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忠心遵守律法的劝勉 - 申命记 4:1-40 随着“如今”(ועתּה)一词,摩西从默想主为以色列所行的事,转而劝勉他们遵守主的律法。神恩典的显现,使以色列有责任谨慎遵行律法,好继续享受圣约的福分。这劝勉首先呼吁他们听从并遵守主的诫命和典章,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因为他们的生死不仅系于是否遵行,而且以色列在万民面前的智慧和伟大,也正在于此(申命记 4:1-8)。接着又警戒他们不可忘记何烈山的事(申命记 4:9-14),免得陷入偶像崇拜,就是敬拜形像或假神(申命记 4:15-24);最后以警告作结,说明背道的刑罚乃是被分散在列邦之中,并应许悔改、诚心归正之后必得恢复(申命记 4:25-31);又从紧接着过去的历史中提出这警告与应许的根据(申命记 4:32-34),为要坚固这百姓对他们之神的忠诚,因为祂乃是他们救恩惟一的创始者(申命记 4:35-40)。
1-8节 以色列人应当听从摩西所教导他们去行的律例和典章(就是他们当行的),使他们可以存活,并进入得着主所赐给他们的地。“听从”包含放在心上并付诸遵行。“律例和典章”(如利未记 19:37)指圣约律法两个主要方面的全部。חקּים,即“律例”,包括道德诫命和成文的圣约律法;在较早的书卷中,多用חק和חקּה来表示这些,也就是说,凡百姓应当遵守的都包括在内。משׁפּטים,即“典章”或“权利”,指他们所当得的一切,无论是对神方面,还是对同胞方面(参申命记 26:17)。
有时还与המּצוה,“诫命”连用,或把这词放在前面,用单数作总括性的概念(申命记 5:28;6:1;7:11),或用复数(申命记 8:11;11:1;30:16);又或用העדת,“法度”,即作为神旨意彰显的诫命(申命记 4:45;6:17;6:20)。生命本身,或在应许之地长久存活(出埃及记 20:12),都取决于对这些的遵行;摩西屡次向他们强调这一点(参申命记 4:40;5:30;6:2;8:1;11:21;16:20;25:15;30:6,30:15及32:47)。ירשׁתּם,为ירשׁתּם的写法(如申命记 4:22,约书亚记 1:16;参 Ges. §44, 2, Anm. 2)。
申命记 4:2 然而,遵守律法要求人照着它原本所赐下的样式去守,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人必须顺服它,如同顺服神不可侵犯的话语。诫命不单会因删减而被削弱,也会因加添而被削弱;神的话也会因此变成人的规条,法利赛主义已充分证明这一点。这条诫命在申命记 13:1 再次出现;后来先知又重申它(耶利米书 26:2;箴言 30:6),并且在全部启示结束之处再一次严正申明(启示录 22:18-19)。基督也以同样的意义说,祂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 5:17);旧约并没有被废去,而是在新约中得着荣耀和成全。申命记 4:3-4 以色列人刚刚从巴力毗珥的事上经历到,忠心遵行律法如何带来生命:主灭绝了那些敬拜这偶像的人(民数记 25:3,25:9),而忠于主的人却仍然存活。
בּ דּבק,意为“依附某人”“紧紧持守他”。摩西提出这个例子,是因为会众在不久之前才亲历这事;他们已经清楚看见,一方面忠于主会有什么结果,另一方面离弃主的不忠又会有什么结果。“你们亲眼看见了”,如申命记 3:21。申命记 4:5-6 摩西所教导的律法,原是主的诫命。遵守实行这些,在列国眼中要成为以色列的智慧和聪明;列国听见这一切律例,就必说:“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רק,意思是“惟有”“非别的,正是”)。历史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不但所罗门的智慧使示巴女王惊奇(列王纪上 10:4起),而且当异教诸宗教在短暂繁荣之后开始从内部走向自我瓦解时,以色列藉着摩西律法所拥有的神圣真理,也吸引了异教世界中一切较为严肃认真的心灵,去在以色列对神的认识中寻求内心最深需要的满足和灵魂的救恩;最后,在基督教中,这真理又把一个又一个外邦民族带到对真神的认识和永远的救恩之中,尽管神圣的真理过去是、如今仍被骄傲的哲学家和自义的伊壁鸠鲁派、斯多亚派之人看作愚拙。申命记 4:7-8 以色列智慧那种大有能力、又极具吸引力的力量,在于他们在耶和华里面有一位神:他们呼求祂的时候,祂就近在身旁施行帮助(参申命记 33:29;诗篇 34:19;145:18;列王纪上 2:7),这是别国诸神从未有过的;并且他们在神的律法中,拥有外邦人从未有过的律例和典章。
真正的公义根基在神里面;当对神的认识昏暗时,律法和公义连同其神所设立的根基,也都会动摇并变得模糊(参罗马书 1:26-32)。
9-14节 所以,以色列不可忘记他们在何烈山亲眼看见的事。申命记 4:9 “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自己。”保守“魂”,就是保守那作为生命座位的魂,也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脱离危险和损害(箴言 13:3;19:16)。“免得你忘记那些事(את־הדּברים,即出埃及记 19-24章所描述的事实),又免得这些事一生一世离开你的心”,也就是说,只要你活着,就不可忘记;“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这些神的作为,构成了真宗教的根基、圣约立法的真实基础,也是摩西所赐一切律例典章在客观真理性与神圣性上的坚固保证。这也正是旧约宗教与一切异教宗教本质上的区别;后者的创立者固然也宣称他们的教训和法令来自神的启示,但他们并没有提出任何实际保证,证明其来源确实是出于神。
申命记 4:10-12 “你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那日,在何烈山……”(היּום为状语性宾格),摩西借这句话提醒百姓那些伟大事件的主要特点:第一,神吩咐他把百姓招聚起来,好叫祂使他们听见祂的话(出埃及记 19:9起),使他们终身学习敬畏祂,也教导儿女这样行(יראה,不定式,如申命记 1:27 的שׂנאה);第二(申命记 4:11),他们走近那座有火焚烧的山(参出埃及记 19:17起)。“火烧到天中”的说法,也就是一直烧到天空,是修辞性的描写,为要表达神荣耀在西奈山火柱中显现时那可畏的威严,好使百姓深深记住这次神的显现。“黑暗、密云、幽暗”这一说法,与大山冒烟(出埃及记 19:18)相对应,也是为着同一目的。
最后(申命记 4:12,4:13),他提醒他们,主从火中说话;并补充这一句重要的话,作为下文的铺垫:“你们只听见言语的声音,却没有看见什么形像。”这不但与出埃及记 24章完全一致,那里说百姓站在山下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像吞灭的火(申命记 4:17),而且在立约结束时,那些“看见神”的长老,也没有看见神的形像(申命记 4:11);也同样符合出埃及记 33:20,33:23,那里面说没有人能看见神的面(פּנים)。甚至摩西在主与他面对面说话时所见到耶和华的“形像”(Temunah,民数记 12:8),也不是神本体的形状以肉眼显现出来,不过是与摩西自身直觉和领悟能力相适应的神荣耀的显现;这不可被看作足以恰当表明神性本质的神之形像。真神并没有任何可为人眼所见的这种形像。
申命记 4:13 所以,当主向他们宣告祂的圣约,并说出十句话,后来又把这十句话写在两块石版上赐给摩西(出埃及记 20:1-14[17];31:18,对照24:12)的时候,以色列人并没有看见神的形像,只是听见祂话语的声音。关于“石版”,参出埃及记 34:1。申命记 4:14 当主亲自藉着十句话将祂吩咐百姓遵行的圣约晓谕他们以后,祂又吩咐摩西教导他们在迦南当遵行的律例和典章,也就是从出埃及记 21章起西奈立法中的各样典章和律例。
15-16节 以色列人在何烈山没有见过神的形像,所以他们当为自己的性命谨慎(为自己的生命谨慎),免得败坏自己,为自己制造耶和华他们神的任何形像;照上下文来看,就是用它来敬拜神。(关于pesel,参出埃及记 20:4。)随后的话,即“任何雕刻的样式”以及“男像女像的样式”(关于tabnith,参出埃及记 25:9),都是“雕刻的偶像”的同位语,用来解释并加强这禁令。
17-18节 他们也不可制造任何走兽的像;这是警戒他们不可效法埃及对动物的崇拜。
19节 他们也不可任凭自己被引诱(נדּח)去敬拜天上的星宿,就是因看见天体在荣耀光辉中发光,而在感官上受其迷惑。禁止这样做的理由,在于后面的关系从句:“就是耶和华你神在天下万民之下所分给万民的。”这意思并不是,像昂克鲁斯、拉比、耶柔米等人所认为的那样,“神把日月星辰赐给外邦人使用,也就是用其光服事他们”;而是说,神把这些分给他们去敬拜,也就是许可他们拣选这些作为敬拜的对象;殉道者游斯丁、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等人采纳的就是这种看法。按照圣经的观点,连外邦人的偶像崇拜,也是出于神的许可和安排。因为外邦人虽然从神所造之物可以认识祂,却不把祂当作神荣耀祂,所以神任凭他们陷在拜偶像和可耻的情欲之中(罗马书 1:21,1:24,1:26)。
20节 以色列人不可在这事上效法外邦,因为那位把他们从埃及铁炉中领出来的耶和华,已经把他们取来(לקח)归于自己,就是把他们从万民中拉出来、分别出来,作自己产业的百姓。所以,他们不可在任何受造之物里寻求神、向神祷告,而要按着与神本性相称的方式敬拜祂,就是无像无形地敬拜祂;因为祂显现时并没有任何形状,所以也不能被模仿。בּרזל כּוּר,“铁炉”,或“炼铁的炉子”,是一个极有力量的比喻,形容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受的可怕苦难。נחלה עם(产业的百姓)与סגלּה עם(特别的子民,申命记 7:6;参出埃及记 19:5,“属我的子民”)同义。“直到今日”如申命记 2:30。
21-24节 神把以色列领出埃及,使摩西想起目标,就是迦南,也使他再次提到主怎样不许他进入这美地;于是他又重新警告他们,不可忘记圣约,也不可制造任何神像,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绝不容忍这样的事。申命记 4:21 所归于神的起誓,在民数记 20章和民数记 27:12起宣布摩西之死的地方都没有提及;但这并不足以像 Knobel 所猜想的那样,对其真实性提出怀疑。申命记 3:23起已经很清楚地表明,在所提到的那次事件的历史记述中,并没有给出全部细节。כּל תּמוּנת פּסל,“耶和华所吩咐不可制造的一切形像之像”,即申命记 4:16-18 所说那不可造的像。“烈火”(申命记 4:24)这一称号,是特别就神荣耀在烈火中显现而言(出埃及记 24:17)。关于这种启示方式的象征意义,参出埃及记 3:2。“忌邪的神”,参出埃及记 20:5。
25-31节 为要加强这警告,摩西指出百姓将来因离弃主而受罚,被分散在列邦中。申命记 4:25-26 如果以色列人生儿养女,子又生孙,在那地久住之后,却制造神像,行主眼中看为恶的事,惹祂发怒;那时摩西就呼唤天地作见证攻击他们,说明他们必很快从那地上灭亡。“在那地久住”意味着忘记主先前所显明的恩典,但并不一定就是因为享受那地丰富而变得放纵,虽然这种享受也可能导致忘记神和祂恩典的显现(参申命记 6:10起;32:15)。这句话的后半,即结果句,是从申命记 4:26 开始的。העיד 与 בּ及宾格连用,意思是请某人作见证,或传唤某人作证。
这里的天地,并不是指住在其中的理性受造者,而是人格化了,被描写成活着、能感受、能说话;它们被提为见证,不是要宣告以色列有罪,而是要见证天地主宰耶和华曾经警告这百姓,并且如申命记 30:19 的平行经文所说,把生与死摆在他们面前,所以祂因他们的不忠而刑罚他们,乃是公义的(参诗篇 50:6;51:6)。“延长日子”如出埃及记 20:12。申命记 4:27 耶和华要把他们分散在列邦中;在那里,他们必因缺乏和苦难而衰亡,只剩下少数人(מספּר מתי,创世记 34:30)。“领你们到的地方”是指那些列国所住的地(参申命记 12:29;30:3)。
关于所指的事,可参利未记 26:33,26:36,26:38-39,与申命记 28:64起;由此显然可见,作者并不是像 Knobel 所说那样,“心中只想着亚述时代民族的命运”,而是想着这悖逆之民在后世将遭遇的一切分散,甚至包括一直持续到如今的罗马人所造成的分散,因此摩西所预见的刑罚是其最完全的范围。申命记 4:28 在外邦人中间,他们必被迫去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木头和石头的神;这些神不能看,不能吃,不能闻,也就是没有感官、没有生命的表现。摩西在这里所警告的,乃是出于神治理的永恒法则。较为精致的形像崇拜,会一步一步导向更粗陋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中,偶像崇拜的本质显出其全部可怜之处。
“一旦启示的神被离弃,理性和想象的神也很快必被抛弃,而让位于更低级的权势;这些权势与那自我高抬、坐在宝座上的‘我’完全相合,并且在所谓‘启蒙’的时代,也同样通向无神论和唯物主义”(Schultz)。申命记 4:29 然而,以色列将在极深苦难之时,从那里回转醒悟,像福音中的浪子一样(路加福音 15:17),寻求主他们的神;他们若全心全魂寻求祂,也必寻见祂(参申命记 6:5;10:12)。申命记 4:30-31 “你遭遇患难的时候,这一切事(所威吓的刑罚和苦难)都必临到你;日后(参创世记 49:1)你必归向耶和华你的神,听从祂的声音。”摩西用这个总括性的思想结束了他对未来的描绘。
(论其内容,参利未记 26:39-40。)归向主并听从祂的声音,预设着主必为那些恳切寻求祂的人所寻见;“因为”(申命记 4:31)祂是有怜悯的神,祂不撇下祂的百姓,不灭绝他们,也不忘记与列祖所立的圣约(参利未记 26:42,26:45)。הרפּה,意为“放开”“从某人身上撤手”(约书亚记 10:6)。
32-34节 然而,摩西的目的不只是借着刑罚的威吓来阻止百姓背道,更是要藉着唤起他们诚挚的爱,来促成他们更忠心地依附主并持续顺服祂的诫命;因此,他再次提醒他们,神在拣选并拯救以色列时所施行的荣耀恩典神迹,是自创世以来从未听闻的;借着这有力而实际的真神之爱证明,他结束了自己的第一次讲论。申命记 4:32 这结束性的思想,借着כּי(“因为”)与申命记 4:31 的主旨相连。“耶和华你的神是有怜悯的神”,这表明以色列蒙拣选和蒙救赎的惟一根基,乃是神向全人类所施的怜悯。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日子,自神造人在世以来,从天这边到天那边,曾有何民听见这样大的事,或有何事像这样的呢?”意思是,自人被造以来的一切时代历史,以及天下万方的一切地方,都找不出像以色列所经历的这些事,尤其是在西奈山所发生的事(申命记 4:33;参 4:12)。摩西在申命记 4:34 又从这极其可畏荣耀的神显现,回到神将以色列从埃及拯救出来时所行的神迹:“曾有何神试着从别国中将一国取出来归自己吗?
就是藉着试验(在埃及那些使法老与主之关系受到考验的事件;参申命记 6:22;7:18-19)、神迹奇事(埃及的灾殃;见出埃及记 7:3)、争战(在红海边;出埃及记 14:14;15:3)、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见出埃及记 6:6),并大而可畏的事呢?”最后提到的这三点,已经从原因和结果两方面概括了神在埃及所行的一切作为。它们是主全能的启示,也造成了极大的惊骇(参出埃及记 12:30-36)。
35节 以色列得以看见这一切,好叫他们知道,耶和华是神(האלהים,即那真正配得“神”这名号的神),除祂以外,再无别神(参申命记 4:39;32:39;以赛亚书 45:5-6)。
36节 但主主要是从天上向以色列说话(参出埃及记 20:19[22]),并且是在祂降临西奈山的大火中向他们说话,为要管教他们。יסּר 并不像 Schultz 所说是“就祂的真理和主权来教导百姓”,而是如 Knobel 所说,“使他们受圣洁的管教”,借着祂降临时所伴随的可畏现象,使他们对祂道路的圣洁和祂审判存有有益的敬畏,因为这些现象映照出祂本性崇高而圣洁的威严。
37-38节 这一切都是祂因爱以色列的列祖(众族长)而行的:“并且正因为祂爱你的列祖,所以拣选他们以后的后裔(就是众族长中首先的亚伯拉罕的后裔),又亲自用大能把你(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赶出比你更大更强的国民……领你进去,把他们的地赐给你为业……使你知道,并存记在心……又遵守祂的律例。”关于这两节的句法,申命记 4:37 的כּי ותחת(“并因为”)并不像 Schultz 所设想的那样,依附于前句;申命记 4:37 和 4:38 也不像 Knobel 所坚持的那样,应当作为条件从句,而把申命记 4:39、4:40 看作结果句。这两种解释都显得勉强而不自然。这两节自成一个完整思想;而那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以色列紧紧约束在对耶和华的忠诚之中,被当作整篇讲论的总纲,放在这句话开头,作为前提。
唯一可争论的是,结果句究竟从ויּבחר(“祂拣选了”,申命记 4:37)开始,还是只从ויּוצאך(“领你出来”)开始。两种都可能;就主要思想而言,无论我们把以色列的拣选,还是把将这拣选付诸实现的出埃及拯救,看作是耶和华爱列祖的结果,都没有实质差别。- תהת 前面的连词 ו 特别加强语气,可译作“而且确实”,表明整篇讲论的总意,或全篇劝勉所达到的那个核心思想,即将陈明。使他们后裔被拣选为属耶和华的子民之根基,并且在他们出埃及时所行一切恩典神迹之根基,不是以色列的公义(申命记 9:5),而是神对列祖的爱。摩西在申命记 10:15 又回到这个思想,为要把这件事深深印在百姓心里,作为促使他们给心行割礼,并在敬畏和爱中行在耶和华他们神面前(申命记 10:12起)的最有力动机。
- זרעו(“他的后裔”)和 אחריו(“在他以后”)中的单数词尾,是指亚伯拉罕;因为摩西说“你的列祖”时,特别想到他,他乃是特别爱神的人(以赛亚书 41:8;历代志下 20:7),也是神所爱的朋友(雅各书 2:23;参创世记 18:17起)。“借着祂的面”是回指出埃及记 33:14。耶和华的“面”就是耶和华亲自临在、以祂自己的位格,将以色列从埃及领出来,在他们面前拔除强大之国,并把他们的地赐给他们为业。“像今日一样”(清楚表明),就是藉着消灭西宏和噩,给以色列人一个实际的凭据,证明迦南人也必同样在他们面前被拔除。因此,“像今日一样”并不意味着迦南人已经从他们的地上被除灭了。
39-40节 因这一切,以色列人当知道,并且记在心上:惟有耶和华在天上地下是神;他们也当遵守祂的诫命,好叫(אשׁר)他们和他们的后裔都得福,并且在迦南得享长久的日子。כּל־היּמים,“永远”,就是指将来的一切时日(参出埃及记 20:12)。
41-43节 在约旦河东为误杀人的设立三座逃城。- 关于在约旦河东所征服之地设立这些逃城的记载,被插在摩西第一篇和第二篇讲论之间,大概没有别的理由,只是因为摩西在那时照着神在民数记 35:6,35:14 所吩咐的,将这些城分别出来;这不但使河东之地完全成圣,并且彻底坚定了以色列对约旦河外两个亚摩利王国的占有,而且也借着百姓在这事上准时履行托付给他们的本分,给他们树立一个榜样,使他们效法,在摩西将要摆在全国面前的主诫命上,也同样谨慎遵守。有人断言这一段既不该放在民数记之后,也不真正属于这里;这种说法并不比另一种说法更有根据,即认为这段内容与申命记 19章的条例相矛盾。“向日出之地”是作为更精确的限定;היּרדּן עבר,与民数记 32:19 和 34:15 的מזרחה意思相同。
关于申命记 4:42 的内容,参民数记 35:15。所分别出来的三座城是比悉、拉末、哥兰。“在旷野平原地的比悉”,即亚摩利高原地(申命记 3:10)。这座利未人的城和逃城,后来只在约书亚记 20:8;21:36;历代志上 6:63 再被提起,其位置至今尚未确定。比悉大概与 Bosor(马加比一书 5:36)是同一地,也可能就是 Robinson 所提到的 Berza(Pal. App. p. 170)。基列的拉末,即拉末米斯巴(参约书亚记 20:8 与 13:26),照《Onomasticon》所说,位于非拉铁非西边十五罗马里,或六小时路程之处;因此很可能是在今天 Salt 的位置上,那地距安曼约六小时路程(参 v. Raumer, Pal. pp. 265, 266)。
至于巴珊的哥兰,按优西比乌(词条 Gaulon 或 Golan)所说,在他那个时代,那里仍是巴塔尼亚的一座很大的村庄,而整个地区也因此被称为 Gaulonitis 或 Joan;但今日仍未再被辨认出来。
44-49节 关于律法讲论的宣告。- 首先,在申命记 4:44,有一个作标题用的总述:“这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陈明的律法”;接着在申命记 4:45,4:46,则按其主要特征,更详细地描述这律法,即“法度、律例、典章”(参申命记 4:1),并说明摩西发表这篇讲论的时间和地点。“出埃及的时候”,意思不是“他们出来以后”,而是在行程中,在他们尚未达到旅途终点之时,也就是(申命记 4:46)他们还在约旦河东的时候。“在谷中”,如申命记 3:29。“在西宏之地”,所以已经是在主赐给他们为业的地上了。这地作为头一份产业,并作为神进一步应许必成就之保证的重要性,使摩西再次简要提起他先前在申命记 2:32-36 和 3:1-17 已经说过的两位亚摩利王的败亡,以及他们国土被征服的事。关于申命记 4:48,参申命记 3:9,3:12-17。西云,即黑门(参申命记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