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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第 7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Hebrews 7:1

希伯来书 7:1 “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时,他迎接亚伯拉罕,给他祝福。”

希伯来书 7:1-10:基督这位照着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比亚伦的等次更美,是从麦基洗德的身位,以及他公认高于亚伯拉罕和利未这一点证明的。 希伯来书 7:11-19:又是从利未祭司职分的不完全,因而必须更换为一个更完全的职分来证明。 希伯来书 7:20-22:又是从基督祭司职分借着起誓得坚立来证明。 希伯来书 7:23-25:又是从其不变更来证明。 希伯来书 7:26-28:又是从这位祭司本人的无瑕纯全来证明。

圣灵现在继续证明,福音中的大祭司,其等次远比亚伦的更美,因为他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他们曾读到此人,并极尊重他;又借先知大卫,他们确信教会中还要兴起另一位照此等次而来的祭司,使亚伦的祭司职分归于无用,并继续作使罪人与神和好、领他们得永生的惟一途径,所以他们必须紧紧依附他。使徒先在希伯来书 7:1-10 描述麦基洗德这等次的情形,然后在希伯来书 7:11-28 将其应用于基督。既然他在希伯来书 6:20 已经断言,耶稣从永远就“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大祭司”,并且借着他升天进入天上幔内宣告了此事,如今便藉着说明麦基洗德为何等人来加以论证。摩西只在创世记 14:18-20 一次提到这名号所指的人。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一个人,像亚伯拉罕一样以饼和酒为食,并以人的身分接受亚伯拉罕所献的十分之一。

他住在撒冷,就是后来在迦南地称为耶路撒冷的地方,见约书亚记 10:1。犹太人以为他是挪亚次子闪,但经文否定了这一点,因为闪的家谱是清楚可知的。至于说他是挪亚三子含的后裔,因为住在迦南;又说“麦基洗德”是那地诸王通用的名字,他们的京城起初叫“洗德”,后称撒冷,再称耶路撒冷;又因约书亚时代那城的王名叫亚多尼洗德,与此名同义,这一切都不过是推测。可以确定的是,他是“撒冷王”,有王权,如同迦南其他诸王一样。他国度的首都就是撒冷,这名称大概兼指他的城与其疆域;不是创世记 33:18 所说示剑人的撒冷,即后来称示剑、被亚比米勒毁坏并撒上盐的那城,见士师记 9:34、45;那城到施洗约翰的时候又重建,称为撒冷,见约翰福音 3:23。这里所说的乃是诗篇 76:2 提到、以其著名名称耶路撒冷更为人所知的撒冷。

这表明他是个人,他接下来的称号也同样表明如此。

“至高神的祭司”:这是指他在宗教事务上的权柄,作为在神与人之间办理圣事的首要臣仆,因此他必是一个人,正如希伯来书 5:1 所言;他是至高神为自己所设立,并由神使他分别为圣归入这祭司等次,为要极其荣耀地预表自己的儿子。他以祭司的身分在本民和大能的神之间办理一切,在民间治理一切民事,也教导并安排一切圣事。

“迎接那杀败诸王回来的亚伯拉罕”:他从耶路撒冷带着必要的供应出去,迎接亚伯拉罕,就是神的朋友、信徒之父、自己也是君王和祭司的人;弥赛亚也将从他的后裔而出。亚伯拉罕如今从战胜基大老玛和他同盟诸王、救回自己侄儿及其一切所有之役归来,要回到幔利的帐棚去。正当他经过撒冷附近时,麦基洗德前来迎接并款待他,见创世记 14:13-20

“并给他祝福”:这是他祭司职分的作为,正如后来神在民数记 6:23-27 所吩咐这类职分之人的,不只是普通的祝愿而已。祝福的内容记在创世记 14:19。这是奉神的名、照神的差遣,凭他的职分和神的设立,有效地向亚伯拉罕宣告出来的;神的崇高以及天地间一切属神所有的福分都传达给他,见创世记 15:1。使徒要他们“观看”,表明这是极其严肃、专注的行动,需要尽其分辨的能力;若草率忽略,所提出的事就会落空。他摆在他们眼前的是这位大祭司的伟大,而且是不加限定地说:这位职分何等伟大!这暗示他在某方面超越其他伟大的人物;若他的预表者尚且如此伟大,那么基督岂不更大吗?不仅超过亚伯拉罕、利未及其后裔,甚至在祭司权柄与尊荣上也超过这位伟大的麦基洗德。

“连族长亚伯拉罕也把掳物中的十分之一给了他”:这伟大由亚伯拉罕的举动得以证明。亚伯拉罕是族长,是以色列众先祖之首,在希伯来人眼中高于众人,见约翰福音 8:53;神也承认他是自己的朋友,并使一切信徒都归在他父亲般的地位之下。他把一切掳物中的十分之一,当作应得的,给了麦基洗德,因为此人在职分上更大;这是归神之物,并作为神的大祭司而交付给他。这里的词或可指谷堆中首先的或上好的部分,尤其是献给神的初熟之物;但在此是指照多数国家战争后的惯例,在得胜之后献给神作他应得之分的那一部分掳物,无论是人是物。亚伯拉罕把其中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因为他是当时世上神最伟大的祭司,并且高于亚伯拉罕自己。

Hebrews 7:2

希伯来书 7:2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一切,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字翻出来就是仁义王,随后又称撒冷王,就是平安王。”

“亚伯拉罕也将一切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亚伯拉罕借着向他献上十分之一,承认他是神的祭司。既然他藉着此人从神领受了祝福,也就藉着此人向神献上感谢;他把自己那一分分出来,交给他,就是把一切掳物中的十分之一给他,见希伯来书 7:4。这是圣经第一次记载人把财物的十分之一藉着祭司献给神,见创世记 14:20;后来列国也普遍有这种习俗,即在战后把掳物的十分之一献给神。亚伯拉罕这样行,是因为神的设立使这职分当得如此,而且他已经从这职分领受了祝福。

“头一个名字翻出来就是仁义王”:圣灵现在向他们开启他名字、称号和出身的奥秘。他的名字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意为“王”或“治理者”,或“我的王”,另一部分意为“公义”。他是至高的统治者,不但自己本性公义,也藉着公正而卓越的法律使臣民成为公义;在迦南地、在人普遍背离公义的时代,作一位施行公义的王。神如此安排,是为着特别的用途,就是预表自己的儿子,那位神人、伟大的福音执事,成为“公义王”;他为罪人赚得公义,把公义归算给他们,并将公义灌注在他们里面。他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以致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见以赛亚书 32:1耶利米书 23:6,33:16,撒迦利亚书 9:9哥林多后书 5:21

“随后又称撒冷王,就是平安王”:这是他职分称号“撒冷王”的奥秘。这里次序很值得注意:他先是“公义王”,然后才是“撒冷王”,即“平安王”;平安是其公义治理所结出的果子。他在自己百姓中间并四围维护平安,而别的王国却因私欲和争战彼此摧残。此事在基督身上尤其真实;他是“和平的君”,见以赛亚书 9:6-7;他在麦基洗德所统治的同一座撒冷,就是耶路撒冷,显出自己治理的记号,并开始他的祭司职分,见马太福音 21:5、9、10。他是君尊地买来、造成并分赐平安者,使天上地上一切与神和好,使天使与人、犹太人与外邦人,甚至整个受造界都与得恢复的人和好,见歌罗西书 1:20-21;参以弗所书 2:13-17。他是我们平安的君,也是平安的代价,使人心里得平安,又把外在的平安赐给他们,就是属灵的、今生的和永远的平安;他的国度充满这平安,见诗篇 72:1、3、7,以赛亚书 54:10、13,约翰福音 14:27雅各书 3:18

Hebrews 7:3

希伯来书 7:3 “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是长远为祭司的。”

这一节借着圣灵对有关麦基洗德及其荣耀之事的沉默与省略,以奥秘的方式描绘了基督位格和祭司职分的永恒;这里以预表和影儿所呈现的,在基督里面却是真实而本体的。因为经文没有记载他的父亲、母亲、家谱、出生或死亡;或者是圣灵未将此事启示摩西,或者是命他略去不写,为要使麦基洗德更生动、更完全地作基督的预表,在各方面显得不同于历来一切的人。因此,像他这样的祭司,就是基督所要成为的祭司,不是因出身从别人承受祭司职分,也不把职分留给后来的人。麦基洗德是“无父的”,意思不是说他没有父亲,而是没有记载在他之前作祭司、使他承继其职的父亲,正如利未人的祭司职分那样;照样,就基督的人性说,他没有人间的父亲,乃是单由圣灵的大能成孕。

“无母”:就圣经记载而言,并没有提及这一点;也不是藉着母亲承受祭司职分,像亚伦家族那样。照样,就基督的神性说,他没有母亲,因为他只是父的永恒之子;就他的人性说,他也不是从童贞女那边取得祭司职分,因为她属于大卫家,而不属亚伦家。

“无族谱”:圣经没有列出他的世系,没有说他从何而出,或凭什么家谱取得祭司职分,而亚伦子孙却必须藉此证明自己的资格,见尼希米记 7:64。至于基督,“谁能述说他的世代?”谁能拿出他据以主张祭司职分的家谱清册呢?见以赛亚书 53:8;参希伯来书 7:12、15。

“无生之始,无命之终”:经文没有记载他的生或死,虽然他确有父母;亚当反倒既无父母,却有生有死的记载。照样,就基督的祭司职分说,他没有前任,也不会有后继,见希伯来书 7:16、24、28。作为祭物和神的羔羊,他有进入世界和离开世界的时候;但作为神的祭司,他的日子却没有起头,也没有终结。纯粹的永恒是它的源头,直到神在万有之中作万有,这职分才不会有终止。

“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他在这些方面是基督君尊祭司职分的影儿、图画和形像;在这些独特的特权上,他是神人的可见预表;他只是相似的记号,而基督才是真理和实体。

“是长远为祭司的”:这些话是前面一切描述的钥匙。神使许多人显著地预表他的儿子,但麦基洗德却是惟一预表他君尊祭司职分永恒性的那一位;为此,圣灵特意拣选他,仿佛把他从上面放下来,又在圣经中不再交代他更多情形,好把这奥秘传达给我们。凡没有记载其始终的,就仿佛是永远常存;这在预表本身并不真实,却充分表达了藉此预表所要传递的真理。

Hebrews 7:4

希伯来书 7:4 “你们想一想,这人是何等尊贵,连先祖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

“你们想一想,这人是何等尊贵”:圣灵在这里把麦基洗德与亚伯拉罕相比,并因他是神的大祭司而将他置于亚伯拉罕之上;他以“观看”的比喻敦促这些希伯来人运用判断,表明这是件极其严肃、专注的事,必须尽其分辨的能力;若是轻忽或疏漏,所提出的事便会归于徒然。他摆在他们眼前的是这位大祭司的伟大,而且是不加限定地说:这职分何等伟大!这暗示他在某方面超过其他伟大的人物;若他的预表者尚且如此伟大,那么基督就更伟大了。不但超越亚伯拉罕、利未及其后裔,甚至在祭司权柄与尊荣上也超越这位伟大的麦基洗德。

“连先祖亚伯拉罕也将所掳来之物的十分之一给了他”:这伟大由亚伯拉罕的举动得到证明。亚伯拉罕是族长,是以色列众父之首,希伯来人看他高过众人,见约翰福音 8:53;神也承认他是自己的朋友,并使一切信徒都归在他的父权之下。他把一切掳物中的十分之一,当作应得的,给了麦基洗德,因为后者在职分上更大;那本是归给神的,也作为神的大祭司而交付给他。这里的词可指谷堆中最先或最好的部分,尤其是献给神的初熟之物;但在这里,是指照多数国家战争惯例,在得胜后献给神作他应得之分的那部分战利品,无论是人是物。亚伯拉罕把其中的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因为他是当世神最伟大的祭司,并且高于亚伯拉罕自己。

Hebrews 7:5

希伯来书 7:5 “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

这是从利未律法中举实例证明:收取的人大于给出的人。

“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他们是雅各之子利未、以撒之孙、亚伯拉罕曾孙的后裔,见民数记 1:48-50,3:1-5。并且不是所有利未后裔都如此,唯有从亚伦而出的利未子孙,才照神的命令被分别出来、分别为圣归祭司职分;神也为他们伸冤,抵挡那些企图僭越此职的人,见民数记 16:1-17、13节,并以神迹坚固此事。

“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神亲自从天上赐下有关十一奉献的律法,并吩咐他们遵守;论到十分之一的各部分,有归给众利未人的,见民数记 18:24;有归给作为神代表的大祭司一人的,见民数记 18:8-19、25-29;也有归给利未人、寡妇和贫穷人的,见申命记 14:22-29。同一部律法要求所有以色列人把这些献给利未人,作为献给神的敬礼;既是献给神,也就交给那在职分上高于他们、作神祭司和仆役的人,并因神自己的设立而成为他们应得的分,乃是神所赐福分中的初熟之物。

“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这些以色列人虽须把十分之一献给那些在职分上高于他们的人,但按天然血统来说,却是他们自己的弟兄,同样都是从亚伯拉罕而出;然而照神的条例,他们服在这些祭司之下,而祭司收取十分之一,正是这种优越地位不可分割的标志。

Hebrews 7:6

希伯来书 7:6 “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这里把前面的论证应用出来,说明麦基洗德不仅大于利未祭司,也大于亚伯拉罕自己。

“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他的家谱不是从在他以前的祭司而来;那些祭司却是藉着家谱和承继成为祭司,并由神亲自设立在弟兄之上。他既不依赖任何先祖祭司,也无继承者,因此比那些向其献十分之一的人更大。

“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他向亚伯拉罕,就是利未祭司之父,收取十分之一;又照着至高者的安排给他祝福,向他保证与神和好、不断领受恩典,并照着神的应许把今世和属灵的福加给他,见创世记 15:1 等处。虽然亚伯拉罕是族长,得着超乎别人的应许:神以他全部的丰盛归给他,赐他作多民之父,使以色列中可见的神的教会以及一切信的外邦人都归在其下;又把迦南地按字面应许给他的后裔,连麦基洗德所作王的这撒冷也包括在内,并把天上的迦南赐给他自己;最重要的是,应许中的弥赛亚也要从他而出,使他自己和万国都在其中得福。可见,这样大有应许的亚伯拉罕,仍然向更大的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并从他得着祝福。

Hebrews 7:7

希伯来书 7:7 “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这个原则是众所承认、极其明显的真理,你们这些希伯来人不能否认;你们都认定,祭司作为神的职员施祝福时,必高于那些领受祝福的人。凡在神教会中地位较低的,是由那照神亲自设立、在职分上高于他的人来祝福;后者因其职分和尊荣而更美、更大。既然他是带着权柄、大能和功效,把神的祝福传给所祝福之人,在其中代表神将所缺乏的美善藉着他的祝福赐下,那么他在祝福这件事上就必须居首位。

Hebrews 7:8

希伯来书 7:8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他在祭司职分上高于利未人的伟大,乃是从其不朽性证明出来的。不朽的比会死的更大、更美;他的祭司等次就是如此。使徒提出这个论证,是为加强前一个论证,并使两者相连。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这里”若指时间,就是摩西制度存续、利未律法仍有效的时候;若指地点,就是迦南地中的耶路撒冷,也就是圣殿所在之处。在那以色列教会居住之地,利未祭司就其本性和身位而言,是会衰残朽坏、从地上消逝的人;虽然他们有权向弟兄收取十分之一,但就其等次和职分来说,也是必死的,他们并不比那些向他们纳十分之一、受他们祝福的人更胜一筹,因为他们同样面对死亡。亚伦这等次的第一人死了,他一切后继者也都死了,以色列人亦然。

“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然而麦基洗德和他的等次何等更美。“那里”可以指他与亚伯拉罕相遇、事务发生的地方,就是撒冷附近;也可以指关于他的经文记载所在之处,或者是创世记 14:18-20,因为那里没有记载他的死;或者是诗篇 110:4。先知大卫作见证说,他的等次是永远的;就是说,麦基洗德就其祭司的等次和职分而言,如今在道成肉身的神子里面活着并存续到永远。教会中一位极有分量的人曾提出,麦基洗德像以诺一样被接去,因此直到被接升天那一刻仍继续作祭司,他的人和祭司职分都没有死,而是永远活着;但圣经对此并无明言。另有人把这里直接指向基督,这样来读:“这里”,即在这世界,他们收取十分之一,或作祭司;“那里”,即“在幔内,作先锋的耶稣已经为我们进入那里”,这是从希伯来书 6:19-20 补出来的。他认为这里所当补上的,不是“谁收取十分之一”,而是“谁是那位有见证说他活着的”。他说,这个意思在希伯来书 7:23-25 里几乎是明说的;在那里,那些收取十分之一却死去的人,正是那些“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的众祭司,见希伯来书 7:23。而“那位有见证说他活着的”,也只能是耶稣,因为希伯来书 7:24 说他是“永远常存”的那一位,希伯来书 7:25 又说他是永远活着的。

Hebrews 7:9

希伯来书 7:9 “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并且可说”:圣灵现在用一个例证来说明,这祭司职分高于利未人的祭司职分;这个例证并不是最直接、最严格的,所以他引入时的说法值得留意,就是“可说”,这是希腊文中一种文雅的表达方式,用于说出一件值得注意、却又不那么容易明白的话。这不仅是对前文的总结,好像说“我再说一句便结束”,也是对他接下来所要说关于利未之事的解释,因为利未是在这件事之后一百六十二年才出生的;“可说”的意思就是“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

“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这里的利未,与其说是指他个人,不如说是集合地指从他而出的支派,就是那些作以色列祭司或执事的人;利未本人并非如此。他是雅各的第三个儿子,神把他的后裔分别出来归于自己服事,把祭司职分立在亚伦家中,那是该支派的一支,又使其余的人都服役于他们。

“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这些人照神的律法从弟兄收取十分之一,而他们也藉着或在亚伯拉罕里面献上了十分之一;这就表明他们在职分上低于麦基洗德,麦基洗德乃是从他们领受这原该归于神、并归于神大祭司的敬礼。这不是严格按字面说,而是比喻地说;因为在这里,真实的父母与儿女被视作同一个人,不仅在儿女存在之后如此,在其尚未存在之前也是如此。利未当时虽未实际存在,却已经在他的先祖里面按潜能存在。基督就其人性说,也以潜能的方式在亚伯拉罕身中;但他不是按自然传承从利未而出,乃是藉着神迹而出;并且他在亚伯拉罕里面,乃是作为麦基洗德这预表的反型和那位要高于他的主,因此连麦基洗德自己都要在基督里得福,所以基督不可能在亚伯拉罕里面向麦基洗德纳十分之一。

Hebrews 7:10

希伯来书 7:10 “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

“因为”是引出证明:利未在亚伯拉罕里面纳了十分之一,因为他在亚伯拉罕里面是按潜能存在的,如同在其生发的根源之中;可见后裔与祖先之间的合一和同一是何等密切。正如亚当的后裔在他吃了、犯了罪、堕落的时候,也真实地在他里面,见罗马书 5:12。为除去人对这件事真实性的一切疑问,使徒又加上时间说明:当麦基洗德迎见亚伯拉罕并给他祝福时,利未就在他里面献上了十分之一;如此,麦基洗德就大于利未祭司,而由他所预表的基督既比麦基洗德自己更大,就更必大于他们了。

Hebrews 7:11

希伯来书 7:11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借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倘若借着利未人的祭司职任能得完全”:圣灵现在从关于麦基洗德祭司职分的教义,推论出基督祭司职分的尊荣和永久性,因为基督的祭司职分是由麦基洗德所预表的。这样看来,希伯来人在亚伦的祭司职分废去之后,当用来得救的不是亚伦的祭司职分,而是基督的。完全不是藉着亚伦的祭司职分或律法而来,而是藉着一个更美、另一等次的祭司和律法,就是基督和他的律法而来。这里的语气是反问,强烈否定它所提出的问题。所谓“完全”,就是藉着赎罪、称义、更新等,使人得着永生,见希伯来书 9:9,10:1;就是把罪人从罪责、污秽、败坏及罪的一切后果中释放出来,藉着献给神的赎罪、满足公义的祭,使他们适合永远享受神。至于亚伦的祭司职分,若说它本身无需基督就有足够能力达成这些事,乃是被强烈否定的;因为它在这事上是有缺欠的。

“因为百姓在这职分以下受了律法”:因为在神设立这祭司职分的时候前后,神立约的百姓以色列教会也“受了律法”;无论借着这律法还是借着其祭司职分,都得不着赎罪、赦免或永生,见加拉太书 3:17-19;参玛拉基书 2:4-8。这律法和祭司职分不过是要预表后来更美的事,所以只是引人归向那些在日期满足时要显明出来的事,而那些事才会成全它们所不能成全的,见加拉太书 3:23-24,4:3-5。

“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呢?”既然利未人的祭司职分和律法不能使罪人得完全,就必须有另一个能使他们得完全的祭司职分来取而代之。因此,在其设立四百多年之后的大卫,因感受到它们的不完全,就藉着圣灵预见并宣告,在这之后将有一个君尊的祭司职分和律法兴起,能使罪人得完全;这是任何照亚伦不完全等次而称为祭司的人都做不到的。这位就是主基督弥赛亚,他必须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而来,见诗篇 110:4;并且他藉着自己的祭司职分和律法要丰丰富富地成就这一切,在两方面都远胜利未家中任何人所能夸口的。

Hebrews 7:12

希伯来书 7:12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这里的“因为”是指亚伦等次的终止;这些希伯来人如今不再受它约束,因为在教会中将有更美的祭司职分和律法来顶替它。利未人的祭司职分被更改并废除,就是为了给这新的祭司职分让路;神原定意让前者存留一时,随后终止,好叫那成全它的真实者取而代之。

“律法也必须更改”:祭司职分的变更,必然要求律法的更改,也就是恩典圣约在法律性安排中的那种施行方式要被改变;与此同时,随着另一种祭司职分,引进一个更美的盼望,见加拉太书 3:17-27;参本章希伯来书 7:18-19,就是恩典圣约在福音施行中的样式。这是出于神定旨的必然,因为神决定让祭司职分与律法一同终止,并且已经照此成就。因为当基督这位福音的大祭司,藉着他自己的位格和工作,在天上把这一切都成全以后,他就拔除那旧的祭司制度,废掉那律法,把那些仍想依附它的百姓分散出去,又拆毁那受其管辖的殿和城,以致直到今日,无论犹太人还是背道的基督徒,凡想修复或恢复它的一切计划和努力,都归于徒然。

Hebrews 7:13

希伯来书 7:13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他藉着证明基督属于利未以外的另一支派,来说明这祭司职分确实已经改变。这是一种迂回说法,用来描写那位照着麦基洗德等次而来的祭司。在诗篇 110:4 中,说这话的是指谁呢?不正是指基督,那位神人、神的君尊大祭司吗?见马太福音 21:42。就他的人性说,他是从犹大支派出来,而不是从利未支派出来;因此,亚伦的祭司职分就在他里面告终了,见希伯来书 2:14创世记 49:10

“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那支派中从来没有人作祭司,因为祭司的工作就是侍立祭坛并献祭。若有别支派的人妄想或僭取此职,神就击打他们,如乌西雅,见历代志下 26:18;或毁灭他们,如那些叛党,见民数记 16:1-3、28-35。祭司职分也并没有因此成为按支派传承的职分,也不是像在利未支派中那样继续保留于某一整支派里;它只限于我们的主一人,不是因为他出自犹大,而是因为神特别从该支派中超然拣选了他来承担此职。

Hebrews 7:14

希伯来书 7:14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这支派更改以及他究竟出自何支派,对这些希伯来人而言都是无可否认、极其明显的,因为他们自己有家谱,又有罗马的户口册和登记;这是神的护理所安排的,为要使众人普遍知道他是大卫的后裔,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并且是那位以大卫之名称呼的,见以西结书 34:23-24,37:24-25。我们的主是神人,是中保主,见诗篇 110:1、4,马太福音 22:42、46。就他的人性说,他生于犹大支派;这一点从他母亲的家谱可以看出,见路加福音 3:33,也有罗马户籍档案的旁证,他的名字在其中登记,并在他升天之后一个多世纪仍保存在罗马档案中。

“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在这支派中,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被神指定或启示出来要承受这君尊的祭司职分;他们中间没有任何人能从摩西的著作中证明自己对此有权利。关于祭司职分的规条只能在那里找到,别处没有。所以,在宗教事务上,从圣经提出的反面论证是有效的,不管这个时代的人怎样轻看它。

Hebrews 7:15

希伯来书 7:15 “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了。”

“更是显而易见了”:利未祭司职分和律法被更改、被废去,好让基督的成全取而代之,这事不但明白摆在众人理解力之前,叫人不得不承认,而且“更是显而易见”,因为这祭司职分的设立是永远的,正如希伯来书 7:16 所证明的。

“倘若”:这里是极有力的断言语气,带着几乎像起誓一般毫不怀疑的意味,所以可译作“因为这事确然如此”。

“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就是在等次上与他相似、相对应,也具有预言中所说的一切属性,因此成为一位极其卓越的祭司;他的祭司职分远高于亚伦的,不仅因为与之相关的是自然律下对造物主的事奉,更因为它属于恩典之约,就是在基督里以救赎主的身分来事奉神;列祖也是借着这恩典之法敬拜神,即相信那将要来的基督。

“另外兴起一位祭司”:他不仅出自与亚伦不同的支派,也属于与亚伦不同的等次;他被设立、被显明,并随着亚伦职分的废除而开始执行自己的职分。

Hebrews 7:16

希伯来书 7:16 “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

“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这位福音中的大祭司主耶稣基督,不是照神所约束亚伦祭司体系、并规范他们受职和供职的那种规条与法则被设立、分别为圣的;那种规条只附带今世的应许与警戒,达不到不朽的灵魂。摩西礼仪和典章都是身体性的、属肉体的、外在的。他不是像亚伦和其等次那样,藉着用水洁净、用油膏抹、用血洒净、穿上祭司衣袍而被立为祭司,见出埃及记 39:1-43,40:13-15、31、32;也不是藉着献公牛、公山羊等祭物受任。他也不是像他们那样,在会幕或圣殿中供职;那一切都是属肉体的,只及于外在,不能除罪,也不能带来属灵和永远的福分,见希伯来书 9:1-12、19-26。

“乃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他乃是照着神大能的法则被设立、被分别为圣的。他受了圣灵和能力的膏抹,见使徒行传 10:38;这大能的影响使他能够有效执行他的职任,拯救罪人。并且藉着这大能,他得着与其祭司职分相称的生命,这生命与那叫人死的条例字句相对;在那字句之下,众多灵魂灭亡了。但这位大祭司在自己里面有生命,并且把最美的生命分给那些等候他服事的人,见约翰福音 5:21、24-26;这生命是不能废坏的,与那属肉体、属身体、会朽坏消逝的生命相对。这个祭司的大能生命,无论在他自己还是在他的百姓身上,都不能被毁灭。他藉着自己的死与活,成就永远的赎罪,并为他们赢得永远的福分;见希伯来书 7:25,以及希伯来书 9:11、12、28。

Hebrews 7:17

希伯来书 7:17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这事由诗篇 110:4 无误的见证所证明;父神亲自在天上的众天使面前郑重宣告他如此,又藉着先知大卫向地上的人启示出来。

“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正如麦基洗德没有记载其终结,这里再次重复这话,就是要证明,那位照他样式而来的祭司,也就是照他等次而来的祭司,必须永远长存。基督不是按属肉体的律法作暂时的祭司;他乃是永远为祭司,得着永恒的大能,足以拯救他所有的百姓。见希伯来书 7:24、25、28,以及马太福音 1:21

Hebrews 7:18

希伯来书 7:18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先前的条例废掉了”:圣灵既已证明亚伦祭司职分因其不完全而被废除,接着就证明附属于它的律法或圣约也要被废去,因为它同样软弱无益。“废掉”就是把它挪开、撤去、搁置其约束力,使任何人在顺服或刑罚方面都不再受它拘束;而且这是立法者神自己所废去的,因为他藉着自己的儿子和祭司把福音设立起来,这事极其确定。

“因软弱无益”:因为摩西的圣约与律法缺乏能力,不能成就犹太人想藉它得着的事,也不能给那些以它自夸的人带来真实益处。这软弱与无益,乃是由于希伯来人误用它,以为不顾那早在四百三十年前所赐、并且律法本应引他们归向的应许,也能藉着律法本身得赎罪和成圣;他们忽略这应许,结果这律法反倒成了他们致命的网罗。因为他们想靠对这律法外在的顺服而得称义、得救,却丝毫不顾基督和他的献祭;然而这一切惟独藉着基督和他的献祭才能得着,见加拉太书 3:17-27。律法若按神设立它的目的来说,是有能力、有益处的,就是把人引到基督那里;但若离开基督,想藉它本身得称义或成圣,它就是软弱无益的,而这正是他们实际所追求、也就是所滥用的目的。

Hebrews 7:19

希伯来书 7:19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律法之所以软弱无益,证据就在于它本身的不完全;它没有超自然的道德能力使任何人称义、成圣或得以完全,也不能凭自己使任何人与神和好、把他带到救恩里,无论人们对它有何期待,见希伯来书 9:9,10:1-2。

“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这里的“但”表明“盼望”与“律法”形成对比。虽然“律法”不能使任何人成全,然而“更美的盼望”,就是向他们宣讲并被他们领受的福音,却能使他们成全。“引进”是指在旧的律法之约期满后,这新的制度被带入并施行;它被引进,就是为要废掉那旧的,使其被撤销、被废止。福音之法称为“更美的盼望”,因为它传达“更美之应许”,见希伯来书 8:6,并藉此使罪人对完全有坚固、确定的盼望,就是得着称义、成圣和永生。圣灵在他们心里所作的这盼望,使他们能顺服福音,并把这些应许印证在他们身上。

“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借着这盼望,他们就如希伯来书 4:14、16 所说,得以自由进到神面前;参希伯来书 10:19-22罗马书 5:1-2。不但可以敬拜他,也可以从他那里领受圣约的福分,而不必像在律法之下一样惧怕得罪他或被他灭绝;反而在耶稣基督里,满有把握地确信自己蒙他悦纳,与他相交,并最终在永远享受他之中得福。见希伯来书 12:18-22,并把本节与希伯来书 7:22-25 对照。

Hebrews 7:20

希伯来书 7:20 “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这是进一步证明基督的祭司职分高于亚伦的祭司职分,理由在于他是藉着起誓被立的。凡藉着起誓被立为祭司的,就比那不藉起誓被立的更美、更大;基督正是如此。这里的比较语气,在希伯来书 7:22 得到回应,暗示说:构成或坚立祭司职分的原因越尊贵,所产生的结果和职分也必越尊贵,并领受更大的能力,去达成更卓越的目的。这里所说的起誓,几乎可说是“双重的誓言”。父神藉着起誓,使福音中的大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为永远的祭司;这就更增添其设立的稳固与荣耀。这一点由大卫在诗篇 110:4 作见证。利未祭司是藉着神的指定,并用外在礼仪分别为圣的;但基督却是藉着起誓被立为祭司,正如我们的译文从下一节所补出来的那样。

Hebrews 7:21

希伯来书 7:21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亚伦等次中的那些祭司,是被拣选、设立、分别为圣的;摩西并未提到神曾为此起誓,他只是凡事都照主所吩咐的去行,见出埃及记 40:16。神只是发出命令,使他们的祭司职分成为暂时的、会过去的尊荣和职任,因此他愿意时也可以更改。

“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但耶稣是藉着父神的誓言,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被立为祭司的,正如大卫在诗篇 110:4 记下来的。父神耶和华向他的儿子、主弥赛亚起誓,举手说:“我凭我的永生起誓”,见申命记 32:40;这是在他升天、坐在天上大能者右边的时候,神以这誓言郑重地坚立并确认他在此职分上。并且神“决不后悔”,就是决不更改、撤回或废弃他向他所起的誓,因为不需要另立别人;他如此有效地完成这职分的工作,以致神藉着他赐给属他之人的一切,都是不后悔的恩赐,甚至永生和救恩。

“你是永远为祭司”:誓言所确认的,就是基督应当成为神惟一且永远的祭司;他在祭司职分上不与任何人分有,也没有终止。神藉着这誓言,等于从自己那里拿去了把基督撤职、随意废除其祭司职分的可能,正如他曾废去亚伦的祭司职分那样;这样既尊荣了他的儿子,也大大恩待罪人,赐给他们这样一位君尊的大祭司,永远有效地为他们办理一切与神有关的事。

Hebrews 7:22

希伯来书 7: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这节引出希伯来书 7:20 所说之事的结论。

神以起誓来设立这职分,有多少尊荣,这职分本身就必有多少尊荣。亚伦的祭司职分,按神的设立,已经是尊贵的;但基督的更为尊贵,因为神藉着起誓使其成为个人性的、永存的,并且关联于最美的圣约。因此,希伯来人有最充分的理由弃绝亚伦的祭司职分,而专一依附基督的祭司职分以得救恩。他既是神人,就作了“中保”,即为别人承担责任、保证有所偿付或履行、替别人作保的人;而这与祭司职分正相称,见约伯记 17:3诗篇 119:122箴言 6:1。在摩西制度中,祭司是百姓的预表性担保者或承担者;例如亚伦曾作为代求者,被摩西差去站在活人与死人中间,那时神正灭绝那些罪人,见民数记 16:46、48。圣灵在希伯来书 8:6 把这里的“中保”解释为“中保者”,这是涵盖他一切职分的总名:当他藉着应许把一切从神那里赐给我们时,他是“立约者”,并成就这些应许,见希伯来书 9:15-16;当他为我们向神献上满足,并把我们所当尽的本分连同他自己功德的香献上时,他就是我们的担保者;而这一担保功劳,来自他对神全部律法和旨意的完全顺服,也来自他藉着为我们的罪而死,向神所献上的完全满足,见罗马书 5:19哥林多后书 5:21加拉太书 3:13

“更美之约”:就是希伯来书 8:10-12 所描述的福音圣约,也就是主在耶利米书 31:33-34 所预言的;它比摩西之约更美,因为更清楚、更白白赐下、更丰盛、更属灵,并且应许赐下圣灵;又因基督的死使之得以确立,并且它是永久的。见希伯来书 8:8、9、11。

Hebrews 7:23

希伯来书 7:23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这进一步证明基督的祭司职分高于亚伦的祭司职分,因为基督的祭司职分是独一而自足的;而他们的祭司职分却因人数众多而显出软弱、衰残和必死,正如他们自己一样。在大祭司之下,他们有许多祭司一同办理圣职;从亚伦制度设立之时直到圣殿毁灭,其间有七十多位大祭司,此外还有副祭司,在他们依法不能供职时暂代其职;这些都是照律法一位接一位地设立的。

“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死亡一个接一个地把他们截断;他们都是必死的人,无论在祭司职分上还是在生命上都不能常存,见出埃及记 28:43。死亡使这祭司职分从一人传到另一人,直到这祭司职分本身因更美者接续而被废除、归于终止;可见他们的人和职分都是何等脆弱、短暂且不完全。

Hebrews 7:24

希伯来书 7:24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这里的“这位”就是希伯来书 7:22 所说的耶稣,与亚伦体系中那众多祭司相对。这一位卓越者,见提摩太前书 2:5,在复活之后是不朽的。他的位格和职分都是永恒而常存的,见希伯来书 7:25罗马书 6:9。他们都已消逝,他却永远长存,见启示录 1:17-18

“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这就是一种不能转移给别人的祭司职分,不像亚伦的祭司职分转给继承者一样。没有任何人可以与他分享,也没有任何人能接续他;这职分只与他自己这一个位格相对应,并因他个人而永远终结于他自己。他没有祭司职分上的代理人或继承人,无论教皇如何妄称都无济于事。

Hebrews 7:25

希伯来书 7:25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他都能拯救到底”:这个推论是借着其功效,证明他的职分高于亚伦等次的职分;因为他拥有超自然的神圣大能,能够彻底地、完全地、在各方面拯救人,使他们脱离罪,无论是罪的罪责、污秽还是权势;也脱离罪所带来的咒诅、忿怒和永远的死亡。无论我们自己还是别人都不能为我们做的,惟有他能做,而且他既有能力也愿意如此,使我们永远处在稳妥、幸福、蒙福、荣耀的境地中,见罗马书 5:9-11、17。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凡愿意藉着他这位大祭司、而不藉着别人来到神面前的人,凭着信靠他的宝血,为他的缘故和功劳祈求罪得赦免,弃绝自己,期待神的怜悯在他里面流到自己身上,完全顺服于他,并倚靠他把自己毫无玷污、毫无瑕疵地呈献给神他们的终极目标,又使他们永远在享受神之中得福。这就是他的工作,见约翰福音 6:35-40彼得前书 3:18

“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因为他一直存在,并活着作大祭司,为那些等候他的人谋益处;他自己有生命,也使他们活过来,参罗马书 8:6。并且作为他们的代求者,见约翰一书 2:1-2,回应一切控告,为那些悔改的信徒代言,向父神为他们求一切在他里面所应许的福。他坐在神的右边,就必永远在神面前;他作为属自己之人的总代表,向至高的立法者、审判者和统治者运用他一切的权益,见希伯来书 9:24,也如先前所预言的那样,见以赛亚书 53:12。就是那些因罪咎或软弱不能为自己申辩的人,他也为他们办理;凡信靠他、并藉着他亲近神的人,他都为他们如此行:他藉着自己的献祭为他们赎罪,又藉着自己功德的香使他们的本分和人位蒙悦纳,并把他们呈献给神,正如地上预表他的那位所行的一样,见出埃及记 30:1-10;参启示录 8:3-4罗马书 8:31-36

Hebrews 7:26

希伯来书 7:26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福音大祭司高于亚伦等次的最后一项卓越之处,在于他位格的资格。这里描述了他本身,把他与一切别的人分别出来并置于其上。这也是大卫所给证明中尚待澄清的部分,就是这位人是谁;他虽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却又与麦基洗德不同;他在亚伦职分期满之后接替其位,是不朽的,并且由神起誓立为永远的祭司。

“像这样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就是圣洁的”:这就是神人、弥赛亚、福音中的大祭司;对于我们这些有罪、污秽、可怜、从自己看毫无指望、毫无帮助的罪人来说,他是适宜的、相称的、有益的、必要的。我们若没有这样一位能替我们在神面前办理案件的人,就永远灭亡。对这样的人而言,惟有他与我们相配,也惟有他能帮助并拯救我们。给他的这些称号正显明这一点,说明祭司一切完全的品格;其他人不过是昏暗的影儿和预表。他不仅在外在和关系上因职分而圣洁,也在内在和道德上圣洁。就他的神性本体说,圣洁就是他的本性;就他的人性说,他的性情完全与神的旨意相符。他是“那圣者”,见路加福音 1:35;不像亚伦只是把“归耶和华为圣”刻在冠冕上,见出埃及记 39:30-31,而是圣洁就在他本人里面;他在成孕、降生、生活和死亡上都圣洁。魔鬼在他里面找不着别的,只找着圣洁,见约翰福音 14:30。他的灵魂、身体都是纯洁的,远超过他的预表,见利未记 21:17-23;无论受造物、天使或人,都没有一个像他这样圣洁,他是所有受造者中最像神的,见约翰福音 1:14

“无邪恶”:他在灵与肉体里毫无天然的恶,没有私欲,没有向恶的倾向,也不伤害任何人,毫无诡诈;比拿但业更是真以色列人,性情极其单纯、纯洁、无害;他是良善的,他一切的工作也都是良善的,见使徒行传 10:38

“无玷污”:他毫无斑点,里外都未被污损;在神眼中,连天使与诸天也没有他这位祭司洁净;他从未沾染罪的外貌。若他的教会都能这样纯净,那么他自己该是何等纯净!见以弗所书 5:27

“远离罪人”:他不受罪人里面任何恶习、品性、行为或污点的沾染,也不因与他们来往而染上污秽;他与罪人的罪责和污秽分离,仿佛从未与他们接触一样;却又在存在与公义的丰盛里与神联合,并使罪人成为义,而自己从他们那里什么也不沾染。

“高过诸天”:按神的安排,在完成希伯来书 7:27 所说的献祭之后,他升上远超诸天之上,见以弗所书 4:10,并坐在神宝座的右边;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都服在他以下,万有都伏在他脚下,见以弗所书 1:21-22。没有任何祭司能达到他所在之处;这就是他超绝的卓越,见希伯来书 4:14,8:1,9:11。他在那里为属自己的人办理一切,是何等有能力、何等大有功效!他现在的工作就是代求。

Hebrews 7:27

希伯来书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这一节圣灵说明他在天上代求工作的根据,并说明他为何不在那里像大祭司一样重复献祭;借此更显明他远高于亚伦的祭司职分。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献祭”:他既如此圣洁,就没有必要重复多次献祭。

“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他自己无罪,也没有需要赎的软弱,所以不像亚伦体系中的祭司那样,必须先为自己献祭;他们在赎罪日每年都先为自己献祭,因为他们自己就是罪人,也需要赦免,正如百姓一样,见利未记 9:7。他也不需要像亚伦和其后继者那样,每年定期为百姓的罪献祭,并一直如此行,直到他的祭生效、把那些旧祭除去;因为他只一次为百姓的罪献上祭物,这一个祭就胜过他们一切重复的献祭。

“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当他自己作为赎罪祭而死时,这事就一次成全了;那时他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的人性无瑕无疵地献给神作挽回祭。那时他的身体挂在十字架上,他的灵魂带着圣约的血升上去,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就是神的宝座前,为他的众百姓成就赎罪。这祭比一切亚伦体系的祭都超绝何等之大,藉此罪人与神永远和好!见希伯来书 9:11、12、14、24-26。神正是因这一次献上,把他高举在诸天之上,以起誓坚立他在职分中;于是他的代求就大有能力、大有功效,足以拯救他所有的百姓脱离罪和罪的一切后果。

Hebrews 7:28

希伯来书 7:28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这就是为什么亚伦体系中的祭司必须为自己献祭,而福音中的大祭司却不需要;同时,这节也最终描述了这位大祭司是谁。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因为神赐给摩西的律法,就是礼仪律,所设立、安置进入亚伦等次和祭司职分中的人,不但有身体上的软弱,也有道德上的软弱,就是罪。亚伦和他一切的儿子都有属灵的罪性软弱,见希伯来书 5:2;因此他们既要为百姓献挽回祭,也要为自己献。可见他们是有罪、会死的人,见希伯来书 7:26

“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但父神向他儿子所发、并以誓言坚固的应许,就是应许他要成为那位使人灵魂得完全的大祭司;大卫在诗篇 110:4 为此作见证。这应许是在设立亚伦祭司职分的律法赐下四百年之后向大卫启示出来的。那“话”显明神对他儿子的应许,那“誓言”使这应许成为不可撤销;然而,这应许直到他按人性升到高过诸天之后,才实际成就在他身上,见诗篇 110:1

“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神道成肉身的儿子,就是神的同伴、父怀里的独生荣耀之子,那人基督耶稣,见撒迦利亚书 13:7约翰福音 1:14、18,提摩太前书 2:5,藉着这经誓言确认的话,被立为惟一、独一、永远的大祭司。他不仅完全圣洁,与亚伦祭司的软弱形成对比,而且永远适合其工作,并且在其中大有成效。因此,谁还不离开那已被废除的祭司职分,而紧紧依附这必永远长存的祭司职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