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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5:21-26 — 论仇恨
Matt.5.21-26
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受地狱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24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26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翻译注释
4/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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