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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0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0:1

约翰福音 10: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 约翰福音 10:1-18

基督宣告自己是门,也是好牧人。

约翰福音 10:19-21

众人对他意见纷纭。

约翰福音 10:22-30

他借着自己的作为向犹太人证明自己是基督,并宣称自己与父原为一。

约翰福音 10:31-38

犹太人想拿石头打他;他为自己的教训辩护。

约翰福音 10:39-42

他脱离他们之后,往约旦河外去,许多人在那里信了他。

在这个著名的比喻中,一直延伸到约翰福音 10:30,我们的救主似乎有两个主要目的:

1. 证明自己是真牧人。

2. 证明当时的法利赛人和教师是贼和强盗。

看来,那些地方的羊圈是有门的房舍,羊是从门进入其中的:毫无疑问,这里的“羊圈”是指神的教会,神的百姓在其中被聚集为一。

至于“门”,他显然是指自己,正如他自己在约翰福音 10:9 所说的。或者更广义地说,是指神为那些要承担他教会职责的人所指定进入的道路。他既是牧人(真牧人),也是门:作为牧人,教会的照料、引导和治理都属于他,并担在他的肩上;作为门,他是父所设立的大牧者,一切自称有权在教会中教导或治理的人,都必须从他得着权柄和才能。现在我们的救主说,无论是谁,若擅自闯入教会的照料、引导和治理之中,没有从我父或从我这里得着呼召和授权,而我就是真门,凡进入教会的都必须由此而入;我也是大牧者,人人都必须从我承受,否则就是“贼,是强盗”;他这样的进入本身就表明,他的目的不是牧养群羊,而是喂养自己;他所谋求的只是自己的私利。

John 10:2

约翰福音 10:2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在人间,真正的牧人是从门进羊圈的;在神的教会中也是如此。那不把治理教会的尊荣据为己有,乃像亚伦一样蒙神呼召的人,才是羊的牧人。使徒正是用这个论证来证明基督是真正的大祭司,见希伯来书 5:4-5,因为他“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那位对他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的所立的,见诗篇 110:4(那里也引用了这节,只是原文误作约翰福音 10:6)。

神,教会原是属他的,圣经称之为他的“产业”、他的“子民”等,乃是那门,基督这位大牧者借此进入羊群;神立他作“教会的头”,见以弗所书 5:23。因此圣经说他是奉差遣来的,并且他常以“父所差来的那一位”向我们显明自己。那些次一级的牧人也必须从基督而来:父差基督的旨意是基督的门;照样,基督差遣别人的旨意就是他们的门;这就是说,他们进入照管基督羊群职分的惟一真实道路。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见约翰福音 20:21。差遣有两种:一种是非常的差遣,基督在那处对使徒所说的就是这种差遣;使徒和福音最初的传道人就是这样被差遣的;基督向他们吹气,说:“你们受圣灵”,见约翰福音 20:22。后来在五旬节的日子,这些最初的牧人又得着更充分的差遣,见使徒行传 2:17

还有一种是较为通常的差遣,关于这一点,神已经显明了他的旨意,见提摩太后书 2:2:“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因此,使徒在使徒行传 14:23 亲自在各教会中“设立长老”。保罗也为此把提多留在革哩底,使他“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见提多书 1:5

凡是在教会中进入任何职分,为要牧养和治理教会,并且是照神在他话语中所指示的方式进入的,他就是从门进去,他就是真牧人。至于基督的名分、他的进入方式,以及那些直接由基督差遣、并在五旬节藉着圣灵浇灌显明其奉差身份的福音最初传讲者,凡信旧新约圣经的人都不会对此有疑问。这里经文所宣告的是:凡有正当权利来到教会中,并且作教会真牧人的,都必须从门而入,或是由神呼召(像基督是被差来的),或是由基督差遣;或是藉着非常的使命,或是照基督在自己话语中所指示的方法和秩序,不论是他亲口所说的,还是藉着他升天后留在教会初期管理中的使徒之口所说的。这是每一个人首先都当留意的。

我们从神对教会一贯的作为中会看到:当教会的景况败坏,明显偏离他所设定的规则时,他就以非常的使命差派一些人。先知就是如此,他们的著作构成了圣经的一部分。使徒和最初的福音传道人也是如此。我们说,德国和别处最初的改教家也是如此;他们不能行神迹,并不损害这一点;因为我们读到古时先知所行的神迹,本来也不过二三位而已。他们在众人明显离弃神明白律法的时候,忠心宣讲神的旨意,呼召人回归神清楚的律法;再加上他们在工作中所有的勇气和胆量,这已经足以证明神差遣了他们。

但这段经文所陈明的只是这个普遍真理:凡真实来到教会中的真牧人,都必须用正当方式,从门进来。大牧人也是这样,他是被父差来照管这教会的,因为教会原属父;一切较低层的牧人也必须这样做,藉着那位神父所设立为门的基督进入;教会一切事务都必须照他的指示而安排。

John 10:3

约翰福音 10:3 “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

这里的“看门的”是指神;或者更具体地说,为了表明圣三一在工作中的次序,是指圣灵。圣灵开启人的心,使他们接受并拥抱耶稣基督这位大牧者;羊也能分辨他的声音与贼和强盗的声音。大概在那些地方,牧人有一些特定的话语和呼唤,羊因平时听惯了,就能明白,并照着这些声音行动。有人认为,他们也给羊起名,就像我们给狗和马起名一样,羊也能认得。若不然,这话也只是表示基督对一切真正属他之人的特别认识。

前一句则表示一种分辨诸灵和诸般教训的判断力,这种能力在福音最初的传道人身上格外明显,如今在信徒里面也仍有一定程度的存在。藉此,他们虽然不能在凡事上都完全无误地判断真理和神的旨意,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做到,并且通常不会被引入有害、定罪、败坏灵魂的错谬中。

我们的救主又说,真牧人“把羊领出来”;就是领到它们的草场和真正得喂养之处。这首先并且特别地应验在基督这位大牧者身上:当他来到世上时,神为他打开了自己教会的门;因此,虽然他被许多人拒绝了,特别是被犹太教会的建造者和统治者拒绝,但仍有许多人接待他;众人跟随他;许多人真实地信他,真实地听他的声音;他特别认识那些真正属他为羊的人;拿但业还在无花果树底下时,他就认识他;他把他们领到真正的草场中,向他们传讲天国的福音,指示他们生命与救恩的道路。

凡真正从基督承接职分的下层牧人,也在其分内如此:神使他们在他百姓眼前蒙恩。基督真正的羊听他们的声音,接受并领受他们所传讲的真理。他们特别照看这些羊,又领他们到基督面前,领他们接受他的福音;这既藉着他们向人所传讲圣洁真实的教训,也藉着他们在众人面前圣洁的生活和行为。

John 10:4

约翰福音 10:4 “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

在我们这里,如今牧人通常是跟在羊后面,让羊走在前头。在别的地方,如法国等,现在却不是这样;牧人在羊群前面走,羊听见他们发出的某些声音就跟随他们。在巴勒斯坦,也就是犹太人的地方,看来牧人有时走在羊前面,有时跟在羊后面。大卫曾跟随他父亲的羊,见撒母耳记下 7:8诗篇 78:71。另一方面,神在诗篇 80:1 中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引导约瑟如同引导羊群。诗人在诗篇 23:1 说神是他的牧者,又在诗篇 23:2 说:“他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基督在这里把自己说成那走在羊前面、羊随后跟从的牧人;藉此也叫我们知道教会中一切忠心牧者的本分,就是他们应当这样生活,使他们的羊群能够放心地跟从他们;若他们自己不跟从基督,这就不可能做到,见哥林多前书 11:1

因为我们的救主说,那些真正属我的羊认得我的声音;这表明主赐给一切真实信徒一种分辨真理与定罪之错谬的能力,见约翰一书 2:27

John 10:5

约翰福音 10:5 “羊不跟着生人,必要逃跑,因为不认得生人的声音。”

他在这里进一步展开说明,告诉他们,他的羊不会跟从那些不把他们引进他的真理和道路中的人,因为它们不懂那样的声音。这里便产生一个问题:神所拣选的人,或者那些真正蒙召并信基督的人,也就是在最严格、最恰当意义上属基督的羊,会不会被引诱进入错谬,被生人带走呢?

回答:

第一,我们必须区分个别人和信徒的整体。正如在羊群中,大多数羊会聚在一起跟随真牧人的声音,虽然有几只个别的羊可能走失;照样,信徒的整体也会紧紧持守基督的真理和教训,虽然其中某些个别人会被迷惑,被诱惑者带走。

第二,我们必须区分一般的错误和定罪的错误;人若顽梗地执着后者,就会与基督隔绝,并以灵魂败亡告终。基督的羊或许会暂时跟着生人走一点路,仿佛把真牧人属灵的声音遮蔽了;但他们绝不会跟随他们陷入那种把灵魂投入永远沉沦和灭亡的错谬中。

第三,他们甚至可能听见这些生人向他们说悖谬、定罪的话;但这不过是短时间的事;神必使他们回转,领他们回来;“他们永不灭亡”,见约翰福音 10:28

John 10:6

约翰福音 10:6 “耶稣将这比喻告诉他们,但他们不明白所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们的救主常用比喻教导他们神国的奥秘;也就是取自人合理行为的相似之事,藉此恰当地表达属灵的事。至于他为什么用这种方式教导,我们在马太福音 13:10-13 已经得知。他们对这些比喻所用的词句本身倒是明白;但这些比喻所影射的内在意义和属灵奥秘,他们却不明白。不但他门徒中普通的一类不明白,就是较好的一类门徒,若没有进一步的解释,也不明白。因此,主在接下来的经文中,就对这个比喻作了详尽的解释。

John 10:7

约翰福音 10:7 “所以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

我们的救主先前曾以另一种意义讲到“门”;那里说的是牧人的门;这里说的是羊的门。那里说的是门,也就是真正、合规地进入教会的照管、引导和治理的道路;这里说的是进入之真实道路,不仅进入地上的争战教会,也进入天上的得胜教会。

这也可以理解为进入地上有形教会的门或途径。割礼、洗礼和外在的信仰承认,是进入有形教会的门;但若不是藉着基督,也就是藉着基督的灵在灵魂中所作成真实活泼的信心,没有人能成为基督在地上无形教会的真实成员,更不用说成为他天上荣耀教会的成员。

John 10:8

约翰福音 10:8 “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羊却不听他们。”

这话不可理解为指众先知,而只是指那些在基督以前来、却不是由他差来的那些人:凡教导人得生命和救恩的道路不是藉着信那将要显明、为拯救世人而来的弥赛亚的人,都是如此。所有这样的人只求自己的益处,不求百姓灵魂的好处;他们不是使灵魂得益,反而毁坏灵魂。但那些因永恒的拣选,或因我特别恩典临到他们而属我的人,并没有接受他们。

John 10:9

约翰福音 10:9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

我们的救主在这里让我们知道,他在前一节所说的“门”,是指救恩之门,是凡得生命的人都必须藉以进入生命的道路;这不仅是每一个真牧人进入教会所必须经过的门,也是每一个将得救的灵魂进入天国所必须经过的门。这就是他先前在约翰福音 3:16、18、36 所教导的真理。

凡这样信我的人,都必蒙引导、治理和教导,以致他在世上一切行事为人中都得安全,也不缺少什么。这里所谓的“草场”,是指灵魂所需的一切美善之事。这与约翰福音 6:35 的应许大致相同:“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也与诗篇 84:11 相同,并与诗篇 23:1-6 相合;许多人认为我们的救主在这个比喻中是特别指向那篇诗。

John 10:10

约翰福音 10:10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真牧人既拥有羊群,羊群又属他,他就按正当途径来照管和引导羊群;他进入羊圈,是为了照顾羊的生命和平安。但一个从窗户爬进羊圈的贼和强盗,进来不是因着对羊有善意,而只是藉着毁坏羊来供养自己。

那些没有从我得着任何呼召或权柄传承,却擅自闯入神教会中担当照管和引导职分的人,也是如此;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对人灵魂的善意,也不是因关心人的益处,而只是借着毁坏我百姓的灵魂来满足自己。

但我来到世上并不是为这个目的:我来不是要毁灭他们,乃是要拯救他们;我来,是要叫他们得属灵的生命,并最终得永生;叫他们今生活在恩典的生命中,并且来世不失去荣耀的生命;并且不仅仅是勉强活着,而是叫他们的生命丰丰富富,藉着我圣洁而有恩典之灵的扶持、坚固、苏醒和安慰;叫我所爱的,不但喝,而且饱足地喝;不但活,而且丰丰富富地活着,得着属灵生命一切丰盛的供应和配备。

John 10:11

约翰福音 10: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这就是以赛亚书 40:11 所预言的那位好牧人。我不能同意那些人所说的,认为基督在这里称自己为“好牧人”,不是指着他作为弥赛亚的职分说的,只是与后面所说的雇工相对。我承认他这样称自己,同时包含这两层意思;但我不能接受只保留后一层意思、而排除前一层。因为接下来的话是弥赛亚所独有的;关于他,先知但以理在但以理书 9:26 曾预言说,他要被“剪除,却不是为自己”。

虽然真牧人的确会为羊冒生命危险,像大卫与狮子和熊搏斗时那样,见撒母耳记上 17:34-35;但却不能说,最好的牧人也有责任为羊舍命,因为人的生命比任何牲畜的生命都宝贵得多。因此,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无疑是要指出,他为何是那最卓越的牧人,远远超过世上一切最好的牧人,因为他来,不仅是冒险、暴露并置生命于危险之中,而且是真实、甘心、自由地把生命舍了。

John 10:12

约翰福音 10:12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

养羊的人,要么自己看守羊群,或叫近亲看守,像雅各的儿子们、大卫和拉班的女儿们那样;要么就雇人替他们看守。无论在什么事上,主人所操的心与雇工所操的心大不相同;主人照看得更自然、更殷勤,因为羊群兴旺得利,全部益处都归给自己。雇工按其程度也可能尽责,但他决不会像主人那样看顾,也不会像主人那样冒险;因为他知道,无论羊群如何兴旺,他所得的不过是所约定的工钱而已。

所以我们的救主关于这类雇工大体上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在没有显出危险时,他们会对所托付的羊群尽一些看顾;但一旦有危险出现,他们就撇下羊逃跑,于是狼来了,把羊群赶散。

John 10:13

约翰福音 10:13 “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顾念羊。”

那只是雇工、对羊并无所有权的人之所以逃跑,是因为他是雇工,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工价;一旦危险临到,而工价不足以抵偿那危险,他就绝不会去面对它;因为羊不是他的,他对羊没有爱,也不顾念它们。

John 10:14

约翰福音 10:14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

我不是雇工;羊是我自己的;我对它们有真实的爱和情感,这使我必须真实而正当地照顾它们。我按着名认识它们,正如前面所说,是一种特别而分明的认识;或者说,我爱它们,对它们存温柔的怜悯之心。

我怎样认识它们,它们也怎样彼此相应地认识我、承认我、接受我;它们已经听见我的声音,分辨了我的声音和生人的声音,不肯跟从那些生人,却跟从我,就是那走在它们前面的。因此,我们的救主在同一个比喻中,既给了我们分辨真好牧人的记号,特别也说明了他自己就是那真实、良善、最卓越的牧人;同时也给了我们记号,使我们知道谁才是基督真正的羊。

John 10:15

约翰福音 10:15 “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

我们的救主藉这话说明他怎样认识他的羊,也说明他的羊怎样再认识他,就是像父认识他、他认识父一样。父与基督之间这种彼此的认识,是与完全的爱和喜悦相连的。

照样,我们的救主认识那些属他的羊,不只是完全而分明地认识,甚至能按名呼叫他们每一个;并且是以爱他们、喜悦他们的方式认识他们,以致甘心为他们的益处和永远的救恩舍命。基督为要表明他对百姓的爱不仅真实,而且深厚,常常把这爱比作父爱他的爱,见约翰福音 15:9,17:23、26。

所以,若我们能相信父神爱基督这独生子,我们也当相信,父和基督都爱那些真正属基督的羊。基督对他百姓的爱,和父对基督的爱、以及基督对父的爱一样真实、一样确定;而这爱再没有比“舍命”更高的举动可以表现出来了,见约翰福音 15:13

他说“我舍命”,就是“我预备舍命”,或“我不久就要舍命,为羊舍命”。至于“羊”是否可以指世上生下来的每一个人,这就更该由那些死守“基督为每一个人同样而死”这一观点的人去仔细查究;并且还要查究,在这种原则之下,是否不会得出一个荒谬结论:基督竟以父爱他、他爱父那样的爱,去爱那些最终仍要永远灭亡的人。

John 10:16

约翰福音 10:16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们的救主是指外邦人,他们不属犹太人的国度和教会,因此不在同样的律法和治理之下;因为按约翰一书 2:2 所说,他不单为犹太人的罪作了“赎罪祭”,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赎罪祭。他称他们为羊,因为主从永恒里就知道谁是属他的;他们在神的旨意中已经是羊,并且很快就要藉着呼召成为他的羊,因为福音不久就要传给万邦。

“我也必须领他们来”;意思是,这是神册上所写定的,为此所应许、所预言的都必须应验。他们不仅要听见我福音的声音和信息,这福音虽然从锡安发出,却不限于锡安;他们还要接受、领受并相信这佳音。

“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也就是说,只会有一个教会;正如我是一位牧人,也只会有一群羊;正如使徒在以弗所书 4:4-6 所说:“一个身体,一个圣灵,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

John 10:17

约翰福音 10:17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

基督在这里断言两件事。

1. 他将要舍命,并且很快就要舍去;但他也要再取回来,也就是从死里复活;死亡不能辖制他。藉此他安慰门徒面对他的死,并宣告: (a) 他的死是甘心乐意的献上,正如下一节要更明白地说明的; (b) 他不会留在坟墓里灭亡,乃要从死里复活。

2. 因此父爱他;因为: (a) 这样,他就大有能力地表明自己是神的儿子,父不能不爱他的儿子; (b) 并且藉此“他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见腓立比书 2:8

因此,父有许多理由爱子;其中之一就是他顺服至死,甚至死在受咒诅的十字架上,为要成就父的旨意,施行人子的救赎和救恩,这绝不是最小的一项。藉此,他也向那些属他的羊称赞父的爱,因为父因他舍命,为他们买赎救赎和救恩,就更加以超越的爱来爱他。

John 10:18

约翰福音 10:18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不是用强力,在我不愿意、不赞同的情况下从我这里夺去;犹太人和彼拉多会取去我的命,但不是没有我自由、自愿地把命交出来。正如我们在使徒行传 4:27-28 所读到的:“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藉此,他宣告自己的神圣权能,也安慰门徒,不要因他受难的景象而惊惶;那时距此不过几个月而已。他又说,这就是我父的旨意,是父交托我去做、并为此差我到世上来的事。这样,他说明自己的死乃是成全父的旨意,也是顺服父旨意的行动;事实上,他在这件事上的顺服,正是他的死之所以大有功效的重要部分。

John 10:19

约翰福音 10:19 “犹太人为这些话,又起了纷争。”

基督常因他的话使犹太人中间起纷争,以致他们对他不能有一致的看法和评断;这或者是因为他们中间掺杂着真实信的人和不信的人;或者是因为他们中间既有较为深思的一部分人,也有较为粗暴、非理性、充满血气的另一部分人。我们在约翰福音 7:43,以及约翰福音 9:16,也见过差不多同样的情形。神的护理拯救他仆人的一种方式,就是使那些不讲理的人中间起纷争,使他们彼此不能一致。

John 10:20

约翰福音 10:20 “内中有好些人说:他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为什么听他呢?”

有些人说:“他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因为正如前面所说,这原是犹太人的看法,他们认为凡疯癫失常的人,都是受魔鬼影响,被恶灵搅扰。

John 10:21

约翰福音 10:21 “又有人说:这不是鬼附之人所说的话。鬼岂能叫瞎子的眼睛开了呢?”

但另有一些人在言语上没有那么激烈粗暴,在判断上也更有思想、更慎重,就说:“这不是被鬼附的人所说的话。”我们这样翻译;但希腊文用的是 rhmata,这词既可指“话”,也可指“事情、事端”;从下文看来,这里后者似乎更为恰当。

因为他们并没有举出什么言辞,而是举出一件事实:他们问,鬼岂能叫瞎子的眼睛开了呢?也就是叫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得看见;因为他们显然是指着他最近在那样一个人身上所行的神迹说的。

John 10:22

约翰福音 10: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

这一节提出了两个颇使解经家困扰的问题。

1. 这是什么修殿节?

2. 像现今罗马天主教徒那样,为敬拜神而奉献场所,这样的奉献是否合乎根据?

关于第一个问题,圣经中与此有关的是:在出埃及记 40:1-15,我们看到神命令并指示人使圣所或会幕成圣、分别出来;这是我们在圣经中所读到最早为神公开敬拜而设立的房屋。利未记 8:1-36 又详细记载了摩西怎样准确顺从了这命令。

所罗门建殿以后,我们读到所罗门为殿行奉献礼;但没有读到用了什么礼仪,只读到献上许多祭物,那原是犹太教会中神所设定的正常敬拜,又守节十四天;却没有读到他立法规定每年都守这节,也没有规定以色列所有男丁都必须到场。至于神所设立的其他庄严节期,见利未记 23 章,所罗门的奉献节与它们不同之处,在于它持续双倍时间;因为那些节期最长也不过七八天。

这圣殿后来被迦勒底人和巴比伦人毁坏,之后由所罗巴伯、以斯拉和尼希米重建,正如同名书卷所记。照着所罗门所行的方式,当圣殿建成之后,又守了一次奉献节,见以斯拉记 6:16-18;但我们所读到的,只是献上一百只公牛、二百只公绵羊、四百只羊羔和十二只公山羊,并将祭司和利未人安排妥当,好事奉神。

后来这殿被安提阿古污秽,却没有完全毁坏;犹大·马加比将其修复、洁净,这事见于马加比二书 2:23,10:6-8,和马加比一书 4:52、58。马加比书虽然不是正典圣经,却也是极好的教会历史文献;约瑟夫也对此有记载(《犹太古史》卷十二第十一章)。我们并没有读到他们做了什么,除了照摩西律法献祭、整顿秩序并守节;约瑟夫说他们使用一切合法的欢乐。

我们没有读到神曾设立一个每年守的圣殿奉献节;也没有读到所罗门和以斯拉曾为两座殿中的任何一座这样做;但我们在马加比书中两次读到,并且约瑟夫在记述犹太历史时也告诉我们,犹大·马加比立了法,叫人每年守这节八天,为纪念神向他们所施的那怜悯。毫无疑问,这就是这里所说的修殿节;因为这节是从基斯流月二十五日开始,相当于我们今日的十一月和十二月,跨越两月的一部分;所以与经文所说“是冬天的时候”相合;而所罗门的奉献是在秋季,以斯拉的则是在春季。

有人提出疑问:犹大·马加比设立这个每年守的节期,是否妥当?因为据我们所知,无论所罗门或以斯拉先前都没有这样做。又有人说,我们的救主参加这个节,不是为了尊崇这个节本身,而只是为了利用聚集的众人来传福音。就我个人而言,我既不为他辩护,也不敢定他的罪;我看这与以斯帖记 9:27-28 所说设立普珥日,并无更多不同。掌权者当然有权指定公共日子,甚至指定每年感恩的日子,为记念那些不可忘记的怜悯。诚然,他们不能使某一天成为圣日,以致人在那日劳作或享受正当快乐就算得罪神,像安息日那样;但他们可以吩咐人在特定日子举行公共敬拜,而人若方便也当参与;只是他们必须谨慎,不叫这些日子被奢华和亵渎所占据,并且这些日子应当是为重大的护理而设,不可太多、太频繁地重复,以致其事奉沦为徒具形式。基督上去究竟是为节期本身,还是因为他知道那时会有许多人聚集,无法确定。

至于第二个问题,所争论的与其说是:是否可以用庄重、合宜的方式,将一所房屋分别出来,用于神公开的敬拜,并以神在福音之下所设定的敬拜行动,如祷告、赞美、读经、讲道和听道,来行奉献;不如说是:能否用罗马天主教徒如今所用的那些仪式和礼节来做,因为那些都毫无设立根据。

就前者而言,虽然有人也许不认为这是必需的;但无论如何,凡清醒稳重的人都不能否认:若有一个地方被设立,好让人平常聚集敬拜神,那么他们第一次在那里聚集时,为着神的怜悯赞美他,并求他在将来他们在那里聚集敬拜、听他的话语时与他们同在,这与后来在那里为祷告、赞美、讲道或听道而聚集,是同样合理的。

但这并不能使罗马天主教徒满意。他们第一,是用许多迷信的礼仪来做;第二,他们主张这地方一经如此祝圣,就具有圣洁性。至于他们奉献或献堂的仪式,贝拉明列举了八项:

1. 在要奉献的房屋各处画上十二个十字架,并在每个十字架前点上一盏灯,象征十二使徒把十字架的旗帜带到全世界。

2. 主教用牧杖敲门,命令魔鬼退去,并求神、天使和圣徒赐他们同在于那地方;他们说这象征借着福音的讲道打开人的心。

3. 在地上撒灰,主教在灰上写拉丁和希腊字母,排成十字架形。

4. 用圣水洒这地方,并点上蜡烛。

5. 用油膏抹前面提到、画在墙上的十字架。

6. 用水、酒、盐和灰混合之物洒这地方。

7. 膏抹殿和祭坛。

8. 为此守节。他们还为这一切编造了各种意义,虚妄而空想,不值一一重复。

对于这些,我们从圣经中看不见丝毫根据;我们也无法明白,任何奉献礼怎能在一个地方印上某种圣洁的性质,或使人在其中或向着它献上的祷告更蒙悦纳。我们知道圣殿曾有这样的特殊地位,是因为它是基督极重要的预表,并且因为神对它有特别的应许,见列王纪上 9 章;这些应许并不适用于会堂,会堂只是犹太人平常为公开敬拜而聚集的地方;它们只适用于圣殿,原因正如前述。

虽然如此,我们仍说,凡为这用途而设的地方,都应当尽可能以一切合宜体统来使用;而且当我们在其中参与神公开敬拜时,也应当满有敬畏地行事,因为有天使在场,也因为神曾应许,在他百姓奉他的名为公开敬拜而聚集时,有他特别的同在。

John 10:23

约翰福音 10:23 “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

关于这“所罗门的廊”,我们在列王纪上 6:3 读到,所罗门“在殿前造廊子,长二十肘,宽十肘”。这里就是他们在冬天行走的地方。虽然这地方在耶路撒冷被巴比伦人毁灭时也一同毁坏了;但看来后来又建了一座与它相似的地方,并仍保留这个名字。似乎这里比圣殿其他部分更能遮挡风雨,而那些别处则是他们夏天散步之所。

John 10:24

约翰福音 10:24 “犹太人围着他,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

那时离我们的救主被钉十字架不过三个月左右;他先前已经多次告诉他们,他是世界的光,是真牧人;他也向他们传讲了那些足以使他们轻易推知他是谁的教训;又在他们中间行了除凭神圣大能之外无人能行的作为。只是他一直很谨慎,没有用十分直白的话告诉他们自己就是弥赛亚,就是基督;当他偶尔向门徒如此显明自己,或门徒承认他是基督时,他总是严严地嘱咐他们不要告诉人,见马太福音 16:20 等。

因此,他们来求他明确回答此事,因为他们中有些人对此仍有疑惑。这其实不过是一个设陷阱的问题;因为如果他否认了,除了是否认真理当见证的真理之外,他们也可以借此大大削弱那些已信他是基督之人对他的看法。若他承认了,就会使自己落入罗马巡抚的危险之中;因为犹太人的确盼望弥赛亚,盼望基督,但他们所盼望的是一位属世的君王,好救他们脱离仇敌;若他宣称自己是他们所期待的那样一位基督,这对他就是致命的。因此,他照旧以审慎和谨慎来回答这个问题。

John 10:25

约翰福音 10:25 “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这些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我实际上不止一次告诉过你们;我曾告诉你们我是父所差来的,等等;我说的已经足够让你们得出结论了。但你们不肯明白,不肯领受,也不肯相信我所说的话。你们还需要什么别的见证呢?我凭着神圣的大能所行的那些作为,不就已经是见证了吗?我是凭着我与父为一,并凭着他所交付给我的权能行这些事,好藉此证实我所教导你们的道理。

John 10:26

约翰福音 10:26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正如我对你们所说的。”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见使徒行传 13:48。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把犹太人不信的一个原因归于:他们不是他的羊。他们不是以色列人吗?是的;但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有人把这话解释为:“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肯受教,不适合作我的羊。”这种解释极其牵强;原文是 ou gar ete ek twn probatwn twn emwn,也找不到别的经文可以支持这种解释。

这里的“羊”显然不能指教会的成员;因为他们原本属于以色列的教会,正如诗篇 80:1 所说,主领他们如同羊群。说这里也不能指信徒和那些真实蒙召、成圣的人,这也同样明显;因为若如此,意思就成了:“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信。”此外,我们的救主先前已经说过,他还有别的羊,不属这圈里的,也就是指外邦人,就是他在约翰福音 17:20 所为之祷告的那些将来要信他的人。

所以,这里的“羊”无疑是指那些“预定得生命的人”,如使徒行传 13:48 所说。但这并不意味着神没有预定他们得生命,就是他们不信的近因和直接原因;不信的近因乃是他们自己顽梗悖逆的意志,不肯悔改以致可以相信,正如我们的救主在马太福音 21:32 对他们所说的。也就是说,他们不肯离开自己粗鄙有罪的道路,而他们原可以凭着神在福音中赐给他们的一般恩典,藉着施洗约翰和基督自己的传讲而这样做。

John 10:27

约翰福音 10:27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这与他前面所说的是同一回事:参见约翰福音 10:4 的注释。

John 10:28

约翰福音 10:28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现在赐给他们,并且将来还要赐给他们永生;当他们一听见并相信我的声音,跟从我时,他们就已经对永生有了确实的权利和名分;等到我父藉着他的护理把他们带离这个世界,以及在末后的大日,他们就要实际得着永生。

因为“他们永不灭亡”;虽然他们可能跌倒,但他们必藉着悔改再起来。他们在我手里,我的手必保守他们,没有人能把他们从我手里夺去;他们必藉着信,靠着神的大能,被保守进入永生和救恩。

John 10:29

约翰福音 10:29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凡属我的羊,都是因我父的赐予和恩赐而成为我的;因此,我父与我同样关心保守他们达到他所预定、所设计给他们的那福乐终局。凡想把他们从我手里夺去、使他们失去我将赐给他们的永生的人,不只是要胜过我,也要胜过我父;然而没有人能如此,因为谁能强过全能者呢?

John 10:30

约翰福音 10:30 “我与父原为一。”

我父与我为一,不仅是在计划和旨意上为一,如约翰福音 17:11、22 所说,又如信徒在使徒行传 4:32 被说成“同心合意”;也是在本性、权能和本质上为一。因为显然,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是把保守他羊群的事归给父的能力,而不是只归给父的旨意:“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并且从后文可以清楚看出,犹太人正是这样理解我们救主的话。有些杰出的新教解经家把这句话解释为在同意和旨意上的合一,即作同样的事、追求同样的目的,一同保守羊得着永生;但恕我冒昧,我认为上下文所包含的意思更多,虽然这一层意思并未被排除。

John 10:31

约翰福音 10:31 “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

他们是闹事般地这样做,正如我们先前在约翰福音 8:59 所读到的一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来到基督面前,要求他明明告诉他们他是不是基督,见约翰福音 10:24,原本就是怀着什么目的。按神的律法,假先知确实应当被石头打死;但必须先经过司法审判、定罪。这不过是一群愤怒群众的暴乱行为。

John 10:32

约翰福音 10:32 “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给你们看了许多善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

这里译作“善”的那个词,意义非常广,可以表示卓越、有益、有用、美好等,凡日常语言中落在“好”这一概念之下的都可包括。我们的救主说:我从未对你们任何人作过恶,反而一直是使你们得许多益处的器皿。我使瞎子看见,聋子听见,医好了许多患重病的人,又从许多被鬼附、受其搅扰的人身上赶出鬼来。你们这样对待我,这些事中哪一件配得如此呢?究竟是什么使你们如此向我发怒?

John 10:33

约翰福音 10:33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

犹太人回答他说:使我们向你发怒的不是这些事;我们承认你在我们中间行了许多善事,这些我们也感谢承认。但有一件事我们不能容忍,就是你不过是一个人,却藉着你的言论使自己与神同等,因此犯了“亵渎”的罪。亵渎,不仅是把受造物天性或道德上的缺陷归给神,也是把唯独属于神的归于自己;按神的律法,说亵渎话的人该用石头打死。

由此清楚可见,犹太人理解我们的救主说“我与父原为一”,是说他自己在本质上与父为一,而不单单是在旨意上为一。

John 10:34

约翰福音 10:34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

这话写在诗篇 82:6。旧约全部圣经,既是由神感动圣人写成,又指导人在人前并在神面前如何行事,所以有时统称为“律法”,见诗篇 19:7。这话原是指官长和治理神百姓的人说的;他们是神的代理和代表,受托执行神的判断与报应,因此得着“神”这个称号。

John 10:35

约翰福音 10:35 “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

若神把“神”这称号赐给那些人,而他们中许多人本身也是卑劣有罪的人,只因他们受托照着神的律法治理百姓;并且无人可以反驳神在他话语中所说的话,因为神圣旨意任何部分的启示都不可能有虚假,

John 10:36

约翰福音 10:36 “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

即便假设我不过只是一个人,但既是被“分别为圣”的,也就是被神特别分别出来,承担人的救赎这特殊工作;又被神差到世上,领受使命去启示并成就他的旨意,那么你们还敢说我说了亵渎的话吗?就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

诗篇 82:6 那处,神对官长说“你们是神”的时候,也接着说:“你们都是至高者的儿子。”因此,即便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也没有理由向我发怒;因为我是父在他永恒旨意中分别出来为这伟大而特殊之工的人,并且藉着他的护理真实差遣到世上来完成这工。

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把我们的救主在这里理解为:他在另一种意义上才为自己取了“神的儿子”这一称号;对当时而言,他只要坚持一点就够了,就是:即便照他们所说,他不过是人子,这称号也足可以合法归给他。

John 10:37

约翰福音 10: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

我们的救主常常诉诸自己的作为,为他的神圣使命和权能作见证;他在这里称这些作为为“我父的事”。这不仅是指那些蒙神喜悦、为神所接纳的工作,如人顺服神旨意所行的事在约翰福音 6:28-29 也可称为神的工;也不只是如我所理解的,指那些他奉父的委托和权柄去做的事,就是他在约翰福音 17:4 所称父交给他去完成的工作;而是指那些除了神以外无人能做的事,比如使饼增多,见约翰福音 6:1-14,又如医好生来瞎眼的人,见约翰福音 9 章,等等。

我们的救主说:若我不做那些从来没有任何普通人做过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但若我做那些绝不是人的技艺或能力所能做到的事,那么你们就有理由信我。

John 10:38

约翰福音 10:38 “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若我所行的是那些非神圣大能不能成就、超出一切受造之物能力范围的事;那么即便你们不肯相信我自己的口头宣告,不肯因我说自己是神的儿子而信我,也当因我的作为所作的见证而信这些事。正确的结果会为正确的原因作证;一个人若做出只有神才能做的事,他就必定是神,或是神赐权柄给他这样做。

这就是使你们知道、被说服并相信“父在我里面”的途径,意思是父以他大能、神圣的工作运行在我里面;正如约翰福音 14:10 所说:“住在我里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而我也在他里面,并且与他一同作工。

“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这句话,教导我们关于基督的三件事:

1. 他与父在本性和本质上为一。

2. 他与父在位格上有分别;这里提到两位:“父”和“我”;没有人能恰当地说自己在自己里面。

3. 圣三一中一位格住在另一位格里面,是最完全、最亲密的内住。

John 10:39

约翰福音 10:39 “他们又要拿他,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

“他们又想要拿他”,因为他说父在他里面,他也在父里面;他们对此十分明白,知道他是在宣称自己与父联合。他们没有再像先前那样去拿石头打他;因为关于他们指控他亵渎这一点,他已经足以堵住他们的口了。现在他们是想捉拿他,毫无疑问,是要把他带到公会,就是他们处理这类事务的大法庭面前。

但如同先前一再发生的那样,这一次他又从他们手中逃脱了。至于是藉着使他们眼前昏暗,还是像有人所说藉着他的神圣权能使身体隐形,或用别的方法,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因此贸然断定是极其轻率的。

John 10:40

约翰福音 10:40 “耶稣又往约旦河外去,到了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里。”

基督被卖、被钉十字架的时候还没有到;距那时还有三个多月。他看见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如此狂怒暴躁,以致无法再留在那里;于是他过约旦河,到了伯大尼(伯大巴喇),就是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见约翰福音 1:28;那是在他后来到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之前,见约翰福音 3:23。参约翰福音 1:28 的注释。

他选择那地方,也许是因为约翰曾在那里为他预备道路,在某种程度上使人的心转回,好接受福音,并向门徒指明基督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

“就住在那里”:他住了多久,我们不得而知;很可能直到他从加利利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的时候;其余福音书都记载了那次行程,见马太福音 20:17马可福音 10:32路加福音 18:31。约翰没有记述他在这三个月里在加利利做了什么,只说……参见约翰福音 10:41

John 10:41

约翰福音 10:41 “有许多人来到他那里。他们说: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但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

神以他护理的智慧这样安排:虽然律法之下的以利亚和以利沙曾行神迹,以此证实他们神圣的使命;但约翰作为紧接基督之前而来、作他使者和先锋的人,却没有行过神迹;好叫基督来到时行神迹的荣耀更加清楚、更加显明。

因此,当基督在加利利时来到他那里的众人彼此这样说:我们原极其尊崇施洗约翰,但他从未做过基督所做的这些事;而且约翰论到这个人所告诉我们的一切,都证明是真的;他所做的、正在做的,比约翰所做的更大,从感官判断看也应当比约翰更尊贵;那么我们如今岂不更该信他吗?约翰曾告诉我们,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也曾对我们说过许多关于他的话,如今我们亲眼看见都是真的。

John 10:42

约翰福音 10:42 “在那里信他的人就多了。”

有些人信他,正如施洗约翰所说他是的那一位;另一些人也许是按约翰福音 2:23 所说的那种意义信他;并不是信到灵魂得救的地步,只是信他是神所差来的,是一位大先知,不是普通人。人的狂怒不能拦阻福音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