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 你们该,〔ginesthe〕,“成为”。所以,就是因为“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弗4:32)。效法者,希腊文作“模仿者”,就是在“爱”上效法神(弗5:2);爱乃是神本性的特征(约壹4:16)。“好像蒙慈爱的儿女”,希腊文作“如同蒙爱的儿女”;这正与弗5:2相呼应,“正如基督也爱了我们”(约壹4:19)。“我们行恶时是人的儿子;我们行善时是神的儿子”(奥古斯丁;参太5:44;5:48)。既为儿女,就必然要效法父,因爱会本能地催促这样行;若没有与父相似的样式,却徒然称自己有这名分,乃是虚妄的(皮尔逊)。
第2节 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也”,以此证明你们确是如此。“行”,承接弗4:1“行事为人与所蒙的呼召相称”等语。效法就在于此。“正如基督也爱了……”他从父的爱转到子的爱,因为神在子里以最亲切的方式向我们显明祂的爱。“我们”,有抄本作“你们”;另有抄本、武加大译本作“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paredooken〕,就是“把自己交出来(即交于死;加2:20),替〔huper〕我们”;意即为着我们的益处,也间接含有代替我们的意思,即“代我们”。献上的与所献的是同一位(约15:13;罗5:8)。
“供物和祭物”,“供物”〔prosphora〕总指祂把自己呈献给父,作为代表,为我们这失丧的人类担当案件(诗40:6-8),其中包括祂顺服的一生,也不排除祂为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prosphora〕(来10:10)。狭义上这词通常指无血祭。“祭物”则专指祂为我们而死。这里从诗40:6(来10:5引述)来看,基督是律法中一切祭物的预表实体,无论无血的、有血的、感恩的或赎罪的。“当作馨香的气味”,希腊文作“成为甘美香气的气味”;意思是神悦纳这祭,也因这祭悦纳我们(利1:9;参腓4:18;太3:17;林后5:18-19;弗1:6;来10:6-17)。那由上等香料调和、浇在亚伦头上的膏油,正对应于基督各样使祂能“献上自己,成为馨香之祭”的恩德。
另一个象征性的预言,就是神在挪亚的祭上闻到“馨香之气”(安息之香;旁注)(创8:21)。再者,信徒既与基督所是的相联,也就是如此(约壹4:17);保罗也说到传道人(林后2:15):“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
第3节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 “连提都不可”,就是“连〔meede〕提都不要提”(弗5:4;5:12)。邪恶的话会引到邪恶的行为。“淫乱”在基督徒伦理中是致命的罪,但在异教世界却不被看为不道德。“污秽”和“贪婪”承接自弗4:19。这两者关系极近,以致希腊教父有时用“贪婪”〔pleonexia〕来指不洁。共同原则就是:渴望在神以外,借着感官对象来满足私欲。“连提都不可”更适用于不洁,而不是“贪婪”;但这里的连词“或”表明“贪婪”与“淫乱和污秽”还是区分开的。
第4节 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淫词”,指行为或姿态上的猥亵。“妄语”,就是愚昧人的言谈;愚妄与罪恶并在其中。这词〔moorologia〕和“淫词”〔aischrotees〕都未再见于新约。“和”更当作“或”(参弗5:3)。“戏笑”〔eutrapelia,新约仅此一处〕,是那种圆滑机变、毫不顾原则、只按一时环境和周围人情绪而转来转去的机巧。那种精致的嘲讽和下流俏皮话,以弗所正以此闻名(普劳图斯《吹牛军人》3:1,42-52);世人不但不责备,反倒视之为可喜的才华。“淫词”(参西3:8)指言语的污秽,“妄语”指其愚昧,“戏笑”指其虚假的文雅与轻浮机智(特里奇;提特曼),总之都是没有用恩典的盐调和的言谈。“不相宜”,就是“不体面”,不是“合圣徒体统”的(弗5:3)。罗1:28用另一词表示主观上的“不合宜”,这里则是客观上的不相称(以利科特)。“总要说感谢的话”,在字音上是巧妙对比:eucharistia(感谢)与 eutrapelia(戏笑)相对。所谓精致的“戏笑”有时会伤害恩典所生的细腻感觉;而“感谢”却给信徒真正的喜乐,这是属世之人想借“戏笑”去获得的(弗5:19-20;雅5:13)。
第5节 因为你们确实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你们确实知道”,有些抄本作“这你们是明明知道的”:就是你们凭自己所知就明白。“有贪心的……拜偶像的”(西3:5)。有抄本作“这等事就是拜偶像”,而不是“这样的人是拜偶像的”;意思相同。保罗自己曾为基督撇下一切(林后6:10;11:27)。贪婪就是敬拜受造之物,不敬拜创造主,是对万王之王的大逆(撒上15:23;太6:24;腓3:19;约壹2:15)。“都是无分的”,现在时表示确定而持续的排除:在神道德治理的定规中,这样的人就是无分的。“基督和神的国”,原文一个冠词统摄两者,应作“基督与神的国”,含示二者完全合一;这惟有在基督就是神的前提下才一致(参帖后1:12;提前5:21;6:13)。
第6节 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虚浮的话”,即不真实的话,就是为“污秽”(弗5:3-4;赛5:20,说放纵情欲是自然的)、“贪婪”(说追逐利益于社会有益)、“戏笑”(说这不过是机智,神不会因此惩罚)所作的粉饰。“因这些事”,即因污秽、贪婪等(弗5:3-5)。“必临到”,不只是“将要临到”,而是如同已经临到一样确定。神道德治理的原则是现今且长存的。“悖逆之子”,原文更确切是“悖逆之众子”(弗2:2-3)。教义上“无信”的儿女(申32:20),在实践上就成了“悖逆之子”,带着他们母亲的性情(俄利根),因此也就是“可怒之子”。
第7节 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不要”,即“不要变成”〔ginesthe〕;不要陷入与他们相连之中。这里禁止与恶人同伙;到弗5:11则是禁止与他们的恶行有分。
第8节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从前”,就是“曾经”。你们不该与罪有分,因为罪就是黑暗,而你们那作黑暗的光景如今已经过去了。这比“在黑暗中”更强(罗2:19;6:17)。“光明”,不只是“被照亮”,也是能照亮别人(弗5:13)。“在主里面”,就是与主联合;主就是那光,离了祂,一切都是黑暗。“光明的子女”,不只是“属于光”,正如反面的“悖逆之子”一样,指那以光为其特征的人。普林尼写给图拉真的信,不情愿地为基督徒生活非凡的纯洁作见证,这与他们周围的人形成鲜明对比。
第9节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有些抄本不作“圣灵的果子”(加5:22),而作“光明的果子”,与“那暗昧无益的行为”(弗5:11)相对。“你们行事为人当像光明的子女,因为光明的果子,是显在各样的良善(与恶毒或败坏,弗4:31相对)、公义(与贪婪,弗5:3相对)和诚实(与虚浮的话,弗5:6,并与谎言,弗4:25相对)里。”善、正、真,概括了一切道德。
第10节 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察验”,与“行事为人”相连(弗5:8;罗12:1-2)。我们验看钱币,会用眼看、耳听并拿来使用;照样,借着仔细研读和实际试验,我们可以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这也是基督徒衡量万事的唯一准则。信徒既是“光明的子女”,光就显明每样事物真实的本相。
第11节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暗昧无益的事”。罪是终止于自身的,所以称为“行为”,不是“果子”(加5:19;5:22)。若真要用“果子”一词,那它唯一的果子就是“死”(申32:32;罗6:21;加6:8)。植物离了光,不能结果。罪就是“黑暗”;它的父乃是黑暗的权势之君(弗6:12)。恩典则在“光明”中兴盛,能繁衍并多结果子;这些果子和谐地联合为一个整体,所以用单数,“圣灵的果子”(弗5:9)。“倒要”,希腊文更强,是“倒要甚至责备他们”(参太5:14-16)。不只是“不与他们有分”,还要“甚至责备他们”,也就是用言语责备(弗5:13;林前14:24;多1:13;2:15)。不是说我们能完全避免一切接触(林前5:10),而是要避免那会污秽你的相交;正如光接触污秽,却不被污秽沾染,反而显露污秽;照样,也当责备罪。
第12节 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希腊文次序是:“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事,连说起来也是可耻的。”“因为”说明他为何不详细提说这些暗昧的事(参弗5:3),而只明确描述“光明的果子”(弗5:9;本格尔)。我以为“因为”的意思是:你们要责备他们;因为若只是详细说那些事,却不加责备,那就是羞耻的(弗5:3)。这样,“暗昧的事”就对应“暗中所行的事”;而“连提起来”却不责备,正与“倒要责备他们”相对。
第13节 凡受了责备的事,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但”,虽是“暗中”行的。“受了责备的”,更可作“当它们被责备的时候”;就是被你们责备(弗5:11)。“一切能显明的”,更可作“凡被显明出来的事”,即凡愿意让自己被显明、被照亮的(也就是借着你们在弗5:11所说的责备而被照亮的),从此就不再是“黑暗”(弗5:8),而成了“光”。“光”很难像以利科特所理解的那样仅指被动被照亮的事物,因为这词真正适用于那些属灵上蒙光照、自己也成为光的人。别人或许被光照围绕,却并不因此成为“光”。恶人不肯让光把他们显明出来,反而爱黑暗;光对他们没有改变生命的功效(约3:19-20)。但凡肯让自己被照亮的,就从此成为光。你们既自己是光(弗5:8),借着用证明与责备把光照到一些在黑暗中的人身上,就会使他们转为光。你们一致的生活和忠信的责备,就是攻击黑暗国度的“光明兵器”(罗13:12)。
第14节 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所以”,是指前面整个论证(弗5:8;5:11;5:13)。既然属灵的光驱散原有的黑暗,所以祂(神)说,等等(参弗5:8)。“醒过来”,有抄本作“起来!振作!”这是唤醒人行动的词。这是赛60:1-2的意译。“基督”这一称呼表明保罗在引用这预言时,是按其在福音中的成全来看。正如以色列被呼召,从她先前的“黑暗”和“死亡”中醒起(赛59:10;60:2),因为她的光已经来到;照样,教会和每一个人也都被呼召醒起:信徒要从睡中醒来;不信的人要从死里起来(参太25:5;罗13:11;帖前5:6;对比弗2:1)。“基督”,就是“真光”、“公义的日头”。“光照你”〔epifausei〕,即“要照耀你”,如日头照在从睡梦中醒来的人身上,使你借着被显明出来而成为“光”(弗5:13);然后既已如此“蒙了光照”(弗1:18),又能借着责备去照亮别人。
第15节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 “要”,〔poos〕就是“要看你们怎样行事”,含双重意思:既要留心自己怎样行,也要叫自己谨慎而行。不但行为本身,连行为的方式也包括在内。要看清你们是怎样行,为的是使你们行得谨慎。参西4:5:“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那里“用智慧”对应这里“像智慧人”,而“与外人交往”则对应“谨慎”〔akribos〕,就是对不信的人持守正确得体的态度,不给人跌倒的机会,反倒借着一致的生活造就众人。不是像愚昧人(“不是像无智慧的人”〔asofoi〕),乃要像智慧人。
第16节 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爱惜光阴”(西4:5)〔exagorazomenoi ton kairon〕,就是“为自己买回那合宜的时机”,每逢它出现,不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行善的机会,都要把握。要从“外人”和“无智慧的人”的虚空中把时机买出来,把神所给你每一个可作工的机会都买下来。行善的特别时机常会偶然出现,信徒应当殷勤利用;这就是真智慧(弗5:15)。从更广义说,人自属灵苏醒以后,整个时日都该从虚空中“赎回”归给神(参林后6:2;彼前4:2-4)。“赎回”“买下”,像买卖人留意有利市机那样,表明这合宜时机的宝贵,如同不惜代价也要买下的宝石。要使它成为你的,像主人买下一个好仆人,使之听命于自己。参但2:8七十士译本;复合动词中的 ek,是指要从每次具体的时间或处境中把“合宜的时机”买出来(以利科特)。“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人生的日子在道德上充满邪恶(加1:4),所以当善机尚在时,我们应尽量利用每个行善的机会(弗6:13;创47:9;诗49:5;传11:2;12:1;约12:35)。也有“邪恶的日子”(如逼迫、疾病等),那时基督徒会被迫停下,因此更要趁着现今一切可用的时机尽力去行(摩5:13)。时间通常是为恶效力的;你要把它买下来,用于善。
第17节 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所以”,既然你们需要谨慎行事,拣选合宜的良机。“糊涂人”〔afrones〕与弗5:15所用的希腊词不同,这里是“愚蠢、无知觉的人”。“明白”,不是仅仅知道一个事实(路12:47),而是经过思想而真正领会。“主的旨意”,就是每一个机会当如何使用。主的旨意终极是我们的“成圣”(帖前4:3);并且在现今“凡事谢恩”(帖前5:18;参上文弗5:10)。
第18节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其中”,不是指酒本身(提前5:23),而是指“醉酒”这件事。“放荡”〔asootia〕,即“纵荡”;字面上是“无可挽回地浪费”,即毫无约束的放肆。却要“被圣灵充满”,直译是“在圣灵里被充满”。在受感说预言时,人会被一种狂喜充满,仿佛酒所引起的兴奋,因此这两者常连在一起提及(参徒2:13-18)。许多先知,例如施洗约翰,禁戒酒,为要使世人分辨由圣灵产生的超然状态与酒造成的状态不同。对普通基督徒也是如此:圣灵并不住在那寻求刺激的心思里,乃住在平衡而祷告的心思中。这样的人表达喜乐,不是在醉酒或属世的歌曲里,乃是在感恩的基督徒诗歌中。
第19节 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 “彼此对说”(西3:16)。于是便有了普林尼写给图拉真时所说的那种对唱或应答歌唱:“他们惯常在固定的日子天未亮前聚集(为避逼迫),轮流彼此对唱诗歌,向基督如同向神一样。”圣灵赐下真正的酒,使人得着一种非伪造的表达能力。“诗章”,通常伴有乐器〔希伯来文 mizmowr〕,编排较整齐。“颂词”〔tªhilliym〕,是直接向神发出的赞美(参徒16:25;雅5:13)。这些并不限于教会聚会,也当使基督徒在社交聚集时得着喜乐。“灵歌”〔oodais;希伯来文 shir,欢快之歌〕是抒情作品的通称;“灵”表明其题材限于神圣之事,如赞美神、劝勉、预言等。与摩8:10所说的“歌曲”形成对比。“口唱心和”〔psallontes〕,就是“弹奏并歌唱”,带着乐器。“心和”,不是只有嘴唇(参林前14:15;诗47:7)。这里对比的是异教徒和基督徒的做法:不是异教筵席上的饮酒喧歌,而是诗章和颂词;其伴奏也不是琴瑟,而是内心的旋律。“赞美主”。参上引普林尼书信:“向基督如同向神一样。”
第20节 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 “凡事常常感谢”,甚至为逆境也感谢;也要为那些知道的与不知道的福分感谢(西3:17;帖前5:18)。事奉和赞美是天使般的生活。“感谢父神”,即感谢那位是神又是父的,祂是一切福分在创造、护理、拣选与救赎中的源头。“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因为万事,甚至患难,都借着祂成为我们的(罗8:35-37;林前3:20-23)。
第21节 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腓2:3;彼前5:5)保罗从人与神的关系,转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彼此顺服”。一个向神感恩的心(弗5:20),也会向人谦卑。“存敬畏基督的心”,有抄本作“存敬畏神的心”,另有重要抄本作“存敬畏基督的心”。信徒不再在字句的律法下作奴仆,乃是“作基督的仆人”(林前7:22);借着对祂本能的爱,这实际上就成了“主所释放的人”,因为他乃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林前9:21;参约8:36)。将来审判我们的,不是父,乃是基督(约5:22)。因此,敬畏不愿惹祂不喜悦,就成了我们尽基督徒本分、履行各种人伦责任的动机(林后5:11;彼前2:13)。
第22节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弗6:9)教会与基督的关系,在神永远的旨意里,是地上三种最重要关系的原型:夫妻(弗5:22-33)、父母子女(弗6:1-4)、主人仆人(弗6:4-9)。有些抄本省去“当顺服”,从弗5:21补出,即“你们作妻子的(顺服)自己的丈夫”;“自己的”〔idiois〕含有婚姻关系的正当性(约4:18)、排他性(林前7:2)及其特殊关联(林前14:35;以利科特)。另有抄本作“让妻子顺服自己丈夫”。“自己的”这词本身就是妻子应顺服的理由:你所顺服的不是陌生人,而是你自己的丈夫(参创3:16;林前7:2;14:34-35;西3:18;多2:5;彼前3:1-7)。处于从属地位的人,都当顺服,不论在上者本身如何。“顺服”用于妻子;“听从”用于儿女(弗6:1,hupakouete),因为夫妻之间的平等程度大于父母与儿女之间。“如同顺服主”,就是如同顺服基督自己,因为丈夫在某种意义上代表基督;这是妻子顺服丈夫的根据。但这种顺服在性质和程度上都低于她对基督所当尽的顺服(弗5:24)。
第23节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如同”,希腊文是“正如也”。参林前11:3。“他又是”,有重要抄本作“祂自己乃是身体的救主”,省去“又是”。基督作头,与祂借着救赎拯救了身体这件事联合,甚至可以说正是借此得着这头的地位。丈夫与基督相同之处在于都为“头”;但他们所作之头的“身体”却不同。还有一点是丈夫不像基督的:惟有祂自己〔autos〕是身体的救主。丈夫并不是妻子的救主;在这一点上基督远超丈夫,所以接下来有“然而”(弗5:24;本格尔)。
第24节 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然而”〔alla〕,意思是:虽然丈夫不像基督那样是身体的救主(弗5:23),但在这一点上二者相同,就是教会对基督的“顺服”(与弗5:21-22的“顺服”同字)乃是妻子对丈夫顺服的原型。“自己的”,有抄本保留,有些抄本省略;论证本身并不依赖这一字。“凡事”,是指凡属丈夫合法权柄范围之内的事;如西3:18所说,是“在主里面”的一切,也就是凡不违背神的事。
第25节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你已经看见顺服的尺度;现在来听爱的尺度。你愿意妻子像教会顺服基督那样顺服你吗?那么,你就当像基督为教会那样为她操心(弗5:23);即使必须为她舍命,或忍受任何别样的痛苦,也不要推辞;即便你这样受苦,仍还没有做到基督所做的,因为你这样做时已经与她联合,而祂却是为那厌弃祂的人这样做。正如祂用极大的温柔,不是用威吓和恐惧,把那任性踢拒祂的人带到自己脚前;你待妻子也当如此。纵使见她任性,也当以深切的体贴、以爱、以恩慈,把她带到你脚前。因为没有一种纽带比这更有主权,尤其是在夫妻之间。一个人或许可以用惧怕辖制仆人,尽管连仆人也不该这样被束缚。但与你同作生命伴侣、你儿女之母、你一切喜乐根基的人,你应当把她系于自己,不是靠惧怕,乃是靠爱。”(金口约翰)“舍己”〔paredooken〕,就是“把自己交出来”。“为教会”,直译作“为她”。在基督教之下,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成为妇女被提升到其应有社会地位的根基;这地位在异教世界中曾被、也仍被排除。
第26节 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 “成为圣洁”,即把她分别出来归给神。参约17:19:“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来2:11;10:10;13:12)“洗净”〔katharisas〕与“成圣”同时进行,所以原文没有“并且”,可作“借着洗净而使她成圣”。“用水洗”,〔too loutroo〕应作“借着水的洗濯”,即指洗礼的水;新约中仅此处和多3:5用此词。正如新娘在婚礼前要经过洁净的洗浴,教会也是如此。保罗是按洗礼的崇高理想来说,好像内在恩典总与外在礼仪相伴随;因此他把凡真实信心领受洗礼所象征之神圣真理所包含的功效,都归于洗礼,并说基督借此洁净了教会(彼前3:21)。“借着道”,原文是“在道里”〔en〕。保罗其他书信中用了五次,希伯来书用了四次,都是指从神而出的道。这里应与“洗净她”相连。福音,就是“信心的道”(罗10:8-9;10:17),人在洗礼中承认这道,而这道才真正带来洁净(约15:3;17:17)和重生的大能(彼前1:23;3:21)(阿尔福德)。奥古斯丁也说:“把道拿去,水还不过是水;把道加在元素上,它就成为圣礼,本身仿佛成了可见的道。”
第27节 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有些抄本作“使祂亲自把那荣耀的教会献给自己”;定冠词标明主语,无冠词者为表语〔“荣耀的”endoxon,“教会”teen ekkleesian〕,意思是像新妇一样献上(林后11:2)。惟有祂自己献上她;不是由陪伴新妇的人献上;也惟有祂自己领受她。圣洁与荣耀不可分开;“洗净”是二者的预备。圣洁是内在的荣耀,荣耀是显出的圣洁。基督以恩典的妆饰预备教会,好在祂再来作新郎时把她献给自己(太25:1等;启19:7;21:2)。“毫无玷污”(歌4:7)。可见的教会中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并存,像挪亚方舟一样;又像婚筵里有穿礼服的,也有没穿礼服的(太22:10-14;参提后2:20);又如同好鱼坏鱼都在同一网里,因为渔夫在水下并不能知道网住的是哪一种鱼。尽管如此,教会在她的理想和归宿上乃是“圣洁”的。等到新郎来时,她就要被献上给祂,毫无玷污;那恶的将永远从身体中被剪除(太13:47-50)。这不是说有两个教会,而是同一个教会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状态:现在善恶并存,将来只有善存留(皮尔逊)。
第28节 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 “照样”,就是“像基督爱教会那样,丈夫也应当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这是较佳读法。“爱自己妻子的,就是爱自己。”因为人的妻子乃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基督爱教会,不仅像爱自己的身体,更因为教会本就是祂自己的身体(以利科特;弗5:30;5:32)。
第29节 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 “因为”,既然一个人的妻子就是他自己(弗5:28),他自然会爱她,“因为从来没有人……”等。“自己的身子”(参弗5:31末)这里用“肉身”一词,是呼应创2:23。“保养”〔ektrephei〕,即“养育长成”;偏重内在的供养。“顾惜”〔thalpei〕,则偏重衣着和外在的抚育。丈夫爱妻有两个根据:1. 爱自己,因此也爱妻子,因为妻子就是自己;2. 效法基督爱教会(帖前2:7)。“基督”,有抄本作“主”。出21:10规定丈夫对妻子有三项责任,其中两项,即饮食和衣着,这里在属灵上由“保养顾惜”暗示出来;第三项“夫妻之分”则因圣经的圣洁得体而未明说;它的预表实体是“认识主”(何2:19-20)。
第30节 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就是从他的骨、从他的肉。“因为”〔hoti〕,即“因为”(林前6:15)。基督保养顾惜教会,“因为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祂那荣耀之真实身体的肢体),是出于〔ek〕祂的肉和祂的骨”,而不只是说我们属于祂那奥秘的身体,就是教会(以利科特;创2:23-24)。亚当沉睡,夏娃从他敞开的肋旁被造出来,这象征基督的死;那死乃是新妇教会诞生之时。约12:24;19:34-35,弗5:25-27正是暗指这事实,表明祂的血所成就的赎罪,以及那“水”所代表的成圣,就是从祂肋旁流出来的(参约7:38-39;林前6:11)。
亚当给夏娃一个新名“女人”〔'ishah〕,出于“男人”〔'iysh〕,表明她从他而出;照样,基督在启2:17;3:12……创2:21;2:23-24那里把“骨”放在前面,因为那里说的是天然结构;而保罗这里所注意的是基督的肉。不是我们的骨与肉,乃是“我们”自己,从基督荣耀的人性而来,在属灵上被繁衍出来(现在在魂与灵里,将来在身体里得着更新);祂那荣耀的人性有肉有骨(路24:39)。这一切在神永恒的旨意里早已存在(约6:53)。有些重要抄本省略“从祂的肉、从祂的骨”,这些字可能从创2:23七十士译本的旁注进入正文;但另一些抄本、古译本则保留。我们真实的属灵存在,正如胡克所说,“乃是真正从祂自己的身体中所抽取出来的本体”,正像夏娃从亚当而来的肉身派生一样。
“我们与神性的联合,乃建立在我们与基督人性的奥秘联合上;这人性在位格上与祂的神性联合,而祂的神性在本质上与父神联合。”(沃特兰,引自以利科特;他又补充说,“在圣礼中,我们被造成并继续作基督身体、祂肉与祂骨的肢体。”)但若物质性的圣礼是与基督人性联合的唯一途径,那么十字架上的强盗还有什么盼望?贵格会的人又还有什么盼望呢?
第31节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为这个缘故”。教会从基督而出的繁衍,正如夏娃从亚当而出,乃是这属灵婚姻的根基。天然婚姻中“人要离开父母”,有些抄本省略“他的”,另一些保留;并且“与妻子连合”〔proskollethesetai,紧密粘合〕,这在此并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其所倚靠的那属灵婚姻:基督离开父怀,为要从失丧的世界中迎娶教会归给自己(弗5:32)。因此,祂地上的母亲作为肉身关系,对祂而言次于祂属灵的新妇(路2:48-49;8:19-21;11:27-28)。祂还要再次离开父的居所,为完成这联合而来(太25:1-10;启19:7)。因此,这乃是圣经中第一个预言,而“亚当是在预表行动中的第一位先知”(耶柔米,引自以利科特)。“二人成为一体”,撒玛利亚五经、七十士译本等都如此读(创2:24),不是单作“他们成为一体”;太19:5也是如此。天然婚姻里,丈夫与妻子联合成一个完整的人:彼此互为补足。照样,基督这位神人,也乐意使教会这身体成为祂这元首必不可少的附属。祂是教会的原型,教会照着祂这模式被造;祂是她的头,正如丈夫是妻子的头(罗6:5;林前11:3;15:45)。基督绝不容许任何权势把自己和新妇分开(太19:6;约10:28-29;13:1)。
第32节 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To musteerion mega estin〕,“这奥秘是大的。”这真理从前隐藏,如今显明出来,就是基督与教会属灵的联合,而婚姻正是其奥秘象征;这有极深的重要性(见弗5:30注)。“奥秘”是指若非神启示便不能发现的神圣真理(罗11:25;林前15:51)。武加大译本误译为“这是极大的圣礼”,罗马教会便据此主张婚姻是圣礼;但他们自己的注释家卡耶坦和埃斯蒂乌斯早已指出这是错误。这里所说“极大的奥秘”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婚姻,而是基督与教会,因为后文清楚证明这一点:“我(强调)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创2:24那些话首先固然是指字面的婚姻,但我在此是按更高的意义来引用。
第33节 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 “然而”,不再继续追究婚姻的奥秘意义;“你们也都要各自像基督那样去爱……”等。“各人”是把他们看作个别的人,与前面把众肢体合起来看作基督新妇的整体视角形成对照。“如同爱自己一样”,因为妻子与自己原是一体(见弗5:28注)。“敬重”〔fobeetai〕,字面是“惧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