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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 23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Luke 23

第1-12节 众人都起来,把耶稣解到彼拉多那里去了。关于释义,参见约翰福音18:28-38的注释。

第13-38节 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官府和百姓。关于释义,参见约翰福音18:38;19:30的注释。关于释义,参见约翰福音18:38-40;19:1-30的注释。这一段是路加所独有,是福音历史中最壮丽的篇章之一。若不是地狱般的诡计,绝想不出把我们的主钉在两个恶人中间,好把祂显成三人中最坏的那一个;也惟有那位“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的智慧,才能使这同一计谋,反而在救赎主最深沉黑暗的时刻,用一种属灵眼光所见极其明亮、又出人意外的荣耀照耀祂。

第39节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祂,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 那同钉的犯人中有一个(参见约翰福音19:18注)讥诮祂。前两卷福音说那两个强盗都这样作(马太福音27:44马可福音15:32)。若我们只有这一句笼统的话,自然会以为两个人都是指着的。但读到这里所记,一人如此,另一人却责备他如此行,我们就惊讶,竟有一些颇有见识的注释家认为必须把前两卷福音的话理解得那样严格,以致断定两个人都辱骂了我们的主;然后又毫无经文根据地推论,那悔改的一个忽然经历了某种骤变,从冷酷的辱骂者变成了战兢的祈求者。难道可以设想,这悔改的强盗先辱骂救主,随后因自己对基督的看法忽然改变,就转而责备与他同受苦、同辱骂人的同伴,而且不仅带着庄重的严厉,甚至以惊讶的口气斥责他竟能作出这种事吗?

再者,他所说的一切里有一种深沉的平静,这与一个刚经历如此突然又如此彻底心灵革命的人极不相像。不,所谓“那和祂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地讥诮祂”,不过是语法家所说的“不定复数”,无非表明除了别的人以外,连这样出人意料的一类人也发出讥刺。福音书作者先前已经告诉我们,讥诮救赎主的是过路的人、宗教领袖和兵丁;如今仿佛还嫌不够,又告诉我们连强盗也这样作了。这种说法,没有人会认为必然指两个人都如此。马太说:“他们对祂说,我们这里只有五个饼……”;但从第四福音我们知道,说这话的其实只有一个人,就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马太福音14:17约翰福音6:8)。又如马利亚把极贵的香膏浇在主头上时,马太说“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责怪这样浪费;但从第四福音我们知道,说这话的是那卖主的。

因此,附和众人讥诮、“把这样的话加在祂身上”的,其实只是一个犯人。但他的讥刺自有一种转折,有别人所没有的毒刺。他说:“你若是基督〔ho Christos〕,就救自己和我们吧。” 耶稣“被骂不还口”;但十字架上的另一个声音,却要高贵地洗刷这羞辱,并使之转成神圣救赎主难以言喻的荣耀。

第40节 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 另一个应声责备他说:“你还不怕神吗?”〔oude fobee su ton Theon〕更可作:“连你也不怕神吗?”或“就是你竟也不怕神吗?” 这里暗暗指向旁观者中那种不敬虔、轻狂的灵,他们向挂在中间那位温柔受苦者射出如此恶毒的箭。在他们身上,这种举动已经够坏了;但如今这话竟是从他们自己这一类人口中出来的吗?“别人讥笑也罢,难道你也这样吗?” 他问:“你不怕神吗?”意思是:‘你这么快就要见祂这位公义的审判者了,竟毫无惧怕吗?你离永恒不过一两个时辰,还这样轻忽将来的审判吗?’ “你既是一样受刑的呢?”意思是:‘祂固然被判死刑,但你就比祂好吗?连同样的遭遇,也不能在你心里激起一点同情吗?’ 但他还继续劝戒,而且越说越高。

第41节 “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我们是应该的,因为我们所受的正是我们行为当得的报应。” 他承认自己的罪,也承认自己正在公义地承受那可怕的刑罚;他巴不得借此使同受苦的人也有同样的感觉,那样对方的口很快就会闭住。“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houtos de ouden atopon epraxen〕即“这个人没有作过不当的事”;字面意思是“出格的、不合宜的”,这里译作“不是”很恰当。这是极其值得注意的宣告。他不是只说主没有犯那些通常会使人被司法处死的罪;因为他知道,我们的主并不是因这些罪名受控告。叛逆的控告连表面上的真实性都没有,彼拉多也这样告诉了祂的仇敌。

真正控告祂的,只是祂自称配得某种职分和尊荣,而在审判祂的人眼中这等于亵渎。那么,就在这个意义上听这见证吧:‘祂自称是所应许的弥赛亚,是神的儿子,但在这事上祂“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祂与税吏和罪人一同吃饭,并呼召一切劳苦担重担的人来,在祂翅膀下得安息,但在这事上祂“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祂宣称自己是神国的主,能随己意把人关在外面,也能照自己所喜悦的把国门向像我们这样的人打开,但在这事上祂“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 他接下来的话,难道不至少包含这个意思吗?现在,他转向主自己;他的称呼何等奇妙!

第42节 他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他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en tee basileia sou〕更可译作“在你的国里”;也就是在那国度的荣耀中(马太福音25:31路加福音9:26)。让我们分析并思想这奇妙的祈求。第一,他所指的“国”不可能是地上的国,而必定是坟墓之外的国;因为难以设想他会指望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建立任何属世的国。其次,他称这国为基督自己的国,“你的国”。然后,他看见基督有绝对的权柄,能把这国赐给祂所喜悦的人。再进一步,他并不敢求在那国里得一个位分,虽然那无疑正是他的意思;但他带着极其动人的谦卑,只是说:“主啊,求你记念我……” 然而这话里面有极大的信心。

若基督只要在祂“得国降临”的庄严时刻“眷念他”(尼希米记5:19),那就够了。‘只要你那时不要忘记我这样一个可怜人,一个曾挂在你旁边的人,我就满足了。’ 现在把这明亮的信心之举,与使徒们心中的黑暗对照一下吧。他们几乎无法被说服自己的夫子竟会死,如今几乎对祂绝望,祂死后,他们的盼望也几乎与祂一同埋葬。再想想这个人先前所处的不利条件和败坏生活。然后再看他的信心如何表现出来,不是用一连串声明说:‘主啊,我不能怀疑,我深信你是国度的主,死亡不能废掉你的权利,也不能拦阻你按时承受这国……’等等;他仿佛丝毫没有怀疑,甚至把怀疑完全置之度外,只是说:“主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世上曾有像这样的信心吗?看起来,好像救主头上最明亮的冠冕,竟是留在祂最黑暗的时刻才戴上的!

第43节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耶稣对他说。对另一个犯人的讥诮,祂一句不答;但对这一位,回答却是不可抗拒的。垂死的救赎主从未见过这样大的信心,就是在祂最亲最近的使徒中也没有。这对祂而言,真是“夜间的歌”。在如今笼罩祂的深夜幽暗里,这给祂的心灵带来安慰。“我实在告诉你。” 意思是:‘你既然以君王之礼对君王说话,我也以王者的权柄对你说。’ “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意思是:‘你原以为,在我得国之前还要有长久耽延;但对你来说,连一天的耽延也没有。

你不会与我分离片刻;我们要一同去,并且在今日未尽以前,你就要与我同在乐园里。’ 关于“乐园”这个词的意思,七十士译本曾用它指伊甸园(创世记2:8等),这里只需指出:犹太人用它表达将来蒙福的状态,无论较低或较高阶段;保罗也照着这个一般意义,用它表达“第三层天”(哥林多后书12:2;12:4);并且我们的主自己在启示录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显然也是用它指被救赎者最后的荣耀和福乐,以复得乐园为图画:“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示录2:7)。在本段里,当然是直接指离开身体的灵魂在死后立刻所能享受并实际经历的福乐;因为那悔改的强盗就在“这一天”要与他垂死的主同在乐园里。

但这一点是作为已知之事被看待的,所以这应许的意思就是:他们此后再不分离;他一离世就要与主一同进入天上的福乐;虽然其中一位几天后要重新取回自己的身体,另一位的尘土却要睡到复活之日,他们之间的交通却永不间断!评注:(1)在一切虚构历史作者所可能想出的情节中,这件事几乎是连最有才思的人都最不会想到的。它出现在福音历史中,对每一个不矫饰的读者而言,本身就是其真实发生的证据;而它赋予基督十字架的荣耀,更是言语无法尽述。真是“祂破坏狡猾人的计谋,使他们所谋的不得成就;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使狡诈人的计谋速速灭亡……在祂有能力和智慧;被诱惑的与诱惑人的都是属祂的。祂把谋士掳去,使他们失去谋略,又使审判官变成愚人”(约伯记5:12-13;12:16-17)。

(2)基督所说“取去一个,撇下一个”是何等真实(路加福音17:34-36)。当然,悔改的这个犯人所受的宗教机会,可能比另一个更好;但即使在这福音历史中,我们也看见比他所能享有的好得多的机会,仍未能使人的心柔软。这个人与不悔改的犯人形成鲜明对比的,也不只是知识的多寡;更是他真诚的自我定罪,他对同伴那截然不同心态所流露的惊讶与恐惧,他盼望趁着尚有机会把同伴带到更好的心境,以及他听见那同伙向受苦而无辜者发出讥笑时内心的痛楚。若不把这一切追溯到那分别人的恩典,人就不能真正看出其中何等深沉柔细的情感。正是这恩典,一面“撇下”一个刚硬的罪犯任他归自己的地方去,一面把另一个如同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取来”,使他心里关于耶稣那几缕零散的知识之光燃成烈焰,并使他成为垂死救赎主荣耀冠冕上的一颗明珠!

(3)神的恩典何等容易就能把最粗鄙、最败坏的人,抬高到超过那些受教最好、最忠心的基督仆人之上!我们在道德和宗教上太受平均经验辖制,因此凡是大大超越它的事,无论证据多么充分,我们都倾向于带着几分怀疑去看。但这些事例无论多么特别,神在属灵事上施政的法则虽然我们只知其一部分,却足以包容这一切。想想百夫长所拥有的知识途径何等有限;然而他对基督能力和荣耀的领会何等深,又显出何等深的谦卑与信心,甚至使耶稣自己都希奇(路加福音7:6-9)。叙利腓尼基妇人的信心,不也是这样引出救赎主的称赞吗?虽然她的成长背景原是外邦人的(马太福音15:28)。那用眼泪洗救主脚的女人,又是何等少见的景象!(路加福音7:36等)还有那人,并没有门徒那样的机会,却喊着说:“主啊,我信!

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他对救赎主掌管人心最微妙活动的能力,岂不是连十二门徒中也少有人及吗?撒该的情形,不也是一种极不寻常的悔改恩典彰显吗?(路加福音19:1-48)然而,至少在其中一些例子里,我们并不难看出其间起作用的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如何运作。试炼原是为打开人的心,引导人转向真正的拯救源头,并使人对神的怜悯和恩典变得可进入;同样,对罪的深切感觉和对配得地狱的意识,也会以敏锐的属灵本能把人的眼睛引向那位来寻找拯救失丧者的主,并以苏醒、改变人的功效定睛于祂。别人或许抓住神真理中次要的方面,因着偏见,连这些也看不真切;但这等深受教导的灵魂却有一种近乎无误的嗅觉,能发现惟有哪一个方向才有他们的出路。

对那以泪水浇灌主圣脚的悔改妇人,对这自觉快要下地狱的可怜垂死犯人来说,十二门徒直到主被捉拿前一两个时辰还在梦想和争论的那些弥赛亚尊荣和地位,又算得了什么呢?对他们而言,祂眼中的一个恩慈注视,比这一切都更宝贵:‘这一低微尘世的一切,不过是些可怜的碎片;不过是些可怜的碎片,连在梦中也难以抚慰一个曾尝过不朽真理之灵魂。’(Keble)也正因此,在自觉不配和灵魂痛苦的学校里受神教导,他们远远超过那些受教更好、却较少经受这类操练的门徒。今日仍然如此。神学与经文知识上的训练学校当然是美好的;但若有人把这些当作认识神真理和通往天国的唯一钥匙与指南,他终必发现那是瞎眼领路的;反倒有许多人除了母语之外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本国语文也少涉猎,却在宗教造诣上取得足以叫神学家和学者羞愧的长进。

(4)正如古人早已恰当地指出的,这里同样斥责僭妄与绝望;前者在那不悔改的强盗身上,后者在他悔改的同伴身上。那在罪中自欺的人,盼望既然有一个人在临终痛苦中得救,那么另一个人也可以,为什么不能是他呢?这样的人应当看看那在同样境况、同一时刻死去却未得救的人。反过来,那自觉自己一生不但虚度而且更甚于此的人,若怀疑所谓临终悔改的真实性和价值,因而几乎陷入绝望,就应当仔细研究这悔改强盗的事例。若这种临终悔改是真的,其价值便无可争辩,因为耶稣把这个因自己的罪而死的人,直接带进乐园。事实上,一个人要进入神的国,还缺少什么呢?只缺一件,就是重生。这样的改变可以多么瞬间地发生,而且事实上在每个案例中本质上都是如此,我们先前已经提过。参见路加福音19:1-10注释末尾的评语2。

即便人生命中已没有时间把这改变发展出来并向世人显明,又如何呢?只要它是真的,而鉴察人心、审判活人死人的主至少知道这一点,那就够了。正如我们毫不怀疑那些尚未达到责任意识便夭折的婴孩也能进天堂一样,临终悔改者那尚未发展的新生命之婴孩状态,里面也有一个种子,必定会在神的乐园中展开。因此,一方面,罪人哪,切勿“心高气傲,倒要惧怕”,不要枕着无根的盼望之枕沉睡,以为放纵一生之后,临终看救主一眼就万事大吉。另一方面,贫穷绝望的罪人哪,也不要惧怕,纵在最后时刻,也可以仰望那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因为祂的话不是:“到我这里来的”,只限于来得早的,或只限于某个人生阶段、某种罪恶程度以内的人;祂说的是:“到我这里来的”,只要他真来,而且是“到我这里来”,我总不丢弃他。这里对时间和罪恶程度都毫无限制。

叫罪人不被丢弃的,乃是“来到耶稣这里”。(5)从主对这悔改者所说的话看,灵魂睡眠说,或认为人在死与复活之间的中间状态里完全无意识的看法,是何等错误而又令人沮丧!“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谁能把这理解为:灵魂只是被转移到某个安全的地方或状态,却对此毫无意识;或者仅仅确定在复活时会得福乐呢?这里所驳斥的不仅是那种看法,也连带驳斥了另一些人的推测;他们把离身的灵魂能力削弱到几乎只剩下“灵魂睡眠”,直到与身体重新联合。越是把主在这里的话,放在哥林多后书5:6-8等经文的光中来思想,就越会看见:义人的灵一旦脱离这地上的帐棚,便立刻被迎入初现的乐园,真实地尝到天堂的福乐;正因如此,用来描述前者的语言,自然而然地过渡到真正完全适用于后者的语言中。

所以,让我们努力,无论住在身内,离开身外,都可以得主喜悦!

第44-56节 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关于释义,参见马太福音27:51-66;以及约翰福音19:31-42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