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耶和华说:那些残害、赶散我草场之羊的牧人有祸了!”这构成了对耶利米书21:1-14和22:1-30中对四个王之谴责的结语。“那些残害、赶散羊群的牧人”,就是沙龙、约雅敬、耶哥尼雅和西底家(结34:2)。
第2节 “所以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论到那些牧养我百姓的牧人如此说:你们赶散我的羊群,驱逐它们,并没有看顾它们;看哪,我必因你们所行的恶刑罚你们。这是耶和华说的。” “你们赶散我的羊群,驱逐它们,并没有看顾它们;看哪,我必因你们所行的恶刑罚你们。” 这是公义的报应。这里双关“看顾”一词:“刑罚”,即在忿怒中追讨(出32:34)。你们既没有以牧者之职看顾羊群,我就必以审判的报应临到你们。“你们所行的恶”必反过来归到你们自己身上。
第3-4节 “我要将我羊群中所余剩的,从我赶它们到的各国内招聚出来,领它们归回本圈;它们也必生养众多。” 这里预言犹大从巴比伦归回,但其丰满的应验只能适用于犹大和以色列最终一同被恢复(参耶23:6);又说“从各国”招聚,在本节和耶23:8都是如此;又说“也不缺少一个”即没有一个失落、没有一个与其余分离;这预言至今从未完全应验。它也适用于属灵的以色列,就是从犹太人与外邦人中拣选出来的选民(玛3:16-17;约10:28;17:12;又12:51-52)。至于将来从各国招聚并使字面的以色列也归回巴勒斯坦,可参耶32:37;赛54:13;60:21;结34:11-16。“我必设立牧人牧养它们”见耶3:15;结34:23-31。
所罗巴伯、以斯拉、尼希米和马加比人,这些巴比伦归回后犹太人的领袖,不过是这些预言在弥赛亚之下最终成全的预表。弥赛亚预言跨越许多年,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与之相协调的政治变迁,因此它借着多样的展开显示其丰富,远胜于一次性完全显明。随着每一时期犹太人道德状况的需要,弥赛亚就以相应的面貌被启示出来,因此越来越成为国家生命的灵魂,以致他被表明为那预表实体的以色列(赛49:3)。“我必给大卫兴起”一语,亨斯坦伯格指出,以赛亚更多着重他先知和祭司的职分,这些早已有部分启示(申18:18;诗110:4);别的先知更多着重他的君王职分。所以这里把他与君王“大卫”联系起来,而在以赛亚11:1却与当时贫寒而不著名的“耶西”联系起来。
“公义的苗裔”,在耶33:15称为“公义的苗裔”;在亚3:8、6:12单称“苗裔”;在赛4:2称“耶和华的苗裔”。“有一王要……行事有智慧”,这正是用于弥赛亚使命的词(赛52:13边注;53:10)。公义或公平也是弥赛亚在别处与我们的救恩或称义相关联时的特征(赛53:11;但9:24;亚9:9)。因此在新约中,他不仅自己是“公义”的,而且成了神所赐给我们的“公义”(林前1:30);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因为他是“律法的总结,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3-4;林后5:19-21;腓3:9)。“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见诗72:2;赛9:7;32:1;32:18。这不仅是属灵意义上的统治,就是他作“我们的义”,也是在“地上”的公义统治(耶3:17-18)。
有些经文说他来施行审判,有些说他作王;在太25:34他被称为“王”。诗9:7-8把二者合而为一(参但7:22;7:26-27)。
第5节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 本节《JFB》无注释。
第6节 “在他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在他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参耶33:16,那里以“耶路撒冷”代替这里的“以色列”。到目前为止,只有犹大,并且也只是部分地归回了。所以犹太人非但尚未享受这里所预言作为弥赛亚统治结果的今世福分,反而他们十八个世纪以来的境遇比以往更糟。因此,这成就必定还在将来,那时犹大和以色列都要在自己的地上,在一种比旧神权政治更有福的基督政体之下安然居住(耶32:37);但不再是民族排外、孤立独处的状态(申33:28;赛54:1;60:1-22;65:17-25;亚14:11)。“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 “必称为”即“他就是”(赛9:6)耶和华,这是神不可传给别人的名。
这个名若用于受造之物,只表明它们与耶和华有某种特殊关系(创22:14,亚伯拉罕给献以撒之地起名“耶和华以勒”;出17:15,摩西给记念打败亚玛力人的坛起名“耶和华尼西”);但用于弥赛亚时,就必定表明他的神性在使我们称义的大能中显明出来(提前3:16)。“我们的义”中的“我们的”标明他的人性,这也已隐含在他是给大卫兴起之苗裔这一点上,因此他有人的称号“ 大卫的子孙”(参太22:42-45)。“义”标明他的神性,因为只有神才能称罪人为义(参罗4:5;赛45:17;45:24-25)。
第7-8节 “所以,耶和华说:日子将到,人必不再指着那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上来的永生耶和华起誓。” 这段重复自耶16:14-15。先知常常重复同样的话,为要使他的言语更有分量。这里所应许的实质与耶23:3-4相同。犹太人在巴比伦被掳时的广泛分散,预表他们现今更广泛的分散(赛11:11;珥3:6)。他们第二次的拯救将远超过从埃及出来的第一次。但从巴比伦归回,无论就所行的神迹还是得释放的人数而言,都不如出埃及。因此,这里所指的必定是弥赛亚之下最终的拯救,而巴比伦归回不过是它的凭据。
第9节 “论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里面忧伤,我骨头都发颤;因耶和华和他的圣言,我像醉酒的人,像被酒所胜的人。” “论到那些先知”,马所拉和他尔根都这样理解;但武加大译本、七十士译本等把这句看作这篇预言的标题:“论到先知”,正如耶46:2;48:1;49:1。耶利米表达出他对这些所谓“先知”的惊骇;当罪恶如此泛滥、且可怕审判即将随之而来时,他们却不警戒百姓。“我骨头都发颤”参哈3:16。“我像醉酒的人。” 神的审判被描绘成像酒一样使人昏眩。圣灵的工作所产生的效果也被比作酒的作用(徒2:17),两种情形都产生了狂喜状态。这解释了为何拿细耳人、施洗约翰等有可能受感的人被禁止饮酒(路1:15),因为必须排除人把受感的狂喜归因于酒的影响。“因他的圣言”,就是因耶和华圣洁的话语;他借此警告对违犯他律法的人要施行严厉刑罚,而这些刑罚很快就要临到。
第10节 “地满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起誓,地就悲哀;旷野的美处都枯干了;他们所行的道乃是恶的,他们的勇力也不正。” “地满了行淫的人”,指属灵上的淫乱,就是在假“先知”的怂恿下离弃神这位以色列真正的丈夫(赛54:5)去随从偶像(耶23:9;23:15)。当然也包括字面上的奸淫和淫乱,这通常是拜偶像的伴随罪。“因妄自起誓”,毛勒等译作“因咒诅(神降在其上的咒诅),地就悲哀”。这是指律法和神圣约中对以色列人若违背所宣布的咒诅(申27:15-26;28:15-68;赛24:5-6)。在约西亚时代,人们发现并宣读律法书,这使律法中的咒诅尤其显著(王下22:11等)。但何4:2-3支持英文通行译法(参耶12:4)。因祭司、先知和百姓的“亵渎”,神使旷野中的草场,即“美处”或绿洲,遭遇干旱(耶23:11)。“他们所行的道乃是恶的”,就是他们,无论先知还是百姓,都奔向邪恶(耶23:21;赛59:7)。“他们的勇力也不正”,就是他们把能力不用在正直上,却用在虚谎上。
第11节 “因为连先知带祭司都是亵渎的;甚至在我殿中我也看见他们的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先知和祭司都是亵渎的”参结23:39;番3:4。“在我殿中”参耶7:30。他们竟在圣殿里筑偶像的坛(王下23:12;结8:3-16)。至于在圣所屋檐下行贪婪之事,可参太21:13;约2:16。
第12节 “因此,他们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他们必被赶逐,在其上跌倒;因为当追讨他们的时候,我必使灾祸临到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 “他们的道路必像黑暗中的滑地”,他们的“道路”就是他们错误的教训,这将给他们带来致命结局(耶13:16;诗35:6;箴4:19)。“当追讨他们的时候,我必使灾祸临到他们”,就是比先前所受的更大的灾难。见耶11:23注;“追讨”即在忿怒中的追讨。
第13节 “我在撒玛利亚的先知中曾见愚妄;他们托巴力说预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错了路。” “我曾见愚妄”,字面意为无味、不咸(伯6:6),即没有敬虔的盐(西4:6)。“他们托巴力说预言”,即奉巴力的名,并在敬拜巴力的事上说预言(见耶2:8)。“使我的百姓走错了路”参赛9:16。
第14节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也见了可憎恶的事:他们行奸淫,行事虚谎,又坚固作恶之人的手,甚至无人回头离开他的恶;他们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玛,城中的居民都像蛾摩拉。”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也见了……” 耶路撒冷和犹大甚至比撒玛利亚和十个支派更坏;因为前者所得的特权越大,罪就越重。他们中间有圣殿,是十个支派所没有的;然而他们竟在圣殿里行拜偶像的事。“又坚固作恶之人的手”参结13:22。“像所多玛”参申32:32;赛1:10。
第15节 “所以万军之耶和华论到那些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将茵蔯给他们吃,又将苦胆的水给他们喝;因为亵渎的事出于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 “苦胆”即毒物(见耶8:14;9:15)。
第16节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向你们说预言的先知,你们不要听他们的话;他们使你们归于虚空;所说的异象,是出于自己的心,不是出于耶和华的口。” “他们使你们归于虚空”,就是引诱你们去随从虚妄,也就是拜偶像;这最终将成为你们虚空的倚靠(耶2:5;王下17:15;拿2:8)。这是格赛纽的解释。更可能是“他们用虚假的平安应许迷惑你们”(耶23:17;参诗62:10),这是毛勒的解释。“自己心中的异象”,即他们自己捏造的(耶23:21;14:14)。
第17节 “他们常对藐视我的人说:‘耶和华说:你们必享平安。’又对一切随从自己顽梗之心而行的人说:‘必没有灾祸临到你们。’” “常说”,希伯来文是“说了又说”,即不断地说。“你们必享平安”参亚10:2:“占卜的所见是虚假;他们所安慰的也是枉然。”“顽梗”,原文作“刚硬、固执”(耶13:10边注)。“必没有灾祸临到”参弥3:11。
第18节 “有谁站在耶和华的会中,得以看见并听见他的话呢?有谁留心听他的话呢?” “有谁站在主的会中呢?” 这是说明为何不该听从假先知:他们并没有站在耶和华的议会中。这一形象来自东方君王开议时,臣仆侍立在侧的情景(参伯15:8)。唯有属灵的人享有这样的特权,正如亚伯拉罕所享有的那样(创18:17;诗25:14;摩3:7;约15:15;林前2:16)。
第19节 “看哪,耶和华的忿怒好像暴风,已经发出,是猛烈的旋风,必猛烈地落在恶人的头上。” “耶和华的忿怒好像暴风,已经发出”,假先知说百姓前面等待他们的是平安(耶23:17),事实恰恰相反,为他们存留的是忿怒。“猛烈的”,毛勒和韩德森解释为“旋转回卷的”,即龙卷风;布克斯托夫则解释为“持久的、持续的”。英文译本从同一个希伯来动词的通常含义“使忧伤”引申为“猛烈的”。在耶30:23中则用“继续不断的”代替“猛烈的”。至于“落在……头上”,韩德森译作“要被抛掷在”;布克斯托夫译作“要持续停留在”。英文译本“猛烈地落在”可能还是最妥当的。
第20节 “耶和华的怒气必不转消,直到他心中的意念成就了;末后的日子你们要全然明白。” “末后的日子你们要全然明白”,即在“追讨他们的时候”(耶23:12)。首先,这句话的意思是,犹太人如今不会“思想”神的警告(申32:29);但当预言在他们被掳巴比伦时应验以后,他们就会因痛苦的经历而思想并看出自己罪恶的愚妄。此预言最终的指向是:犹太人在最后分散之中,终必“思想”自己的罪,并“全然”归向弥赛亚(何3:5;亚12:5;12:10;12:14;路13:35:“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
第21节 “我没有打发那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自预言。” “我没有打发这些先知,他们竟自奔跑;我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竟自预言。” “打发”是指最初的呼召;“说话”是指后来托付他们去执行的命令。一个人承担牧职,不仅需要人方面外在的呼召,也需要从神而来的内在呼召(加尔文)。
第22节 “他们若是站在我的会中,就必使我的百姓听我的话,又使他们回头离开恶道和他们所行的恶。” “他们若是站在我的会中”参耶23:18。“就必使他们回头离开恶道”,他们本会向百姓发出那种使人离弃罪恶的劝勉(耶25:5),从而免去刑罚(赛55:11:“我的话……”)。他们不教导神旨意所表明的律法,这是辨认他们不是神先知、虽然他们自夸是先知的“果子”之一(太7:15-20)。
第23节 “耶和华说: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 “我岂为近处的神……不也为远处的神吗?” 不要让假先知以为他们的诡计(耶23:25)我不知道。你们岂如此无知,以为我只能看见离我近的事,就是天上的事,却不能看见地上的事,因为太遥远吗?
第24节 “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 “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 参诗139:7等;摩9:2-3。“我岂不充满天地吗?” 就是以我的全知、护理、权能和本体充满天地(王上8:27)。
第25节 “我已听见那些先知所说的,就是托我名说假预言的,说:‘我做了梦!我做了梦!’” “那些先知……说假预言……说:‘我做了梦!’” 就是说:我藉着梦领受了先知性的启示(民12:6;申13:1等;珥2:28)。
第26节 “说假预言的先知,就是自己心中诡诈的先知,他们这样存心要到几时呢?” “那些先知的心中要到几时呢?” 这里的希伯来词是一个分词,形式不同于通常的说法。可译为“预言贩子”“说预言的人”。耶利米因他们亵渎的放肆而不耐烦地呼喊:“这些预言贩子要说谎到几时呢?” 答案在耶23:29-34。
第27节 “他们各人将所做的梦对邻舍述说,想要使我的百姓忘记我的名,正如他们列祖因巴力忘记我的名一样。” 他们“想要”使我的百姓完全忘记我。但我要用我的真先知来敌挡那些做梦的人。“他们列祖因巴力忘记我的名”,参士3:7;8:33-34。
第28节 “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得我话的人可以诚实讲说我的话。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这是耶和华说的。” “得梦的先知可以述说那梦。” 神回答一个可能被提出的异议:“既然谎言被当作真理来说,先知又彼此对立,我们该怎么办呢?” 答案如同麦子掺杂糠秕时一样:不要因为掺有糠秕就把麦子也丢弃了,而要辨别真假启示。检验标准是人是否持守我和我的律法,或忘记我和我的律法(耶23:27)。“得梦的……糠秕怎能与麦子比较呢?” 那自称藉梦得着神启示的人,尽可以“诚实地”把梦说出来,好与“我的话”相比较(林后4:2)。结果是,前者,无论那些先知还是他们的虚构,很快就会显明为糠秕;后者,即真先知和他们口中的神的话,则是麦子(诗1:4;何13:3)。
第29节 “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锤吗?” “我的话岂不像火吗?” 正如火烧尽糠秕,“我的话”也必烧灭假先知(太3:12;来4:12)。“我的话”对于真先知和听众是“麦子”,就是食物;但对于假先知和他们的跟随者,却是焚烧的“火”和砸碎的“大锤”(太21:44:“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关于福音之道这种双重功效,就是对信的人作“活的香气”,对不信的人作“死的香气”,见林后2:16。假先知的话可从它向人在罪中应许平安这一点被辨认出来;相反,“我的话”会焚烧并打碎刚硬的心(耶20:9)。“大锤”象征摧毁的力量(耶50:23;鸿2:1边注)。
第30节 “所以耶和华说:那些先知各从邻舍偷窃我的言语,因此我必与他们反对。” “我必与那些先知反对……他们偷窃我的言语。” 这是双重的剽窃:他们彼此偷窃,又都从耶和华真正的先知那里偷取话语,却加以误用(见耶28:2;约10:1;启22:19)。
第31节 “耶和华说:那些先知用舌头说‘他这样说’;所以我必与他们反对。” “用舌头”,更好译作“拿起他们的舌头”;第二类假先知(参耶23:30)要发表启示,所需要的不过是舌头罢了,他们用这舌头说:“他这样说。” 他们连公式都说得含糊,不像通常所说的“耶和华如此说”,只会说“他这样说”。
第32节 “耶和华说:那些说假梦又述说这梦,以谎言和矜夸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必与他们反对;我没有打发他们,也没有吩咐他们;他们与这百姓毫无益处。这是耶和华说的。” “我必与那些说假梦的反对”,这是第三类,也是三类中最坏的一类,即“谎言”的捏造者。“矜夸”指轻浮放纵的虚构(番3:4)。“他们与这百姓毫无益处”,即他们必大大伤害这百姓。
第33节 “无论是这百姓,是先知,是祭司,问你说:‘耶和华有什么默示呢?’你就对他们说:‘什么默示呢?耶和华说:我要撇弃你们。’” “这百姓……问你说:‘有什么默示呢?’” 这里双关希伯来词,既可指“默示”,又可指“重担”。他们带着讥诮问:他又有什么新的“重担”要宣布吗?因为他所有的预言都是灾祸(玛1:1)。耶利米愤然重复他们自己的问题:你们问“什么重担”吗?那么,这就是重担:“我要撇弃你们。” 我的话在你们眼中是沉重可厌的,你们盼望摆脱它;你们必如愿。将不再有预言;我要撇弃你们,而这对你们将是更重的担子。
第34节 “至于那先知、祭司和百姓,凡说‘耶和华的默示’的,我必刑罚那人和他的家。” “凡说‘耶和华的默示’的”,就是凡以讥诮的口吻称主的话为“重担”的,必在忿怒中被追讨。
第35节 “你们各人要对邻舍、各人要对弟兄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了什么?耶和华说了什么呢?’” “你们要如此说”,我审判的结果将是:此后你们要更恭敬地对待先知,不再称他的信息为重担,而称之为神的回应或话语:“耶和华回答了什么?”“耶和华说了什么?”
第36节 “耶和华的默示,你们不可再提;因为各人的话必作自己的重担;因为你们谬用永生神、万军之耶和华我们神的话。” “各人的话必作自己的重担”,他们讥诮地称一切预言为重担,仿佛预言惟一的主题就是灾祸;结果对他们而言也必如此。神要照他们自己的话待他们:他要把沉重的灾祸降在他们身上。“你们谬用永生神的话”,他不是像他们哑巴的偶像那样没有生命;他是永远活着的,因此能够施行惩罚。
第37-38节 “你要对先知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了你什么?耶和华说了什么呢?’” 本节《JFB》无注释。
第39节 “所以我必全然忘记你们,撇弃你们和我所赐给你们并你们列祖的城,将你们从我面前赶出去。” “我必全然忘记你们”,这是对他们忘记神的公义报应(何4:6)。但神绝不可能忘记他的儿女(赛49:15)。更可能的是,按照希伯来文另一种点法,不应译为“忘记”,而应译作“我必将你们整个举起,像一个重担一样,抛出去”,这是暗指他们用来讥讽神信息的那个词。神使他们邪恶的话归到自己头上(加尔文)。可参耶23:36:“各人的话必作自己的重担。”
第40节 “我必使永远的凌辱和长久的羞耻临到你们,是不能忘记的。” “不能忘记。” 如果把耶23:39译作英文通行本,那么这里的对照就是:虽然我忘记你们,你们的羞耻却不会被忘记。
附注:(1)那些牧人不是把羊群聚集归向神,反倒使羊群分散离开神;神对他们的审判将是何等可怕(耶23:1-2)。但他们的不忠,并不能废掉神对自己与选民所立之约的信实。他必按自己的时间和方式,“招聚他羊群中余剩的选民”,既包括属灵的以色列,即蒙拣选的教会,也包括字面的以色列,“从各国中”召聚出来。(2)弥赛亚,就是神父为大卫所兴起的“公义的苗裔”,乃是神借以成全这荣耀大工的唯一器皿。如今他已经在他所拣选之圣徒心中作王,虽然是看不见的;如今他对他们也已极其宝贵,正如他名为耶和华齐根努,“耶和华我们的义”所表达的那样(耶23:6)。
他们自己没有义可以回答律法的要求和良心的控告,又知道无限圣洁的神要求人得称义必须有完全的义,所以当他们感到基督成了神赐给他们所最需要的那一位,不只是公义的,乃是义本身;不只是义,乃是“神的义”;并且这义归给了我们,这对他们是何等甘甜。“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耶稣这一品格,如今已为蒙拣选的教会所认识,日后也要显明给犹大和以色列看。那时,他先前仅仅属灵的统治,也要在地上以一切荣耀可见地彰显出来。犹太人要归回自己的地,神所显出的能力远超昔日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耶23:7-8);基督作为他们的王,“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3)从那将要临到地上的蒙福荣耀,转到现今世界进程中的混乱,是何等令人哀伤的转折。
忠心的人放眼四顾,看见到处都是假教师、淫乱、起誓和亵渎(耶23:10-11),这足以使他们心碎(耶23:9);若不是他们有神自己关于更美更光明日子的应许,就真难以承受。辨别假教训有一个可靠标准,就是那教师“坚固作恶之人的手”(耶23:14),任凭他们安然留在罪中,使他们觉得自己无需藉着悔改“回头离开恶行”。忠心的传道人却引导人归向悔改(耶23:22)、信心和公义,这是惟一通往平安的道路。假教师的目的在于讨人的喜悦,他们并没有从神来的差遣(耶23:21),因此向“藐视”神的人(耶23:17)和“随从自己顽梗之心而行”的人应许“平安”。然而等候这样之人的,绝不是“平安”,乃是“耶和华的暴风,必猛烈地落在他们头上”(耶23:19)。
(4)“末后的日子”,犹太人“必全然明白”神待他们的一切作为,并因此彻底在他面前自卑。同样,在我们个人的情形中,神常藉着长久而试炼人的管教和惩治,最终使人真正有智慧,去“思想自己的行为”、神待他的道路,以及自己的结局。(5)无论传道人还是百姓,都不要自欺,以为神“远在天边”(耶23:23),就不会严密追究他们一切所行的。没有任何藏身之处能使人躲避那位“充满天地”(耶23:24)之主的眼目。他要求他的仆人“诚实讲说他的话”(耶23:28)。他们是否忠于神已启示的话,就是听众辨别他们和假教师,即辨别“麦子”和“糠秕”的标准。神的话就是那烧尽糠秕的“火”,也是那“打碎磐石”的“大锤”,能粉碎一切不合圣经、虚假错误的教训和教师。
我们务要谨慎,不可被任何错误引诱偏离正道,无论那错误表述得多么雄辩,表面上又多么真诚。我们也当谨防给忠心的讲道起恶名,说它是叫我们属世、属肉体、自私自利之心觉得沉重的“重担”(耶23:33);免得主照我们的话待我们(耶23:36;23:39),使他的话真成了我们的重担,“把我们砸得粉碎”(太21:44)。倒不如欢欢喜喜地负基督的轭;这样,我们就必发现“他的轭是容易的,他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