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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49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Genesis 49

第1节 雅各叫了他的儿子们来,说:你们都来聚集,我好把你们日后必遇的事告诉你们。雅各叫了他的儿子们来。本章所要我们注意的,与其说是这位将死圣徒的话,不如说是这位受默示之先知的话。雅各预备好了,像以撒在类似情形中一样(创世记27:1-46),在他众多家人聚集成群的时候,宣告那庄严的祝福;就早期族长而言,这祝福带有遗嘱行为的效力,用以传递那交托给他们的神圣应许。然而这些话虽然通常被称为祝福(创世记49:28),在本例中却包含了对他某些儿子的严厉责备;就其预示性的意义而言,这些话也是在表明他后裔将来的命运。这些宣告建立在他长期而细致地观察每个儿子的性格、倾向和习惯之上,因为这样的认识无疑构成了他判断的基础。

但他的话并不只是出于天然洞察力的指引;虽然他如今已经到了极高的年岁,真是“老练的经验几乎达到先知般的语调”,雅各所说的,关涉的与其说是他儿子个人的命运,不如说是将由他们各自所生之支派的命运;而且这些话蕴含着如此丰富的意义,惟有遥远的未来才能将之充分展开,因此必须视他为在圣灵直接默示之下说出这些话。事实上,这些描写如此生动,对迦南地各支派产业的分配又如此细致精确,以致戴维森博士(《导论》卷1,第198页)断言,这虽然采取预言的形式,其实却是事后预言。

但这毫无根据;因为有明确证据表明,这预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例如利未被分别出来归于祭司职分(出埃及记32:29民数记1:49申命记10:8-9;18:1),以及约瑟的两个长子被立为支派之首,这些都在定居迦南之前已经应验;而在那时与雅各离世之间,并不存在一个中间时期足以作出这番宣告,惟有本章开头所指明的那个场合才合适。这位族长发出这高度比喻性又晦涩的预言时,似乎在灵的感动之下,心思被提升到一种极高的诗意炽热状态。他的信心仿佛把他安置在守望楼上,使他虽然身在埃及,却能以望远镜般的清晰,看见他后裔未来历史中最显著的事件。

雅各以后就不再有族长祝福的宣告了;因为辨明应许承受者的过程已经完成,而且“那位祖先已经出现,他全部的后裔都要不再从他们中间有所分别,而成为预备救恩的媒介”(Kurtz,《旧约圣约史》卷1,第294页)。末后的日子,[ bª'achªriyt (H319) hayaamiym (H3117),即将来的时期。七十士译本作“在末后的日子”。] 使徒在希伯来书1:2彼得前书1:20用这同样的短语,指福音时代。然而,五经的作者也用这词语表示一个不定的将来(参申命记4:30)。

第2节 你们都来聚集而听,雅各的儿子们,你们要听你们父亲以色列的话。本节JFB无注释。

第3节 流便哪,你是我的长子,是我的能力,是我强壮时头生的,本当大有尊荣,权力超众。流便哪,你是我的长子。在多妻家庭中,有时会有几个“长子”;若雅各可以自由顺从自己的偏爱,他无疑会把长子的尊荣和权利都给他所爱的拉结所生的长子约瑟。[但 bªkowr (H1060) 用于人的后裔时,是指父系方面最年长的儿子,因此常与“力量之始”平行出现(参申命记21:15、21:17;诗篇78:51;105:36)。所以七十士译本在这里译为 archee teknoon mou。] 因此,作为雅各家中头生的,流便本会在“尊荣和权力上超越”众弟兄。但因他那极其可憎的罪(见创世记35:22注),他失去了这属于长子名分的优越地位;据犹太作者说,长子名分包括双倍产业、祭司职分和王权,而这些后来分给了他的弟兄们,第一样给了约瑟,第二样给了利未,第三样给了犹大。

第4节 但你放纵情欲,滚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我的榻。滚沸如水,意思是像水那样沸腾起来;也就是说,你因情欲和私欲而沸腾,指的是他的乱伦罪(Gesenius)。必不得居首位,即你的后裔不再保有你天然的卓越,也不再有统治的优先地位。罪人本人被降卑,却没有受到别样的个人刑罚;但这刑罚临到了他的支派,因为他的后裔从未显出什么作为,没有士师、先知或统治者从他们中间兴起;流便支派连同其他约但河东的支派,也是最先被掳去的(历代志上5:26)。你上了你父亲的床。床是铺在长沙发上的,而那沙发本身又比地面略高。上了我的榻。这里用了第三人称,好像愤怒的族长不是直接对流便说话,而是带着厌恶把他指给其他儿子看。这个支派唯一一次试图恢复失去的长子名分,就是民数记16:1-50所记那次失败的叛乱。

第5节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残忍的器具。西缅和利未是弟兄,即不仅按血缘说是弟兄,也在性情上彼此联合。他们的刀剑是残忍的器具。这个末后的词 [ mªkeeroteeyhem (H4380) ] 的意义争论很多。无须列举不同作者按不同词根所提出的各种解释,其中最简单直接的,似乎是Gesenius所建议的;他把它追溯到 kowr (H1060) 或 kaaraah (H3738),“刺透”,于是把这句话译为“强暴的器具就是他们的刀剑”。七十士译本作:“他们一同实行那邪恶的毁灭阴谋。”

第6节 我的灵啊,不要与他们同谋;我的心哪,不要与他们联络;因为他们趁怒杀害人命,任意砍断牛腿大筋。进入他们的密谋,[ cowd (H5475) ],指密室、恶人结党的会议。我的荣耀,[ kªbodiy (H3519) ],在这里与阴性动词连用,因为与“我的灵” [ napshiy (H5315) ] 平行;这两个词都作主格,“愿我的灵不要”,即愿我不要进入他们的圈子(密谋)里。[七十士译本作:kai epi tee sustasei autoon mee erisai ta eepata mou,仿佛他们的希伯来文本是 kaabeed (H3515),“肝”,即心思的所在。] “任意砍断城墙”这个译法并不正确;因为叙事中(创世记34:1-31)并没有提到拆毁城墙,而且经文不是 [ shuwr (H7791) ] “墙”,而是 [ showr (H7794) ] “牛”;因此有些注释家译作“他们砍断了牛的腿筋”;但这个解释同前一种一样不能成立,因为我们读到的不是西缅和利未毁坏牲畜,反而是他们“把羊群、牛群”等都夺去了(创世记34:28)。较有见识的注释家看到这两种译法都不妥,便试图提高各词的含义,说这里的“墙”是城中王子的比喻,或“牛”作为伟大的象征,是指统治者。

但错误似乎只在于:这个词在这里其实是直说出那些解释者以为只能借比喻表达的意思;因为历史中的话(参创世记34:25-26)与雅各这里的话极其吻合,并且大大阐明了它们: “他们趁怒杀了众人[把 'iysh (H376) 看作集合名词]; 他们逞忿毁坏了首领。他们的怒气可咒可诅,因为暴烈; 他们的忿恨可咒可诅,因为顽强。” 这句话的后半比前半更加强烈。平行结构重复两次,为这句话增添了极大的气势与美感,足以推荐这种译法(Kennicott)。“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西缅和利未既在罪上同谋,这同一预言性的宣告便同样适用于他们两支派。利未人在各支派中都分得城邑(约书亚记21:1-45);因他们在反对偶像崇拜上发热心,便在雅各中光荣地“分散”了。

至于西缅支派,因为犯了最严重的拜偶像之罪及其不可分离的恶行,就羞辱地被“散住”了,居住在应许之地的边缘,并成为犹大的附庸。但这种安排后来有所改变,西缅人在南地和示非拉(非利士平原)另得分散的住处(参历代志上4:38-43)。按犹太传统,他们在各支派中充任教师。雅各说“我要使他们分居”,并不是因感情激动而忘乎所以,以致仿佛僭越了神的权柄;而是借着大胆的诗性手法,引入神自己,以预言方式宣告祂在自己护理中将要成就的事。

第7节 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忿恨残忍可诅;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散住在以色列地中。本节JFB无注释。

第8-10节 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掐住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啊,你弟兄们必赞美你,直译是“犹大啊,你!”这名字本身就有称赞、颂赞之意(创29:35);接下来的“你弟兄们必赞美你”又形成文字双关。这支派注定要得着很高的尊荣(民数记10:14士师记1:2)。除了应许之地用它的名字来标示这一荣誉以外,它的历史也是一连串得胜的进程,以击退仇敌为记号(参诗篇18:42)。

在诸支派中居首,它从“狮子的小崽子”长成起来,[ guwr (H1481) 'aryeeh (H738),小狮子;从词源上说,是指仍依赖母兽供食、尚未成为 kªpiyr (H3715) 那样自己寻食的少壮狮子,也就是说,是能力尚小、精力尚未发展出来的状态(参以西结书19:3)],直到成为“老狮子”[ laabiy' (H3833),主要用于诗歌中,可指母狮;民数记24:9以赛亚书30:6那鸿书2:12 ]。谁敢惹动它呢?若不记得狮子或母狮吃饱后躺卧时,并不会攻击人,这句话的力量就不会被完全领会。这形象是要表现犹大安静平稳,却仍然可畏;在大卫和所罗门统治时期,就属世方面说,其他支派(“你父亲的儿子们”)都“向犹大下拜”。

而这预定的卓越地位到了属灵上“犹大支派中的狮子”显现、并“得胜而且要得胜”的时候(参约翰福音16:33启示录5:5),便达到顶峰。[ shibeT (H7626) 有时表示支派(创世记49:28撒母耳记上10:19列王纪上11:13);但这个意思在这里显然不合适,因此必须取它另一含义,即首领或统治者手中的权杖(撒母耳记上24:17、24:19;撒迦利亚书10:4阿摩司书1:5、1:8)。Mªchqeeq 也可指杖或权柄的标志(民数记21:18诗篇60:9);这样,平行句的第二行就会成为第一行完全对应的回响,只是加上“在他两脚之间”这几个字,用来描写东方君王在古代纪念物上常见的姿态:坐着,权杖立在两脚之间(参荷马《伊利亚特》卷2,第100行;Niebuhr《旅行图版》29)。] 然而,这词首要且本来的意思是“赐律法者”或“立法者”,正如我们的译者跟随七十士译本 [ heegoumenos (G2233) ] 所译的那样(参申命记33:21以赛亚书30:22士师记5:14)。照这个意思,它引入的就不是同义平行,而是综合平行:前一句所表达的观念在后一句被扩展开来,并且很自然地从权柄的象征过渡到手持权杖的审判官或统治者。持此看法的人认为 [ mibeeyn (H996) raglaayw (H7272) ] 是委婉说法,等于“从他的腰间”;当他们认为这句话指向犹大的后裔时,就援引申命记28:57、七十士译本[其作 ek toon meeroon autou]、武加大译本[ex femore ejus]以及犹太他尔根的权威。

但申命记中的这个短语只用于女人,从不用于男人,所以大多数现代批评家都拒绝这种解释,只有Gesenius、Maurer等人例外。Hengstenberg进一步指出(《基督论》卷1,第59页),采用这种解释会破坏平行结构,因为它必须强行补出“那将要从他两脚之间出来的那位”。他认为这些字的意思只是“他所居住的领土”: “权杖必不离犹大, 立法者也不离他所安居之地。” “直等细罗来到。”这一句的读法与解释都极有分歧。[ Shiyloh (H7886) 在希伯来圣经中是大多数古抄本所用的形式,也是马所拉的读法。

三十八份抄本和所有撒玛利亚抄本都作残缺形式 shiloh (H7887);而七十士译本所据的文本似乎读作 sheloh 或 shelow,即 'ªsher (H834) low (H3807a)。] Lee(《希伯来词典》,引Jahn《导论》)说,七十士译本所跟从的文本直到十世纪一直是固定读法。但这并不能决定原文究竟是什么,因为七十士译本在早期基督教会中有极大影响;并且很快就可见,他们的读法并不是当时唯一存在的读法。词形的这些差异,导致对其意义也有相应不同的解释。

[七十士译者若读作 sheeloh 或 shelow,就把这句话译成 heoos an elthee ta apokeimena autoo,即“直等那为他所预定的事成就。”但Aquila(见Justin《护教书》32节及优西比乌《教会史》卷6)和Symmachus,与七十士译本持同一文本,却把它译为 hoo apokeitai,即“那权杖所归属或为其保留的人”。] 这一解释又援引以西结书21:27“直等那应得的人来到”,以及加拉太书3:19[hoo epeengeltai (G1861)]“所应许给的那后裔”来支持。[但反对这一读法及其解释的理由是,'ªsher (H834) 的简略形式并不出现在五经中,只见于后期书卷。] 耶柔米的拉丁译本,即后来的武加大译本,成于第四世纪末;他紧随当时巴勒斯坦流行的拉比解释,因此他所依据的希伯来文本似乎与七十士译本不同,因为他把这一句译为 [ qui mittendus est ],“那将要被差来的”。我们现今希伯来圣经中的马所拉读法,被认为比其他所有读法更可取;接下来要考察它的意义。[加尔文以及Knapp等认为 shilow (H7887) 表示他的后裔,即通常所用的“种子”(创世记3:15;22:18;26:4;28:14)。但这是牵强附会的解释,是把 shiliyaah,即胎儿、胞衣(申命记28:57),强行扭曲成 shilow,“他的儿子”;这种意义在希伯来文中并不存在。

现代学者中较普遍的意见则是,shiyloh (H7886) 源自 shaalaah (H7951),意思是安静、平安、和平。] 但在这里,对于细罗究竟是希伯来动词的主词还是受词,意见又大有分歧。许多作者认为,从语法结构看,应当译作“直等他(犹大)来到示罗”。这是现代犹太人和多数理性主义者,尤其是Bunsen《论文与评论》等著作所偏爱的看法。这在语法上确实说得通,因为地点名词末尾有时省略趋向副词(撒母耳记上4:12中正用了与此完全相同的短语;参士师记21:12列王纪上14:4)。照此解释,这预言的意思便是:在征服之战中,犹大要领导众支派,直到约柜安放在迦南中部城邑示罗的时候,迦南的征服才算完成。

Delitzsch近来也支持这个看法,说抵达示罗是犹大早期历史的一个危机点,是该支派卓越地位的基础。但圣史事实并不能证实这种解释。示罗作为地名,在创世记中根本没有提到,可能在族长时代还并不存在;即便这名称在后来的书卷中出现过,它也没有什么重大的历史地位。况且,先不说在抵达示罗之前,领导权一直掌握在利未人摩西和以法莲人约书亚手中;到达示罗时,所有支派都在那里,并不只是犹大,而且犹大那时并没有取得对其他支派的权威,也没有取得对列国的统治。此外,把这预言限定在某个具体地点上,与这预言的总体性质完全不符;最后,抵达示罗在以色列民族史上是太早的事件,不足以成为一则指向“末后的日子他们将遭遇何事”的预言之主要内容。

既然拒绝这种解释,我们就与译者一样,把“细罗”看作动词的主词,因此这句正确地译作“直等细罗来到”,并保留其原有名称。几乎所有犹太和基督教注释家都同意这是一则弥赛亚预言;但他们对其指涉究竟是直接还是间接,分歧很大。许多认为在族长时代并没有关于一位位格性弥赛亚之盼望的证据的人,把这句解释为“直等平安来到”;他们认为这样能得出与前文一致的意思,即先用狮子的形象描写犹大的争战,然后描写他最终享有的幸福平安。但更普遍的意见是,“细罗”意为“安息的人”“使和睦的人”“赐平安者”,正对应于那著名预言(以赛亚书9:6)中弥赛亚诸称号的高潮。“直到”,[ `ad (H5704) kiy (H3588) ],其意思不是说细罗一来,权杖就离开犹大,而是说权杖要一直不断延续,直到那时。

这种看法与后面那句相合:“万民都必归顺他。”[ `amiym (H5971) ] 是列国。[ `Am (H5971) ] 单数几乎一律指以色列民,复数则指迦南疆界之外的列国。yiqªhat (H3349) `amiym (H5971) ] 这些字的意思不是“聚集”,而是顺服,是出于信心的甘心顺服,是敬虔的表现(参箴言30:17)。Gesenius把它在语法上与前句相连:“直等细罗来到,列国都要向他献上顺服。”七十士译本的解释与此相近,但有误:[ autos prosdokia ethnoon ],“他是列国所盼望的。”但这一句通常被视为一项独立的预言宣告,即万民蒙召并自愿归服于细罗(诗篇110:3罗马书16:26);在启示录7:9中,这预言被描绘为已经实现。

第11节 犹大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把驴驹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 `ayir (H5895) ],是一头年轻却已经长成的驴(创世记32:16以赛亚书30:6撒迦利亚书9:9)。Gesenius译作“那时他要拴住”等。细罗国度的景况在这里用高度比喻性的语言描绘为乡野和平与丰足的统治。驴是南地主要使用的负重牲口;正如用狮子形象恰当地表现了犹大支派好战的一面,驴也同样贴切地象征了它的家常经济、日常生活与劳作秩序。

美好的葡萄树,[ lasoreeqaah (H8321) ],即梭烈谷的葡萄树,一种品质优良、以蓝紫色葡萄著称的葡萄,因那同名山谷而得名(士师记16:4),该谷在亚实基伦与迦萨之间,向东深入犹大支派,并与以实各一道,靠近希伯仑。他在酒中洗了衣服,[ cuwt (H5496) ] 指衣裳(hapax legomena,仅见一次的词)。犹大的地业分配在极适宜葡萄园的地区。那地大多是山地,因此不适于普通农作物;但却很适于栽种葡萄,而这正是该支派财富的重要来源。古代层层梯田式葡萄园的遗迹,今日在希伯仑周围及耶路撒冷以南诸山之间仍可辨认;巴勒斯坦最上等的葡萄,至今仍产于这一区域。这支派所得之地也包括上好的牧场;甚至今日,在那片山区所见的景象,仍证实了族长所给的描述。

Bovet(《圣地游记》)说,他看见驴在草场上吃草,缰绳拴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脚上;而且常在收葡萄以后,把牲畜放进葡萄园里吃葡萄藤。另一些旅人看到农民极其洁白的牙齿时,便想起这预言:“他的眼睛因酒发红(有神),他的牙齿因奶变白。”至于眼睛的颜色,经文中的 [ chakliyliy (H2447) ] 不是“红”,而是“深色”,即因酒而闪亮的深色;这词与 kol 有关,就是东方妇女用来涂眼睑、使眼神灵活生动的黑铅矿。人们认为这样会大增容貌之美,因此七十士译本把这句译作:charopoioi hoi ofthalmoi autou huper oinon,“他的眼睛因酒而显得秀美”。奥古斯丁则作“oculi fulgentes”,即“闪耀的眼睛”。

第12节 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本节JFB无注释。

第13节 西布伦必住在海口,必成为停船的海口;他的境界必延到西顿。西布伦必住在海口。以萨迦虽比西布伦年长,而且他们将来所得地界彼此相邻,但雅各预见西布伦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所以先提他。[ Lªchowp (H2348) yamiym (H3220),在众海的岸边,即地中海与加利利海,这后者是该支派的东界。] “必成为停船的海口。”原文并没有与“必成为”相应的词,应删去,句子应作:“就是作船只的港湾(海岸)。”他们的事业主要会与海事有关,一方面是加利利海上的捕鱼,另一方面是地中海上的商船活动。他的境界必延到西顿。“它达到迦密;虽然实际上并未一直伸到地中海岸,但它的边沿与腓尼基那狭长的海岸地带相接;雅各按照东方通行的习惯,就用那地区首城西顿的名字来称呼它”(创世记10:15)(Porter)。参约瑟夫《古史记》卷5,第1章,第22节。

第14节 以萨迦是个强壮的驴,卧在羊圈之中。以萨迦是个强壮的驴,直译是“一头骨骼强健的公驴”,即粗壮、强健。卧在两重担子中间,[ robeets (H7257) beeyn (H996) hamishpªtaayim (H4942) ],即伏卧在栏圈或畜栏之间。这个词是双数,因为那些栏圈显然分成两部分,用来容纳不同种类的牲畜。驴在东方是一种强壮而有活力的动物,因此把一个人或一族比作驴,在东方人看来乃是光荣的;我们可以确定,在族长这篇临终赠言中,这比喻绝不是贬义。这个形象所要表明的相似点,都是优点:忍耐、柔顺、能劳苦且能持久,并兼有力量和活力;因此,以萨迦人将成为健壮的农夫和牧人,安静稳妥地居住,并殷勤从事农业工作。

第15节 他以安静为佳,以肥地为美,便低肩背重,成为服苦的仆人。他以安静为佳,以肥地为美。以斯得伦平原,就是他们定居之地,仿佛一个深广的大谷,极其明显地把巴勒斯坦南面的撒玛利亚和犹太山地,与北面的加利利山地分隔开来。以斯得伦连同亚柯平原,在地理上其实并不属于这两个地区中的任何一个。它的肥沃在历代都极有名。“每一个旅人都注意到它土壤的肥美和庄稼的丰盛;连野草都显示出,若落在更善于经营的人手中,这广大平原会变成何等样子”(Stanley,《西奈与巴勒斯坦》,第348页)。以萨迦支派起初原是进取而独立的。底波拉曾称赞他们(士师记5:15),说他们在抵御北方迦南联军时,表现出敏捷与勇力。但他们的性格逐渐因土地的肥沃而改变。

七十士译本把这里表达为 [ to kalon epethumeesen ],“以萨迦极其喜爱那美好的事物”。这广大平原毫无遮护,极易受外敌侵扰,因此以萨迦宁可向强权缴纳保护费来换取和平,也不愿终年处在生命财产不断受威胁的状态中。[ Wayªhiy (H1961) lªmac (H4522) `obeed (H5647) ],即“服役纳贡”;七十士译本作“成了农人”。他们肥沃的土地丰厚回报了他们的农作,使他们既能应付主人的苛索,又能为自己保留充足的生活所需和舒适享受。Keil认为,以萨迦这样以牺牲独立换取物质安逸,正是为什么在利亚众子之中,他被最后提到。

第16节 但必判断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但必判断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但虽然是次妻所生,也要与拉结和利亚的儿子们完全同列。他要被立为以色列的一个支派,尽管所得之地很小,也要有本支派的统治者治理他。但支派在各支派中是最后得到地业分配的;起初安置在犹大西部边陲,后来又在迦南北部取得一块新地业。

第17节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坠落于后。路中的虺,咬伤马蹄,[ shªpiypon (H8207) ],即角蝰蛇,埃及和旷野中极常见,长约一尺半到两尺,颜色与沙土相似,惯于潜伏在沙中或路辙中,因此会突然扑向它所攻击的对象,尤其是马;它以尖毒之刺刺入马蹄,而毒性发作极快,很快致命,所以骑马的人便向后坠落(普林尼《博物志》卷9,第32章;Bochart《动物志》卷3,第12章;Bruce《游记》;Tristram《以色列》)。但支派在两个定居地点都暴露于外敌侵扰之下;他们对敌作战的特点,与其说靠体力,不如说靠机智和计谋,其中著名例子就是参孙的事迹。这便借着伏在大道车辙中的蛇或虺来作比喻:它咬马的脚跟,而马并不是以色列兵士惯常使用的战具。

第18节 耶和华啊,我向来等候你的救恩。耶和华啊,我向来等候你的救恩。这一句与前后文的联系,令批评家极感困惑。有些人认为这是插入的话;但最古老的抄本和译本都为其真实性作证。人们提出了各种假设来解释它(Sherlock《讲论》卷6);其中最好的似乎是加尔文的解释(《创世记》卷1),他认为雅各以先知敏锐的眼光预见到,他的后裔总体上,尤其是但支派,将因自己的背道和离弃而遭遇许多患难、危险和灾祸,于是他心中愁苦,几乎被这前景压倒,便转向神的应许寻求安慰和扶持,并在那些应许终极实现上表明他信心中的确信。七十士译本却很奇特地把这节应用到创世记49:17中所暗示的骑马者身上:[ kai peseitai ho hippeus eis ta opisoo, teen sooteerian perimenoon kuriou ]。

第19节 迦得必被敌军追逼;他却要追逼他们的脚跟。迦得必被敌军追逼;他却要追逼他们的脚跟。[ `Aaqeeb (H6119) ] 在这里被错误地译作“末后”;它的意思是“脚跟”。若把下一节开头亚设一词中的 mem(m)移到这里,便成为 'ªqeebaam,“他们的脚跟”。] 这样,这句话直译就是:“迦得啊,敌军要逼压他,他却要逼压他们的后队。”这个支派的地业位于约但河东边疆,因而容易遭受邻近旷野中亚摩利人和阿拉伯掠夺者的频繁侵袭。事实上,他们常受边境敌军袭击和蹂躏(士师记10:8;11:4;历代志上5:18-23耶利米书49:1);但他们素来好战,因此往往从敌后攻击,通常都能成功击退入侵者。

第20节 亚设之地必出肥美的粮食,且出君王的美味。亚设之地必出肥美的粮食。[若像前面那样把 mem(m)连到上一节末字,那么此句可译作:“亚设啊,肥美必作他的食物”,即他地业的沃土必供给他丰盛的粮食。但许多作者仍倾向保留现有文本,只是彼此对其意义看法不同。Kalisch译作“亚设的粮食必肥美”;Ewald把 min (H4480) 看作比较级的标志,又把 shªmeenaah (H8082) 视为形容词,于是译作“他的食物对亚设来说太过丰盛”,因此他会把多余的出产卖给别人。] 且出君王的美味,即能供应适合君王筵席的佳肴珍馐。七十士译本作:kai autos doosei trufeen archousi,“他要供给首领们奢华之物”,即他田间的小麦、橄榄园和葡萄园中的油与酒、牧场上的奶与酥油(参申命记33:24-25列王纪上5:11)。这一地区的饼,在巴勒斯坦是最精美、最上等的(Bovet,《圣地游记》,第436页)。

第21节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语。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语,[ 'ayaalaah (H355) shªluchaah (H7971) ],即伸展的母鹿,也就是身形纤细;[ hanoteen (H5414) 'imreey (H561) shaaper (H8233) ],即发出恩雅的话,也就是悦耳、劝服人的言语;这大概指该支派某种诗歌或演说方面的才华,只是别处未曾提及(Gesenius)。

[七十士译本作:Nefthali stelechos aneimenon, epididous en too genneemati kallos,“拿弗他利是一棵伸展的香柏树(高大的树干),结出美丽的枝条(在果实上显出秀美)。”] 这个译法保持了比喻的一致性,因此得到Onkelos、Bochart、Houbigant、Dathe、Michaelis等人的赞同。[但它要求把文本读作 'eeyl (H352),“橡树”或“笃耨香树”,而不是 'ayaalaah (H355),“母鹿”;这种读法并无古抄本或古译本支持。] 另一些接受“母鹿”为正读的人认为,英王钦定本这里有观念混杂的问题,因为它不仅让母鹿说话,还让它说出嘉美的话。

为避免这种不协调,Taylor(见Calmet《Fragments》卷4,第620页)提出如下译法: “拿弗他利是自由漫游的鹿, 它长出高贵的枝角(宏伟的鹿角)。” 照他的解释,意思是:“拿弗他利将住在一片如此肥沃、丰盛、安静、无扰之地,因此,在最滋养的草场上饱饱吃过之后,它便长出枝杈,也就是鹿角,且极其雄伟;因为照Buffon所说,鹿角的茂盛程度,与鹿所居住地区的富饶和平静成正比。”如此,族长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地借其结果的比喻性描写,表明拿弗他利的幸福份。尽管如此,英王钦定本的译法似乎仍优于前两者,因为它与圣史事实相符。

拿弗他利被恰当地比作母鹿,因为该支派杰出人物巴拉,曾显出母鹿般的怯惧,不肯去攻打迦南人,除非有女先知底波拉同去;后来他又显得像“被释放的母鹿”,在追击仇敌时表现出母鹿般的迅捷(士师记4:1-24),而奔跑迅速本是古代战士的重要素质(撒母耳记下2:18历代志上12:8)。这种“出嘉美的言语”的才能,也体现在他与底波拉一同作成的那首高贵的感恩诗歌中(见申命记33:23注)。

第22节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树枝,是泉旁多结果的枝子;他的枝条探出墙外。约瑟是多结果子的树枝……,直译是“约瑟是结果子之树(葡萄树)的儿子,是泉旁结果子之树的儿子;它的枝条(女子)攀上墙头。”雅各在向众子祝词的过程中一到约瑟,想到这个心爱的儿子,就忽然使这位年迈族长的心灵活跃起来;因为他的胸怀似乎因激动而起伏,他为约瑟个人的福祉倾注祝愿,或预示他后裔将来的命运时,语气洋溢,表达丰沛,显明父亲的情感是何等充分地与先知的话语合而为一。“约瑟”这名字本就有“加增、增添”的意思;而开头用来表现他历史的图画,也传达出渐进增长、善果丰盛的观念。在东方,结果子的树,尤其是葡萄树,常被引着缠绕在井边或泉边的棚架上;正如Morier所说,“在波斯,修葡萄的人尽力使葡萄藤爬上墙头,并卷到墙的另一边去,他们的方法是把石头绑在藤须的末端。”这图像表现了从约瑟而出的两支派迅速增长的人口、广阔的规模以及政治影响力(参民数记1:33-35约书亚记16-17章;申命记33:17)。

第23节 弓箭手将他苦害,向他射箭,逼迫他。弓箭手将他苦害……。这里的形象转变为一位处在生死争战中的勇士。“弓箭手”指约瑟的仇敌,包括他的弟兄们,也包括波提乏和他的妻子;而射向他的箭,就是他各样对头的嫉妒、报复、试探和忘恩负义。

第24节 但他的弓仍旧坚硬;他的手臂健壮敏捷。这是因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就是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只是他的弓仍旧坚硬。弓在这里是力量和权能的比喻(约伯记39:20耶利米书49:35何西阿书1:5);它“仍旧坚硬”,意思是仍保持其弹性未受损伤,并持续坚定地处于原位。也就是说,他用以抵挡仇敌的兵器,在这里比喻为弓,实则是他品格中坚定的美德,他的无辜、忍耐、节制、信靠神,以及顺服神的律法;他凭这些抵挡一切反对,胜过一切艰难与试炼。但雅各追溯约瑟道德稳固的真正源头,又加上说:“他的手臂健壮敏捷”,即他虽然年轻,双手却被训练得柔韧有力,足以拉弓;这是“靠着雅各大能者的手”。这里所暗指的是创世记32:24-30

“从那里是牧者,是以色列的磐石”,[ mishaam (H8033) ] 在这里是一个意义可疑的表达。有些人把它解释为“从那时起”(Rosenmuller,Glassii《神圣语言学》370页),即从雅各与神摔跤之时起。祂是以色列的牧者(看守的磐石);神在圣经中无疑常被描绘为牧者,也被描绘为石头(岩石或保障)。但这里的“石头”不是指一块石头,而是“磐石”这种在自然界中最坚硬、最不易改变的物质之一,因此是表达力量与持久并存的恰当比喻。第二类批评家把 [ mishaam (H8033) ] “从那里”看作是指约瑟的弓“因雅各大能者的手而得坚固”,也就是说,有神的恩宠和帮助站在约瑟一边;因此以色列在约瑟里面得着一个牧者来牧养他,一块磐石让他靠卧,也就是在极大饥荒和患难时的扶持者与保护者。

第三类,如加尔文、Ewald等,则把这句话译为“以色列之磐石的牧者”,其中“磐石”指以色列家或以色列家族。还有些人,如Gesenius,则把 [ mishaam (H8033) ] 看作赘词,于是整句话在一连串敬虔称号下连续进行如下:“雅各的大能者……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5)……你父亲的神必帮助你;全能者必赐福给你”等。[ Shaday (H7706) 在这里没有与 'Eel (H410) “神”连用;这是创世记中唯一一次单独这样使用。]

第25节 你父亲的神必帮助你;那全能者必将天上所有的福,地里所藏的福,以及生产乳养的福,都赐给你。天上的福,即丰沛的雨露降下,这对植物生长极其必要(利未记26:4申命记28:12;33:14)。地里所藏的福,即地下的泉源和河流,它们使土壤湿润肥沃。[ taachat (H8478) ] 在这里作副词用,意即“在下”。“生产乳养的福”,即子孙众多而强健,也包括牲畜繁盛。

第26节 你父亲所祝的福,胜过我祖先所祝的福,如永世的山岭,至极的边界;这些福必降在约瑟的头上,临到那与弟兄迥别之人的顶上。你父亲所祝的福,胜过我祖先所祝的福。[ howray (H2029) ] 源自 haaraah,“怀孕”,这里用来泛指双亲,既包括父也包括母;这句话的意思是,雅各这位父亲向约瑟所说的祝福,在福分的广度、应许的明确性和实现的切近性上,都远超过他自己从以撒或亚伯拉罕所领受的祝福。但Gesenius、Maurer等人认为这种译法破坏了平行结构,于是主张把 howray 读作 howray 'ad,“永远的山岭”(参申命记33:15哈巴谷书3:6),译作:“你父亲的祝福比永远的山岭还大,甚至比古老群山的荣美还大”,即无论那些山岭经历了多久、栽植得多么精心也是如此。

七十士译本亦作:huperischusen huper eulogias hureoon monimoon, kai ep' eulogias thinoon aenoon。] “那与弟兄迥别之人的顶上”,[ uwlqaadªqod (H6936) nªziyr (H5139) 'echaayw (H251) ],即“临到在弟兄中作首领之人的顶上”。Nazir 在这里并非指因宗教誓愿分别出来的人,也不是指因早年苦难而与别人隔离的人,而是指地位与尊荣卓越、身分显赫的人。[ Qaadªqod (H6936) ] 指从头顶向后直到颈项的那部分;这里与 ro'sh (H7218) “头”平行,作为同义词使用。

七十士译本则对末句作了不同处理;在提到祝福临到约瑟头上之后,又把结尾当作补充:[ kai epi korufees hoon eegeesato ],“并临到他所引领之人的头上”,也就是他支派之人的头上。巴勒斯坦中部地区,示剑谷中的El Muknah平原大体可视为以法莲和西玛拿西所得地业的代表,这地区具备了赐给约瑟之祝福中所包含的一切天然优势。山冈与谷地变化多端,山坡上古代层层梯田的遗迹一层高过一层,一直延伸到目力所及之处;且许多地方至今仍保留这些人工平台,其上种有无花果园和葡萄园;平原上满了谷物;土地肥美,空气湿润,溪流泉源众多;这一切综合起来,呈现出极其秀丽的景色,也显出农业繁荣的迹象,甚至不逊于我们本国最富庶的地区(参申命记33:13)。

“那位手持杖过约但河、后来带着两队人回来之牧者王子的实际智慧,再没有比他取得这片迦南园中之园、又后来预先把它赐给他所爱的儿子时,更显著地表现出来了”(Porter《手册》340页;另参Drew《圣经地理》95页;Bonar《应许之地》359页;Bovet《圣地游记》359页)。

第27节 便雅悯是个撕掠的狼,早晨要吃他所抓的,晚上要分他所夺的。便雅悯是个撕掠的狼。这个支派将定居于边境,因此其特点会是猛冲、凶悍、行动隐秘,以及好战的欲望(参士师记3:15;5:14;15:1-20;撒母耳记上11:1;13:1-23;历代志上8:40历代志下14:8)。“这些话概括了这个边疆宗族整个历史中那种奇特的结合:既有凶猛,也有温柔;既有突然转向善,也有突然转向恶;正如遗传的品质常常贯穿家族历史一样”(Stanley《犹太教会史》第二辑)。

第28节 这一切是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这也是他们的父亲对他们所说的话,又给他们祝福,各人按着各人的福分为他们祝福。这一切是以色列的十二支派,[ shibTeey (H7626) ] 原意为从同一根发出的枝干,比喻地用于从雅各而出、组成以色列民族之各分支或支派的首领。向他们祖先所说的“祝福”,特别是为着他们的。他对他们说话,又给他们祝福。关于“祝福”一词含有混合意义,见本章的引言说明。各人按着各人的福分为他们祝福。“那些使各支派定居之地具有特色、并塑造其性格的天然优势,并不只是神护理中的自然赐予。他们各自的祝福,在某种意义上就像各支派的纹章箴言,述说神预定之爱的安排。更进一步,预言中那些描写各支派性格的部分,就是神悬挂在他们上方的旗帜,只要他们向祂忠诚。犹大的、迦得的和但的狮子般力量,以法莲如角的权能,便雅悯迅疾的活力,都可以在每一个场合发挥出来,作为神向他们所应许的力量”(Pusey)。

第29节 他又嘱咐他们说:我将要归到我列祖那里,你们要将我葬在赫人以弗仑田间的洞里,与我祖我父在一处。他又嘱咐他们……,这很可能是在另一个场合。事实上,这嘱咐已经对约瑟说过,并且郑重承担了(创世记47:31)。但他现在提起自己的愿望,并重述买下麦比拉的一切经过,是要在他最后一口气里,在全家人面前表明:他乃是在与亚伯拉罕同样的信心中死去的。(见创世记23:1-20注。)“我将要归到我列祖那里。”说这话的人,以及听这话的人,都把这短语理解为完全不同于安放在坟墓中的意思(见创世记25:8注)。它是与“被埋葬”有区别地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