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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第 2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Genesis 22

第1节 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神试验亚伯拉罕。这里“试验”并不是指引诱人犯罪(雅各书 1:13),而是试炼、证明,给他的信心一个得以发展出来的机会。其目的并不是作一次实验,以查明亚伯拉罕是否信靠神,以及信靠到什么程度,乃是要把那已经成为他品格中极卓越特质的信心,充分显明出来,使之得着“称赞、荣耀、尊贵”(彼得前书 1:7)。这信心先前已经在连续九次严厉试炼之下受过考验,而且一次比一次更重(创世记 12:1创世记 12:10创世记 12:15创世记 14:13-14创世记 16:2-3创世记 17:23创世记 20:2创世记 21:11创世记 21:14);现在将要记述的这一次新试炼,则构成了他受训练归事奉真神之教育纪律中的顶点。事实上,他宗教上的献身范围之广、稳固之深,已经以如此惊人的方式显明出来,以致在他余下的一生中,再没有受过别的试炼。

“我在这里。”这迅速的回答不仅表明他听见了神的呼召,也表明他随时预备着,一得警示便可投入神的服事。

第2节 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献为燔祭。”

“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以撒”——[yachiyd (H3173),独一的、唯一的。] 这个词有时单独使用(箴言 4:3耶利米书 6:26撒迦利亚书 12:10),但在这里和别处则与[been (H1121)]“儿子”连用。以撒并不是唯一的儿子。[七十士译本译作“你所爱的儿子”;保罗在希伯来书 11:17 用 ton monogenee,“你独生的儿子”——即你唯一合法的儿子和承受产业的人(参约瑟夫《古史》卷一第13章第3节第1段;又第16章第3段)。] 这命令所用的措辞,不容恳求,也不容推诿。其中提到的每一个情况,都足以更深地刺入亚伯拉罕作父亲的胸怀。失去他唯一的儿子,就是一切最珍爱的盼望所系于其上的那一个;并且要亲手使他失去;还要把他当作祭牲献上,而且不仅是短促地杀死他,还要在祭坛上把他的身体慢慢烧尽,作为燔祭——这样的命令必然激起何等纷乱的情感!然而,亚伯拉罕听见了,也顺服了,没有一句怨言。

“往摩利亚地去”——即往耶路撒冷那座山附近的地区去。[“摩利亚”这个名字,在本处作 Moriyaah (H4179),在历代志下 3:1 作 Mowriyh (H4179),是一个复合词,由 raa'aah (H7200) 的 Hophal 分词“被看见”,和 Yaah (H3050),即 Yahweh (H3068)“耶和华”的简称,所组成;意思就是“耶和华所显现之地”,即耶和华的显现或显明。]

图赫等人确曾反对说,现今希伯来圣经在这里的读法是伪造的,因为把称号 Yahweh 与犹太人的专名连用,是到犹太历史较晚期才有的做法;原文应当像撒玛利亚五经所保存的那样,是[Mowreh (H4176)],即示剑之地,亚伯拉罕在迦南筑第一座坛的地方。但这个反对毫无根据,因为在摩西以前的时期,这种用法已见于多处——约基别(出埃及记 6:20民数记 26:59)、亚比雅(历代志上 7:8)和比提雅(历代志上 4:18)这些名字里,都含有 Yaah (H3050) 或 Yahweh;德里奇、克诺贝尔和格赛纽也都认为“摩利亚”是按同样方式构成的。此外,经文中的读法有最古老而彼此独立的手稿权威支持,不能被推翻;反之,撒玛利亚人的见证则值得怀疑,因为他们自然乐意把一切圣洁的联想都尽可能聚集到他们基利心山上的圣殿周围。

本节中的“摩利亚”当然必须看作一种预示性的用法,是因着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使这地方得名的事件而这样称呼的。威尔顿在其《Negeb》第147页中甚至主张,这地方先前就已经叫这个名字,是因神秘人物麦基洗德在那里出现;他还猜想麦基洗德可能就是神的儿子。但这只是幻想而已。这是圣经中唯一一次提到“摩利亚地”。七十士译本并不把它看作专名,而译作“高地”,因此也就是“远远可见之地”(见创世记 12:6 注)。

第3节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为免在他身上显出任何迟延或不情愿的样子,他在出发以前就把献祭所需的一切都预备妥当:劈开的柴、刀、驮运材料的驴,以及路上照管这些东西的仆人。在那一切时间里,这可怕的秘密都深藏在他自己的胸中;而且既然选定的是一个如此遥远、却又如此明确指定的地方,必定有某种重要原因,所以一般都认为,“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就是后来那大祭物被献上的耶路撒冷山冈。

第4节 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

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斯坦利跟从撒玛利亚译本,在这里把地名读作“摩利”,因此认为指定献祭的地方是基利心山;他描写亚伯拉罕和随从从别是巴沿非利士平原前行,然后在第三天早晨到达沙仑平原,“正好在那巨大高耸的基利心山可以‘远远看见’之处,再走半天便可到达山顶。”但经文并没有说行程用了整整三天,也没有说他是在三天末了抵达那地方;乃是说“到了第三日”——即主向他显现或呼召他之后的第三日——他远远看见了那地方。既然没有提到夜间异象,我们就有理由推定,这命令是在某日下午或傍晚较晚的时候赐下的;于是他在次日,也就是第二日,一大清早起来,作了几样简单预备后便上路,当天整日都在行走,到第三天早晨,便看见了目的地。

按希伯来人计算时间的方法,一天的一部分也算作一天整体(正如主复活那平行的情形一样);虽然没有提到亚伯拉罕安营,但从他长期住在非利士地(创世记 21:34),并住在位于别是巴西南约十二至十五英里的 Eltolad(见创世记 21:2 注,“Negeb”)来看,他极可能就是从那里出发。因此,这一段略多于三十罗马里的路程,如果他按照东方通常缓慢的速度整日而行,到第三天早晨临近终点,完全是可能的。

“远远地”并不必然表示极远的距离;相反,[meeraachoq (H7350)] 常常只是表示相对不大的空间(见创世记 21:16 注);本处上下文也要求这样受限的意思。“众山”今日仍环绕耶路撒冷,正如古时一样;因此,在周围所有地区中,只有一个点能使这被群山围绕的地区“远远地看见”。在西面,虽然在距城约三英里的 Dier Mar Elias 能看见其最高地的一小部分,但若不到那分开欣嫩谷与利乏音平原的山脊顶端,距城二三百码处,便看不见多少;即便在那里,也看不见摩利亚山的任何部分。然而,从城南数英里处一块高高伸入汲沦深谷的山岬顶上,借着古溪流在群山中冲开的缺口,就能清楚看见建殿的那座山;而那缺口如此狭窄,以致城中除这条山脊外,几乎看不见别的地方。我常常在俯瞰那山谷时想到,很可能正是从这里,或从更往下一条山脊的顶上,那心如刀割的族长“在他行程的第三日举目,看见那地方远远地”(巴克莱《大君王之城》)。

第5节 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

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他没有把此行的目的告诉仆人,正如他也没有告诉妻子撒拉一样;因为他必定料到两方面都会有反对。至于后者,即便他已经来到指定的献祭现场,他大概还有一个额外动机,就是防止自己的行为被人援引为人祭的先例;因此,他谨慎地把随从都排除在外,并且选了一个敬拜的地点,在那里,他可以在阴凉的树丛中避开一切旁观者的视线。

第6-8节 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亚伯拉罕把柴拿着……

把仆人留在山脚以后,父子二人便上山:一个拿着刀和火——这火并不像有人猜想的那样,是从他通常敬拜的地方一路带来的,理由是坛上只准用圣火;其实火是在路程最后一段点燃的,由于当时生火手段不完善,便像东方常见的做法那样,用一个小火盆携带着,有时甚至整整带上一天——另一个则扛着焚烧祭牲的柴。但却没有祭牲;对于以撒那极其自然提出的问题,亚伯拉罕只是回答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这些话很可能是带着回避意味说出的——因为他并不知道结果如何;然而他却满有无限的信心,相信自己的儿子即使被献上,也会以某种神迹方式再得回来。信心的尊贵从未像在这句平静而不自觉地带着预言意味的保证中,向他儿子说出来时那样美丽地显明过。

第9节 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就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

亚伯拉罕筑了一座坛。这段描述极为细致,所有准备工作都是在完全意识到这祭物将会被真正献上的印象下作的。并且,这些事都需要亚伯拉罕亲自作出大量积极的动作,所以他几乎没有时间说话;再者,那可怕的秘密一直闷在他胸中,也使他极不愿多言。然而,那深沉的静默最终必然被打破,谈话随之发生,神的命令也就被说明了。按约瑟夫所说,那时以撒二十七岁。他当然已经是成年人,他自愿的同意是绝对必要的。在那样的情形下,强迫是无法设想的,因为一个一百二十七岁的老父亲若没有帮助,显然不可能逼迫一个二十七岁、正值壮年的年轻人,若他抗拒的话;而且,动用身体暴力也与这种庄严宗教敬拜行动所当有的平静安稳之心境完全不符。若不是这位族长因充分意识到自己是在顺服神的旨意而得扶持,这努力对人而言必定过于沉重、难以忍受;若不是以撒也以相似的信心顺服,这大试炼也断不可能进行到底。

第10节 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

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从头到尾,他没有表现出任何摇摆,虽然在爱子之情与责任之间,必然有一场可怕的冲突。这试炼几乎被拖延到最后一刻;就在祭牲的生命将要飞逝之际,试炼突然终止了。对以撒的交出是毫无保留、完全彻底的;祭在实际上已经等于献上;那要这样行的心意与旨意,已经以十足的真诚和完全显明出来;因此,经上才把它说成实际已经献上(希伯来书 11:17雅各书 2:21)。

第11节 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

耶和华的使者。爱德华兹在《救赎史》中说:“自从人堕落的那日起,基督就在行使他各样职分时,亲自担当起对教会的照顾。当我们读到神不时为他的教会和百姓所行的事,以及他如何向他们显现时,我们尤其应当把这些理解为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当我们读到在堕落之后,神以某种可见的、或外在象征性的临在方式显现时,通常说来,若非绝对如此,也总该理解为子。”

第12节 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

“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近来有人宣称(《Essays and Reviews》、斯坦利《犹太教会》),亚伯拉罕因长期住在迦南地——那里杀人献祭的习俗确实存在,狄奥多罗斯·西库路斯和斐洛都曾记载说,野蛮人把自己的儿女献上,视为最蒙悦纳的礼物——于是受了叙利亚礼仪那种残酷精神的感染;又因周围风俗的迷惑性影响,被刺激起来,要模仿邻人的虔诚,把儿子献在坛上;神则出于怜悯介入,阻止并纠正他这位虔诚仆人的错误行为。这完全是对这件事错误的看法。这里根本没有纠正错误的样子——在天使对亚伯拉罕的讲话中,丝毫找不到对一个受蒙蔽的热心人的责备元素;相反,却是用毫无保留的称许言辞,宣告他的行为是蒙神喜悦、为神所悦纳的。

事实上,亚伯拉罕这一次的行为,其起源与黑暗而恶毒的迷信冲动全然不同。它出于神的命令,出于 haa-'Elohiym (H430),那位在长久岁月中一直与他交通的位格之神;通常以正式方式,一次则以亲切方式向他说话。经过这样一连串的显现、讲话和神迹之后,亚伯拉罕辨认他神圣引导者的声音和方式,必定像人辨认地上朋友的声调那样容易而清楚。因此,他不可能弄错命令来自哪一方。那指定作为检验他是否忠于真神之试验的具体祭祀形式,或许确实与异教徒向假神所献的通常祭物有关;但采用这种形式,并不是出于他“错误的直觉”,而是出于神明确的命令。神知道亚伯拉罕信心的力量足以胜过试炼之大;无论这命令是如何叫他知道的,他一旦明白这痛苦要求的全部含义,便俯伏顺服,不敢质疑这命令的智慧,也不追问它如何与神圣本性的完全相协调。他相信,顺服神的命令乃是他的本分;而且,就神命令以撒被献上的意义来说,亚伯拉罕也正是在那意义上献上了他,是完全而甘心地交出了他。

若亚伯拉罕是因自己属灵的感觉或道德理性的建议而把儿子献上,这行为就会是一桩冷酷、可憎、而不人道的谋杀。但若把这事看作神的命令,它的性质就完全改变了。在那种情况下,这就成了本分;而且他既是顺从那命令而行,就从神手中得了极高的赏赐。若从与神的关系来看,这命令完全可以得到辩护,因为神拥有对自己所造之生命的主权;特别就以撒而言,既然神是在特殊情况下把他借给亚伯拉罕的,那么神自然也有权在自己所喜悦的时候收回。然而,神的本意只是要试验亚伯拉罕,好叫他信心、爱心和献身的程度得以显明;并不是要他真的把以撒献为祭。

“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这话是用拟人化的方式说的。无所不知的神原已完全知道亚伯拉罕信心的真诚,也知道他献身之爱的热切与深度;因为这两者都是神恩典赐给这位族长所结出的果子。神也预先看见了这试验的结果,并知道自己对以撒生命的旨意。因此,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神借着这次试验的事件,才获得了他先前所没有的、关于亚伯拉罕品格的信息;而是说,这些品格已经显明出来,已经借着外在行为得到了发展。这样做,是要使亚伯拉罕自己知道,好叫他得安慰;也要叫历世历代的教会知道,使之成为榜样。住在他里面的是何等非凡的恩典!那信心是何等英雄般的信心!神一命令,他就毫不迟疑地交出儿子;在以实玛利被送走之后,这儿子已成了他唯一的儿子,是他父爱所钟爱的对象,并且神一切应许与他最珍视的盼望都系于这儿子的生命之上。

第13节 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不料,有一只公羊在他后边”——[希伯来文,'ayil (H352) 'achar (H310)。] 格赛纽说,这话的意思并不是照通常理解那样,亚伯拉罕看见那公羊“在自己背后”,而是说,他看见那公羊在他眼前景物较远之处、背景之中。然而,经文的正确读法却曾受到质疑。通行本的读法有《武加大译本》、四十份手稿,以及昂克罗斯和 Saadias 的支持;而梵文译本、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以及四十二份手稿,则作['ayil (H352) 'echaad (H259)],“一只公羊”或“某一只公羊”(这里的数词“一”被不定地使用,正如希腊文 tis 一样;列王纪上 13:11列王纪上 19:4列王纪上 22:9,尤其是但以理书 8:3,也出现了与本节完全相同的词语)。

“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希伯来文,bacªbak (H5442)。] 昂克罗斯把它译作“在一棵树中”。[七十士译本作 en futoo Sabek,保留原词,用来指某一种特定的灌木。]

“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他把它当作自己儿子的替代品献上,看作是神亲自预备给他的燔祭。七十士译本作 eis holokarpoosin。燔祭是诸祭中最大的祭,所献必须是公的祭牲,可以是一岁的绵羊或山羊;有时也献三岁的公牛;较少见的是献雏鸽或斑鸠。它总是整只放在坛上,用火焚烧净尽。(见利未记 1:4 注。)

第14节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即“耶和华看见”,或“耶和华预备”(参创世记 22:8)。

“直到今日人还说”——[希伯来文,'ªsher (H834),以致于(创世记 13:16)人说。]

“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格赛纽译作“那里有预备”。然而德里奇正确地反对说,这动词的 Niphal 语态并不含“预备”的意思,而是“被看见、显现”。“在耶和华的山上,他显现,或将要显现。”[七十士译本,en too orei kurios oofthee。]

“这个地方的名字,以其特殊形式,出现在创世记 22:2,并假定为众所周知。正因为如此,这里才用一段解释性的意译[在 Yahweh-yir'eh (H3070) 中] 来代替它;而在创世记中,遇到这种情形,通常给出的并不是严格的词源推导,而只是对词源的一种暗示。这里神的‘看见’,既然是参照创世记 22:8 而提到的,也就只有在与他被看见、他的显现不可分割地联在一起时,才被提及;下面的话足以证明这一点:‘直到今日人还说,’等等。对将来显现的盼望,建立在当前显现的确定性之上。在摩利亚,就是神显现之地,他已经显现了;信心则信靠他在将来还要显明自己。因此,这句谚语式的话,‘直到今日人还说,’等等,应被看作是对神将来在此地有一个更荣耀显现的预言性预示(参出埃及记 15:17历代志下 3:1;Hengstenberg《五经》50,第276-277页英文版)。”

亚伯拉罕献儿子的记忆,既借着这地方的名字,也借着一句俗语得以保留下来;这名字大概从亚伯拉罕时起就已经使用,而从那位族长到摩西之间,也已经经过了一段足以使“直到今日人还说”这一公式合理成立的时间。有人曾设想,这桩非凡事件的设计,是由于亚伯拉罕曾向神提出过一个圣经未记载的请求,但主曾暗示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并在别处有所影射(路加福音 10:24);因此,神便不用言语,而用象征性的行动,把那将来应许之救主所要成就的职分指示给他看。沃伯顿在《神圣立法》卷五第5章说:“这种解释似乎达成了两个重大目的:其一,使这命令脱离被指控为违反自然律;其二,支持两次启示之间的联系与依存。因为按这种解释,这命令的历史就成为关于基督、作为世界救赎主的一项直接预言。”

有人反对这种看法,说它暗示亚伯拉罕在启示渐进展开所许可的时间之前,就已经清楚得着关于基督的启示。若说是言语上的直接启示,这固然不对;但若说是借着预表或象征性行动,却并非如此。而且,这件事卓越地具有预表性,这从整个细节与救赎主历史中相对应的情况之间极紧密的类比,就可以看出来:以撒出生预先向其母宣告(创世记 18:10),他神奇的受孕(创世记 18:14),他的名字在出生前就由使者定下(创世记 17:19),他被命定献祭,摩利亚山的拣选并非偶然或为了方便,而是神圣指定;他是唯一的祭牲;他自己背柴;他在三日之中实际上等于被判了死;以及他“在比喻中”[en parabolee (G3850)] 得以复活,这比喻可以借言语,也可以借行动来传达——这一切都预表了救主生平中的主要事件。

第15-16节 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

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若对这位“耶和华的使者”的性质和位格还会有任何疑问,这里所用的庄严宣誓——指着自己起誓,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的——以及他作为与族长及其后裔立约之执行者,对此约之实现作出最宏伟结果的充分保证,就足以消除一切疑问。

“因为你……没有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不给我。”从亚伯拉罕起程往摩利亚去的时候起,以撒在事实上就已经等于死了;因此,使徒才说他已经被献上(希伯来书 11:17;参雅各书 2:21)。亚伯拉罕并没有实际把儿子杀掉;即便他真杀了,也不在那行为本身有什么功德,而是在使他愿意这样行的那种心境,那就是信心。

创世记 22:17-18 重新申述了先前向这位族长所赐的应许(创世记 12:2-3创世记 15:5);不过,在后者中,那后裔奇妙增多是借着仰望天上的星来说明的,这里则改用海边沙粒的比喻来描绘。但这里有两项重要增补。第一,他们作为一个民族之伟大被提出来,并借着“得着仇敌的城门”这个比喻来表达;第二,“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按字面是“要为自己求福”(参创世记 26:4)。这里不用前面应许里所用的 Niphal 形式[nibrªkuw (H1288)],“必得福”——即借着希伯来人的工具作用而得福——而是用了 Hithpael 形式[hitbaarªkuw (H1288)],“要为自己求福”,表示列国都要渴望有分于亚伯拉罕及其后裔所蒙的福。

在较早宣告应许时,亚伯拉罕所得的保证是:他个人要成为世界得福的源头(创世记 12:3创世记 18:18)。但在本段中,“在你里面”这个说法,被更展开的形式[bªzar`ªkaa (H2233)]“在你的后裔里”所取代;此后,这应许又接续地向以撒(创世记 26:3)和雅各(创世记 28:14)重申,这些族长与他们的后裔在此是被视为一个整体的。在刚才所提后一节经文的前半句中,“你的后裔”指的是雅各肉身的后代;这个词在圣经历史中的意义本来是不确定的,而启示的渐进性也使人难以在应许如此早期阶段就把它应用于某一个人。然而,使徒保罗却清楚把它解释为个人意义(加拉太书 3:16);而他受启示的注释也提示我们一个观念,并且这观念还与主在约翰福音 8:56 的宣告相吻合:即这些族长曾以某种方式被引导,怀抱对一位个人救主的期待。

第17节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

本节贾米森-福塞特-布朗没有注释。

第18节 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即执行了我的命令。新约有时把亚伯拉罕在神面前蒙悦纳描述为他信心的结果,有时又描述为他顺服所蒙的赏赐;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亚伯拉罕从神领受应许,乃是出于神白白的恩典,并且是无条件的。他信了这些应许,这信便算为他的义;那时他还未受割礼。他的信心借着毫无保留的顺服显明并得了证明(雅各书 2:21),也因此得着神最高程度的悦纳凭据。格拉赫说:“神先应许,并借着他的启示在亚伯拉罕心里唤起信心;随后,他又用赏赐加冕这信心的工作,而这信心本身正是他恩典的结果。”

因此,这就是亚伯拉罕之约,它呈现出双重面貌:一方面是属肉体的,即希伯来民族;另一方面是属灵的。这圣约最伟大的特征,第一,是它的高峰,就是基督;第二,是它的普世性,包罗“地上的万国”;第三,是它的不变性,因为它由一个格外庄严的誓言所确认;这个誓言后来虽屡次被提及,却再未向众族长重复宣告(创世记 24:7创世记 26:3-4创世记 26:24出埃及记 13:5出埃及记 13:11出埃及记 33:1希伯来书 6:13-14)。这次献祭使亚伯拉罕与其后裔进入了一种新的关系,因为这事构成了恩典之约时代的开端(加拉太书 3:8)。基督所应许的降临,被神自己与这次伟大的信心行动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而基督教就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完全展开,因为一切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第19节 于是亚伯拉罕回到他仆人那里,他们一同起身往别是巴去,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

本节贾米森-福塞特-布朗没有注释。

第20-24节 这事以后,有人告诉亚伯拉罕说:“密迦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

“有人告诉亚伯拉罕……密迦给……拿鹤也生了儿子”——更准确地说,拿鹤应作 Nachor(路加福音 3:34)。“她……也”这几个字,构成了叙事这一部分与已中断之家谱链条(创世记 11:29)之间的连接纽带。这里重新提起这一链条,是为要引出以撒婚姻的记载。拿鹤在他拉和家中其余人迁往哈兰以后,仍留在迦勒底的吾珥,就是他本来的住处;但看起来,他后来也迁到那里去了(创世记 27:43创世记 29:5)。拿鹤像以实玛利和雅各一样,有十二个儿子:八个是妻子所生,四个是妾所生。密迦所生儿子的名字被特别记下;而希伯来诸族长只认可自己儿子与这一支纯正、合法的亚兰亲族通婚。

“乌斯”——[希伯来文,`Uwts (H5780),Uz。] 他的定居地大概在约旦河东,巴勒斯坦与米所波大米之间(约伯记 1:1)。

“布斯”。既然以利户(约伯记 32:2)是他的后裔之一,这一支派看来是迁到了幼发拉底河以南,并定居在彼特拉阿拉伯(耶利米书 25:23)。

“亚兰的父亲基母利。”七十士译本作:[ton Kamoueel, patera Suroon],“叙利亚人的祖先”。然而这显然是个错误,因为“亚兰”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创世记 10:22-23)。伊瓦尔德将“亚兰”改作“兰”(约伯记 32:2),这是相当可行的推测,因为布斯人以利户属于兰族的“亲属”。

“迦施”——大概是迦勒底游牧人 Chasdim 的祖先,也就是掠夺约伯骆驼的那些人(约伯记 1:17)。

“彼土利”——只知道他是拉班和利百加的父亲(见创世记 24:50 注)。

拿鹤其余的儿子似乎都不显赫;除玛迦人外(申命记 3:14约书亚记 12:5;参撒母耳记下 10:6撒母耳记下 10:8历代志上 10:1历代志上 9:6),在圣史中没有再被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