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到了七月,王室后裔以利沙玛的孙子、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和王的大臣,并同着他的十个人,来到米斯巴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那里;他们在那里,在米斯巴一同吃饭。七月:即城被焚毁之后的第二个月(耶利米书52:12-13)。“和王的大臣”不是主格,不是说“大臣来了”;因为“大臣”在下一节和列王纪下25:25中都没有提到。意思乃是“以实玛利是王室后裔,又属于王的大臣之列”(Maurer)。但这十个人就是“王的大臣”;因此Maurer的异议并无分量,英文译本的理解是对的。“他们在那里一同吃饭”:以实玛利受了基大利的殷勤款待,却将他杀害,违背了待客之道这神圣的权利(诗篇41:9:“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
第2节 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和同着他的那十个人起来,用刀击杀了沙番的孙子、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就是巴比伦王所立为治理这地的。以实玛利……击杀了基大利……杀了巴比伦王所立为治理这地的人。这说明了他们杀他的一个理由,也显出他们罪行的严重(但以理书2:21;因为“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13:1)。
第3节 以实玛利又杀了在米斯巴基大利那里的一切犹大人,并在那里所遇见的迦勒底人和兵丁。杀了所有的犹大人:即基大利的侍从和臣仆;或者只是指在他身边的军兵。应将本节末译为:“就是(不是英文译本作‘和’)兵丁。”与基大利同在的百姓大多数,包括耶利米在内,都被以实玛利掳去了(耶利米书41:10;41:16)。
第4节 他杀了基大利之后第二天,还没有人知道。“还没有人知道”:即米斯巴以外的人还不知道;因为谋杀的消息那时还没有传出去。
第5节 有八十个人从示剑、示罗和撒玛利亚来,胡须剃去,衣服撕裂,身体划伤,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华的殿。来了……八十个人,胡须剃去……:表明他们因圣殿和城被毁而极其忧伤。“身体划伤”:这是异教习俗,是利未记19:27-28;申命记14:1所禁止的。这些人大多“从撒玛利亚”来,那里十个支派在被掳以前已经沾染异教风俗。“素祭”:是不流血的祭。他们没有带祭牲,只带“乳香”等,表明他们的虔诚。“要奉到耶和华的殿”:即奉到耶和华殿原先所在之处;那殿如今已被迦勒底人焚毁(列王纪下25:9)。殿所在之地,即使殿已毁坏,仍被视为圣地(Papinian)。“从示罗”来的人,自然会寻求耶和华的殿,因为起初会幕就是立在那里(约书亚记18:1)。
第6节 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从米斯巴出来迎接他们,一路走一路哭;遇见了他们,就对他们说:你们可以到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那里去。以实玛利……出来……迎接他们,一路哭:是假装哀哭,像那“从撒玛利亚、示剑、示罗来的八十个人”(耶利米书41:5)一样,为圣殿的荒废而哭。他对他们说:“你们可以到基大利那里去”:好像他是基大利随从中的一员。
第7节 他们到了城中,以实玛利和同着他的人就将他们杀了,抛在坑中。以实玛利……杀了……抛在……坑中。他并不是在坑里杀他们(参耶利米书41:9);因此英文译本所补上的那些字是正确的。“坑”:乃是亚撒所凿的坑或蓄水池,为防备巴沙来围城时缺水(耶利米书41:9;列王纪上15:22);或者是环城的壕沟(Grotius)。以实玛利杀他们的动机,似乎是怀疑他们是来投奔基大利居住的。
第8节 只是他们中间有十个人对以实玛利说:不要杀我们,因为我们有许多财物藏在田间,有麦子、大麦、油和蜜。这样他就住了手,没有在他们弟兄中间杀他们。十个人……对以实玛利说:“不要杀我们;因为我们有财物。”在动乱时期,人常将谷物藏在地下洞穴里。“我们有财物”,若保全性命,就给你们。他……没有杀他们(箴言13:8:“人的资财是他生命的赎价。”)。以实玛利的贪婪和需要胜过了他的残忍。
第9节 以实玛利将所杀之人的尸首都抛在其中的那坑,是从前亚撒王因怕以色列王巴沙所挖的;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将那些被杀的人填满了坑。英文译本作“他因基大利的缘故所杀的人”,不如译作“在基大利旁边所杀的人”更好;直译是“在基大利手边”,即“在基大利旁边”。那些从撒玛利亚往耶路撒冷去、被以实玛利截住的人,是在基大利曾居住的米斯巴附近被杀的。历代志下17:15的“旁边”;尼希米记3:2边注,也和这里一样,字面都是“在他手边”。加尔文解释为“在基大利执政的时候”。不过,英文译本也有很好的意思:以实玛利杀他们,是因为他以为他们与基大利有关联。
第10节 以实玛利将米斯巴剩下的众民,就是王的众女儿和仍住在米斯巴的众民,凡护卫长尼布撒拉旦交给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的,都掳去了;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掳了他们,要往亚扪人那里去。王的众女儿(耶利米书43:6):即西底家的女儿。以实玛利一定又招聚了更多的跟随者(被得利的盼望吸引而来),不只是起初与他同来的人(耶利米书41:1),这样他才能掳去所有剩下的百姓。他很可能打算把他们卖给亚扪人作奴隶(耶利米书40:14,注)。
第11节 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和同着他的众军长,听见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所行的一切恶,约哈难:就是基大利的朋友;他曾警告基大利提防以实玛利的诡计,却没有被采纳(耶利米书40:8;40:13-14)。
第12节 就带领众人前去,要和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争战,在基遍的大水旁遇见他。基遍的大水:见撒母耳记下2:13。一处大的水池或湖泊。基遍:在从米斯巴往亚扪去的路上,是便雅悯属祭司的一座城,在耶路撒冷西北四英里处,今名El-jib。
第13节 以实玛利那里所有的百姓看见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和同着他的众军长,就都欢喜。所有跟随以实玛利的百姓……都欢喜:因为他们看见自己有望从被掳中得蒙拯救。
第14节 这样,以实玛利从米斯巴所掳去的众民都转身归回,到了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那里。众民……转身:即回转过来。
第15节 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和八个人脱离约哈难,往亚扪人那里去了。本节JFB没有注释。
第16节 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和同着他的众军长,将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在杀了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之后,从米斯巴所掳去、后来从基遍带回的一切余民,就是勇士、妇女、孩子和太监,都带去了。勇士:因此,耶利米书41:3所说被以实玛利杀的“兵丁”,必是指基大利身边的军兵;这里的“勇士”则是指不在其身边的那些。太监:犹大诸王效法周围异教列国的恶习,设立后宫和太监。
第17节 他们起身前行,住在靠近伯利恒的金罕寓所,要进入埃及去。他们……住下:暂时住在那里,等候起程往埃及去(耶利米书42:1-22)。“金罕寓所”:大卫因巴西莱的忠诚,就把巴西莱的儿子金罕收在自己保护之下,并将自己在伯利恒地业中的产业转给他(撒母耳记下19:34;19:37-40)。因此那地方称为金罕寓所(Geruth-Chimham),虽然在禧年又归回大卫的后裔。商旅客店(caravanserai,这个波斯复合词意为“旅人群体的房屋”)与我们的客栈不同,因为那里没有店主供应食物,每个旅客都必须自备饮食。
第18节 这是因怕迦勒底人;因为尼探雅的儿子以实玛利杀了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就是巴比伦王所立为治理这地的人。因怕迦勒底人;因为他们惧怕:恐怕迦勒底人怀疑所有犹大人都牵连在以实玛利的叛逆中,好像犹大人想要立大卫家的一个王子(耶利米书41:1)。他们若要得神喜悦,更好的道路本该是把罪责归在真正的凶手身上,并为自己表白。弯曲的政策是惧怕之母。公义使人刚强壮胆(诗篇53:5;箴言28:1)。
评语:(1)历史中有多少内容,是由人的阴谋、野心、毁谤、诡诈、强暴和流血所构成的!在那位以公义掌权者来到之前,没有盼望情形会有所不同。以实玛利杀害基大利,伴随着卑劣的诡诈。他既受了款待(耶利米书41:1),便乘着毫无戒备的主人不防备之机,将他和他的随从杀害(耶利米书41:2-3)。死亡随时都可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以最意想不到的方式临到我们,所以我们当寻求时常预备好去见全能的审判主。(2)一项罪行通常会引出另一项罪行,以求使作恶者自以为可以躲避前一项罪的刑罚后果。照样,以实玛利除了废弃迦勒底政权、杀害所立总督这第一件可怕的罪之外,又加上新的罪行,杀了八十人中的三十人。
贪财常与残忍、诡诈并行,所以他留下那十个人,不是因回心转意或出于怜悯,而是盼望得到他们所说藏在“田间”的“财物”(耶利米书41:8)。(3)然而,无论在今生何等,审判通常总会追上流人血和行诡诈的人。神用一个恶人作工具去惩治另一个恶人,罪恶的报应总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临到罪犯。罪人无论怎样巧妙地编织他罪恶的网,这张使他费尽心机、似乎大功告成的网,转瞬之间就会被神一口气吹裂,受害者也得以逃脱。
以实玛利行事虽极其狡猾隐秘,约哈难还是听见了这事,并在基遍的大水旁找到那犯罪的人,把被掳的众人从他手中救了出来(耶利米书41:2);而以实玛利从他的罪中所得的唯一结果,就是被迫像逃犯一样逃往亚扪(耶利米书41:15),无论走到哪里,都像该隐一样带着杀人犯的记号,并在良心的控告中忍受比任何今生死亡更痛苦的折磨,也预尝前面永死那可怕的滋味。恶行的成功极其短暂,不过是可怕且加倍报应的前奏。(4)若约哈难在推翻以实玛利之后采取正直的路线,把有关基大利被杀的事实向迦勒底人说明清楚,而不是逃离合法设立的当权者而投奔埃及(耶利米书41:17-18),他就能使自己和与他同在的犹大人免去许多忧患,也免于最终的毁灭。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弯曲的政策终必趋向愁苦,并且在过程中生出惧怕。
那些有罪地在无可惧怕之处惧怕的人,最终必定真有可惧怕的理由。清洁的良心和正直的道路,立刻就产生无惧与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