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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第 10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Mark 10

第1-12节 祂从那里起身,来到犹太的境界,并约但河外。众人又聚集到祂那里,祂照常又教训他们。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请参看[马太福音 19:1-12]的注释。

第13-16节 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祂摸他们,门徒便责备那些人。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请参看[路加福音 18:15-17]的注释。

第17-31节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祂面前,问祂说:良善的夫子,我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请参看[路加福音 18:18-30]的注释。

第32节 他们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稣在前头走,门徒就希奇,跟从的人也害怕。耶稣又叫过十二个门徒来,把自己将要遭遇的事告诉他们。 他们行路上耶路撒冷去,或作“在路上”,前往耶路撒冷,是在比利亚境内,很可能是在以法莲和耶利哥之间,位于约但河东、耶路撒冷东北。耶稣在前头走,正如格老秀所说,是以一位无畏统帅的姿态走在前面。门徒就希奇,[ethambounto],或可译为“因祂明知必死仍勇往直前而大为惊异”。跟从的人也害怕,是为自己的安危而惧怕。这些纯朴而生动的细节,不仅出于目击者,也出于一位因主崇高风范而充满惊奇与敬畏的人,这是马可独有的特色,使第二卷福音书别具一种独特的魅力,叫我们仿佛亲自在这些场景之中。难怪诗人会呼喊:‘救主啊,何等高贵的火焰在祂胸中燃起!当祂急赴耶路撒冷时,祂走在众人前面!’(考珀)祂又叫过十二个门徒来,是指祂先前在这悲伤主题上的宣告。把自己将要遭遇的事告诉他们,[ta mellonta autoo sumbainein],意即“那些将要临到祂的事”。这词所表达的,不是纯然未来、尚未开始之事,而是已经开始发动、却尚未达到顶点之事。

第33节 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交给外邦人。 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这是最后一次;并且“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路加福音 18:31)。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交给外邦人。这是第一次明确说出外邦人也要与犹太人一同参与祂的死;正如韦伯斯特和威尔金森所说,那为祂而死的人类两大族类,竟都一同参与了将荣耀的主钉十字架之事。

第34节 他们要戏弄祂,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杀害祂;过了三天,祂要复活。 他们要戏弄祂,鞭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杀害祂;过了三天,祂要复活。虽然这宣告已经异常明确,路加(路加福音 18:34)却说:“这些事门徒一样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隐藏的,他们不晓得所说的是什么。”他们对这些字句本身的意思并非不能明白,但这些话与祂弥赛亚国度之间的关系,他们却无法参透;因为整个预言都与他们先入为主的观念正面冲突。他们竟如此顽强地执着于一个不受苦之弥赛亚的流行观念,这也许会使我们惊讶;但这正使他们后来为一位受苦、受死之救主所作的见证,具有难以言喻的分量。

第35节 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进前来,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无论求祢什么,愿祢给我们做。 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约翰进前来,对耶稣说。马太(马太福音 20:20)说他们的“母亲同她两个儿子上前来拜祂,求祂一件事”等。(比较马太福音 27:56马可福音 15:40。)她名叫撒罗米(马可福音 16:1)。我们不能确定这行动究竟起于哪一方;但从主在马太的记载中也是直接对雅各和约翰说话,仿佛没有把母亲算在内来看,很可能只是他们怂恿母亲出面。这念头无疑是从主最近应许十二门徒“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你们也要坐在宝座上”(马太福音 19:28)而来的;但由于他们刚刚受过责备(马可福音 9:33等),于是就让母亲替他们开口。夫子,我们无论求祢什么,愿祢给我们做,这是谨慎地一步一步引入正题。

第36节 耶稣说:要我给你们做什么? 耶稣说:要我给你们做什么?主虽然完全知道他们和他们母亲心里所想的是什么,却要那不合体统的请求当着众人亲口说出来。

第37节 他们说:赐我们在祢的荣耀里,一个坐在祢右边,一个坐在祢左边。 他们说:赐我们在祢的荣耀里,一个坐在祢右边,一个坐在祢左边。也就是说,在将来的国度里,把两个最高荣耀的位置赐给我们。至于这样僭妄请求的表面根据,可能是因为两人中有一人通常靠着耶稣的胸膛,或在用饭时坐在祂旁边,而另一人又是三位蒙特别眷爱的门徒之一。

第38节 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 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在祂刚刚作了那样忧伤的宣告之后,面对这样一个请求,祂的回答何等温柔!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喝杯”在圣经中是一个比喻,指一个人充分领受福分(诗篇 16:5;23:5;116:13;耶利米书 16:7)或灾祸(诗篇 75:8约翰福音 18:11启示录 14:10)。这里指的是受苦之杯。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关于这种说法,可比较诗篇 42:7。)这问题的目的,似乎是要试验这两个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配得上他们所向往的尊荣;其原则就是:谁若能为祂的缘故受更多的苦,谁就会在祂的国里离祂最近。

第39节 他们说:我们能。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 他们说:我们能。在这里我们看见,他们承认母亲替他们所求的,正是他们自己的心愿;而且他们宣称愿意跟随主去承受祂所要忍受的一切苦难,想来也是完全真诚的。好吧,他们也确实将要如此。至于雅各,他是使徒中第一个蒙此尊荣、也显明自己能以主那流血之洗受洗的人(使徒行传 12:1-2);至于约翰,在经历了初代教会从犹太人而来的种种逼迫,并一同承担福音在外邦人中初步得胜所带来的争战与苦难之后,等其余的人都已进入荣耀,他却在晚年为了神的道并为耶稣基督的见证,成了猛烈逼迫的受害者。是的,尽管他们怀着这种不配的野心,他们仍是亲爱的信徒、蒙福的人,主也知道;也许正因为祂预见他们将来必要经过什么,并且祂将从他们那里得着何等勇敢的见证,所以祂责备他们时才显出那样令人惊讶的温柔。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毫无疑问,当这些苦难终于临到他们身上时,这预言必以这样的保证鼓舞他们,不是说他们要坐在祂的左右边 那种念头到时他们必定会深以为耻 而是说“如果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

第40节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马太福音 20:23补作“我父”)就赐给谁。我们的译者所补上的字句,有些优秀的解经家也赞同;而“but”一词所译的原文[alla],其通常意义似乎也的确支持这样的补充。但除此之外,这样理解使整句话过于省略,留下太多必须补足的词语;而且它似乎使主否认自己有权在荣耀国度里给祂的百姓分派各自的位置,这却是祂在别处从未否认、反而往往肯定的。诚然,祂说他们的位置是“我父为他们预备的”。但这对他们进入天国本身也是如此;然而到了那大白色宝座前,耶稣自己却要施行审判,并权威地邀请那些在祂右边的人进入国度,称他们为“我父所赐福的”。

因此,父在永恒里拣选他们,与基督在公开审判中将他们不仅分派进天国,而且各按其位分派在其中,并无丝毫矛盾;而这正是全部圣经归给基督的工作。所以,我们认为这句真正的意思是:“只是坐在我右边和左边,不是我可以随意赐给人的,惟独为那些已经预备好了的人。”[alla在这个意义上等同于ei-mee,见马可福音 9:8,“不再见一人,只见耶稣同他们在那里”;而我们这位福音作者所用的all' hois,在马太福音 19:11也是这个意思。] 因此,当祂说“不是我可以赐的”时,意思是:‘我不能把这当作一种恩宠,随己意赐给任何我想赐的人,或按偏袒的原则来赐;这只属于那些为此而预备的人。’如果这就是祂的意思,就可看出主离否认自己有权在祂国里给各人分派适当的位置,实在差得太远;相反,祂明明肯定了这一点,只是宣告其分配原则与这些求位者所设想的完全不同。还要注意,主并没有拒绝雅各和约翰的请求,也没有说他们绝不会占据他们现在不恰当地所求的位置;就我们所知,那也许正是他们真正的位置。我们所能确定的只有一点:他们这样求,叫那位“审判全交与子”的主不喜悦,因此这不但不能帮助他们达到目的,反而恰恰相反。

(参看路加福音 14:8-11的教训。)正如阿尔福德尖锐指出的,这弟兄二人中至少有一位,后来曾看见主挂在木头上时,祂右边左边站着的是两个钉十字架的强盗;在那一刻,这个野心勃勃的祷求回想起来,必定苦涩非常。

第41节 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雅各、约翰。 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雅各、约翰,或照马太福音 20:24同一词[aganaktein]的译法,是“就愤慨起来”。福音书里常见“开始”这样的表达,意思是事情的发展比所记下的更多,而经文只记下了结果。我们能责怪这十个人所感到的愤慨吗?然而,其中很可能也夹杂着一点旧有的争竞之灵;尽管主最近已经以长久、多方、又极其庄严的方式警戒过他们,这种心态仍没有从他们心里止息。

第42节 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中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 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那些被看作治理外邦人的,就是被承认为统治者的,是怎样辖制他们;他们的大臣又怎样运用权柄管束他们,就是上位者以公认的权柄压在下位者身上。

第43节 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 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diakonos],即一名次等的仆役。

第44节 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首,或作“第一”[prootos],就必作 也就是“让他作”,或“那愿意作的人就该作” 众人的仆人,[doulos],即处在最低服役地位的人。

第45节 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或“代替多人”[lutron anti polloon]。意思就是:‘在那将要建立起来的国度里,这种原则绝无立足之地。我的一切仆人在那里都要平等;其中唯一的“大”,乃是谦卑和委身服事他人的大。谁在这种舍己谦卑的服事上降得最深,谁就要升得最高,在那国里居首位;正如人子自己,祂为别人而降卑、为别人而自我牺牲,超越一切,因此按公义理当居于万有之上!祂作为太初与神同在的道,本是受服事的;祂如今作为在我们性情中复活的救赎主,也仍是受服事的,“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彼得前书 3:22);但祂来到这里,并不是为这个。

那位万人的受服事者,来却是要作万人的服事者;而祂最后一个行动,乃是神宇宙中所见过最伟大的服事:“祂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这里的“多人”,不是与“少数”或“所有人”相对,而是与“一人”相对,就是一位人子为许多罪人。评语:(1)当我们读到耶稣在从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的最后旅程中,走在十二门徒前面,以致他们既惊奇又恐惧时,我们应当查考其中隐藏的泉源,只要圣经给我们亮光,就当顺着亮光去寻求。于是转到以赛亚书 50:1-11那荣耀的弥赛亚预言,我们发现祂在那里说:“主耶和华赐我受教者的舌头,使我知道怎样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也没有退后。我任凭人打我的背,任凭人拔我腮颊的胡须;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

主耶和华必帮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着脸面好像坚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等等(参马可福音 9:4-7)。在这里,祂说话仿佛是每天清晨都到父那里去,领受当天工作的指示;因此,无论祂是对疲乏的人说应时的话,或在面对敌对时显出坚定无畏的勇气,或像这里这样,面向前面粗暴的戏弄与残酷的苦难而行,‘脸面如同坚石,知道自己必不蒙羞’,使祂如此行的都不是冷漠无感的神性本身,而是人子 祂对羞辱与痛苦极其敏锐,却因全然降服于自己来世使命的大目标而超越这一切;而这种力量,又是由祂与天父每日相交所不断喂养的。如此,祂就成了祂百姓为所托付之工而自我奉献的完全模范。(2)即使最明白的真理,要穿透偏见也是何等困难;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在主耶稣这些门徒身上看见这一点。

第三位福音作者似乎怎么强调也不为过,说主现在第三次如此清楚地宣告祂前面所要遭遇的事,但那时这些话的意思对他们却完全隐藏。虽然这又给他们后来关于一位受苦、受死、复活之弥赛亚的见证 添上了极大的、对单纯的人来说几乎无法抗拒的分量,因为这在当时对他们原是如此不可思议 但这也教导我们一个功课,而我们和他们一样需要:要谨防让成见和偏见在我们周围越积越厚,以致把最清楚的真理都挡在心外。(3)当十个门徒因雅各和约翰冒犯人的请求而愤怒时,他们主所显出的智慧何等可敬!祂立刻介入,止息了当时很可能爆发的激烈争执;祂把他们都同样地召到自己身边,平静地向他们开启在祂国度将来的工作中,他们彼此当有的关系和当存的心,并把祂自己摆在他们面前,作他们无论在心思上还是在行为上的崇高榜样!

(4)基督之死的献祭性与代赎性,在这里由祂亲自说得和前几节所预告祂受死的方式一样清楚(马可福音 10:45)。若说这不过是迁就犹太人的观念,那就是羞辱了我们主的教训,也把犹太教贬低到与异教礼仪同一层次。

第46-52节 到了耶利哥;耶稣同门徒并许多人出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讨饭的瞎子,是底买的儿子巴底买,坐在路旁。关于这段经文的解释,请参看[路加福音 18:35-43]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