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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1:1

约翰福音 11:1 有一个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的村庄。 约翰福音 11:1-46

拉撒路病了,死了;耶稣在他死后四天叫他

复活;许多犹太人因此信了。

约翰福音 11:47-54

法利赛人商议敌挡基督:

该亚法发预言:耶稣退到不再公开出入的地方。

约翰福音 11:55-57

逾越节将近,犹太人查问

他的下落;官长下令捉拿他。

第1节

伯大尼

(由

约翰福音 11:18

可见)

离耶路撒冷很近,

不到两英里;但我们救主这时并不在犹太,因为在

约翰福音 11:7

他说对门徒说:

“我们再往犹太去吧。”

他这时是在加利利,或在比利亚;我们又从

约翰福音 11:17

看见,等我们救主到了那里,拉撒路已经在坟墓里四天了:因此,从基督听见拉撒路病了,到他来到伯大尼,中间至少要有六七天。这伯大尼在这里不过是向我们说明马大和马利亚居住的地方,或者至少是她们出生的地方。有人认为伯大尼不过是橄榄山的一部分;但更可能的是,它是座落在橄榄山那一带中的一个小镇或小城;因为这里称它为一个镇,而在

路加福音 10:38,39,这两姐妹居住的地方又称为一个村庄。

John 11:2

约翰福音 11:2 (这马利亚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头发擦他脚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我们读到一个妇人,

路加福音 7:37,38,说她趁我们救主在法利赛人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从后边来到他身旁,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他脚后哭,眼泪湿了他的脚,又用头发擦干;但从那故事看来,她先前是个出了名的罪人。我们又读到另一个妇人,

马太福音 26:6,7马可福音 14:3,说她在长大痲疯的西门家里,我们救主坐席的时候,把一盒香膏浇在他头上;但在那两位福音书作者那里,我们没有读到她用眼泪洗主的脚,或用头发擦他的脚;可是在本福音下一章,

约翰福音 12:3,我们读到一件事(是不是和前面那件相同,我不能断定),无疑就是本节所指的:名字和情节都很相合。另有别的马利亚(因为马利亚在他们中间是极普通的名字),但这位就是

约翰福音 12:3

所提到的那马利亚,她用香膏抹主,等等。患病的是她的兄弟。

John 11:3

约翰福音 11:3 他姊妹两个就打发人去见耶稣,说,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 基督(如前所说)似乎与这两姐妹家里十分亲近,也常常受她们接待;并且由本节看来,在那些来往中,他曾特别厚待她们的兄弟拉撒路,如今他病了;所以她们称自己的兄弟为:

“你所爱的人”。

她们并不诉说自己或他的功劳,只是凭着主自己的良善和爱向他恳求。她们也没有明确说出她们为兄弟求什么,虽然从她们对他景况的陈述中,这意思是很容易明白的。

John 11:4

约翰福音 11:4 耶稣听见,就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 神使这病临到拉撒路,并不是要定规他在地上的终局;也不是要叫拉撒路的灵魂与身体这样分离,以致在普遍复活以前再不联合(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死);神叫这病临到,并不是为这个目的,乃是要借着他儿子使他从死里复活而得荣耀。神得荣耀,是当他的儿子得荣耀的时候;基督得荣耀,是当他的神性大能显明出来,以致人承认他确实就是他本来所是的。

John 11:5

约翰福音 11:5 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并拉撒路。 毫无疑问,他以一种特别的、分别人的爱爱他们,因为他们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他里面蒙拣选得永生的人,是藉着永恒的赐与归给他的,又蒙他有效的呼召,承认并接受他作他们的救主;但这段经文似乎是说,他以一种人的爱爱这家人,这种爱使人对所爱对象产生喜悦和倾向:他恩待这全家;他们在他降卑的时候厚待了他,而他也爱那些这样爱他的人,

箴言 8:17

John 11:6

约翰福音 11:6 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 虽然他以温柔的爱爱拉撒路和他的姐妹们,却没有立刻去见他们,安慰马利亚和马大在忧伤中的心;也没有立刻医治拉撒路,阻止他的死亡;反而仍在原处停留两天。他爱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但他更爱他父的尊荣和荣耀,这荣耀要藉着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彰显出来。我们不可仅凭基督外在的护理安排来判断他对我们的爱;也不可因为他没有立刻在我们指定的时候,用我们以为合理的方式方法来帮助我们,就断定他不爱我们。

John 11:7

约翰福音 11:7 然后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 这让我们知道,基督收到拉撒路病了的消息时,并不在犹太,而是在比利亚或加利利;但他一听见,立刻就打算再回那省去,而事实上他这时正预备作他最后一次上那里的行程。无论如何,拉撒路的病和他从死里复活,乃是促使他这样快上去的一个缘由;门徒却想拦阻他,如下文所说(见

约翰福音 11:8)。

John 11:8

约翰福音 11:8 门徒说,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吗? 见蒲尔对“ 约翰福音 10:31 ”之注释。自从犹太人那样想拿石头打他,还不到三个月,他也没有理由认为他们的怒气已经有丝毫减弱。我们在其他福音书中读到他们还说了别的话(尤其是彼得,

马太福音 16:22),劝阻我们救主这次往耶路撒冷去。他们既为他们的主担心,也为自己担心。

John 11:9

约翰福音 11:9 耶稣回答说,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 正如白日有十二小时,其间太阳照耀,用它的光引导人行路;这样人就知道如何引导自己的脚步,也不至跌倒,因为他们有神所设立照耀世人的日光来指引他们。

John 11:10

约翰福音 11: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 也有黑夜,人在其中行走,就极容易跌倒,因为他们在黑暗里,没有光引导脚步。照样,每个人的遭遇也都有一定的时候;有平安自由的时候,也有患难受苦的时候。神统管治理世界。人在自己的呼召和本位上,忠心尽责,作完神交给他们的工,并且还没有到该藉受苦荣耀神的时候,就不会跌倒,也不会被交给最凶恶仇敌的暴怒;他们既在自己的呼召和本位上,神就要作他们的光。但当他们作工的日子完了,黑夜来到,他们就会跌倒;因为那时神把他的光从他们身上收回;他们那时不再处于神那样特别的保护之下,因为神已经藉着他们并与他们一同完成了他的工作。这正如他先前所说的,

约翰福音 8:20,“没有人下手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他白日的十二小时还没有用尽。这一教训若真正消化了,对于安静神子民在最艰难时代里的心灵,有无限大的用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十二小时,自己的白日和定期,在这世界舞台上荣耀神:在这些时辰没有过去以前,他不会跌倒,不会失丧;只要神还有工作要他作,他就不会死,也不会失去履行本分的能力。但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黑夜,那时他就不可指望在世上往来而不跌倒。

John 11:11

约翰福音 11:11 耶稣说了这话,随后对他们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死亡与睡眠之间有这样相似之处,以致圣经中再没有比用“睡”来表达“死”更常见的了,

申命记 31:16撒母耳记下 7:12列王纪上 1:21列王纪下 20:21约伯记 7:21;14:12;但以理书 12:2,以及旧约新约中许多别处,都是如此;所以很明显,我们救主的意思是说他已经死了,这是他作为神所知道的,虽然他还没有从死者的亲友那里得到这件事的消息。

“我去”

(我们救主说)是要叫他从死里复活;他称之为叫醒他,是沿用前面的比喻,把死比作睡。

John 11:12

约翰福音 11:12 门徒说,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我们知道,在大多数疾病中,适度睡眠是个好兆头;所以门徒说,如果拉撒路睡了,他就会好。

John 11:13

约翰福音 11:13 耶稣这话是指着他死说的;他们却以为是说照常睡了。 门徒竟不明白我们救主说的不是平常的睡,而是死,这实在令人惊讶;因为圣经里再没有比用这种说法表达死亡更常见的了。但也可能因为我们救主这样急着要去见他,他们就以为他并没有死,不过是在病势减轻之后普通地睡着了。

John 11:14

约翰福音 11:14 耶稣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 你们误解了我的意思;我的意思不是说拉撒路因病势稍减而睡着了,乃是说他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身体。

John 11:15

约翰福音 11:15 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如今我们可以往他那里去吧。 若我在场,我对他姊妹们的慈爱和怜悯,必大大驱使我拦阻他的死;但至少为你们的缘故,这样更好,所以我欢喜我不在那里。因为借此我将有机会施展我的神性大能,使他从死里复活,以坚固你们信我就是神的儿子、真正的弥赛亚;所以,虽然他已经死了,

“我们往他那里去吧。”

John 11:16

约翰福音 11:16 多马,又称为低土马,就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 “多马”和“低土马”意思相同,只是前者是希伯来文,后者是希腊文。这就是那位到最后在信心上比许多门徒更迟疑的多马,

约翰福音 20:25。他在这里的话显出很大的轻率和不信:

“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

有些人说,是和基督同死。意思是:既然我们的主执意要往犹太去,在那里他的生命显然有危险,因为他们会把他杀死,那我们也去和他一同死吧。但更可能的是,多马是说与拉撒路同死,因为正如我们救主刚才告诉他们的,拉撒路已经死了;若这样理解,这不仅是极大的感情冲动,也是极大的不信。我们不应因朋友之死而受影响到一个地步,竟愿意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神既把我们安置在当守的岗位上,我们就应当守在那里,直到神乐意挪去我们。再者,多马本该相信我们救主,因为主已经告诉他们,虽然拉撒路睡了死觉,他却要去叫醒他;这除了把他从死觉中唤醒、使他复活之外,不可能有别的意思。唉!我们的情感竟把我们出卖到何等错谬中!

John 11:17

约翰福音 11:17 耶稣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坟墓里已经四天了。 基督

到了

拉撒路死去的伯大尼;

他发现他已经在坟墓里四天了;

所以很可能,基督直到拉撒路死后四天或将近四天,才来到伯大尼。但别人也许判断得更好:基督那时还没有进伯大尼,不过只到了与马大相遇的地方;因为后面

约翰福音 11:30

说,

“耶稣还没有进村子,仍在马大迎见他的地方”;

这地方很可能是在城外但离城不远的拉撒路坟墓旁,因为犹太人的坟场都在城外;主在那里从马大的叙述中知道拉撒路已经埋葬多久了。若我们救主愿意,他本可以来得更早;因为虽然伯大巴喇在约旦河外(因此不在犹太的境内),但若对那些考察地理的人稍加采信,它离耶路撒冷不过四英里,因此离伯大尼不可能有六英里,我们救主用不了四五天就能走完。有人认为,消息传到基督那里说拉撒路病了的当天,拉撒路就死了;之后我们读到

约翰福音 11:6,说主仍停留了两天;然后到了

约翰福音 11:7,主才打算往犹太去。此后,可能他又耽延了一两天;到

约翰福音 11:14,他才告诉门徒拉撒路死了。我们救主愿意把时间拖长,好使这神迹更加显著、更加非凡。

John 11:18

约翰福音 11:18 伯大尼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六里路。 按我们的算法,不足两英里四分之一。

John 11:19

约翰福音 11:19 有好些犹太人来看马大和马利亚,要为她们的兄弟安慰她们。 并不是来为她们离世兄弟的灵魂祷告。说离世的灵魂能因朋友的祷告得着益处,或类似的事,都是后世败坏的教训;但他们确有为朋友哀悼的民间惯例,古时哀悼的期限是三十天。他们为雅各哀哭四十天,

创世记 50:3;为亚伦三十天,

民数记 20:29;摩西也是如此,

申命记 34:8。较低阶层的人,日子可能少些,但总也有一些日子;在那些日子里,邻舍朋友来探望他们,用自己能想到的种种理由来安慰他们、减轻他们的忧伤。

John 11:20

约翰福音 11:20 马大听见耶稣来了,就出去迎接他;马利亚却仍然坐在家里。 由

路加福音 10:41

的故事看来,马大似乎负责家务(马利亚则较为退隐),所以关于基督来到的消息很可能先传到她那里。她大大欢喜,就跑出去迎接他;她走了多远我们不知道,但从

约翰福音 11:30

可见,她出了村子。

John 11:21

约翰福音 11:21 马大对耶稣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 马利亚也说了同样的话,

约翰福音 11:32。她们二人都错了,因为拉撒路的死是由永恒的旨意所命定的;他之所以病、之所以死,都有智慧的目的,为要叫神得荣耀,也叫他的儿子在使他从死里复活的事上得荣耀,正如我们先前在

约翰福音 11:4

所读到的。但这也让我们看见人性的虚妄:我们失去朋友时,总容易想,如果用过这样那样的办法,就不会失去朋友;却从不想到我们的日子是已定的,我们不能越过其数。即便真有合理而可能延长他们寿命的办法被忽略了,这也不在神的旨意之外;神既定了结果,也会向医生或照看病人的人隐藏疾病,或隐藏真正适当的医治方法。马大和马利亚不止错在这里,还错在把主的同在看成保全她们兄弟性命所必需的;其实主若愿意,即使不在场,也能保守他不至于死。

John 11:22

约翰福音 11:22 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 她前面的话流露出一些不信,但这里又显明她有信心,只是这信心里仍夹杂着软弱;因为从这些话看来,她似乎还不明白神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也不明白他与父原为一,能够凭自己的能力叫死人复活。她的信心不过是到这地步:相信他在神面前极蒙恩宠,所以若他愿意为她兄弟向神代求,神就会使她兄弟复活;她心里正是这个意思。只是叫死人复活这事太少见、太异常,所以她虽心里最挂念这件事,却不敢明说。

John 11:23

约翰福音 11:23 耶稣说,你兄弟必然复活。 基督并不提马大前面所显出的缺失(他能体恤他百姓的软弱),却着手安慰她的患难。他并没有告诉她,她兄弟马上就要复活,也没有说他自己要使他复活;只说他

“必然复活”:

这是要叫我们知道,相信普遍的复活已经足够,并且我们当善用这信念,节制我们为那些在主里死了的朋友所流露的过度哀恸和情感。

John 11:24

约翰福音 11:24 马大说,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他必复活。 由此我们知道,死人普遍复活绝不是什么新道理。约伯信这个,

约伯记 19:26,27;但以理也宣讲这个,

但以理书 12:2。法利赛人承认这个,虽然撒都该人否认;法利赛人对此或许也只有模糊的认识。马大在这里把它当作自己信仰的一条。

John 11:25

约翰福音 11:25 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 马大从她的话看来,似乎对基督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她相信在末日,死人要凭神的大能普遍复活,但她并不真正明白基督与这复活有什么关系,不明白叫死人复活乃是基督特别的工作,不是离开父,乃是因父设立他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故此基督在这里进一步教导她,告诉她,他就是

“复活”;

这里和圣经常见的用法一样,是以果代因:

“我就是复活”,

意思不过是说:我是并且将是复活最主要的原因;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

约翰福音 5:28。他又加上说,

“生命也在我”;

也就是生命的根源;不但指死人在复活中所要恢复的生命,也指随后而来的永生。凡这样看待我、并将自己交托给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再活,并且永远活着;既然这权能在我里面,我就不受末日的限制,而是随我旨意有权柄使死人复活。我们的救主在这回答中确实说得超过眼前这件事;但他在讲论中把他百姓的心提高到更高之事,原是他惯常所做的;正如他在这里把马大从只想到她兄弟身体恢复自然生命的复活,引到思想属灵而永远的生命。

John 11:26

约翰福音 11:26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 他先前证明自己是

“复活”,

现在又证明自己是

“生命”。

他说,那活着的,就是活在自然生命中的人,若接受并拥抱我为真正的弥赛亚和世界的救主,把自己和自己灵魂一切事务都交托给我,就必永远不死。虽然他的身体会因罪而死,但他的灵却要因公义而活;并且在大日,神要借着住在他里面、与他联合的圣灵,再使他必死的身体活过来,

罗马书 8:10,11。他问马大信不信这个。我们会注意到,我们救主不单在这里,而且在

马太福音 9:22,28,在他行神迹之前,都要求人的信心作为先决条件;并且在

马太福音 13:58,因他们不信,他在自己家乡不能多行异能;又在

马太福音 17:20,他告诉门徒,他们不能医治那被鬼附的人,是因为他们不信:神竟把如此大的尊荣赐给了信心的操练。

John 11:27

约翰福音 11:27 马大说,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 这是我们在圣经中所见、最接近彼得认信的一处,

马太福音 16:16;我们救主称那认信为他建造教会的磐石。是的,这里的认信比彼得的更完全,因为“那要临到世界的”这句话,并不在彼得的认信里。总而言之,马大在这里公开承认,全然同意我们的救主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就是那位曾被预表、被预言、被应许,将要来到世界上的那一位。

John 11:28

约翰福音 11:28 马大说了这话,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马利亚,说,夫子来了,叫你。 马利亚留在家里,马大却出了村子去迎见基督。由本节看来,基督似乎曾问起她,虽然前面没有记下来。马大暗暗地去告诉她,说夫子来了。(这是他们平常称呼最有名望的教师的名称。)

John 11:29

约翰福音 11:29 马利亚听见了,就急忙起来,到耶稣那里去。 马利亚爱主、乐意服事主,这从前面记载她和她姐姐马大的故事里已经显明出来,

路加福音 10:38-40。但她如今为死去的兄弟所受的忧伤,再加上因基督来到而生出的盼望,以为兄弟或可因此得着复生,就更给她的行动添上了翅膀;所以福音书作者说,

“她急忙起来,到他那里去。”

John 11:30

约翰福音 11:30 那时,耶稣还没有进村子,仍在马大迎接他的地方。 第30-32节。马利亚来到,就俯伏在他脚前;这姿势(我们前面已经听过)在那些地方极为常见,人们借此向君王和尊贵的人表示敬意,也用在敬拜神的事上,

马太福音 2:11。马利亚这样做,究竟是出于前一种意思还是后一种意思,取决于我们所不能知道的事;即她这时是否已经完全确信他的神性。就连最好的门徒,直到基督复活之前,对这一点也只是模糊而不确定地相信。她对主说的话,与马大所说的一样,

见蒲尔对“约翰福音 11:21”之注释。

John 11:31

约翰福音 11:31 那些同马利亚在家里安慰她的犹太人,见她急忙起来出去,就跟着她,以为她要往坟墓那里去哭。 见蒲尔对“ 约翰福音 11:30 ”之注释。

John 11:32

约翰福音 11:32 马利亚到了耶稣那里,看见他,就俯伏在他脚前,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 见蒲尔对“ 约翰福音 11:30 ”之注释。

John 11:33

约翰福音 11:33 耶稣看见她哭,并看见与她同来的犹太人也哭,就心里悲叹,又甚忧愁。 使徒论到基督说,

希伯来书 4:15

“他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

又说他是能

“体谅”

人的,

希伯来书 5:2。马大和马利亚为她们死去的兄弟所发的情感,就是她们的软弱;基督体恤这种软弱:他为表明自己真是人,就在自己里面

悲叹,

因为人看见别人受苦,又与哀哭的人同哭,本是很自然的事。但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基督的忧愁,是出于一种自然的必然性,像我们有时看见别人痛哭就不由自主地落泪一样,还是出于选择?一些古人认为是出于选择。加尔文先生和别人则认为这是出于自然的必然性;不是说他不能像我们有时那样,不能用理性约束自己的情感,而是说他既为人,就不能不有所感动。

我把加尔文先生在这问题上极有判断的话意译如下;他并不武断地下结论,只把判断留给读者。“可是,”他说,“咬心的悲痛和灵里的忧愁,怎能与那位神的儿子的位格相合呢?”因为有些人看起来很荒谬,认为基督既与我们同类,就也受人的情感支配;他们以为基督无论忧愁或欢喜,都不过是在他认为合宜的时候,藉着一种隐秘的安排,自愿把这些情感加在自己身上。奥古斯丁认为,经文说基督悲叹、忧愁,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别人的情感会把他们冲走,对心思施行暴政;所以他认为意思是,基督本来安静、脱离情感,只是有时自愿取用这些情感。但按我判断,这段经文若这样理解就更明白、更简易:神的儿子既取了我们的人性,也就甘心同时取了我们的情感(这些是我们天然的软弱);所以他在一切事上与我们并无分别,只有一点不同,就是他没有罪。

这样并没有减损基督的荣耀;因为他是自愿顺服,取了我们的人性,也因此在人的情感上与我们相似。我们不要以为,他既甘心取了我们完全的人性,就可以不受这人性中的情感影响:在这一点上,他证明自己是我们的弟兄,使我们知道他是为我们作中保的,能轻易赦免我们的软弱,也乐意帮助我们这些他在自己身上经历过的软弱。若有人反对说:既然我们的情感是有罪的,那么那位神的儿子怎么能与我们一同有这些情感呢?我回答:在这些情感上,我们与基督之间有极大的分别;我们的情感之所以有错,是因为它们不受节制、没有秩序、毫无界限;但在基督里,虽然有这些情感,却都是平静、适度、并且顺服神的。人的情感有两方面的毛病:

1. 它们狂暴,不受节制规律的治理。

2. 它们常常无故而起,或不是朝着正确的目的。

它们在我们里面成了病,因为我们无论忧或喜,都不按神所许可和容许的分量;许多人反而任凭情感放纵。并且我们的心思如此虚妄,以致常为极小甚至毫无缘由的事忧愁烦乱,因为我们太贪恋、太黏附这世界。基督里却全无此事;他没有一个情感越过正当界限,或不是出于公正合理的原因。要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必须区别:人受造时的本性,和因罪败坏之后的堕落人性。神起初造人时,赐给人天然的情感,但这些情感都在理性的管理之下;我们现在的情感之所以紊乱叛逆,是后来临到我们本性的附加败坏。基督确实取了我们的情感,却没有取那因堕落而进入情感中的混乱;正是这种混乱,使我们既不能顺服情感,也不能顺服神。他虽然极其忧愁,却没有因忧愁而悖逆他的父。总之,若把我们的情感与他的相比,差别之大,如同清水与污浊肮脏之水。单单基督的榜样,就足以使我们弃绝斯多亚派那种无情无感的冷漠;因为若不从他身上,我们还当从谁那里取得至高完全的准则呢?因此,我们倒应学习纠正并驯服我们纠缠其中的情感混乱,以基督为我们的引导,好使这些情感归于正当秩序。保罗在

帖撒罗尼迦前书 4:13,也不是要求我们像石头一般麻木,乃是吩咐我们约束忧伤,不要像没有指望的人。基督取了我们的情感,正是要我们借着他的恩典,得以制伏其中一切败坏之处。”

John 11:34

约翰福音 11:34 便说,你们把他安放在哪里?他们回答说,请主来看。 第34、35节。哭泣本身并不是有罪的,乃是一种天然的情感;正如前面所说,这与基督非常相称,因为他甘心取了我们的人性和天然的软弱。

John 11:35

约翰福音 11:35 耶稣哭了。 见蒲尔对“ 约翰福音 11:34 ”之注释。

John 11:36

约翰福音 11:36 犹太人就说,你看他爱这人是何等恳切。 爱既表现为人在享有所爱之物时对它的喜悦,也表现为失去它时的忧伤;因此,犹太人由基督在拉撒路死时所显出的人的情感,正确地推断出他对拉撒路的慈爱。

John 11:37

约翰福音 11:37 其中有人说,他既然开了瞎子的眼睛,岂不能叫这人不死吗? 有些人不过是从基督在坟前所显出的情感,推断他爱这死者;另一些人却从他所行的神迹,就是

约翰福音 9:1-34

医好生来瞎眼的人这件事,得出更坏的结论,以贬损基督的名声;因为他们这话的意思仿佛是:如果他真治好了一个生来瞎眼的人,那他当然也能使这个他死后还表现出如此深厚感情的人,不至于死。因此一位有学问的解经家称这话为魔鬼式的讥刺;他们竟试图借着主曾行、明明显出他神性大能的神迹来削弱他的声誉,只因为他没有保守自己的朋友不死。这与他们后来在十字架上讥诮他的话很相似,

马太福音 27:42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

又或者,这话就算不是带着讽刺,也可能是带着惊讶:他既医治了一个与他无关的陌生瞎子,怎么不医治自己有病的朋友;或他们只是疑惑他行神迹的能力是否受时间限制,不能随自己的意思行一切事。但他们这种推理是何等软弱!他们所立的根基不过是:如果基督是神的儿子,他就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施行他的神性大能。仿佛神的行动是出于必然,不是自由的;仿佛他不是照着自己的智慧,行一切最能达成他荣耀之智慧目的的事。

John 11:38

约翰福音 11:38 耶稣又心里悲叹,来到坟墓前;那坟墓是个洞,有一块石头挡着。 “心里悲叹”,

正如前面

约翰福音 11:33

所说的,

这就进一步表明他真是人,并非没有人的情感。他来到安放拉撒路尸体的地方,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那是

“一个洞穴”,

即地里的空处,或岩石中的洞。人们通常把一块大石头滚到这些坟墓口上,正如我们在埋葬我们救主的事上所看见的,

马太福音 27:66

John 11:39

约翰福音 11:39 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他说,主啊,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 我们的主吩咐把坟墓口的石头挪开,好叫这神迹显明无疑;因为若洞门关着,又有大石头封住,而拉撒路竟从里面出来,那看起来更像幻象,而不像复活。很可能马大以为我们救主叫人挪开石头,并不是要命他活过来,而只是出于好奇,要看看他的尸体;因此她提出他的身体已经腐烂,因为灵魂离开身体已经四天了,我们救主必不能忍受那气味。

John 11:40

约翰福音 11:40 耶稣说,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 基督现在开始向马大、马利亚和其余的人表明,他立时就要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基督在他的话语中对我们所说的,有时是借着必然的推论说的,虽不是用同样的字句说出来。我们在这段历史里并没有读到基督曾逐字逐句说过这句话,但他实质上已经说过了;他在

约翰福音 11:25

告诉过她,自己是

“复活和生命”,

有权能使死了的身体从自然的死中复生;并且凡信他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这不可能不大大显出神的荣耀:神的大能就是他的荣耀。

“神说了一次,

(诗人说)

两次我都听见,就是能力都属乎神”,

诗篇 62:11。你必看见神借着我彰显他全能的大荣耀;神荣耀自己,也荣耀他的儿子。信心使我们经历神;不信却像是在限制神,捆住他的手。

John 11:41

约翰福音 11:41 他们就把石头挪开。耶稣举目望天说,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 墓旁的仆人或朋友把石头从洞口挪开,拉撒路的尸体就在里面。基督在向父献上感谢之前,经上说他

“举目望天”;

这是人向神祈求时常用的姿态,

诗篇 121:1

诗篇 123:1,都有这样的例子,表示他们相信天是神的宝座:虽说他充满天地,天却是他的朝廷,是他最荣耀彰显自己的地方,地不过是他的脚凳。我们并没有读到基督在这以前说过什么话,然而他在这里感谢父已经垂听了他。意思就是:你已经愿意,或乐意应允我所求的事。很难断定,基督在这场合下,是否先前曾用可听见的话向父祷告,只是福音书作者不能或没有记下来;还是他只是在灵里叹息,像前面所说的,那叹息不但表达他为拉撒路之死而有的忧伤,或者更是表达他对马利亚和马大患难的同情,同时也把他愿拉撒路再得生命的心愿向父陈明;并且他第二次叹息,

约翰福音 11:38,也是这性质。圣徒这样的叹息,神都明白,因为他知道

“圣灵的意思”,

又使

“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正如使徒教导我们的,

罗马书 8:27;更何况父与子在性情、本质、旨意上原为一,父岂不更明白子里面这些叹息呢?在这种情形下,什么都不能武断下结论;更不能由此就推断说,我们祷告不需要用言语。因为虽然就神知道我们的需要和愿望而言,使用言语并非单纯绝对必须;因为那察验人心的,知道我们所需用的,也知道我们所想求的,

马太福音 6:8;但为着我们顺服神的命令,我们还是必须用言语,

何西阿书 14:2路加福音 11:2。神听基督,和听我们,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基督与父同一本质、同一性情、同一旨意。

John 11:42

约翰福音 11:42 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 我知道,你总是愿意我所愿意的事;而我所愿意的,无非就是你所愿意、并差我到世上来做的事;所以在这些事上,你总要应允我所求的,这是不可能有别的。甚至我其实也无需开口祈求。我只是为站在这里的众人的缘故向你献上感谢;他们信你是真神,信你有全能,却还不信我是你的儿子,是你差到世上来的,并且我所行的工,都是在你里面、从你而来的。我们读到基督行过许多神迹,并没有先向父祷告,

马太福音 8:3;9:6;马可福音 5:41;9:25;路加福音 7:14,只是用带着权柄的话语;他这里本也不必如此,只是为要更进一步叫众人确信他是从神来的,就是他们所承认的那位神;所以他在众人面前祷告,并感谢神。

John 11:43

约翰福音 11:43 说了这话,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 当他在灵里叹息,并且出声感谢父垂听他,又表明自己这样做,不是因为他曾怀疑父是否愿意他所愿意的,乃是要叫众人留意他在神面前所蒙的恩宠和权能,并知道他是父所差来的;

他就大声呼叫;

不是低声耳语,也不像巫师那样窃窃私语、喃喃细语,

以赛亚书 8:19;而是高声说话,叫众人都能听见、明白,这事乃是借着他大有能力的话成就的。他按名叫拉撒路,又命令他出来;叫拉撒路起来的,并不是这些字句本身,而是伴随着这些字句而来的基督那使人活的全能。

John 11:44

约翰福音 11:44 那死人就出来了,手脚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耶稣对他们说,解开,叫他走。 各国包殓死人的方式,随各地风俗不同而异;由本节可知,犹太人是用手巾包头,又用布裹手脚。他们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住全身,

约翰福音 19:40;那里说这是他们安葬的规矩。又如

使徒行传 5:6,说少年人把亚拿尼亚裹起来,抬出去埋葬。这里“手脚裹着布”无疑就是这个意思。这里还有第二个神迹:一个这样被裹住、被捆绑的人,竟能自己行动、走出来。基督吩咐:

“解开,叫他走”,

是要证明他真已经恢复生命,且这神迹已经完全成就。关于这神迹,人们提出了两个好奇的问题:

1. 拉撒路复活,是单单基督的神性大能所行的,还是由基督这位位格所行的,以至于人性既与神性有位格联合,也在其中有份,神性把使死人活过来的属性交通给人性?毫无疑问,使拉撒路复活的是基督这位位格,而行这事的那一位,真是人,也真是神。但许多大有学问的神学家公正地否认并怀疑:神性的属性是否曾这样交通给人性,以致人性也在这功效里有份。只是这问题对我们并无多大益处可知。

2. 拉撒路的灵魂在与身体分离的这四天里在哪里?圣经没有告诉我们,过分细究这事也显出太大的好奇。虽然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我们知道离世圣徒的灵魂通常立刻进入天上,或亚伯拉罕的怀里;但在这种情形下,既然明显看出神的旨意是要使离世之人的灵魂在短时间内再回到身体里,又有什么能拦阻它们藉着神的大能,暂时由天使看守,直到重新归回身体的时候呢?

John 11:45

约翰福音 11:45 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就是说,那些来探望马大和马利亚、在她们哀悼中安慰她们的人;他们来到马利亚那里,又随着她到坟墓去迎见基督,在那里遇见了他,看见这神迹有关的一切经过,就真实地

信了他

是那真正的弥赛亚,

约翰福音 12:11,18。或者,这里也可以更广义地理解为一种只是在真信得救之信以前的预备性信心;因为神迹有双重用途。

1. 预备人相信,使他们愿意侧耳听那位神赐给如此大能力之人的话;所以看见神迹之后,他们更适合去听,也更倾向于相信。

2. 坚固已经相信之人的信心,使他们见所听的道借着这样的神迹得了证实,就信得更坚定。

John 11:46

约翰福音 11:46 但其中也有去见法利赛人的,将耶稣所做的事告诉他们。 这些犹太人与别人信主所拥有的凭据是一样的;他们听见了同样的话,也看见了基督行同样的神迹。那为什么别的犹太人会信,而这些人不但不信,反倒跑去法利赛人那里控告他呢?若不是从神恩典的自由来解释,还能怎么解释呢?神要向谁施怜悯,就向谁施怜悯。当然,也可能是这些犹太人先前的邪恶,成了神不赐给他们那赐给别人的恩典的原因。

John 11:47

约翰福音 11:47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个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是犹太人大公会的重要成员,这公会通常称为公会或公议会;他们聚集的很可能就是这议会。因为在

约翰福音 11:49,我们读到该亚法,那年的大祭司、这法庭的常任主席,也在其中。使他们不安的,正是基督所行的神迹;他们责怪自己容忍他这么久。那些他们本应善加利用、以生发或增长信心的事,就是他所行的神迹,他们反倒提出来并滥用,以致自取灭亡。

John 11:48

约翰福音 11:48 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 他们害怕,若再容基督继续行神迹,他会有许多跟从者;众人会因他的神迹而承认他是弥赛亚,其结果和后果就是,他们要被罗马人(他们那时已经臣服于罗马)完全夺去那一点点被容许享有的自由。他们说罗马人会来(就是带着军队来),毁坏他们的圣殿,就是他们所谓的

“地方”,

他们最著名的地方,就是他们聚集敬拜神之处,并且作为神同在他们中间的记号,他们极其看重;不仅如此,还要毁掉他们的

“百姓”

或“国民”;也就是使他们的民族遭到悲惨毁灭,完全归于废墟。至于他们是否真这么想,还是只拿这话作为催促杀害基督的论据,对我们并不十分重要。他们这样说也不是毫无根据:犹太人本来就是一个一有机会就容易叛乱、起来维护自己自由的民族,只要有人带头,给他们一点胆量和指挥,他们就会起来反抗。他们那时也普遍期待弥赛亚来到,因为权杖已经离开犹大(事实正是如此),而但以理所说的七十个七,

约翰福音 9:24

所提到的,也已经满了;因此那时普遍有对弥赛亚的期待。并且显然,他们对弥赛亚有错误的观念;他们一般不是盼望神的儿子取了人性,为他们的救赎而死,随后从死里复活、升天;而是盼望一位属世的君王,征服他们一切仇敌,救他们脱离一切掳掠和奴役,把他们恢复到往日的自由中。这种期待罗马巡抚们是很清楚的(从希律向博士发问,

马太福音 2:4,可以看出来),因此他们在这事上极其提防犹太人;这也是希律残杀伯利恒四境婴孩的血腥之举的缘故。所以犹太人的官长(按他们对弥赛亚的看法)有理由认为:如果耶稣被当作弥赛亚,而他又借这些神迹不断坚固人对他的这种看法,众人普遍都跟从他,罗马人自然会以为他们要造反,因此就会来毁掉他们的圣殿,并彻底毁灭他们的民族。但他们要如何避免这事呢?我们在

约翰福音 11:53

就会看见他们所议定的:他们商议要杀他。至于他们怎样一步步走到这致命的计谋,我们下面就会听到。

John 11:49

约翰福音 11:49 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 按神的律法,大祭司本该只有一个,并且应当是亚伦家中长子的后裔;也不该只作一年,而应当终身任职,这从摩西五经许多经文都清楚可见。但这时犹太教会中的一切都已混乱失序;他们在罗马人的权下,所有职位,尤其是大祭司之位,都在他们中间被买卖。有人说他们有两个大祭司,也有人说实际上只有一个,只是另有一位助手,也以这个称号为名,共分其尊荣。希律以后,他们就不再顾及亚伦家或哈斯摩尼家的血统,罗马人想立谁作大祭司,就立谁;因此约瑟夫记载说,犹太人从亚伦到所罗门,共六百一十二年,不过只有十三位大祭司;此后四百六十年直到巴比伦被掳,也不过十八位;从那时到安提阿古时期,共四百一十四年,也不过十五位;但从希律开始作王到耶路撒冷被毁之间,他们却有二十八位大祭司。这该亚法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位(若当时真有两位的话),因此也是他们大公会的主席,众人都听从他,他的话在其余的人中分量很重。他责备公会其余的人愚昧,不知道当作什么才合宜。

John 11:50

约翰福音 11:50 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 从来没有比这更魔鬼化的话了:他不顾他们当尽什么本分,也不顾他们做什么才合法;他们是否能以任何借口流无辜人的血,更不用说这位一生所作无非是周流四方行善之人的血;他只是像一个可怜的政客,只关心百姓的安全,不说“这是合法的”,只说:

“一个人对我们是有益的”,

无论他多么良善,多么无辜公正,

“替百姓死”,

也就是藉此使全国免于灭亡。

John 11:51

约翰福音 11:51 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 就这话作为预言而言,

“不是出于自己”:

若照该亚法自己说这话时的意思来理解,这话完全可能出自这样一个可怜之人口中,是从卑劣邪恶之心里的丰盛发出来的;

Melius pereat unus quam unitas,意思是:宁可一个人死,不管他多么良善、公义、无辜,也强过因他一人而使整个国家遭祸。这正与这样一位大祭司的宗教相称。但在这话里(因这话本可有双重意思),该亚法竟说出了一个伟大的真理:这一年

“有一位要替百姓死”;

也就是弥赛亚将要

“被剪除,并不是为自己”,

正如我们在

但以理书 9:26

所读到的;这真理并不比巴兰的驴所说的话更是出于它自己。预言的灵有时也临到恶人身上;神曾把他将要行的事启示给法老和尼布甲尼撒(他们二人都是外邦人)。扫罗(虽然是被神弃绝的人)也曾有一段时候说预言;犹大最坏的诸王中,也有人使用过乌陵和土明。这里也是如此;该亚法虽然是个卑鄙邪恶的人,却在这里受神感动说预言,发出神谕。并且“因他本年作大祭司”这句话,并不是多余加上的;因为神的圣洁既不妨碍他有时使用最恶之人的舌头宣告他的旨意,那么按神的智慧,使用首要人物来作这事也是合宜的,因为这样的人,其言语最容易被人重视,也最能在人心里留下印象。罗马教徒想由此推论教皇无误,因为他是大祭司;但他们应当证明:

1. 教皇的职分在神的话语中有什么根基。

2. 这是一种赐给某些祭司、在某些时期才有的恩赐;因为犹太人的大祭司平常也很会犯错,亚伦造金牛犊,以及乌利亚照大马士革的样式造坛,

列王纪下 16:10,11,就是见证。

“作大祭司”这几个字,并不是说明该亚法为何说预言的原因;不过它的确很好地说明了神为何乐意拣选他的舌头,超越他自己的思想和意图而支配他,为要成就神在这启示中的旨意。他并不是有意说预言,仿佛自己存心要如此;只是就实质内容而言,他的话确是神圣启示,虽然他的意图和目的不过适合一个卑劣属肉体的政客。神使他在所说的话上成了先知,虽然他自己并没有这个意思。

John 11:52

约翰福音 11:52 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儿女都聚集归一。 “不但替这一国死”;

不是单替犹太人。该亚法话里所用的 laov 和 eynov 这两个词,不仅指犹太人,也可指别的民族;因为基督要把神一切蒙拣选的人都聚成一个身体,这里称他们为

“神的儿女”,

因为他们将来要因着神道不朽坏的种子所生,并且从水和圣灵重生而成为神的儿女;这些人此时还

“四散在外”,

分布在全地的各处:基督要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

以弗所书 1:10。福音书作者把该亚法这预言的意思扩展到外邦人,不单及于犹太人;这也正合乎基督之死所及的范围,如

约翰一书 2:2

所宣明的。

John 11:53

约翰福音 11:53 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他们以前也曾商议过这样的事;但现在比从前更坚决,因为他们找到了一个看似更正当的借口,就是防止骚乱和叛乱;并且从他们的大祭司那里学到了:一个人死,总比全国灭亡更合宜。大祭司已经使他们的良心满意了;现在他们就竭力急忙把自己恶毒的计谋付诸实行。

John 11:54

约翰福音 11:54 所以耶稣不再显然行在犹太人中间,就离开那里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莲,就在那里和门徒同住。 所以,

耶稣不再显然行在犹太人中间;

因为他既是真正的逾越节羔羊,就要在那节期被杀,以终结那预表,所以他要把自己保留到那时候,而那时已近了。至于一座

“名叫以法莲的城”:

这以弗仑或以法莲究竟是什么地方,解经家徒然劳碌地探究;那不过是一座不显眼的城,且靠近旷野。有人认为它在便雅悯的地业里,也有人认为它在以法莲的地业里,因此按所属支派得了这名。圣经没有别处提到它;而且犹太人既经历了这么多政权更替,地名多有改变,以致我们对许多地方失去线索,这并不奇怪。无论它在哪里,经文说基督和他的门徒在那里较为隐秘地住了一段时间。

John 11:55

约翰福音 11:55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有许多人从乡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逾越节前洁净自己。 基督最后一次逾越节,就是他开始公开职事以后第四次逾越节,已经近了。他并不是说所有人,而是说

“有许多人上去洁净自己。”

律法并没有规定人在吃逾越节筵席前都必须有一种普遍的洁净;但律法中确有各种礼仪上的不洁,以及为洁净这些不洁所需的洁净礼。凡自己有特别洁净礼要办的人,就比别人先上去,好有时间完成律法对他们所要求的事。

John 11:56

约翰福音 11:56 他们就寻找耶稣,站在殿里彼此说,你们的意思如何,他不来过节吗? 我看见一些好的解经家把本节解释为基督的朋友说的:他们一向习惯在这些节期遇见基督,也看见他所行的一些神迹,因此出于善意寻找他,并彼此打听,是否知道他打算来过节。但这话也可以理解为他的仇敌说的,虽然那时离节期还有六七天,这样理解似乎又稍嫌太早。

John 11:57

约翰福音 11:57 那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早已吩咐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哪里,就要报明,好去拿他。 因为他们的大公会已经下令,要探明我们救主的下落并加以捉拿,只要他们能用任何办法知道他在哪里。这是承接我们先前所读的那恶谋,

约翰福音 11:53:在那里他们定了计,这里他们就坐立不安,直到把他们血腥的诡计实行出来;不久我们就会看见,神给了他们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