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于是以色列带着一切所有的,起身来到别是巴”(离开希伯仑,创世记 37:14)。在那里,在迦南的边界,就是亚伯拉罕和以撒曾求告主名的地方(创世记 21:33;创世记 26:25),他向他父亲以撒的神献祭,ut sibi firmum et ratum esse testetur faedus, quod Deus ipse cum Patribus pepigerat(加尔文)。
雅各虽然能从他儿子约瑟奇妙的经历中看见神的作为,又从约瑟和法老友善的邀请,并迦南所遭遇的饥荒中,辨明这是神引导他下埃及;然而,离开应许之地,就是他列祖寄居之地,这一步必然会使他对自己和家族的前途产生严肃的思考,因此使他把自己和跟随他的人交托给信实守圣约之神的看顾,无论他当时是否想到亚伯兰曾领受的启示(创世记 15:13-16)。创世记 46:2-4 在那里,神在夜间的异象中向他显现(מראת,为加强语气的复数),并像从前他逃离迦南时一样(创世记 28:12及下文),赐给他安慰的应许:“我是 האל(大能者),是你父亲的神;不要怕下埃及去(מרדה 代替 מרדת,正如出埃及记 2:4 中 דּעה 代替 דּעת,参 Ges. §69, 3, Anm. 1);因为我必使你在那里成为大国。
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我也必定带你上来,约瑟必给你送终。”גּם־עלה 是一个强调附加的不定式绝对式(如创世记 31:15);按照 Ges. 为 Kal 不定式。创世记 46:5-7 雅各因这应许得了坚固,就带着儿女和孙辈下到埃及;他的儿子们用法老所打发来的车辆,载着他们年老的父亲,并他们的妻子儿女,又带着羊群和他们在迦南所得的一切财物一同去了。(注:这样的场景,就是移民把财物驮在驴上,甚至有两名孩子坐在驴背两旁的驮篮里,在贝尼哈桑的一座墓中可见其图像,这幅图或许可以代表以色列人的迁居,虽然不能直接与之相连。详见 Hengstenberg《埃及与摩西五经》中的论述。)
第8-27节 这里记载了雅各家的人数,就是那将要成长为大国的家族,这显然是要表明与他下埃及时所领受之神圣应许的成就。名单所包括的,不仅是狭义上的“以色列的儿子”,而且如随后立刻补充所说的,是“雅各和他的儿子们”;或如总结公式所表明的(创世记 46:27),“来到埃及的雅各家一切的人”(הבּאה 代替 בּאה אשׁר,Ges. §109),其中包括族长本人,以及约瑟和他的两个儿子,就是在雅各到埃及以前所生的。若把这些都计算在内,雅各家共有七十人;若撇开这些,则是六十六人,另加他儿子们的妻子。众子是按四位母亲来排列的。
利亚所生的,列出六个儿子、二十三个孙子、两个曾孙(法勒斯的儿子;至于犹大在迦南死去的儿子珥和俄南,则不计算在内),还有一个女儿底拿;她一直未嫁,因此是雅各家中一个独立成员;合计就是 6 + 23 + 2 + 1 = 32,若加上雅各本人,则为三十三人。利亚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提到两个儿子、十一个孙子、两个曾孙和一个女儿(她和底拿一样,在此处及民数记 26:46 中都被计算在内,显然有某种特别原因,只是未加说明);合计 2 + 11 + 2 + 1 = 16 人。拉结,就是“雅各的(爱妻)”,所生的,列出两个儿子和十二个孙子,其中按民数记 26:40,有两人实际上是曾孙,共十四人;拉结的使女辟拉所生的,则有两个儿子和五个孙子,共七人。因此总数就是 33 + 16 + 14 + 7 = 70。
(注:这里所给的是七十人,而出埃及记 1:5 和申命记 10:22 也是如此;但司提反却按七十士译本说是七十五人(使徒行传 7:14)。
七十士译本在这里和出埃及记 1:5 都记作七十五人,是因为在创世记 46:20 玛拿西和以法莲名字之后有如下字句:ἐγένοντο δὲ οἱοὶ Μανασσῆ, οὓς ἔτεκεν αὐτῷ ἡ παλλακῆ ἡ Σύρα, τοὺ Μαχίρ· Μαχὶρ δὲ ἐγέννησε τὸν Γαλαάδ, υίοὶ δὲ Ἐφραΐ́μ ἀδελφοῦ Μανασσῆ. Σουταλαὰμ καὶ Ταάμ. υίοὶ δὲ Σουταλαάμ. Ἐδώμ:这些话是根据创世记 1:23 和民数记 26:29、26:35、26:36(33、39、40)推测插入的,因此把约瑟这三个孙子和两个曾孙也算在内。)雅各儿子们的妻子既没有逐一提名,也没有被计算在内,因为以色列的家族不是由她们,而是单由她们的丈夫建立的。
她们的出身,在这里和别处也都没有说明。只是偶然地,西缅的一个儿子被称为迦南妇人的儿子(创世记 46:10);由此可以推知,雅各的儿子们娶迦南女子为妻是极其例外的事,通常他们的妻子是从他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父系亲属中选取的;此外,他们还有以实玛利、基土拉和以东各家的亲属。至于“雅各的女儿们”和“他儿子们的女儿们”,除了底拿和亚设的女儿西拉之外,并无一人被提及,因为她们都不是独立家室的建立者。
如果更仔细察看这份名单,首先引人注意的是:犹大的一对双生子之一法勒斯,在约瑟被卖之后才出生,却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即便假定犹大娶迦南人书亚女儿为妻这件事,尽管创世记 38 里已有相反理由,仍然发生在约瑟被卖之前,而且是在雅各回到迦南、住在示剑期间(创世记 33:18)不久以后,那么这婚事距约瑟被卖也不过五年,最多六年;因为犹大只比约瑟大三岁,所以约瑟被卖时,犹大最多不过二十岁。即使如此,从犹大结婚到雅各迁往埃及,中间也只有二十八年左右;这样法勒斯也不过十一岁上下,因为他直到犹大结婚约十七年后才会出生,而在那个年龄不可能有两个儿子。
再者,犹大也不可能带着四个儿子下埃及,因为在迁居前一年,他至多只有两个儿子(创世记 42:37);除非我们采用一个极不可能的假设,就是另外两个儿子是在十一或十二个月之内出生的,或为双胞胎,或先后紧接出生。更不可能的是便雅悯,他那时只有二十三或二十四岁(见第 200页以下及第 204页以下),却已经有十个儿子,或者如民数记 26:38-40 所示,有八个儿子和两个孙子。由这一切必然得出结论:在我们面前这份名单中,所列举的雅各孙辈和曾孙辈,有些其实是后来在埃及出生的,因此,按照旧约中我们常见而对我们思维方式却颇为陌生的一种观点,他们乃是在祖先腰中一同进入埃及的(in lumbis patrum)。
这份名单确实应当这样理解,从把这里所列“以色列的儿子们”(创世记 46:8)与民数记 26 中按父家、支派和宗族记述全体以色列会众的说明相比较,就可无疑地看出来。在那里,关于摩西时代以色列众家的记载中,我们发现,除了少数差异之外,本章中所有出现的雅各孙子和曾孙的名字,都被提及为那些家族的始祖;而这些家族正是摩西时代以色列十二支派所分成的各宗族。那些差异一部分在形式上,一部分在实质上。
形式上的差异,包括个别名字不同,但有时只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形式;例如,耶母利和琐辖(创世记 46:10),在民数记 26:12-13 中则作尼母利和谢拉;洗非安和亚罗底(创世记 46:16),在民数记 26:15 和 26:17 中则作洗分和亚律;户平(创世记 46:21)在民数记 26:39 中作户反;以希(创世记 46:21)是亚希兰(民数记 26:38)的简称;有时则是同一人的不同名字,即:以斯本(创世记 46:16)和阿斯尼(民数记 26:16);母平(创世记 46:21)和书反(民数记 26:39);户伸(创世记 46:23)和书含(民数记 26:42)。
在实质性的差异中,首先要注意的是:在民数记 26 中,西缅的儿子阿辖、亚设的儿子益瓦,以及便雅悯的三个儿子比结、基拉和罗实,都没有被列为家族始祖;这大概只是因为他们要么无子而终,要么没有留下足够多的后代形成独立家族。除此之外,按民数记 26 的记载,本章所提及的雅各孙子和曾孙,全都成了摩西时代仍然存在之各家族的始祖。由此可见,我们这份名单的用意,不仅是要包含雅各下埃及时已经出生的儿子和孙子,而且除那些作为民族十二支派首领的儿子之外,还要把所有后来成为各 mishpachoth,也就是独立家族之始祖的孙子和曾孙,都包括在内;正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在民族组织上便占据了雅各孙子的地位,或被提升到这个地位。
若不是如此,我们就无法解释这个事实:到摩西时代,除了约瑟这个双支派以外,在其余任何支派中,都没有一个家族是出于雅各的孙子或曾孙,而这些人却未曾在本名单中被提到。正如雅各的众子在迁往埃及后不可能再没有儿子出生,同样也不可设想那些在埃及出生的儿子全都无子而终,或没有建立家族。那从雅各众子而出的民族,按出生次序划分为支派和家族(mishpachoth)的规则乃是:正如十二个儿子建立十二支派,他们的儿子,也就是雅各的孙子,便成为这些支派之下各家族的始祖;除非这些孙子无子而终,或没有留下足够多的男性后裔形成独立家族,或者由于其他事件或原因,自然形成支派与家族的规则被搁置。
在这个假设之下,我们也能解释本名单与民数记 26 之间其余真正的差异;例如,按民数记 26:40,在创世记 46:21 中被列为便雅悯之子的乃幔和亚勒,其实是他的孙子、比拉的儿子;又如创世记 46:20 只提到约瑟那两个在雅各到埃及以前已经出生的儿子,就是玛拿西和以法莲,却没有提及后来生给他的儿子(创世记 48:6)。便雅悯的两个孙子可以在我们的名单中列为他的儿子,因为他们像儿子一样建立了独立家族。
至于约瑟的儿子,只有玛拿西和以法莲能列入我们的名单,因为雅各临终前不久收纳他们为自己的儿子,从而把他们提升到支派首领的地位,超过了约瑟后来所生的儿子;因此,凡约瑟的后裔被算作一个支派的地方(如约书亚记 16:1、16:4),玛拿西和以法莲便构成约瑟支派的主要分支或首要家族,而该支派的细分家族,有些是由他们后来出生的弟兄建立,有些则是由他们的儿子和孙子建立。因此,略去后来出生的儿子,以及那从他们而出的约瑟孙辈,并非真正违背这条总原则,即本名单所提到的是一切建立十二支派家族的雅各孙辈,而不顾他们是在雅各全家迁往埃及之前还是之后出生,因为这种区别对本名单的主要目的并不重要。
本名单的设计目的,还可从出埃及记 1:5 和申命记 10:22 得到进一步证实;在那里说,进入埃及的雅各家七十个人,在主的赐福之下,成了那众多的百姓,就是摩西领他们出埃及去承受应许之地的那民。从这个角度看,把那成长为支派和家族之民族的后裔种子,描述为包含全民族一切支派和家族的萌芽与根源,乃是很自然的事;就是说,不仅包括迁居前已经出生的孙子,也包括在埃及出生、并成为独立家族始祖的孙子和曾孙。正因为如此,把一切支派和家族的始祖都包括在内,便得出了七十这个有意义的数字;其中七这个数(由神圣的数三和世界的数四组成,作为神与以色列圣约关系的印记)再乘以十这个完整的印记,用以表达这样一个事实:这七十个人包含了神整个的国民。
(注:这正是早期神学家解决与本名单有关之实际难题的方式;Hengstenberg《论文集》和 Kurtz《旧约圣约史》都采纳并为这一解答辩护,以回应针对它所提出的异议。)
第28-34节 在雅各家的这份名单之后,接着记载他们抵达埃及的情形。创世记 46:28 雅各打发他儿子犹大先去见约瑟,“请他指示(להורת)往歌珊的路,在他前头引导”;也就是说,要从约瑟那里取得关于他们定居之地所需的指示,然后带路到歌珊去。
创世记 46:29 他们一到,约瑟就预备车上歌珊去迎接他父亲(ויּעל 用于从内地往旷野或往迦南的行程),并且“在那里向他显现(直译:他向他显现;נראה 通常只用于神的显现,这里选用此词,是要表示约瑟来见父亲时所带着的荣耀);伏在他的颈项上,继续(עוד)伏在他的颈项上哭。”创世记 46:30 以色列对约瑟说:“我既得见你的面,知道你还在,如今(הפּעם,直译:这一次)我就是死也甘心。”创世记 46:31-32 约瑟告诉他弟兄们和他父亲的全家(他的家属),说他要上去见法老(עלה 在这里是指上朝廷去,乃是观念上的上行),禀告他的亲属已经来到,他们是 מקנה אנשׁי,就是“牧养牲畜的人”,并且把羊群、牛群和一切所有的都带来了。
创世记 46:33-34 同时,约瑟也嘱咐他弟兄们,若法老召见他们,问他们的职业,就要说:“你的仆人从幼年直到如今都以养牲畜为业,我们和我们的祖宗都是如此;这样,你们就可以住在歌珊地,因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厌恶。”这最后一句话也是约瑟所说的一部分,其中说明了为何他弟兄们要向法老表明自己自古以来就是牧人;目的就是要使他们得着歌珊作为居住之地,并且使他们民族和宗教的独立性,不至因与埃及人过于密切的交往而受到危害。埃及人厌恶牧人的原因在于:埃及国家的根基越是完全建立在农业及其完善组织之上,埃及人就越把粗野和野蛮的观念,附着在“牧人”这个名称上。
这不仅从各种古迹上都可得到证明,因为在那些古迹中,牧人总是被描绘成瘦长、枯槁、畸形、憔悴,有时几乎像幽灵一般的人物(Graul,《旅行记》2,第171页);也为古代文献所证实。按希罗多德(2, 47)所说,养猪的人是最被轻视的;但他们在埃及七个阶层中与牧牛的人(βουκόλοι)并列(希罗多德 2, 164),因此狄奥多罗斯·西库路斯(1, 74)把一切牧畜的人都归为一个阶层;由此可见,希罗多德所说的 βουκόλοι 不仅指牧牛的人,而是 a potiori 指一切牧人;正如我们在古迹所描绘的畜群中所见,成千上万的绵羊、山羊和公绵羊,与驴和有角的牲畜一同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