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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13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Job 13

第1节 我眼已见过这一切,我耳已听见并且明白。 我眼已见过这一切,就是论到神护理的作为(伯12:3)。

第2节 你们所知道的,我也知道,并非不及你们。 本节JFB无注释。

第3节 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我愿与神理论。 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约伯愿意在神面前陈明自己的案件(伯9:34-35),因为他越来越确信这些自命为“医生”的人毫无价值(伯16:2)。由于神的全能使他无法在审判中站立在神面前,他曾说自己并不想如此(伯9:3);但如今,在自己正直的意识强烈催逼之下,并且置生死与盼望于度外,他决意在神面前为自己辩诉,只要神让他在这样做时得着喘息。他这些所谓的朋友是“无用的医生”;因为他们本是来安慰,结果却只加重了他的痛苦。他并不惧怕他们用来威吓他的神的审判(伯11:5),反倒巴望神亲自来审断这事,因为他已准备好在神面前为自己申诉。

第4节 你们是编造谎言的,都是无用的医生。 编造谎言的,原文直译是巧于歪曲虚空言辞的人(Umbreit)。

第5节 惟愿你们全然不作声!这就算为你们的智慧。 (箴17:28:“愚昧人若静默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阿拉伯人说:‘智慧人是哑的;沉默就是智慧。’

第6节 请你们听我的辩论,留心听我嘴唇的申诉。 我嘴唇的申诉,也可作“我嘴唇的责备”:就是我口中要加在你们身上的责备;七十士译本亦如此(Maurer)[riybowt (H7378)]。

第7节 你们要为神说不义的话吗?要为他说诡诈的话吗? 诡诈地,就是用谬论来为神的作为辩护,好像目的可以证明手段正当。他们为神敌挡约伯的“诡诈”就在于:他们断言他既受苦,就必定是罪人。

第8节 你们要徇他的情面吗?要为神争论吗? 徇他的情面,就是徇神的情面;也就是像法官在审判中因个人考虑而偏袒一方。为神争论,就是在尚未审断之前,先用谬论和成见敌挡约伯(士6:31)。偏袒绝不能讨那公正之神的喜悦;案由再好,也不能为论证的不公开脱。

第9节 他查出你们来,这岂是好的吗?人欺哄人,你们也要这样欺哄他吗? 当他查究你们(Maurer)和你们的论证时,结局对你们会好吗?他会看你们是纯正无私的吗? 欺哄(加6:7:“神是轻慢不得的”):你们能像欺骗人一样欺骗他吗?(Maurer)你们岂能用“我必有罪”的那些论证欺骗神,像欺骗人一样吗?

第10节 你们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责备你们。 如果你们这样做,即使是暗中偏袒(参伯13:8诗82:1-2:“你们审判不秉公义,徇恶人的情面,要到几时呢?”),神也必责备你们。神足以为自己的作为辩明,并不需要人的谬论。

第11节 他的尊荣岂不叫你们惧怕吗?他的惊吓岂不临到你们吗? 他的尊荣岂不叫你们惧怕吗?他的惊吓岂不临到你们吗? 叫你们惧怕,就是叫你们因奉他的名使用诡辩而惧怕(耶10:7;10:10:“列国的王啊,谁不敬畏你呢?……他一发怒,大地震动。”等)。

第12节 你们所记念的至理名言不过是炉灰的箴言;你们的保障不过是泥土的保障。 记念的,就是“格言警句”;因其易于记忆,故称如此,即“纪念性的言辞”;与其说是“是”,不如说“必成为”。你们叫我去追念的那些古人的言语(伯8:8),必要成为灰烬之言。 好像炉灰,或作“灰烬的比喻”;这是轻浮虚无的形象(赛44:20:“他以灰为食。”)。在神的天平里称量时,它们必显得轻如炉灰,被吹散无踪。 保障,[gabiym (H1354)],较可译作“壁垒”;泥土的壁垒,与石头的相比,容易毁坏;照样,他们赖以自守的那些箴言,在神显现、因他们对约伯不公而责备他们时,也不能遮护他们。

第13节 你们不要作声,任凭我吧,让我说话;无论遭遇什么,我都承当。 约伯愿意免受他们言语的搅扰,好把自己一切关于苦境的心意都说出来(伯13:14),任凭结果如何。

第14节 我何必把我的肉咬在牙上,将我的命放在手中呢? 这是一句谚语,意思是:“我为何还要焦急地保全自己的性命呢?”(Eichorn)前一句的图像像野兽为了保住猎物,把它衔在牙中;后一句则指人把自己要保守稳妥的东西握在手中。但Maurer把后半句解释为非疑问句:“我何必把我的肉咬在牙上呢?”也就是,我何必如此急切地保全我的生命呢?我宁可把我的命放在手中,也就是把生命置于最迫近的危险之中。士12:3撒上19:5;28:21;诗119:109都支持这种看法。他的危险就在于他竟敢求神来到面前(出33:20)。

第15节 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还要在他面前辩明我所行的。 “在他里面”,照英文边注或Qeri读作[low (H3807a)]。 但正文读法(Kethibh)是“不是”,这与上下文以及他在别处所说“我毫无指望”的话更相合(伯6:11;7:6;7:21;9:25;10:20;19:10)。“即使他杀我,我也不敢再抱盼望,然而我还要申辩”等,就是说,“我要在他面前表明自己不是假冒为善的人”(Umbreit与Noyes)[lo' (H3808)]。 不过,英文译本也符合约伯在别处时而全然绝望、时而又闪现信心与盼望微光的那种交替状态。伯13:16也支持英文译本:“这也要成为我的救恩”,这暗示他仍旧信靠神,并非时时都丢弃盼望。

第16节 这要成为我的拯救,因为不虔诚的人不得到他面前。 他,较可译作“这也已经为我说话,叫我得蒙拯救性的宣判”;因为假冒为善的人不会愿意来到他面前,像我这样(Umbreit)(见伯13:15下半节)。

第17节 你们要细听我的言语,使我所陈说的入你们的耳中。 我所陈说的,就是我愿意立刻在神面前为自己辩白这件事。 入你们的耳中,就是专心地听。

第18节 看哪,我已陈明我的案情,我知道自己必得称义。 陈明,暗示他因自知无辜,常作好辩护的准备。

第19节 有谁与我争论呢?我若缄默不言,就必气绝。 “我若……”较可译作“那么我就缄默不言而死”;意思是:若有人能与我辩驳并证明我是错的,我就无话可说;我就“闭口而死”。正如我们所说:“我愿以性命担保。”(Umbreit)

第20节 只要不向我行两件事,我就不躲开你的面。 这是对神说的话。 不躲开,就是大胆站出来维护我的案件。

第21节 就是把你的手缩回,远离我身;又不使你的惊惶威吓我。 (参伯9:34诗39:10:“求你把你的责罚从我身上免去;因你手的责打,我便消灭。”)约伯所求的“两件事”(伯13:20)是:第一,神把那重压他的手收回,就是除去他的疾病;第二,神不要以他可畏的临在压倒他,因为神向人显现时,通常都使人不胜惊惧。这样,约伯就不会退缩,可以面对面与神相遇,在他面前辩明自己的案件(伯13:22)。

第22节 这样,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让我说话,你回答我。 呼叫,就是向被告发出应诉的挑战。 回答,就是开始提出答辩。 说话,是以原告的身分说。 回答,是回答原告的陈词。 这些都是出自审判场面的用语。

第23节 我的罪孽和罪过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 从神一再如此严厉地压伤一个已经屈身的人来看,我的罪目想必应当很多。巴不得他把这些一一数给我看!那时他就会看见,我的灾难比我的罪更多。 罪过,用单数,意即“我自觉连一项具体的罪都没有,更不用说许多了”(Umbreit)。

第24节 你为何掩面,拿我当仇敌呢? 掩面,是取自太阳忽然被乌云遮蔽所带来的阴郁印象。 仇敌。神待约伯如同仇敌,必须借着不断的苦难剥夺他的力量(伯7:17;7:21)。

第25节 你要惊动被风吹的叶子吗?要追赶枯干的碎秸吗? (利26:36诗1:4)约伯把自己比作一片已经落下、仍被风暴四处追逐的叶子。 惊动,直译是用你的惊吓摇撼。耶稣基督并不“折断压伤的芦苇”(赛42:3;27:8)。

第26节 你按罪状刑罚我,又使我担当幼年的罪孽。 记下,是法庭用语,指把既定的刑罚写下来。被定罪之人的判决惯常是写成文字的(赛10:1耶22:30诗149:9)(Umbreit)。 苦毒的事,就是苦楚的刑罚。 使我担当,也可作“使我承受为业”。他在老年得着那在幼年无知时所积蓄之罪的“产业”。按希伯来人的观念,“承受罪”为业,就是承受与那些罪不可分离的刑罚(诗25:7)。

第27节 也把我的脚上了木狗,并窥察我一切的道路,为我的脚掌划定界限。 木狗,是囚犯等候处决时脚被拘禁的刑具(耶20:2)。 窥察,好像看守监视囚犯一般。 划定界限。可能是木狗,或是他的疾病,在他的脚底(希伯来文作“根”)留下印记,如同杖责所致。更好地说,是“你为自己划出(或挖出)一条线(或壕沟)在我脚掌周围,使我不能越过”(Gesenius;Umbreit)。[titchaqeh (H2707)] 参伯3:23;19:8:“他用篱笆拦住我的道路,使我不能经过。”

第28节 我已经像朽烂之物消耗,像虫蛀的衣裳。约伯以第三人称说到自己,从而转到论及世人共同的命运(伯14:1诗39:11何5:12)。其意是:对于这样一个因疾病而被耗尽、被磨损的人,你岂不肯稍赐喘息,不再这样紧紧监视,也不再以灾患将我围困吗?备注:(1)当人不能明白我们时,我们往往惟一的安慰,就是逃离人,来到神面前;因为神知道我们处境中的一切情况,也知道我们的动机、难处和试炼(伯13:3)。(2)人的医生,无论医治身体或心灵,往往都证明自己是“无用的医生”(伯13:4)。正如患血漏的妇人,把一切所有的都花尽了,又在好些医生手里受了许多苦,不但毫无起色,反倒更重了(可5:26)。但那位良医熟知我们各样的光景,并按各人的需要施行恰当的医治。

(3)当我们没有善意或有益的话可说时,完全闭口不言,乃是我们的智慧(伯13:5)。仓促说出、又不严格合乎真理与爱的言语,会造成极大的伤害。(4)无论目的或意图多么良善,也不能使恶劣的手段成为正当。神并不需要我们的谄媚,也不需要我们为真理而编造虚假的论证(伯13:7)。不但如此,他还要追究我们一切“为了叫善出来而行恶”的事。我们纵然热心为神的缘故,也当避开一切虔诚的欺诈和一切不健全的论证,只把为自己尊荣辩护的事留给神,按他自己的方式,在他自己的美好时候成就。(5)真诚的信徒,无论神怎样严厉地试炼他(伯13:15),也绝不放弃对神的信靠。正如耶稣一样,在患难中他仍能得胜地呼喊(伯13:19):“谁能定我的罪呢?

看哪,主耶和华要帮助我。”(赛50:9罗8:33-35)这样的信心,虽暂时被置于烈火的试验中,最终却必显得更加明亮,更加纯净无杂。(6)与此同时,当幼年的罪孽被重新带到记忆中时,这是何等刺痛良心!青年人若愿将来免去满心懊悔与自责,就必须现在就谨慎看守自己的情欲和行为。最要紧的是,他们必须借着不住的祷告,使全能者的力量站在他们一边抵挡试探。如此,他们末后就不会像虫蛀的衣裳(伯13:28),乃要像为丈夫妆饰整齐的新妇,荣美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