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箴言第23章。 关于奢华和贪婪的警戒。
箴言 第 23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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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3
这里警告我们的罪,是奢华、纵欲,以及在吃喝上放纵食欲;这是最容易缠累我们的罪。1. 这里告诉我们,何时我们进入试探,最容易陷入这罪中:“你若与官长坐席”,你面前陈设丰盛,有各种佳肴美味,是你难得一见的筵席;你就很容易像哈曼那样,只想到自己受了何等尊荣(以斯帖记5:12),以及有机会满足口腹之欲,却忘了网罗已经为你设下。也许,对一个不常赴这类宴席的人,这试探比对一个经常坐好桌席的人更强、更危险。2. 这里指示我们,在这种时候要加倍谨慎。我们必须:(1.) 认识自己正处在危险中:“仔细察看摆在你面前的是什么”,看看面前有什么饮食,好让你选择对自己最安全、最不容易吃喝过度的。也要看看在你面前的是谁,就是那官长本人;若他有智慧又良善,看见客人在他席上失态,必以为受了冒犯。
若我们与官长同席尚且如此,那么当我们与万王之王在主的桌前同坐时,就更当“仔细察看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什么”,免得我们在任何方面“吃喝不按理”,举止不合宜,恐怕那桌子反成了网罗。(2.) 我们必须警醒自己,进入节制和谨守:“把刀放在喉咙上”,意思是像有刀悬在头上那样约束自己,不可有任何过度。让这些话:“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 或者 “因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 或者 “醉酒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都成为架在喉咙上的刀。拉丁人称奢华为 gula,就是“喉咙”。要拿起兵器来攻击这罪。宁可你节制到贪馋的食欲以为喉咙被割断了,也不要放纵自己去享乐。我们绝不可“无所惧怕地喂养自己”(犹大书1:12);尤其当试探摆在面前时,更要惧怕。
(3.) 我们必须用理性使自己对感官的满足生出圣洁的轻看:“你若是贪食的人”,就必须立即决断,并借着主的可畏来约束自己。你若有陷入任何过度的危险,就“把刀放在喉咙上”;这一次也许有用。但那还不够:要把斧子放在根上;治死那样辖制你的食欲:“不可贪恋美食。”注意,我们应当留意什么是我们自己的罪孽;若发现自己沉迷于体贴肉体,就不仅要防备外面的试探,也要制伏里面的败坏。人的本性会渴望食物,我们也被教导为此祷告;但贪欲所贪恋的是美味,我们不能凭信心为这些祈求,因为它们常常并不是适合心灵、身体或家业的食物。它们是骗人的食物,因此大卫不为它们祷告,反倒祈求免受它们的引诱(诗篇141:4)。它们在舌头上甘美,却可能在胃里翻腾、变酸、责怪人,使人生病。
它们并不能给人带来自己所应许的满足;因为贪食的人,就是得了极其精美的食物,也不满意;他很快就厌倦了,还要更精美的。奢华的食欲越被迁就、越被放纵,就越乖张、越麻烦,也越难满足;美味能使人厌腻,却从不能使人满足。尤其从这一点说,它们真是骗人的食物:当它们讨身体喜欢的时候,却损害灵魂,使人的心被压住,不适合服事神;不仅如此,它们还夺去人的心,使人的心思远离属灵的喜乐,破坏对这些喜乐的滋味。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贪恋那必定要欺骗我们的东西呢?
Verses 4-5
正如有些人贪食(箴言23:2),也有些人贪财;所罗门在这里责备的正是后者。人把心放在钱财上,欺骗自己的程度,并不亚于把心放在美食上,尽管钱财看起来更实在。请注意: I. 他怎样劝阻贪财的人,不要劳苦折磨自己(箴言23:4)。“不要以发财为目标”,不要一心想积聚产业,让自己所有的不断增多。我们应当努力按自己的身分和境况安稳生活,并供给儿女家人,但不可谋求大事。不要像那些想要发财的人那样,把发财当作主要的好处、最高的目标(提摩太前书6:9)。贪财的人以为这就是智慧,以为自己若富到某种程度就必完全幸福。“要止息这种智慧”,因为这是一种错误;“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加福音12:15)。
1. 那些图谋大事的人,手里抓的事务超过自己所能掌握的,所以他们的一生既是彻底的苦役,也是无休止的忙乱;你不要作这样的愚昧人;“不要劳碌求富。” 你所有的、你所作的,要作它们的主人,不要像那些“早起,夜卧,吃劳碌得来的饭”的人那样,反作它们的奴仆,而这一切不过是为要发财。适度地劳碌,“为要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这是我们的智慧和本分(以弗所书4:28)。过度劳碌,为要积蓄收藏,就是我们的罪和愚昧。2. 他们脑子里装满了自己并不明白的计划,以致一生都在忧虑和惧怕中翻腾;你不要这样折磨自己:“要止息你自己的智慧”;只管安静地走你本分的道路,不要另谋新路,也不要绞尽脑汁去发明新的门道。要安于神的智慧,止息你自己的智慧(箴言3:5-6)。
II. 他怎样劝阻贪财的人,不要因过分喜爱和追逐那虚空、叫人烦恼的事而欺骗自己;因为,
1. 它并不真实,也不能叫人满足:“你岂可如此愚昧,把眼目定睛在那虚无的事上呢?” 注意,(1.) 今世的事物是“那并不存在的事”。它们在自然界中真实存在,也是护理所赐真实的恩赐;但在恩典的国度里,它们却是“那并不存在的事”:它们不是灵魂的幸福和产业,不是它们所应许的,也不是我们所期待的;对倚靠它们的灵魂来说,不过是一场表演、一个影子、一个骗局。它们之所以说是“无”,还因为不久以后它们就不复存在,也不再属于我们;它们在使用中渐渐消逝,它们的样式必要过去。(2.) 因此,把眼目定睛在这些事上,就是愚昧;把它们当作最好的事去羡慕,把它们据为自己的福分,把它们当作一切行动所瞄准的目标,像鹰扑食那样扑向它们。你竟会做这样本身就荒谬的事吗?你这有理性的受造者,竟要迷恋影子吗?眼睛象征理性和悟性;你竟把这些能力耗费在如此不配的对象上吗?把手脚用于世上的事务还可以,但不可把心灵的眼目放在那里;那些眼目原是为默想更美之事而造的。你这自称敬虔的人,岂可这样冒犯神(人的眼目本当常常仰望祂),又这样糟蹋自己的灵魂呢?
2. 它也不长久,也不常存。财富是极不可靠的,确实如此:“它必长翅膀,飞去。” 我们越让眼目飞向它,它就越可能从我们这里飞走。(1.) 财富会离开我们。人就是抓得再紧,也抓不长久;不是它们被从我们这里夺去,就是我们被从它们那里挪去。财物有时被说成像水流一样流逝(约伯记20:28),这里则说像鸟一样飞去。(2.) 它们也许会忽然离开我们,正当我们为它们费尽辛劳,并开始因它们而满心自傲、自乐的时候。贪财的人伏在财富上孵育、守望,直到它长成,像母鸡看顾小雏一般,随后它却不见了。又像一个人喜爱一群落在自己田里的野禽,就因它们在自己地上便称为己有;可他若一靠近,它们立刻振翅飞走,到了别人的田里。(3.) 它们飞走的翅膀,是自己长出来的。它们里面就有自己败坏的原则,有自己的虫蛀和锈蚀。按其本性,它们就在损耗,像一把尘土,你若紧抓在手里,反会从指缝中漏去。雪若留在落下的地方,还能存留片时,也很好看;但若把它收起来放在怀中,就立刻融化消失了。(4.) 它们飞去时势不可挡,也无法追回,像“鹰向天飞去”,飞得迅猛,没人能拦住;飞得又高又远,转眼就看不见、呼唤不回来。财富离开人也是这样;若人把心放在其上,它离去时就只给人留下忧愁和烦恼。
Verses 6-8
那些纵欲贪食的人(箴言23:2)喜欢到有佳肴美馔的地方去;那些贪婪节省、为了在家里省下开销的人,也乐意到别人桌上蹭一顿饭;因此这里劝这两种人,不要轻易接受任何人的邀请,尤其不要不请自来。请注意,1. 有些人表面上像是真心欢迎朋友,其实并不诚恳。他们口舌圆滑,知道该说什么:“请吃请喝,”他说,因为宴席的主人理当这样客套招待客人;但他却“眼目邪恶”,对客人吃下的每一口都心疼,尤其是客人吃得畅快的时候。他想显得待客慷慨,也想得这名声;但他爱钱太深,爱朋友太浅,因此既不能从中得安慰,也不能与自己或朋友同享快乐。吝啬人的筵席就是他的苦刑。
一个人若自私、鄙陋、卑贱到心里根本不愿欢迎朋友分享自己所有的,就不该再加上虚伪的罪,硬去邀请他们;不如承认自己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好叫“愚顽人不再称为高明,吝啬人不再称为大方”(以赛亚书32:5)。2. 接受那种出于勉强的招待,是得不着一点安慰的:“这样人的饭你不可吃”;让他自己留着吧。不要去依赖那些慷慨的人,也不要叫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尤其不可甘心欠那等小气又不真诚之人的情。宁可吃一顿蔬菜,并且真心欢迎,也胜过没有真诚的“美食”。因此,(1.) 要照人的内心判断他。你以为是在向朋友表示尊敬,所以认定他是朋友,因为他对你殷勤客套;但“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不是他舌头怎么说就是怎样。无论对神还是对人,我们真实所是的,乃是我们里面所是的;宗教和友谊若不出于真诚,就毫无价值。
(2.) 要照食物吃下后的结果判断它是否适合你。他让你放开吃,但迟早他要显露他那卑鄙的贪婪脾气;他“心怎样思量”,脸上也必怎样显出来,使你知道你并不受欢迎;那时“你所吃的那点食物,必要吐出来”。一想到这个,你甚至会把所吃下的东西都吐出来,也要把你回他客套、感谢他款待时说的那些话都吞回去。你必“失去你那甜美的话”,就是他给你的、你也回给他的那些客气话。
Verse 9
这里吩咐我们,不可“把珍珠丢在猪前”(马太福音7:6),不可把圣物暴露给亵慢的人轻看和讥笑。把属神的事在合宜的时候讲说出来,本是我们的本分;但是,1. 有些人凡事都要拿来开玩笑,无论说得多么审慎、切题;他们不但藐视智慧人的话,连其中的智慧也藐视,连那最能造就他们自己的部分也加以轻看;他们尤其会辱骂那些本可叫他们得益处的话,好像那些话是别有恶意,他们必须提防似的。2. 这样行的人,就丧失了良好劝戒和教导的益处;因此智慧人不仅可以,而且当受劝,不要把话说在这等愚昧人的耳中;让他们仍旧愚昧吧,不要把宝贵的气力白白耗费在他们身上。若智慧人凭智慧所说的话他们不肯听,那就让他闭口,试试看他们是否会尊重这种沉默中的智慧。
Verses 10-11
注意,1. 孤儿是在神特别保护之下的;在祂那里,他们不但得蒙怜悯(何西阿书14:3),也得着公义。祂是“他们的救赎主”,是他们的 Goel,他们近亲中的至近亲属;祂要站在他们一边,为他们发热心,因为加在他们身上的伤害,也算是对祂自己的冒犯。作为他们的救赎主,祂“必为他们辨屈”,敌挡一切加害他们的人;并且无论以何种方式,祂不但要维护他们的权利,为他们追回来,也要报应向他们所行的冤屈。并且祂“是大有能力的”,是全能的;祂的全能已经为保护他们而发动、而使用;他们最骄傲、最强大的压迫者,不但会发现自己根本不是祂的对手,也会发现与祂争斗是自取危险。2. 所以人人都当谨慎,不可在任何事上伤害他们,也不可侵犯他们的权利,无论是暗中挪移古时的地界,还是强行侵入他们的田地。因为他们无父,就没有人为他们伸冤;又因他们年幼,甚至都不能察觉自己所受的冤屈。荣誉感尚且应当拦阻人去伤害孩童,更何况敬畏神,岂不更当约束人,不可向孩子,尤其是无父的孩子,施行伤害。 父母的本分。
Verses 12-16
这里有:1. 父母教训儿女。这里描写父母劝勉孩子专心读书,尤其是专心于圣经和要理问答,留心“知识的言语”,借此明白自己的本分、危险和益处;并且不要以为听见了就够了,还要把心用在这些话上,以此为乐,并使自己的意志降服于这些话的权柄。惟有当教训应用到心里时,心才是真正归向教训。2. 父母管教儿女。慈爱的父母往往很难下决心这样做;这实在很违背天然的情感。但他发现这是必要的,是自己的本分,因此在有需要的时候,他不敢“不给孩子管教”;他“用杖打他”,给他温和的责罚,是“世人常受的责打”,不是像打牲畜那样。“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 杖不会打死他;不仅如此,反倒能防止他因那些邪恶的道路而自取灭亡,而这些道路正是杖必须拦阻他的。
眼前这事“固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无论对父母还是对孩子都是如此;但若这是出于智慧、目的为善、伴随着祷告,并蒙神赐福,就可能成为防止他彻底灭亡、并“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的蒙福途径。我们最要紧的关怀,必须在儿女的灵魂上;若看见他们有下地狱的危险,就不可不竭尽所能,以极大的谨慎和关切,把他们像柴一样从永火中抢出来。宁可身体受痛,只要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3. 父母鼓励儿女,对他说:(1.) 他所盼望的不过是对孩子自己有益的事,就是“你的心存智慧”,你的“嘴说正直话”,使你受良善原则的管理,并且特别在言语上持守美好的约束。那些幼年学会“说正直话”、不敢说坏话的人,长大后也有盼望会行“正直的事”。
(2.) 若孩子在这方面符合他的盼望,这将给他何等大的安慰:“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就欢乐”,要因你而欢乐,“就是我的心”,这颗为你付出许多照顾和劳苦、也常常为你忧伤的心;你应当这样努力,好作感恩的报答。注意,儿女的智慧,必成为父母和师长的喜乐;他们没有比看见儿女“行在真理中”更大的喜乐了(约翰三书1:4)。“孩子们,若你们有智慧、有良善、敬虔、有良心,神就喜悦你们,那也就是我们的喜乐:我们会觉得教导你们的劳苦没有白费;这会成为我们为你们多次祷告所得的安慰回应;我们也能卸下许多忧虑,不必再这样严厉仔细地看管你们,因此无论对你们还是对我们自己,都更轻省。
我们也会欢喜盼望:若我们活到年老,你们会成为我们的荣耀和安慰;你们会在你们这一代高举基督的名;你们会在今世安然生活,并在来世蒙福。” 父母的劝诫。
Verses 17-18
这里有:1. 一条必要的警戒,叫我们不要对亨通的亵渎生活怀有任何羡慕的念头:“你心不可嫉妒罪人”;不要羡慕他们犯罪的放纵,也不要羡慕他们所得的顺利;他们该被怜悯,不该被嫉妒。他们的亨通是他们的分(诗篇12:14),甚至是他们的毒药(箴言1:32)。即便神的护理似乎向他们微笑,我们心里也不可暗暗对神的护理不满,也不可盼望自己处在他们那样的境况。“你心不可效法罪人”(有人这样翻译);不要照他们所做的去做;不要与他们同行,也不要用他们使自己发财的方法,纵使他们靠这些方法亨通。
2. 一条极好的指引,叫我们时时在心里存高举神的思想:“你终日都要敬畏主。” 我们必须住在敬畏主中,把它当作我们的工作,在圣洁地敬拜神、顺服祂的诫命、降服于祂的护理,并恒切留意讨祂喜悦的事上操练自己;我们必须住在其中,好像住在自己的元素里,以默想神的荣耀、顺应祂的旨意为乐。我们必须“委身于敬畏祂”(诗篇119:38),并且让这敬畏作我们一切言行的主导原则。我们一生的日子都必须不断使神的威严临到我们的心灵,尊崇祂的权柄,惧怕祂的忿怒。我们必须常常如此敬畏祂,绝不可有片刻离开这敬畏。3. 对这两点都有一个美好的理由(箴言23:18):“因为至终必有善报”,也可译作“必有结局和指望”,如耶利米书29:11所说。
“恶人的亨通必有终局”,所以“不要嫉妒他们”(诗篇73:17);你的苦难也必有终局,所以不要因它疲倦;你的服事也必有终局,你的工作和争战都必完成;完全的爱很快就要把惧怕除去;而你对奖赏的“指望”,不仅“不会断绝”,不会落空,反而要远远超过你的所求所想。思想结局,能帮助我们甘心忍受路上的一切艰难和灰心。
Verses 19-28
这里是父母给儿女的美好劝勉;有一些话放在他们口中,好叫他们“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这里我们看到: I. 恳切呼吁年轻人留心敬虔父母的劝告,不仅是这里所给的这些,也包括一切别的有益教训:“我儿,你当听,当有智慧”(箴言23:19)。这既是你有智慧的证据,也是使你更有智慧的方法。智慧像信心一样,是从听而来的。又说(箴言23:22):“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因此他对你有权柄,也对你有爱心;你当确信,他绝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你好。我们尚且应当“敬重生身的父”,因为他们生了我们,是我们得生命的工具;我们岂不更当顺服、归服于“灵的父”,就是造了我们、赐给我们生命的主吗?既然“母亲”也因着对神的责任感和对儿女的爱,给他良好的教训,他就不可“藐视她”,也不可藐视她的劝告,“当她年老的时候”更是如此。
母亲年老时,我们可以推想儿女也长大了;但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大到不需要她教导,反倒应当因她年岁众多、所积累的智慧而更加尊重她。轻慢无礼的年轻人,也许会拿年老母亲的善言相劝开玩笑,以为老妇人的话不值得理会;但到了那日,他们将为此大大交账,因为他们不但藐视了良善的忠告,也轻看并伤害了一位良善的母亲(箴言30:17)。II. 一个加强这呼召的论据,是这会给父母带来极大的安慰(箴言23:24-25)。注意,1. 儿女的本分是设法使敬虔父母的心欢喜,并且越来越如此,好叫父母甚至在“邪恶的日子来到,就是你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中,仍能因他们而“大大喜乐”;他们别的也许没有什么喜乐了,只有这一件,就是看见儿女行得好,像巴西莱看见金罕被提拔一样。2. 儿女若是“公义而有智慧”,就必成为父母的喜乐。
公义就是真智慧;行善的人,正是为自己行得最好。惟有既“有智慧”(就是有知识、有学问),又“公义”(就是诚实、良善);既“公义”(就是有良心、存善意),又“有智慧”(就是谨慎、明达,善于管理自己)的人,才算完全成为他应当成为的人。若儿女是这样的人,尤其若众儿女都是如此,父母就必欢喜,也会觉得自己为他们所做、所行的一切,都不算过分;他们会因儿女而得满足,并且为他们向神感恩;尤其那怀他们受苦、乳养他们劳苦的母亲,更要因他们而欢喜,觉得自己已经得了美好的偿报,从前的痛苦也几乎忘记了,因为这一切生产出一个有智慧又良善的人,这人要成为他所生之世代的祝福。III. 一些一般性的智慧和德行的训诫。
1. “你要引导你的心走正道”(箴言23:19)。人最需要留意并正确引导的是心;灵魂的活动和情感都必须朝向正当的对象,并受稳定的引导。心若在道中被引导,脚步也必被引导,行为也就端正有序。
2. “你当买真理,不可卖它”(箴言23:23)。心必须由真理引导和治理,因为没有真理就没有良善;没有正确的原则,就没有正当的行为。我们惟有借着所知道、所相信之真理的大能,才能被拦阻不犯罪,也被催促去尽本分。人的悟性必须在智慧和训诲上受良好装备,因此,(1.) 我们必须买它,就是愿意为得着它舍弃任何事物。经文并没有说要出什么价买,因为再贵也不算贵;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们都不会后悔这笔交易。当我们愿意为求知的途径花费,不肯让这样好的事因吝啬而受饿时,我们就是在“买真理”。财富应当用于获得知识,而不是让知识成为获取财富的手段。当我们费力搜求真理,为要认识它,并能把它和错误分别开来时,我们就是在买它。Dii laboribus omnia vendunt,意即天将万物赐给劳苦的人。当我们宁可在今世利益上受损失,也不肯否认或忽略真理时,我们就是在买它;这是一颗极贵重的珍珠,我们必须甘愿变卖一切去购买,宁可在家产、事业、地位上遭遇船破货失,也不可在信心和无亏的良心上遭遇沉船。(2.) 我们不可卖它。不要为享乐、尊荣、财富或世上的任何事舍弃它。不要忽略对它的研读,不要丢弃对它的承认,也不要为了得着或保全任何属世利益,而从它的统治之下背道。要持守那纯正话语的规模,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不可放手。
3. “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箴言23:26)。在这劝勉中,神像对儿女说话一样向我们说:“儿子,女儿,把你的心给我。” 伟大的神向我们每一个人所要求、所呼召的,就是这颗心;无论我们献上什么,若不把心献给祂,祂都不会悦纳。我们必须把爱放在祂身上。我们的思想必须常常与祂来往,以祂为我们最高的终极。我们心里的意念必须固定在祂身上。我们必须自己甘心乐意地把自己奉献给主。我们不可想把心分给神和世界;祂要全部,或者全然不要。“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 对这呼召,我们必须乐意回应:“我父啊,请收纳我的心;它现在虽然如此,求你把它做成它该有的样子;求你得着它,在其中设立你的宝座。”
4. “你的眼目也要喜悦我的道路”;要留心神话语的准则、祂护理的带领,以及祂百姓的美好榜样。我们的眼目必须这样观察,好像抄写的人察看底本一样,使我们可以行在正路中,并且继续坚持下去。IV. 一些特别的警戒,针对那些最能毁灭灵魂中智慧和恩典之种子的罪,这些罪使人贫穷、使人灭亡。1. 贪食和醉酒(箴言23:20-21)。世上充满了这罪的例子和诱惑,因此一切年轻人都当严加提防,与之保持距离。“不要作酒徒”;我们可以喝“一点酒”(提摩太前书5:23),但不可喝多,不可把它当作常事,更不可喝到过量。“不要与贪吃肉的人来往”;以色列人就是这样的人,他们极其贪恋肉,说:“谁给我们肉吃呢?” 保罗虽然有自由吃肉,却定意“若食物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他对此是何等淡泊(哥林多前书8:13)。
“不要过量吃肉。” 在食物上也要避免无节制,不只是饮酒上。“不要奢华地吃肉”,不要只喜欢那些讲究、精致、可口、勉强搜罗来的食物。有些人不仅以此为乐,甚至以自己在饮食上挑剔讲究、自以为“吃得好”为荣;仿佛这是绅士的装饰,其实却是基督徒的羞耻,因为这等于把肚腹当作神。“不要作酒徒,也不要作贪吃的人;所以,不要在酒徒中间,也不要在暴食的人中间;不要给他们捧场,免得你学他们的行为,不知不觉陷入这些罪里,至少也会失去对这些罪本该有的惧怕和憎恶。
他们巴不得你与他们同伙;因为那些自己放荡的人,也极想把别人也带坏;所以不要迁就他们,免得自己陷在危险里。” 他用这罪花费巨大、使人贫穷这一点作为论据来反对这罪;若人连这罪对自己属世利益的毁坏都不能使他们退后,而属世利益原是最贴近他们心的,那么他们对神话语所说这罪在属灵和永恒方面所带来的祸害不感到惧怕,也就不足为奇了。“酒徒和贪食的人”恨恶被纠正,纵然有人告诉他们“必致贫穷”,甚至告诉他们必下地狱,他们仍不肯悔改。醉酒造成“昏睡”;它使人麻木,对事务漫不经心,于是一切都走向败坏和毁灭;这样,原本活得体面的人竟至于“衣衫褴褛”。
2. 淫乱。这又是一种“夺去人心”的罪;而人的心本该归给神(何西阿书4:11)。他指出这罪所伴随的危险(箴言23:27-28):(1.) 一旦陷入其中,很少有人能自己脱身。它像“深坑”和“狭窄的陷阱”,几乎不可能从中爬出来;所以,智慧就在于远远离开它的边缘。要谨慎,不可向这罪有任何靠近,因为一旦退后便极其困难;那本该带领人撤退的良心,已经被它玷污,而神的恩典也因之被丧失。(2.) 这是一种迷惑人、使人归于灭亡的罪:“淫妇埋伏,好像强盗。” 她假装友善,实则图谋最大的祸害,要夺去人一切宝贵之物,把人的兵器和装饰都剥夺净尽。即便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努力躲避淫妇的人,她也要“埋伏”等候,好在他们失去警觉、落在她有利的位置上时袭击他们。因此,谁都不可在任何时候掉以轻心。(3.) 这罪比其他许多罪更助长一国之中恶行和败坏的蔓延;它“使人间的奸诈人增多”。一个淫妇可以毁掉许多宝贵的灵魂,也可能帮助败坏整座城。它使诡诈和不忠的人增多;它不但使丈夫对妻子不忠、仆人对主人不忠,也使许多自称信仰宗教的人丢弃自己的信仰,破坏自己与神所立的圣约。所以,淫乱之所是如同瘟疫之屋,凡负责公共福祉的人都应当加以禁止。 对放纵无度的警戒。
Verses 29-35
所罗门在这里郑重警告人要防备醉酒之罪,以印证他在箴言23:20所说的话。I. 他警戒众人要远离这罪的试探途径(箴言23:31):“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 在迦南,红酒被视为最好的酒,因此被称为“葡萄之血”。鉴赏家判断酒质,颜色是标志之一;有些酒看起来十分诱人,像是在说:“来喝我吧”;它“下咽舒畅”,流入口中很顺滑,或者它的辛烈也令人觉得可喜。据说醇厚浓烈的酒甚至“使睡觉人的嘴唇开口”(雅歌7:9)。但“你不可观看它”。1. “不要受感官支配,要受理性和信仰支配。不要贪恋那悦人眼目的东西,以为它也必悦人口腹;要让严肃的思想纠正你感官的错误,使你相信那看似可喜的,实际上是有害的,并因此立定心志抵挡它。
不要让心跟着眼走,因为眼是诡诈的向导。” 2. “不要对这罪或任何别的罪的诱惑过于大胆;‘不要看’,免得你起贪欲,免得你摘下禁果。” 注意,要想蒙保守不犯某种罪,就必须保守自己远离它一切的机会和开端;并且要惧怕靠近它诱惑力所及的范围,免得被它胜过。II. 他指出醉酒之罪许多有害的后果,以加强这项警戒。你要防备饵,免得吞钩:“至终它必咬你”(箴言23:32)。一切罪到最后都必成为苦毒,醉酒尤其如此。“它咬人如蛇”,当酒徒因暴饮而生病,被折腾成水肿或其他致命疾病,家产破败,特别是在良心苏醒、回想此罪时,只能带着恐惧和对自己的愤恨来看待它;最糟的还是最后,醉酒之杯要变成战兢之杯,就是主忿怒的杯,其中的渣滓他要永远喝下去,连一滴水也不得用来凉一凉自己发炎的舌头。
要削弱罪中快乐的诱惑力,就当预先看见它的刑罚,以及若不悔改,它最终要落到什么地步。“它末后咬伤人”(原文如此);因此要想一想它的结局如何。但这位受圣灵感动的作者,选择特别指出这罪在今生、在人感觉上就能明显觉察的害处。
1. 它使人卷入争斗,叫他们与人争吵,也说出、做出让别人有理由与他们争吵的事(箴言23:29)。他问:“谁有祸患?谁有忧愁?” 这世上谁没有呢?许多人有祸患忧愁,却并非出于自己;但酒徒却是故意为自己制造祸患和忧愁。有“争斗”的人就有“祸患和忧愁”;而酒徒正是那种“嘴启争端”的愚昧人。酒一入,人就失去理智,情欲也被激动;于是便有酒后的撕打、酒后的斗殴、酒席上的争论;许多烦人的、使人倾家荡产的官司,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又有“怨言”,就是言语上的争吵和粗鄙恶毒的话来回相骂;但事情并不停在这里:接着便有“无故受伤”,因为酒徒根本没有能力判断事情的是非,所以他们胡乱挥拳,丝毫不顾为什么、为何而打,也必须预料别人也会照样对待他们。
人为保卫国家和正当权益而受的伤是荣耀;但“无故受伤”,是在服事情欲时受的伤,却是羞辱的记号。不仅如此,酒徒还伤害自己身上柔弱的部分,因为他们“眼目红赤”,这是内里发炎的症状;他们的视力被削弱,容貌也变得丑陋。这是由于:(1.) 长时间饮酒,“流连于酒”,把本当用于有益事务、或本该用来睡觉以恢复精力工作的时间,花在醉酒的伙伴中间(箴言23:30)。唉,成千上万的人这样虚掷的宝贵时辰,将来每一小时都要在大日子里交账!(2.) 饮用烈性、使人沉醉的酒。“他们到处去寻好酒”,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哪里有最好的酒?” 他们寻求“调和的酒”,这种酒最可口,却也最容易使人上头;他们竟如此甘愿牺牲理性,只为讨好口腹!
2. 它使人污秽、放肆(箴言23:33)。(1.) 眼睛放肆不受约束,“看见异妇”就生出情欲,于是把奸淫引进心里。Est Venus in vinis,意即酒是情欲之火上的油。“你的眼必看见怪异的事物”(有人这样翻译);因为人醉了的时候,房屋仿佛在他面前旋转,万物都显得怪异,以致他们连自己的眼睛都不能相信。(2.) 舌头也变得放肆,说出狂妄荒唐的话;借着舌头,“心发出乖谬的话”,就是那些违背理性、违背信仰、也违背普通礼貌的话;若他们是清醒的,就会以说这些话为耻。那些平时说话极有条理、极为得体的人,醉酒时却会说出何等可笑、混乱、荒谬的话!
3. 它使人麻木、愚钝(箴言23:34)。人醉了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做什么。(1.) 他们头昏目眩,躺下睡觉时,好像被海里的波浪翻腾,或像躺在桅杆顶上;因此他们常抱怨头晕;他们的睡眠通常不安,也不能使人恢复精神,梦境更是纷乱不定。(2.) 他们的判断力昏暗,毫无稳定与一致,像睡在“桅杆顶上”的人一样;他们“喝了就忘记律例”(箴言31:5);他们“因酒错误”(箴言28:7),思想像言语一样荒唐。(3.) 他们对危险粗心大意,毫无惧怕;无论神还是人给他们的责备,他们都感觉迟钝。他们处在临近死亡、临近定罪的危险中,暴露得如同睡在“桅杆顶上”一般,却仍然安然无事,照睡不误。主的可畏之事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怕;神的审判真实临到他们身上,他们也不觉得痛;祂捆绑他们,他们也不呼求。把一个酒徒关在刑具里,他对所受的刑罚也毫无感觉。“人打我,我却不觉得难受;人鞭打我,我竟不觉得。” 这些事对我毫无触动。醉酒使人变得像木头像石头;他们几乎算不上活物;他们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死的了。
4. 最糟的是,这罪使人的心刚硬;罪人尽管眼见这罪带来种种现实的祸害,却仍固执坚持,不肯受改正:“我几时清醒?” 他费了好大劲,才从醉睡的锁链中挣脱出来;即便勉强从酒气中缓过来,早晨一渴,又回头去寻酒。人竟丧失了一切德行和廉耻的感觉,良心被烧得如此麻木,以致他竟不羞耻地说:“我还要再去寻酒。” 没有指望了;是的,他们既“喜爱酒徒”,就“必随从他们而去”(耶利米书2:25)。这就是“增添醉酒于口渴之上”,也是“追求浓酒”;这样行的人,可以读一读自己的定罪(申命记29:19-20),也可以读一读自己的“祸哉”(以赛亚书5:11)。既然这罪的结局如此,难怪我们被劝要从它的起头就止住:“酒发红,你不可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