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6:1 “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圣灵既已责备这些希伯来人的过失,如今就劝勉并指引他们改正。
“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既然你们已经失去了许多时间,在认识基督的事上进步又这样少,就不要再停留在这些初步原则上,乃要进到更高的程度。为此,使徒先陈明这些希伯来人已受教于其中的基督教教义原则,以及他们当追求的完全之道。
“离开”是指不再停驻、不再止步不前,不是叫人丢弃这些原则,而是不再停留在福音教义中那使初学者进入基督的起头部分;既然已经到了起点,进入了基督教信仰之门,就不该仍停在这道理最初且不完全的开端上。
“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照着那位大推动者的引导,当有持续不断、合乎次序的前进,好使我们达到基督道理的完全。这里的“完全”是指知识的高深、信心的坚固、最彻底的悔改和属灵更新、悟性的最大刚强,并且照着基督的教训,在当行与当止的事上有最充分的实行,在心思上最恒久地持守这道理,在意志上最坚定地依附这道理。
“不必再立根基”:拦阻这事的,就是把根基性的工作一再重复。使徒借着把基督教初步原则教导给他们,已经为他们立了这根基;他们也 profess 承认接受了这些知识和信心,如《哥林多前书》3:11、《以弗所书》2:20 所说,因此他们理当在这根基上继续建造,无论是人的生命,还是各样真理。又恐怕他们已经忘记,或别人不知道这些福音的根本原则和教义是什么,使徒就在本节和《希伯来书》6:2 中列出六项。这原是教导基督徒子女或外邦人的通行方法,使他们至少在外在承认上成为基督徒,或在跌倒之后得以恢复。
“懊悔死行”:基督教首要应学的原则或教义,就是“悔改”。悔改乃是罪人心思根本的改变,并且因此整个人也改变;其中包括知识、借着神律法而来的知罪定罪、对罪深切痛苦的忧伤,以及灵魂完全离罪归向神,如《哥林多后书》7:9-11 所描述的;也包括离开一切因离弃神而生出的罪恶行为。人既死在罪中,这些罪原会永远吞灭并毁坏他们的灵魂,如《罗马书》6:23、《以弗所书》2:1-2。它也预设先前已有其他真理的认识,如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后来从这形像中堕落,以及由此带来的悲惨等等。这些希伯来人应当天天在这恩典的操练中继续长进。
“信靠神”:第二项基督教原则或教义,就是“对神的信心”,其中包括这属神恩典的习性与行动,即确信、把握、同意、信靠,如《希伯来书》11:1 所说,以及它一切的果效。这信心施行在神身上,既关乎他的本体,也关乎他的各种关系,特别是关乎他为罪人以恩典设计并成就救赎之工;借着基督赐下和好、公义、圣洁、儿子的名分和永远的救恩。基督借着受死成全诸般的义,以自己的牺牲满足神的公义,并借此赚得、购得这一切福分赐给信徒,又从天上有效地把这些分赐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