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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第 22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引言 《箴言》第二十二章 杂项箴言。

Verse 1

第1节 “美名胜过大财;恩宠强如金银。” 这里有两样东西,比巨大的财富更宝贵,也是我们应当比财富更切慕的。1. 有好名声:“名誉”,就是好名声,在神和善人面前因美善之事得着的名声,比大财更值得拣选;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更谨慎地去做那些能使我们得着并保守好名声的事,而不是专注于那些能扩张家业、增加财富的事。大财带来大忧虑,使人暴露在危险中,却并不给人增添真正的价值。愚昧人和无赖也可能有大财,但好名声使人安稳安全,表明人有智慧、诚实,归荣耀给神,也使人更有机会行善。借着大财,我们可以缓解别人身体上的需要;但借着好名声,我们还可以向他们推荐信仰。2. 为人所爱,在周围人的尊重和情感中有分;这比金银更好。基督没有金银,却“在神和人喜爱他的心一齐增长”(路加福音 2:52)。这应当教导我们,以圣洁的轻看来看待今世的财富,不可把心放在其上,却要尽力“思念这些可爱的、有美名的事”(腓立比书 4:8)。

Verse 2

第2节 “富户穷人在世相遇,都为主所造。” 注意,1. 在世人中间,神的护理如此安排:有些人富足,有些人贫穷,而他们又在社会中彼此交织共处。“富户穷人都为主所造”,主既是他们存在的创造者,也是他们境遇的安排者。世上最尊贵的人也必须承认神是造他的,并且和最卑微的人一样,都有顺服神的义务;最贫穷的人也和最尊贵的人一样,有尊荣,因为他也是神手中的工作。“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玛拉基书 2:10约伯记 31:15)神使一些人富足,是要他们向穷人施慈爱;使一些人贫穷,是要他们对富人有所助益;他们彼此都需要对方(哥林多前书 12:21)。他使一些人贫穷,为要操练他们的忍耐、知足和对神的依靠;使一些人富足,为要操练他们的感恩与慷慨。甚至“穷人”我们常有;他们必不断绝于这地,富人也一样。

2. 尽管富人与穷人在许多方面相距甚远,但在大多数事上他们还是“相遇”,尤其是在主面前;主是造他们众人的,并且“并不重看富足的,过于贫穷的”(约伯记 34:19)。“富户穷人在世相遇”,在神公义的审判台前,他们都同样在神面前有罪,都伏在罪下,都是在罪孽里成形的,富人并不比穷人更好;他们也同样来到神恩典的宝座前,穷人在那里与富人一样蒙欢迎。对他们二者,有同一位基督、同一部圣经、同一位圣灵、同一个应许的圣约。穷圣徒所得的天国与富圣徒所得的是同一个;拉撒路也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富有的罪人和贫穷的罪人所得的地狱也是同一个。在神面前他们都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在坟墓里也是如此;“大小都在那里”。

Verse 3

第3节 “通达人见祸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这里让我们看见:1. 智慧和深思的益处。通达人藉着他的聪明,在灾祸来到以前就能预见,并且藏躲自己;当他察觉自己正走入试探时,就会穿上军装,谨慎防备。当风暴的乌云聚集时,他会接受警告,逃奔主的名,因那是他的坚固台。挪亚预见洪水,约瑟预见荒年,都因此预作预备。2. 鲁莽和轻率的祸害。愚蒙人轻信一切奉承他们的话,却不信任何警戒他们的话,所以他们继续往前,结果受害。他们明知罪的结局如何,仍然冒然去犯;明明已经得了清楚的警告,还是把自己投入患难之中,直到太迟才后悔自己的狂妄。出埃及记 9:20、9:21 中就有这两种人的例子。对宝贵灵魂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致命了,就是他们不肯受警戒。

Verse 4

第4节 “敬畏主心存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 这里让我们看见:1. 信仰很大程度上在于什么,就是“谦卑和敬畏主”;也就是谦卑地与神同行。我们必须如此敬畏神的威严和权柄,以致能极其谦卑地顺服他话语的命令和他护理的安排。我们也必须对自己有这样的低看,以致在神和人面前都谦卑行事。哪里有敬畏神,哪里就会有谦卑。2. 借着这个可以得着什么,就是今生中,只要神看为美,就有财富、尊荣、安舒和长寿;至少也有属灵的财富和尊荣,就是在神的恩宠中,并在恩典之约的应许和特权中,最终还有永远的生命。

Verse 5

第5节 “乖僻人的路上有荆棘和网罗;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远离。” 注意,1. 罪恶的道路令人烦扰,也充满危险。在乖僻人的路上,就是那弯曲、违背神旨意和神话语的路上,有荆棘和网罗;荆棘是为过去的罪而有的忧愁,网罗则使人缠绕在更深的罪中。不按良心约束自己言行的人,终必发现自己被那虚幻的自由所捆住,又被自己的宴乐所折磨。乖僻易怒的人,每走一步都把自己暴露在麻烦中。凡事都要发怒、烦躁的人,事事都要叫他烦扰。2. 本分的道路安稳而平坦。保守自己生命的人,就是谨慎看守自己内心和道路的人,远离这些荆棘和网罗,因为他的道路既平直又喜乐。

Verse 6

第6节 “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 这里有:1. 一项重大的责任,特别是托付给父母和儿童教师的,为要使智慧得以传承,不至于随着他们而消失。要在孩子虚妄的年龄教养他们,使他们远离其中的罪和网罗;在他们适合学习的年龄训练他们,为他们将来所当承担的事作预备。要用教义教导他们,使他们入门,使他们受管教。要像训练士兵一样训练他们,教他们怎样使用兵器,怎样守住队列,怎样服从号令。不要照他们自己想走的路去养育他们,因为他们败坏之心的倾向会把他们引偏;却要照他们所当走的路养育他们,就是你若爱他们,便愿他们所走的路。也有人把这话理解为:要按着孩子所能领受的程度来教养,用温和的手法,像乳母喂养孩子一样,少量多次(申命记 6:7)。2. 这样做有极好的理由,就是这番对孩子的看顾和劳苦有极大的益处:当他们长大、年老的时候,可以盼望他们不离开这道。那时在他们身上所留下的良好印象,会存留在他们一生之久。通常器皿会保留最初所染上的气味。固然,许多人后来离开了他们所受教养的善道,所罗门自己也曾如此;但早期的训练也可能成为他们回转归正的媒介,正如一般认为所罗门后来也是如此。至少,父母可以因自己尽了本分、用了当用的方法而得安慰。

Verse 7

第7节 “富户管辖穷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 他在箴言 22:2 曾说过:“富户穷人在世相遇”;但这里他指出,就今生之事而言,两者之间确有很大差别。1. 所有少的人要受制于所有多的人,因为他们依赖他们,从他们那里得过扶持,也指望继续得扶持。“富户管辖穷人”,而且往往比应有的更多,带着骄傲和严酷,不像神那样,虽然伟大,却不轻看任何人。穷人的痛苦之一,就是他们必须预备被人践踏;而他们的责任之一,则是尽其所能服事那些善待他们的人,并且学习知恩。2. 那些手头拮据的人,会发现自己多半受制于宽裕的人。“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他受制于债主,有时甚至不得不哀求:“宽容我吧。”因此,以色列所应许的福气之一,就是他们可以借给人,却不必向人借贷(申命记 28:12)。所以,我们也当尽力尽可能不负债。有些人为了满足奢华,把自己的自由也卖掉了。

Verse 8

第8节 “撒罪孽的,必收虚空;他逞怒的杖,也必废掉。” 注意,1. 不义得来的利益绝不会兴旺。撒罪孽的人,就是盼望借不公义之事得利的人,必收虚空;他所得的绝不能真正使他得益处,也不能使他得满足,所遇见的只有失望。那些给别人制造患难的人,不过是在为自己预备患难。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2. 被滥用的权柄不会长久。如果权杖变成了“怒气的杖”,如果人不是凭审慎而是凭激情施政,不是以公共福祉为目标,反倒一心只求满足自己的怨恨,它就必废掉、折断;他们的权势也不能支持他们放纵越轨(以赛亚书 10:24;10:25)。

Verse 9

第9节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穷人。” 这里有:1. 慈善之人的描写。他有“慈善的眼目”,与恶眼相反(箴言 23:6),也就是“单一的眼”(马太福音 6:22): 这样的眼会主动去寻找施舍的对象,不只是等人自己来到面前;这样的眼看见人贫乏困苦,心里就生出怜悯;这样的眼在施舍时还带着和善的神情,使施舍加倍可悦纳。他也有慷慨的手:“他将自己的食物”给那些有需要的人,就是给出原本留给自己吃的食物。他宁可减少自己的用度,也不忍见穷人因缺乏而灭亡;但他并非把所有的食物都给出去,而是“将食物分给”他们,穷人要和他自己的家人一同有分。2. 这样的人何等有福。穷人的心肠必为他们祝福,周围的人都要称赞他,神自己也必因许多为他所献上的祷告应允他,赐福给他;他必蒙福。

Verse 10

第10节 “赶出亵慢人,争端就消除;纷争和羞辱也必止息。” 这里让我们看见:1. 亵慢人所做的事。这话暗示,无论他到哪里,都会播散纷争、制造祸患。扰乱一切社会安宁的许多纷争争竞,都出于“恶意的曲解者”(有人这样译),凡事都往最坏处解释;也出于那些轻看、嘲笑所有遇见之人的人,他们以讥讽、辱骂众人为傲。2. 对那不肯受劝回转的亵慢人,当怎样待他:要把他赶出你们的群体,正如以实玛利讥笑以撒时,被赶出亚伯拉罕家一样。要保守和平,就必须把亵慢人排除在外。

Verse 11

第11节 “喜爱清心的人,因他嘴上的恩言,王必与他为友。” 这里有:1. 一个完全人、得体之绅士、适合办理公共事务之人的资格。他必须是正直人,是喜爱清心、恨恶一切污秽的人;不仅远离肉体的私欲,也远离诡诈、假冒、私心和不正当的图谋。他谨慎使自己成为真诚的人,出于原则公正公平,并且最喜悦的事,莫过于保守自己的良心清洁、无亏。他也必须善于言谈,不是涂抹奉承,而是能体面、机敏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言语像他的心灵一样纯净柔和。2. 这样的人最有希望得着的尊荣。“王”若有智慧、良善,并明白自己和百姓的利益,就必与他为友,要使他进入自己的谋士之列,如同大卫朝中和所罗门朝中那被称为“王的朋友”的人一样;或者无论他有什么事务,王都会帮助他。也有人把这话理解为万王之王。那心里没有诡诈、言语常带恩言的人,神必作他的朋友,弥赛亚,那位君王,也必作他的朋友。“众圣徒都有这荣耀。”

Verse 12

第12节 “主的眼目保守知识;奸诈人的言语,他必倾覆。” 这里有:1. 神特别看顾并保守知识。也就是,尽管人类败坏,撒但又用诡计弄瞎人的心眼,使人陷在无知中,神仍保守世上对他自己的认识,以及对善恶的认识,从而保守信仰在世上存在。这是“主的眼目”,就是他警醒的护理,所显出的权能和良善的奇妙实例。他保守“有知识的人”,就是智慧善良的人(历代志下 16:9),尤其是那些忠心的见证人,他们说自己所知道的;神保护这样的人,使他们的谋略亨通。神也借着他的恩典在这些人里面保守知识,保守他在他们里面的工作和自己的权益。参看箴言 2:7、2:8。2. 神也公义地报应那些敌挡知识、敌挡世上知识与信仰之益处的人。他“倾覆奸诈人的言语”,并且不顾他们的敌挡,仍然保守知识。他挫败一切虚假诡诈之人的计谋和设计,使他们反致混乱羞愧。

Verse 13

第13节 “懒惰人说:外头有狮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杀。” 注意,1. 不爱自己本分工作的人,永远不会缺少推脱的借口。无数人因懒惰,在灵魂和身体两方面都走向毁灭,然而他们仍总有些话为自己开脱;人在欺骗自己灵魂这事上实在巧妙。到最后,当这一切借口都被视为虚妄无聊时,请问谁会得着益处呢?2. 许多人因想象中的困难而把自己吓得不肯去尽真实的本分。懒惰人本有田间“外头”的工作要做,却幻想那里有“狮子”;甚至还假称自己连走街上都不敢,怕有人遇见他,把他杀了。其实他自己并不真这么想;他只是对那些催他起来的人这样说。他口里说“外头有狮子”,却不思想自己真正的危险,乃是那与他同床的魔鬼,那“吼叫的狮子”,以及他自己那会害死他的懒惰。

Verse 14

第14节 “淫妇的口为深坑;主所憎恶的,必陷在其中。” 这话是要警戒一切年轻人提防污秽的情欲。若他们顾念自己灵魂的福祉,就当谨防“淫妇”,就是那些邪淫的女子,本该与她们保持陌路;也要提防“淫妇的口”,提防她们嘴唇的亲吻(箴言 7:13),以及她们嘴里的言语、魅惑和引诱。要惧怕她们,不可与她们有任何牵连;因为:1. 那些把自己交给这罪的人,正显明他们是被神任凭的人。这是“深坑”;凡“主所憎恶的”,就会落在其中。神任凭他们陷入那试探之中,撤去约束的恩典之缰绳,以此惩罚他们别的罪。不要因你受这种女人喜爱就自夸,因为这正宣告你处在神的忿怒之下。2. 他们极少能从其中自拔,因为这实在是“深坑”;要出来非常艰难,因为它借着迎合肉体,使人的心智昏迷、良心败坏。

Verse 15

第15节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 这里有两件极其令人忧伤的事。1. 败坏已经织入我们的本性。罪就是愚妄;它既违背正当理性,也违背我们真正的益处。它在心里;人里面有向罪的内在倾向,有说愚妄话、行愚妄事的冲动。它也在孩童心里;他们把这东西带到世上来,因为他们就是在其中成形、在其中怀胎的。它不仅在那里被发现,而且是被“捆”在那里;有人说,它是附着在心上的。败坏的性情紧紧黏连于灵魂,像接穗连于所嫁接的树干那样,完全改变其性质。灵魂与罪之间打了一个结,像恋人之结一样;二者成了一体。这对我们自己是真的,对我们的儿女也是真的,因为我们是按自己的样式生了他们。“神啊,你知道这愚妄。”2. 要医治这败坏,管教是必须的。单靠柔和的方法、温和的手段,不能把它除掉;必须有严厉和严格,也必须带来忧伤。孩子需要父母的管教和约束;我们所有人也都需要天父的管教(希伯来书 12:6;12:7)。在这管教之下,我们必须压下愚妄,亲吻那杖。

Verse 16

第16节 “欺压贫穷人为要利己的,并送礼与富户的,都必缺乏。” 这显示富人有时会采取怎样邪恶的做法;最终,这些做法会使他们自己穷乏,并激动神,尽管他们原本富足,也使他们陷入缺乏。他们“欺压贫穷人,送礼与富户”。1. 他们不肯凭慈爱周济穷人,反而扣留不施,好借着节省那本来是开支中最好、却被他们看作最可省的一部分,来“增添财富”;但他们却向富人送礼,大摆筵席,或出于骄傲虚荣,为要显得自己体面;或出于权术,为要得着加倍回报。这样的人“都必缺乏”。许多人因愚昧的慷慨而破产,却从没有人因审慎的慈善而沦为乞丐。基督吩咐我们邀请穷人(路加福音 14:12;14:13)。2. 他们不仅不救济穷人,还要“欺压”他们,侵吞穷人的产业,向贫穷的佃户和邻舍勒索,侵犯那些无力自卫之人的权利,然后又“送”贿赂给富人,好让他们保护、纵容自己行这些事。但这一切都是徒然;他们“都必缺乏”。那些抢夺神、以致使神成为仇敌的人,不能靠“送礼与富户”来保全自己、使富人作他们的朋友。 应当郑重留意。

Verses 17-21

第17-21节 “你须侧耳听受智慧人的言语,留心领会我的知识。你若心中存记,嘴上咬定,这便为美。好使你倚靠主,我今日以此特特指教你。谋略和知识的美事,我岂没有写给你吗?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实理,你好将真言回覆那打发你来的人。” 所罗门在这里改变了他的文体和说话方式。此前,自箴言 10:1 起,大多是陈述教义性的真理,偶尔才插入一句劝勉,让我们自己边读边应用;但从这里直到箴言 24章末,他把话直接对着自己的儿子、门生、读者、听者说,仿佛是对一个特定的人说话。此前,他的意思大多包含在一节经文之内;但从这里开始,通常会展开得更长。可见,智慧用各种方法对待我们,免得我们对任何一种方式感到厌倦。为了唤醒注意力,并帮助我们作出应用,这里采用了直接称呼的方式。

传道人不可只以为在听众面前讲道就够了,还必须向他们讲道;也不可只笼统地向众人讲,而应当像这里这样对具体的人说:你,要这样行。这里有: 一、恳切劝勉人藉着听从“智慧人的言语”来得着智慧和恩典。这些话包括写下来的和宣讲出来的,包括先知和祭司的话,尤其是所罗门在本书中所赐给人的“知识”,就是关于善恶、罪与本分、赏赐与刑罚的知识。对于这些“言语”、这“知识”,耳朵必须在谦卑和郑重留意中“侧耳”而听,心也必须藉着信、爱和细致的思量“留心领会”。若没有心,只用耳是不够的。二、加强这劝勉的论据。请思想:

1. 所罗门在本书中所赐给我们的“知识”,其内容本身是何等宝贵而重要。这些并不是琐碎轻浮、供消遣娱乐的事,不是让人在戏谑中重复、用来打发时间的笑谈箴言。不;这些乃是“美事”,关乎神的荣耀、我们灵魂的圣洁和福乐、全人类以及各个群体的福祉;这些也是“尊贵的事”(原文可如此理解),配得君王讲论、议会聆听;这些关乎“谋略和知识”,也就是智慧的谋略,涉及最重大的事务;这些不仅使我们自己有知识,也使我们有能力去劝导别人。

2. 这些事的启示何等清楚,而且是特别向我们指明的。“这些事已经‘指明’出来,是公开指明的,叫人人都可以读;是清楚指明的,叫奔跑的人也可以读;是‘今日’比从前更充分地指明出来的,在这光明与知识的日子里,是‘在你今日’向你指明出来的。”但这光与你同在不过片时;也许这些“今日指明给你”的事,若你不善用你蒙眷顾的日子,到了明天以前,就可能“向你眼前隐藏了”。这些事也都“写了下来”,为使它们更加确定,叫人领受时更稳妥,也能纯正完整地传给后代。但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这些事是“指明给你,特特给你”的,也是“写给你”的,好像是一封按名写给你的信。它适合你,也适合你的情形;你可以在这镜子里看见自己的面容。它是为你而设,要作你的准则,并且你也必按此受审。我们不能说:“这些是好事,但与我们无关。”不,这些对我们有难以想象的重要关系。

3. 这些事对我们既有安慰上的可喜,也有名誉上的相宜。(1) 若我们把它们珍藏在心里,它们就会十分甘甜,带给我们丰盛的满足(箴言 22:18):“这便为美”,并要作你恒常的享受,“你若心中存记”;也就是你若把它们消化吸收,被它们推动和管理,并且仿佛被浇铸进模子里一样,进入其形状。若人只停留在敬虔的外貌上,这不过是强加于人,他不过是在那白衣之中受苦而已;惟有顺服敬虔能力、在心里作工的人,才能尝到其中的喜乐(箴言 2:10)。(2) 若我们在言谈中运用这些事,它们就极其得体,并能为我们赢得美名。“它们必预备在你嘴上。”就是说:你谈论这些事时,所说的话就与你的身份相称,也适合你的品格;你谈论这些事时,也会像思想这些事一样得着喜乐。

4. 这些事为我们所预备的益处。神“写给”我们的这些“美事”,并不像主人吩咐仆人的命令,全是为主人的益处;倒像先生给学生的教导,全是为学生的益处。这些事必须被我们遵守,因为它们是写给我们的,为的是:1. 叫我们对神有信靠,并且与他相交。“好使你倚靠主”(箴言 22:19)。我们若不走在本分的道路上,就不能信靠神;因此,我们先被教导本分,好使我们有理由信靠神。不仅如此,这本身就是我们必须学习的一项重大本分,也是所有实际信仰的根基,就是过一种以神为乐、倚靠神的生活。2. 叫我们在自己的判断上得着满足:“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实理”;也就是使你知道什么是真理,能清楚分辨真理与谬误,并知道你是在什么根基上领受、相信神的真理。

注意:第一,不但知道“真言”,也知道它们的“实理”,这是可羡慕的,好使我们的信既有见识,也合乎理性,并且长进到充足的确信。第二,要“知道真言的实理”,途径就是凭良心尽本分;因为“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是否出于神(约翰福音 7:17)。3. 叫我们为着教导别人而有用、有益:“好叫你将真言回覆那打发你来的人”,就是那些像求问神谕一样来求教于你的人;或者照旁注所说,是“那些打发你的人”,就是在事务中差遣你作代理人或使者的人。知识赐给我们,是要我们用来行善,好让别人可以从我们的灯上点亮自己的灯,也叫我们照着神的旨意,在自己的地位上服事这一代;那些按良心遵守神诫命的人,也最能“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当防备欺压贫穷人。

Verses 22-23

第22-23节 “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因主必为他辨屈;抢夺他的,主必夺取那人的命。” 在这样庄严的前言之后,人原可以期待一些新奇惊人的内容;但不是。这里说的是一条平常、常见,却极其需要的警戒,就是不可残忍不仁地欺压穷人。请注意: 一、这罪本身,就是“抢夺贫穷人”,使他们更加贫穷,从那些本来就没有多少可失去的人手里夺走东西,以致使他们一无所有。抢夺任何人都不好,但抢夺穷人尤其荒谬,因为我们本该救济他们,却反而夺取他们;本该用恩惠浇灌他们,却反用权势压榨他们;“欺压困苦人”,在他们已有的苦难上再添苦难;或者在审判中判他们输,使那些抢夺他们的人得到袒护,这和我们亲手抢他们一样可恶。富人不会容自己被人欺负;穷人却无法自救,所以我们更应当谨慎,不可亏待他们。

二、这罪加重的地方。1. 如果因为他们贫穷、没有能力为自己伸冤,就壮胆去抢他们,那就更恶了;这就是“因他贫穷就抢夺贫穷人”。这不仅卑鄙怯懦,趁人无助而加害,也是反乎人性的,显明人比兽类更恶。2. 若是在法律与公义的幌子之下这样做,那就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城门口本是他们应当得保护、得公正审判、免受欺压之处。三、这罪所带来的危险。抢夺并欺压穷人的人是在自冒风险;因为:1. 被压迫的人必得着神这位大能的保护者。神“必为他辨屈”,不容他们被人压倒、践踏。若人不肯为他们出头,神必亲自出头。2. 欺压人的人必遇见神这位公义的报应者。神必向他们施行报复,“夺取那抢夺他们之人的命”;他要用属灵的审判和咒诅报应他们的灵魂。抢夺穷人的人,到末了必被显明是自害己命的人。处世箴言。

Verses 24-25

第24-25节 “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 这里有:1. 一个很好的警告,不可与暴躁易怒的人亲近。友情的法则要求我们迁就朋友,并乐意服事他们;因此,在选择朋友时,我们应当有智慧、有谨慎,免得自己落在一种神圣关系之下,却要去迁就一个这样做只会显明自己愚昧的人。虽然我们必须对众人有礼,但我们必须谨慎,不可随便把谁都放在怀里,与之建立亲密熟络的关系。其中尤其要防备那种轻易被激怒、敏感易怒、动辄记恨受辱的人;这样的人一发怒,就不顾自己说什么、做什么,甚至变得狂暴。这样的人不适合作朋友或伴侣,因为他总会时不时向我们发怒,这会成为我们的烦恼;他还会要求我们像他一样,对别人发怒,这就会成为我们的罪。2. 这警告有充分的理由:“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我们与什么人同行,往往就会变得像什么人。我们败坏的心里有太多可燃之物,所以与那些四处抛撒怒火火星的人交往,是很危险的。这样一来,我们就会“自己陷在网罗里”,因为易怒的性情对任何人都是大网罗,也是许多罪的机会。他不是说:“恐怕你会听见恶言,或被打破头”,而是说,那更糟,“恐怕你为了迁就他而模仿他,从而养成坏习惯”。

Verses 26-27

第26-27节 “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 这里和前面多次一样,是对作保之事的警戒,因为这既不明智,也不公义。1. 我们不可与那些家道败落、名誉受损的人结交,也不可与他们过分亲近;这等人自己有需要,也会催逼朋友为他们担保,好让他们可以欺骗邻舍、供养私欲,并且借着多撑一段时间,最终给那些借钱给他们的人造成更大的损害。这样的人,不可与他们有牵连;你不要在他们中间。2. 我们不可用“自己击掌”,或“为别人作保”的方式欺骗人钱财,尤其是在“没有能力偿还”的时候。若一个人因神的护理而失去偿债能力,他应当被怜悯、被帮助;但那自己借钱借物,或为别人作保,却明知自己无力偿还,或者明知自己的财物安排得使债权人根本追讨不到的人,实际上就是在掏邻舍的口袋。

虽然一切情形下都应当存怜悯之心,但若法律照章执行,以致他的“床”被“从他身下夺去”,他也只能怪自己,因为床本可以被拿去作抵押品,担保债务(出埃及记 22:26;22:27)。若一个人穷到除床之外再无任何东西可作担保,那他本应得到救济,而坦白承认贫穷也是诚实的做法;但为了追讨债务,看来按最严格的法律运作,这床也可能被拿走。3. 我们不可毁坏自己的产业和家庭。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对妻子儿女公义;那些生活超过所有、因自己事务处理不善,或因承担别人的债务而把自己所有耗尽、使自己陷入贫穷的人,就不是如此。若是为着无亏良心的见证,“欢欢喜喜地忍受家业被人抢去”是可以的;但若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轻率和愚昧,就不能不感到沉重了。

Verse 28

第28节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1. 这里教导我们,不可侵犯别人的权利,即便我们能够用再隐秘、再似乎合理的方式,暗中借着欺诈去做,而不动用任何公开的强力。不可在一般意义上侵害产业权,不可夺取人的自由、特权,或任何他们赖以维持这些权利的正当途径。也不可侵占个人的财产。地界石是各人权利的长存见证,不可把它们完全挪去,因为由此而来的是战争、争斗和无穷无尽的纠纷;也不可把地界挪动到把邻舍的地归给自己,因为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抢夺他,并且把这欺诈遗传给后代。2. 由此我们也可以推知,在一切民事事务上,对于那些自古以来一直通行的习俗,以及已经确立的政体制度,应当给予尊重,并安于其下;免得人借口要把它改得更好,试图加以变更,结果反倒造成危险的后果。

Verse 29

第29节 “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吗?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贱人面前。” 这里有:1. 一个明显的暗示,就是要找到一个真正聪明勤奋的人是多么难。“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吗?你不会看见很多,因为迟钝和懒惰是如此普遍。”这里所称赞的人,是那愿意努力去寻求工作的人,即使工作所在的范围很低微、很狭窄;也是那在无事可做时不安逸的人。他喜爱工作,在工作中敏捷活跃,不但恒心坚定,而且办事熟练迅速,是个善于处理事务的人,知道怎样在有限时间内完成许多工作。2. 对这样的人有一种道德上的预言,就是他将得着提升。虽然现在他“站在下贱人面前”,受他们雇用、服事他们,但他终必上升,很可能要“站在君王面前”,或作列国君王的使者,或作本国首相重臣。“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吗?”若他是在信仰的事上殷勤,他就极可能在德行上卓越,并且要站在万王之王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