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时,麦基洗德迎接他,给他祝福。这麦基洗德(来6:20;诗110:4)。动词直到来7:3才出现,即“常存”。王……祭司。基督(亚6:13)以最高的意义把这两种职分合而为一。撒冷就是耶路撒冷;即“平安之见”(诗76:2);不是创33:18的那座撒冷,那座城另加说明为“示剑的一座城”。在约书亚所征服的诸王中,并未提到耶路撒冷以外另有一个撒冷王。耶路撒冷王亚多尼洗德(“公义之主”)显然是麦基洗德的继承者。“王谷”(撒下18:18),在创14:17与沙微认同,约瑟夫和传统都把它安置在耶路撒冷附近。至高神,也称为“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创14:19;14:22)。
“至高者”这一称号,从原始启示借传统流传下来,也见于腓尼基文 [`Elyown (H5946)],即“至高者”。这表明麦基洗德所事奉的神乃是真神,不是异教诸神中的一个。所以在新约中这一称号另外仅有的几处用例,即被鬼附的人和使女说预言时,也都承认别神是虚假的,惟独神当受尊崇(可5:7;徒16:17)。迎接亚伯拉罕,是与所多玛王一同来迎接。杀败,[kopees (G2871)] 可译“击败”(Alford)。创14:17(参14:15)也可这样译。以拉撒王亚略在那次败仗后仍然活着并作王(Bengel)。但若基大老玛、暗拉非、提达都被杀了,即使亚略幸存,“杀败诸王”这译法仍然是对的。给他祝福。作为祭司,他先代表神祝福亚伯拉罕;接着又代表亚伯拉罕称颂神:这是相互的祝福。
不是单纯的祝愿,而是祭司以权柄所作的代求。至高神作为“天地的主”的特权归给了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因得胜而有的荣耀则归给了神:这是对亚伯拉罕有福的交换。
第2节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一切,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后来又称“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给,[emerisen (G3307)],“分给”。一切的十分之一,就是战利品的十分之一。十一奉献与祭司职分密切相关:中保祭司收取它,作为奉献者一切产业都属神的凭据;正如他把神的恩赐传给人(来7:1,“给他祝福”),也把人的礼物献给神。麦基洗德是一个范例,说明神怎样在背道中仍保守蒙拣选的余民。麦基洗德与亚伯拉罕的相会,是两种制度之间的纽带:一是族长制度(由麦基洗德代表,他特别蒙神分别为圣,作君王兼祭司;这是那原始制度的最高形式,在那制度中每个家长都是自己家庭的祭司);二是利未制度(由亚伯拉罕代表,在这制度中,祭司职分限于一族、一家、一国)。
利未制度只是插入其间的安排,把王权与祭司职分分开;族长制度则预表基督的职分,正如麦基洗德一样,把君王与祭司合而为一,不是从别人承受,也不传给别人;乃是从神而来,并在基督里传到永无穷尽的长存。关于其他优越之处,见来7:16-21。麦基洗德必定在别的族长之上另有某种特别的分别为圣,因为亚伯拉罕自己也行使祭司职分;否则亚伯拉罕就不会向他纳十分之一,承认他更高。麦基洗德特别的职任,是因着神特别的呼召而作君王兼祭司;而其他族长祭司并不是神分别为圣的君王。头一个名。这个名字本身就含有奥秘的意义(赛32:17)。仁义,不只是“公义的”,正如基督(耶23:6)。Mal`akiy (H4401) 意为王;Tsedeq (H6664) 意为公义。撒冷王。连他所统治的城也有预表意义,就是平安。
基督是真正的和平之君。他所带来的平安乃是公义的果子(赛32:17)。
第3节 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永久为祭司。无父……是由“无族谱”来解释(参来7:6);即他的家谱不为人知;而利未祭司若没有世系证明,就不能任职。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即历史没有记下他的开始或结束,而亚伦却有。这里“日子”是指他执行职分的时期。所以诗110:4所说的永远,主要也是指祭司职分的永远。与……相似。不是说他本来完全“像”,而是“被作成相似”,即在这里所指出的这些方面。创世记没有记他祭司职分的终止,也没有说他有前任或后继者,这就预表基督永远的祭司职分,无始无终。亚伦的终结被记载了,麦基洗德的却没有。“神的儿子”并不是说被作成像麦基洗德;乃是麦基洗德“被作成与神的儿子相似”。
Alford否认麦基洗德在祭司职分上被作成像神的儿子,因为麦基洗德比我们的主更早;但他忘了,基督永恒的祭司职分在神永远的旨意中本来就是真实的原型,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是在时间中“被作成相似”于它。比较来8:5,那里天上的事被描绘为利未礼仪的首要原型。“无父……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常存……”这些话只是在麦基洗德预表性的祭司职分上适用;在完全的意义上,只能应用于基督。麦基洗德在他的祭司职分上“与基督相似”,正如不完全的预表所能表现完全的原型一样。一个活人的肖像能在画布上看见,但那人与画像毕竟大不相同。
创14:1-24中并没有任何迹象显示麦基洗德是超人的:他与别的王一样,被列为真实活着的历史人物;不是像俄利根所说的天使;也不是像犹太人所说的挪亚之子闪;也不是像Calmet所说的以诺;也不是像麦基洗德派所说的圣灵;也不是像另一些人所说的神圣的道。他很可能是闪族出身,不是迦南人:他是原始闪族居民最后一个独立代表,而那原始族群已被含的后裔迦南人征服。那时亚伯拉罕的伟大还在盼望中;麦基洗德的伟大则在现实占有中。麦基洗德是挪亚之约最高而最后的代表,正如基督是亚伯拉罕之约最高且永远长存的代表。随着麦基洗德,真神在迦南地的祭司职分和敬拜就止息了。
他是在那里首先也是最后一位君王兼祭司,直到基督这实体来到;所以他的祭司职分被说成永远长存,因为它照着事物本性所许可的范围而长存,也就是随着他的生命,以及神在迦南受敬拜的持续而长存。若麦基洗德真是字面意义上永远的大祭司,那么如今基督和他就都仍是大祭司,我们便会有两个而不是一个了。Tholuck说:“麦基洗德之所以仍然存在,是因为这预表在实体中仍然存在;他的祭司职分在基督里继续。”麦基洗德的父母以及他的儿女,并不像利未祭司那样出于利未(来7:6),也不是摩西所提及的。亚伦的妻子以利沙巴,就是利未祭司的母亲,被提到了;撒拉,即犹太民族本身的母亲,也被提到。基督作为人,没有父;作为神,没有母。
第4节 你们且想一想,这人是何等尊贵,连先祖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 想一想,是殷切思想,不只是看见 [theooreite (G2334):以专注默想来衡量]。也,['Aleph A C, Vulgate. 但 B Delta 省略 kai (G2532)],就是“连亚伯拉罕也向他纳十分之一(竟然做到这一步),从上等掳物中拿出来给他” [ek (G1537) ton (G3588) akrothinioon (G205):从最上面的一堆中,就是将军通常取出来献给神或留作己用的一部分]。亚伯拉罕把“一切”的十分之一献上;而且是从全部战利品最上好、最精华的部分取出来的。先祖,这词在希腊文中强调地放在最后;而这位纳十分之一的人竟然是“先祖”,就是我们犹太民族最初的祖宗和元首(参来7:3,麦基洗德作为特别分别为圣的君王兼祭司,比其他族长祭司更尊贵)。
第5节 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利未子孙,是指亚伦家,因为祭司职分限于这家。起初献给全利未支派的十分之一,后来终于归属于祭司家族。照着律法,是耶和华所认可的(来9:19)。向自己的弟兄,虽然……他们既同样出于亚伯拉罕,在出身上是平等的,却仍要向他们的“弟兄”利未人纳十分之一。如今利未人又从属于祭司;祭司又从属于他们共同的祖先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又从属于麦基洗德。那么,这位麦基洗德在祭司职分上,与虽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祭司相比,必是何等伟大(来7:4);而“神的儿子”作为祭司原型(在神的旨意中),麦基洗德这预表又是照着他作成的,他就更是大得难以言喻了。因此,来7:4在麦基洗德这预表的事上用“想一想” [theooreite (G2334)],就与来3:1在基督这原型的事上用“思想” [katanoeesate (G2657)] 相互对应。
第6节 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不与他们同谱,就是不同于“利未子孙”,不像那些“得祭司职任的”(来7:5)。这一节解释“无族谱”(参来7:3):他不像利未祭司那样,需要把家谱追溯到利未。收纳,[dedekatooken (G1183)],“已经收纳了十分之一”。祝福,完成时,“已经祝福了”,表示这事实的意义一直存到现在。那蒙应许的,[ton (G3588) echonta (G2192)],“那拥有应许的人”,就是那得着关于自己和后裔将来伟大的应许,并且得着迦南地的应许的人;这些应许在麦基洗德祝福他以前早已两次赐下(参来6:12注)。这是亚伯拉罕特别的荣耀。保罗高举亚伯拉罕,为的是更进一步高举麦基洗德。祭司虽然高于百姓(来7:7),他们的职责是给百姓祝福,但他们仍低于亚伯拉罕;而亚伯拉罕又低于给他祝福的麦基洗德;因此,麦基洗德必定远高于利未祭司。
第7节 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祝福者高于受祝福者,这原则只适用于那种带着神圣权柄而发出的祝福;不是单单祷告式的祝愿,而是神所使其生效的祝福,正如族长对儿女的祝福。基督的祝福也是如此,见路24:51;徒3:26。
第8节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第二个优越点: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是长存的,利未祭司职分却是暂时的。正如律法是在亚伯拉罕蒙恩典应许的制度与其在基督降临时持久实现之间所插入的一段安排(罗5:20,pareiseelthen (G3922),“律法插进来,像附加的、顺带的东西”);照样,利未祭司职分也是插在麦基洗德那预表性长存的祭司职分,与它在我们永远常存的大祭司基督里实体实现之间的安排。这里,是在利未祭司职分中。那里,是在照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职分中。为更强烈地显出预表上的平行,保罗用“有为他作见证说,他是活的”,代替那较少预表意味的“那被作成像那活着者的”。麦基洗德“活着”,只是就他职分的身份而言,因为他的祭司职分在基督里继续。基督则是就他自己的位格而言,“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永远活着”(来7:16;7:25)。麦基洗德的死既未被记载,就用正面的“活着”来表达,为要把那实体基督凸显出来,因为只有关于基督,才完全可以说“他是活的”。
第9节 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可说,是为了防止他的话被人照字面理解;我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利未在他祖先亚伯拉罕身上承认了麦基洗德的优越,并向他纳了十分之一。那受十分之一的,参来7:5。借着亚伯拉罕,[dia (G1223)],即“通过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字面是“被纳了十分之一”。
第10节 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 在他先祖的身中,就是在祖先亚伯拉罕的身中。基督并没有在亚伯拉罕里纳十分之一,因为他从未在属地父亲的身中(Alford)。虽然就他母亲而言,他是“大卫、也就是亚伯拉罕腰中的果子”,但他既是超自然地、没有人的父亲而成孕,他既超越自然生育的律,也就超越纳十分之一的律。只有按自然生、因此生而有罪的人,才需要向祭司纳十分之一,为自己的罪求赎。基督却不是这样;他只是从亚伯拉罕承受了肉身,并没有承受肉身的污秽。Bengel说,亚伯拉罕在遇见麦基洗德以前所得的福,是一般性的应许,以及一个特别应许,就是天然后裔的应许,因此也包括利未;但那把基督包括在内的应许,以及亚伯拉罕因此受称赞的信心,则是在亚伯拉罕遇见麦基洗德并受他祝福之后才出现的;创15:1“这些事以后”正提醒我们注意这一点。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基督这超自然的后裔,不包括在借着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纳十分之一的人之中。
第11节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借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完全,即“把人带到最高状态,就是救恩与成圣”。在……以下,[ep' autees],“在其基础上”,就是以祭司职分为基础,因为祭司必须施行律法(玛2:7);“百姓受了律法” [nenomotheteetai (G3549)]。这里用完成时,表明百姓那时仍在遵守律法。何用另外需要(来8:7)?因为神不做无用的事。另一位,[heteron (G2087),不是 allon (G243)],即“一个不同的祭司(不同的等次)被兴起” [anistatai (G450),再起,见来7:15]。不说是照亚伦的等次,[legesthai (G3004)],“不被称为”;意思是,当诗110:4提到他时,并没有说他是“照亚伦的等次”,若亚伦祭司职分已经完全,我们原会期待这样说。
第12节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因为。之所以强调“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就是因为这话预设祭司职分已经转移;而这又必然带来律法的更改(律法与祭司职分不可分割,二者同存同亡,来7:11)。这就是保罗对反对意见的回答。为什么还需要新约呢?
第13节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这是用另一个事实来证实他关于律法更改(来7:12)的断言,显明这新的祭司职分与亚伦的职分不同。这话(诗110:4)所指的人,[metescheeken (G3348)],“已经有分于”另一个支派;完成时表明他的人性仍然持续。别的,[heteras (G2087)],“不同的支派”,不是利未支派。
第14节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分明,[prodeelon (G4271)],“眼前显然的”,毫无争议;这证明虽然如今看似有难处,但当时基督的家谱并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主,这是如今常见称呼中唯一一次没有连着“耶稣”或“基督”的地方,另见彼后3:15。出来,[anatetalken (G393)],像植物、枝子发出来。犹大(创49:10;路1:27;1:39〔犹大的希伯仑,Lightfoot认为耶稣是在那里成孕〕;路2:4-5;启5:5)。至于这支派……祭司,[eis hen fuleen],“关于这支派,摩西什么也没有说到祭司”,意思就是没有说要从其中取祭司。
第15-16节 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了。 这是另一个证明,说明制度已经改变;因为基督被立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条例的律法”,不是像利未祭司职分那样要求属肉体的承继;乃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 [akatalutou (G179)]。论证本身,以及麦基洗德“永远”的祭司职分,与不能在一人身上持续、因肉体短暂必死而不断更换的利未祭司职分相对,都要求这样理解。诗110篇设立他“永远”为祭司(来7:17)。与因死亡而有的属肉体承继相对的,是基督胜过死亡的“能力”(罗1:4;林后13:4)。基督被立,不是照着外在法规,乃是照着内在活泼的大能:这大能来自父,就是那永远的灵,丰丰富富地住在他里面(来9:14;约3:34)。它,就是制度的改变(来7:12;7:18)。更是显而易见,[perissoteron (G4054)],“更丰富地显明”。因为,[ei (G1487)],“既然”。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就是在于“永远”;“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来5:10)。“等次”不可能是指一系列祭司,因为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既不是从任何别的人领受,也没有传给任何别的人;它必然是指“与麦基洗德的职分相对应”。另外一位,[heteros (G2087)],“不同的一位”。
第16节。属肉体……无穷,是彼此对照的。正如“敬虔的外貌”和“敬虔的实意”(提后3:5);这里也是“律法”与“能力”相对,参罗8:3,“律法……因肉体软弱”;又参来7:18的“软弱”。这里的“律法”不是泛指律法本身(就其道德本质而言,它是“属灵的”,罗7:14),而是有关祭司职分的礼仪条例。“属肉体”既是暂时的,就与“无穷”相对;“条例”与“生命”相对。律法能给出条例,却不能赐生命(来7:19;加3:21)。但我们的大祭司凭着他内在的“能力”,自己里面有“永远的生命”(来7:25;约5:26)。基督执行祭司职任,不是在他地上的生命里,而是在他复活生命的大能里。
第17节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话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因为。这证明他的生命是“无穷的”(来7:16)。'Aleph A B Delta 读作 [martureitai (G3140)],“有见证为他说:你是……”
第18节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有,[ginetai (G1096)],“就发生了”,正如诗110:4所显示的。废掉,就是撤销。那条例,是指设立利未祭司职分的条例。既然利未祭司职分与律法不可分开,那么律法也一并被废去(参来7:11注)。先前的,就是那法律条例让位给基督教的、预表所指向并且永久存留的终局。软弱无益,与“能力”(来7:16)相对。
第19节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因为……这是为他称律法为软弱无益(来7:18)作辩护。律法不能使人在神面前得称义或成圣;而这正是我们被神接纳所需要的“完全”,也是我们在基督里所得着的。没有一样,不只是“没有一个人”,而是“没有一样东西”。律法并没有把任何事带到其完全的终点:其中一切都只是引向其基督里的实体,而那实体才实现其所预想的完全。比较来7:19的“无益”。成了,应当照 men 与 de 的对应关系,接在来7:18上:“一方面(men)先前的条例被废掉了;另一方面(de)又引进了更美的盼望”;[epeisagogee] 表示在律法之外另引进某样东西,即在先前律法的美物之上,又加进更新、更美的东西(Wahl)。
这盼望不是软弱无益的,而是如基督教的制度那样,被称为“永远的”、“真实的”、“第二的”、“更美的”、“不同的”、“活的”、“新的”、“将来的”、“完全的”。比较来8:6。它使我们如今在灵里进到神面前,将来则在灵与身体里都进到神面前。(“律法原来一无所成”是插入语。)我们进到神面前,这是“完全”的标志。软弱与这种儿女般坦然无惧地来到神前正相反。借着律法祭物所得到的亲近,只是象征性的,而且必须通过祭司;借着基督所得到的亲近,则是直接的、完全的、属灵的。
第20节 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基督那照麦基洗德样式的祭司职分还有另一重优越:神用起誓使之具有隆重的分量,而律法下的祭司职分却没有这样被坚立。他为祭司,更宜从来7:22补足全句,因为那里才完成本节开始的句子;来7:21是插入语。意思是:“既不是不起誓而立,他就成了这约的中保……所以耶稣就成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第21节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希腊文次序是:“因为他们的确不是凭着起誓的应许而被立为祭司;惟有这一位却是藉着那对他说话者的起誓而立的。”(Tittmann)藉着那位,就是神。对他说,就是对主、神的儿子说(诗110:1)。决不后悔,就是永不改变他的旨意。照麦基洗德的等次,A Delta f 有此句;'Aleph B C, Vulgate 省略。
第22节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中保,[enguos (G1450)],就是他亲自在自己身上保证这圣约对我们的确定性:他为我们的罪责负责任,用自己的血印证这约,又被父公开承认为我们得胜的救主,因父使他从死里复活。这样,他同时是神向人一面的保证,也是人向神一面的保证;因此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来8:6)。更美(来8:6;13:20),就是“永远的”。约,[diatheekees (G1242)],即“圣约”。这个词表明它是神所设立的,并且兼有圣约与遗命两方面的关系:(1) 未经对方同意,而就那一方作出某种安排:像遗嘱一样。来9:16-17就是如此。(2) 双方同意的相互约定。(2) 双方同意的相互约定。
第23节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还有一重优越:利未祭司人数众多,因为死亡使他们必须不断由新人接续。基督并不死,所以他有不传给别人的祭司职分。成为,[eisin hiereis gegonotes],“是被立为祭司的”。现在时表明利未祭司职分当时仍然存在。数目多,是一个接一个,与他的“不更换的祭司职分”(来7:24)相对。不能长久,[koluesthai paramenein],“被拦阻,不能永久持续”在祭司职分中。
第24节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这位,[ho de],是强调性的。正如诗110:4说:“你是祭司”;单数,不是“祭司们”、“许多祭司”。常存,[menei (G3306)],不像来7:23所用的复合词;意思是“仍然存留”,就是在生命中存留。不更换,[aparabaton echei teen hieroosuneen],“他拥有不可转让的祭司职分,不从一人转到另一人。”因此,所谓使徒传承的祭司,并不是他的代理人。犹太祭司在职分上有继承者,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但这位因永远活着,就没有职分上的继承者,连彼得也不是(彼前5:1)。[在 Minucius Felix 的对话中,Coecilius 指责基督徒没有祭坛:“Cur nullas aras habent. Nulla templa? Nulla nota simulacra.” 基督徒 Octavius 回答说:“Delubra et aras non habemus.”]
第25节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所以,[Hothen (G3606)],“因此”;既然“他仍然常存”。也,是从前文自然引出的结果,同时又是更新更高的一点(Alford)。拯救。耶稣(来7:22)这名字本就意为救主。到底,[eis to panteles (G3838)],就是完全地拯救,使以后永不再缺少什么。这个词也有“无论如何”的意思(路13:11)。进到神面前,就是凭信心。靠着他,[di' autou],就是借着他这位中保祭司,而不是借着利未祭司。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是重复来7:24“他仍然常存”;所以“他都能……拯救到底”;他不像利未祭司那样被死亡拦阻,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来7:23)。替他们祈求。
在地上只有那一次永远有效的献祭;但他在天上为我们所作的代求(来7:26)却是不断继续的;因此我们永不能与神在基督里的爱隔绝(罗8:26;8:34;8:39)。他特别为那些借着他来到神面前的人代求;不是为不信的世界代求(约17:9)。关于他代求的例子,可参赛62:1;63:11;亚1:12;1:14;诗69:6-7。“他以谦卑的全能,或全能的谦卑,在神的宝座前显现、呈上他的祈求;因为正是借着他的卑微,他才得着一切权能。”(Dr. Pearson)他不仅是祭物,也是献上祭物的祭司。因此他也是代求者:他的代求是建立在他甘心把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的基础上。我们不只是因着他的祭得蒙赦免,也因着他的代求得蒙悦纳(Dr. Magee)。约16:26并不与此矛盾。
他并不是“求”父 [更准确说是 ask, erooteesoo (G2065),即平等者的请求],好像父本不情愿;乃是作为中保在父面前为人代求 [entungchanei],而父在他里面喜悦人。昔日在主面前常有不让百姓看见的香,由大祭司焚烧(出30:8);照样,基督隐藏而常存的代求生命也是如此。
第26节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像这样,就是上文所描述的那样。A B Delta 读“也”。“因为对于我们这些罪人而言,除了他其他的美德之外,这样一位大祭司也正是合宜的。” 'Aleph C f, Vulgate 省略。圣洁,[hosios (G3741)],是对神虔诚敬虔 [hagios (G40) 则更偏重因分别为圣而圣洁],完全以敬虔顺服神的旨意(诗16:10)[chaciyd (H2623)]。无邪恶,[akakos (G172)],“里面没有恶”。无玷污,[amiantos (G283)],是在与人关系上,不受他人污损。大祭司在赎罪日前七天,要避免与家人接触(《塔木德》)。试探在耶稣身上没有留下任何恶的痕迹。
远离,[kechoorismenos (G5563)],“与罪人分开”,是指他在天上作我们大祭司的状态;那时他已经离开地上,正如利未大祭司在圣所里与百姓分别(并且不可出来)(利21:12)。他虽借着信称不敬虔的人为义,却不与他们在其罪人身份上有交通。他被高举在我们这有罪群体之上,“高过诸天”,同时也使信徒“与他一同坐在天上”(弗2:6)。摩西在山上独自与神同在,也是与百姓分开并高过百姓的(伯22:12)。成为。耶稣从前本来就更高(约17:5),而作为神人,在降卑之后由父使他成为如此(参来1:4)。高过诸天,因为“他经过了诸天”(希腊文,来4:14)。
第27节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每日,即“天天”。祭司天天献祭(来9:6;10:11;出29:38-42)。大祭司只在节期参与这些每日所献的祭;但因他们代表全体祭司,所以每日的祭也归在他们身上:他们特有的职分则是“每年一次”献赎罪祭(来9:7),并且“年年常常”如此(来10:1)。“每日”严格说来是归给基督的,就是“他不像那些大祭司(他们年年献祭,而属下祭司天天献祭)那样需要献祭”等等。献上,[anaferein (G399)] 这个词特别用于赎罪祭。大祭司在赎罪日双重献祭,先献公牛为自己,再献公山羊为百姓,其对应物就是普通祭司天天所献的两只羊羔。但斐罗说,祭司为百姓献羊羔,为自己献细面。这事,他所作的,不是“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而死”,而是“只为百姓的罪献上祭”。他不需要献祭:(1) 不需要天天献;(2) 也不需要为自己的罪献;因为他一次把自己作为无瑕疵的祭献上了(来7:26;4:15)。只有无罪者才能为有罪者献祭。一次,[efapax (G2178) hapax (G530)],“一次而永远有效”。这一祭一次就足以永远赎尽诸罪,乃是因为它绝对无瑕疵。
第28节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因为。这解释了他一次献祭与他们屡次献祭(来7:27)之间差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受他们所受的那种有罪的软弱辖制。他不像他们那样需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并且如今“成全到永远”,也就不需要重复献祭。那话,就是由“起誓”所证实的话。那起誓是在律法之后,就是诗110:4,从而废去了律法下的祭司职分。儿子,与“人”相对。成全,[teteleiomenon](参来2:10;5:9注),与“有软弱”相对。他借着那一次永远有效、已经完成的献祭,并借着随之而来的分别为圣和升高到父右边,就“被成全”;从此脱离一切人的软弱,不再需要成就任何别的义,来使他有资格作我们永远的大祭司。圣殿的毁灭使人的祭司职分归于无有;石造的殿让位于圣灵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