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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第 2 章 · JFB(贾米森·福塞特·布朗)

新旧约批注 ·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 原作公版

1 John 2

第1节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5:18。)“我小子们”,[Teknia] 这个指小词表达了一位年老牧者和属灵父亲温柔的爱。“我亲爱的儿女们”,即儿子和女儿(参约壹2:12注)。“这些话”——(约壹1:6-10。)我这样写的目的,不是要你们把这些话当作犯罪的许可;恰恰相反,乃是“要叫你们一点也不犯罪”(动词的过去时态 [hamarteete] 所暗示的,不仅是不习惯性犯罪,连单独的犯罪行为也没有,Alford)。要“行在光明中”(约壹1:5-7),第一步是认罪(约壹1:9),第二步(约壹2:1)就是离弃一切罪。神圣的目的不是防止罪被犯出来,就是毁灭罪(Bengel)。

“若”——进一步说,“若有人犯罪”,他在厌恶并定罪这罪的同时,不要惧怕立刻来到审判者神面前承认这罪;因为“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他这里说的是信徒因撒但诡计而偶然犯下的软弱之罪。“我们”立刻表明,我们众人都有犯罪的可能,虽然并非必然被迫去犯罪。“我们有一位中保”——这是神家中特有的福分:其他福分祂也赐给好人与坏人;但称义、成圣、持续的代求(对比路23:34,那是为仇敌),以及平安,祂只赐给自己的儿女。“中保”,[parakleeton],与用在圣灵身上的“另一位保惠师”是同一个词;这显明第二位格与第三位格的一体。基督在天上为我们代求;祂离开地上之后,圣灵就在地上作为“另一位”代求者,在我们里面代求(罗8:26)。基督的代求与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工作不可分开,因为圣灵是使人代祷的灵。

“那义者”——作为我们的“中保”,祂不是单单恳求的求情者。祂为我们申辩,所依据的不只是怜悯,也是公义。祂虽然不能就我们说什么好话,却能为我们说许多话。祂凭着自己的公义、对律法的顺服,以及为我们忍受律法全部刑罚,提出我们得释放的要求。意思是:“因祂是义的”,与我们的罪(“若有人犯罪”)形成对比。父借着叫祂从死里复活,又使祂坐在自己右边,已经一次永远接纳了基督为我们所提出的要求。所以,那控告神儿女者的控诉都是徒然的(诗109:6;109:31;启12:10)。“基督的义站在我们这边;因为神的义,在基督里,就是我们的义。”(路德)(亚3:1等)

第2节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他”,[Autos]——“他自己”。祂之所以是我们大有功效的中保,是因为祂自己就是“挽回祭”:这里用的是抽象名词,如同林前1:30。祂对我们而言,就是一切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所需要的;祂就是赎罪祭,是父的爱所预备的,除去隔绝,平息神对罪人公义的忿怒。

“父亲爱儿子,同时也可能因儿子而生气;并且正是在爱他的时候,也可能因他而生气,这并不矛盾。”(Pearson博士)[新约中 hilasmos 这个词只在约壹4:10另一次出现;在七十士译本中,它对应希伯来文 kaapar,意为成就赎罪或与神和好;在结44:27中指赎罪祭;在罗3:25中(hilasteerion),是“施恩座”,即约柜的盖子,神借着其上的舍基拿荣耀,在那里与祂百姓相会,百姓则由把祭牲之血洒在其上的大祭司代表。]“也是”,[de]——“然而”。“我们的”——指信徒;不是与外邦人相对的犹太人,因为他写信的对象不是犹太人(约壹5:21)。

“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基督的代求限于信徒(约壹2:1;1:7);祂的挽回祭却延伸到罪所及的范围:注意彼后2:1,“普天下”不能限缩为信的人那一部分(比较约壹4:14与5:19)。“你也是世界的一分子;你的心不可这样想:主为彼得、保罗死了,却不是为我死的。”(路德)

第3节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 “借此”,[en touto]——“在这事上”。“我们正是在这里知道(现在时)我们已经认识了(完成时:一次得着且继续存留的认识)祂。”(约壹2:4;2:13-14)这封书信里常常给出辨认恩典的记号。诺斯底派夸口有知识,却撇开顺服;圣灵预先警告,因此他们在这里被驳斥。“认识祂”,就是认识祂为“那义者”(约壹2:1;2:29),即我们的“中保和代求者”。“遵守”——这是约翰喜欢用的词,不说“行”,[teeroomen],意思是守护、保守,如同珍贵之物一样地守住;遵行是为了持守。基督自己也这样用(约15:10)。这里不是指毫无瑕疵的完全,而是全心接受并甘心顺服神所启示的全部旨意。“诫命”,[entolas]——信心、爱心和顺服的命令。约翰用“律法”时,不是指基督徒顺服的准则,而是指摩西律法。

第4节 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里面了。 “我认识”——“我已经认识了祂”(完成时;参约壹1:8)。

第5节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这里不只是重复约壹2:3的命题,也不只是陈述约壹2:4的反面,而是把约壹2:3的“认识祂”展开为:“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不是虚夸)是完全的”,并且“我们是在祂里面”。这里的爱,对应约壹2:3里的知识。我们越爱神,就越认识祂;直到我们的爱和知识都达到成熟完全的地步。“主道”。祂的道是一个(参约壹1:5注),其中包含许多“诫命”(约壹2:3)。“从此”——就是在我们向这完全的爱和顺服之理想不断长进这件事上。这里有递进:约壹2:3,“认识祂”;约壹2:5,“我们是在祂里面”;约壹2:6,“住在祂里面”;分别对应知识、交通、恒常住在里面(Bengel)。

第6节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住在”——是一种持续不断、没有间断也没有终止的状态。“人若说……就该。”叫他的行为与他的言语相称。“照主所行的去行。”信徒自然会补出主名,因为他们心里满了祂(参约20:15)。“照祂所行的去行”,就是照祂在地上行事为人的样式,尤其在爱这方面。约翰喜欢把基督当作人的典范:“正如祂……”等。“我们被呼召效法的,不是基督行在海上的步履,而是祂平常的行事为人。”(路德)

第7节 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 “弟兄们”。“亲爱的”是较好的读法,适合这里爱的话题。“不是一条新命令”——就是爱,这是照基督所行去行(约壹2:6)的原则;这命令在约壹2:9-10得着例证,就是爱弟兄的心。“你们从起初所受的”——就是你们最初听见福音之道的时候。

第8节 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一条新命令”。它是“旧”的,因为基督徒从一开始就听过;但它又是“新”的,[kainee,不是 nea:意思是性质上新、不同于旧的律法诫命],因为它随着基督教才第一次被清楚宣告出来:虽然律法的内在精神本来就是爱,甚至包括爱仇敌,但它被一些严厉的命令所包裹,以致一时几乎无人认出来。基督教第一次把爱弟兄放在一个新的、最高的动机上:就是对那位先爱我们的主所产生的本能之爱,这爱催逼我们去爱所有的人,连仇敌也爱,因此行在那位爱我们这些作仇敌之人的脚踪里。所以耶稣称之为“新”的(约13:34-35):“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新的动机),约15:12

“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 “在基督里,万事始终都是真的,并且从起初就是如此;但在基督和我们联合的情形里,这命令(爱弟兄)是在我们承认那在祂里面的真理,并且那真理也在我们里面兴旺的时候,才显为真实。”(Bengel,Alford)“这事”——即这命令是新的这件事——在祂和你们身上都是真的;因为黑暗在你们身上正在过去,真光如今照耀,并且自从祂来到世上带来这命令时就开始照耀。我更倾向于这样理解:这新命令的真实性,正在于它在与基督联合之基督徒行事为人中的实际实现。比较约壹2:5的“实在”,以及约4:42;6:55的“真是”。

重复说“在祂里面,也在你们里面”,而不是“在祂和你们里面”,表明爱弟兄的命令是分别地实现的:先“在祂里面”,然后“在我们里面”,因为我们如今“也照祂所行的去行”;但它也在联合中一同实现,因为这两者放在同一句话里,就表明这命令先在祂里面得着成全,因此如今也借着祂住在我们里面的灵在我们里面得着成全。参约20:17类似的说法:“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因为祂是“我的父”,所以也成了你们的父。“黑暗渐渐过去”——更准确说,像约壹2:17一样,是“正在过去”。直到“公义的日头”显然升起时,它才会完全“过去”;“真光已经照耀”,虽然如今只是部分地照耀,直到白昼全然显明。

第9节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光明与黑暗、爱与恨、生与死、神与世界之间没有中间地带;凡有属灵生命之处,无论那生命多么软弱,黑暗和死亡就不再掌权,爱便取代恨。路9:50在这里成立:哪里有生命,那里黑暗不再作王。路11:23也成立:“哪里没有爱,那里就有恨;因为人的心不能保持空白。”(Bengel)“在光明中”——把光明当作他真正的生活领域。“他的弟兄”——就是他的邻舍,尤其是基督徒弟兄团契中的弟兄。“弟兄”这个称呼本身就是应当施爱心的理由。“到如今还是”——尽管“真光已经开始照耀”(约壹2:8)。

第10节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福音的光不仅照亮人的悟性,也温暖人的心。“并没有绊跌的缘由”——与约壹2:11相对。“在爱的人里面,既没有瞎眼,也没有使自己跌倒的缘由;在不爱的人里面,这二者都有。恨弟兄的人,对自己以及里里外外一切事都会跌倒;爱的人却道路平坦无阻。”(Bengel)约翰心里想到的是耶稣在约11:9-10的话。“光和黑暗都在里面;是借着眼睛进入我们里面的;若眼睛单一,全身就充满光。”(Alford)

第11节 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 “是”表明他持续的状态:他从来没有从“黑暗”中出来;“行”表明他外在的生活道路。“往哪里去”,[pou]——“去哪里”,不仅包括终点,也包括所走的道路。“叫他眼睛瞎了”——过去时,表示很早以前就使他瞎了。黑暗不但包围他,也使他瞎眼,而且这瞎眼由来已久。

第12节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 “小子们”,[teknia]——“小儿女”;“亲爱的儿女”:与约壹2:13中的 [paidia] 不同,后者指“孩童”,即在年纪和属灵地位上都较幼小的人。约翰称所有他写信的人都是“小儿女”(约壹2:1,原文;2:28;3:18;4:4;5:21);但只在约壹2:13;2:18用“孩童”。我们的主,约翰深深领受了祂的灵,也曾对门徒用“小儿女”(约13:33);但在约21:5则用“孩子们”。这是与本书信一个不经意的符合:在约翰福音里也类似地出现了“羊羔、羊、羊”这样的分类。[依A、C本,而非 Aleph、B、D。] “得了赦免”,[afeoontai]——“已经得赦,并且如今仍得赦。”神所有的儿女 [teknia],不只是那些较幼小的 [paidia],都享有这特权。

第13-14节 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这三类人先都用现在时“我写信给你们”;然后又用过去时 [egrapsa],“我曾写信给你们”。并且在约壹2:13末尾,较好的读本是“我曾写”,不是“我写”。“父老”和“少年人”每次都用相同的话来称呼(除了对少年人的称呼多加一句,说明他们得胜的来源);但“小儿女”和“孩童”则被不同地称呼,因为“小儿女”包含了这三类人。“认识”——而且如今仍认识;完成时就是这个意思。“我曾写”不是指从前另一封信,而是指这封信本身。站在读者的角度,当他收到这封信时,写信这件事已成过去,所以用过去时,是一种习惯用法;当他说“我写”时,则是从自己写信时的角度说的。

“那从起初原有的”——就是基督:“那从起初原有的。” “胜了。”父老与他们的年龄相称,是以知识为特征;少年人与他们的年龄相称,是以争战中的活力为特征。父老当然也已经得胜;但如今他们积极服事的阶段过去了,他们和孩子们一样,都是以“认识”为特征(父老认识基督,就是“那从起初原有的”;孩子们认识父)。小孩子最先体会到的,就是神是他们的父;这与平行句中的“小儿女……你们的罪借着祂的名得了赦免”相对应,那是所有真正蒙爱的神儿女共同的特权。因此后者包括所有人,而前者则特别指属灵生命初期的那些“孩童”。当然,他们只有借着子才能认识父是他们的父(太11:27)。何等美丽:父老最终又回到属灵童年时最初的大真理上来,这正是成熟经历最丰盛的果子,就是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两次,约壹2:13-14)。

他们中许多人可能不仅凭信心认识耶稣,也曾亲自见过祂。“少年人……刚强”——他们本来软弱,却被造就得刚强,因此能够借着那位“比壮士更壮”的主(来11:34),胜过“那壮士披挂整齐”的仇敌。信心就是胜过世界的胜利。“胜了”是约翰特别常用的词,是从他所爱的主那里学来的(约16:33)。这个词在启示录里用了十六次,在约翰一书里用了六次,在新约其余部分却只用了三次。若要因救主之血胜过世界,我们就必须像基督那样,甘心舍弃一切属于世界而又属于我们的东西;因此紧接着“你们胜了(并且正在胜,完成时)那恶者(这世界的王)”,就加上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并且……”——这是少年人刚强的秘诀:福音的道借着那永久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带着生命的大能临到他们。这就是人在祷告等候神中所挥动的“圣灵的宝剑”。

这与少年人单单肉体上的强壮不同(赛40:30-31)。口头教导预备了他们,使他们在文字写成之后,可以有益地使用这道。“敌基督不能危害你们(约壹2:18),撒但也不能把神的道从你们里面夺去。” “那恶者”——他是“这世界的王”,辖制这世界(约壹2:15-17;5:19,希腊文为“那恶者”),尤其辖制年轻人。基督来,为要除灭他(约壹3:8)。信徒从黑暗进入光明时,已取得对他的第一次胜利;但此后仍须不断保守自己脱离他的攻击,仰望神,因为只有神能保守他们稳妥。Bengel认为,约翰这里也指多米田逼迫时期青年人表现出来的特别坚贞。又可能指约翰从拔摩海岛回来之后,以爱心劝导而带领悔改的那个青年。这个青年曾在约翰一次使徒巡行中,被约翰推荐给教会监督,视为很有盼望的门徒,因此直到受洗前一直受到细心照管。

后来他过于倚靠洗礼的恩典,结交恶友,一步一步堕落下去,直到成了强盗头目。几年后,约翰再访那间教会,听见这事,就急忙赶到强盗藏身之处,甘愿被捉拿并带到那首领面前。那青年良心受责,就从这位可敬的使徒面前逃走。老父亲满有爱心地追赶他,呼唤他放胆,并奉基督的名向他宣告罪得赦免。那青年后来重新归回基督教,并引导许多恶党同伴悔改信主(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富人得救者是谁?》100:4,2)。

第15节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不要爱世界”——这世界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而你们少年人已经胜了他。既然你们已经借着信,一次永远地胜了世界(约壹4:4;5:4),就当藉着不爱“世界”这已经从神堕落的体制,来保守你们所得的胜利。“神爱世人”,那是怜悯的爱。我们也应当这样爱这个堕落的世界;但我们不可用认同和同情的方式,去爱这个与神隔绝的世界。我们若这样爱与神隔绝的世界,就不可能同时“爱父”。“也不要”,[meede]——“甚至连……也不要”。人可能笼统地否认自己爱世界,却极其热心地追逐“世界上的事”——财富、尊荣、享乐;这句话堵住了这样的逃路。“人若”——所以这警告虽然主要对少年人说,也适用于所有人。“爱父”——就是对“父”的爱。神与这有罪的世界彼此对立,人不可能同时以相合的心去爱二者。

第16节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凡世界上的事”——都可归在这三类之一。“肉体的情欲”——即那根植于我们较低层动物本性中的欲望。撒但先用这试探来试探基督(路4:3)。年轻人尤其容易受肉体私欲的试探。“眼目的情欲”——世界上的外在事物、财富、虚荣、华美,正是借着眼睛这条通道来点燃我们的欲望。撒但向基督一霎时显出万国荣华时,用的就是这个试探。大卫(撒下11:2)和亚干(书7:21)都因这情欲跌倒。参诗119:37伯31:1的决志;太5:28。财富给主人唯一的好处,不过是用眼去看它。比较路14:18:“我必须去看看。” “今生的骄傲”,[alazoneia]——傲慢自夸,虚浮炫耀。

骄傲是撒但堕落的原因,也是两大仇敌世界与魔鬼之间的连接点(世界对应眼目的情欲,魔鬼对应肉体的情欲,而第三个仇敌就是肉体本身)。撒但在殿顶上试探基督时,用的就是这一种试探:要祂属灵地妄自 presumptuous,凭着父的看顾,把自己投下去。神圣种子落在三种土上的比喻中,也有这三样仇敌:路旁听道的人,对应魔鬼;荆棘,对应世界;石头地浅土,对应肉体。

世界那敌对圣三一的“三位一体”——“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同样也出现在撒但对夏娃的试探中:“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这“使人有智慧”的欲望,就是“今生的骄傲”的一种表现,即想知道超过神所启示之上的知识,参西2:8;未成圣之知识的骄傲。) “不是从父来的”——不是从“父”而生发出来的(与约壹2:13中的“小子们”相对)。唯有从神生的才归向神;属世界的人就归向世界。爱神与爱世界的源头彼此绝不相容。

第17节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这世界”——以及一切属世界、世俗的人。“都要过去”,[paragetai]——“现在正在过去”。“其上的情欲”——就是约壹2:16所说那三方面的表现。“遵行神旨意的”——不是顺从自己肉体的意志,也不是世界的意志,而是顺从神的旨意(约壹2:3-6),特别是在爱这件事上。“是永远常存”——“正如神永远长存一样”(敬虔的人与神为一,参诗55:19);居普良和Lucifer曾把这话加进经文,但没有希腊抄本支持。与世界那三样会过去的情欲相对,遵行神旨意的人有三样长存的美福:“财富、尊荣、生命”(箴22:4)。

第18节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小子们”——指年幼的。原文与约壹2:13相同。父老和少年人离去之后,带着“许多敌基督”的“末时”就要忽然临到这些孩子。“在这末后一小时里,我们众人至今仍活着。”每一个连续的时代,都有一些“末时”的预兆在基督再来之前出现,为的是使教会常常等候主。林前10:11所说“这末世”,就是最后的时代。它与约壹2:15-17的联系是:那些属世界(约壹4:5)的迷惑者要来了,他们会引诱你们离开我们(约壹2:19),并否认基督(约壹2:22)。“你们曾听见”——是从使徒们听见的(如帖后2:3-10;又如保罗在以弗所任内,徒20:29-30所说)。“要来”——即“正来到”他自己的位置上。

敌基督可有两种解释:(1)假基督(太24:5;24:24),就是“代替基督”的;(2)敌挡基督、反对基督的。约翰从不用“假基督”来表达敌基督,所以他大概指的是敌挡基督的人,他僭取本属于基督的地位,想以自己取代基督,成为人敬拜的最高对象。他否认子,不只是打着子的名义行事。帖后2:4说:“那敌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对于神那伟大的真理“神成为人”,他以自己的谎言来替代:“人就是神。”(Trench)“已经有了”,[gegonasin]——“已经开始出现了”。这些“许多敌基督”正对应“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帖后2:7)。当时像今天一样,敌基督的原则显在邪恶的人、教训和著作中;然而“那敌基督”仍然是指一个敌对的人格,正如“那基督”是一个有位格的救主一样。

既然“来”这个词既用于基督,也用于敌基督,那么敌基督就是那些“许多敌基督”身上一切敌基督特征的集中体现,而那些人只是他的先驱。约翰对他用单数。新约其他作者都不用这个词。他对应于“有人的眼、说夸大话的小角”(但7:8;7:20);“大罪人,沉沦之子”(帖后2);“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即那死伤医好的兽(启11:7;17:8);或者更准确说,是“假先知”,也就是“从地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启13:3;13:11-18;16:13)。

第19节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从我们中间出去”——离开我们的基督徒交通。未必一定是正式分裂;照样,罗马教会虽然形式上仍在基督教会之内,属灵上却已经出去了。“不是属我们的”——不是在属灵团契上属于我们(约壹1:3):“就像基督身体里的坏体液;当它们被吐出去时,身体就得了舒畅;不过身体仍在治疗中,还未达到复活时那完全的健全。”(奥古斯丁,《约翰书信讲道》3.4)“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这暗示蒙拣选之人所领受的恩典必不至失落。“凡神有效的呼召所临到的人,必定恒忍到底。”(加尔文)使人留在基督身体里,或离开基督身体的,不是盲目的宿命,而是“自愿的必然性”(Didymus)。“我们不是肢体中的一员,就是坏体液中的一分。

每个人是作敌基督,还是在基督里,都是出于他自己的意志。”(奥古斯丁)神永恒的拣选,与人的自由行动,以我们不能解释的方式彼此和谐。人因自己邪恶的意志而拣选地狱;人若被引到天上,则完全是因神主权的恩典。后者应把自己的救恩全然归于神;前者在被定罪时所该责备的,只是自己,而不是神的定旨(约壹3:9;5:18)。“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如果照另一种断句,就会变成有些敌基督是属我们的了。应译作:“显明并不是所有在我们中间的人,都是属我们的。”参林前11:19。这样的事发生出来,是要试验谁是主的人,谁不是。

第20节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但”——希腊文作“并且”。他说明信徒抵挡敌基督(约壹2:18)的凭借,就是这“恩膏”[chrisma,与“基督”同音相关的双关],也就是圣灵(按约翰的写法,稍后才明说,约壹3:24;4:13;5:6),这是他们“你们”,与那些背道者(约壹2:19)相对,从基督那里得着的(约1:33;3:34;15:26;16:14):就是那“义者”(约壹2:1)、“洁净的”(约壹3:3)、“神的圣者”(徒3:14可1:24)。唯有那些在基督里受神膏抹的人,才能抵挡那些受撒但之灵膏抹的敌基督,他们企图使人离开父和子。信徒从父那里,也从子那里领受这膏抹之灵;正如子自己也是受父所膏的一样。

因此,圣灵就是我们在父里面、也在子里面的凭据;没有圣灵的人,就不属基督。那用上等香料配成、浇在祭司和君王头上的物质膏油,不过是这属灵膏油的预表;这膏油从元首基督流到我们这些肢体身上。我们若不真正成为基督徒,在基督里,受那从圣者来的膏抹,就与耶稣无分。浇在元首身上的灵,也借着祂流通到肢体。“我们众人都是基督的身体,因为我们众人都受了膏;我们众人在祂里面既是属基督的,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基督,因为完整的基督是头也是身体。” “并且”——因此。“知道这一切的事”——就是一切对抵挡敌基督迷惑、并过基督徒生活所必需知道的事。人领受圣灵多少,就相应知道多少必须知道的事;不多不少。

第21节 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谎言是从真理出来的。 “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 你们不仅知道真理(关于子和父的真理,约壹2:13),而且能够分辨与真理相对的谎言。因为正直之物本身就是衡量自己和弯曲之物的尺度(Estius)。Alford解释为:“因为你们知道真理,并且知道没有任何谎言是出于真理”,所以我才写这封信,指出那谎言和说谎的人。

第22节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谁是那说谎话的?”——就是犯了前面约壹2:21所说那谎言的人。“不认耶稣为基督”——这是中心真理。“这就是敌基督的”——“这就是那敌基督”;但这里还不是指某一个个人,而是指敌基督的理想形态,就是“那不认父与子的”。否认后者,实际上就是否认前者。再者,否认耶稣是基督,或否认祂是神的儿子,或否认祂成了肉身,就使整个信仰体系都失效(太11:27)。

第23节 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 “凡不认子的,也没有父”(约壹4:2-3);“因为神已经把自己全然赐给我们,叫我们在基督里享受祂。”(加尔文)“认子的,连父也有了。”这些话不该用斜体,因为Aleph、A、B、C、武加大译本、俄利根、居普良、希拉里都保留这句。“有”——是以持续拥有为自己的“分”;借着个人的“交通”而有。“认”——是公开承认。“认”——借着公开的承认。

第24节 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 “务要将那……”——就是关于父和子的真理,当作种子,不只是落在里面,而是已经扎根了(约壹3:9)。“你们”——在希腊文句首,带强调。你们所以应当承认子,这样你们就也有父(约壹2:23)。“从起初”——就是福音传给你们的时候。“存在”——就是“住”。“你们就必”——轮到你们也如此:这与你们所听见、住在你们里面的种子相区别。比较约壹2:27:“那恩膏……住在你们里面……你们也必住在祂里面。”当我们把关于父和子的活的真理种子接受到里面时,我们就渐渐被改变,像那位种子所属的主。

第25节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这就是那应许。” 永生乃是住在子里面并住在父里面(约壹2:24)的永恒完成。“主”,[autos]——“祂自己”,就是“子”(参约壹1:1)。“应许”——(约3:15;3:36;6:40;6:47;6:57;17:2-3)。

第26节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 “这些话”——即约壹2:18-25所说的。“我写了”——接续约壹2:21与2:14的话头。“引诱你们的人”——企图把你们领入错误的人。

第27节 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但你们”——希腊文作“至于你们”,与那些迷惑人的形成对比;而且“你们”放在句首,后面的结构也随之改变,直到“并不用……”才接上动词。这里是承接约壹2:20所说的“恩膏”。“从主所受的”——(约1:16;参林后2:15)。“常存在你们心里。” 他含蓄地劝他们对迷惑者说:“这恩膏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不需要教师(因为我们有圣灵作教师,耶31:34约6:45;16:13);祂教导我们真理;我们就要住在祂里面。”(Bengel)“并且”——因此。凡受神教导的人,神自己就够他们用了:他们在本质上不依赖别人,当然也不是拒绝忠心传道人的劝勉。

“彼此交通并没有被废掉;对于同在一个身体里有同一恩膏的人来说,这交通反而得到认可。”(Bengel)“这恩膏”——就是你们一次领受、如今仍住在你们里面的那恩膏。“在凡事上”——是“关于一切事”,即关于得救所必须的一切,也就是此处所讨论的重点。并不是说信徒绝不会错;因为在今生没有人领受圣灵的丰满,只是按所需的分量领受,以致不至于落入毁灭灵魂的错误中。照样,教会虽然有圣灵住在她里面,也不是绝对无误的(因为会犯错的成员,永远构不成一个绝对无误的整体);但她总不会在各处完全失落那使人得救的真理。“不是假的”——与敌基督式的教训相对。“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参约壹2:24结尾)——正如“这恩膏住在你们里面”一样。最古老的抄本读作命令式:“你们要住在祂里面。”

第28节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 “小子们”,[teknia]——“小儿女”,如约壹2:12;包括各阶段的信徒。“住在祂里面”——就是住在基督里面。约翰像慈爱的父亲一样,再次重复他的劝勉。“若”,[ean]——“如果”。不确定的不是这事实本身,而是时间。“显现”——“被显明”。“我们”——包括写信的人和读信的人。“在他面前惭愧”,[apo]——“从祂面前退缩,羞愧地离开祂”。与约壹4:17“在审判的日子,可以坦然无惧”形成对比;参约壹3:21;5:14。在后来写成的启示录里,基督的再来显得距离更远一些。

第29节 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这是本书第二大段的标题:“神是公义的,所以凡行公义的人都是从祂生的。” 爱是“公义”的总原则,在约壹2:29;3:1-3开始成为讨论的重点。“你们若知道……就知道”,[Eideete-ginooskete]——“你们若已经知道(拥有这认识)……也就会看出……” 你们知道神是公义的(既包括“父”,信徒是从祂生的,即本节末与约壹3:1;也包括“子”,约壹2:1;2:23),那么也就必然看出这一真理的结果:就是“凡行公义的人(并且只有这样的人;就是那位公义之神所悦纳的公义)都是从祂生的。” 义者生出义者。我们从不说自己是从基督重生,而是从神重生;因为基督与神原为一。

Hollaz在Alford中对神的公义下定义说:“神圣的能力,藉此神愿意并实行一切与祂永恒律法相符的事,向受造物制定合宜的法则,向人履行祂的应许,赏赐善人,惩罚不敬虔的人。” “行”。“因为各样恩典都是实行性的;只有在运行时,它们才真实存在;一旦停止行动,或只是将要行动,它们就连存在都算不上。”(OEcumenius)“神是公义的,因此祂是公义的源头;当一个人行公义时,我们就知道,他借着重生得着了本来按天然所没有的义。我们是从他行公义,推论他是从神生的。伯拉纠派的错误,在于反过来推断说:行公义是人成为神儿女的条件。”(Alford)比较路7:47;7:50:她多多的爱显明她的罪已经得赦免;并不是说这爱是她罪得赦免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