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的审判尤其临到谁身上,以赛亚书27:1用比喻而隐晦的话描述说:“到那日,耶和华必用他刚硬、有力并大而有能的刀,刑罚鳄鱼,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罚鳄鱼,就是那曲行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毫无疑问,这三种动物是三个帝国权势的象征。有人断言,动物既不多于三个,刀也不多于三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如果在论到刀的时候,介词像在论到动物时那样重复出现,我们就必须把这段话理解为既指三把刀,也指三种动物。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必须查明这三种世界强权究竟是什么;这问题完全是正当的。除非这个问题本身绝对无法回答,否则我们没有理由满足于德莱希斯勒的意见,以为这三个象征只是泛指各种领域、各种类型的不敬虔势力。
现在,tannin(伸长的水族动物)一向是埃及的象征(赛51:9;诗74:13;结29:3;32:2)。而在赛27:12、13中,幼发拉底地和亚述与埃及并列提及,因此立刻可以推测,另外两种动物所指的是底格里斯河的国,即首都尼尼微位于底格里斯河畔的亚述;以及幼发拉底河的国,即首都巴比伦位于幼发拉底河畔的迦勒底。并且,这两个国家都被称为利维坦,只在属性上有所不同,这也暗示它们是彼此相关的两个国度。我们不可因《约伯记》26:13中nâchâsh bâriach是一个星宿名称就受误导;这里没有像赛24:21那样的“在高处”(bammarōm),所以显然仍是在地表范围内。所用的称号首先是由两座城的地理位置引发的。尼尼微在底格里斯河边,这河因水流迅疾、急湍可畏而称为希底结。
(事实上,按新波斯语词典,阿拉伯语tyr不仅指箭,也指底格里斯河;而古人的解释“底格里斯,快如飞箭,因为玛代人称底格里斯为toxeuma”,即“射出的箭”,又有Zend语tighri得到印证,该词已被证明可用作“箭”或“发射物”的意思。)因此,亚述被比作一条沿着急速、猛烈、长而伸展的路线游行的蛇。bâriach在这里如同赛43:14,是与barriach相等的名词,形式如עלּיז,与赛15:5中意为门闩的berriach不同。另一方面,巴比伦被比作曲行的蛇,就是以蛇形弯曲盘旋的蛇,因为它位于极其蜿蜒的幼发拉底河上,而这河在巴比伦附近的弯曲尤其错综如迷宫。
那河原本曾一度直流,但后来因人工开凿而变得极其曲折,以致它经过同一地点,即阿尔德里卡,不少于三次;按希罗多德时代的记载,人若顺流而下,三天之内要三次经过那里(Ritter, x. p. 8)。然而,这象征的真实意义并不像“海旁的旷野”(赛21:1)那样,仅止于地理位置的暗示。曲折这一属性,也是一个帝国比另一个帝国延续更久、并且使以色列陷入更多纠葛的象征。底格里斯河上的世界强权迅速向以色列发难,因此以色列的命运很快就决定了;但幼发拉底河上的世界强权则以许多弯曲前进,用重重盘绕围困猎物。这些盘绕之所以更多,是因为在先知看来,巴比伦是世界帝国最后采取的形态,所以以色列要一直被这条蛇缠绕,直到末后的日子。对亚述、巴比伦和埃及的审判,也就是对世界诸强权普遍的审判。
第2-5节 这里预言第四次转入诗歌的语调。教会在对世界的审判中认出自己就是耶和华严密保守、所爱的葡萄园。“到那日,有出酒的葡萄园;你们要指这园唱歌说: 我耶和华是看守葡萄园的; 我必时刻浇灌,昼夜看守, 免得有人损害。我心中不存忿怒; 惟愿荆棘蒺藜与我交战, 我就勇往直前,把它一同焚烧。不然,让他持住我的能力, 使他与我和好, 愿他与我和好。” 预言并没有用“到那日,必有人唱这歌”之类的话来引入,而是立刻转入这首歌。它由逐级递减的诗节构成:一节五行(赛27:2、3),一节四行(赛27:4),一节三行(赛27:5)。主题在起首以独立格提出:cerem chemer。
这可以指“出酒的葡萄园”或“美酒的葡萄园”(参士15:5的cerem zaith);但也可能应读作cerem chemed,如赛32:12,七十士译本、他尔根以及多数现代注释家都这样认为。ענּה ל照民21:17;诗147:7(参出32:18;诗88:1)的用法,是指就某事唱起歌来,是个拟声词(不同于意为开始、原意为相遇的ענה)。这里cerem(葡萄园)是阴性,就像民21:17-18井歌中的בּאר(井)一样;而以色列作为这里葡萄园所象征的对象(赛3:14;5:1等),有时被视为阳性,有时又视为阴性(赛26:20)。这里是耶和华亲自说话。他是葡萄园的看守者,在有需要的时候时刻浇灌它(lirgâ‛im,如赛33:2的labbekârim,“每早晨”),又昼夜看守,免得有什么临到它。
על פּקד在别处常指施行惩罚,这里则表示某种灾祸的临到。因为这葡萄园乃是经过苦难洁净后的教会,耶和华对它的情感是纯然的爱,不掺杂烈怒(chēmâh)的焚烧。这怒气是留给一切胆敢伤害这葡萄园的人。耶和华向这些人挑战,说:谁给我荆棘蒺藜呢?עיתּנני等于לי יתּן,如耶9:1,参书15:19。这里不用别处惯常的“并设立荆棘蒺藜”(ושׁית שׁמיר)而用无连词结构,正合这位高举的护卫者激动的情绪。若荆棘蒺藜在他面前,他就要向它们发作征战,就是攻击它们(bâh为中性,指这样一大片灌木),并把它们全都点着(הצית=הצּית)。诗节的安排要求我们把כּמּלחמה与אפשׂעה(异文亦作אפשׂעה)连在一起,虽然这与重音符号不合。
仅从bammilchâmâh这一表达的选择,我们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见,荆棘蒺藜是教会仇敌的比喻(撒下23:6-7)。在这个意义上,诗歌于赛27:5结束:唯有把自己交给怜悯的人,才能得着怜悯。או后接愿望式,如利26:41,意为“若不然”。“持住”是hechezik b',如王上1:50论亚多尼雅抓住坛角。“和好”是‛âsâh shâlōm l',如书9:15。诗歌到此结束。这里教会所表达的,是她因最近发生的事而更加坚定的意识:她的神以恩典保护她。
第6节 先知现在附加说明这首葡萄园之歌:“将来雅各要扎根,以色列要发芽开花,他们的果实必充满世界。”从הבּאים这个词(时间宾格,如传2:16,相当于“看哪,日子将到”,耶7:32等)可以看出,真正的预言语言在这里又重新开始。至于主动式וּמלאוּ,可参耶19:4;结8:17等。先知在这里以比喻所说的,正与使徒在罗11:12所说的一样:以色列一旦再次作为一个民族蒙恩复兴,就要成为“外邦人的丰富”。
第7-8节 先知此时仍没有回到自己现实的时代;相反,他确信以色列若不因自己的罪先被深深降卑,就不会被高举,因此他把自己置于这种受罚的状态之中。而在那里,面对以色列所等待的荣耀未来,有一个事实在他眼前格外明亮,就是神加在以色列身上的惩罚,与加在世界身上的惩罚截然不同。“主击打他们,岂像击打那些击打他们的人吗?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你打发他们去,是相机宜与他们相争; 刮东风的日子,就用暴风将他们逐去。” “击打它的人”(maccēhū)是攻击以色列的帝国权势(赛10:20);“被他所杀的人”(הרגיו)则是倒在耶和华击打之下的帝国死者。前者击打毫不怜恤,它的死者如今都毫无指望地躺卧着(赛26:14)。耶和华的击打却不同,教会在其义人身上虽然也曾仆倒,但情形完全不同。
关于这种双关式的用词,可参赛24:16;22:18;10:16。耶和华弃绝以色列时(如同借着“休书”,赛50:1),他与之相争(赛49:25),也就是惩罚它,但乃是“按着分量”,即极其准确地斟酌尺度,使之不超过以色列所能忍受的能力,不危及以色列作为民族的存在(参耶10:24;30:11;46:28中的bemishpât)。另一方面,希齐格、埃瓦尔德和克诺贝尔把它读作בּסאסאה,源自一个与זעזע,甚至与טאטא有关的词,意为“你搅扰它(或驱逐它)的时候”;但传统文本并未标明带mappic的ה有异读,古代译本和注释家也都把这词看作סאה的重叠形式,在这里表示伊法的三分之一,即相当大却不过分的量。
hâgâh berūchō这一句大概被看作一个省略了关系词的关系从句,因此转到第三人称最好解释为:“你,就是那用猛烈气息筛净它的。”Hâgâh在别处只见于箴25:4,意思是分离,例如从银子里除去渣滓(赛1:25)。耶和华筛净以色列(参赛21:10打谷场的比喻),那时他让被掳临到它,就如东风大作一般猛烈地吹它(参伯2:1-13:19)。但他只是筛净,并没有毁灭。
第9节 他固然发怒,却并非没有爱;他固然惩罚,却只是为了能够再次赦免。 “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的果效,全在乎此; 就是他叫祭坛的石头变为打碎的灰石, 以致木偶和日像不再立起。” “所以”(lâcēn)一词,是从“按着分量”这个说法引出的结论。神“按着分量”惩罚以色列;他的惩罚乃是通向救恩的道路,因此一旦达到目的,就会止息;若以色列现在肯彻底弃绝自己的罪,尤其是一切罪中的罪,就是拜偶像,那么惩罚现在也会止息。“如此”(借此)是指后面的בּשׂומו;也就是说,是借着把祭坛和月神女像打得粉碎,或更准确地说,是晨星女神的像,以及太阳神的柱像,也一并除掉(见赛17:8)。以色列若除去一切祸患的根源,就是偶像崇拜,那么它仍需为之赎罪的罪孽就要被遮盖、补偿、涂抹(关于cuppar,见赛22:14)。括号中的话(参赛26:11)断言,这样的结果正是耶和华从除去以色列之罪这件事上所要得着的一切果子(cŏl-peri),而这也正是管教所要达成的目的。
第10-11节 先知是在受罚状态之中说这话的,因此他还能进一步借着罪之后所随之而来的惩罚,来证实:惩罚必随着罪的止息而止息。“因为坚固城变为凄凉, 成了撇下离弃的居所,像旷野一样; 在那里牛犊必吃草, 在那里卧卧,并吃尽其中的枝子。枝条枯干,必被折断; 妇女要来点火烧着; 因为这百姓蒙昧无知, 所以创造他们的,必不怜恤他们; 造成他们的,也不施恩与他们。” 这“无知的百姓”(赛1:3),就是耶和华所创造、所塑造的以色列(赛22:11);因此,这座被毁坏的坚城就是耶路撒冷。由此可见,先知的立场必然是在耶路撒冷毁灭之后、被掳之中的处境里。
若这对以赛亚来说似乎奇怪,那么这两节中几乎每一个词都起来作见证,说话的正是以赛亚,而不是别人(较一般的证据,可参赛32:13-14与5:17;较具体的例证,可参16:2、9;11:7等)。“它的枝子”中的后缀是指那城,因其废墟长满了灌木。与סעפּים“枝子”(总是带dagesh,以区别于赛2:21中的“裂缝”סעפים)同义的,是kâtzir,意为砍下来的枝条,即容易砍下的嫩枝。早期译者把kâtzir理解为“收割”是错误的(武加大、辛玛库、萨阿迪亚如此,但七十士和路德并不如此)。由于kâtzir在这里是一个集合名词,表示整批枝条,所以谓语可以用复数tisshâbarnâh,这并不能像赛28:3那样解释为单数形式。
אותהּ用中性意义回指这一整件事:妇女点着它(האיר,如玛1:10),也就是把它作成照明的火焰(אור)和取暖的火(אוּר,赛54:16)。耶路撒冷竟荒凉到这个地步:昔日人烟稠密之处,如今牛犊安静地吃那长在废墟间灌木上的青叶;从前敌军曾被迫撤退、未能得手之地,如今妇女却来毫无阻碍地取柴。
第12-13节 但当以色列悔改时,耶和华的怜悯就要改变这一切。“到那日,耶和华必从大河,直到埃及小河,将人一一地收集,如同打树拾果一样; 以色列人哪,你们要一一地被收集归回。到那日,必大发角声, 在亚述地将要灭亡的, 并在埃及地被赶散的, 都要来, 在耶路撒冷圣山上敬拜耶和华。” 我认为,凡把赛27:12解释为指被掳者归回的见解,都是完全错误的。幼发拉底河和埃及小河,即Wady el-Arish,是按着最初应许(创15:18;王上8:65)而定的以色列地东北和西南边界;经文并不是说耶和华要在这些边界之外打,而是在其中打。
因此,格赛纽斯的解释方向更为正确,他认为其意是:“国度要在所应许的最大疆域内重新充满人口,并且迅速众多,好像人像橄榄一样从树上纷纷落下。”固然,châbat一词在申24:20可用于打下橄榄;但这个比喻在这里并不适用,因为橄榄必须先存在,才能被打下来,而这里的以色列地应当被设想为荒凉的。人所期待的乃是,耶和华要在应许之地广大无边的全境之内,使死人复活(照赛26:19、21的应许)。而这个比喻恰恰最清楚、最辉煌地回应了这种期待。Châbat通常指敲打那些带壳、太柔嫩太贵重而不宜用连枷打的果实。正如先知自己在赛28:27所肯定的,这样的果实要小心地用杖敲出,若用通常打谷的暴力,就会受损。从幼发拉底河直到Rhinokoloura的一大片死亡之野,看起来就像一块铺满这种柔嫩贵重果实的禾场。
真实的以色列人和背道的以色列人都混杂躺在那里。但耶和华要把他们分别出来。他要施行一次“打”,使教会真正的成员显明出来,如同谷粒从外壳中被筛出一样。“你的死人要复活”;先知在这里又回到这一点上来。这看法也得到shibboleth一词的支持,因为这词兼有“洪流”(诗69:3,16)和“穗子”的意思。这构成一个优美的双关(参赛19:18与哈2:7中的双关)。从幼发拉底的“穗子”直到西奈半岛,耶和华都要敲打一大堆穗子,而其中的谷粒要被“一一地”收集起来,也就是逐个收集(以最谨慎的方式;希腊文,καθεῖς κατη ̓ ἓνα)。除了这复活的教会之外,那仍然活着的离散者也要因神所发的信号聚集而来(参赛18:3;11:12)。
亚述和埃及被提为流亡之地;它们如赛19:23-25(参11:11)一样,代表一切被掳之地。这两个名字是象征性的,因此不可用来证明这预言是否在以赛亚视野所及的范围内。其实也根本无此必要。第24-27章这一组预言属于以赛亚,而不属于别的先知,这件事就如同世上找不到两张完全一样的脸那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