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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 第 6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1 Kings 6:1

列王纪上 6: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第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 论圣殿的建造及其时候;其形状与大小、窗户、旁屋和材料,

列王纪上 6:1-10。神对这殿的应许,

列王纪上 6:11-13。殿顶与装饰,

列王纪上 6:14,15。内殿,

列王纪上 6:16-22。基路伯和各样装饰,

列王纪上 6:23-30。门,

列王纪上 6:31-35。内院,

列王纪上 6:36。建造所费的时候,

列王纪上 1:37,38

这年代计算上的难题过于广大复杂,不宜在此详论,也不是无学问的读者所能断定的;至于有学问的人,我请他们参看我在此处《拉丁文汇编注释》中的详细讨论。现今只提出以下几点,或已足够:

1. 圣经中“以色列人出埃及”这话有不同的理解,且含义有一定伸缩,不但指他们起初离开埃及的时候,也可指他们在旷野中的时期,或从旷野出来的时候;这一点可由申命记 4:45 看出,那里的希伯来文并不是我们所译的“以后”等字,而是“在他们出埃及的时候”;诗篇 94:1-3 也是这样,“当以色列出来的时候”等,希伯来文是“他们出来的时候”等。这里也并非不能这样理解,“他们出来以后”等,即完全出来了,也就是他们从埃及往迦南行程将近结束的时候。至于有学者所提出的希伯来介词 lamed 与 beth 的差别,也不妨碍这个意思;因为 beth 如他所说可表示“以后”,lamed 也同样可以,如创世记 7:4、10,民数记 33:38

2. 至于士师时代的年数尤其造成这个困难,其中有许多点可以帮助我们解决:

1. 那里所提到的若干年数,是属于同一时期的,这从睚珥的二十二年可见一斑;许多有学问的年代学家都同意,在这二十二年中,包括了亚扪人压迫的十八年,也包括了非利士人暴虐统治的若干年。非利士人在西边压迫以色列,亚扪人则在东边扰害他们;别的地方也可以有类似的情形。

2. 那些“安息的年数”未必一定要理解为在战争和服役之外另加的若干独立年份;那些通常译为“那地太平四十年或八十年”之类的话,也可以这样翻译,而且十分符合希伯来文:那地得享安息,或开始安息,或恢复安息,是在第四十年或第八十年(基数词常代替序数词,尤其数目超过十时),这个“年”要从某个显著时期起算。因此这句话不是说明安息持续了多久,或直到何时,而是说明它从何时开始。比如在士师记 3:11,“那地太平”不是像我们译本所说的“四十年”,而是“在第四十年”,也就是从他们第一次在迦南地得安息、安静承受约书亚所赐之地以后算起;这一段时间很可能包括约书亚使他们安居以后所度的日子,也包括那些比他活得更久的长老的日子(士师记 2:7),以及那些长老死后他们败坏的时期,再加上服事米所波大米王的八年。

所以士师记 3:30 可作“那地在第八十年得享安息”,就是从俄陀聂为他们取得那次安息以后(士师记 3:11)算起。士师记 5:31 可作“在第四十年安息”,就是在以笏所取得的安息以后(士师记 3:30)。士师记 8:28 也是“在第四十年安息”,就是从底波拉所得的那次安息以后算起。这样,从安息算到安息,比反过来计算更清楚、更可靠。这一点更值得重视,因为这也是那位博学而敬虔的阿马主教的看法。把这些都考虑进去,从出埃及到这里,把圣史中各部分与各事件都纳入四百八十年的范围之内,就并不困难了;其各段详细计算,可参看我的《拉丁文汇编注释》。至于别处一些经文,有人以为与此矛盾,我靠着神的帮助,会在各处分别加以辨明。

“所罗门作王第四年”:因为他头三年,一部分用于整顿国事;若无此,民政与圣职之事都不能稳固成立;另一部分则用于为这工程作必要的预备。

“开工建造”:因为历代志下 3:1 正是这样说的;下文列王纪上 6:37 也如此解释:“耶和华殿的根基立定了”;虽然希伯来文这里只是说“被建造”。这样,主动式的词常常表示动作的开始,如创世记 5:32,11:26。

1 Kings 6:2

列王纪上 6:2 所罗门王为耶和华所建的殿,长六十肘,宽二十肘,高三十肘。 “殿”:是严格意义上的殿,与周围一切相连的墙和建筑物有别,就是圣所和至圣所。

“长”:是从东到西。这尺寸以及其余各尺寸,似乎都是指内部从墙到墙的量度。

“六十肘”:是圣所的肘。参看普尔对创世记 6:15 的注释。

“高”:即殿本身的高度;因为廊子的高度是一百二十肘,见历代志下 3:4。这样,诸尺寸彼此比较都很和谐。因为六十比二十(长比宽)是三比一;六十比三十(长比高)是二比一;三十比二十(高比宽)是三比二,即一又二分之一。这些比例正对应音乐中的三种大和谐,通常称为十二度、八度和五度;因此,这样的比例在视觉上必然是优美的,正如音乐中的比例在听觉上是优美的一样。

1 Kings 6:3

列王纪上 6:3 殿前的廊子,长二十肘,与殿的宽窄一样;廊子的宽十肘,在殿前。 “殿前的廊子”:就是在殿的前面或入口处,见历代志下 3:4;它是一个 peristilium 或 portico,即建筑一端(从这边到那边)的步廊或廊檐。这部分的尺寸也很和谐。二十比十(廊长比廊宽)是二比一。若其内部高度与殿相同,即三十,那么它与其长度之比就是三比二,与其宽度之比就是三比一。若再把历代志下 3:4 所说的一百二十肘总高度也算进去,这里也并无失衡,因为它与其长度之比是六比一,与其宽度之比是十二比一;尤其是若这高度被适当地分成上下若干层廊阁,每层各有其应有的比例。

1 Kings 6:4

列王纪上 6:4 又为殿作了严紧的窗棂。 外面窄,是为防止风雨带来的不便;里面逐渐放宽,好使殿更能接受并散播光线。或者可译作“作了采光的窗”,就是使之透光;但又是“关闭的”,即关闭到足以挡住风雨、却仍能透光的程度。

1 Kings 6:5

列王纪上 6:5 靠着殿墙,围着殿,就是靠着圣所和内殿的墙,建了旁屋;在四围又建了旁屋。 “靠着殿墙”:或作“在其上”;或作“与之相接”。因为旁屋的梁木并不是钉进墙里,乃是倚在墙的扶壁上。

“建了旁屋”:是为存放祭司的衣服和别样属殿或属敬拜神的器具,见列王纪下 11:2历代志上 28:12以西结书 42:13,14

“四围”:不是绝对地说,因为东边并没有;并且似乎还留出了一些空处给窗户,因窗外窄,所以只需很小的空隙即可。但大体上说,是在各边,惟独东边有廊子,另有极小的通光孔道除外。并且这些采光之处也可能在墙最上面的五肘,因为那些部分高于所有旁屋;这些旁屋只有十五肘高,而墙有二十肘高。

“又建了旁屋”:希伯来文作“肋骨”,即或者是在前述旁屋之上又建了别的房间;或者更可能是指长廊,环绕所有旁屋,如肋骨环绕人的身体一样;这是通往各旁屋所必需的通道。

1 Kings 6:6

列王纪上 6:6 下层旁屋宽五肘,中层宽六肘,上层宽七肘;因为殿外旁边的墙作了收进的台阶,免得梁木插入殿墙。 “五肘宽”:就是指内部的宽度,不包括上文所提的廊道。

“收进的台阶”:或作“收窄处”。正如我们的房屋,墙在下部较厚较宽,往上则渐渐收窄;只是这里这些收窄处是在墙外面,并且三层楼每上一层,就比下面的一层收窄一肘。这里提到这事,是要说明旁屋宽度不同的缘故,因为墙越收窄,上层旁屋可用的空间就越大。

“免得梁木插入殿墙”:就是不在墙上凿孔来固定梁木;这样若有需要,旁屋也可以拆除,而不至于损害殿本身。

1 Kings 6:7

列王纪上 6:7 建殿是用山中凿成的石头;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别样铁器的响声都没有在殿里听见。 “凿成”:就是照建筑师的指示,先凿好、修方、配准。至于“建殿的时候,殿里听不见工具的声音”,这样安排,一方面是为搬运方便;一方面是为工程的宏伟,并彰显工人的技巧和勤勉;又一方面是为其属灵预表的意义。因为这殿明显预表基督在地上的教会,也预表天上的新耶路撒冷;所以,就前者而言,这情形表明:建造教会的人和教会的肢体,都当尽力使那里一切事情都在完全的和平与安静中进行,不可让争竞、分裂或强暴的声音出现在那神圣的建筑里;就后者而言,则表明:任何属灵的石头、任何一个人,若不是在今生先被凿成、修方、预备妥当,就不能在那天上的殿中有分。

1 Kings 6:8

列王纪上 6:8 在殿右边当中的旁屋有门,人从那里借着旋螺的楼梯上到中层,从中层再上到上层。 “当中旁屋的门”:就是人进去上到中层旁屋的门,也就是通往中层各房间的入口。

“右边”:即南边。这里和希伯来文本诗篇 89:12,以及别的作者中,都把南边称为“右边”;因为人若面向东方,就是向着日出之处,也就是天上最荣耀、并且人最常望向的方向,那么南边就在他的右手。因此这也暗示北边,就是左边,也另有一门,通往那一边的旁屋,只是这里为求简略没有提及。

“旋螺的楼梯”:或者是,

1. 在殿墙厚度之内,许多人这样想;但这不大可能,因为会大大削弱墙体,尤其是上部较窄之处。既然为了保全墙体的完整,连固定旁屋梁木的小孔都不许打在墙里(列王纪上 6:6),那么若说又在墙中开出楼梯所需的大缺口,就显得十分荒谬而难以置信。

2. 更可能是在墙外,也在旁屋之外,通往廊道,再由廊道进入各旁屋。

“上到中层”:更准确说,是“上到中层楼面”或“中间那一层旁屋”;下文“从中层到上层”也是这个意思。因为这楼梯不可能通入每一个房间,也没有必要或便利这样作;只要通到那一层,就足够各旁屋使用了。

1 Kings 6:9

列王纪上 6:9 所罗门建殿,安置香柏木的栋梁,又用香柏木板遮盖。 “建殿,安置”:就是指殿的主体和整体结构。

“遮盖殿”:或作“殿”,就是指殿顶;因为殿的两旁和地板,下文列王纪上 6:15 也这样说。就是“栋梁和板”,或作“拱梁和天花板”;即用来覆盖殿顶的弯梁和木板,那部分是用别种木头作成,因为那木头比香柏木更柔韧,更能承受弯曲;然后再用香柏木覆盖。

1 Kings 6:10

列王纪上 6:10 又在殿的四围建了旁屋,高五肘;香柏木的梁木搭在殿墙坎上。 “在殿的四围”:解经家把这理解为列王纪上 6:5,6 所说的那些旁屋。但既然前面已细致而准确地讲论过那些旁屋,为什么这里又要如此晦暗混乱地重复一遍呢?除非是要补充说明各层旁屋或各层楼的高度,因为前面还未说到。况且,这里的希伯来文也完全可以恰当地译作:“他在全殿之上造了房顶”,即平坦的屋顶,称为 yatziah,因为它与房屋的地板十分相似;这也符合以色列建筑顶部平坦的常例,见申命记 22:8约书亚记 2:6撒母耳记下 11:2。内里的屋顶是拱形的(列王纪上 6:9),更显美观荣耀;外面的屋顶却是平顶。

“五肘高”:高过殿墙;这是必要的,好使它略高于所要覆盖并保护的拱形屋顶。

“搭在”:希伯来文是单数,应作“它搭在”,就是指屋顶。

“香柏木的梁木”:它搭在墙顶上,正如列王纪上 6:5 所说,旁屋搭在墙的侧面一样。不过这一切我仍提交有学问、有判断力的人裁定。

1 Kings 6:11

列王纪上 6:11 耶和华的话临到所罗门说: 这或者是借着某位先知,或者更可能是像从前一样,在异象或梦中临到他。

1 Kings 6:12

列王纪上 6:12 论到你所建的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遵从我的一切诫命,我必向你应验我所应许你父大卫的话。 神这样说,一方面是要鼓励他继续这工程;另一方面也是要除去他心中可能已经生出、或将要生出的骄傲和虚荣。神察验人心,知道所罗门身为如此荣耀工程的发起者和建造者,心里或已如此,或将如此;也要除去那种自恃与安稳之心,这种心在所罗门和百姓中都极可能滋长,并且神预见它必然滋长,好像神如今已经在某种意义上被约束,必须常与他们同在,并住在自己的殿里;因此他们即使惹动他,也不必太怕他离开他们。所以神明确说出,他的应许与恩惠所附带的条件;而他在顺服的情形下向所罗门加以保证,也就明显地暗示了不顺服时相反的结果。

1 Kings 6:13

列王纪上 6:13 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并不丢弃我民以色列。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14

列王纪上 6:14 所罗门建造殿宇,工程完毕。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15

列王纪上 6:15 殿里面用香柏木板贴墙,从地到棚顶都用木板遮蔽;又用松木板铺殿的地面。 “从地”:更准确地说,是“从地起”,正如希伯来文所说;因为地板本身并不是用香柏木遮盖,而是如下文所说用“松木”。

“直到棚顶的墙”:更准确地说,照希伯来文,是“直到棚顶的墙”,或“直到房顶的墙”,就是直到与房顶齐平的墙顶;因为房顶本身不是石头作的,而是木头。或者,“直到棚顶的墙”也可指直到天花板本身;因为它起了墙的作用,所以也可称为墙。因为“墙”这个名称并不限于石墙或砖墙;我们读到有“铜墙”(耶利米书 15:20),也有“铁墙”(以西结书 4:3)。而撒母耳记上 19:10 所说扫罗把枪刺入的“墙”,看来更可能是木墙,不是石墙;尤其因为那是王通常用膳的房间。所以借着“从殿的地板直到棚顶的墙”这一转述,他指的是殿一切侧墙。

“又用木板遮蔽”:就是指上文所说殿的侧墙。

“用木板”:即用另一种木头,就是松木;这一点可由历代志下 3:5 看出,那里说地板也是用这种木遮盖的。

“殿的地面”:这里只特别说地面,因为地面只用了松木板;但殿的两旁却同时有香柏木和松木。松木或者是铺在香柏木上面,或者置于香柏木之上,或者夹杂在香柏木板或香柏木肋之间;这一点可由前述平行经文历代志下 3:5 推知。

1 Kings 6:16

列王纪上 6:16 内殿,就是至圣所,长二十肘,从地到棚顶都用香柏木板遮蔽;又建造内殿,作为至圣所。 “长二十肘”:就是指至圣所;对照列王纪上 6:2,17 可知,殿长中有二十肘属于这一部分。它可称为“在殿的两旁”,因为这部分从殿的一端占去二十肘的长度,同时从这边到那边也是二十肘;因此四面都是二十肘。

或者,“在殿的两旁”也可作“在那殿的四围”,就是这里下文所说的至圣所。又或者,可作“从殿这边到那边”,即从一边到另一边。这样,这话就只是指圣所与至圣所中间的隔墙。

“从地到棚顶”:更准确地说,如列王纪上 6:15 所示,是“从地到墙”,或“到天花板”,或“到房顶”。因此,单凭这些字,不一定要像一般人那样理解为地板本身也是用香柏木建成;只表示其四周从地面向上二十肘都用香柏木遮蔽。若有人说,全殿因此也包括至圣所,高都是三十肘(列王纪上 6:2),可回答说:或者那只是真指“大殿”,即圣所;它在列王纪上 6:17 被称为“殿”,而较小的至圣所只有二十肘高,许多人都这样想;或者上面那十肘是用别种木料或别的东西遮盖,或是留空的,以便从灯台得光,并让香坛的烟上腾。

“作为内殿,就是至圣所”:即使它成为内殿,亦即至圣所。或者可译作“在内殿的里面一侧”(借此暗示那面朝圣所的隔墙外侧并未这样包覆),“of”在此因希伯来文 lamed 常作属格标记;“内殿”,即“至圣所”。后面这几个字是为解释“内殿”一词的意思,因为他此前尚未用过这个词。

1 Kings 6:17

列王纪上 6:17 殿前的外殿,长四十肘。 “殿”:就是圣所。

“前殿”:这话是为限制“殿”这个词的意义,因为若不加限制,它原可指整个建筑。

“前”:就是在内殿前面。或者照希伯来文,是“在我面前”,即在我同在之处前面。或者也可说它是在神面前,因为神乐意把自己描述为坐在基路伯上,面向这殿,在这里观看他百姓的事奉。所以,这部分与至圣所相区别的殿,也有其和谐的比例。长四十与高三十之比,是四比三;长与宽四十比二十,是二比一;高与宽三十比二十,是三比二。

1 Kings 6:18

列王纪上 6:18 殿里一点石头都不显露,一概用香柏木遮蔽;上面刻着野瓜和初开的花。 “一概用香柏木遮蔽”:就是全殿都用香柏木覆盖。

问:既然历代志下 3:5 说也用了松木,这怎么说得通呢?

答:

1. 它原是香柏木和松木并用的;参看普尔对列王纪上 6:15 的注释。

2. 之所以说“一概用香柏木”,是因为其中最大部分确是如此;普遍性的词常常这样使用。

3. 这里提到“香柏木”,不是要排除一切别的木料,而只是要排除“石头”,如下文所示。

4. 或者可译作“全都是香柏木的”,即一切雕刻都是香柏木作的。

1 Kings 6:19

列王纪上 6:19 殿里预备了内殿,好安放耶和华的约柜。 “预备”:就是装饰并使之适合安放约柜。

“殿里”:希伯来文作“在殿的中间”,或“在建筑之中”;不是按数学意义上的正中间,而是泛指在殿里面。因为“中间”这词常常就是这个意思,如申命记 4:11约书亚记 7:21但以理书 3:26

“里头”:或作“在殿的最里面”;因为殿的入口在另一端,所以这里正是最里面。

1 Kings 6:20

列王纪上 6:20 内殿前面长二十肘,宽二十肘,高二十肘;墙面都贴上精金,又用香柏木作坛。 “前面”:更准确地说,是“在里面的部分”,就是在殿的里面。这里希伯来文称之为“前面”,不是因为人先进入那里,而是因为人正在进入或刚进入殿的时候,那地方仍在他前面。同根或近似的字也常这样用,如利未记 10:18列王纪上 6:19,29,30,36历代志上 28:11

“高二十肘”:

异议:上文列王纪上 6:2 说大殿高三十肘。

回答:许多人相当有根据地认为,至圣所比圣所矮十肘;这并无不便,也不违背建筑比例的规则。正如建筑的第二部分,就是廊子,远高于第一部分以下的结构;同样,第三部分也可以明显低于第二部分。它的较低,可能是:

1. 外在地说,即就其墙体而言,它只有二十肘高,并在那高度上加盖平顶;这样,极其神圣的地方藉着其外形上可见的样式,与较不神圣之处有所分别,也是合宜的。

2. 内在地说,即就那部分墙体里面而言。因为尽管这部分顶部也可能像圣所一样是拱形的,而有人认为那拱顶有十肘高;但二者的差别可能在于:圣所的拱顶是敞露可见的,而至圣所的拱顶上却另有一层从墙到墙、在二十肘高度处的平顶加以覆盖。

“又用香柏木作坛”:即用金遮盖,见列王纪上 7:48历代志上 28:18。这里的坛,就是靠近至圣所安放的香坛,见列王纪上 6:22

“香柏木作坛”:

异议:这坛原是用皂荚木作的,见出埃及记 30:1

回答:或者那皂荚木坛又包了香柏木,使之与其余部分相称;因为正如列王纪上 6:18 所说,全殿都是香柏木。或者这是所罗门照着神的命令和指示所新造的坛,这指示或是直接赐给他,或是借着他父亲传给他;参看历代志上 28:12 等。不过,这地方似乎更好译作:“又用香柏木包坛”;或者是为使它与其余部分相似;或者因为这是一座新作的石坛,适合用香柏木包上,好更好地承接并保留后来包在这香柏木上的金子,见列王纪上 6:22

1 Kings 6:21

列王纪上 6:21 所罗门用精金贴了殿内的墙;又用金链子挂在内殿前门扇上,用金包裹。 “殿”:或作“那殿”,即内殿。

“精金”:参历代志下 3:8

“又用金链子挂在内殿前门扇上”:即他作了一幅幔子,挂在隔墙上或隔墙前;或者这幔子本身又构成圣所与至圣所之间的一层分隔,而这幔子就是挂在这些金链子上。也有人这样译:“他关闭了”或“封住了”(此词在迦勒底方言中有这个意思,而许多希伯来字的意义也从那里借来)它,就是上文所说的殿,也就是它的门,用金链子或金闩封住。“在内殿前”,就是在那设于内殿和圣所之间之墙或隔墙的外侧;这地方恰当地称为“在内殿前”,因为内殿是在隔墙的里面与后面;幔子挂在那里,链子或门闩,或任何用来关上内殿之门的东西,也都安在那里。

“用金包裹”:就是指那隔墙;他在这里把它与“殿”,即殿的主体墙壁区分开来。前半节已说殿的墙壁都用金包裹,现在又说明这隔墙也同样如此。

1 Kings 6:22

列王纪上 6:22 全殿都贴上金子,直到贴完;内殿前的坛也都用金包裹。 “全殿”:不单是内殿,也包括整个圣所;有人还加上连属于殿的旁屋也包括在内。

“内殿前的坛”:就是香坛,它设在圣所里,紧挨着内殿的门。

“用金包裹”:正如先前先用香柏木包裹一样;参看普尔对列王纪上 6:20 的注释。

1 Kings 6:23

列王纪上 6:23 他在内殿里用橄榄木作两个基路伯,各高十肘。 这两个基路伯是在摩西所造的那两个之外另外作的;摩西所作的见出埃及记 25:18,是金的,比这两个小得多,而且安置的位置和姿态也不同。

“橄榄木”:或作“油树木”;这树有时与橄榄树区别开来,如以赛亚书 41:19

1 Kings 6:24

列王纪上 6:24 这一基路伯有两个翅膀,各长五肘;从这一翅膀尖到那一翅膀尖,共有十肘。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25

列王纪上 6:25 那一个基路伯也是十肘,两个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样。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26

列王纪上 6:26 这基路伯高十肘,那基路伯也是如此。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27

列王纪上 6:27 他将两个基路伯安在内殿里。基路伯的翅膀是张开的,这一个的翅膀挨着这边墙,那一个的翅膀挨着那边墙,里边的两个翅膀在殿中间彼此相接。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28

列王纪上 6:28 又用金子包裹两个基路伯。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29

列王纪上 6:29 内殿、外殿周围的墙上都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的花。 “基路伯的雕像”:是神赐给那地方之天使同在与保护的记号。

“棕树”:是平安与胜过仇敌的象征;以色列人若在那地方正当地事奉神,就可以盼望得着这些。

“内殿、外殿”:就是内殿里面,以及内殿以外的圣所。

1 Kings 6:30

列王纪上 6:30 内殿、外殿的地板都贴上金子。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31

列王纪上 6:31 又用橄榄木制造内殿的门扇;门楣、门框,门口有墙的五分之一。 即高或宽四肘,因为墙是二十肘。或者是说前面所提之门的“五分之一”。更可能的意思是“五边形”,有五边五角,这在建筑中并不不合宜,也并不罕见。

1 Kings 6:32

列王纪上 6:32 在橄榄木作的两门扇上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的花,都贴上金子;又用金子贴了基路伯和棕树。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33

列王纪上 6:33 又用橄榄木制造外殿的门框,门口有墙的四分之一。 更准确地说,是“四方形”。

参看普尔对列王纪上 6:31 的注释。

1 Kings 6:34

列王纪上 6:34 用松木作门两扇:这扇分两页,是折叠的;那扇分两页,也是折叠的。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35

列王纪上 6:35 上面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的花,都用金子贴了。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36

列王纪上 6:36 他又用凿成的石头三层、香柏木一层建筑内院。 “内院”:即祭司院,见历代志下 4:9;这样称呼,是因为它紧邻圣殿,并围绕着圣殿。

“用凿成的石头三层、香柏木一层”:这可以理解为:

1. 指墙的厚度,三层石头一层层向里排列,最里面是香柏木,作为墙的衬里。

2. 指墙的高度,墙只有三肘高,使百姓能看见祭司在他们院中的坛上献祭;每层石头约一肘高,可能颜色各不相同,并且全都用香柏木覆盖。或者更可能是,

3. 指若干廊道,在殿的每一边各有一座;其中前三层是石头作的,第四层是香柏木作的,都由成排的柱子支撑;其上有许多房间,供圣殿和祭司使用。因为很难想象,只是围院造一堵矮墙,就会被称作“建筑内院”。而且,从事物本身的性质和圣经中的多处记载都足以显明,需要大量建筑和房间,来办理各种事务和工作,并存放各样财物;这里广义所说的“殿”正包括这些。可参看历代志上 28:11,12 等。

1 Kings 6:37

列王纪上 6:37 所罗门在位第四年西弗月,立了耶和华殿的根基。 普尔在本节无注释。

1 Kings 6:38

列王纪上 6:38 到十一年布勒月,就是八月,殿和一切属殿的都按着样式造成。他建殿的工夫共有七年。 “七年”:实际是满七年另六个月,按计算可知。不过较小的数目通常被略去,归入较大的总数之中;圣经中如此,别的作者中也如此,如士师记 20:46撒母耳记下 5:4列王纪上 2:11

这工程花这么长时间,并不奇怪。因为:

1. 严格说来,殿本身就体量而言只占最小的一部分;在各院中地上和地下都有许多又大又多的建筑物。虽然这里只提到祭司院,却由此暗示别的院也按比例作了同样的安排。

2. 这里所运用的工艺极其精巧,而精湛工匠又不多,因此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若是狄安娜庙的建造曾动用整个亚细亚两百年之久,而一座金字塔的建造曾动用三十六万人连续二十年,这两件事都是普林尼所记的,那么任何通情达理的人都不会惊讶这圣殿用了七年才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