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41:1 你能用钩子拉上利维坦吗?能用放下的绳索压住它的舌头吗? 神在利维坦身上显明祂在一切骄傲之子以上的君王权能和权柄。
你能像渔夫钓普通鱼那样,用钩和线捉住它吗?必不能。
问:
这利维坦是什么?
答:
众人都承认,它是一种巨大可怕的怪物,生活在海中或河中,正如河马兽是陆地上的巨兽一样。一般公认的看法是,它就是鲸鱼;无疑,诗篇104:25,26所说的利维坦就是鲸鱼。既然在阿拉伯附近的海中已经发现过这种生物,那么对约伯来说,它大概并非陌生;约伯是个极爱探究的人,并且深深研究神的作为,本书已清楚表明这一点。但一些近代且极有学问的解经家认为,它是鳄鱼;鳄鱼在埃及和周边各地都很有名。显然,希伯来文thannin与利维坦一词相对应,这两个词是同义词,可以彼此通用,正如诗篇74:13,14,以赛亚书27:1,以西结书32:2所显示的那样;而thannin也确实用于指鳄鱼,如以西结书29:3,4;32:2,3所示。
不过,我不愿武断地裁定这场争论,只想说明经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二者,然后交由读者判断;这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事,基督徒在此有不同意见,并无危险。我只要说,无论前一章的河马兽究竟是大象还是河马,都丝毫不能决定这里利维坦的意义;上下文才决定它是鲸鱼还是鳄鱼。我承认,在我看来,上下文似乎更偏向后者。还可补充一点,神更可能提到那些约伯和他朋友十分熟悉的生物,如鳄鱼,而不是那些是否在那些地方、在约伯那个时代为人所知都很难确定的生物。
本节所说,无论是指根本不能,还是更准确地说,指极其艰难而可怕地用钩、线或类似器具捉拿这怪物,这都可以适用于二者。对鲸鱼而言,这毫无疑问;对鳄鱼而言,也几乎无疑。古人普遍认为,捉拿鳄鱼极其困难且危险;尽管腾提里泰人据说凭着某种天赋或技巧对鳄鱼有特别的制伏能力,正如赛利人据说能制伏蛇一样。有人反对说,本节末句不能适用于鳄鱼,因为按亚里士多德、普林尼和其他古代作者所说,鳄鱼没有舌头。但这是错误的,原因很明显:鳄鱼的舌头与其庞大身体相比很小,并且附着在下颚上,这些作者自己也这样记载。而鳄鱼有舌头这一点,上述古代作者、希伯来作家、对这生物最熟悉的阿拉伯人以及后来的作者,都明确加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