你们的”这个词,提醒犹太人,他们自己所尊重的摩西律法,也就是他们不断自称诉诸的律法,正是规定了他即将引导他们注意的伟大原则。“这写在你们常常谈论、常常引用的律法上。” 我们主是否有意强调使用“两个人”这个表达,是值得考虑的。也许他要把两个单纯之人的见证,与他自己和他天父的见证作强烈对比。这就像“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约翰一书 5:9)无论如何,译作“人”的词在希腊文中是强调性的。

18. “我是……作见证”等等。本节的联系和意思如下:“既然承认两个人的见证是可信的,我吩咐你们注意,有两位见证者见证我的神圣本性和使命。我自己,这位永恒的子,是其中一位见证者;我一直为自己作见证。差我到世上来的父,是另一位见证者;他一直为我作见证。他在旧约中借先知的口作了见证;如今他借我手中不断所行的神迹作见证。”读者应比较约翰福音 5:31-39。不可否认,这节有很显著之处。我们的主使用其中所含的论证思路,似乎是一种特别的俯就。真正的解释大概在于他把两位见证者一同摆在犹太人面前,而这两位见证者拥有极高的尊严。本节开头的希腊词很特别,几乎不能译成英文。它们差不多可以译作:“我,那伟大的我是,就是为自己作见证的那一位;并且父”等等。

金口约翰和提奥菲拉克特都指出,我们的主在这里把自己的见证与父的见证并列,由此宣称自己与父有同等尊荣。普尔评论说:“这里不可理解为我们的救主在其神圣存在上把自己与父区分开来,因为在这方面他与父原为一;而是在他作为受差遣者的职分上,与作为差他来者的父有所区分。” 19. “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哪里?”犹太人的这个问题大概不是以认真询问的语气、也不是出于真正想知道而问的。更可能是嘲弄和讥讽。加尔文指出:“他们用这些话的意思是,他们并不如此高看基督的父,以致因他的缘故归任何东西给子。” 亨斯滕伯格要我们注意,他们不是问:“你的父是谁?”而是问:“你的父在哪里?”这听起来仿佛他们轻蔑地四处张望,像是讥讽地期待一个地上的父亲站出来为基督作见证。

“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我们的主在这里告诉他的仇敌,他们既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他天上的父。尽管他们以知识为傲,并自以为有高深造诣,他们对父或子都没有正确认识。这个表达确实支持一种看法,即“你们知道我”(约翰福音 7:28)这个表达必须理解为轻微的讽刺。要注意,对圣经字句极其熟悉,完全可能与严重的属灵黑暗并存。法利赛人很熟悉旧约预言;但他们既不认识神,也不认识基督。“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这些话清楚教导,愚昧不认识基督与愚昧不认识神,是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的。一个人若在不认识基督的情况下,自以为正确认识神任何事,就是完全受了欺骗。他以为自己认识的神,不是圣经中的神,而是他自己幻想所发明的神。无论如何,他对神只能有极不完全的观念,对神完全的圣洁、公正和纯洁只有很少认识。

这些话也教导,基督就是我们必须借以认识神的道路。在他里面,借着他,并靠着他,我们可以坦然来到父面前,无惧地观看他崇高的属性。凡愿意拥有能拯救灵魂、使灵魂满足的信仰,并成为神的朋友和仆人的,必须从基督开始。认识他为自己的救主和中保之后,他会发现认识父神是容易而愉快的。那些像犹太人一样拒绝基督的人,无论多有学问、多聪明,都要在对神的无知中生,也在对神的无知中死。但最贫穷、最卑微的人若抓住基督并从他开始,就会认识足够多关于神的事,使他永远快乐。在认识神这件事上,第一步就是认识中保耶稣基督,并信他。奥古斯丁和其他人认为,这里的思想与对腓力所说的话相同;当腓力问“主啊,求你将父显给我们看”时,耶稣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 14:8-9)我认为这至少可疑。

腓力需要知道的是父与子的精确关系。犹太人所需要的,则是对神整体上有正确认识。20. “这些话是耶稣……殿里。”这句话似乎意在标明讲论中的暂停或间断,也显示我们的主如何公开、坦然地宣告自己的弥赛亚身份。他是在殿里一个称为库房的众所周知地方,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并为自己的见证辩护。加尔文认为,“库房是殿的一部分,圣奉献物放在那里,因此是人常去之处。” “没有人拿他。”先前场合所作的评论在这里也适用。(约翰福音 7:30)一种神圣的约束临到我们主的仇敌。他们觉得自己无法动一根指头攻击他。他们有伤害的意愿,却没有能力。“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我们在约翰福音 7:30 所注意到的同一深刻思想,在这里再次出现。我们的主的事工有一个确定期限;在那期限满了以前,他的仇敌不能触碰他。

当时间满了,我们的主说:“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路加福音 22:53)所有真基督徒都应当仔细注意并记住这个表达。它教导我们,恶人若没有神许可,就不能伤害基督和他的肢体。信徒头上的一根头发,在神按他主权智慧允许以前,都不能被触碰。它也教导我们,一切时候都在神手中。无论行事或受苦,都有指定的“时候”。到死亡的时候以前,没有基督徒会死。当时候来到,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死亡。这些都是令人安慰的真理,值得注意。基督的肢体在工作完成以前是安全而不朽的。当他们受苦时,是因为神如此旨意,并且看为美善。奎斯内尔评论说:“一个人一旦使自己坚固稳定地相信神的护理,并完全倚靠他的设计和旨意,就享有最大的内心平安。”

John 8 (part 2/3)

约翰福音 8:21-30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犹太人的领袖就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莫非他要自尽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就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他们就对他说:“你是谁?”耶稣说:“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就是我。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但那差我来的是可信的,我在他那里所听见的,我就传给世人。”(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所以耶稣又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就是他,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这段经文包含深奥之事,深到我们无从测度。读这段经文时,我们当想起诗人的话:“你的意念极其深!”诗篇 92:5。然而,在开头几节中,也有一些清楚、明白、毫不含糊的事。让我们留意这些,并把它们牢牢扎根在心里。

我们从中学到一件事:人寻求基督,也可能徒然。主对不信的犹太人说:“你们要找我,并且要死在你们的罪中。”他这话的意思是,犹太人有一天会徒然地寻求他。摆在我们面前的教训,是极其令人痛心的。像主耶稣这样一位满有慈爱、如此乐意拯救人的救主,竟然也会被人“徒然”寻求,这实在是忧伤的思想。然而事实正是如此!一个人可能对基督有许多宗教情感,却并没有使人得救的信仰。疾病、突如其来的患难、对死亡的惧怕、平常安慰来源的失去,这一切都可能从一个人里面激发出不少“宗教性”。在这些直接压力之下,他可能热切祷告,显出强烈的属灵情绪,一时自称“寻求基督”,看起来像变了一个人。然而,他的心在这一切时候里,可能根本未曾被触动!一旦那些影响他的特殊处境被挪去,他很可能立刻回到旧路上去。他之所以“徒然”寻求基督,是因为他出于错误的动机,而不是尽心寻求。

可惜这还不是全部。还有一种事,就是人长期养成抗拒亮光和知识的习惯,以致最后“徒然”寻求基督。圣经和经验都证明,人可能弃绝神,直到神也弃绝他们,不再垂听他们的祷告。他们可以一直压制自己的觉悟,熄灭良心的光,与自己更好的认识争战,直到神被激怒,任凭他们,撇下他们不管。这些话写下来并非无故:“那时,你们必呼求我,我却不答应;恳切地寻找我,却寻不见。因为你们恨恶知识,不喜爱敬畏主。”箴言 1:28-29。这样的情形也许不常见;但确实可能发生,而且有时确实会见到。有些传道人可以作证,他们曾探访临终之人,那些人看起来像在寻求基督,结果却是徒然。

人唯一的安全之道,就是趁着还能寻见的时候寻求基督,趁着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用真诚的心寻求他,用正直的灵求告他。这样的寻求,我们可以十分确定,绝不会徒然。这样的人,绝不会被记为“死在他们的罪中”。凡真正到基督这里来的,必不至于“被丢弃”。主已经郑重宣告:“他不喜悦那死人之死”,并且“他喜爱怜悯”。以西结书 18:32弥迦书 7:18

我们还学到一件事:基督与不敬虔之人之间的差别何等广大。主对不信的犹太人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这些话无疑首先特别适用于主耶稣基督自己。按最高、最严格的意义说,从来只有一位能真正说:“我是从上头来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这一位,就是从父出来、在世界以前就已经存在的那一位,就是神的儿子。

但这些话也有较低一层的意义,可适用于一切属基督、在灵里活着的肢体。与他们周围那些轻浮无心的大众相比,他们像他们的主一样,是“从上头来的”,也是“不属这世界的”。不敬虔之人的心思在地下的事上;真正基督徒的情感却在上面的事上。不敬虔的人充满了这个世界;世上的忧虑、享乐、利益,占据了他全部注意力。真正的基督徒虽然在世上,却不属这世界;他的国民身份在天上,他最美好的事还在将来。

真正的基督徒务要永不忘记这条分界线。若他爱自己的灵魂,又盼望事奉神,就必须甘心承认自己与许多人之间隔着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他也许并不喜欢显得特别、与众不同;但这是恩典在他里面掌权的必然结果。他也许会因此遭来憎恨、讥笑和恶言;但这是他的主曾喝过的杯,也是主早已预先警告一切门徒的事:“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翰福音 15:19

所以,基督徒永不可羞于独自站立、表明立场。若要戴冠冕,就必须背十字架。若他里面有一个“从上头来”的新原则,这原则就必显明出来。

最后,我们学到,不信会把人带到何等可怕的结局。主对他的仇敌说:“你们若不信我就是他,必要死在罪中。”想到这话是从谁口中说出来的,这些庄严的话就显得格外庄严。是谁在说,人会“死在自己的罪中”,未经赦免、未蒙饶恕、不配见神,带着一切罪进入另一个世界?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的救主;他为他的羊舍命,是那慈爱、恩典、怜悯、满有同情、作罪人朋友的主。就是基督自己!这一简单事实,切不可忽略。

那些以为谈论地狱和将来刑罚就是严酷无情的人,大错特错。他们如何解释摆在我们面前的话呢?他们又如何解释主所说的许多类似话语,特别是那些论到“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的经文呢?马可福音 9:46。他们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他们被一种虚假的仁慈和病态的温和所误导,竟定罪圣经明白的教训,自以为比经上所记的更有智慧。

让我们把这件事坚定地立在心里,作为我们信仰的伟大根基真理之一:有地狱。正如我们坚信敬虔之人有永远的天堂,也当坚信恶人有永远的地狱。我们绝不可以为,讲论地狱就是缺少爱心。相反,我们应当坚持,明明警告人危险,并恳求他们“逃避将来的忿怒”,这才是最高的爱。起初对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的,是撒但,那迷惑人的、杀人的、说谎的。创世记 3:4。若因怕人不悦,就不告诉他们:若不信,便要“死在自己的罪中”,这或许讨魔鬼喜欢,却绝不能讨神喜欢。

最后,让我们永不要忘记:不信是毁灭人灵魂的特殊之罪。若犹太人信主,一切罪和亵渎的话都可以得赦免;但不信却把怜悯挡在门外,切断盼望。让我们严严地警醒祷告,抵挡这罪。淫乱杀死成千上万的人,不信却杀死成万上万的人。主说过最严厉的话之一就是:“不信的必被定罪。”马可福音 16:16

技术性注释:

21.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22. 犹太人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莫非他要自尽吗?

23.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

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你们若不信我就是他,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25. 他们就对他说,你是谁?耶稣对他们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

26. 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但那差我来的是可信的,我对世人所说的,就是我从他那里所听见的。

27. 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

28. 所以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就是他,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我父所教训我的。

29. 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父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

30.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21.--[耶稣又对他们说。] 这一节与前一节之间,似乎有一个中断或停顿。仿佛我们的主以一个新的中心思想或新调子,继续他的讲论。另一种看法认为,“又”是指约翰福音 7:34,意思是主第二次使听众印象深刻地知道他快要离开他们了;但这似乎不大可能。更可能的是,主起初讲“去”的时候,是对祭司和法利赛人的差役说的;而这里他是对他们的主人,或至少对另一批听众说的。

[我要去。] 这一定是指:“我不久就要离开这个世界。我的使命将近结束。我的受死与献祭的时候临近了,我必须离开,回到我从那里来的天父那里去。” 这句话主要是要激起犹太人思想并追问他的神性本质:“我是从天上来的,也要回到天上去的一位。你们难道不该认真查问我是谁吗?” 金口约翰认为,主说这话,一方面是要使犹太人羞愧、惧怕;另一方面是要表明,他的死并不是因他们的暴力得逞,而是因他自愿顺服。

[你们要找我……并且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这意思是,他的听众会太迟地寻求他,因为他们太迟才发现,他原来就是他们本该接受的弥赛亚。但那时,怜悯之门已经关闭。他们必徒然寻求,因为他们没有知道自己蒙眷顾的时候。结果就是,他们中许多人要悲惨地“死在自己的罪中” 也就是带着未经赦免、未蒙饶恕的罪而死。

[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这一定是指天,就是圣子在来到世上以前与父同有荣耀的永远居所;他道成肉身时暂时离开那里,完成人的救赎之工后又回到那里。恶人不能到那里去。不信把他关在外面。一个未蒙赦免、未悔改、没有信心的人,按事理本身来说,不可能进天国。希腊文里的话带着强调:“你们不能到。” 奥古斯丁等人的看法认为,“你们要找我”只是说“你们现在正想杀我,还要继续找机会杀我;但最后我会离开你们手所能及之处”,这在我看来完全站不住脚。依我看,这种“找”,只能是悔恨中太迟的寻找。另有些人认为这话只是专指罗马人围困耶路撒冷的时候,我也认为同样站不住脚。我的看法是,从主离开世界直到今日,这句话对于犹太民族特别真实。他们不断地、在某种意义上“寻求”并渴慕弥赛亚,却始终找不着,因为他们没有按正路去寻求。

不过我们必须谨慎记得,主并不是说,他的听众中有人罪大恶极到不能得赦免。相反,那些钉死他的人中,五旬节彼得讲道时,也有不少人蒙了怜悯。使徒行传 2:22-41。但主确实以预言的方式说,犹太民族作为一个民族,会特别刚硬不信;其中许多人,虽然蒙拣选的余民仍可得救,却要“死在他们的罪中”。若要证明犹太民族这种特别的瞎眼与不信,就当查考使徒行传 28:25-27罗马书 11:7帖撒罗尼迦前书 2:15-16

本节“罪”一词的希腊文,也支持这一看法。若严格直译,不是复数“罪”,而是单数“罪”:就是你们那特别的不信之罪。

让我们记住,人可能太迟寻求基督,或因错误动机寻求基督,于是就徒然寻求。这是圣经中极重要的原则。真实的悔改当然永不嫌晚,但迟延的悔改很少是真实的。基督里有极大的怜悯;但如果人故意弃绝他、转离他、拖延不肯诚心寻求他,就确有“徒然寻求基督”这回事。箴言 1:24-32马太福音 25:11-12路加福音 13:24-27希伯来书 6:4-8,10:26-31,都应当仔细查考。

让我们记住,主明明教导:人可能“死在自己的罪中”,永远不能到他所去的天堂。这与当今某些人所教导的“并无地狱,也无将来刑罚,最终人人都要进天堂”的教义完全相反。

值得注意的是,主在这卷福音中三次使用“你们要找我”和“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样的话:两次对不信的犹太人说(此处及约翰福音 7:34),一次对门徒说(约翰福音 13:33)。细心的读者会留意到,前两次都伴随着“你们找不着我”和“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最后一次则显然是指基督升天所造成的他与门徒暂时分离。

墨兰顿指出,似乎没有什么比忽略福音更能给人带来如此可怕的罪责与刑罚。犹太人中间有基督,却不肯信,所以后来他们寻找的时候就找不着了。罗洛克指出,主在这里所预言的“寻找”,就像以扫那样,为失去的长子名分太迟地寻找。伯基特说:“死在沟里,比死在自己的罪中好一千倍!那些死在自己罪中的人,要在自己的罪中复活,也要带着自己的罪站在基督面前。那些在坟墓里与罪一同躺下的人,罪也要在地狱里永远与他们同卧。信徒的罪先他们一步下到坟墓;他们还活着的时候,罪就已经死了。不信之人的罪却与他们一同进坟墓。”

22.--[犹太人说,等等。] 很明显,主最后这句话使他的仇敌困惑了。这话显然包含某种他们不明白的意思。在前一章(约翰福音 7:34),他们曾猜测这是否意味着主将往外邦人那里去教导他们。在这里,他们又作出另一种猜想,开始怀疑主是说自己要借着死往另一个世界去。但他想借哪一种死去呢?难道是“自尽”吗?他们竟然提出这种想法,似乎很奇怪。但会不会是因为他们心里正盘算着要置他于死地呢?“他难道真要抢在我们前头,自尽,好逃脱我们的手吗?” 俄利根指出,犹太人中有一种关于弥赛亚死亡方式的传统:即“他有权按自己的时间、用自己选择的方式离去。” 鲁珀图斯注意到,后来提多围攻耶路撒冷时,许多绝望的犹太人果然做了他们此处加在主身上的事 就是在绝望的疯狂中自杀。墨兰顿指出,似乎没有什么比告诉恶人他们不能到基督所在之处,更能激怒他们。

23.--[耶稣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等等。] 主在这里的论证似乎如下:“你们与我之间毫无联合、和谐或相交。你们的心思完全沉没、埋葬在地上和属地之事中。你们是从下头来的,属这世界;而我是从天上来的,我的心充满了天上的事和我父的事工。所以我说你们不能到我所去的地方,并且要死在你们的罪中,这并不奇怪。除非你们的心改变,学会与我同心,否则你们完全不配进天国,最后只能死在自己的罪中。”

“从下头来”与“从上头来”都是强烈的比喻性说法,用来对比地与天。参歌罗西书 3:1-2。希腊文若直译,是“你们是从下头那些事来的;我是从上头那些事来的。” “属这世界”意思是,在趣味、目标、情感上与这个世界捆绑、不可分离,除了这个世界之外别无所爱。这就是一个完全死在过犯中、毫无恩典之人的特征:他眼中除了世界什么也看不见,只为世界而活。这种品格与我们的主完全相反;因为主显然是“不属这世界的”。因此,凡有这种品格的人,就不能与主联合、与主为友。

当留意,主在这里论到自己的话,在别处也同样用来论到他真正的门徒。若一个人有恩典,他就是“不属这世界的”。参约翰福音 15:19,17:16,约翰一书 4:5。基督活泼的肢体在这一点上,总会或多或少有他们主的样式。他们总会或多或少与这个世界分别,不同于这个世界。一个彻底属世的人,就显出最明显的记号,表明他并不是基督的肢体,也不是真基督徒。

狄奥非拉克特指出,亚波里拿留派异端那种奇怪看法,即主的身体不是真正的人身,而是从天降下来的,就是把这节经文当作理由之一。但正如他所说,照此说法,也可以说使徒们没有普通人的身体,因为同样的话也用在他们身上:“不属这世界。”

24.--[所以我对你们说,等等。] 这一节似乎是省略式的,意思大致应补足如下:“正因为你们完全属地、属这世界,所以我才说,你们不能到我所去的地方。你们并不思念天上的事,不能进天国,只能归到你们自己的地方去。结局就是,你们要死在自己的罪中。不信我是弥赛亚,你们就把自己从一切盼望中切断,只能死在自己的罪中。简言之,这就是你们一切悲惨的根源 你们的不信。”

当留意,不信就是犹太人如此彻底“属世界”的秘密。若他们肯信基督,就必“脱离这罪恶的世代”。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一个人一旦信靠天上的救主,就在天上有份,也有属天的心。加拉太书 1:4约翰一书 5:4-5

当留意,明明警告人不信的后果,并不是什么严酷无情的事。绝口不提地狱,并不是照着基督的样式行。“若不信我就是他”若更直译,就是“若不信我是”。因此,有些人认为主是指向犹太人所熟知的神在埃及向以色列启示自己的大名:“你要对以色列人说:‘我是’差我到你们这里来。”出埃及记 3:14

奥古斯丁说:“犹太人全部的不幸,不在于他们有罪,而在于死在罪中。” 他又说:“在‘你们若不信我是’这句话里,耶稣的意思无非是:‘你们若不信我是神,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感谢神,他说的是‘若不信’,而不是‘若不明白’。” 屈内尔说:“若怕神审判的力量把罪人推入绝望,就把这些可怕的真理隐藏起来,这是一种错误的谨慎。恰恰相反,我们应当借着让他们看见危险,逼迫他们投奔基督的怀抱;因为他是罪人唯一的避难所。”

25.--[他们就对他说,你是谁?] 这个问题不可能是诚实地询问主的本性和来源。主曾多次讲到他的父 例如在第五章他在公会面前的时候 因此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必定很清楚他自称是谁、是什么。他们更可能是盼望从他口里套出一句新的声明,好抓住它作为控告的根据。愤怒和恶意似乎潜伏在这个问题底下:“你是谁,竟敢这样说我们?你是谁,竟敢对我们下这样的定罪?” 厄科兰帕丢认为,这问题是带着讥讽说的:“你究竟算什么,竟敢这样说话?”

[耶稣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 主在这里的回答如此谨慎克制,反倒更增加了这问题带有恶意的可能。他知道他们的心思和计谋,就提醒他们他一向如何论到自己:“何必问我是谁?你们很清楚我一直如何说自己。我就是我从起初对你们所说的那一位。我没有新的话可说。” 司各特认为,它的意思只是:“我就是在这番讲论开始时告诉你们的那一位 世界的光。”

这句话确实有难处,也相当晦涩,因此历来有三种不同解释。困难主要出在“起初”这个词上。 (a) 有些人像我们英文译本、金口约翰、加尔文、布塞尔、古阿尔特、卡特赖特、罗洛克和莱特富特那样,认为“起初”是指主事工的开始:“我就是从我在你们中间开始传道的最初起头,就告诉你们我是的那一位。” 七十士译本在创世记 43:18,20 的译法支持这一看法。 (b) 有些人如狄奥非拉克特、墨兰顿、阿雷图斯、穆斯库鲁斯,认为“起初”是副词,意思只是“作为开头的话”。“首先,作为我回答的开端,我告诉你们,我就是我一向所说的那一位。” (c) 另一些人如奥古斯丁、鲁珀图斯、托莱图斯、费鲁斯、扬森纽斯、兰佩和华兹华斯,认为“起初”是名词,意思是万有的起初,那位格性的起初,正如“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启示录 1:8,21:6,22:13。这样,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就是万有伟大的起初,就是我一向所说的永恒之神。”

读者必须自行判断这三种看法。希腊文极其简短凝练,很难对此作出断然意见。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我们译者所采取的看法。在约翰福音另外三处,主都把自己早期的事工称为“起初”。约翰福音 6:64,15:27,16:4。在约翰福音中,没有任何一处主称自己为“起初”。至于第二种解释,只说“首先,作为开场的话”,实在显得过于单薄、平淡、无味,我不能认为它正确。罗洛克采纳英文译本的看法,并指出主在这里为一切基督徒,尤其为传道人,立下何等光明的榜样:总是讲同一个信息,见证同一个信仰告白,毫不变更。

26.--[我有许多事,等等。] 这一节也是十分省略的。意思似乎如下:“你们因我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要死在你们的罪中、不能到我所去的地方而惊奇并发怒。你们问我是谁,竟敢这样说、这样判断。但我告诉你们,我还有许多别的话可以说你们,还有别的判断可以宣告你们;只是我现在暂且不说。我要告诉你们,那差我来的是独一真实的神,我只是把我从他那里所听见、并受差遣向世人宣告的话传出来。那差我来的,将来必证明这些话是真的。”

总的意思似乎是,主根据自己的神圣差遣,为自己果断说话并审判仇敌行为的权柄辩护。“我有权这样说,我也还可以说得更多,因为我不是普通先知,乃是作为父的道受差遣而来的。”

主在约翰福音中如此频繁地说自己是“父所差来的”,应当特别留意。主说自己“从父那里听见”某些事时,我们必须记住,这是迁就我们理解能力的说法。父与子在三一中的关系,奥秘深到我们无法完全明白。子并不真正、字面地需要父向他说话,也不需要自己去“听”他。三一中的第一位格与第二位格虽是两个不同位格,却以无法言喻的方式联合。

莱特富特认为,这节后半的意思是:“那差我来的,早已论到你们,也早已判断你们;他是真实的,他所说的也都是真实的话。像以赛亚书 11:10 和 29:10 就属这一类。基督就是根据这类预言,得出这样的结论:‘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27.--[他们不明白,等等。] 那些听见这话的犹太人,为何不明白主说的是“父”,并不清楚。他们一定以为“那差我来的”是某个地上的差遣者。主的听众有时明白他,如约翰福音 5:18;有时又不明白他,如这里,这件事颇值得研究。阿尔福德说:“对于不信所造成的无知,是无法解释的;每一个基督的仆人都从痛苦经验中知道这一点。”

28.--[所以耶稣说,等等。] 这一节带有预言性。主预告,在他被钉十字架之后,犹太人必知道他是弥赛亚,知道他所作的一切并非出于自己私人的权柄,乃是出于神的差遣,也知道他对世人所讲的一切,只是父所教训并指定他说的。但主究竟是指他的听众会真心相信并真正承认他的弥赛亚身份,还是指他们会在恩典之日过去之后,太迟地知道并被迫承认,这是一个细致而困难的问题。

按上下文和别处类似经文判断,我个人倾向于后者:也就是说,主预言犹太民族将会知道真理、发现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我这样认为,是因为主似乎常常暗示,他死后有一束光会照到整个犹太民族的心里。他们会被说服,却不会悔改。

金口约翰认为,主的意思是:“你们以为自己一定会除掉我、杀死我吗?我告诉你们,到那时,你们必定会知道我是,借着我复活的神迹,以及耶路撒冷的毁灭。当你们被赶离敬拜之地,甚至不再被允许像从前那样事奉神时,你们就会知道,这是神为给我伸冤而行的,也是因他向那些不肯听我的人发怒。” 奥古斯丁则持相反意见,说:“毫无疑问,耶稣在那里看见了一些人,就是他所知道、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预知中与其余圣徒一同拣选的人,他们会在他受难之后相信。” 优西米乌(与金口约翰意见一致)指出,那些看见主被钉十字架、回去捶胸的人群,监督他受刑的百夫长,徒然企图压住他复活消息的祭司长,以及把民族灾祸归因于杀害基督的历史家约瑟夫,都是这节经文真实性的见证。虽然为时已晚,他们终于知道主是谁了。

阿尔福德认为,这些话容许双重应验:犹太人将以两种不同方式“知道”耶稣是基督。有些人会借着归信而知道,有些人会借着受罚和受审判而知道。

“举起”这个词,在这里和约翰福音别处,都只能指主被钉十字架、被举在木头上。约翰福音 3:14;12:32。它从来不用在别的意义上。现代人在讲坛上把基督被高举、被称颂,也称为“被举起来”,完全是误解,不过是文字游戏而已。罗洛克等人认为,“举起”这短语也可合理地包括主钉十字架的一切结果与后果,如他再来审判世界;那时,不信的人终必知道、终必被说服,基督是万有的主。但这个意思似乎太牵强。

“那时你们就知道”,也可能同时指向主的复活和钉十字架。当然,从死里复活,以一种别无他法可比的方式,使主的仇敌哑口无言。“你们就知道我就是他”,在这里和别处一样,也完全可以译作“你们就知道我是”:就是那伟大的“我是”,弥赛亚。

“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这句话,与前面多次出现的话相同,如约翰福音 5:19,30。意思是:“我没有一件事是凭我自己独立的权柄做的。” 这是指子与父之间完全的合一。“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我父所教训我的”,同样特别是指主神圣的差遣,以及他与父之间完全的合一。“我所说的话,并不是单凭自己、凭自己的权柄说的。我所说的,无非是我父所教训、所委派、所指定我说的话。” 可比较本章第 7、16、26 节。

奥古斯丁在这里说:“不要把父与子想成两个人,好像一个作父亲的,另一个作儿子的,父亲像你对儿子说话那样,把某些话告诉儿子,教导、指示他如何说,好叫他把从你听见的话记在心里,再从舌头里说出来。不要这样想。不要把身量、身体动作、舌头的功用、声音的差别等,搬到三一里去设想。” 他又说:“父无形体地向子说话,因为父也是无形体地生子。父教训子,并不是像生出一个无知、需要教导的儿子;这里所谓‘教训’,其实与‘生出一个知道的子’是同一回事。”

29.--[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等等。] 这一节再次包含那深刻且屡次重复的真理:神父与主耶稣基督之间完全的合一,以及由此而来的父的心意与子的心意之间完全、彻底的和谐。此外,这节也包含子对父旨意完全、彻底的遵行,以及那使父全然喜悦的完全公义、顺服与圣洁。

当我们读到“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和“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这样的话时,必须记住,其中有许多我们无法完全解释。我们只当满足于相信,在主道成肉身的整个期间,父以一种无法言喻、不可测透的方式“与”子同在,从未“撇下”他。或许这里也隐约指向以赛亚书 50:7-9。奥古斯丁说:“虽然二者同在,却是一位被差,另一位差遣。父差了子,却并没有离开子。”

当我们读到“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这样的话时,我们必须看见,这描述的是子在道成肉身期间那无瑕无疵的完全,他不断地使永恒的父喜悦。

基督徒切不可忘记其中实际的教训:在这一节中,像在许多别处一样,基督既是他们的榜样,也是他们的鼓励。像他一样,纵然我们远远不及,也当立志“常做神所喜悦的事”。像他一样,我们也当确信,若这样行,必发现父“与我们同在”,并且绝不会被完全“撇下”独自一人。加尔文说:“这就是今天我们应当被激励起来的勇气:不要因为信的人数目少就灰心。因为即便全世界都反对他的教训,我们仍不是孤单的。因此,那些教皇派一面忽略神,一面因人数众多而狂妄夸口,是何等愚昧,就显而易见了。”

30.--[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几乎可以肯定,这里的“这话”是指主此时所讲的整篇论述,而不是单指紧接前面的那一节。这里若提到以赛亚书 50:7-9,可能使犹太人心里得了亮光,也解释了主与父的关系,以及他要求人接受自己为弥赛亚的宣称。否则,不太容易看出究竟是什么使“许多人”在此刻信了他。

然而,没有理由认为这里的“信”超过一种头脑上的相信,即相信主是弥赛亚而已。许多人虽有这样的相信,心却仍未改变,这几乎毫无疑问。同样的说法也见于约翰福音 10:42,11:45,12:42。人可能在理智上被宗教真理说服,也知道自己的本分,而心却没有更新,仍继续活在罪中;这是人性历史中最令人痛心的现象之一。让我们绝不要满足于仅仅相信某些事是真的,却不亲自抓住那活的人位,就是基督耶稣,并且真实地跟从他。

金口约翰说:“他们信了,却不是照当有的样式,而是草率地、偶然地信了,因为他们因这些谦卑的话得了愉悦和舒缓。至于他们并没有完全的信心,福音书作者在后面他们再次羞辱主的话里,已经表明出来。” 狄奥非拉克特、慈运理和加尔文都持同样看法。

约翰福音 8:31-36 亚伯拉罕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 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这些经文向我们显明一件事:在基督的事奉中,恒久忍耐是何等重要。显然,当时有许多人自称信主,也表示愿意作他的门徒。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有真实的信心。他们似乎只是受一时激动所影响,没有细想自己在做什么。主就对他们发出这句极有教益的警告:“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

这句话里面有一座智慧的矿藏。开始过一种宗教生活,相对而言并不难。往往有不少掺杂的动机帮助我们。喜新之心、善意却不慎重的信徒称赞、暗中自我满足地觉得“我多么好”、因进入一种新处境而带来的普遍兴奋,这一切都合起来帮助初学者。借着这些帮助,他开始奔走那通往天国的赛程,放下许多坏习惯,养成许多好习惯,常有许多舒畅的心境和感觉,一时进展得极其顺利。

但等到新鲜感过去,情绪上的新鲜劲儿磨掉了、消失了,等到世界和魔鬼开始用力拉扯他,等到他自己内心的软弱开始显露,那时他才发现活泼基督信仰真正的困难。那时,他才体会到主在这里所说之话何等有深智慧。检验真实恩典的,不是开始一种宗教告白,而是“继续”持守这告白。

我们在判断别人信仰时,也应当记住这些事。无疑,当我们看见有人离恶行善时,应当感谢;我们不可“小看这日的事为小”。撒迦利亚书 4:10。但我们不可忘记,开始是一回事,继续前行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恒久忍耐地行善,是恩典唯一可靠的证据。不是起初跑得又快又猛的人,而是能保持速度的人,才是“这样跑,好叫他得着”的人。无论如何,当我们看见任何像归信的迹象时,都当存盼望;但在时间为其盖上印记之前,不可过于断定那是真归信。时间和磨损检验金属,证明它究竟是实心还是镀层。照样,时间和磨损,也是检验一个人信仰最可靠的试金石。哪里有属灵生命,哪里就会有持续与稳定的恒忍。那既能开始、又能继续前行的人,才是“真门徒”。

这些经文又向我们显明一件事:什么是真正的奴役。犹太人喜欢夸口说,他们在政治上是自由的,没有受任何外国势力奴役;虽然这种夸口并无正当根据。主提醒他们,还有另一种他们毫不在意的捆绑,而他们其实正被其奴役着:“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这是何等真实!周围有多少人其实完全是奴仆,虽然他们自己不承认!他们被自己缠累的败坏和软弱掳去,似乎毫无能力脱离。野心、贪财、嗜酒、贪图享乐与刺激、赌博、暴食、淫乱,这一切都是人间的暴君。每一种都辖制着大批可怜的囚徒,把他们手脚捆锁在链条中。

这些可怜的囚徒不肯承认自己的奴役。有时他们甚至还夸口自己极其自由。但他们中许多人其实心里明白。总有一些时候,铁链刺入他们的灵魂,他们就苦苦感到自己真是奴仆。没有什么奴役比这个更可怕。罪实在是最严酷的主人。一路上是痛苦和失望,结局是绝望和地狱 这就是罪支付给其仆人的全部工价。

福音伟大的目的,就是把人从这种捆绑中释放出来。唤醒人认识自己的卑贱,向他们显明自己的锁链,叫他们起来挣扎求自由 这就是基督差遣他仆人的大目的。那已经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危险的人,是有福的。知道自己正被掳去,这是得释放的第一步。

最后,这些经文也向我们显明什么是真正的自由。主用一句总括的话对犹太人宣告这一点:“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多数英国人都知道,自由被正当地看作是最高的属世福分之一。脱离外国统治、自由宪政、自由贸易、自由出版、公民自由、宗教自由 这些词语之下包含着何等丰富的意义!有多少人愿意牺牲生命和财产,来维护这些事!然而,尽管我们如此夸耀,仍有许多所谓自由人,其实不过是奴仆而已。许多人对最高、最纯的自由形式全然无知。最崇高的自由,是属于真正基督徒的产业。唯有神儿子“使之自由”的人,才是完全自由的人。除此以外,一切人迟早都要显明不过是奴仆。

真正基督徒的自由包含什么?他们的自由由什么构成?借着基督的宝血,他们脱离了罪的罪责和后果。既已称义、蒙赦免、得饶恕,他们就能坦然仰望审判之日,并且说:“谁能控告我们呢?谁能定我们的罪呢?” 借着基督之灵的恩典,他们也脱离了罪的权势。罪不再辖制他们。既已更新、归正、成圣,他们就治死并践踏罪,不再被其掳去。这样的自由,是一切真正基督徒在他们借着信逃奔基督、把灵魂交托给他的那一天所得的产业。那一天,他们就成为自由人。这样的自由,也是他们永远的产业。死亡不能止住它;坟墓甚至连他们的身体也不能拘留太久。凡基督使之自由的,就永远自由。

让我们永不歇息,直到我们自己对这种自由有亲身经历。没有它,别的一切自由都不过是毫无价值的特权。言论自由、法律自由、政治自由、商业自由、国家自由 这一切都不能抚平临终的枕头,不能拔去死的毒钩,不能使我们的良心满有平安。惟有基督独自所赐的自由,才能做到。他白白赐给一切谦卑寻求的人。所以,让我们永不歇息,直到这自由成为我们的产业。

技术性注释:

21.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22. 犹太人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莫非他要自尽吗?

23.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

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你们若不信我就是他,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25. 他们就对他说,你是谁?耶稣对他们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

26. 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但那差我来的是可信的,我对世人所说的,就是我从他那里所听见的。

27. 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

28. 所以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就是他,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我父所教训我的。

29. 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父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

30.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21.--[耶稣又对他们说。] 这句与前文之间似乎有停顿,仿佛主重新以一个新主题继续讲论。另一种解释说,“又”是回指第七章 34 节,表示主第二次告诉他们自己快要离开;但这似乎不大可能。更可能是,他起初是对祭司和法利赛人的差役说“去”,这里则是对他们的主人,或至少对另一批听众说。

[我要去。] 其意为:我快要离开世界,我的使命将近完成,我的死亡与献祭时刻临近,我必须离去,回到天上的父那里。此话主要是要激发犹太人思想、追问他的神性:“我是从天上来、也要回天上去的一位;你们岂不该认真问我是谁吗?” 金口约翰认为,主这样说,一是要使犹太人羞愧惧怕,二是要表明他的死不是他们暴力所致,而是他甘愿顺服。

[你们要找我……死在你们的罪中。] 意思是,他们会太迟地寻找他,因为太迟才发现他原来就是他们当接受的弥赛亚;但那时怜悯之门已经关闭。他们会徒然寻找,因为他们没有知道自己被眷顾的时候,结果许多人要可悲地死在自己的罪中,带着未经赦免的罪而死。

[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这里必是指天,就是圣子未降世前与父同有荣耀的永居之所;他道成肉身时暂离那里,完成人的救赎后又回到那里。恶人不能到那里去;不信把他关在门外。一个未蒙赦免、未悔改、没有信心的人,本质上不可能进天堂。希腊文语气很强:“你们不能到。” 奥古斯丁等人的解释说,“你们要找我”只是指“你们要找机会杀我,但最后我会脱离你们所能触及之处”,我认为完全不能成立。在我看来,这种“找”只能是懊悔中的太迟寻找。另有些人说这是专指罗马围困耶路撒冷时,我看也同样不能成立。我相信,自从主离世直到今日,这话对犹太民族一直特别真实:他们不断地在某种意义上“寻找”并渴慕弥赛亚,却因没有按正路寻找而找不着。

我们必须谨记,主并不是说他的任何听众都坏到不能蒙赦免。恰恰相反,钉死他的人中,也有不少在五旬节彼得讲道时蒙了怜悯。使徒行传 2:22-41。但主的确是在预言:犹太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将特别刚硬不信;其中许多人虽然仍可能有蒙拣选的余民得救,却要“死在他们的罪中”。要证明这一点,可查考使徒行传 28:25-27罗马书 11:7帖撒罗尼迦前书 2:15-16

本节“罪”字的希腊文加强了这一看法。严格说来,不是“诸罪”,而是“罪”:即你们那特别的不信之罪。

我们当记住:人可能太迟寻求基督,或因错误动机寻求基督,以致徒然。这是圣经中极其重要的原则。真实悔改固然永不太迟,但迟来的悔改很少真实。基督里有极大的怜悯;但若人故意拒绝他、离开他、拖延不肯切实寻求他,就确实可能“徒然寻求基督”。箴言 1:24-32马太福音 25:11-12路加福音 13:24-27希伯来书 6:4-8,10:26-31,都应细读。

我们当记住,主清楚教导,人可能“死在自己的罪中”,永不能到他所去的天上。这与某些现代人的教训正面冲突;他们说没有地狱,也没有将来刑罚,最终人人都要上天堂。

值得注意的是,“你们要找我”和“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在本福音中用了三次:两次对不信的犹太人(这里和 7:34),一次对门徒(13:33)。细心的人会看到,前两次都连着“你们找不着我”和“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最后一次显然是指基督升天所造成的他与门徒暂时分离。

墨兰顿说,似乎没有什么比忽略福音更能带来如此可怕的罪责和刑罚。犹太人中有基督,却不肯信,所以后来寻找也找不着。罗洛克说,这里所预言的“寻找”,就像以扫太迟寻找失去的长子名分。伯基特说:“死在沟里,也比死在罪中好一千倍!死在罪中的人,要在罪中复活,也要在罪中站在基督面前。在坟墓里与罪一同躺下的人,罪也要在地狱里永远与他们同卧。信徒的罪先他们一步进坟墓;他们活着的时候,罪已经死了。不信之人的罪却与他们一同进坟墓。”

22.--[犹太人说,等等。] 很明显,主这最后一句话使仇敌困惑,因为其中含有他们不明白的意思。前一章中,他们猜测主是否要往外邦人中间去;这里则转而怀疑,主是说自己要借着死进入另一个世界。但他想怎样死呢?难道是“自尽”吗?他们提出这种想法似乎奇怪;但会不会因为他们自己正盘算如何杀他?“他会不会抢在我们前头自杀,好逃脱我们的手?” 俄利根说,犹太人中有一种关于弥赛亚如何死的传统:即“他有能力按自己的时间、用自己选择的方式离去。” 鲁珀图斯指出,后来提多围困耶路撒冷时,许多绝望的犹太人竟做了他们这里加在主身上的事,就是绝望发狂地自杀。墨兰顿说,似乎没有什么比听说自己不能到基督所在之处,更使恶人愤怒。

23.--[耶稣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等等。] 主这里的论证似乎是:“你们和我之间没有联合、和谐或相交。你们的心思完全沉浸在地上和属地的对象中。你们是从下头来的,属这世界;我却从天上来,我的心充满天上的事和我父的事。所以我说你们不能到我去的地方,并且要死在你们的罪中,毫不奇怪。除非你们的心改变,学会与我同心,否则你们根本不配上天,最终只能死在自己的罪中。” “从下头来”和“从上头来”是强烈的比喻,对照地与天。参歌罗西书 3:1-2。希腊文若直译,是“你们是从下头那些事来的;我是从上头那些事来的。” “属这世界”意即在趣味、目标、情感上与今世捆绑,除了世界之外别无所爱。这是一个完全死在罪中、毫无恩典之人的特征。他与我们的主完全相反,因为主显然“不属这世界”;所以这样的人不可能与主联合、与主为友。

要注意,主这里论到自己的话,在别处也用来论到真正门徒。人若有恩典,就是“不属这世界的”。参约翰福音 15:19,17:16,约翰一书 4:5。基督活的肢体在这一点上总会有他们主的样式。他们总是在不同程度上与世界分别。一个彻底属世的人,就有最明显的标记,证明他不是基督的肢体,也不是真基督徒。

狄奥非拉克特说,亚波里拿留派异端用本节作为理由之一,宣称主的身体不是真实的人身,而是从天降下来的;但正如他所说,照此逻辑,也可说使徒们没有普通人的身体,因为同样的话也用在他们身上:“不属这世界。”

24.--[所以我对你们说,等等。] 这一节似乎也是省略式,意思应当补足为:“正因为你们完全属地、属世界,所以我说你们不能到我所去的地方。你们并不思念天上的事,不能进天,只能归到自己的地方去。结局就是你们要死在自己的罪中。不信我是弥赛亚,你们就把自己从一切盼望中切断,只能死在自己的罪中。总之,这就是你们一切悲惨的根源 你们的不信。”

要注意,不信正是犹太人如此彻底“属世界”的秘密。若他们肯信基督,就已经“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得胜世界的是信心。一个人一旦信了属天的救主,就在天上有产业,也有属天的心。加拉太书 1:4约翰一书 5:4-5

要注意,明白警告人不信的后果,并不是什么严厉或无爱。绝口不提地狱,不是照基督的样式行。“若不信我就是他”更直译应为“若不信我是”。因此,有些人认为主这里是指神向以色列启示自己的大名:“你要对以色列人说:‘我是’差我到你们这里来。” 出埃及记 3:14

奥古斯丁说:“犹太人全部的不幸,不在于他们有罪,而在于死在罪中。” 又说:“在‘你们若不信我是’这些话里,耶稣的意思无非是:‘你们若不信我是神,必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感谢神,他说的是‘若不信’,不是‘若不明白’。” 屈内尔说:“因怕神审判的力量叫罪人绝望,就把这些可怕真理隐藏起来,这是一种错误的谨慎。相反,我们应借着让他们看见危险,迫使他们投进基督怀中,因为他是罪人唯一的避难所。”

25.--[他们就对他说,你是谁?] 这问题不可能是诚实地询问主的本性和来源。主曾屡次说到他的父,例如第五章在公会前时,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理当已经很清楚他自称是谁、是什么。他们更可能是想从他口里套出新的声明,好抓住作为控告根据。问题底下似乎是愤怒和恶意:“你是谁,竟敢这样论我们?你是谁,竟敢对我们下这样的定罪?” 厄科兰帕丢认为,这话是讥讽地问的:“你算什么,竟敢这样说?”

[耶稣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 主这里的回答如此谨慎,反倒更显出他们的问题带着恶意。他知道他们的心思和设计,便用提醒来回答:“为什么问我是谁?你们很清楚我一直如何说自己。我就是我从起初告诉你们的那一位,没有什么新话可说。” 司各特认为,其意只是:“我就是在这番讲论起头告诉你们的那一位 世界的光。”

这句经文确实难解,因此有三种解释。困难主要在“起初”一词。 (a) 有些人如英文译本、金口约翰、加尔文、布塞尔、古阿尔特、卡特赖特、罗洛克、莱特富特等,认为“起初”是指主职事的开端:“我就是从我在你们中间开始传道的最初起头所告诉你们的那一位。” 七十士译本创世记 43:18,20 的译法支持此解。 (b) 有些人如狄奥非拉克特、墨兰顿、阿雷图斯、穆斯库鲁斯等,认为“起初”是副词,只是“先说开头的话”的意思:“首先,作为我回答的起头,我告诉你们,我就是我一直说自己是的那一位。” (c) 有些人如奥古斯丁、鲁珀图斯、托莱图斯、费鲁斯、扬森纽斯、兰佩、华兹华斯等,认为“起初”是名词,指万有的起初,那位格性的起初,正如“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 启示录 1:8,21:6,22:13。如此,则意思是:“我就是万有伟大的起初,是我一向所说的永恒之神。”

读者须自行判断。希腊文极其简洁,很难断定。总的来说,我仍偏向译者的解释。约翰福音其他三处把主早期事工称为“起初”。约翰福音 6:64,15:27,16:4。而约翰福音中从未有一处主称自己为“起初”。至于第二种解释,若只是“首先,作为开头的话”,显得太贫乏平板,我不能认为正确。罗洛克采纳英文译本,并指出主在这里为一切基督徒,尤其为传道人,立下明亮榜样:总是讲同一个信息,见证同一个信仰告白,毫不变更。

26.--[我有许多事,等等。] 这一节同样很省略。意思似乎如下:“你们对我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要死在罪中、不能到我所去的地方而惊讶、愤怒。你们问我是谁,竟敢这样说、这样判断。但我告诉你们,我还有许多别的话可说你们,也还有别的判断可宣告;只是我现在暂且不说。然而我要告诉你们,那差我来的是独一真实的神,而我只把我从他那里听见、并奉差向世界宣告的话说出来。到那日,那差我来的必证明这些都是真的。”

总的思想是,主根据自己的神圣差遣,为自己有权明白说话、判断仇敌的行为而辩护:“我有权说我所说的话,而且还可以说得更多,因为我不是普通先知,而是作为父的道受差遣而来。”

主在约翰福音中频频称自己为“父所差来的”,值得特别注意。主说自己从父“听见”某些事时,要记得这是迁就我们理解的说法。父与子在三一中的关系奥秘得太深,我们不能完全明白。子并不真正需要父向他说话,也不真正需要自己“听”父。三一中的第一与第二位格虽然是两个不同位格,却又以不可言喻的方式联合。

莱特富特认为,本节后半的意思是:“那差我来的,早已论到你们,也早已判断你们;他是真实的,他所说的也都是真实的话。以赛亚书 11:10 和 29:10 就属这类;基督由这些预言得出结论:‘你们要死在你们的罪中。’”

27.--[他们不明白,等等。] 那些听见这话的犹太人,为什么不明白主说的是“父”,并不清楚。他们一定以为“那差我来的”是某个地上的差遣者。主的听众有时明白他,如约翰福音 5:18;有时又不明白他,如这里,这是一件很特别的事。阿尔福德说:“不信所带来的无知,真是无法解释;每一个基督的仆人都从痛苦经验中知道这一点。”

28.--[所以耶稣说,等等。] 这一节是预言性的。主预告,他被钉十字架以后,犹太人会知道他是弥赛亚,知道他所行的一切不是出于自己私下的权柄,而是出于神的差遣,也知道他对世界所说的一切,只是父所教导、所指定他说的。但主究竟是指他们会真心相信、真心承认,还是指他们会在恩典过去之后太迟地知道并被迫承认,这是个细微而困难的问题。

按上下文和其他经文类比,我仍偏向后者:主是在预言,犹太民族会知道真相、发现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主似乎常常暗示,他死后会有光临到整个犹太民族的心中。他们会被说服,却不会悔改。

金口约翰认为,主的意思是:“你们以为自己定能除掉我、杀死我吗?我告诉你们,到那时,你们必因我复活的神迹和耶路撒冷的毁灭而知道我是。当你们被赶离敬拜之地,甚至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事奉神时,你们就会知道,神如此行是为给我伸冤,也是因他向那些不听我的人发怒。” 奥古斯丁则持相反意见,说:“耶稣无疑在那里看见了一些人,就是他在预知中所知道、在创立世界以前已与其余圣徒一同拣选的人,他们会在他受难之后相信。” 优西米乌(赞同金口约翰)指出,那些看见主被钉十字架后回家捶胸的人群、监督他受刑的百夫长、试图压住他复活消息却徒劳无功的祭司长,以及把民族灾祸归咎于谋杀基督的历史家约瑟夫,都是这节经文真实性的见证。他们虽为时已晚,却终究知道主是谁。

阿尔福德认为,这些话可以有双重应验:犹太人会以两种方式“知道”耶稣是基督。有些借着悔改归信而知道,有些借着刑罚审判而知道。

这里以及约翰福音其他地方的“举起”,都只能指主被钉十字架、在木头上被举起来。约翰福音 3:14;12:32。它从未有别的意思。现代人把讲坛上高举基督、称颂基督也说成“举起基督”,完全是误解,不过是文字游戏。罗洛克等人认为,“举起”也可合理包括主钉十字架的一切结果和后果,如他第二次降临审判世界;那时不信的人最终会知道并被迫承认基督是万有之主。但这个思想似乎有些牵强。

“那时你们就知道”也可能同时指主的复活和钉十字架。毫无疑问,从死里复活,以任何别的方法都比不上的方式,使主的仇敌闭口无言。“你们就知道我就是他”,在这里和别处一样,也完全可译作“你们就知道我是”:即那伟大的“我是”,弥赛亚。

“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和前面多处如约翰福音 5:19,30 的意思一样,就是“我所行的,没有一件是凭我自己独立的权柄。” 这指向子与父之间完全的合一。“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我父所教训我的”,同样特别指向主神圣的差遣和他与父之间完全的合一:“我所说的,不是单凭自己、凭自己的权柄说的。我所说的,完全是我父所教训、委派、指定我说的。” 可比较本章第 7、16、26 节。

奥古斯丁说:“不要把父与子想成两个人,好像一个父亲、一个儿子,父亲像你对儿子说话那样,给他若干言辞,教导并指示他如何说话,好叫他把从你所听见的记住,记住之后再用舌头说出来。不要这样想。不要把身量、身体动作、舌头职分、声音差别这些,带到三一里去设想。” 他又说:“父是无形体地向子说话,因为父也是无形体地生子。他教训子,并不是因为他生了一个无知、需要教导的子;这里的‘教训’,其实就是‘生了一个有知识的子’。”

29.--[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等等。] 这一节再次包含那深奥而一再重申的真理:神父与主耶稣基督之间完全的合一,以及由此而来的父与子的心意完全和谐。此外,这节还包含子对父旨意完全的遵行,以及那使父喜悦的完全公义、顺服和圣洁。

当我们读“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和“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时,要记得其中有许多我们不能完全解释。我们只当满足于相信:在主道成肉身的整个期间,父以一种不可言喻、不可测度的方式与子同在,从未离弃他。或许这里也指向以赛亚书 50:7-9。奥古斯丁说:“虽然二者同在,却是一位被差,一位差遣。父差遣子,却并没有离开子。”

当我们读“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时,应当看见,这描绘了子在道成肉身期间那无玷污的完全,他持续不断地使永恒的父喜悦。

基督徒绝不可忘记这里实际的教训:在这节中,如同许多别处一样,基督既是他们的榜样,也是他们的鼓励。像他一样,尽管我们多么亏缺,也要以“常做神所喜悦的事”为目标。像他一样,也当确信:若这样行,父必“与他们同在”,他们也绝不会被完全“撇下”而孤单。加尔文说:“这就是今天我们应当拥有的勇气:不要因信的人少就灰心。即使全世界都反对他的教训,我们仍不是孤单的。因此,那些教皇派一面忽略神、一面因人数众多而骄傲夸口,是何等愚昧,就显而易见了。”

30.--[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几乎毫无疑问,这里的“这话”是指此时所讲的整篇讲论,而不是紧接前面的单独一节。若这里确有对以赛亚书 50:7-9 的暗示,也许正是它使犹太人心里得了光,解释了主与父的关系,以及他要求人接受自己为弥赛亚的权柄。否则,就不很容易明白是什么使“许多人”在此刻信了他。

然而,没有理由认为这里的“信”超过一种理智上的相信,即相信主是弥赛亚而已。许多人这样相信而心并未改变,这几乎毫无疑问。同样说法也见于约翰福音 10:42,11:45,12:42。人可能在理智上深信宗教真理并知道自己的本分,但心却仍未重生,继续活在罪中;这是人性历史中最令人痛心的现象之一。让我们绝不要满足于只相信某些事是真的,而不亲自抓住活的位格基督耶稣,并真正跟从他。

金口约翰说:“他们信了,却不是照当有的样子,而是草率而偶然地信了,因为这些谦卑的话使他们喜悦并得了舒缓。至于他们并没有完全的信心,福音书作者在后面他们再次羞辱主的话中已经显明了。” 狄奥非拉克特、慈运理和加尔文都持同样看法。

John 8 (part 3/3)

约翰福音 8:37-47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道在你们里面容不下。我所说的是我在父那里所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你们从你们的父所听见的。” 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 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 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这一段经文所教导的事,对于这个时代尤其是真理。若众教会中的基督徒都肯仔细思想其中所包含的内容,那就好了。这里首先教导我们天然之人的无知自义。

我们看见犹太人因自己按肉身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自夸,仿佛这就必然能遮盖一切缺欠:“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他们甚至更进一步,自称是神特别宠爱的对象,是神自己的家人:“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他们忘了,若不有亚伯拉罕的恩典,单有与亚伯拉罕肉身上的关系是无益的;他们也忘了,神拣选他们的祖先作蒙恩之国的元首,并不是要把救恩自动传给子孙,除非这些子孙行在他们祖先的脚踪里。他们在瞎眼的自负中拒绝看见这一切。“我们是犹太人。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是真教会。我们在圣约之内。我们一定没有问题。”这就是他们全部的论据。令人惊异的是,今日有许多所谓的基督徒,正和这些犹太人一模一样。他们全部的宗教,不过是一些观念,并不比主的仇敌所提出的更高明、更美好。

他们会告诉你:“我是规规矩矩上教会的人;我受过洗;我领主餐。”可是除此之外,他们再说不出什么。对于福音一切要紧的教义,他们完全无知。对于信心、恩典、悔改、圣洁、属灵心志,他们一无所知。毫无疑问,他们是教会里的人,因此便盼望进天国。这样的人何其多!听起来令人忧伤,但不幸的是,这实在是真的。我们务要坚定地认定:与一个好教会有关系,或有好祖先,绝不能证明我们自己就在得救的路上。我们所需要的不止这些。我们必须借着活泼的信心与基督自己联合。我们必须在经验上知道圣灵在我们心里的工作。“教会原则”和“纯正的教会立场”都是好词,也是很好的口号;但它们不能救我们的灵魂脱离将来的忿怒,也不能使我们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这里还教导我们属灵儿子身份的真正记号。我们的主用两句大有能力的话,把这一点说得极其明白。

犹太人说:“我们有亚伯拉罕为父。”主回答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犹太人说:“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主回答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愿基督这两句话深深进入我们的心。它们回答了当代两个最有害、却又最普遍的错误。一方面,还有什么比泛泛而谈“神是普世之父”更常见呢?有人告诉我们:“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儿女,不管他们的信条或宗教如何;最终都要在父的家里有一席之地,那里‘有许多住处。’”另一方面,还有什么比高谈洗礼的功效和教会成员的特权更常见呢?有人满有把握地说:“借着洗礼,所有受洗的人都成了神的儿女;凡属教会的人,不分分别,都有权被称为全能主的儿女。”像这样的话,绝不能与主在这里清楚的话调和。如果话语还有意义,那么凡不爱耶稣基督的人,就绝不是真正神的儿女。

洗礼仪文中的慈善判断,或问答教材中的乐观估计,也许会称他为儿子,把他列在神儿女之中;但真正作神儿子的实际和一切福分,凡不诚心爱主耶稣基督的人都没有。以弗所书 6:24。在这类事上,我们不必被人的空口断言所动摇。我们大可以不理会那种说我们轻看圣礼的指控。我们只需要问一个问题:“经上写着什么?主怎么说?”有了这句话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哪里没有爱基督,哪里就没有作神儿子的身份。” 最后,这几节经文教导我们魔鬼的真实存在和本性。我们的主论到他,好像论到一位人格和存在都无可争辩者。主严厉责备他那些不信的仇敌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意思是:你们受他引导,行他的意愿,不幸地显明你们像他。

随后主用深暗的颜色描绘他,说他“从起初是杀人的”,又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有一个魔鬼!我们有一个强大的、看不见的仇敌,常在我们近旁;他从不打盹,也不睡觉;他在我们的路径上,也在我们的床榻旁,窥察我们一切所行的,直到我们死了也不离开我们。他是杀人的!他最大的目标和目的,就是永远毁灭我们,杀害我们的灵魂。毁坏我们,夺去我们的永生,把我们拉到地狱里第二次的死中去,这些就是他不断所作的事。他常常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他是说谎的!他不断用虚假的陈述来欺骗我们,正如起初欺骗夏娃一样。他总是告诉我们:善是恶,恶是善;真理是谎言,谎言是真理;宽路是好的,窄路是坏的。无论贫富贵贱,无论有学问或无学问,千万人都被他的诡计掳去,跟从了他。谎言是他所拣选的武器;他借着谎言杀害许多人。

这些都是可怕的事;但却是真的。让我们活得像真信这些事的人。不要像许多人那样讥笑、嘲弄、轻慢,并否认那位正在暗中把他们引向地狱者的存在。让我们相信确有一个魔鬼,并且警醒、祷告,奋力抵挡他的试探。虽然他很强,却有一位比他更强的,曾对彼得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这位如今仍在神右边替人代求。让我们把自己的灵魂交托给他。路加福音 22:32。世上既有这样一个来往游行的魔鬼,我们就不必希奇恶事增多。但若基督站在我们这边,我们就不必惧怕。帮助我们的,比敌挡我们的更大。经上记着说:“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又说:“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雅各书 4:7罗马书 16:20

技术注释:37.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道在你们里面没有地位。38. 我所说的是我在我父那里所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你们从你们的父所看见的。39. 他们回答说,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40. 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亚伯拉罕并没有这样行。41. 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就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42.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从神出来,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43.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中,因为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45.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46. 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说真理,为什么不信我呢?47.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所以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37. 关于“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在这一节里,我们的主接过犹太人狂傲的自夸,说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先前他们宣称“我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主就藉此指出真正捆绑与真正自由的性质;现在主回到他们起初的话“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先告诉他们,他知道并完全承认他们按肉身出于亚伯拉罕。 关于“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一定是说:“你们与亚伯拉罕的关系并不能使你们得益,因为此时此刻你们正想谋杀我,尽管我来是要成就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这里以及第 40 节和约翰福音 7:19,都显出主完全知道仇敌一切的谋算。这也给我们一个榜样:即使知道自己性命有危险,仍要在神的工作上恒心忍耐。 关于“因为我的道在你们里面没有地位”。意思是:“因为我所传的福音,就是我从父那里带来的信息,在你们心里和你们中间都毫无进展。”这里译作“有地位”的希腊字,在别处并不这样译。这里的意思似乎是“向前推进、扩展、前行”。这正准确描写了历世历代许多听见基督之道者的光景:这道似乎在他们心里停住了,无法前进。

38. 关于“我所说的”等。这一节的意思似乎要补足如下:“事实是,你我之间有一道完全的鸿沟和裂口。我所说并一直在说的,是我在与父同在、有关人类的永恒议决中所看见的道理;父差我把它宣告给世人。你们这边,却做并一直在做你们的父魔鬼摆在你们心里、并在他影响之下你们所看见且吸收入品格中的事。” 当主说他在父那里“所看见”的时候,我们必须记得,和别处一样,他是用迁就我们软弱悟性的语言,来描述他自己与三一神第一位之间的关系。可比较约翰福音 3:32 与 5:19。 读下文时毫无疑问,这里主所指犹太人的“父”就是“魔鬼”。这给我们一个极其可怕的观念:不信和邪恶的人,乃是在行他们从魔鬼所看见、所学来的事。不过,这里也可能特别指犹太人要杀基督的图谋。主的意思可能是:“你们在行你们与魔鬼你们的父所看见的事;是他挑唆你们杀我,而你们正在听从他的挑唆。”

39. 关于“他们回答说: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这是犹太人重复先前已经说过的话。他们因主提到他们的“父”而惊骇,就更强烈地重申自己与亚伯拉罕的关系:“你这样说我们的父是什么意思?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 关于“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主在这里告诉他们:一个人可以按肉身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却不是按圣灵是亚伯拉罕的儿女。“你们若真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就会用行为显明出来,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的行为会像他,因为那是从相同的信心生出来的。” 主在这里所作的区分,对基督徒极其重要。属肉身的关系,或形式上外在的承继,彻底无用,这是人不愿承认、却必须在教会中不断教导的真理。我们多么常听见人说:“我们属于那唯一真教会,我们与使徒有直接的传承。”如果没有“行为”相随,这样的宣称完全无用。我们绝不可忘记“行为”的重要性,只要把它放在正确的位置上。行为不能使我们称义;它们至多满有缺欠;但它们是有用的证据,显明我们属于谁,也显明我们的宗教到底值什么。

40. 关于“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等。主在这一节证实了前一节的指控:他的仇敌虽然按肉身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却不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儿女。“就在此刻,你们正在想方设法要置我于死地,不是因为我犯了什么罪,只是因为我把从父那里听来的伟大真理信息告诉了你们,并奉差遣以弥赛亚的身分向世人宣讲。这与祖先亚伯拉罕会做的事正好相反。他切望看见我的日子;他为此欢喜;他若见我的显现和信息,必定欢然迎接。因此,你们的行为无可辩驳地证明,你们并不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儿女。” 主在这里的论证,与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是一样的:“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罗马书 2:28-29;9:8。这论点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它确立了一个伟大原则:若心里没有恩典,肉身关系或教会关系都算不得什么,并且只会加增人的定罪。“亚伯拉罕并没有这样行”是一种希伯来式说法。当然,照字面说,亚伯拉罕不可能“想要杀”基督,因为他从未与基督在地上同活。意思必是:“你们的行为与亚伯拉罕会做的事完全相反,也全然违背他在世时一贯的行事方向。”参看申命记 17:3耶利米书 7:22-31;19:5;32:35,那些地方都用了同样的表达。主在这里单单称自己是“一个人”,这是福音书中别处不用的说法。

通常他论到自己的人性时,称自己为“人子”;但在这里,他似乎从他那些不信的仇敌本该看他的角度来说,即使他们还不能承认他的神性,也该至少承认:“我在你们中间是一个说真理的人,你们却想要杀我。”犹太人和苏西尼派根据这节经文企图证明主不是真神,这种尝试是徒然的。任何健全的三位一体信徒都不会否认主真实而完全的人性。

41. 关于“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意思是:“你们正在行你们父魔鬼所赞同、所向你们建议的事;你们借着行他的事,显明自己真是魔鬼的儿女。”希腊文里的“你们”是强调的,也许是与第 35 节开头的“我”形成对比。关于“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这些话几乎不可能按字面理解。主是在对犹太人这个民族和阶层说话,不是对个别的人说话;他说的是他们在宗教意义上的出身。问题是:“他们的父是谁?他们属灵品格从哪里来的?他们的倾向和趋向该追溯到谁?”主的听众明白这一点,于是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至少我们不是外邦人和拜偶像的人,纵然我们不像亚伯拉罕那样好。”我想,把拜偶像称为淫乱,是因为它是对立约之神的不忠,就是离弃他去随从假神;这一点在旧约许多地方都很明显,例如耶利米书 2:1-20 和 3:1-3。

我想犹太人在这里对主说这话时,心里想的正是这个。奥古斯丁持此见解。优提米乌、鲁珀图等人的看法说,犹太人是指亚伯拉罕与夏甲、基土拉所生的其他子孙,并夸自己是撒拉所生、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儿女;这种看法并不令人满意。若因亚伯拉罕在撒拉坚持下娶夏甲为妻,又在撒拉死后娶基土拉,就把淫乱的罪加在亚伯拉罕身上,实在太过分了。还有人认为,犹太人这里是指旧约时代犹太人与外邦人许多通婚的事,如以斯拉记 10 章所见,并予以否认;这也不大可能。也有人以为,犹太人藉这句话暗示对主合法出生的恶毒怀疑;但这似乎也不太可能。关于“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犹太人在这里自称应被看作神的儿女。

旧约中确实有若干地方称神为以色列的“父”,参看申命记 32:6历代志上 29:10以赛亚书 63:16;64:8;玛拉基书 1:6。但很清楚,这些经文特别是指神与以色列这个民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指每个以色列人个别的关系。然而犹太人在他们的骄傲和自义中,并不作这种细致区分。他们看不见,若没有属灵儿子的身份,只有民族性的儿子身份和圣约性的儿子身份,是毫无价值的。因此,他们招来了下一节严厉的责备。

42. 关于“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主在这里告诉犹太人:虽然他们按圣约和国族身分也许可以说是神的儿女,但显然他们并不是借着恩典和属灵重生作神的儿女。若神真是他们的父,他们就会借着爱神的儿子,也就是爱主自己,显明出来。我们要仔细注意这句话所包含的大原则:爱基督,是一切真神儿女绝无错误的记号。我们若要知道自己是否重生、是否是神的儿女,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以查验:我们爱基督吗?若不爱,那么说神是我们的父、说我们是神的儿女,都是虚空无益的。没有爱基督,就没有作神儿子的身份。许多人所钟爱的观念,以为洗礼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因此一切受洗的人都应当被称为神的儿女;这种观念与这句话完全不能相容。一个受洗的人若不爱基督,他就没有权柄称神为“父”,也不是神的儿女。他还需要重生,被带进神的家里来。

在这句话锋利的刀刃之前,“属灵重生总是随同洗礼而来”的教义站立不住。现代人所乐意接受的“神是普世之父”的观念,与这句话同样不能调和,正如洗礼重生论不能调和一样。说父神对万人充满慈爱、怜悯与同情,这当然是真的;但若说凡不爱基督的人,神仍真实地、属灵地作他的父,这就绝不能成立,因为这会直接抵触主在这里的话。这句话对一切在经验上对基督一无所知、既不思想他、也不感受他、更不在乎他的人,都是充满定罪的话。许多所谓的基督徒正处在这种可悲的状态中;无论他们自己怎么想,他们显然都不是神的儿女。但这句话对一切真信徒,不论多么软弱微小,也同样充满安慰。若他们心里被吸引归向基督,在情感上真能说“我确实爱他”,他们就有最清楚的记号证明自己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罗马书 8:17

关于“因为我本是出于神”等。主在这里向犹太人显明他自己的神性本质和使命。他是从神而出、从神而来的,就是永恒之子出于永恒之父。他不是凭着自己的独立意志、没有托付就来的;乃是父特别差遣、指定他作为父最后、也是最亲爱的使者到失丧的世界来。这样的本性,这样的地位,这样与父的关系,若他们真是父神的儿女,就必爱他,因为他是父的儿子、父的使者、父所应许的弥赛亚。他们既不爱他,就给出最明显的证据,证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真正神的儿女会爱一切属于神的事,尤其会爱神独生、蒙爱的儿子。他看见并找不到有谁比那儿子更亲近父,因为儿子是“他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他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 1:3。所以,若一个人不爱子,就显明他并不是父真正的儿女。加尔文评论说:“基督的论证是:凡是神的儿女,必承认他的长子。

‘但你们恨我,因此你们毫无理由夸口说自己是神的儿女。’我们应当仔细注意这段经文:凡弃绝基督的地方,就没有敬虔,也没有敬畏神。假冒为善的宗教狂妄地躲在神的名下;但凡与独生子不合的人,怎能与父相合呢?”

43. 关于“你们为什么不明白”等。在这一节里,主似乎区分“话”和“道”。“道”比“话”更深。“话”是指“我说话表达的方式”;“道”则是普遍指“我的教训”。意思是:“为什么当我对你们讲自由、讲‘你们的父’这类事时,你们竟不明白我对你们说话的方式呢?因为你们不肯领受并留心我从父那里带给你们的整个信息,也就是那道。”莱特富特持此见解。 在我看来,这解释最准确地描绘了主与听众之间的状况。他们总是误解、曲解、并因主所用的言辞而跌倒。主说“饼”,他们就以为是字面的饼;主说“自由”,他们就以为是属世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主说“他们的父”,他们就以为是亚伯拉罕。为什么他们这样误解主的言语和表达?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心对他所来宣告的整个“救恩之道”完全刚硬关闭。他们既不愿听从、领受他的教训,就在每一步上都准备误解那包裹着教训的字句与比喻。今日传福音的人常常也会发现,完全同样的事情还在发生。对福音怀有强烈偏见的听众,总是在歪曲、强解、误解传道人所用的话。最瞎眼的是那些不肯看见的人,最愚昧的是那些不想明白的人。 这里的“不能”,从道德角度说,意思等于“不会”。他们不能,因为他们不肯;正如约翰福音 5:40 所说:“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

44. 关于“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这句话的意思似乎是:“你们远不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儿女,也不是真正神的儿女;相反,你们正可以被称为魔鬼的儿女。你们有这个明证:你们立志要行你们父所建议的恶事。他从受造界起初以来,就是一个一心要毁灭人的存在;他没有持守自己受造时原有的真理和公义,因为如今真理已经不在他的本性里。他说谎的时候,是从他自己里面说出来;因为他卓然是说谎者,也是谎言之父。” 当主对这些邪恶的犹太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时,并不是说恶人之所以变恶,是像敬虔人之所以变好那样,直接由神重造、由神所生。他用的是一种常见的希伯来式说法:与某人紧密相连、或完全受其影响的人,就被称为“他的儿女”。从这个意义上说,恶人与不信的人确实是魔鬼的儿女。这一点必须谨记。

魔鬼无力“创造”恶人;他只是发现人生来就在罪中,再利用他们罪性的本质施加影响,以致在实际意义上成了“恶人的父”。参看马太福音 13:38约翰一书 3:10马太福音 13:19路加福音 16:8;20:34;以赛亚书 57:4民数记 17:10。奥古斯丁说:“这些犹太人怎样成了魔鬼的儿子?乃是借着效法,不是借着出生。”他也提到以西结书 16:3 作为相似的例子。关于“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我们必须记得,希腊文里的“偏要”是强调的,就是“你们有意志、有心思、有目的、有倾向”。“行私欲”的意思是:“你们随从那些特别符合魔鬼特征、也符合他心意的邪恶倾向和欲望”,例如谋杀、喜爱并说谎。魔鬼所欲求的,只能是恶。

关于主说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我不认为主只是单指该隐杀亚伯,虽然我想主心里确实也有这件事。参看约翰一书 3:12。我更倾向认为,主的意思是:魔鬼从创造起初就想把死带进世界,要谋杀人身与灵魂。俄利根说:“魔鬼杀的不止一个人,而是整个人类,因为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所以他实在可称为杀人的。” 关于“魔鬼不守真理”,我认为主是在教导,魔鬼是堕落的灵;他起初和神手中其他一切工作一样,原是极好、是“完全”的;但他并没有持守自己原先被造时的真理和公义状态。他没有守住本位,反而坠落了。这里的“真理”似乎是指一切公义、圣洁,以及与那位“真理本身”之神旨意相符的一切。这一节和犹大书 1:6,是圣经中最清楚的两处经文,证明魔鬼是后来堕落的,并非起初受造就是邪恶的。“守”更直译应是“站住”。

关于“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主并不是说,这就是魔鬼“不守真理”的原因;若是那意思,他会说“真理原不在他里面”。但主说的是“如今没有”。他的意思是描述魔鬼现在的本性:“如今他是一个里面没有真理的存在。”在我看来,这有点像保罗所说“我所以蒙了怜悯,是因我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其中“因”并不是得怜悯的理由。提摩太前书 1:13。两处“因”为同一希腊字。加尔文评论说:“我们被称为神的儿女,不仅因为我们像他,也因为他借着他的灵治理我们;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并大有能力,使我们效法父的形像。同样,魔鬼也被称为那些人的父,因为他弄瞎他们的悟性,推动他们去行各样不义,并且总之在他们身上大有作为,施行他的暴政。” 关于“他说谎是出于自己”,不是说他“说关于自己的事”,而是说他“从自己的里面说出来”。

这就像“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马太福音 12:34。他是从他自己所充满的东西里说出来的。关于主说魔鬼“本来是说谎的”,我想主是指他起初欺骗夏娃的那个大谎言:“你们不一定死。”创世记 3:4。这里说魔鬼“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最自然、最可能的意思是:“他是每一个谎言的父。”谎言特别是魔鬼的产物和工作。“之人”这个补语确实难解,因此解释不一。有人认为是“他是说谎之人的父”,即一切说谎者的父;这是布伦修、宾格尔、施蒂尔、亨斯滕贝格和阿尔福德的观点。有人认为是“他是说谎的,而他的父……”;这是摩尼教的错误,奥古斯丁已严加驳斥;格老秀似乎也持此见,还认为欺骗亚当夏娃的不是众鬼之王,而只是他的一个使者。参看哥林多后书 12:7。这显然站不住脚。

这两种解释都不自然,也不令人满意;我前面所给的“谎言之父”更为可信。这是奥古斯丁、西奥非拉、鲁珀图、加尔文、布策尔、贝撒、布林格、罗洛克、伯根、华兹华斯以及绝大多数注释家的看法。在这一节里要注意,主多么强烈直接地责备他的仇敌。有些时候,强烈的定罪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责任;我们不可因为怕被人指责为严厉、针对个人、苛刻,就不敢这样做。还要注意,这一节多么清楚地确立了魔鬼的人格性。凡以为魔鬼只是一种模糊邪恶影响的人,绝无法解释这句话。还要注意,主把天使的堕落承认为并教导为我们必须相信的大真理之一。再要注意,主特别提到谋杀和说谎是魔鬼的特征。这两样罪,无论人在多大程度上轻看它们,尤其是说谎,都是最与神心意相反的罪。无论老少贫富,对说谎之罪的麻木,都是一种不敬虔状态最明显的症状之一。

路德说:“世界是一个受魔鬼辖制的凶手窝。我们若想活在世上,就必须甘心作住客,住在一家店里,而这店主是个恶棍,他在门口挂着这样的招牌:‘专营谋杀与谎言。’基督自己就把这招牌挂在他家的门上,因为他说:‘他是杀人的,也是说谎的。’”

45. 关于“我将真理告诉你们”等。主在这一节把自己的教训与魔鬼说谎的暗示强烈地对比起来,也把恶犹太人不信他、反倒信魔鬼的倾向对比出来。“你们不信我的原因,在于你们彻底厌恶神的真理。你们确是你们父魔鬼真正的儿女。若我告诉你们虚假的事,你们反而会信我;但因为我告诉你们真实的事,你们就不信。” 我们在这里看见,基督忠心的仆人对许多听众的不信,实在不必感到惊奇。若他们传讲真理,就必须预备好许多人不会信;主自己就是如此。“人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约翰福音 15:20

46. 关于“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主在这一节提出两个他们无法回答的问题:“你们中间谁能就任何罪责责备我、证明我有罪呢?你们知道你们不能把任何过犯加在我身上。既然我毫无可指摘之处,同时告诉你们的又都是真正公义真实的话,那你们为什么不信呢?” 在这里要注意我们主品格完全无瑕、毫无罪污。除了他,没有谁能说:“我没有罪;我挑战任何人来找出我里面任何缺点或过失。”这样的完全祭物和中保,正是罪人所需要的。

47. 关于“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主在这一节回答了他自己的问题,并且 conclusively 证明听众的邪恶与不敬虔。“凡真正是神儿女的人,听见神的话,就是我从父那里带给你们的话,必喜悦地听、相信并顺服。你们既不听、不信、不顺服,就清楚证明你们不是神的儿女。若你们是,就必乐意听、相信并顺服。你们不听,最终证明了我先前所说的话:你们不是神的儿女,而是魔鬼的儿女。” 这里要注意,一个人愿意听、愿意留心真理,虽然不是绝无错误的记号,却总是与他灵魂有关的好兆头。别处也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 10:16,27。当我们看见人顽梗地拒绝听劝,也拒绝留心福音时,我们就有理由看他们不是神的儿女,没有重生,没有恩典,仍需要悔改归正。还要注意,和别处一样,主何等谨慎地说他所教导的是“神的话”。

这些话和真理,是父神差遣他向人传讲宣告的。它们不只是“他自己的话”,也是父的话。罗洛克指出,没有什么比厌恶神的话,更能显明一个人未成圣的本性。穆斯库勒斯、布策尔等人认为,这里“出于神的”必须限于神永恒的拣选,意思是“从永世被神拣选的人”。但我看不出有理由把它限制得这么窄。我更愿意把“出于神”理解为包括拣选、呼召、重生、收纳、悔改和成圣。罗洛克持此见。约翰福音 8:48-59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 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 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

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 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 我们在这段经文中首先应当注意,我们主从仇敌那里所受的是何等亵渎和毁谤的话。

我们读到犹太人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这些恶人既在辩论中被驳倒,就诉诸人身攻击。失去控制、辱骂对方,乃是败诉一方常见的征兆。绰号、侮辱性的称呼、暴烈的言辞,都是魔鬼爱用的武器。当别的方法都不能推进他的争战时,他就激动他的仆人用舌头击打人。历世历代,神的圣徒因人的舌头所受的苦,实在极深重。他们的品格被毁谤,恶毒的流言在他们身上四处流传,有关他们行为的谎言被殷勤编造,又被人贪婪吞下。难怪大卫说:“耶和华啊,求你救我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 120:2。今日真实的基督徒,决不该因自己不断从这一方面受试炼而感到惊奇。罪恶的人性从不改变。

一个人只要还服事世界,走在宽路上,也许几乎没有人说他的不是;可是一旦背起十字架跟从基督,就没有什么谎言荒唐得让人不拿来攻击他,也没有什么故事荒诞得让人不去相信。但愿他从一个思想得安慰:他不过是在喝他蒙福之主先前所喝的那杯。仇敌的谎言,在天上丝毫不能伤害他,尽管在地上也许会伤他。让他忍耐承受,不要烦躁,也不要失去温柔。基督被辱骂的时候,“并不还口”。彼得前书 2:23。基督徒也当如此。第二,我们应当注意,主向信他的人摆出何等荣耀的鼓励。我们读到他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当然,这并不是说真基督徒永远不会死。恰恰相反,我们都知道,他们也必须像别人一样下到坟墓里,渡过那条河。

但这话的意思是:他们不会被第二次的死所伤害,不会遭受那全人在地狱里最终毁灭的结局;第一次的死不过是第二次死微弱的预表。启示录 21:8。这话也表示:第一次死的毒钩要从真基督徒身上被除去。他的肉体也许衰残,骨头也许被剧痛折磨;但那种未得赦免之罪所带来的苦毒感觉,却不会把他压垮。这才是死亡最可怕的部分;而在这一点上,他要“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哥林多前书 15:57。我们不要忘记注意,这个蒙福的应许乃是那“遵守基督之道”的人的特别产业。很显然,这句话绝不能用在那些只有外面承认、却对福音既不知道也不在乎的人身上。它属于那将主耶稣从天上带来的信息领进心里,并在生活中顺服的人。简言之,它属于那些不仅在名义和形式上是基督徒,更是在行为和真实上是基督徒的人。

经上记着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 2:11。第三,我们应当注意,亚伯拉罕对基督有何等清楚的认识。我们读到主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主说这句惊人的话时,亚伯拉罕已经死去埋葬至少一千八百五十年了!然而这里却说他看见了主的日子!这听起来多么令人惊奇!但这却完全是真的。亚伯拉罕不仅在所多玛毁灭前一夜,主“在幔利橡树那里向他显现”时,看见过主并与他说话;创世记 18:1;而且他还凭着信,远远望见主道成肉身那日子尚未来到,就因此“欢喜”。我们毫不怀疑,他透过昏暗的镜子看见了许多事。我们也不必假定,他能完全讲明主在加略山献祭的全部方式和情形。

但我们并不需要畏缩,不敢相信他在远方看见了一位救赎主,这位救赎主的降临终必使全地欢乐;而且他看见时,就“快乐”。事情的明白真相是:我们太容易忘记,救恩之路从来只有一条,救主从来只有一位,罪人的盼望从来只有一个;亚伯拉罕和旧约一切圣徒所仰望的基督,正是我们自己所仰望的同一位基督。我们最好记住英格兰教会第三十九条中的第七条:“旧约并不与新约相反,因为无论在旧约还是新约中,永生都是藉着基督赐给人的;他是神人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既是真神,又是真人。所以,那些说古代列祖所盼望的只是暂时应许的人,不该被听从。”这是真理,是我们读旧约时绝不可忘记的。这是无可定罪的正言。最后,我们应当注意,这段预言中主何等清楚地宣告他自己先存的存在。

我们读到他对犹太人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毫无争议,这句非凡的话是深奥无比的。它包含许多我们眼不能透见、心不能测透的事。但如果语言有任何意义,那么它教导我们:主耶稣基督在降世之前早已存在。在亚伯拉罕的日子之前,他就已经存在;在人被造以前,他就已经存在。简言之,这教导我们:主耶稣并不像摩西、大卫那样只是一个人;他乃是“从亘古、从太初就有”的那一位,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一样的,真正永恒的神。这些话虽然深奥,却满有实际的安慰。它们向我们显明,那大根基的长阔高深,罪人乃是被邀请把灵魂安息在其上。福音吩咐我们带着罪来归向他,信靠他得赦免和平安;而这位对象绝不是单单的人。他正是真神,因此“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那么,让我们有把握地开始来就他;让我们无惧地继续倚靠他。

主耶稣基督是真神,我们的永生因此稳固。技术注释:48.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49. 耶稣回答,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50. 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5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52. 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53. 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54. 耶稣回答,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55. 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

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56.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57. 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58.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59. 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从他们中间经过,就过去了。

48. 关于“犹太人回答说……鬼附着的”。这一节似乎只包含人身辱骂和亵渎性的毁谤。不信的犹太人既无法回答主的论证,就失去了控制,诉诸争辩者最后的武器,就是毫无理性的恶语辱骂和乱扣帽子。东方人辱骂成性的程度,就是到今日,也远超过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所能想象的。 当犹太人称我们的主为“撒玛利亚人”时,他们的意思,大致等于说他不是真犹太人,几乎与外邦人无异。“原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约翰福音 4:9。当他们说“你是鬼附着的”时,我想这比约翰福音 7:20 里“你是疯了”所包含的意义更重一些;从下一节看,意思大概是:“你是在魔鬼的影响下说话行事;你所有的能力是出于撒但,不是出于神。”让我们从这里学到,若硬话、辱骂的称呼被加在基督徒身上,我们实在没有多少理由惊奇。这不过是他们加在主身上的;在神的工作中,这并不是灰心的理由。

49. 关于“耶稣回答,我不是鬼附着的”等。主对仇敌粗鄙谩骂的回答,总括起来是这样:“你们说我有鬼,这是不真实的。我不过是在把父从天上托付我的信息传给人,因此尊敬我的父;而你们借着你们凶暴的话,乃是在羞辱我,实际上也是在羞辱和冒犯我的父。你们的辱骂不只是冲着我,也冲着我的父。” 让我们注意主在受辱骂时何等平静安稳。面对加在他身上的亵渎指控,他只庄严地否认,并庄严地提醒他们:他正在尊敬他们自己所宣称敬拜的那位神。这就是他屈尊作出的全部回答。

50. 关于“我不求自己的荣耀”。这一句似乎是承接上一节而来:“你们羞辱我;但这不能动摇我,也伤不了我,因为我来不是求自己的荣耀,乃是求差我来者的荣耀。我不从人得荣耀。”参看约翰福音 7:18;5:41。这里与别处一样,主指向一个大原则:真正从天上来的使者,绝不会寻求自己的荣耀,只会寻求他主人的荣耀。 关于“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这里面有极其严肃的警告。意思是:“然而有一位,就是我在天上的父,确实为我求荣耀,也愿我的荣耀;并且他不仅求,还以深深的不悦审判一切羞辱我的人,并要在末日惩罚他们。”这对基督的肢体,以及他们的元首,都是安慰。也许他们自己没有想到,天上有一位深切顾念他们,看见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并且有一天要为他们伸冤。其中隐含的意思与传道书 5:8 相似:“有一位高过居高位的鉴察。”信徒可以用这样的思想来鼓励自己:“有一位在审判;有一位看见一切,顾念我,并且终有一天使一切都归正。”优提米乌论这一节说,别人若说攻击我们自己的话,我们不必太在意;但若说攻击神的话,我们就当维护神的荣耀。

51. 关于“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永远不见死”。这一节里伟大的应许,似乎是为了给整个谈话作总结。主先前所说的一切都没有产生效果,因此他暂时结束教训时,就用了一句像高塔一样超乎周围一切的话,约翰福音里有许多这样的话:“无论你们肯不肯听,无论你们选择认识我还是不认识我,我郑重告诉你们,若有人领受、相信并遵守我的教训,他就永远不见死。虽然我被你们藐视弃绝,但生或死、天或地狱、祝福或咒诅,都取决于你们是否接受我向你们宣告的信息。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就像摩西向以色列告别时说:“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们作见证;我将生与死陈明在你们面前。”申命记 30:15,19。主似乎也是这样说:“我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告诉你们,遵守我的道,就是脱离死的道路。” 这句话与主在迦百农会堂里所说的话相对应。

那里他说:“信我的人有永生。”这里则说“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 6:47。我们应当注意,和别处一样,当主使用“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句约翰福音读者熟悉的话时,他总是在说一件特别重大严肃的事。参看约翰福音 1:51;3:3,5,11;5:19,24,25;6:26,32,47,53;8:34,51,58;10:1,7;12:24;13:16,20,21,38;14:12;16:20,23;21:18。“遵守我的道”的意思是:“把我奉差所教导的教训和信息接到心里,信服它,拥抱它,顺从它,并持守它。”这里的“我的道”,远不止是“我此刻所说的话”,而是“我整个福音的教义”。“永远不见死”不能按字面理解。主并不是说他的门徒不会像亚当其他子孙一样死去并被埋葬;我们知道他们确实死了。

它的意思大概有三重:第一,他要完全脱离全人类生来所伏在其下、被定罪的属灵之死;他的灵魂活了,就不再死。第二,他要脱离肉身之死的毒钩;他的肉体和骨骸也许因疾病衰败并被安放在坟墓里,但死最可怕的部分不能碰他,而坟墓本身有一天也要把他交出来。第三,他要完全脱离第二次的死,就是地狱里永远的刑罚;第二次的死在他身上没有权柄。这应许的广大和伟大极其显著。自亚当堕落之日起,死就是人的特殊仇敌。人已经经验那句话的真实性:“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 2:17。但主却大胆公开宣告,在遵守他的道里面,有完全脱离死的拯救。事实上,他是在宣告自己比死亡更大。若不是一位真是神的救赎主,没有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奥古斯丁说:“主来要拯救我们脱离的死,是第二次的死,是永远的死,是地狱的死,是与魔鬼和他的使者一同受定罪的死。

那才真是死;我们这肉身的死不过是迁移而已。它不过是卸下重担,只要人不再背上另一个把他投进地狱的重担。这就是主所说‘他必不见死’的那死。” 让我们注意这应许的广阔和丰满。它是给任何遵守基督之道的人:“若有人”,或者更准确地说,“若任何人”。我们要谨防给这应许加上它本来无意表达的意思。有人说,它意味着“信徒将如此完全脱离死亡,以致他们既不会感觉身体痛苦,也不会经历内心争战”;这种看法不能成立。别的经文并不支持,而事实经验也反驳它。福音的确使信徒脱离不信者所感受到的“怕死”。希伯来书 2:15。但我们无权期望信徒在临死时毫无身体冲突、毫无抽搐、毫无挣扎、毫无痛苦。血肉之躯必然会感觉。“我呻吟,”圣徒巴克斯特在临终时说,“但我不抱怨。”死亡仍是严肃的事,虽说毒钩已被除去。

帕克赫斯特认为这里的表达像路加福音 2:26,论到西面说他“不见死”;但那里的“见”是另一个希腊字,那里的意思似乎不过是“死去”,达不到这里应许的丰满。他也引用诗篇 49:9 和 89:49;但这两处都不太平行。这里译作“见”的希腊字很特别,几乎使人想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不会像恶人那样,永永远远凝视并面对死亡。”不过我仍倾向于前面所给出的三重意义。

52. 关于“犹太人对他说”等。这一节中犹太人的论证似乎是这样:“现在我们从你自己的话就知道你是疯了,是鬼附着的。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和众先知,虽然圣洁善良,却都死了;而你竟敢说,人若遵守你的道,就永远不死。总之,你把自己说得比亚伯拉罕还大;因为亚伯拉罕不能逃脱死亡,而遵守你的道却使人逃脱死亡。这样说话,明明证明你疯了。” 这里“有鬼”几乎只能表示“发疯”或“癫狂”。还要注意,犹太人并没有准确引用主的话。主说的是“永远不见死”;他们却转述成“永远不尝死味”。这是不是故意歪曲,很难决定。有人认为,犹太人有意夸大应许,用“尝”代替“见”,要使主所犯的“冒犯”显得更大;也有人认为,这区别并无大意义,只是显出犹太人完全误解了主,以为主说的只是肉身的死。这里和别处一样,我们都可看到,犹太人多么容易曲解、扭曲主的意思,把属灵的话解释成属肉体、粗鄙的意思。

53. 关于“难道你比……还大吗?”这一节的问题表明,主又一次成功地激起犹太人的好奇心,促使他们追问他的本性与位格。“你是谁,竟这样说话?你把自己当作谁?说那些遵守你的道的人永远不死,等于把自己说得比亚伯拉罕和众先知更高,而他们都死了。你到底是谁、是什么人?你真是比亚伯拉罕更大的吗?”屈梭多模指出,犹太人的这个问题使我们想到撒玛利亚妇人的问题:“你比我们的祖宗雅各还大吗?”约翰福音 4:12

54. 关于“我若荣耀自己”等。主在这一节的意思似乎是:“如果我什么时候自己把荣耀归给自己,那荣耀就毫无价值。使我得荣耀、并委托我宣告‘遵守我的道能使人脱离死亡’的,是我在天上的父,就是你们口口声声称为你们神的那一位。正是你们自己的神,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把这样的荣耀加在我身上,以致生死都系于是否遵守我的道、是否信我。” 这里与别处一样,我们应当注意主多么谨慎地否认一切自高和寻求人荣耀的意思。若他宣称自己掌握生死钥匙,似乎是在为自己争荣耀,他就小心提醒犹太人:这荣耀是天上的父加给他的,也正是他们自己的神加给他的。他并不寻求离开父、或与父竞争的荣耀。当主说“我的父荣耀我”时,这句话必须包括父交给他行的一切工作、神迹、奇事,也包括父交给他说的一切话。约翰福音 5:36;14:10-11。

55. 关于“你们未曾认识他”等。这一节的意思似乎是:“你们虽然说我在天上的父是你们的神,其实你们并不真正认识他,显然也不明白他的性情、旨意与计划。你们口里承认认识他,行为上却否认他。相反,我却完全认识他,因为我原与他自永恒为一,又是从他而出。我如此完全地认识他,以致我若说我不认识他,我就会像你们一样成了说谎者、成了魔鬼的儿女。但我要重申,我确实完全认识他,并且我在地上所说所行的一切,都谨慎地遵守他的道,实行他交给我的托付。” 这一节的语言无疑很有特点。但这大概是一种希伯来式表达,用最强烈的对比把两件事摆在一起:一边是犹太人虽然高高自称是神的选民,其实却彻底不认识神;另一边是我们的主虽然一再被说成有鬼、是撒玛利亚人、因此是以色列之神的仇敌,却完全认识神。“我若说不认识父,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这正是最能向犹太人的心灵传达主对父之认识有多么确切的一种说法。与某些人辩论时,若不用最强烈的语言和最似乎矛盾的表达,就根本没有效果。甚至神自己有时也认为,用“我指着自己起誓”“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这样的郑重断言,是合宜的,为的是叫人留意。耶利米书 22:5希伯来书 6:13以西结书 33:11。那些责备传道人、说他们绝不可用强烈话语,只该用温和、平淡、柔弱辞句的人,显然并没有认真研究人性或圣经的文体。

56. 关于“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等。主在这一节接过犹太人关于他是否比亚伯拉罕更大的问题,并大胆作答:“你们问我是否比亚伯拉罕更大。我告诉你们:我就是那一位,亚伯拉罕一想到要看见我的来临和我的荣耀之日,就欢喜快乐;不仅如此,他还凭着信看见了,并且看见时就快乐。” 这一节话精确的意思较难断定,不过它大致的意思却清楚无疑。很显然,主是在暗示他就是那位应许的弥赛亚,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亚伯拉罕初次听见这事时,就因喜乐而“笑了”。创世记 17:17

有人认为,像多数教父和宗教改革家那样,这意思是:“亚伯拉罕欢喜地盼望在将来的某时看见我的日子,就是弥赛亚的日子;并且他凭信远远地看见了。”有人认为,像马尔多纳图、兰佩、施蒂尔和布卢姆菲尔德那样,这意思是:“亚伯拉罕在得知自己将看见我的日子时就欢喜;并且他在乐园里、在灵魂离身的状态中,真的已经看见,并且因此欢喜了。”还有人认为,像布朗、奥尔斯豪森、阿尔福德、韦伯斯特和亨斯滕贝格那样,这意思是:“亚伯拉罕极切的渴望和欢喜的期待,就是看见我的日子;而当我在地上向他显现并与他谈话时,他就真的看见了我。”在这三种看法中,我认为第一种最有可能,也最符合创世记中亚伯拉罕的历史。应当仔细注意,主并不是说“亚伯拉罕看见了我”,而是说“他看见了我的日子”。

亚伯拉罕喜乐的原因,似乎在于他知道必有一位弥赛亚、一位救主,要从他的后裔中出来;而且他将看见那位主的日子,就是弥赛亚完全得胜、万物复兴的凯旋之日。他凭信远远看见了这日子,因此就欢喜。主在这里的目的,我看并不是告诉犹太人亚伯拉罕已经见过他,而是要告诉他们:他自己就是那位“后裔”,就是应许给他们祖宗亚伯拉罕的弥赛亚。犹太人问他是否比亚伯拉罕更大;他回答说:“是的!我就是那位弥赛亚,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听说我的日子,并凭信远远看见了。你们若像亚伯拉罕,就会欢喜看见我。” 屈梭多模和优提米乌认为,这里的“我的日子”是指“十字架的日子”,亚伯拉罕藉着以公羊代替以撒,作了预表;但这看法似乎过于狭窄。鲁珀图认为,亚伯拉罕“看见基督的日子”,是在他接待那三个来到他那里的天使时。

奥古斯丁则认为,这可能同时指基督两次降临:第一次卑微而来,第二次在荣耀里来。

57. 关于“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很明显,犹太人在这里误解了主的话,以为主是说亚伯拉罕看见了他,而他也看见了亚伯拉罕;其实主只说“亚伯拉罕看见了我的日子”。这再次显出他们何等容易曲解主的话。 当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时,我认为他们的意思不过是:“你还不到中年。”五十岁是人生的转折点,到这时利未人和祭司就可免去会幕里的进一步劳役。民数记 4:3 及以下。我想这里大概是指这个。主那时约三十三岁,至多三十四岁。爱任纽和帕皮亚说主受死前真有五十岁,这种说法全无根据,荒谬可笑。有人认为,主因忧伤与劳苦,面容受损,显得比实际年龄老得多,因此犹太人以为他将近五十;但我更喜欢前一种解释。优提米乌则认为,犹太人因主的大智慧和丰富经验,以为他已经五十岁;但这种说法软弱而不能成立。

58. 关于“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我相信,这句著名的话,只能有一个诚实的解释:这是主明确宣告自己的永恒性,就是在一切受造之先就存在。“我郑重告诉你们,在亚伯拉罕尚未存在之前,我已经是,我就是那伟大的‘我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那位永恒的神。”一切试图回避这个解释的努力,在我看来都荒谬得不值得费时驳斥。若有人竟以为这句话只不过是说“在亚伯拉罕出生以前,我已经是应许给亚当的那一位”,这种人几乎已经到了无法讲理的地步。我们必须记得,“我是”正是神差摩西到以色列人那里时,向犹太人启示自己的名字:“你要对以色列人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埃及记 3:14。让我们仔细注意,这里给了我们何等有力的证据,证明主耶稣基督先存并且具有神性。

他把神为救赎以色列所启示的那个名字应用在自己身上。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是“我是”;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的也是“我是”。这里显出罪人盼望之根基是何等坚固。我们信靠耶稣,乃是把自己安息在神性上,安息在一位既是神又是人的身上。这里所用的希腊动词不同,我们应当仔细注意。“是”的那个词,与“有了”的那个词完全不同。主好像在说:“在亚伯拉罕出生之前,我就有一种个体而永恒的存在。”屈梭多模说:“他不是说,未有亚伯拉罕,我曾有;乃是说,我是。正如父使用‘我是’这个表达,基督也同样使用,因为它表示超越一切时间、持续不断的存在;所以这话在犹太人看来是亵渎。”奥古斯丁说:“在这些话里,要承认创造者,也要分辨受造者。

说话的这位,成了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为了叫亚伯拉罕得以存在,他早在亚伯拉罕之前就存在。”格里高利说:“神性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现在;所以耶稣不是说,未有亚伯拉罕,我曾有;乃是说,我是。”

59. 关于“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很清楚,至少犹太人对主上一节的话是什么意思,并没有任何疑问,不管现代苏西尼派怎么想。他们立刻看出并知道,对他们说话的这位公然宣称自己是耶和华,是比亚伯拉罕大得多的一位,就是那真神。他们不信这一点,因此把他看作该立刻用石头打死的亵渎者。在盛怒之下,他们立刻拿起石头,大概是因圣殿修缮而堆放在那里的,想要打死他。整个行动看来是一场喧嚣混乱的暴动,不是正式进行的,而是突然、擅自发动的,就像后来用石头打司提反一样。使徒行传 7:58。关于“耶稣却躲藏”等。我认为,这次退去只能看作是神迹。这里译作“躲藏”的希腊字,直译就是“被隐藏了”。

在我看来,若没有神迹性的介入,我们的主不可能在一群愤怒的人中间,他们的眼睛已长时间紧紧盯着他、集中在他身上,却还能“经过”“从他们中间直行而过”,既不被看见,也不被拦住。我相信,要么是他仇敌的眼睛一时被拦阻,以致认不出他;要么是他凭自己的全能,使自己暂时不可见。这只不过与他在拿撒勒一次类似场合所做的是一样的。路加福音 4:30。若我们一旦承认主能按自己的旨意行神迹,就没有理由以为他在这里不会行一个神迹。让我们注意,直到他受苦的时候来到以前,主的仇敌什么也不能加在他身上。当他终于被捉拿、被带到彼拉多面前、被钉十字架时,不是因为他不能逃脱,而是因为他不愿逃脱。他在这里所做的,在那里也能做。还要注意,一味坐着不动,任凭苦难与死亡临到自己,并不总是尽本分、真正顺服神旨意的道路。

神的旨意也可能是叫我们“逃到别的城里去”,躲避死亡。马太福音 10:23。主动求殉道、明明能保全生命却把生命丢掉,并不总是基督仆人的责任。初代教会的一些殉道者似乎忘了这一点。奥古斯丁说:“耶稣不是因为害怕,就躲到圣殿的角落里,也不是逃进房屋,或藏在墙后、柱后;而是用他属天的能力,使自己对仇敌不可见,从他们中间经过。”马尔多纳图说这一节证明基督可以在圣餐饼中以肉身同在,这种论证荒谬得无需驳斥。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主在这里真的不可见。完全可能只是他的仇敌“眼睛迷糊了,不认识他”。路加福音 24:16。若主真不可见,马尔多纳图就反而证明得太过头了。圣餐中的饼是看得见的,罗马天主教说祝圣后其实体改变了;但它并不是不可见的。离开这一章时,我们不可不注意主公开事奉所面对的艰难。

从第 12 节到第 59 节之间,我们十次看见仇敌打断他、顶撞他、辱骂他。我们主在这一切“罪人这样的顶撞”之下,仍显出的沉静尊严和完全温柔,应当成为门徒永不忘记的榜样。帕斯卡有一句明智的话:主的仇敌在这里和别处不断挑剔、打断他,反而无意间给了我们一个有力证据,证明他教训的真实。若主的教义只是私下讲给一群带偏见、却亲切爱他的门徒听,它今日传到我们这里,就不会有现今这样的分量。但这些教训常常是在苦毒的仇敌、学识渊博的文士和法利赛人面前宣讲的,他们随时准备挑出主推理中的任何破绽和缺陷。基督的仇敌竟从来不能回答他、也不能使他沉默,这正有力证明他的教训是神自己的真理。那道理是从天上来的,不是从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