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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 第 8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Ezra 8

第1节 这些是他们的族长,这是在亚达薛西王年间同我从巴比伦上来之人的家谱。 这是同我从巴比伦上来之人的家谱。这里给出的总数为1,754人。但这只是成年男子的登记数,而且另有妇女和孩子(以斯拉记8:21),所以整个队伍可视为约有6,000至7,000人。撒提的名字,他的一些后裔曾随以斯拉同行,在这份名单中被遗漏了,尽管在第一批归回者的名录中列有其名(见以斯拉记2:8尼希米记7:13;参以斯拉记10:27)。

第2-14节 属非尼哈的子孙,有革舜;属以他玛的子孙,有但以理;属大卫的子孙,有哈突。 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15节 我招聚他们到流入亚哈瓦的河边,我们在那里支搭帐棚住了三日;我查看百姓和祭司,见没有利未子孙在那里。我招聚他们到流入亚哈瓦的河边 [‘Ahava’(H163);七十士译本作 ho Eui;亚历山大抄本作 Euei],后世称为 Ihi。以斯拉在这里用第一人称叙述。一般来说,圣经历史作者记述自己所行之事时,常用第三人称,色诺芬、凯撒以及许多古代杰出史家也是如此。但这里是个例外。以斯拉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段记载,其原因似乎在于他是在汇报自己所受公共使命的执行情况。他在这里不是叙述神怎样对待祂的百姓,而是在说明自己如何履行王所托付给他的职责。这条河尚未被确实考定。较有可能的是,亚哈瓦是美索不达米亚通往幼发拉底河的众多支流或运河之一(《圣经文学百科全书》)。

但它无疑是在巴比伦境内,就在那条水流的岸边;也许附近有一座同名城镇,那里就是指定的总集合地点。一般认为该地与今日大马士革正东方的 Hit 相同(见 Winer《Realworterbuch》;又见 Rosenmuller《Biblical Geography》卷2,第121页)。照东方习俗,迁徙者在那里安营三日,其间为启程完成各项准备,以斯拉也安排队伍次序。我……见没有利未子孙在那里,也就是普通的利未人。尽管从事圣殿服事的人享有免除一切税赋的特权,却没有一个利未支派的人愿意加入耶路撒冷的定居群体;甚至连一些祭司家族,以斯拉也是费了不小力气才劝他们同行。

第16节 我便召了以利以谢、亚列、示玛雅、以利拿单、雅立、以利拿单、拿单、撒迦利亚、米书兰这些首领,又召了约雅立和以利拿单这两个明达人。 我便召了以利以谢……

第17节 我打发他们去见迦西斐雅地方的首领易多,我告诉他们当向易多和他弟兄尼提宁人说什么话,叫他们为我们神的殿带使用的人来。 带着命令去见首领易多。以斯拉打发这支使团前去,或者是凭着他祭司身分对利未人所具有的权柄,或者是凭着王授予他的委任状。这些人被差到易多那里。易多是尼提宁人的首领或族长。因为波斯政府允许希伯来人在被掳期间仍由本族首领保有他们的教会治理,也享有自由敬拜的权利。易多运用他的影响力,为亚哈瓦营地带来了三十八个利未人和二百二十个尼提宁人,以及基遍人的后裔,他们承担圣殿中服役的杂务。

第18-20节 因我们神施恩的手帮助我们,他们带了一个通达人来,就是属玛利的子孙、利未的孙子、以色列的曾孙示利比,还有他的儿子和弟兄,共十八人。 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21节 那时我在亚哈瓦河边宣告禁食,为要在我们神面前刻苦己心,求祂使我们和妇人孩子,并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那时我在那里宣告禁食。古时行旅的队伍在旷野中常受游荡的贝都因阿拉伯人侵扰,这种危险和今日一样严重;看来旅行的人通常都会寻求军队护送。可是以斯拉曾向王大大称述神对祂百姓的看顾已经足够,所以若再去求一队兵丁护卫,他便会觉得羞愧。因此,他决定叫跟随他的人借着庄严的禁食祷告,把自己交托给以色列的看守者。考虑到穿越贝都因地区旅途上许多且持续不断的危险,他们的信心必定是大的,而这信心也得了报偿,因为他们一路都享有完全的平安。

第22-23节 我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本以为羞耻;因我曾对王说,我们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祂的;但祂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一切离弃祂的。 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24节 我分派祭司长中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们的弟兄十人, 我分派祭司长中十二人……

第25节 我将王和谋士、军长,并在那里的一切以色列人为我们神殿所献的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给他们。 我将银子秤了交给他们……在路途中,供物和圣器的保管交托给十二位祭司长,由他们并另外十位弟兄一路严密看守,直到带到耶路撒冷主的殿中。按巴比伦他连得的价值计算,这些金银财宝约值五十一万五千英镑。

第26节 我秤了交在他们手中的银子有六百五十他连得,银器重一百他连得,金子一百他连得; 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27节 金碗二十个,重一千达利克;上等光铜的器皿两件,宝贵如金。 金碗二十个,重一千达利克,[la’ darkoniym(H150)],即达利克,是波斯钱币,犹太人住在波斯境内时对此很熟悉。 上等光铜的器皿两件,宝贵如金,[nªchoshet(H5178) mutsªhaab(H6668) Towbaah(H2896)],意即优良的黄色(闪亮的)铜。几乎所有注释家都认为这里所说的器皿并非纯铜所制,而是某种能打磨出明亮光泽的合金。我们认为这很有可能,因为铜在当时巴比伦人中本是常用之物,不会像金子那样宝贵。这种合金在犹太人中很受珍视,是由金和其他金属组成,能磨出高度光泽,而且不易失去光彩(Noyes;又见 Harmer 卷4第419页所引 Chardin《游记》中的注释)。

第28-30节 我对他们说,你们归耶和华为圣,器皿也为圣;金银是甘心献给耶和华你们列祖之神的。 JFB对这些经文没有注释。

第31节 正月十二日,我们从亚哈瓦河边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们神的手保佑我们,救我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我们在正月十二日从亚哈瓦河边起行。 从他们出发到抵达,路上共用了约四个月。他们在如此漫长的旅途中仍得保健康与安全,实在奇妙。今日的朝圣商旅在土耳其政府的敕令和士兵护送下,也能穿越东方最荒凉的旷野,完成长途跋涉。但像以斯拉这样一大群人,由几千名男、女、儿童组成,不惯旅行,不习纪律,又无军事力量,且携带大量财宝,足以引起旷野中那些抢掠部族的贪心,竟能如此平安地走完这样漫长艰难的路程,实为历史记载中最令人惊异的事件之一。若非那位施行护理的神警醒看顾,他们绝不可能平安到达目的地。

第32节 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住了三日。 JFB对这一节没有注释。

第33节 第四日,在我们神的殿里,把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祭司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手中;同着他有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又有利未人耶书亚的儿子约撒拔和宾内的儿子挪亚底。 第四日,在我们神的殿里,把银子……秤了。 他们抵达耶路撒冷后的头三天都用来休息;第四天,财宝被秤过并交给圣殿中供职的祭司保管。归回的被掳者献上燔祭,以斯拉也把王的委任状交给大河西的总督和[pachªowt(H6347)]下级官长(参以斯拉记5:3;6:6;尼希米记3:7),也就是幼发拉底河与犹大之间的地区,显然这正是这个省级官职名称最早见于使用的地方(列王纪上10:15;20:24;列王纪下18:24;18:34;历代志下9:14);而他们中属利未人的那一部分,也尽其所能协助办理因这么多新来的敬拜者而增加的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