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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5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5:1

马太福音 5:1 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来。 马太福音 5:1-12 基督开始发表登山宝训,宣告哪些人是有福的。 马太福音 5:13-16 他称门徒为世上的盐、世上的光;又用山上的城和灯的比喻,催促他们必须立好榜样。 马太福音 5:17-20 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 马太福音 5:21-26 他扩充了关于不可杀人的诫命, 马太福音 5:27-32 关于奸淫, 马太福音 5:33-37 关于不可起假誓, 马太福音 5:38-42 劝人忍受冤屈, 马太福音 5:43-47 要爱仇敌, 马太福音 5:48 并要追求完全。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2的注释。

Matthew 5:2

马太福音 5:2 耶稣就开口教训他们,说: 第1、2节。上一章结束时告诉我们,有许多人跟随基督;他看见这许多人,为了自己讲论更方便,也为了他们得益更多,就上了山;又照犹太教师显示权威的惯例坐下,我们的救主在别的时候也曾这样行,见马太福音 26:55路加福音 4:20约翰福音 8:2;他的门徒就到他跟前来;不仅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门徒,还有别人,就是上一章所提到的众人,或其中的一部分。于是他开始自由地向他们讲论,使众人也能听见。基督认为在山上讲道与在会堂里讲道一样合法;门徒也不怀疑,无论他在哪里认为合宜讲论,听他讲道都是合法的。

Matthew 5:3

马太福音 5:3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有福的是这样的人:他们虽不富有今世的财物,却有与自己地位和处境相称的心灵,不在这里寻找安慰,反而轻看世界和其中的一切,追求更美的财富;为此,他们因自己许多的罪而心灵破碎、痛悔,不能对自己的义存任何骄傲的看法,乃是逃奔神白白的恩典和主耶稣基督的义。快乐的不是世上那些伟大、富有、骄傲的人,真正有福的是这些人;因为真实的福乐不在属世的产业,乃在于得着神的恩宠和天国的权利,而这些人正是有此福的人,见诗篇 34:18,51:17,以赛亚书 66:2

Matthew 5:4

马太福音 5:4 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世人误以为嬉笑欢乐的人才是唯一有福的人;他们的喜乐其实是疯狂,他们的欢腾不过像锅下荆棘的爆响。但真正有福的,倒是那些哀恸的人;尤其是那些因本分而为自己的罪或别人的罪忧伤的人,或宁可与神的百姓一同受苦受逼迫,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的人,他们更是确实有福。虽然这些受苦会激发他们天然的情感,但这哀恸是有福的,因为神终必擦去他百姓眼中的这些泪,这样的泪正是有福的。 他们必得安慰,或在今生借着圣灵的安慰,或在来世借着他们主人的喜乐,见以赛亚书 61:3约翰福音 16:20雅各书 1:12。所以,这个应许和关于有福的宣告,并不是泛指一切哀恸的人,只指那些被神使其如此,或因顺服神某项命令而使自己如此的人;他们或是为神的荣耀,或为受苦的百姓发同情之心,见罗马书 12:15,或借此表明自己为罪悔改。因为有一种哀恸,不过是情感自然作用的结果;也有一种属世的忧愁,生出死亡;同时也有一种合神心意的忧愁,生出悔改,以致得救,见哥林多后书 7:10

Matthew 5:5

马太福音 5:5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人以为世上那些横暴逞强的人是有福的,谁若激怒他们,就得预备照样偿还,眼还眼,牙还牙;但我告诉你们,这些人并不真有福,他们受自己情欲的折磨;他们怎样攻击众人,众人也怎样攻击他们;并且还有一位神,必要为他们所行的恶报应他们。但温柔的人,就是虽然也会发怒,却因顺服神的旨意而约束自己的怒气,除非能怒而不犯罪便不发怒;也不轻易被人激怒,反倒用柔和的话平息愤怒,并给别人情绪发作留余地的人,这些人才是有福的人。因为别人虽然可能凭刀剑弓箭征服大片土地,归于自己意志和权势之下,却绝不能安静舒适地承受或占有;他们不过是不正当的占有者,是强夺者,他们享受所得,好像猛禽享受猎物一样,喧嚣不安,人人都预备好枪来对付他们。但那些性情温柔安静的人,虽然在地上未必像那些更强暴的人扎根那样深,却必能更安静、更稳妥地享受神所赐给他们的;神也必供养他们,他们诚然必得喂养,见诗篇 37:3,11

Matthew 5:6

马太福音 5:6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你们看见许多男女饥渴追求肉体的满足,或可感觉到的享受;这些人是不幸、可怜的人,他们常常饥渴,却不得满足。但我要给你们指出一条更美的道路,一个更美的饥渴对象,那就是公义;既包括使你们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义,这义在我里面,见耶利米书 23:6,并且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显明出来的,见罗马书 1:17;也包括圣洁生活的义。那些先求天国和其义的人,就是有福的人;神必以他们所渴望的使他们得饱足,见以赛亚书 55:1、2,路加福音 1:53。也有人把这节经文理解为渴望在人面前洗清自己的清白,这对无辜而被诬告毁谤的正直人来说是自然的,他们也有得满足的应许,见诗篇 37:6;但我看不出有理由断定这就是本节经文的意思。

Matthew 5:7

马太福音 5:7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世人若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怎样、自己尽量自保,便自以为有福;但我告诉你们,真正有福的人,惟独是那些真切感受到别人缺乏和苦难的人;而且这种感受并不只是出于天性的良善和柔和,而是出于真实顺服神的旨意,出于对神爱他们的认识,并信靠他的应许;受这些原则推动,他们不仅怜悯同情别人、愿人得益处,还按着别人的苦况伸手帮助他们。因为这些人必蒙怜恤,不仅在他们落入困境患难时从人那里得怜悯,也从神手中得怜悯,见诗篇 37:26,112:5-6。他并不是说他们能靠此赚得神的怜悯,而是说他们必被施以怜悯,他们必蒙怜恤。

Matthew 5:8

马太福音 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 世人称那些在人前显得纯洁圣洁、戴着纯洁面具的人为有福,尽管他们不过是粉饰的坟墓,他们的心像充满各样污秽之鸟的笼子;但真正有福的,惟独是那些藉着我的血洗净污秽、心里诚实正直的人。虽然他们并非律法意义上完全洁净、毫无罪污,但他们已经纯洁到神悦纳的地步,因为他们心里的趋向是圣洁;他们不是怀着两样的心,没有二心,在他们里面并无诡诈。因为虽然属血气的眼睛不能看见并领会神的本体,但这些人在今生要借着信心的眼睛看见并享受神,虽如对着镜子观看,还模糊不清;在来世却要面对面,并且看见他的本相,见哥林多前书 13:12希伯来书 12:14约翰一书 3:2

Matthew 5:9

马太福音 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 世人称那喧嚷不安的一派为有福,他们从不安静,总想着征服更多世界,煽动战争、分裂和叛乱的火焰;但真正有福的,是那些立志安静、寻求和平并追赶和平的人。他们远非散播纷争种子、煽风点火,反而极力使神与人和好,也使人与邻舍和好;他们这样行,是因顺服神,也是出于爱神爱人的原则。因为这样做的人,显明自己像神,是他的儿女,所以必称为神的儿子。 “被称为”和“是”几乎是同一回事:所以摩西所说的创世记 21:12,被保罗解释为罗马书 9:7-8;马太所说的马太福音 21:13,被路加解释为路加福音 19:46;约翰所说的约翰福音 1:12,也由约翰一书 3:1解释;因为神是赐平安的神,见哥林多前书 14:33

Matthew 5:10

马太福音 5:1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世人判断那些被掌权者发怒怀恨、猛烈追逼,以致失去产业、自由或生命的人是极其不幸可怜的,却从不考虑他们为何被这样追逼;但他们完全错了。因为一个人若因不敢为讨人喜欢而得罪神,反而竭力保守自己向神、向人常存无亏的良心,见使徒行传 24:16,而因此遭受这样的暴力追赶和猎捕,他就是有福的人。即便他被赶出地上的诸国,也不过是被驱赶进天上;因为神荣耀的国度原是属于这样的人,见雅各书 1:12彼得前书 3:14,4:13。

Matthew 5:11

马太福音 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人若因承认基督,并因不敢得罪神,而被人虚假辱骂、恶言毁谤,这也是逼迫的一种,见创世记 21:9加拉太书 4:29,虽然是其中最低的一种程度。这一直是神仆人恒常的遭遇。大卫说,见诗篇 35:11,“凶恶的见证人起来,盘问我所不知道的事。”约翰和基督也是这样被待,见马太福音 11:18-19路加福音 7:33-34。那些良心已经麻木、既不觉得为义逼迫别人有罪,也不觉得说谎和起假誓有罪的人,做出这些事并不奇怪。但我们的救主说,当这些事临到你们时,你们是有福的,见彼得前书 4:13

Matthew 5:12

马太福音 5: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你们不但不要因此忧愁,反倒要把落在这些试炼中全当作喜乐,见雅各书 1:2。就是听见酒徒把你们编成歌曲,也该觉得如同音乐入耳。你们心里要喜乐,嘴唇和行为也要表达出来;因为你们的赏赐是大的,这赏赐不是出于债务,乃是出于恩典。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若比起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来,就不足介意;凡无比例之处,就无功劳可言。尤其是我们得了恩典,不但为基督信他,也为他受苦,见腓立比书 1:29。彼得也据此说:“荣耀的灵,就是神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见彼得前书 4:14。我们的救主又加上说:“因为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犹太人的官长和首领逼迫以利亚、米该雅、耶利米、阿摩司以及其余的先知;你们承接他们的,不仅是在时间上,也是在向百姓显明神心意的职分上。

Matthew 5:13

马太福音 5:13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在我们基督徒的道路上,不必因人怎样议论我们、怎样对待我们而烦扰自己,只当留意尽圣洁和榜样生活的本分,这正是我们的救主在马太福音 5:16所明显强调的;他用四个比喻把听众引到这一点上来,这一节是第一个: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所承认的教义正是如此,它与世上的腐败,无论是败坏的教训还是败坏的风俗,都完全相反;因此,顺便说一句,他们若以辱骂和逼迫来抵挡你们,也不足为怪。你们是世上的盐,这是因神所赐给你们的恩典,见马可福音 9:50歌罗西书 4:6。若不是因着许多纯正而劳苦的传道人,以及圣洁蒙恩的人,世界就不过是一个发臭的粪堆,满了酒徒、污秽的人、盗贼、凶手和不义的人,这在纯洁圣洁的神面前必成为恶臭。

正如世上若盐失了味,就是失了那使鱼肉不腐的辛辣能力,那么不仅鱼肉无用了,这失了智的盐本身也无用了,在希腊文里正有此意,只配丢在粪堆上,被人践踏。福音的传道人如此,口称信福音的人也是如此;若他们失去了信仰上的纯正和生活上的圣洁,就毫无价值,甚至比别人更坏。钱币若被剪碎,失去作钱的用处,金匠还可用它;食物若腐坏,人不能吃,狗还可吃;唯有盐是一无所用。假冒的传道人或基督徒也是这样;他们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的滋味,若失了这滋味,还能拿什么叫他们再咸呢?他们还有什么用处,不过使神和信仰的名被亵渎而已。先知也用了类似的比喻,见以西结书 15:2-3

Matthew 5:14

马太福音 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你们这些将要作我使徒的人,在这方面尤其如此;但凡作我门徒的,也都是如此。基督是世上的光,见约翰福音 1:4,9;但虽然太阳是世界的光,并不因此就说月亮和星辰不是光。他是本源的光,是那位伟大的光,光从他而来,也在他里面。福音的传道人也是世上的光;众教会的使者是星,见启示录 1:20;圣洁的人是光明之子,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5:5。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教会常被称为神的城。基督在这里不是把他的百姓比作一座城,而是比作一座建在山上的城;所以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提到城,只是为了说明这样建造的城是显而易见的。仿佛我们的救主是说:你们必须圣洁,因为你们的行为举止不能隐藏,正如建在山上的城不能隐藏一样,是人人看得见的。众人的眼都要注视你们。

Matthew 5:15

马太福音 5: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你们也当思想我把我的光分给你们的目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与人点灯的目的相同:人若在房间里点灯,是要照亮屋里所有的人,并不是点起来后藏在器皿或斗底下;照样,我把我的真理和恩典赐给你们,不单是为你们自己使用,也是为别人使用。我们的救主论到约翰说,他是“点着的明灯”;每一个真正的福音传道人,乃至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也都是这样;不仅是点着的灯,因爱神、为神大发热心,并且爱人灵魂、为之热心;也是发光的灯,借着教训和圣洁的生活,把自己的光传给别人。别人的那些假冒灯火,并不是神所点燃的。

Matthew 5:16

马太福音 5: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我们的救主现在明明告诉我们,他前面那些比喻的用意是什么。你们从我所领受之道的光,以及你们圣洁生活的光,都当如此照在人前;这里主要似乎是指后者。就是说,要在人前显得这样明显、这样显著,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就是我已经吩咐或将要吩咐你们的一切善行,并且这些善行必须按着我的吩咐、出于顺服这些吩咐而行,否则就不是好行为;并叫他们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你们行善时,不可把自己当作目标,为要叫人看见,正如马太福音 6:1所说;也不只是单单以叫别人得益处为目标。好行为固然当为着必要的用途持守,见提多书 3:14;但首要且主要的目的,应当是荣耀你们的父。因为约翰福音 15:8说:“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并不是说我们能给神本体的荣耀增添什么,而是我们能宣告并彰显他的荣耀;若这些好行为只是出于我们自己意志的能力和自由,而不是出于他特别有功效的恩典,就很难理解我们如何借此荣耀他。我们的父被称为“在天上”,因为虽然他的本体同在充满万有,但他乐意在那里比在别处更彰显自己的荣耀和威严。

Matthew 5:17

马太福音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犹太人、教皇派、索西奴派、重洗派、反律法主义者等许多敌对者,都利用这段经文来建立各自的谬误,若要逐一驳斥他们的异议,几乎需要写成一卷书;愿得进一步解答的人,可读 Spanhemius《福音疑难》12.3。这段经文浅显的意思是:尤其对犹太人来说,他们极其尊崇律法,若我们的救主在他们中的仇敌能使人相信基督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或者他自己的听众从他的讲论中领会出这样的意思,那就会成为极大的攻击口实。我们的救主在接下来的讲论中,要对律法作出比法利赛人和其他犹太教师更完整、更严格的解释,所以在这讲论之前,先声明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并且断言他来是要成全它。

从后面的讲论显然可见,他主要是说到道德律,虽然他也成全了礼仪律,因为他就是那一切预表所指向的本体,礼仪律的一切预表都在他里面得到真正的完成与应验。他的意思是:我来不是要废掉并终止道德律,我来是要成全它;不是像教皇派和索西奴派所争辩的那样,给它添上新的诫命,把它“填满”;而是亲身顺服它,给它作出比你们以往所得更完整、更严格的解释,并把它的咒诅担在自己身上,就我门徒而言如此,又为此向神圣的公义作出公正的满足。有人用来反对“基督没有废掉律法、也没有给道德律加添新诫命”的最大论据,是安息日的改变;但若我们想到,道德律所要求的不过是在七日之中守一日为圣安息日,并非指定某一个具体日子,这反对就不能成立。至于具体是哪一天,犹太人是从礼仪律里学来的,基督徒则从基督和使徒的实践中学来。

又有人反对说,律法里提到的是从创造以来的第七日;但凡知道如何区分诫命与论据的人,就明白从创造以来的第七日并不在诫命本身,而是在论据里,就是“因为六日之内……”等等。用某些暂时、局部的论据来加强具有永恒约束力的诫命,是极其常见的,特别是在这些诫命首先赐给某一特定民族时,这些论据对他们正有力量;第一条诫命和这一条都是如此。反过来,有普遍效力的论据,也常附在只对某一民族、某一时期有特别约束力的诫命之后。因此在礼仪律中,我们常见许多礼仪性的诫命都以这一论据加强:“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神。”

Matthew 5:18

马太福音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阿们,我告诉你们”,希腊文就是这样;有人注意到,这样的说法除了神和基督自己以外,从不用在别人身上,基督就是那位“阿们,那忠信真实的见证者”,见启示录 3:14,虽然神的仆人有时也把它作为表示愿望的副词使用。多数人认为,这是一种起誓的形式,神借着他的真实和信实为自己起誓。 “直到天地过去”等等,这意思是:律法是神对理性受造物确定而不改变的旨意,连最细微的一点也永不改变,也绝不会被废去;所以你们完全可以确信,我来到世上绝不是为此而来。

Matthew 5:19

马太福音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里要称为大的。 无论谁在行为上违背神的一条诫命,就是那些法利赛人认为最小的、或者相较别的诫命看似较小的,又教训人照他所做的去做,以对律法作出虚假的解释来为这种行为开脱,他在神的教会中必被看作最没有价值、最不被尊重的人,并且永不能进入荣耀的国度;但那严格而恒常地遵守一切诫命,并用自己的教训和榜样教导别人也照样行的人,在这地上的天国,就是神的教会中,必有大名声、大尊荣,并且将来在荣耀的国度里必得大的赏赐。

Matthew 5:20

马太福音 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我绝不是给人自由去违背我父的律法,像文士和法利赛人可能暗示的那样;我反倒向你们保证,若你们顺服律法的程度,不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教导、他们自己也实行的那种顺服,你们就绝不能进天国。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什么,我们从保罗那里最容易知道,因为他自己就是法利赛人,又是在他们中间的大教师迦玛列门下受教的,见使徒行传 23:6,26:5,腓立比书 3:5。他们的义是行为之义,这从腓立比书 3章、以及整卷罗马书和加拉太书都可看出来;他们既不承认基督是弥赛亚,也不信他,见约翰福音 7:48,所以他们的义不可能是别的。 不能证明他们把单单遵行礼仪律看作自己的义;相反,从他们按自己解释来遵行道德律这一点,已经足以说明不是如此。但他们对道德律的解释既如此狭隘贫乏,就显然可见,他们的义不仅不是出于信心而是出于行为,并且这些行为也是极其不完全、远远达不到律法真实意义所要求的,正如我们的救主随后所证明的。也就是说,这根本算不上义;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见雅各书 2:10

Matthew 5:21

马太福音 5: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22的注释。

Matthew 5:22

马太福音 5: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第21、22节。法利赛人讲解律法时,通常这样开头:“有吩咐古人的话”;基督却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杀人。”这话是神在西奈山亲自说的,是那时所说十句话中的第六条。“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这却是法利赛人加上的,因为出埃及记 20:13所颁布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读到这样的补充。他们就这样把自己的传统掺杂在神的话语里面;这也许就是他们宁可说“有吩咐古人的话”,而不说“摩西说过”或“神的律法说过”的原因。

因为在“古人所说”这个说法下,他们既包括摩西给神古时百姓的律法,也包括他们自己的传统和错误解释;这些虽然没有律法那么古老,但在犹太人败坏的光景中,也已流行了相当长的时间。“难免受审判”,意思就是要受审判,不是指神的忿怒和报应,他们对此一字不提;乃是指他们中间审理刑事案件、施行公义的那些法庭。好像神的这条律法只是为了维持和平、保全人类社会和民事秩序一样。“不可杀人”,也就是照他们的解释说:不可在没有神或律法授权的情况下,实际夺去别人的生命。从下文可见,他们并没有把这条律法延伸到内心不合理的情绪,如轻率的愤怒、恶意、报复的念头,也没有延伸到任何侮辱性或报复性的话语。“只是我告诉你们”:我要把这条律法的另一层意思告诉你们。

这里所禁止的“杀人”,不仅包括流血的行为,也包括轻率无故的怒气,以及侮辱威吓的话语。“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等等。正如大多数解经家所判断的,我们的救主这里是影射犹太人中间的三个法庭。一个是三人法庭,只审较小较轻的案子,不审死罪;另一个是二十三人的法庭,很像我们的威斯敏斯特法庭;第三个是七十人的公会,犹如我们的议会。有人认为“审判”指头一个或第二个法庭,“公会”指犹太人中更高的法庭。但我们可敬的莱特富特博士认为,更可能的是:“审判”指神的审判;“公会”和“地狱的火”则不单指神的审判和报应,也指世上审判官所施行的审判和刑罚,因为他们佩剑不是徒然的。

所以其意思是:我告诉你们,人若只是在心里无正当缘由地怀怒,对别人存怒,让它发展成恶意和私报私仇的思想与欲望,虽然尚未到了法庭能判的程度,因为法庭只能根据外在行为裁断,但他已经要向神交账,并且当受神的审判;若人任凭自己的情绪爆发为辱骂之词,如“拉加”(意即虚浮的人)或“你这愚拙的人”,而且是出于怒气或恶意说的,那么他们不仅要承受神永远的报应,这报应可比作欣嫩子谷的火,也应当受民事官长的惩罚。因为一切民事政府按着神的律法,都有责任为防止争斗或流血而惩治这些罪行;辱骂常常导致争斗和流血,这些行为既是杀人的开端,也是对杀人的挑衅,并显明人的心充满了在神眼中就是杀人的东西。

Matthew 5:23

马太福音 5: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24的注释。

Matthew 5:24

马太福音 5: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犹太人要献礼物和祭物,见希伯来书 5:1。礼物就是甘心祭,是犹太人最常见的供物之一,从利未记可以看出;也是祭司最极力催促人献上的,见马可福音 7:11。所以我们的救主拿这事作例子,而不是拿他们敬拜中的别的部分作例子。即便你向神带来你所能带来、在你自己或教师看来最好的、最可蒙悦纳的祭物,若你心中还有恶意或轻率的怒气,神也不接纳。 因此,无论你已经多么接近一项宗教行动,若你在那里想起弟兄因你所显出或表达的恶意、轻率的怒气,而有正当理由对你不满,不要以为这就可以免除你向神尽本分的责任;而是暂且停下,把礼物留在坛前,尽你所能与弟兄和好,对他存可亲近、可和解的心,洁净你心里的忿怒、恶意和一切报复的念头,然后再来献上你的礼物,向神献上你所当献、你心里原本就愿意献的敬拜。这段经文通常被应用在与主的晚餐中与神相交的关系上,但同样也适用于敬拜中的其他各部分,如听道,见雅各书 1:21,以及祷告,见提摩太前书 2:8。神不接纳出于一个不肯饶恕、怀恶意之心的任何事奉和敬拜。

Matthew 5:25

马太福音 5: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26的注释。

Matthew 5:26

马太福音 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既然不义的忿怒和恶意在外面的行为与言语上的表现,是该受审判官惩罚的罪孽,那么凡愿作我门徒的人,若因自己的情欲惹动了别人,使别人作了自己的对头,就当留心赶快与他们和解;因为你们知道,在人间,被激怒的对头通常会提起诉讼,把人带到民事审判官面前;审判官查明其有罪以后,通常就把他交给狱卒下在监里,直到他把为此类罪行所罚的款项完全付清。 又因为不仅外面的行为有罪,那些导致这些行为的情欲在神面前也是有罪的,使人当受他公义的审判;并且人借着这些情欲,使神成了灵魂的对头,因为人违犯了他那条大诫命:“不可杀人。”所以凡已经陷在或可能陷在这类过犯中的我的门徒,都当趁着今生借着悔改和信靠我,与神和好;免得他们死在不悔改中,被置于神永远的震怒和忿怒之下,从那里永不能得释放,见马太福音 6:15,18:35。

Matthew 5:27

马太福音 5: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28的注释。

Matthew 5:28

马太福音 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我们的救主在这些经文中的用意,与前面那些经文完全相同,就是纠正法利赛人加在神圣律法上的贫乏解释,并表明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它;而成全的方式之一,就是给出更严格、更真实的解释。他们只把律法理解为关于扰乱人类社会、破坏民事秩序的外在行为;而他却显明,律法也触及内心的思想、心中不合法的欲望,以及一切倾向于这些被禁止行为的手段。 神曾对犹太人的祖先说:“不可奸淫”,见出埃及记 20:14。我们的救主说:你们的教师把这律法解释成“你们不可与不是你妻子的女人发生肉体关系”;但其中所含的远不止这些。因为那暗中在心里渴望这种事,或以这种思想为乐,又把眼目投向女人,为的是引发这种事的人,在神眼中就是奸淫的人。因此我们读到“满眼奸淫”的说法;约伯为要避免这事,就“与眼睛立约”,见约伯记 31:1,也不容自己的心随眼目而行,见约伯记 31:7。 我们解释神的诫命时,不可只把它们看作禁止或吩咐其中明说的那些行为;也必须把它们延伸到:内心对这些被禁止之事的喜悦,我们心里对它们的欲望,以及一切很可能使我们的思想得着这种罪中之乐、或进一步煽动我们灵魂里这些不法欲望的手段。

Matthew 5:29

马太福音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倒是与你有益。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30的注释。

Matthew 5:30

马太福音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倒是与你有益。 第29、30节。这两节经文的总意是:我们不朽灵魂的救恩应当优先于一切事物,无论那些事物对我们多么亲爱、多么宝贵;并且,如果人的常识教导他们,为了保全身体,必须切除某一个会危害全身的肢体,那么它就更应当教导人舍弃任何会损害自己灵魂得救的东西。这并不是说任何人都因这段经文而有义务砍去身体的某个肢体,虽然有人这样做过,因为绝无这样的必要;而是说只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见歌罗西书 3:5,治死身体的恶行,见罗马书 8:13,就是治死里面的私欲;私欲既已治死,就无需伤残自己,因为身体各肢体的动作,不过是受内心私欲支配和驱使而已。 但如果真有一种情况发生,使人不得不自愿舍弃自己身体最有用的肢体,否则就要得罪神,以致灵魂灭亡,那么他应当宁可选择前者,而不选择后者。既是如此,基督徒岂不更应当治死自己里面的私欲和不法的欲望吗?这些东西对他们毫无益处,反而必定使他们得罪神,从而把自己置于地狱之火的危险之中。

Matthew 5:31

马太福音 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32的注释。

Matthew 5:32

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第31、32节。我们的救主这里所指的律法,或者更准确说,是一种宽容和容忍,因为在妻子不洁的情形下,也并不是强制人必须休妻,这见于申命记 24:1,经文这样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在他眼前不蒙恩,因为在她身上见有甚么不洁之事,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 法利赛人把神赐给犹太丈夫的这项宽容,扩展到不洁或奸淫以外的别种情形;于是他们为一点点缘故就休妻,把“她在他眼前不蒙恩”这句话,与紧接着的“因为在她身上见有甚么不洁之事”分开解释,于是凡丈夫不喜欢妻子,就有自由休掉她,只要先给她一张休书即可;并且他们认为,在这种彼此分开的情形下,双方都可以自由再嫁再娶,随意与谁成婚。这一点在约瑟夫和其他作者所保存的休书格式里就明说了。 这诚然原是个特别属于司法律的问题;但一切司法律,不是附属于道德律,就是附属于礼仪律。这一项特别的宽容是附属于道德律的,也就是第七条诫命,而我们的救主此时正是在讲解这条诫命,并指出其真实意义。他在这里在两点上反对法利赛人。

1. 他断言,除奸淫的情形外,一切离婚都是不合法的。

2. 他断言,凡娶被休之妇的,就是犯奸淫。 历来有一个大问题,与其说是在神学家中,不如说是在法律家中更常被讨论,就是:除奸淫以外,是否还有任何情形可以合法休妻?教会法学家发明了许多他们认为合法的情况。特伦特会议也从罗马天主教神学家的立场出发,咒诅那些否认教会有权决定其他离婚理由的人。但他们亵渎的咒诅落在那位高于他们之上的主身上,就是那在这段经文里已经决定此事、永远当受称颂的神。事实上,摩西也没有在别的情形下给予这种宽容。 当然,夫妻之间也可能因别的缘故分开,不论是完全分开还是部分分开;例如其中一方坚持离去,使徒在哥林多前书 7:11,15对此已有判断;在这种情况下,离去的一方若再嫁再娶,才是有罪的。又如婚姻缔结时,因无知或疏忽造成错误,后来显明双方按自然律和神的律法本不该结婚,等等。但若我们把“离婚”理解为丈夫主动休弃妻子的行为,那么除奸淫之外,在任何情形下都是不合法的,因为奸淫才会解除婚姻的结和婚约。我们的救主在这里也裁定了第二个问题,就是:那被正当休弃的妇人,再嫁给别人是不合法的;别人明知她是这样被休的而娶她,也是不合法的。

Matthew 5:33

马太福音 5:33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这话出自出埃及记 20:7,又更明确地见于利未记 19:12;虽然这些字句不是逐字照录,但其内容就是在那里说的。

Matthew 5:34

马太福音 5:34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36的注释。

Matthew 5:35

马太福音 5: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36的注释。

Matthew 5:36

马太福音 5:36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第34-36节。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是反对神的律法吗?那律法说:“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指着他的名起誓”,见申命记 6:13,10:20。难道他是在定亚伯拉罕的罪吗?亚伯拉罕曾叫仆人指着天地的主起誓,见创世记 24:3。难道他是在废掉那为止息争端而极有用的方式吗?见希伯来书 6:16。都不是。我们必须想到,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是反对那个时代由法利赛人引进的败坏;他们教导人说,只要不是起假誓,起誓本身就不算什么;至少若是指着天、地、耶路撒冷、自己的头之类起誓,只要避开神的名,就不是罪。他们又教导人,只有在公开法庭上才必须指着神的名起誓,在别的时候则无此约束。我们的救主用“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这句话来反对这些以及类似的败坏。

意思不是绝对地一点誓都不可起,而是不要主动起誓;除非为止息争端而有必要,也不要在日常谈话中起誓,见雅各书 5:12。下节经文也正是这样解释的。律法所禁止的不仅是起假誓,也包括普通、日常、无谓的起誓;这显明人心里极其缺乏对神名的敬畏。不要让你们的教师欺骗你们,说你们指着天起誓时,神或神的名并不牵涉其中;天不是神的宝座吗?指着地呢?地不是神的脚凳吗?指着耶路撒冷呢?那不是神的城吗?指着你们的头呢?赐给你们生命和身体肢体的,不是神吗?你们能使自己头上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吗?因此,这里所禁止的主要是普通、惯常的起誓,就是在神并未为止息争端呼召我们如此行的时候。不要以为神只禁止假誓;你们必须确信,普通、常见、无谓的起誓,也是神所禁止的。

Matthew 5:37

马太福音 5: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圣雅各说的话与此大致相同,见雅各书 5:12。你们平常在世上的言谈,应当只是肯定或否定,用与“是”和“不是”意义相同的措辞和表达,虽然你们未必总是使用这两个字。起誓的形式,应保留到特殊时候,就是神的护理呼召你们借此止息争端,使某些重要之事得着别人相信;因为别人若不接受你单纯的陈述,誓言便能使其可信。你们当如此敬畏神的名,不要为每一件小事就使用它;也不要因你们惯常使用神的名,而使我设立用以止息争端的条例失去功用。因为在日常谈话中,凡超过单纯肯定和否定的话,都是出于邪恶的心,或出于魔鬼,或出于别人心中的败坏。 也有人认为这里所说的“话”应理解为“交往”或“行为方式”,意思是:你们待人的方式要合宜,不可有欺诈诡诈;他们因此认为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打击的是许多虚浮起誓的根源和原因,就是人们彼此交往中普遍的虚假、欺骗和蒙骗。但把这里的“话”如此解释似乎很难成立,尤其我们的救主显然是在讲论言语和说话的形式。

Matthew 5:38

马太福音 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这是神给官长的命令:若人打伤孕妇而有害发生,见出埃及记 21:24;若损害邻舍,见利未记 24:20;若作假见证,见申命记 19:21。然而与此同时,神对私人却说过,见利未记 19:18:“不可报仇”;箴言 24:29也说:“不可说,人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法利赛人却把神这条律法解释成一种许可,使每个被人伤害的私人,都可以向对方索取报复或补偿,只要不超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比例,只要给别人造成的伤害不多于别人给他造成的伤害就行。

Matthew 5:39

马太福音 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41的注释。

Matthew 5:40

马太福音 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41的注释。

Matthew 5:41

马太福音 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第39-41节。使徒保罗对这段经文作了最好的解释:“不要以恶报恶。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我们的救主在这里的总意,是凡想明白这些话的人所必须把握的;他们不可认为文中所提到的具体事情,本身就是一条条独立的义务,而是要明白:

1. 我们的主的旨意是,要我们不可私自报复,只把为自己所受的伤害伸冤,留给神和公职官长,因为官长是神的代理人;尽管这里这样说,人仍然可以在他们面前寻求公正的补偿。

2. 在较轻的事上,为了和平,我们宁可宽免别人加给我们的伤害,也不要死守严厉的公义;宁可用善胜恶,也不要让自己被别人的恶所胜;宁可再受另一边脸上的一击,也不要亲手报复别人加在我们这边脸上的一击;宁可连外衣也失去,也不要为在审判中被夺去的里衣而争竞,即便我们在那审判中受了屈。没有任何伤害值得私人亲自报复。轻微的伤害,也不值得我们去争取公开的报复。

Matthew 5:42

马太福音 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在这些话里,我们的救主强调另一种仁爱,就是对贫穷之人的慷慨;贫穷的人有两类:有些人是永远不能偿还我们的,对这些人,他吩咐基督徒要给。 “有求你的”,就是那真正有需要、不得不求的人;但也要照着神所指示的次序,因为他吩咐我们先顾自己的家人,也要向众人行善,却特别向信徒一家的人行善。另一类人只是暂时有缺乏;对这些人,他吩咐我们借给他们,不可在他们向我们借、而我们也有余力的时候推辞他们。这原是神古老的诫命,见申命记 15:7-9,基督又在福音之下加以坚固,作为他旨意的一部分。

Matthew 5:43

马太福音 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要爱人如己”原是神旧有的律法,见利未记 19:18;另一部分“恨你的仇敌”却是法利赛人加上的,或者更准确说,是他们推论出来的,因为律法只吩咐他们爱邻舍。“邻舍”这个词有时指朋友,有时更广义地指任何别的人;他们把它理解得很狭窄,但他们也不至于瞎眼到不把它扩展到本国的所有人,因为在那里用了两个词,一个指“你的弟兄”,另一个指“你的同国之人”,并且那节经文吩咐他们不可心里恨他们。 但从路加福音 10:29可见,他们并不真正明白谁是他们的邻舍。那律法师问:“谁是我的邻舍?”基督借着那“落在强盗手中之人”的比喻教导他,他们不该只把本国人看作邻舍,因为一个撒玛利亚人比祭司或利未人更配得“邻舍”这个称呼。但他们通常把一切未受割礼的人都看作不是他们的邻舍,而是他们的仇敌,因此认为这条诫命并不要求他们爱这些人。

Matthew 5:44

马太福音 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祝福那咒诅你们的,善待那恨你们的,并为那凌辱你们、逼迫你们的祷告。

1. 关于不可寻求不合法的私下报复。 “祝福那咒诅你们的”:不要以辱骂还辱骂。

Matthew 5:45

马太福音 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正如你们在天上的父有一种普遍的爱,借着赐下日头的光和暖,并借着降雨,供应全人类的需要;同时他也有一种特别的爱和恩惠,只施行在那些良善、并作基督肢体的人身上;你们也当如此。虽然你们并没有义务把仇敌搂在怀中,但仍应当按他们所处的次序去爱他们。并且正如你们天上的父,虽然有一天若罪人不悔改,他必因他们对他威严的冒犯而向他们讨还公义;但他现在却仍赐给他们一般护理中的美物,好把炭火堆在他们头上,使自己不至于没有见证,甚至也赐给他们灵魂得恩典的外在途径;照样,虽然你们有责任为着神的尊荣和荣耀,向那些恶劣的罪人寻求某种公正的满足;虽然你们也可以按着合宜的程序,为自己所受的伤害寻求适度的补偿;然而你们仍应当以一种与这些并不冲突的爱去爱他们,好叫你们效法你们天上的父,并证明自己是他的儿女。

Matthew 5:46

马太福音 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5:47的注释。

Matthew 5:47

马太福音 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第46、47节。凡盼望从神那里得赏赐的人,理性要求你们所做的,要比那些根本不知道有这种赏赐,或至少并不期待有这种赏赐的人更多;你们既定别人为大罪人、为不配与你们交往的人,就应当在敬虔神和仁爱人的职责上,做出一些事来,胜过你们所定罪的那些人。但若你们只是向自己的亲属和同国之人表示善意,那么你们并没有比那些你们看作外邦人和最坏的人做得更多;他们只是按照自然之光和自然之律行事,不知道神有什么赏赐可赐,也从不期待有这样的赏赐。 这里所说的“爱”,是指向别人的灵魂或身体施行善意的行动。“请安”则是指普通的友善举动,如问候邻舍安康、祝他们平安等等。税吏是罗马人所设立的民事官员,负责征收公税和国家收入。主要承包者是罗马的骑士和贵族,他们要么把这些收入转包给别人,要么雇人在下面代他们征收。被雇用的,有些是犹太人,如马太和撒该;有些是罗马人。这些人像常见的那样,为自己牟利,向百姓苛索,因此极其可憎;所以我们在圣经里常看见“税吏和罪人”并列,见马太福音 9:11,11:19;他们也与妓女并列,见马太福音 21:32;那法利赛人自称为义时,还夸自己不像那个税吏,见路加福音 18:11。凡定别人罪的人,当谨慎自己必须比别人更好。

Matthew 5:48

马太福音 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这里的“完全”,并不是按圣经别处的用法,指诚实正直,如约伯记 2:3;也不是指一种相对的完全,如保罗说他对那完全人讲说;这里乃是指一种绝对的完全,就是你们在天上的父所有的那种完全,而把你们的天父摆出来作榜样,也正表明了这一点。由此却不能推论说,这只是一个劝告而不是诫命;也不能推论说,在今生就能达到绝对的圣洁完全。但它的确说明,这是我们应当竭力追求的本分,正如使徒所说:“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见腓立比书 3:13-14。 有句格言说:最接近完全的人,就是完全的人。神看那最接近完全的人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