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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29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Genesis 29

第1节 雅各起行,到了东方人之地。

雅各起行……雅各又起行了。希伯来文作“提起脚来”。在见了天梯的异象之后,次日清晨他心里轻省,脚步轻快,重新上路;因为神恩眷顾的凭据,往往使人更快尽本分(尼8:10)。到了东方人之地……即阿拉伯、米所波大米,以及幼发拉底河那边的全境,圣经作者都总称为“东方”(士6:3王上4:30伯1:3)。这里特别是指米所波大米。在本节前后两句话之间,已包含了四百英里的行程。

第2节 看见田间有一口井,有三群羊卧在井旁;因为人饮羊群都是用那井里的水。井口上的石头是大的。

看见……当他来到目的地附近时,就照惯例到了城旁的井那里去,因为在那里他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介绍人,引见他去见亲族。三群羊……并一块……大石头……在阿拉伯因流沙迁移,在别处因蒸发强烈,井口通常都要遮盖起来,尤其是私有的井。许多井口上放着一块又宽又厚的平石,中间凿一个圆孔,作为井口。这孔再用一块小石头盖住,并用锁锁上,钥匙由主人保管。东方有许多这样的水井和蓄水池。雅各所见、牧人和羊群等候在旁的那口井是在“田间”,所以不是那口“在城外”的井(创24:11);利百加曾沿着凿成的台阶下去,从那里打水装在瓶里;这里也没有把水倒入槽中的水槽。那井必是在离哈兰还有一段路的地方,因为雅各这时似乎还没有望见那城。哈兰的井就是这样一种样式。

第3节 常有羊群在那里聚集,牧人把石头转离井口饮羊,随后又把石头放在井口的原处。

本节JFB无注释。

第4-5节 雅各对牧人说:“弟兄们,你们是哪里来的?”他们说:“我们是哈兰来的。”雅各说……“你们认得拿鹤的孙子拉班吗?”

雅各说……我的弟兄们……“你们认得拿鹤的儿子拉班吗?”其实他是拿鹤的孙子。这里略过彼土利,视他在家中无足轻重(见创24:53;24:55注)。雅各从那些在那里和羊群一同歇息的牧人得知,他们都属于哈兰,又知道他在哈兰的亲属平安,并且家里有一人不久就要来到[希伯来文 baa'aah(H935),分词,意为“正在来”],于是就问他们,为什么整天大半的好时光都在那里闲坐,不先饮羊,再把羊赶回草场去呢?雅各的意思显然是想把这些牧人支开,好叫自己可以私下与他那美丽的表妹相认,并且谈论双方家事,不致被外人听见。

第6-7节 他们说:“他平安。看哪,他女儿拉结领着羊来了。”

这两节JFB无注释。

第8节 他们说:“我们不能,必等羊群都聚齐,人把石头转离井口,才可饮羊。”

他们说:“我们不能,必等……”在缺水的地方,为防止井水因过于频繁暴露而受损,井口不但要盖好并加以保全,而且惯例是要等各群羊都聚集在井旁,在主人或其代表在场时,才把盖子挪开。因此,那些在哈兰井旁与三群羊一同歇息的人,是在等拉结来到。

第9-11节 雅各正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拉结领着她父亲的羊来了,因为那些羊是她牧放的。

雅各正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拉结来了。在游牧民族中,就是最有地位的族长,未出嫁的年轻女儿也会牧放羊群,日出时出去,直到日落仍看守她们毛茸茸的羊群。今天的贝都因人中,仍有叫年轻女子牧羊的习俗;在有些部族中甚至专由她们担任,以致伯克哈特说:“若有人对一个男孩说:‘去,把你父亲的羊赶去吃草。’他会觉得受了侮辱。”在他看来,这话等于说:“你不过和女孩子一样。”给羊饮水每天两次,是既费时又费力的工作;雅各主动帮助这位年轻的女牧人,实在帮了很大的忙。对一个陌生人来说,这是有礼貌的举动;拉结也乐于接受,因为这是亲族所施的帮助。此次相见令人动容,接待也很殷勤,雅各在米所波大米亲族中间,竟忘了自己一切的劳苦。我们岂能怀疑,他在路上必为着神的恩慈而献上感谢吗?

第12节 雅各告诉拉结,自己是她父亲的外甥,是利百加的儿子;拉结就跑去告诉她父亲。

雅各告诉拉结……按东方的习惯,“弟兄”一词可泛指较远的亲属关系,如叔伯、堂表亲,或侄儿。

第13节 拉班听见外甥雅各的信息,就跑去迎接,抱着他,与他亲嘴,领他到自己的家里。雅各将这一切的情由告诉拉班。

本节JFB无注释。

第14节 拉班对他说:“你实在是我的骨肉。”雅各就和他同住了一个月。

同住了一个月。对游牧民族而言,陌生人头三天可白白受款待;到了第四天,就应当说明自己的姓名和来意;若逗留超过那时,就必须照双方商定的方式动手做工。拉班家里似乎也有类似规矩;他外甥答应继续在他手下做工,所得的工价就是拉结的手。

第15节 拉班对雅各说:“你虽是我的骨肉,岂可白白地服事我?请告诉我,你要什么为工价?”

本节JFB无注释。

第16节 拉班有两个女儿,大的名叫利亚,小的名叫拉结。

大的名叫利亚(据 Gesenius,意为“眼目软弱的”),小的名叫拉结[Raacheel(H7354),意为“母羊”]。她得这名,或许因性情柔和,或如 Harmer 所建议,恰好相反(创30:1)。不过,既然雅各与拉班所用的语言不同(创31:47),这两个女儿的名字,很可能只是原名的希伯来文对应形式。

第17节 利亚的眼睛没有神气,拉结却生得美貌俊秀。

利亚……眼睛没有神气,即眼睛柔弱、淡蓝,常被视为缺憾;也有人认为是无神、昏暗、眼疾之类。[七十士译本作 astheneis(G772);武加大译本作 lippi。]拉结……生得美貌俊秀[yªpat(H3303)to'ar(H8389)],即容貌秀丽;[wiypat(H3303)mar'eh(H4758)]即体态俊美(参撒上16:18;17:42)。雅各所拣选的是后者。

第18节 雅各爱拉结,就说:“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事你七年。”

我愿服事你七年。婚事是向父亲提出的,并不先征求女儿意见;婚约或由求婚者向女方家赠送贵重礼物而成,或按父亲为女儿所定的身价送上牲畜,或像这里一样,服若干年劳役,补偿父亲失去女儿服事的损失。为娶妻而在各样工作上作雇工,在东方至今仍很常见。H. Rawlinson 爵士谈到波斯军队时提到,据他所知,不止一次有人为了娶一个年轻女子为妻,代替她的兄弟服役。至于七年的期限,在早期似乎被视为一个圆满完整的服事时期(参出21:2)。即便订婚以后,男女双方的接触仍受限制。阿拉伯人不许他们彼此相见;希伯来人却没有这样严厉,米所波大米人或许也没有。无论如何,对雅各而言,这段时间飞快过去;因为连艰难沉重的职责,在爱的推动下也都变得轻省。

第19-20节 拉班说:“我把她给你,胜似给别人;你与我同住吧。”

这两节JFB无注释。

第21节 雅各对拉班说:“日期已经满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给我,我好与她同房。”

雅各说:“把我的妻子给我。”订婚往往持续多年,正如雅各的情形一样,然后男子才要求迎娶妻子。一个人要求迎娶已许配的女子时,就会定下婚礼的日子;而在此前七夜,他应当摆设筵席。不过这筵席常常,尤其在下层阶级中,总是由宾客自行分担供应,一人送咖啡,一人送糖,等等。这个连续筵席的主要时段,是成婚前一夜。

第22节 拉班就摆设筵席,请齐了那地方的众人。

拉班……摆设筵席,请齐了那地方的众人[waya`as(H6213)mishteh(H4960)],即摆设宴会,像一个酒宴聚会[七十士译本:epoieese gamon]。在这两个短语里,婚宴的意义都比婚姻本身更突出(参斯2:18太25:10);事实上,希伯来文和希腊文这些词有时也单指宴乐(斯9:22路14:8)。这些婚礼庆典大多持续七天(参士14:12),有时则长达十四天(多比传8:19)。

第23节 到晚上,拉班将女儿利亚送来给雅各,雅各就与她同房。

到了晚上,拉班将利亚……送来给他。新娘宽大的面纱遮盖全身,因此根本无法辨认佩戴者的面貌。这一情形有利于拉班执行他自私的计谋;他向雅各施行了可耻的欺骗,而当雅各义愤填膺时,他却以当地风俗为借口来辩解。亲属关系绝不应被容许拿来对抗公义的要求。然而人自私的心常忽略这一点,于是时尚或习俗取代了神的旨意来作主。这正是拉班所行的,正如他说:“我们这地方没有这规矩,把小女儿在大女儿之先给人。”但是,若那真是哈兰社会通行的习俗,他就该早早并且体面地告知他的外甥。其实,这在东方人中直到今日仍是常见的作法。大女儿必须先于小女儿出嫁的责任,父母为了把相貌平常或有缺陷的大女儿嫁出去所使的诡计,而这一切又因长长的新娘面纱在婚礼当日完全遮住其面貌而更容易得逞,以及大族长家婚宴延长一周的习惯,都与今日阿拉伯和亚美尼亚一带民间的风俗相符合。

第24-26节 拉班又将婢女悉帕给女儿利亚作使女。

这几节JFB无注释。

第27节 “你为这个满了七日,我就把那个也给你,只要你再为她服事我七年。”

“你为这个满了七日,我就把那个也给你……”即安安静静、不受搅扰地把这一个的婚礼之周过完,然后拉结也必照同样条件给你,只是你还要再服事七年。拉班爱财的本性,到这里就完全显露出来了。

第28节 雅各就如此行。满了利亚的七日,拉班便将女儿拉结给雅各为妻。

又把拉结给他……也。显然,两姊妹的婚姻几乎是在同一时期成就的;这种结合在当时是容许的,虽然以后被禁止了(利18:18)。这不仅是重婚,而且是比此前圣经记载所见更大规模的多妻。可是,这些婚姻不可按基督教,甚至不可按摩西律法的道德标准去评断。因为虽然造物主起初使一男一女联合,已经充分表明了祂的旨意,但那时尚未颁布明晰而确定的婚姻法,指明哪些血亲等级是禁止的,因此这里必须排除乱伦的观念。

第29节 拉班又将婢女辟拉给女儿拉结作使女。

给拉结……辟拉……作使女。家境良好的父亲直到今日,仍会从自己家中给女儿一名女奴;年轻妻子对这婢女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并不须经丈夫同意。

第30节 雅各也与拉结同房,并且爱拉结胜似爱利亚,于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

他爱拉结胜似爱利亚。这种对拉结的感情,似乎是一见钟情,而且极其炽热;更像传奇小说中的情爱,而不像现实人生中常见的情形。她在他心中的地位远高于她姊姊,这并不奇怪;尤其因为那姊姊还曾参与那恶名昭彰的阴谋,把他诱陷于与自己成婚之中。

第31节 耶和华见利亚失宠,就使她生育,拉结却不生育。

主看见……这句话在圣约渐进展开的过程中极其重要。不可把它看作圣史仅仅按圣经惯用法,把一切寻常之事都归于神的作为;这里乃是有意表明,以色列民族在这第三阶段,如同在先前几个阶段一样,其起源不是出于自然,乃是出于恩典。利亚失宠,即并非全然不被爱,只是没有得到她本该得到的爱。她作了母亲,就保证她在丈夫和社会眼中的地位都会提高。

第32节 利亚怀孕生子,就给他起名叫流便,因而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如今我的丈夫必爱我。”

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流便,即“看哪,一个儿子”。名字总是有意义的;利亚给她儿子所起的名字,表达了她不断变化的感谢或喜乐之情,或影射这家中的历史处境。给名字赋予意义,既虔诚又有智慧,因为这有助于使名字的承担者记念自己的本分和神的要求。

第33节 她又怀孕生子,就说:“耶和华因为听见我失宠,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

西缅,即“垂听”或“蒙垂听”。“如今这一次,我丈夫必与我联合。”在东方,这种话语至今仍会出自一个已经生了一两个儿子的妻子口中。聪明的宣教士 Graham 先生在《Jordan and Rhine》一书中,讲到一位生了双胞胎儿子的妇人;当消息传遍城中邻里时,回教妇女成群前来,喊着说:“神定意的是何等奇妙!何等荣耀!何等有福!如今你的丈夫必爱你,你的名声也必尊大。”

第34节 她又怀孕生子,起名叫利未,说:“我给丈夫生了三个儿子,他必与我联合。”

利未,即“联合”。

第35节 她又怀孕生子,说:“这回我要赞美耶和华。”因此给他起名叫犹大。这才停了生育。

犹大[Yªhuwdaah(H3063)],即“赞美”或“感谢”。[这是一个迦勒底语式,源自 yaadaah(H3027)的 Hiphil 形式,意为“赞美”;其常见形式现在时为 yowdeh,过去时为 howdaah(见 Rosenmuller《Scholia》本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