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从加低斯行至亚摩利人边界。——申命记 2:1。以色列人在加低斯久住之后,就开始回到旷野去。『我们离开……从通红海的路』这句话,是回指民数记 14:25。这里特别用『照耶和华对我所说的』这句话,表明这次起行乃是顺服那里所记载之神圣命令的行动。因此,摩西这里说的不是会众第二次从加低斯起行往何珥山去(民数记 20:22),而是指出埃及那一代人被定罪之后第一次离开的事。『我们绕行西珥山许多日子。』这绕行西珥山包括那三十八年的漂流;但因此并不应把它想象成『来回往返,然后又进入亚拉巴』(Schultz)那样。
正如摩西略过了会众在加低斯重新聚集(民数记 20:1)的事,他也略过了在旷野中的往返漂流,而把目光更专注地放在从加低斯到何珥山最后那段行程上,为要使会众记起主怎样领他们,直到他们一切漂流的终点。申命记 2:2-6 他们经过亚拉巴到了南端以后,主吩咐他们转向北去,就是绕过西珥山的南端,从其东边向北前进(见民数记 21:10注),不可与以东人争战(התגּרה,指挑起与人冲突, מלחמה),因为主不给他们一脚掌可踏之地;因他已将西珥山赐给以扫(即以东人)为业。因此,他们要用银钱向他们买粮,也要用银钱向他们买水(כּרה,本义是挖、挖水,也就是取水,因为常常需要挖井,而不只是打水,见创世记 26:25。动词 כּרה 并不表示购买)。
申命记 2:7 他们之所以能这样行,是因为主在他们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他们;这不只是指他们在旷野牧养牛羊(出埃及记 19:13;34:3;民数记 20:19;32:1等),也是指他们凡赖以谋生的一切事。比如,他们若在同一安营之地久住,便在合适之处撒种收割;或者把他们劳作和技艺的出产卖给旷野的阿拉伯人。『他知道你经过这大旷野』(ידע,先是知道,继而有眷顾、留意之意,见创世记 39:6;箴言 27:23;诗篇 1:6);这四十年他未曾使你有所缺乏,每逢缺乏出现,他就神迹般地供应一切所需。申命记 2:8-10 于是,他们照着这神圣的命令,从山边经过以东人那里,『从亚拉巴的路,从以拉(见创世记 14:6注)和以旬迦别』(见民数记 33:35注)转入摩押的旷野,就是他们那时安营之地。
神也吩咐他们,当接近摩押边界时,要同样对待摩押人(申命记 2:9)。他们不可侵犯其地,因为主已将亚珥赐给罗得子孙为业。申命记 2:9提到摩押人,申命记 2:19也提到亚扪人。称摩押人为『罗得子孙』,理由与申命记 2:4称以东人为『以色列的弟兄』相同。以色列人应当以最神圣的方式维护与这些民族之间的血缘关系。亚珥是摩押地的京城(见民数记 21:15注),这里用其指全地,就是那以首都得名并由其统辖之地。申命记 2:11-12 为要证实摩押人与以东人所居之地确是神赐给他们为业的,摩西在耶和华的话中插入了一些关于这些地方先前居民的人种志说明;从中显然可见,以东和摩押并不是靠自己的力量消灭那些居民,而是耶和华在他们面前将其除灭,正如申命记 2:21、2:22所明说的。
『先前以米人住在那里』,即住在亚珥及其境内,住在摩押地,『那民又大又多,身量高大,也算为利乏音人,像亚衲人一样。』以米人,即可怖、可畏之民,这是摩押人给他们起的名字。这摩押地较早、或原初的居民究竟是含族还是闪族,不能确定;以米人与利乏音人的关系,也同样无从考定。关于利乏音人,以及亚衲族人,见民数记 13:22注。申命记 2:12 西珥山的何利人(即住在洞穴里的人)的起源,全然隐于幽暗之中;他们后来被以扫的后裔逐出产业,并被彻底灭绝(见创世记 14:6及36:20注)。
『正如以色列向耶和华赐给他们为业之地所行的』这句话,并不预设迦南地已经被征服,也不表示本书出于摩西之后;『他们为业之地』乃是指约旦河东之地(基列和巴珊),就是以色列人在摩西率领下所征服,并分给两个半支派的土地;这地在申命记 3:20也被称为耶和华所赐给这些支派的『产业』。申命记 2:13-15 因此,以色列当离开摩押旷野(即摩押地东界的旷野),过撒烈溪,好前进攻打亚摩利人的地(见民数记 21:12-13注)。这是在百姓于加低斯被定罪之后三十八年发生的(民数记 14:23、14:29),那被神弃绝的一代已经全然死尽(תּמם,意为都完了、消失),以致他们中间没有一人看见应许之地。
然而,他们并非全都自然死亡,因为『耶和华的手也攻击他们,将他们从营中除灭』(המם,字面义是使混乱,后专指耶和华用来毁灭仇敌的惊惶,见出埃及记 14:24;23:27等),就是藉着非常的审判(如民数记 16:35;18:1;21:6;25:9)。申命记 2:16-22 这世代的人都死尽之后,主就向摩西并藉着摩西向百姓晓谕,他们要过摩押的边界(即亚嫩河,申命记 2:24;见民数记 21:13注),过亚珥之地(见申命记 2:9注),『走近亚扪人对面』,就是进到住在摩押东边的亚扪人附近;但他们不可扰害这罗得的后裔,因为主必不给他们那些已赐给他们为业之地中的任何一部分(申命记 2:19,如同2:5和2:9)。
——为证实这点,在申命记 2:20-22又一次在神的话中插入了关于亚扪人之地先前居民的人种志说明(如同申命记 2:10、2:11)。亚扪地也被看作利乏音人的地,因为曾有利乏音人住在那里,亚扪人称他们为散送冥。『散送冥』出于 זמם,意为哼鸣,继而沉思,相当于『嗡嗡作响』或『喧嚷之民』,很可能就是创世记 14:5所提的苏西人。耶和华在亚扪人面前除灭了这巨人族(申命记 2:22);正如他为住在西珥山上的以扫子孙所行的,就是在他们面前除灭何利人,使以东人『得了他们的地,接着居住,直到今日』。
申命记 2:23 正如何利人被以东人灭绝,住在迦南西南角、直到迦萨一带村庄中的亚卫人(Avvim)也被从迦斐托出来的迦斐托人逐出产业并灭绝(见创世记 10:14注);不过照约书亚记 13:3所说,那时在非利士人中仍可见他们的一些余民。这个说明似乎只是因为与前面所说在实质上相似而附带提起,并没有意思要暗示以色列人后来应当像对待以扫和罗得的后裔那样,对待后来兴起于非利士人中的迦斐托人。
第24-37节 神帮助征服西宏之国。——申命记 2:24。以色列人不可与有亲族关系的以东人、摩押人和亚扪人争战,也不可把神所赐给他们的产业赶出;但主已经将那强占基列和巴珊的亚摩利人交在他们手中。申命记 2:24-25 当他们安营在亚嫩河,即亚摩利王西宏疆界边上时,主吩咐他们过这边界,去占领西宏之地,并应许把这王和他全地交在他们手中;从今以后(『今日』,即以色列过亚嫩河的这一天),主必使天下万民都惧怕以色列、惊恐以色列,以致他们一听见以色列的风声,就都在他们面前战兢、痛苦扭曲。רשׁ החל,『起首,得』,是演说式的表达,相当于『起首去得』(רשׁ停顿式代替רשׁ,见申命记 1:21) 。
『天下万民』这说法是夸张语;然而也不可把它局限于迦南人和邻近各族,而应照下文理解为凡听见主在以色列身上并为以色列所行大事之风声的万国(参申命记 11:25;出埃及记 23:27)。אשׁר,意为『以致』,如创世记 11:7;13:16;22:14。וחלוּ,重音在最后一个音节上,因为有连续的ו(Ewald, §234, a.),出于חוּל,意为扭曲,或因疼痛而翻滚,这里是指因焦虑而战栗。申命记 2:26-30 尽管如此,摩西仍差遣使者带着和平的话去见西宏王(申命记 2:26及下;参民数记 21:21),这乃是为要向亚摩利人的王表明,他的国、他的地和他的性命之丧失,都是因他自己的过错。
摩西所表达的和平经过其地的愿望,乃是十分真诚的;虽然由于神先前的启示,他预见西宏必拒绝他的提议,并以敌对迎击以色列。因为西宏之国并不属于神应许给列祖后裔的迦南地;并且,神预先知道西宏心里刚硬,并不比申命记 2:30所说神自己使西宏刚硬这一点,更会毁坏他定意的自由或行为的自由。刚硬既是出于人的自由和罪责,也同样是神定旨的结果;法老的情形也是如此。关于基底莫,见民数记 21:13。בּדּרך בּדּרך,相当于『走大道,一直走大道』,就是只走官道,如民数记 20:19。申命记 2:29提到以东人对待以色列的态度,见民数记 21:10。同样,摩押人也曾用银钱供应以色列食物。这并不与申命记 23:4责备摩押人的不弟兄之举相矛盾;那里责备他们没有拿饼和水在路上迎接以色列人。
因为קדּם,意为迎接、预先接待,是指殷勤款待、无偿供应饮食,这与出卖食物换取银钱本质上不同。『在亚珥』(申命记 2:29),如同申命记 2:18一样。בּו里的词尾(申命记 2:30)是指那王;王作为那地之主,在这里代替那地本身,正如民数记 20:18一样。申命记 2:31 西宏的拒绝,是神任凭临到他的刚硬审判,这刚硬引致他的灭亡。『像今日一样』,是『像今日所发生的』的简略说法,也就是如现今经验所显明的(参申命记 4:20等)。申命记 2:32-33 西宏战败,正如民数记 21:23-26已经概略记述过的。那场战争是灭绝之战,所有城邑都被置于咒诅之下(见利未记 27:29),也就是所有人口,无论男女孩童,都被杀死;只有牛羊牲畜和各种财物被征服者掠为战利品。
申命记 2:34-35 מתם עיר(男人之城)是指城里男子人口。申命记 2:36 他们这样对待了西宏全国。『从亚嫩谷边的亚罗珥起』(见民数记 32:34注),『并且从谷中的那城』,就是亚珥,或亚略波利(见民数记 21:15注)起;这里提到亚罗珥,是作为所夺之地包含在内的起点,而摩押的京城亚珥则是排除在外的起点,正如约书亚记 13:9、13:16;『直到基列』,就是北边近雅博河(即西罗加,见申命记 3:4注)升起之地,『没有一座城高得我们不能攻取』,即没有一座城坚固到我们拿不下。
申命记 2:37 只是沿着亚扪人之地,以色列人没有逼近,就是沿着雅博河全边,或亚扪人的地,那是在上游雅博河东边的地区;又没有挨近山地的城邑,就是亚扪高地的城邑;并且『凡耶和华我们神所禁止的地方』都没有去,就是耶和华所吩咐他们不可挪移的地方。约书亚记 13:25说亚扪人之地有一半给了迦得支派,这并不与此相矛盾;因为那里所指的,是亚嫩河与雅博河之间原属亚扪人、但已被西宏治下的亚摩利人从亚扪人手中夺去的那部分土地(参士师记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