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说:“诸位弟兄,我在神面前,直到今日,都是凭着无亏的良心行事。” 使徒行传 23:1-5
保罗为自己的正直申辩,却奉大祭司之命被打;他便斥责大祭司的不公。
使徒行传 23:6-9
他宣称自己是法利赛人,又说自己是为死人复活的盼望受审,便使公会分裂。
使徒行传 23:10,11
他被带回营楼,主在异象中鼓励他。
使徒行传 23:12-22
有人谋害他的阴谋被报告给千夫长;
使徒行传 23:23-35
千夫长便差人护送他,并附函将他送到该撒利亚的巡抚腓力斯那里。
“诸位弟兄”;
这是承认自己也和他们一样出于列祖,并且尽其所能求得他们的好感与留意。
“我都是凭着无亏的良心行事”;
这并不是说他自以为毫无罪过或过失,因为他也承认并哀叹自己被罪的律掳去,见罗马书 7:23-24;而是说,他自己并不觉得自己犯过什么显著的不敬虔之罪(如他们控告他的亵渎圣物)。不仅如此,他也没有甘心容让任何罪存在于他里面,更不用说让罪在他里面作王。至于他从前逼迫基督徒,并不是为讨好任何人,也不是出于任何邪恶企图,乃是以为这样是在事奉神,见提摩太前书 1:13。
“在神面前”;
意思是他活在神的鉴察之下;保罗也承认,神是鉴察并知晓人心与良心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