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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 2:28-3:10 — 神的儿女与魔鬼的儿女
1John.2.28-3.10
28现在,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他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在他来临的时候,不至于在他面前羞愧。 29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的人都是从他生的。
第 3 章
1你看,父赐给我们的是何等的爱,为要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 2亲爱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我们知道,他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我们必看见他本相。 3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正如他是洁净的一样。 4凡犯罪的,也是行不法;罪就是不法。 5你们知道,他曾显现,是要除掉罪;在他并没有罪。 6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持续犯罪;凡持续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7小子们哪,不要让人迷惑你们。凡行公义的人就是公义的,正如他是公义的一样。 8凡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9凡从神生的,就不持续犯罪,因为神的种存在他里面;他也不能持续犯罪,因为他是从神生的。 10从此就显明了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公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翻译注释
4/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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