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 19:20 仆人知道自己有罪,所以约瑟全家中,今日我首先下来迎接我主我王。
“仆人知道自己有罪” 我并不为自己的罪开脱,乃是忧伤羞愧地承认;在这种情形下,主你的神乐意赦免犯罪的人,我也相信你必如此。
“我首先来” 我对先前之罪的感觉,如今已使我,并且我有生之年都要使我,在一切尽本分和侍奉王上的事上作最先、最积极的人。
“约瑟全家” 反对者说:他是便雅悯人,见撒母耳记下 16:5;那他怎么把自己算作约瑟家的人呢?
回答:这里的“约瑟家”或者,
1. 指十个支派,它们常与犹大区别开来,于是被称为约瑟家,如撒迦利亚书 10:6。但在百姓分为两个国之前,还没有这种区分;即使分国之后,便雅悯也总是与犹大算在一起,而不与约瑟或以法莲算在一起。
2. 指以色列众支派,他们被称为约瑟的子孙,见诗篇 77:15;参诗篇 80:1,81:5。这样称呼他们是合理的,不但因约瑟卓越出众,常以同类中最杰出的代表其余的人或事,也因长子的名分大部分归给了他,见历代志上 5:1;并且因为约瑟曾像父亲一样待他们,在希伯来文原文中说他像养育儿女一样养育他们,见创世记 47:12。但若按这意思,此话就不真实,因为犹大家已在他之前来到,见撒母耳记下 19:15。
3. 更可能是指除犹大以外的众支派,因上述原因,称他们为“约瑟家”很合适,并且他们与犹大分别出来也很恰当,因为长子的权利分给了犹大和约瑟,见历代志上 5:2。便雅悯在分国以后固然应与犹大联合,因为那时他们附从犹大;但在那之前,把他们归入约瑟更方便,因为他们行军时归在约瑟家、就是以法莲的旗号之下,见民数记 10:22-24;因此,圣经把以法莲、便雅悯、玛拿西并列,见诗篇 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