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8:1 耶稣往橄榄山去。 约翰福音 8:1-11 基督没有定那行淫时被拿的妇人的罪。 约翰福音 8:12-30 他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 并在法利赛人面前为自己的教训辩护。 约翰福音 8:31-32 他应许那些信他的犹太人,借着认识真理得自由。 约翰福音 8:33-47 他驳斥他们妄自夸口,说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又是神的儿女。 约翰福音 8:48-58 他以显明自己的权柄和尊荣来回答他们的辱骂, 约翰福音 8:59 并以神迹救自己脱离他们拿石头打他的企图。 这山离耶路撒冷不到两英里;我们的救主在耶路撒冷时,常常退到那里去,为要独处和祷告。参太 24:3,26:30;路 21:37,22:39。
约翰福音 第 8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8:1
John 8:2
约翰福音 8:2 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 正如路加记载我们主最后一次逾越节时的情形,见路 21:38:众百姓清早到殿里他那里去,要听他。我们的救主清早进殿教训人,百姓也这样殷勤,清早来听他,这都足以责备我们在圣事上的懒惰。来到他那里的是许多人;因为“都”这个普遍性的词,在许多经文里都必须这样理解为“大批的人”。他照着犹太教师的惯例,坐下教训他们。至于他们的教师讲论时坐着的习俗,我们前面已经提过。
John 8:3
约翰福音 8: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据说犹太人中有三类文士。第一类是君王和大人物的书记;示瓦作大卫的书记,就是如此,见撒下 20:25。第二类相当于我们所说的代书或公证人,为人起草文书,办理一些私下交易和契约。这两类似乎都没有足够的权柄来做这里的事;况且文士与法利赛人并列,更显明这里的文士就是那些在圣殿和会堂里讲解律法的人,因此也称为律法师。他们在我们救主的讲论中常与法利赛人并列,见太 23:13-15 等;我们也常见他们在言语和行动上与法利赛人联合,目的是陷害我们的救主;他们此时正是如此。
John 8:4
约翰福音 8:4 就对他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他们把一个正在行淫时被抓住的妇人带到我们的救主面前,叫她站在那里。
John 8:5
约翰福音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摩西在律法中,见利 20:10,吩咐把这样的恶人处死;但我们并没有读到哪条律法规定必须用这种死法。他们的规矩是:若律法没有指定某罪应受哪一种死刑,就该用最轻的死法,而他们认为最轻的是勒死。但他们往往把自己传统上加添给律法的内容也归在摩西名下;既然律法规定这类人该死,他们就自以为可以按审慎和政务上的考虑,决定死刑的方式。所以他们大概见这种罪在他们中间愈发普遍,就规定以石刑处死这类罪犯。我们得知这种刑罚的方式是:先把犯人带到高处,由作见证告他的人将其头朝下推下去;若跌下未死,就继续拿石头打,直到打死;若已经死了,就用石头掩盖。他们告诉我们的救主说,这是摩西所吩咐的,因为摩西在总原则上吩咐这类人该死,而他们的公会则决定对这类恶人采用这种具体死法。但他们想知道我们的救主对此怎么说。
John 8:6
约翰福音 8:6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仿佛没有听见。 他们的用意,是要从他的回答中抓住一个貌似合理的借口来控告他,或叫百姓不再信他,或使他触犯上头掌权者。若他叫人把那妇人交给管理死刑案件的罗马官长处置,百姓就会愤怒,因为他们视罗马人为侵犯以色列人政权之权利的人。若他建议他们凭自己的权力把她处死,他们就会控告他煽动叛乱,是罗马权柄的敌人。若他释放她,说她不该死,他们就会向公会控告他,说他破坏摩西的律法,纵容放荡,危害公民社会,配受众人憎恶。这个恶毒而周密设计的计谋,我们的救主很容易就识破并挫败了;而他们原以为他必须极其专注地思索,才能从这网罗里脱身。他似乎全不理会他们所说的话,只是弯下腰在地上写字。至于他写了什么,或他如何能在圣殿石头铺的地上写字,这些都是极其无聊的问题;前者根本不可能知道,后者也无关紧要,因为经文并没有说他在地上留下痕迹,只说他在上面写字。显然,这不过是一个岔开他们的话题的动作,借此表明我们的救主并不听他们。
John 8:7
约翰福音 8: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他们不肯放过我们的救主,执意要他回答。他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先拿石头打她。”神的律法是,见申 17:7,执行死刑时,“见证人的手要先下手治死他”。按理说,那些热心惩罚别人的人,自己就不该犯同样的罪,或更大的罪。我们不可把救主这句话理解为:神的旨意是叫那些作官、执行主对恶人的报应的人,自己必须全无罪咎;若如此,就永远不会有公义的审判。报应是神的,不是他们的;他们执行的是神的律法。他不过是提醒他们,凡公义控告别人的人都当有怜悯之心,叫他们施行审判时带着同情、温柔,并在律法容许的范围内尽量节制,因为他们自己也不是无罪的,只是在别的罪上同样该受神公义审判,如同那些因神许可而落在应受人间法官审判之罪中的可怜人一样。
John 8:8
约翰福音 8:8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我们的救主说完这话,就回到先前的姿势和动作中去;因为这本不是他所要管的事,他并不是奉差到世上来作世俗审判官的。他这样做,仿佛根本不理他们。
John 8:9
约翰福音 8:9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因为被自己的良心责备;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那是一个极其败坏的时代,不仅教义和敬拜败坏,人的生活和风俗也极其腐败;既然其他各样恶行在他们中间都很普遍,奸淫也很可能同样普遍,他们的官长和教师大概也并非毫无大罪。如今可见,良心一旦被神发动,其能力何等大;这些控告者的良心,对他们来说如同千百个见证人,使他们受责备、被定罪;他们承受不住良心的反照,也无法对我们的救主所说的话作出回应,于是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经文特别记下他们“从老的开始”,也许是因为年长者的良心因自己更多更大的罪而受到更深的控诉。耶稣并不是完全独自一人,因为下一节告诉我们,那妇人仍站在当中;毫无疑问,他的使徒也在那里,因为他们常常跟随他;别的人大概也在场。但这话的意思是:他借此摆脱了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同伙;他们因羞愧离去,因为自己的良心这样定了他们的罪,使他们知道,不管这妇人如何,他们都不是合宜的控告者。
John 8:10
约翰福音 8:10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前一节的结尾告诉我们,虽然文士和法利赛人都走了,那妇人却仍站在当中,等候基督的判词。基督当然知道那些控告这可怜妇人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已经走了;但他仍谨慎行事,叫人把控告者找来,并问她是否没有人定她的罪。借此他表明:关于奸淫的律法是公义的;若她的罪被证实,她就该死;但她必须先被定罪,先被判决。他问她是否已被定罪;因为若已经定罪,他就无话可说了。
John 8:11
约翰福音 8:11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她告诉他说,没有人定她的罪。他回答说,他也不定她的罪。他并没有宣告她无罪,因为他不是来废掉神的律法的;他也没有定她的罪,因为他既不是此案的见证人,也不是有权作这类判决的世俗审判官;他只是以人类中保和救主的身份向她说话。 “去吧”,意思是:我在此释放你,因为这是在“非审判官面前”,照我现在的职分,我不是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的法官。 “不要再犯罪了”;无论在人间的审判上你将如何,你若继续过犯罪的生活,就有理由惧怕神那更大的审判。他没有说“不要再犯奸淫”,而是说“不要再犯罪”。凡指望从神得任何怜悯的悔改者,单对某一项罪有局部的悔恨和忧伤是不够的;必须离弃一切罪,不论是什么种类的罪。
John 8:12
约翰福音 8:12 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我是世界的光”;这正是施洗约翰先前对基督所说的,见约 1:4-5,也是基督后来论自己所说的,见约 9:5。先知曾预言他要作“外邦人的光”,作神“直到地极的救恩”;西面也论到他,说他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见路 2:32。光本身是荣耀的,又能把自己传给别人,引导他们。因此,把基督比作光,并用这个观念来论他,是极其恰当的;既是因他自己本有的荣耀,也是因他把自己传达给受造之物的性质。这里主要指后者:因为他说,凡跟从他、相信他的教训、遵行他的诫命、照着他的引导和榜样生活的人,就不会不知如何引导自己,也不会仍留在罪、无知和属灵死亡的黑暗中;反而要得着那带来生命的光,这光足以引导人在属灵生命的一切工作上,并最终把人带进永生。
John 8:13
约翰福音 8:13 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实。” 按众所周知的法律原则,人为自己所作的见证,不应被采信。这就是他们对我们救主的反驳:尽管他论自己说了许多大事,但他在自己的案件上不该被相信。
John 8:14
约翰福音 8:14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将我们救主在约 5:31 所说的话,“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与他在这里所说的“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调和起来,似乎有难处;但若注意前一处是论到在他们看来仅凭他自己单独的见证,不足以按他们律法所要求的“两个人的见证”来确立他神圣的受差遣,那么难处就容易解决了;而这里他说的是这见证本身的真实性。 “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意思是,我知道我的使命是从谁领受的,虽然这对世人仍是隐藏的,那就是从父而来;并且在我完成这为着他荣耀的使命之后,我还要回到天上,与父同享创世以前我与他同有的荣耀,见约 17:5。这里所提出的理由表明他是神的儿子,也表明父完全悦纳他的职分,并悦纳他对这职分的忠心履行,且父与他一同作见证;所以他的见证是真实、可靠的。但他们不相信他是从天上来的,也不相信他将要升到那里去,因此就轻看他的见证。
John 8:15
约翰福音 8:15 你们是凭着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你们按我在你们面前外在的样子来判断我;或者说,是照着你们自己的私欲和败坏情感来判断。我不那样判断人;或者说,我不独自判断人,正如下节所说。
John 8:16
约翰福音 8:16 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 我的见证不应当被看作只是我为自己作的单独见证;即便我判断,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我所作的没有一件是单独的行动:我与我父原为一;我所行的,我那差我到世上作他使者的父也同样在行。所以,若神的判断是真的,而这是你们都承认的,那么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这不只是我的判断,也是那位你们承认、敬拜、并说是差我到世上来的神的判断。
John 8:17
约翰福音 8:17 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经上写着,见申 17:6;19:15。神借着他的神圣律法如此规定:凡事都要凭两个见证人的见证才得成立。
John 8:18
约翰福音 8:18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 我们的救主说:我有两个见证人;我是一个,为自己作见证;我父是另一个,因为他也为我作见证。若不把我们的救主看作超越普通人的地位,不只是单单的人,而是因神性与人性在他位格里的联合而独特,这样的论证看起来就似乎软弱。这里也不可把我们的救主理解为就他神性的本体而言与父区分,因为在那方面他与父原为一;而是就他的职分而言,他是奉差来的,而父是差遣他的。事实上,在整段话里,他似乎都是在顺应众人对他的理解方式来讲话。
John 8:19
约翰福音 8:19 他们就问他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 你常讲你的父,他在哪里呢?除了木匠约瑟,我们并不知道你还有别的父亲;我们也不认为他在这样的事上是足够可信的见证人,可以采信他的见证。基督告诉他们,他们之所以不认识父,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不承认、不接受也不相信他;因为若他们接受并相信了他,就不会这样不知道他的父在哪里,或他是谁了。永恒的父,唯有在子里面、借着子、并藉由子,才能被认识。
John 8:20
约翰福音 8:20 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库房是圣殿里一个公共的地方;关于这一点,可参见太 27:6;可 12:41;可 12:43;路 21:1 的注释。基督有时在圣殿这一处教训人,有时在另一处;但在节期起头他们已经寻找他,又曾差役去拿他,见约 7:32,而他又在本章开头如此顶撞文士和法利赛人,竟没有人下手拿他,这本是极大的神迹。除此之外,实在无法解释,只能像这里所说的那样: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这正如前面同样情形下所给出的理由,见约 7:30。人无论对基督,或对一切属他的人,都不能做什么,直到神在他智慧而永恒的旨意中所定的时候来到。
John 8:21
约翰福音 8:21 耶稣又对他们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这里大部分的话,我们的救主先前已经说过,见约 7:34;那里的解释可参看。这里只是把“你们要找我,却找不着我”换成了“你们要死在罪中”;这是一个我们在结 3:18-19 也会见到的说法,无疑是指你们的罪咎仍在,没有被除去;这既是对耶路撒冷毁灭这一暂时死亡的警告,也是对永远死亡的威吓。凡这样死的人,都不能进入基督所在的天上。
John 8:22
约翰福音 8:22 犹太人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他要自尽吗?” 先前他们还猜想他要往散居在外邦人中的犹太人那里去,见约 7:35。现在他们又幻想他要自杀;或者这话本就是出于讥诮。
John 8:23
约翰福音 8:23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 你们不仅在出身上属于地,是地上的受造物,不像我是从天而来的;你们的心志和原则也是属地的,对高超属灵的事毫无滋味,因此你们不明白我。我告诉你们:“我不是属这世界的”;我的本源不出于它,我在其中的存在也不由它决定。我将要死,但我还要从死里复活,升到天上去,那是你们不能到的地方。我们的救主仍在坚持他的神性;他说,整件事的关键就在这里;他们不信这一点,乃是一切争辩和错误的根源。他已经借着自己在他们面前所行的工作,给了他们所能想象到最强有力的证据;那些工作不仅超越自然的能力,也是神从未授权或使任何受造物能行的。然而他们因为缺乏超自然的恩典,就不信他。他们也是无可推诿的,因为这恩典之所以没有赐给他们,是由于他们自己故意的败坏和邪恶;而这些原本可以借着使用那未曾拒绝给他们的普遍恩典而避免。
John 8:24
约翰福音 8: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希腊文只说:“你们若不信我是。”有些人把这理解为指基督的神性,因为“我是”是神的名,见出 3:14;另一些人则认为,这里基督是以自己为弥赛亚和中保来说,因此是人信心的对象,并且在他以外别无救恩。后者其实也包含前者,因为“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有祸了”,见耶 17:5。本文清楚表明:凡在福音启示之下,不接受并不相信基督是中保的人,得救是不可能的。
John 8:25
约翰福音 8:25 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耶稣对他们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 哪一个好基督徒读到这一群恶徒这样对待他们的主和夫子,说“你是谁”,还不学会轻看罪人的轻慢和辱骂呢?世人既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我们,这并不奇怪。这节后半在希腊文里极其难解,逐字可译作:“起初,因为我也对你们说。”有人认为我们的救主称自己为“起初”。也有人认为这里名词作副词用,这在圣经别处虽有不少例子,但此名词却没有。我把关于这节经文在批评家中所说的话留给那些愿意查考普尔《批评摘要》的人;这里只按我们译者所理解的来领会。照此,这话似乎是对他们的一种轻蔑回应,仿佛是在说:从起初我已经多次告诉过你们我是谁了;关于这一点,我现在不能再对你们多说什么。我就是我起初告诉你们的那一位,不是别的。
John 8:26
约翰福音 8:26 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我在世界上所讲的,就是我从他所听见的。 这里的“判断”不是指司法性的定罪,而是指责备和控诉,这是判断的一部分。你们控告并责备我;我也有许多事可以控告并定你们的罪;但无论我说什么,你们都不会信我。不过你们逃不过我父的审判;他是真的,他必审判你们。我向人所讲的,没有一样不是照着他的旨意,要我向他们宣告的。
John 8:27
约翰福音 8:27 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 据说,犹太人惯常以一种特殊而尊崇的方式称神为“父”。他们知道他是在说他的父;但他们不肯明白:当他说他的父,或说父时,他所指的是万有之父神。他们的心思昏蒙,不能看见;他们的心刚硬,不能明白。
John 8:28
约翰福音 8:28 所以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 你们的不幸就在于:当我还活着,在你们中间传福音,邀请你们悔改,并信我是那真正的弥赛亚时,你们不肯信我真是我所是的;但你们将要把我举起来钉在十字架上,“举起”正是这个意思,如约 3:14;12:32 所示。到那时,你们就要知道我是“世界的光”,如约 8:12 所说;因为在那之后,福音就开始传给万国。或者说,你们要知道我是真弥赛亚,就是父差到世上来的那一位。你们中间有些人那时会藉着伴随我死而复活的那些神迹奇事知道这一点,以致羞愧、混乱;另一些人则要知道这一点,并得着永远的喜乐和救恩,因为那时他们会信我,就是你们现在还不承认的这位;并且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奉我父的差遣而做,不是出于自己;我所教导的一切,也都是我父托付我教导的。
John 8:29
约翰福音 8:29 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 我作为中保,有神的同在;父差我到世上来行他的旨意,并没有撇下我,使我失去他的同在;因为我行的是他的旨意。我没有与我父分开的计划,而是常做他所喜悦的事。从这里,一切忠心的传道人和基督徒都可以学到如何判断神是否与他们同在:只有当他们所说所行的是神所喜悦的事时,才能向自己这样应许。
John 8:30
约翰福音 8:30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 这里所说的“信他”,不可严格理解为使人得救的信心;更像是某种走向真信心的预备:他们开始相信他是真弥赛亚,对他的看法也比先前更尊重。接下来的经文会显明,这也不过如此而已;在新约里,“相信”常常不过是对某些与基督有关的福音真理命题,给予一种轻微的赞同。
John 8:31
约翰福音 8:31 耶稣对信他的那些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 “信他”,就是前面所说那种意义。我们的救主十分清楚地看见他们的心,也知道他们是怎样信的,知道他们是哪一类门徒,就是徒有其名的门徒:凡跟着基督听他讲论的人,都可称为门徒;但真正的门徒,是那些以他的教训作自己生活准则的人。因此他告诉他们,仅仅口里称他“主啊,主啊”,对福音中某些真理命题作些浅薄的同意,并不能使他们在真实意义上成为他的门徒;若不住在并持守他所教导他们的话中,这一切都不够。
John 8:32
约翰福音 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你们必晓得真理”;意思是,你们要更充分、更清楚地认识真理。这里的“真理”可以指基督自己,因为他称自己为“道路、真理、生命”;也可以指基督所启示的那些真理命题。人的心灵在能相信之前,必须先对真理有某种认识;因为使徒说:“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但那更充分、更清楚的真理知识,是那些殷勤寻求并紧紧与神同行的人,一步一步得着的。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由约 8:36 可见,这里的“真理”是指他自己;在那里他说:“若是子叫你们自由。”诚然,认识真理的命题,能使人从无知和某些私欲的捆绑中得一点自由;但唯有对基督有使人得救的认识,才能使人完全脱离律法的辖制、严厉、咒诅和惊惧,也脱离罪与败坏的权势。
John 8:33
约翰福音 8:33 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 属肉体的心何等按肉体去理解属灵的奥秘!尼哥底母听见“重生”,就粗俗地以为是要再进母腹生出来;撒马利亚妇人听见“活水”,就以为那水能叫她永不再来井边打水。这里的犹太人听见“得以自由”,就想到脱离人的辖制和奴役。对于我们的救主所说“你们若认识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受过谁的辖制。”即便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就是犹太人,犹太人岂不是先受埃及王法老的辖制,后来又受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辖制吗?当时他们也正受罗马人的辖制。所以他们要么是按自己的个人处境来说,虽然纳贡,却不是奴隶;要么是就权利而言,他们虽在征服者外在的辖制之下,却仍自认有自由的权利。正因为如此,基督说他们“要被释放”,便惹怒了他们;因为已经自由的人,就不处在被释放的地位上。犹太人极其看重自己的自由,并且非常夸耀自己有这权利。
John 8:34
约翰福音 8:34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我们的救主在这里纠正他们的误会,使他们知道,他所说的不是身体上的奴役,而是属灵的奴役;不是人的身体脱离仇敌权势的自由,而是人的灵魂脱离私欲和败坏之奴役与辖制的自由。他说,行罪的人就是罪的奴仆。这里所说的“行罪”,不是指单次的犯罪行为,因为若按那个意义,谁活着不犯罪呢?义人一天也可能七次跌倒;若如此,众人都要被断为罪的奴仆了。这里乃是指放纵地、习惯性地活在罪的道路中,并且实行粗鄙的大罪;“作恶的人”在太 7:23 中是这个意思,这个短语在约壹 3:4 也是如此。其实,连外邦人也能看出,没有什么奴役比服事私欲和情欲更可怕;人是“败坏的奴仆”,见彼后 2:19;是在罪的权势之下,见罗 6:20。
John 8:35
约翰福音 8:35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罪的奴仆不能永远留在教会里,教会就是神的家。正如奴隶和仆人不是家中固定不变的成员;他们可能被赶出去,也可能被卖给别人;他们在家中能住多久,全在于他们在其中的行为如何。你们也是如此:你们既然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为夸耀,就如今在神的教会中作仆人;但你们若继续作罪的奴仆,就不能永远住在神的家里;即使不被赶出争战中的教会,也必定会被摒除在得胜的教会之外;就是说,你们决不能到那里去。 “儿子”呢?有人认为这里说的是他自己,就是永恒的神子,他“是永远住着的”;但我更倾向于认为,这里说的是那借着收养成为儿子的人,见约 1:12;罗 8:15-16。这样,这节经文就向我们显明了一个挂名信徒和一个真信徒之间显著的差别:前者不过像神家里的仆人,并无产业可得;虽然在家中时,也享有一些外人没有权利享受的共同特权;后者却是儿子,有权承受产业,所以永不会被赶出这个家,反要永远住在其中。
John 8:36
约翰福音 8:36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若本节中的“儿子”与上一节所提的“儿子”是同一个意思,那么二者都必须是指基督;因为这里的“儿子”显然只能指基督,惟有他能使灵魂脱离律法、罪、死亡、地狱等的奴役。我们的救主说,这才是真正的自由。唉!你们所夸耀、自吹的自由算什么呢?即使你们在外在意义上完全拥有它,也不是你们里面那个人的自由;许多在那种意义上自由的人,内心却卑下、奴性十足,仍作败坏和私欲的奴仆。惟有我赐给灵魂的自由,才是真实完全的自由,也惟独配得称为“自由”。
John 8:37
约翰福音 8:37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 按肉身说,你们确实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我知道;但这对你们有什么益处,或能有什么益处呢?因为同时你们对我怀着无法和解的仇恨,想要杀我;而我不但是无辜的人,还是生命的主,并且来到世上是要拯救世界。其根源就在于你们的不信:若你们接受并相信我向你们所说的话,你们就不会这样行;虽然我话语的声音刺入你们的耳中,你们也稍微接受一点,却没有进入你们心里,在你们里面没有地位;你们不信它,不受它感动,它也没有照着当有的样子住在你们里面,以致你们没有被塑造成与它相符,也没有顺服它。人可以作自称的信徒,也可以是神教会中的成员,然而神的道在他们里面并没有扎根,也没有真正占据地位;这样的人处境实在可能很可悲。
John 8:38
约翰福音 8:38 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 我的父就是神;我向你们宣告他的心意和旨意,不是模糊不定的事,而是我在他那里所看见的,也就是我确知是他旨意的事。你们也借着自己的行为表明谁是你们的父;我怎样行我父的旨意,做他教导我做的事,你们也照样去做那魔鬼,就是你们的父,见约 8:44,所催逼你们做的事。
John 8:39
约翰福音 8:39 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这是他们常常夸耀的话,正如太 3:9 所表明的。他们夸耀自己生来的特权,因为亚伯拉罕是整个犹太民族的祖先;又夸耀教会中的特权,因为亚伯拉罕是犹太教会的元首,也是领受应许的人。但基督叫他们停止这样的夸口,提醒他们:只要他们不行亚伯拉罕所走的脚踪,亚伯拉罕的血流在他们血脉里,对他们就几乎毫无意义。人之所以真正算为某人的儿女,不在乎自然上从谁而出,而在乎他们行谁的脚踪,效法谁的生活。
John 8:40
约翰福音 8:40 我将从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亚伯拉罕并不作这样的事。 你们的行为显明,你们离亚伯拉罕的心志和性情甚远:我是神所差来的,你们也承认神是你们的父;我忠实地把神的旨意启示给你们,从来没有告诉你们任何不是事实的话;而这竟成了我的全部罪状,你们因此要杀我。这绝不是你们祖宗亚伯拉罕的作风。所以你们虽然有一点亚伯拉罕的血统,却毫无亚伯拉罕的灵。
John 8:41
约翰福音 8:41 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你们效法那真是你们之父的。我们的救主以后还会更清楚地表明,他指的是魔鬼。他们因此发怒,说自己不是“从淫乱生的”;按英文习惯,就是说“我们不是私生子”。但这里显然有另一层意思,从下面的话可看出来。 “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意思是,我们承认并敬拜独一的神,他是我们的父。因此,许多优秀的解经者认为,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意思是:我们不是拜偶像的人;因为在圣经里,拜偶像常常被比作淫乱和行奸淫。
John 8:42
约翰福音 8:42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从神出来,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 这与约壹 5:1 所说的一致:“凡爱生他的,也必爱从他生的。”但在这里,我们的救主似乎更多是指他从神出来、来到世上,为要成就神在救赎人上的旨意,是奉差遣而来;而不是指他借着永恒生成为从父而出的那方面。诚然,爱父的,也会爱那像父、并行事像父的儿子;同样,爱差遣使者之人的,也会爱那执行差遣者使命的使者。
John 8:43
约翰福音 8:43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从整段对话可以清楚看出,基督向犹太人所说的话像谜语一样,他们并不明白其中的意义和旨趣。我们的救主说,原因就在于“你们不能听”,也就是不能相信“我的道”。他们当然能用耳朵听见,也确实听见了声音;但他们不能辨明其中属灵的意义和意思。因为他们“得不着知道天国奥秘”,见太 13:11。其原因是,他们任凭自己被偏见、私欲和败坏情感弄瞎了眼,直到神任凭他们陷在司法性的瞎眼里,以致听是听见了,却不明白;看是看见了,却不领悟。
John 8:44
约翰福音 8: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就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我们的救主现在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他在约 8:38 提到他们的“父”是什么意思,就是魔鬼。他们虽然不是按自然传衍成为魔鬼的儿女,却是借着效法,故意去做魔鬼要他们做的事。他举出这私欲中的两样:第一,杀人。他说,魔鬼从世界起初就对世人怀有恶意和图谋;此后一直如使徒所说,像“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见彼前 5:9。在这一点上,他们确实是他的真儿女,用尽各种手段想要毁灭那位神差到世上来拯救人的主。还有一点,他们也是魔鬼真正而纯正的儿女:魔鬼“心里没有真理”,也“不守真理”。神起初创造天使时,乃是使他们处于正直无不义的状态;但那些后来堕落的,并没有守住自己原有的地位。同样,他们也不爱真理,也不持守真理,反而全然虚谎,说谎,并不能容忍真理。
John 8:45
约翰福音 8:45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 你们对真理的仇恨竟到了这样的地步:你们恨我,除了一件事以外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把我父的旨意,就是那真理,启示给你们。再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显明人对真理的仇恨,也更显明人与魔鬼的相似和一致。人若恨那些告诉他真理的人,而且恰恰是因为他们告诉了他真理,这就是对真理最大的仇恨证据。
John 8:46
约翰福音 8:46 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 如果你们中间有人能证明我对你们说过什么虚假的话,或有什么不合我父旨意的话,就说出来;但你们中间谁能控告我有这样的事呢?若没有,而我所告诉你们的正是纯粹的真理,是我父要你们信和行的旨意,那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因为每一个有理性的灵魂都欠真理一个顺服。
John 8:47
约翰福音 8:47 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出于神的”;这里“出于神”与“不出于神”相对,因此可以理解为既包括拣选,也包括重生。 “听神的话”;就是听见、承认、相信,并且耐心顺服神在他话语中所启示的旨意。 你们虽然用耳朵听见了神的话,却心里不接受、不拥抱、不相信,也不能顺服,其原因就是“你们不是出于神”,不是蒙他拣选,不是被他以使人得救的方式光照和重生。因此,这节经文给了我们一个极好的记号,使我们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重生,是否出于神;那就是我们是否相信并顺服神在他话语中所启示的旨意。我们的救主说这话,似乎是安于神对这些顽梗不信的犹太人的旨意;尽管他已经如此费力,要光照他们并领他们得着对真理使人得救的认识,但父并不喜悦开他们的眼使他们看见,也不开他们的心使他们明白。同样,当一切真实忠心的福音仆人看见自己徒然劳力、白费气力时,也应当因这点得安慰。无论他们做了多少,终究会发现我们救主这话是真的:工作必须是神的,不是他们的;除那些“出于神”的人之外,再没有别人的心会被改变。
John 8:48
约翰福音 8:48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马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 “撒马利亚人”在犹太人耳中,几乎等于骗子或迷惑人的人;因为犹太人把撒马利亚人看作极可憎恶的一类人,他们在基利心山上用可怕的迷信败坏了对神的敬拜。 “是鬼附着的”;意思就是疯了。关于这一点,可参约 7:20 的注释。
John 8:49
约翰福音 8:49 耶稣回答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 “我不是鬼附着的”;意思是,我不像你们亵渎所说的那样,被邪灵附着;或者如另一些人所想,就是说我并不疯癫,我讲的是诚实清醒的话。因为有人说,犹太人有一种看法,认为凡疯癫的人都是受恶灵影响,也就是有鬼附着。无论哪一种理解都是真的,基督都没有鬼。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着尊荣他的父。他们加在基督身上的,不过是辱骂和毁谤的话罢了。同时也要留意,神的羔羊是何等温柔地接受这些加在他身上的极不配得的羞辱,好叫我们学会在类似试探中也这样行。
John 8:50
约翰福音 8:50 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 基督常常提醒他们,他所说所行的,不是为求自己的尊荣和名声;这既预先堵住他们可能对他提出的反对,也叫他们确信他所做的一切是真诚真实的。但他说,虽然我不求自己的荣耀,却有一位亲自来为我的荣耀和尊荣行事;你们应当预料,他必因你们一切攻击我的恶言来审判并定你们的罪。
John 8:51
约翰福音 8:5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 “见死”在这里是指死,但显然与路 2:26 中的意思不同;那里指的是肉身的死亡,而这里绝不能那样理解,因为最圣洁的人也要死;“身体因罪而死”,或者说要因罪而死,见罗 8:10。因此,这里必须理解为永远的死;按这个意义,这命题当然是真的:凡遵守基督话语的圣洁之人,必不见死,也就是必得永生。这不过是我们前面多次遇见过的,就是将永生应许给信心和圣洁。
John 8:52
约翰福音 8:52 犹太人对他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 “你是鬼附着的”;这是我们第三次碰见这些可怜人这样亵渎地指控他,见约 7:20,本章约 8:48,以及这里。从这里看,我们很容易倾向于认为,他们说这话并不是指他真被鬼附着;因为他们现在说自己更加确信这一点,乃是因他说了违背感官和明显事实的话。亚伯拉罕死了,虽然他是信心之父;众先知也都死了;所以若说一个必死的人不见死,这就与每天的经验相反,也与历来最圣洁之人的经验相反。对那些把他的话理解为灵魂与身体自然分离的人来说,这就像是一个失常者的语言;这大概就是他们说他有鬼的全部意思,除非他们只是把这话当作忿怒中的辱骂之词。至于这些,谁也无法给出绝对确定的说明。
John 8:53
约翰福音 8:53 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 若你能使遵守你话语的人不死,你也就能使自己不朽了;亚伯拉罕和众先知都不能救自己脱离死亡,他们都死了。你算什么?你把自己当作什么?顺带说一句,这也是他们控告我们救主的另一件事;犹太人无法容忍任何人把自己置于他们祖宗亚伯拉罕或摩西之上。
John 8:54
约翰福音 8:54 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 “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这与我们的救主在约 5:31 所说的大致相同,而他似乎在约 8:14 又说了相反的话;这两处的意思可参那里的注释。这里的意思是:若我寻求自己的荣耀和尊荣;或者,若我把其实不属于我的归给自己;或者,若只是我独自荣耀自己,下一句话似乎表明这是这里最真实的意思。荣耀我的是我父:他从天上见证我是他的爱子;他差我到世上来成就他的工;又借着许多神迹奇事尊荣我。而你们说,这位我的父就是你们的神。所以,若你们不肯信我和我的见证,至少也应当信那位你们承认为神的父。
John 8:55
约翰福音 8:55 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我若说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
John 8:56
约翰福音 8:56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你们很以自己有亚伯拉罕为父而夸耀。你们这位祖宗预先看见了我来到世上,也看见了我死在十字架上。他是凭着信心的眼睛,在那给他的应许中看见的,就是“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他也在以撒被献上、后来又在预表中得回的时候看见了,见来 11:19。他是在神圣启示的光中看见的。他看见了我道成肉身;看见了我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看见了我的福音传遍全世界,以致地上的万国都在他的后裔里得福。并且他“就快乐”,乃是带着信心的喜乐;这种喜乐借着信心使灵魂与那尚未临到的对象联合,并使这对象对它成为确定的,见来 11:1。
John 8:57
约翰福音 8:57 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 那时基督不过三十三岁多一点;他们把亚伯拉罕看见他,与他看见亚伯拉罕,都想成是用肉眼相见,而基督根本没有这样说。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亚伯拉罕在基督按肉身向世人显现之前几百年就已经死了。我们的救主也没有说他见过亚伯拉罕,或亚伯拉罕见过他;而是说亚伯拉罕看见了他的日子,就是他道成肉身、他受死的日子。亚伯拉罕看见这些,并不是用肉眼,而是用信心的眼睛。
John 8:58
约翰福音 8:58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有人认为这话的意思是:基督在亚伯拉罕以前就已被立为中保;正如启 13:8 说他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彼前 1:20 也是如此。但若如此,那么任何蒙拣选的人都可以说是在亚伯拉罕以前就已经被拣选了。因此,这无疑是指基督按着他的神性而言的永恒存在;这一点不仅可由别的论据证明,也可由本章我们救主前面整段讲论的主旨看出,因为其目的正是要申明他的神性和他与父同等。
John 8:59
约翰福音 8:59 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 “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他们先前也曾这样做,见约 5:31。追问他们在圣殿里哪里来的石头是徒然的;也许他们当时正在修葺圣殿某一部分,或有些铺路石松动了,等等;我们只要知道他们确实找到了石头就够了。他不是从那些正暴动的人群中间穿过去,而是先挤进较为无辜的人群中,然后从他们中间过去。有人在这里提出问题:他怎么能从他们中间过去?是使自己的身体隐形了吗?路德宗有些人这样认为;还是使敌人眼瞎了,或使他们眼前的空气变得浓厚了?但何必争论这些呢?只要承认闹事暴怒的不过是一小撮群众,而大多数人是无辜的,那么我们并不难设想,一个察觉骚动的人怎样挤入较平和的人群中,从而经过,逃脱仇敌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