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20 约翰福音 20:1-10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还黑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来到坟墓那里,看见石头从坟墓挪开了,就跑来见西门彼得和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对他们说:“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我们不知道放在哪里。”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坟墓那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坟墓;低头往里看,就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只是没有进去。西门彼得随后也到了,进坟墓里去,就看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在一处卷着。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因为他们还不明白圣经的意思,就是耶稣必要从死里复活。于是两个门徒回自己的住处去了。我们现在开始的这一章,把我们从基督的受死带到基督的复活。
与马太、马可、路加一样,约翰也以特别充分而详尽的笔触记述这两件大事。这并不奇怪,因为拯救人的基督教全系于两件事实: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并且复活,使我们得称义。摆在我们眼前的这一章值得特别留意。四位福音书作者中,没有一位像耶稣所爱的那门徒那样,提供如此深切动人的复活证据。在这段经文里,我们受教导知道:最爱基督的人,就是从祂得益处最多的人。约翰在那些来到基督坟墓前的人中,首先提名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这位忠心妇人的经历无疑笼罩在许多幽暗之中。人们把大量毫无必要的讥讽堆在她的记忆上,好像她从前是一个常犯第七条诫命之罪的人。然而,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曾是那样的人。
圣经只清楚告诉我们,主曾从她身上赶出“七个鬼”(马可福音 16:9;路加福音 8:2);她曾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受撒但辖制;主救她脱离之后,她对主的感恩也是无可限量的。总之,在主在世上一切跟从者中,似乎没有谁像抹大拉的马利亚那样爱祂。没有谁像她那样觉得自己欠基督这么多;没有谁像她那样强烈感觉,为基督做任何事都不算太大。因此,正如安德鲁斯优美地说:“她在祂十字架下留到最后,也最先到祂的坟墓前。她在那里停留最久,也最早来到这里。她不起来寻求祂,就不能安息。她在天还黑的时候就寻求祂,甚至还未有亮光可供她寻找。”一句话,她因领受得多,所以爱得多;因爱得多,所以做得也多,以此显明她爱的真实。摆在我们眼前的这个例子,对一个问题投下了宽广而清楚的亮光;这问题本当深深触动每一位真诚事奉基督的人。
为什么许多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为他们所承认的那位救主做得这样少?为什么许多人的信心和恩典,我们若否认便近乎不慈,但他们为推进基督的事业、为在世上荣耀基督,却工作甚少、奉献甚少、言说甚少、用心甚少?这些问题只有一个答案:整件事的根源,在于人对自己欠基督之债、对自己向基督所负义务的感觉太低。人若一点不觉得罪,就什么也不做;若只稍稍觉得罪,也只做一点。一个人若深深意识到自己的罪咎和败坏,又深深确信,若没有基督的死与代求,他就理当沉到最深的地狱里去,这样的人才会为耶稣耗费自己,也被耗尽,并且觉得自己无论怎样做,都不足以彰显主的赞美。让我们天天祷告,求神使我们更清楚、更分明地看见罪的罪恶,以及基督奇妙的恩典。到了那时,也惟有到了那时,我们才会不再在为耶稣作工的事上冷淡、温吞、懒散。
到了那时,也惟有到了那时,我们才会明白像马利亚那样火热的热心,并且领会保罗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哥林多后书 5:14-15) 第二,这几节经文教导我们:不同的信徒,有极不相同的性情气质。这一点,在抹大拉的马利亚告诉彼得和约翰主的身体不见了之后,他们二人的举动中,被很奇妙地显明出来。经文告诉我们,他们二人都跑向坟墓;但耶稣所爱的门徒约翰跑得比彼得快,先到了空坟墓。这时,两人的差别就显出来了。约翰较为温柔、安静、细腻、含蓄、退让、情感深厚;他只是低头往里看,却没有再进一步。彼得则更加热烈、热心、冲动、炽烈、勇往直前;他若不下到坟墓里,亲眼去看,就不能满足。
我们可以确信,他们二人都深深爱着我们的主。在这个关键时刻,两人的心都充满了盼望、惧怕、忧虑和期待,这一切交织在一起。然而,他们各人仍按自己一贯的方式行事。我们毋庸怀疑,这些事被记下来,原是有意为要教导我们。让我们从眼前这件事学会,在信徒内在性情上出现极大差异时,要彼此体谅。这样做能使我们在人生旅途中少受许多困扰,也能避免许多不慈爱的念头。不要因为弟兄看事、感事不完全像我们那样,因为事情对他们的影响和触动不完全像对我们一样,就严厉论断他们,把他们放在低位。主园中的花并非都同一颜色、同一香气,虽然它们都是同一位圣灵所栽种的。祂国度里的子民也并非都全然一个音调、一个气质,虽然他们都爱同一位救主,也都记在同一本生命册上。
基督的教会里,有些人像彼得,有些人像约翰;人人都有自己的地位,也都有自己的工可做。凡诚心爱基督的人,让我们都去爱他们,并为他们至少爱祂这一点感谢神。最重要的事,就是爱耶稣。最后,这几节经文教导我们:即使在真信徒里面,也可能有很多无知。这一点在这里以异常有力而清楚的方式被表明出来。这卷福音书的作者约翰亲自记下他和同伴彼得的情形:“因为他们还不知道圣经的意思,就是祂必要从死里复活。”这听来何等令人难以置信!三年之久,这两位为首的使徒一直听见我们的主把自己的复活当作事实来说,但他们竟然仍旧不明白。祂一次又一次把自己弥赛亚身份的真实性系在祂将从死里复活这件事上,他们却从未领会祂的意思。我们实在很少意识到,童年时期所受错误教导以及青年时期吸收的早期成见,会对人的思想产生何等大的力量。
当基督徒传道人看到彼得和约翰在基督亲自教导之下竟仍如此无知时,就几乎没有资格抱怨听众的无知了。归根到底,我们必须记得,真正需要的是恩典,而不是头脑知识。我们在一位怜悯慈悲的救主手中;当祂看见“一个在神面前正直的心”时,祂会越过并赦免许多无知。当然,有些事我们必须知道;若不知道,就不能得救。我们自己的罪恶和罪咎,基督作为救主的职分,悔改与信心的必要性,这些都是得救所必需知道的。但知道这些的人,在别的方面仍可能是一个非常无知的人。事实上,一个人可以同时有恩典却又有许多无知,而另一个人可以有许多知识却没有恩典,这种程度之大,乃是宗教中最大的奥秘之一,惟有末日才会完全揭开。既然如此,让我们追求知识,并以无知为羞耻;但最重要的是,让我们确信自己像彼得和约翰一样,有恩典,也有正直的心。
技术注释:1. 七日的第一日,抹大拉的马利亚清早往坟墓那里去,天还黑的时候,看见石头已经从坟墓挪开了。2. 她就跑来见西门彼得和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对他们说:“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我们不知道放在哪里。”3. 彼得和那另一个门徒就出来,往坟墓那里去。4. 两个人同跑,那另一个门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坟墓。5. 他低头往里看,看见细麻布放着,只是没有进去。6. 西门彼得随后来到,也进了坟墓,就看见细麻布放着,7. 又看见那裹头巾,不与细麻布放在一处,却另在一处卷着。8. 先到坟墓的那个门徒随后也进去,看见就信了。9. 因为他们还不明白圣经的意思,就是祂必要从死里复活。10. 于是两个门徒又回自己的住处去了。约翰福音最后两章,都是记载我们的主复活以后显现的事。
像马太、马可、路加一样,约翰也极其详尽地记述了钉十字架与复活的历史。但正如他福音书其他部分一样,这里他也提供了许多极其有趣的细节,是其他福音书作者因某些智慧的缘故未曾记下的。就整个主题先作几点初步说明,也许不会叫人觉得无趣;这是每个基督徒都该有极清楚、极正确看法的事。(a) 关于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它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信条之一,价值无可比拟。它是证明祂就是先知们所预言之应许弥赛亚的伟大证据。当犹太人要求祂拿出神圣使命的确据时,祂所指明的那个大记号,就是约拿先知的记号,也是殿被拆毁后三日重建的记号(马太福音 12:39;约翰福音 2:19-21)。若祂三日后没有复活,人们就不该信祂。它也是祂来到世上要完成之救赎工作的完成。它证明赎价已经蒙悦纳,罪与死已经被得胜。
基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罗马书 4:25;彼得前书 1:3)若祂没有复活,我们的盼望就会成为极大的不确定。复活这事实,与一切信徒在神面前属灵的生命和地位,有最密切的关系。他们在神看来是“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也当把自己看作有分于基督复活的生命,并与祂一同坐在天上。再者,它也是我们在末日自己复活的保证与确据。想到耶稣基督在身体里复活,我们就不必惧怕死亡,也不必绝望地看待坟墓。元首既然复活,肢体也必照样复活。这些要点永不可忘记。想到这些,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使徒们在讲道和书信中如此多地论到复活。若现代基督徒能更常思想这事,那就太好了。
无数人似乎在福音里除了基督的牺牲和受死之外,什么也看不见,竟把祂的复活完全略过。(b) 关于基督复活的证据,就是证明祂确实带着自己的身体从坟墓里起来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证据何等充分而多样。祂复活以后至少显现了十一次,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以不同方式,向不同见证人显现。祂先向一位妇人单独显现,后来向几位妇人一同显现,再后来向一个男人显现,又向两个人显现,而且每一次都是在户外。后来祂在晚上向十个门徒在一间屋子里显现;又向十一个门徒在一间屋子里显现;之后还有五次不同场合,其中一次在场的不下五百人。那些看见祂的人摸过祂,与祂说过话,也看见祂吃喝。
(马太福音 28:9;约翰福音 20:27;路加福音 24:42)也不可忘记,凡看见祂的人,一开始都极不愿意相信,对祂复活的报告也极其迟疑;但他们最后都完全被说服了。若说基督教中哪一件事实有最充分的证据支持,那就是基督从死里复活这件事实。这也是从来没有一个不信派真正公允地正面应对过的事实。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是最无可否认的,没有任何不信的人能逃避:我们的主被钉十字架后不过几周,使徒们在各方面都与被钉之前完全不同了。他们比从前大胆得多、坚定得多、毫不犹豫地跟从拿撒勒人耶稣,程度大得惊人。
照托卢克所说,连德国理性主义者保卢斯和施特劳斯这样的人,也不得不作出一个奇怪的承认:“一定发生了某种非同寻常的事。” (c) 关于如何最好地调和四位福音书作者对主从死里复活后显现所作的记载,的确存在一些困难;但这困难大概只是表面上的,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大。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各自讲述自己的见证,其中绝无明显的串通或合谋痕迹。历代注释家都为如何调和他们叙述中看似矛盾之处而费尽心思。阿尔福德院长干脆说,他“并不尝试调和这些记载”,并且“相信一切这类尝试都是徒然的”。我完全不同意他,并且认为这样的说法有负于这位能干作者的身份。我认为,这些记载是可以调和、可以一致的,而且无须对四卷福音书的叙述作任何不公道的强解。
我相信,基督从复活到升天之间那十一次显现的次序如下:1. 单独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马可福音 16:9;约翰福音 20:14)。2. 向从坟墓回来的几位妇人显现(马太福音 28:9-10)。3. 单独向西门彼得显现(路加福音 24:34)。4. 向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显现(路加福音 24:13)。5. 在耶路撒冷向十位使徒和一些别的门徒显现,那时多马不在场(约翰福音 20:19)。6. 在耶路撒冷向十一位使徒显现,那时多马在场(约翰福音 20:26-29)。7. 在提比哩亚海边向七个打鱼的门徒显现(约翰福音 21:1)。8. 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向十一位使徒显现,也许还有别的人与他们同在(马太福音 28:16)。9. 一次向五百多位弟兄显现(哥林多前书 15:7)。
10. 单独向雅各显现(哥林多前书 15:7)。11. 升天时在橄榄山向众使徒,也可能还有其他人显现。这十一次显现大多数都几乎不需要解释。名单中第九和第十次,只由保罗记载;有人认为一次向五百人显现,与在加利利向十一使徒显现是同一次,但我表示怀疑。向彼得显现,我们除了这一事实外一无所知;而照我的判断,这显然不同于向那两个往以马忤斯去的人显现。说到底,真正有难处的,只是名单前两次显现;而依我看来,这难处并非无法克服。需要解开的结是这样的:马可明确说,我们的主首先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马可福音 16:9)。约翰也描述了这次显现,而从他的记载看,抹大拉的马利亚当时是独自一人(约翰福音 20:11-13)。
但马太却说,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一同来到坟墓,见了天使,听见主已经复活,就跑去报信给门徒;耶稣在路上遇见她们,两人同时见到了祂。那么,这该怎样解释?这三位见证人的记载如何才能彼此调和一致?我试着说明。(1) 我相信,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另一个马利亚在复活那日清晨去坟墓时,并不是单独前往。比较马可福音 16:1、路加福音 23:55、路加福音 24:1 与马太福音 28:1,就很明显有几位“别的妇人”与她们同行。(2) 我相信,当这一群妇人接近坟墓时,看见堵口的石头已经滚开。抹大拉的马利亚一看见这事,心里立刻闪过一个念头:耶稣的身体已从坟墓中被挪走了;于是她毫不迟疑,立刻跑去找彼得和约翰,把这事告诉他们,正如约翰福音 20:1-2 所记。这也是金口约翰和居里流的看法。
(3) 我相信,当抹大拉的马利亚跑去告诉彼得和约翰的时候,其余的妇人走近坟墓,发现身体不见了,看见了天使的异象,得知耶稣已经复活,并受吩咐去告诉门徒。于是她们离开去报信。有些往这个方向去,有些往另一个方向去;马利亚和撒罗米是一队,约亚拿又是一队。(4) 我相信,就在这一切发生的时候,独自跑去告诉彼得和约翰的抹大拉的马利亚已经找到了他们,于是他们三个人不久后便来到坟墓,那时其他妇人已经离开。马利亚是否与彼得、约翰同样快到达,也许还存疑。(5) 我相信,彼得和约翰看见了空坟墓后就离开了,把抹大拉的马利亚留在那里哭泣。(6) 我相信,彼得和约翰一离开,抹大拉的马利亚就看见了两位天使,随即又看见主自己,并受吩咐给祂的弟兄们带去信息(约翰福音 20:17)。
(7) 我相信,与此同时,其余妇人分成两三路,去通知住在耶路撒冷不同地方的其他门徒,因为他们住处并不在彼得和约翰所在之处。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撒罗米仍在路上时,耶稣在向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现后不久也向她们显现。(8) 我相信,其中有一队妇人,以约亚拿为首,没有看见主,却把天使的信息告诉了门徒。(9) 我相信,不久之后,主向西门彼得显现;彼得很可能是在听见抹大拉的马利亚报信后又去了坟墓。(10) 我相信,在同一天稍后,主向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显现;他们是在约亚拿和那些妇人报告了天使异象之后、但在主向彼得显现之前离开耶路撒冷的。(11) 最后,我相信,在同一天晚上,主向众使徒和与他们同在的其他人显现,那时多马不在。路加说:“十一个使徒聚集在一处。”但他的意思显然是指使徒整体而言。
(见我对路加福音 24:34 的注释。)这是主在祂复活当天的第五次显现。我不知道这种调和方案是否能使所有读者满意。对于这样一个争议甚大的问题,注释者理当谦卑而审慎。我只满足于说:与我所见过的任何其他方案相比,我在这方案里看到的困难都少得多。而且我也看不出其中有什么不公平、不合理之处;它也完全合乎四位独立见证人之证词中本来就应当出现的多样性。凡想更深入研究这问题的人,我极力推荐细读《West on the Resurrection》和《Birks’s Horae Evangelicae》。
1. [七日的第一日。] 这不用我多说,就是我们的主日,也就是犹太安息日之后的第一日。在第十九章末尾与这里的话之间,我们必须设想已有三十六小时过去。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可称颂之主的身体安卧在坟墓里,祂的灵魂在乐园中;门徒们则各自在住处安静下来,并遵守第四条诫命。破坏这安息日最主要的人,乃是祭司长和法利赛人;他们去见彼拉多,得了许可,在坟墓四围安设看守,并封了堵口的石头。那些夸耀律法的人,竟因违犯律法而羞辱神,也羞辱自己;他们所杀害之人的门徒,反倒比他们更严格地遵守律法。[抹大拉的马利亚去……天还黑。] 约翰只提马利亚一人。然而,若察看另外三位福音书作者的记载,就很清楚她并不是独自前去。
她只是几个从加利利来的妇人之一,包括革罗罢(或亚勒腓)的妻子马利亚、约翰和雅各的母亲撒罗米,以及希律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这些妇人似乎都在主被钉十字架时靠近祂,也在祂下葬时旁观,甚至可能出力帮忙。她们大概商议好了,要在安息日后的清晨早早到坟墓去,为主的身体尽更多礼数,因为星期五下午已来不及做完。她们在安息日照着诫命安息;如今一能动身,就趁天未亮便来到,为的是一有光就开始她们敬虔的工作。整群人中最在前面的,就是抹大拉的马利亚。鲁珀图斯和费鲁斯主张抹大拉的马利亚住在伯大尼,因此她独自沿另一条路去坟墓,而其他妇人走的是别的路。但这不过是纯粹猜测,大概是把抹大拉的马利亚与拉撒路的妹子马利亚混淆了。[看见……石头……坟墓。] 从这句话看,我认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在微明中首先看见石头从坟墓口滚开的人。
可能她走在其他妇人前面,所以先看见;也可能她因情感强烈、忧急迫切,比同伴更敏锐、更善观察。其实,我们并不能确定所有妇人是成群一起来的。就我所见,她们完全可能分开来,三三两两地来,而马利亚也许是最先到的一位。这与她的性格完全相符。无论如何,她那天清晨的表现如此显著而突出,以致约翰只提她一人。约翰似乎在暗示:众妇人都显出信心、勇气和爱,但没有一个像抹大拉的马利亚那样卓越。她是第一个走近坟墓的,第一个发现石头滚开的,第一个猜到发生了不同寻常之事的,也是第一个立刻照所见采取行动的。让我们留意马利亚那要尊荣其被埋葬之主的勇气与热心。并不是每个妇人都敢在天还黑时走到城外的坟墓去,尤其是在逾越节期间,耶路撒冷城墙附近许多轻便的遮蔽处大概都睡着成千上万的外来客。
也让我们留意,约翰似乎理所当然地把我们的注意力特别引到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他仿佛在说:“马利亚是最先来到坟墓的人,最先看见石头被挪开的人,也是独自跑去告诉我和彼得的人。那天早晨,加利利来的妇女中许多人都有信心、爱心和热心,但没有一个比马利亚更突出。” 安德鲁斯指出,在这一天里,马利亚得了四样特别恩典:(1) 看见天使;(2) 看见基督;(3) 最先看见祂;(4) 被基督差遣,传递天上的信息。为什么?因为她爱得多。他还补充说:“我们不能说她信得多。她三次重复说她的主‘被挪去了’(第 2、13、15 节),看起来她所信的不过是大祭司想叫世人相信的那件事,就是祂夜间被人挪走了。”
2. [于是她跑了。] 我相信,这句话的意思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一看见石头从原处被挪开,就独自跑去把消息告诉彼得和约翰。她并没有再往坟墓走近一步,留下其他妇人继续走向坟墓去查看,因此错过了她们所见的天使。她什么也不等。石头挪开了,主的身体在她看来必定也被挪走了。她立刻转身就跑,去把消息告诉两位主要的使徒。其余的人大概是慢慢地、迟疑地靠近坟墓,不知该怎样想、该期待什么。很可能,当她们终于从坟墓那里离开时,马利亚已经在通往彼得和约翰住处的路上走了很远了。若我们要调和马太与约翰的记载,这一点必须细心注意。在我看来,抹大拉的马利亚在这个奇妙的清晨,其举动显然有某种特别而突出的地方,所以约翰才要特别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她。
“马利亚,”他似乎在说,“是第一个来到坟墓的,第一个看见石头挪开的,也是独自跑去告诉我和彼得的人。那天早晨,加利利来的妇人中许多人都显出信心、爱心和热心,但没有一个比马利亚更胜。” [来到……彼得……另一个……所爱的。] 这里提到的另一个门徒,无疑就是约翰。马利亚先跑去告诉这两个人,理由大概是这些:(a) 他们是使徒中的首领人物;(b) 他们是直到最后仍最紧紧跟随耶稣、显出最多信心和爱心的两个人,自然也最迫切想知道祂身体的事;(c) 无论约翰在哪里,主的母亲马利亚就在哪里。抹大拉的马利亚难道不会想到,她应当是最先听见石头被挪开这消息的人之一吗?此外,虽然这只是猜测,但彼得和约翰住在离坟墓很近的某个房子里,也是极有可能的。
照主的预言,其他使徒很可能“分散”在耶路撒冷不同地方,没有谁比彼得和约翰更靠近坟墓。通读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很有意思地会发现,彼得和约翰似乎特别彼此吸引,是很亲密的朋友和同伴。作为渔夫,圣经告诉我们雅各和约翰与西门是伙伴(路加福音 5:10)。有三次,雅各的名字与他们同列:在变像山上、在睚鲁家中、在客西马尼园里。但彼得与约翰之间那种特别亲密,则在最后的晚餐、大祭司的院子、我们眼前这一事件、提比哩亚海边、本福音书结尾,以及使徒行传第三章医好瘸腿之人的事上表现出来。这一切都显出两种性情极不相同的人之间那种神秘的彼此吸引;凡留心观察的人,偶尔都能在世上看见这种现象。在所有使徒中,只有约翰亲眼见过彼得在大祭司家里的惨痛跌倒,也看见了他后来痛哭。
我们岂不能明白,从星期五夜里到主日清晨,约翰很可能一直满怀爱心地扶持这位弟兄破碎的心,并向他述说主最后的话吗?当抹大拉的马利亚忽然带着奇妙消息跑进来时,他们岂不正全神贯注地谈论着他们的主吗?约翰性格中的爱与温柔的慈怜,在他对彼得的情谊上表现得非常美,甚至是在彼得否认基督之后。今天有多少教会会把彼得逐出教会,并使他在低位上待上几个月。约翰却紧紧依附着他,让他住在自己的屋檐下,无论那屋子在哪里。犹大跌倒时,没有朋友扶起并鼓励他;彼得跌倒时,却有一位“患难中生的弟兄”并不轻看他。宾格尔从希腊文中介词“到”的重复用法,“到彼得那里,到约翰那里”,推测门徒当时并不在一起;但我觉得这完全不太可能。[说……我们不知道……放在哪里。] 马利亚所报的消息很短。
她是否真的往坟墓里看过,并亲眼见到它是空的,这十分可疑。比较四卷福音书,倒更像是她只看见了墓门口的石头挪开而已。但那对她来说已够了。她立刻断定主的身体被挪走了,于是就这样宣布出来。其实,她这么想也有道理。若不是想把身体搬走,谁会费力把石头滚开呢?石头既然挪开了,她自然推论身体也不见了。无论如何,凡仔细比较约翰叙述与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记载的人,都会注意到一件事:抹大拉的马利亚显然没有看见其他妇人所看见的“天使异象”;否则,她必定会向彼得和约翰提起。她一句也没有说到这事。她也没有听见那安慰人的好消息,说主已经复活;不然她一定会告诉他们。显然,她对此一无所知;因此,在我看来,结论就是:她一看见石头挪开,就立刻跑开,连同伴都没有等。还有一件事也该注意。
约翰在这里的叙述透露出,抹大拉的马利亚并不是独自去坟墓的。因为她说了什么?她用了复数:“我们不知道他们把祂放在哪里。”这里的“我们”,只能是指她自己和与她同去坟墓的其他妇人。我们还应留意,马利亚这忧伤的报告,几乎与后来天使问她为何哭泣时她所说的一样(第 13 节)。她一再提到身体不见了,并且迫切想知道被“放”在哪里,这都值得注意。我们难道不能怀疑,这位圣洁的妇人,尽管有信心、有爱心,却仍未领会耶稣必要复活这一伟大真理吗?她谈论的是祂的身体,渴望知道安放在哪里,好像那仍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她还想给予更多尊荣;然而,她却完全忘记了主一再预言祂要复活。唉,我们这些最好的人,对基督教训领受得也何等少,漏掉了何等多。至于“他们”这个词,我们应当理解为主的仇敌,也就是祭司长或罗马兵丁。
不过也不必把这个词逼得太紧。也许这位好妇人在激动和忧乱中,自己也不十分清楚指的是谁,只是笼统地说“有人”把祂挪走了。她几乎不可能是指祭司长把身体取去,好把它当作一个被征服、邪恶的骗子的尸体向人展示。公平地说,伊科兰帕丢斯竟认为马利亚见过天使,与他们说过话,也领受了基督已复活、要传给门徒的信息,但后来竟全忘了!然而,这在我看来,是极不可信的一种看法。
3. [彼得就去了,等等。] 抹大拉的马利亚所报的消息实在太惊人,以致两个门徒立刻起来往坟墓去,要弄清石头挪开究竟是什么意思,并确认主的身体是否真的不见了。我们毫不怀疑,他们必定会先问马利亚:“你怎么知道身体不见了?”她也会回答:“因为石头挪开了。”但当他们发现马利亚其实并没有进去亲眼看见坟墓是空的,他们就认为最好还是自己去看看。想起主的母亲马利亚,照人情推测,很可能就住在彼得和约翰所在的屋子里,我们很容易想象她一定非常焦急,盼望这整件事立刻弄清。我们记得,路加只提到彼得去坟墓;这里这一节补足了记述,告诉我们约翰也同他一起去了。两个见证人总比一个更好。
4. [两个人同跑,等等。] 这里这简单事实表明这两位有爱的使徒是何等焦急和激动。我们完全可以设想,抹大拉的马利亚忽然带来的消息使他们不知所措,不知该如何思想。谁能说,当他们奔跑时,心里没有闪过主多次预言自己将要复活的话呢?难道这真有可能吗?难道这会不会证明他们深切的忧伤即将转为喜乐?这些当然都只是猜测,但人在大危机中短短几分钟里,确实会有大量思想飞快掠过心头。曾经差一点溺水逃生的人,对这一点都很清楚。约翰为什么跑得比彼得快,我们不知道。通常的看法是,约翰比彼得年轻,所以历代教会的画家总把他画得年轻一些。不过,我们关于二人年龄差别的证据,仅仅在于约翰的父亲还活着,并且仍与儿子们一起做渔夫,而彼得的父亲约拿并没有以同样方式被提起。此外,约翰比其余所有使徒都多活了许多年,所以当主呼召他作使徒时,他很可能还是个比较年轻的人。然而,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身体的强健与敏捷,并不是人有更高恩典的证据。最圣洁的圣徒往往身体极为软弱。约翰虽然圣洁又热心,我们却无权坚持说,在这个重大清晨,当他跑得比悔改而心碎的彼得更快时,他的热心就一定比彼得更多。兰培认为,彼得也许因近期跌倒而良心不安,所以往坟墓去时脚步缓慢而迟疑;但我不赞同。
5. [他低头往里看,等等。] 熟悉耶路撒冷附近坟墓的人认为,我们主的坟墓是一种从岩石山坡侧面凿出来的洞穴,里面或者在入口处不远另凿一块凹处放置身体,或者整个墓穴向后缓缓倾斜,而身体放在洞穴后部。无论哪一种,人走到洞口时,若要看见里面,都必须低下身来,因为洞口一定很小,既然一块石头就能堵住它;经文这里说约翰就是这样看的。约翰往里看时,所见的不过是空坟墓,以及主身体曾包裹其中、如今放在那里的一堆细麻布。他没有进去,可见他无法清楚看见那昏暗洞穴内部的详细情况,因为那里只有一个小入口。他只看见足以使他立刻确信的一点:基督的身体不在那里,而细麻布还在那里。那位蒙爱的使徒为什么没有进去,我们不知道,只能猜测。
也许他一看就知道主的身体不见了,而这已是他所关心的一切;也许他对主曾安卧之处怀着一种圣洁敬畏,不敢进去;也可能他有些惧怕,不知道接下来会见到什么,因为他记得前一个星期五发生过地震和坟墓裂开的事;也可能因为他是两人中较年轻的,所以等候年长的弟兄先带头,自己不愿碰什么、做什么、迈出任何一步,除非另有一位见证人在旁。我们无法知道。这正是一类细微的环境细节,最能显出人的天然性情。值得注意的是,记下“他没有进去”这件事的,正是约翰本人。不论动机为何,他都慷慨地把首先进入坟墓、把里面一切情况仔细查明的全部荣誉归给了他的弟兄彼得。我们不该忘记,仅仅“细麻布还放在那里”这一事实,已足以使任何会思想的人确信必定发生了非常之事。无论仇敌还是盗贼,若搬走主的身体,都不会费工夫把裹身的细麻布除下。
理性告诉我们,若要省时省事,就会连同裹在身体上的细麻布一起抬走。兰培认为,约翰可能因怕因死尸沾染不洁而没有进去;但我几乎不能这样想。
6. [西门彼得随后来了,等等。] 这一节让我们看见,在同样情形下,人行事何等不同。恩典改变人的心,却并不改变天然气质。约翰出于某种原因不肯做的事,彼得却做了。彼得一到,就立刻从洞口下到墓穴内部。随后他像约翰一样看见,主的身体不在那里,只见包裹身体的细麻布还放在那里,显然是以某种方式从身体上被取了下来。 约瑟和尼哥底母究竟用了多少细麻布,我们不知道。但既然想到他们用了约一百斤香料包裹身体,便不难推想,所用细麻布可能有很多码。我们从木乃伊知道,埃及人裹尸所用的细麻布数量惊人。因此,彼得所看见“放着”的、裹在主身体上的细麻布,很可能不是一小团而已。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节和前一节用两个不同的希腊词表达“看见”。约翰是一眼看见;彼得则是作为旁观者那样观看、环视、检查。前后两节里分别译作“放着”和“放在”的词,原文其实完全一样,我们的译文无故有差异;两处都该译作“放着”。
7. [又看见那裹头巾,等等。] 这一节的目的,似乎是要表明彼得在空坟墓里看见了最清楚的证据,证明发生的是一件从容、有序、平静完成的事。裹主身体的细麻布单独放着;缠在祂头上的头巾则另外卷起来,放在别处,不与细麻布同放。没有任何仓皇、急促或惧怕的痕迹;一切都做得合宜而有条理。彼得所看见的一切,都与“身体被偷走了”这一想法相矛盾。盗贼绝不会在布和头巾上费这么多工夫。事实上,无论谁把身体挪走,若是把它当作一具尸体挪走,却先把裹尸的细麻布解下来,那就是白白给自己增添劳力。最容易的做法,原该是照原样把身体连同细麻布一起抬走。为什么细麻布被解下留在后面?为什么挪走身体的人这样谨慎,除了身体之外什么都不拿?这样的问题,必定使彼得极其困惑。他清楚看见身体不见了;但整个现场的情形中,又有一些他无法明白的地方。
金口约翰说:“细麻布放着,本身就是复活的记号。因为若有人把身体挪走,就不会先把细麻布剥下;若有人偷了身体,也不会费工夫把裹头巾解下来,卷好,另放一处。他们会照原样把身体带走。因此约翰预先告诉我们,祂是用许多没药安葬的;没药使细麻布黏在身体上,不比铅差。这样,当你听见裹头巾另放一处时,就不会容忍那些说祂是被偷去的人。盗贼不会愚蠢到在一件多余的事上花这么多时间。他为什么要解开那些布呢?如果他真这么做,又怎能逃过察觉?他大概要花很久去做这事,并且会因耽延而被发现。但为什么细麻布散放着,裹头巾却另自卷着呢?是要叫你知道,这不是人慌乱仓促的行动,不是一部分丢在这里,一部分放在那里,又把它们卷在一起的那种做法。”狄奥非拉克通常照着金口约翰解释,并补充说,用没药裹在身体上的细麻布会像沥青一样粘住身体。
译作“头巾”的这个词,在新约里只出现四次;其中只有一次被译作“手巾”(使徒行传 19:12)。
8. [于是那另一个门徒,等等。] 这里告诉我们,约翰终于跟着彼得,进到坟墓里去。他似乎没有立刻随着彼得进去,而是在外面等着,让他那位使徒弟兄把里面一切都查看清楚;等听见彼得的报告之后,他才决定自己也进去亲眼看看。至于他起初为什么迟疑,我们只能猜测。也许像抹大拉的马利亚一样,他因主的身体不见了这一事实而完全震住,以致无暇顾及这件事中的次要细节。然而,当他真的进到坟墓里,亲眼看见那清楚的证据,显示有人是从容而有序地只挪走了身体,并把裹身布留在后面时,主必定已经复活这个念头似乎就猛然闪过他的心。因为经文说,他“信了”。 关于这里“信了”这个词真正的意思,曾有一些争论,但没有充分理由。它当然不可能是说约翰直到此刻才第一次成了真信徒;那想法荒谬。它也不只是说,约翰终于相信主的身体不在里面了;那样的解释太冷淡、太乏味、太肤浅。在我看来,它只能有一个意思:约翰一看见坟墓里的情形,就相信基督真的已经从死里复活了。总之,在主一切跟从者中,他是第一个相信主已经复活的人。
9. [因为那时,等等。] 福音书作者这句插入的说明,在英文译本里并不十分准确。更按字面来说,应当译作过去完成时:“因为他们那时还未曾明白。”意思显然是:“直到那时,这两个门徒和主其余一切跟从者一样,还没有充分明白圣经的意思;而圣经所教导的,正是基督在为我们的罪死后,必须从死里复活。” 奥古斯丁提出一个看法:门徒之所以不明白主预言自己复活,也许是因为主常用比喻教训他们。“他们既然习惯祂用比喻对他们说话,就以为祂是在指别的事情。”不过,这位可敬的教父似乎忘记了,虽然我们的主对众人讲比喻,“独自的时候就把一切的道讲给门徒听”。然而,这个建议仍值得记住。住在寒冷、讲求直白表达的北方国家的人,很难想象东方国家会使用多少比喻和华美的语言。
一个英国人第一次到东方人中间去,常常很难判断周围的人是在说毫无实际意义的华丽辞藻,还是在讲事实。约翰在这里提到“圣经”的意思时,是否特别指某一节经文,这很难确定。对我来说,更可能的是他想到整本旧约的一般教导,不仅包括直接经文,也包括预表与象征性的事件。我怀疑他想到的事包括:亚伯拉罕在摩利亚献过以撒后又得回以撒,鲸鱼把约拿吐在旱地上,洁净麻风病人时那只活鸟被放走,赎罪日那只活着被放走的替罪羊,以及其他类似为教训我们而写下的事。我必须诚实地说,这个题目极深。我们不能否认,新约引用旧约经文的方式有时确实令人费解。最稳妥、最敬虔的思想路线,是相信圣经里有一种我们许多人从未真正意识到的丰盛,而许多经文其实都指向基督的生、死与复活,只是我们还不知道而已。
这里说“祂必须复活”,字面意思是:“祂复活是必要的,也是相宜的。”这是为要成全人的救赎,也是为要完成耶稣作为我们替身和代表来到世上所要做的工。第二个亚当必须死而复活,才能夺回第一个亚当所失去的。使徒们的情形,是一个极有力的例证,说明一个人即使心在神面前是正的,在属灵知识上仍可能何等无知。谁会否认彼得和约翰是真信徒、爱基督、正在通往天国的路上呢?然而,这里明明告诉我们,直到此刻,他们还不明白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死后,第三日必须复活。所以,我们务要谨慎,不可因人头脑知识不足,就仓促把他定为异端,认定他没有恩典、不敬虔、不属神。毕竟,现今有多少基督徒常讲基督的宝血、基督的死,却似乎对基督的复活一无所知,在他们的信仰里,除了把它当作一个事实外,几乎不给它任何地位。
很值得注意的是,当彼得、约翰和他们的同伴似乎忽略并忘记了主关于第三日复活的预言时,反倒有一些犹太人一点也没忘记。是谁呢?竟是我们最想不到的那些人,就是祭司长和法利赛人。马太福音 27:62-64 记着,他们去见彼拉多说:“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这是何等奇怪的一件事!彼得和约翰忘了主的预言,而该亚法和他那些邪恶同党竟记得。伯艮引用安斯沃思的话,说有个犹太人注释创世记 22:4 时说:“圣经里有许多‘三’的事,其中之一就是弥赛亚的复活。”我再补充一点:凡查考安斯沃思对这一节的注释的人,都会发现他竟搜集出多达十五处旧约经文,把“三”看作一个奥秘数字。
10. [于是两个门徒……回自己的住处。] 这一节描述彼得和约翰去坟墓探看的经过到此结束。他们亲眼看见了确凿的证据,证明抹大拉的马利亚的报告是真的。坟墓是空的,他们主的身体不见了。二人都觉得,没有必要在一个空坟墓前继续停留;于是决定回到自己的住处去。他们再留在那里并无益处,离开也许反而有益。因此他们回家去了;彼得则困惑、迷惘,无法解释他所看见的;约翰则因所看见的而心里已经确信,他的主已经从死里复活。当然,他还不能证明这件事,因为他还没有看见主活着,也还不能说服彼得;但即便如此,他已经信了。我们译作“回自己的住处”的希腊词,字面意思是“回到他们自己那里”。在我看来,这只能指他们在耶路撒冷所住的地方。约翰虽然认识大祭司,也可能因渔夫的生意偶尔到耶路撒冷来,但他在那里有一所房子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想到这奇妙清晨所发生的事时,值得记住的是:无论约翰当时在耶路撒冷哪里,主的母亲马利亚很可能就在他屋檐下,这是照着主最后的吩咐。我们岂不能合理推想,门徒不像抹大拉的马利亚那样留在坟墓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迫切想回去把所看见的事告诉主的母亲吗?我看不出这样的想法有什么牵强或不合理。居里流带着几分可信性地建议说,彼得和约翰这么快离开坟墓的一个原因,也许是惧怕犹太人。他们完全可以预料,当该亚法和同党发现坟墓是空的、耶稣的身体不见了时,必定极其愤怒,而他们自然会把怒气转向这些无助的门徒。天已经要亮了,他们越早回家越好。抹大拉的马利亚留在坟墓附近,反而更安全些。
贝撒认为,这一节让约翰、彼得和马利亚处在三种不同心境里:约翰已经确信并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了;彼得还在疑惑、惊奇、诧异之中;马利亚则仍完全不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