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21章 杂类箴言。
箴言 第 21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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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 1
第1节 “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注意:1. 连人的心也在神手中,不仅人的脚步在他手中,正如他在箴言20:24所说。神能改变人的心思,能以一种大有能力却不易察觉的运行作用在人里面,使人从原本最专注的事上转离,又倾向于原本最厌恶的事,正如农夫借着沟渠水道,随自己的意思引导水流经过田地。这并不改变水的本性,也不比神的护理对人的意志天然自由施加强迫更多;只是引导其流向,好成就神自己的旨意。2. 连君王的心也是如此,尽管他们有权势和特权,也和普通人的心一样都在神手中。王的心对我们来说尚且难测,更不用说由我们操纵了;他们有治国的机密,也有王权的特权,但至大的神不仅看顾他们,也掌管他们。君王成为什么样,是神使他们成为什么样;最专权的君王也在神的治理之下。神能将事放在他们心里,正如启示录17:17和以斯拉记7:27所说。
Verse 2
第2节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注意:1. 我们都容易在评判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时偏袒自己,对自己的品格看得过于有利,好像其中毫无不妥之处:“人一切所行的”,甚至连他的旁门左道,“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骄傲的心很会把丑恶的事粉饰得体面,把本不正的事说服自己成了正的,以此堵住良心的口。2. 但神对我们的判断必然是真实的。无论我们怎样判断自己,“主衡量人心”。神察看人心,并照着人的内心,以及行为背后的原则和动机来判断人;他对此的判断,像我们对自己反复权衡之事的判断一样仔细,甚至更准确;他用无误的天平来衡量,正如箴言16:2所说。
Verse 3
第3节 “行仁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 这里,1. 暗示许多人自欺,以为若献了祭,就可以不必行公义,并且能为自己的不义取得豁免;这就使他们的道路显得正确,正如箴言21:2所说:“我们禁食了”,见以赛亚书58:3;“我这里有平安祭”,见箴言7:14。2. 明明宣告:过良善的生活,就是秉公行义、喜爱怜悯,比最隆重、最昂贵的敬虔举动更蒙神喜悦。祭祀本是神所设立的,若凭着信心并带着悔改献上,就为神所悦纳;若不是这样,便不蒙悦纳,见以赛亚书1:11等处。即便如此,道德本分仍在祭祀之上,正如撒母耳记上15:22所表明的;这也说明祭祀的优越并非出于其本身,也不是永久性的义务,见弥迦书6:6-8。宗教很大一部分就在于因着对神当尽的本分、轻看世界并爱邻舍,而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比一切燔祭和平安祭更蒙神悦纳,正如马可福音12:33所说。
Verse 4
第4节 “眼高心傲,恶人的灯,都是罪。” 这可以看作向我们说明:1. 恶人的标记。那有高傲眼目、骄傲之心,对神对人都傲慢轻蔑,并且总是在筹划、谋算、设计各样恶事的人,实在就是恶人。“恶人的灯乃是罪。”罪就是恶人的骄傲、野心、荣耀、喜乐,也是他们所经营的事。2. 恶人的悲惨。他高涨的期望、宏大的图谋、最周密的筹算和计划,对他而言都是罪;他在其中积蓄罪责,也为自己预备患难。恶人一切事务,连同他们的享乐,不过都是罪,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说。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服事私欲,丝毫不顾神的荣耀,所以“他们的耕种也是罪”;既然他们的献祭尚且如此,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正如箴言15:8所说。
Verse 5
第5节 “殷勤筹划的,足致丰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这里有:1. 致富之道。若我们想在世上过丰足安适的生活,就必须在本分上殷勤,不可畏惧其中的劳苦烦难,乃要专心经营,善用一切有利条件和机会,并尽心竭力去做;然而也不可急躁,不可催逼自己和别人,只要稳妥从容地去做,正如人常说,慢工也能成远事。殷勤还必须配以筹划。“殷勤人的筹算”和殷勤人的手一样不可少。预先谋划与实际劳作同样重要。你见过这样谨慎又勤劳的人吗?他必有足够糊口。2. 贫穷之道。那些急躁的人,在事务上轻率不加思索,不肯花时间思考,贪图不义之财,无论对错都想得利,并借不公的手段或愚昧的计划急于发财,这正是通向贫穷的大道。他们以为能使自己高升的那些心思和谋划,反倒要毁了他们。
Verse 6
第6节 “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 这显明那些想靠不诚实手段发财之人的愚昧;他们或压榨、欺骗交易对象,或作假见证,或立欺诈的契约,凡有利可图就毫不顾忌地说谎。他们或许真能借此聚敛钱财,并把这些当作宝贝;但是,1. 他们得不到所盼望的满足。这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对他们而言,只会带来失望和灵里的烦恼。他们既得不着安慰,也不能信赖这些财物,反而要常常不安。它要被他们自己的良心和人的议论吹来吹去,叫他们终日惶惶不安。2. 他们还会遭遇意想不到的毁灭。当他们用这些非法手段求财时,实际上是在寻死;他们因所得的钱财招致人的嫉恨与恶意,又因那说谎的舌头招致神的忿怒与咒诅。神必使这些归到他们自己身上,把他们沉到地狱里去。
Verse 7
第7节 “恶人的强暴必将自己扫除,因他们不肯秉公行义。” 这里可见:1. 不义的本质。靠说谎得财,正如箴言21:6所说,并不比明抢好多少。欺骗就是偷窃;你在交易中用谎话欺骗人,和直接掏人口袋没有多大分别。对方唯一能防备的办法,只是不信你的话;但你不能借口说他可以选择信不信你,就推卸抢夺的罪,因为彼此守信本是我们对众人都该尽的本分。2. 不义的原因。人“不肯秉公行义”;他们不肯按当得的分给人,反而扣留不予。失职会给恶行开路,最终就走到抢夺那一步。不肯行公义的人,终会选择作恶。3. 不义的结果。它必归到罪人自己的头上。恶人的强暴必“惊吓他们”(有人如此解释);他们的良心必充满惊惶恐惧,折磨他们,甚至“将他们锯开”(另有人如此解释);它必在今世和永远中“毁灭他们”,所以前面才说,他们“是自己取死”。
Verse 8
第8节 “负罪之人的路甚是弯曲;至于清洁的人,他的作为乃是正直。” 这表明人怎样,路也怎样。1. 恶人有恶道。若人本身乖僻,他的道路也必乖谬;而这正是大多数人的道路,因为人类普遍败坏。“他们都偏离正路了”,见诗篇14:2-3;凡有血气的都败坏了自己的行为。那乖僻诡诈的人,凡事以诡计和手腕行事,他的道路就怪僻异常,违背一切荣誉和诚实的准则。它怪僻,是因为你不知何处能找到他,也不知何时才算真认识他;它怪僻,是因为它与一切善隔绝,也使人与神和他的恩宠疏远。正直人远远看见这路便避开。2. 清洁的人借着自己的行为显明自己确是清洁的,因为“他的作为乃是正直”,是公正而有规矩的;这样的人蒙神悦纳,也得人称许。人类在背道中的道路本是乖僻怪异的;但至于清洁的人,就是那些靠着神的恩典从那种光景中被挽回出来的人,虽属少数,“他们的作为乃是正直”,如同挪亚在旧世界中一样,见创世记7:1。
Verse 9
第9节 “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这里可见:1. 一个男人若娶了爱争吵、爱辱骂的妻子,是何等大的苦楚。她遇事就发怒,常常甚至无缘无故也暴躁起来,不是责骂丈夫,就是责骂身边的人;她自己烦躁,对儿女和仆人暴烈,因此两方面都叫丈夫受苦。一个人纵有宽敞华美的房子,这也会使他在其中的安乐变苦。这房子原是“交际之屋”,也就是可以往来待客、与朋友相交之处;但这样的妻子会使他和他的家都变得不宜交往,不适合享受真正友情的乐趣,也叫人为自己的拣选和治理感到羞愧,并搅扰宾客。2. 许多人在这种苦难之下被迫采取的做法。他无法维持自己的权威;他发现与这种毫无理性的怒气争辩毫无益处,因为她越被反驳就越发不可收拾。另一方面,他的智慧和恩典不容他以骂还骂,夫妻之爱也不容他严厉待她,因此他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退到“房顶的一角”,独自坐在那里,避开她喧嚷的声音。若他在那里善用时光,这实在是他所能采取的最明智之策。这总比离家去寻求坏同伴解闷更好;许多人像亚当一样,拿妻子的罪来作自己犯罪的借口。
Verse 10
第10节 “恶人的心乐人受祸;他眼并不怜恤邻舍。” 这里显出极其邪恶之人的品格。1. 他强烈倾向于作恶。他的“心乐人受祸”,盼望恶事发生,也盼望自己不仅看见恶事,更亲手参与其中而从中得乐。邪恶的根就在心里;人想作恶的欲望,就是那怀胎生出罪来的私欲。2. 他强烈厌恶行善:“他的邻舍”,就是他的朋友、他最近的亲属,“在他眼中也不蒙恩”,即使在最急需帮助的时候,也得不到他丝毫的善待。而且,当他一心追逐自己所想要的恶事时,凡挡他路的人,他都不会放过;就是近邻,在他手中也不会比陌生人或仇敌好到哪里去。
Verse 11
第11节 “亵慢的人受刑罚,愚蒙的人就得智慧;智慧人受训诲,便得知识。” 这话我们先前在箴言19:25已经见过,表明愚蒙人得智慧有两种途径:1. 借着那临到顽梗恶人的刑罚。让律法执行在亵慢人身上,连愚蒙人也会因此被惊醒、受警戒,比以前更看出罪恶的可怕,并由此得警告而谨慎。2. 借着施予那些有智慧且愿意受教之人的训诲:“智慧人受训诲”,就是借着所传的道受教,“便得知识”;这里不仅是那智慧人自己得知识,连站在旁边的愚蒙人也一同得着。把原是为别人预备的好教训拿来应用在自己身上,并不是不公。
Verse 12
第12节 “义人思想恶人的家,知道神倾覆恶人,使他败亡。”
1. 照我们现在的读法,这节经文说明,善人若真正明白事理,就不会嫉妒作恶之人的亨通。当他们看见“恶人的家”也许充满今生各样好处时,就会受试探而生嫉妒;但当他们“智慧地思想”这家,以信心的眼光看它,看见“神因恶人的恶倾覆恶人”,知道有咒诅在他们的住处上,迟早必将其毁坏,他们就更有理由轻看他们、怜悯他们,而不是惧怕或嫉妒他们。2. 也有人作另一种解释:“义人”就是那受托执行公义、维护公共安宁的审判官或官长,他“察看恶人的家”,搜查其中是否藏有兵器或赃物,并仔细查问其家属及身边人的品行,好借着自己的权柄“因恶人的恶倾覆恶人”,防止他们继续作恶;如同焚烧猛禽藏身之窝,或污秽之鸟栖息之巢一样。
Verse 13
第13节 “塞耳不听穷人哀求的,他将来呼吁也不蒙应允。” 这里说的是不怜悯人的人的写照与结局。1. 他的写照:他“塞耳不听穷人哀求”,不听他们因贫乏困苦所发出的哀声,决意不予理会;不听他们的请求和恳求,甚至连听都不肯听,把他们从门前赶走,禁止他们靠近;即便无法避免听见,也不理会,不因他们的哀诉而动心,不因他们的恳切祈求而被说服。他“关闭怜悯的心肠”;这就等同于塞住耳朵,正如使徒行传7:57所示。2. 他的结局:他自己也要落在困境中,以致“呼求”,但那时“也不蒙应允”。人不会听他,只会照他怎样待人来回报他。神也不听他;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见雅各书2:13。那在地上连一块饼屑都不肯给人的,在地狱里连一滴水也得不着。那些对穷人的哀声充耳不闻的人,神也必对他们的祷告充耳不闻;穷人的呼声若不被我们听见,就必成为控告我们的声音,被神听见,正如出埃及记22:23所说。
Verse 14
第14节 “暗中送的礼物挽回怒气;怀中搋的贿赂止息暴怒。” 这里有:1. 礼物通常所显出的力量。没有什么比怒气更猛烈。“暴怒”的力量何其大!然而,一份体面的礼物,若运用得当,竟能转消一些人看似无法平息的怒气,并解除最尖锐、最炽烈的怨恨。贪婪常是统治性的罪,能支配其他私欲。正所谓:金钱能命令万事。雅各借此平息了以扫的怒气,亚比该也借此平息了大卫的怒气。2. 人在赠送和收受贿赂时惯用的手段。必须是“暗中的礼物”“怀中的贿赂”;因为收受的人不愿被人看作贪财,也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收了,更不愿显得欠了曾经得罪自己之人的情;若私下进行,便似乎一切都好。无论如何,送礼都不该太张扬,也不该夸耀自己送出的礼物;但若那是为颠倒公义而送的贿赂,就更是可耻,因此喜爱这类事的人也会因此感到羞愧。
Verse 15
第15节 “秉公行义使义人喜乐,却使作孽的人败坏。” 注意:1. 对善人来说,看见自己所处政权施行公义、正理得伸、罪恶受抑,是喜乐和满足;照着各人的本分亲自行公义,也同样如此。他们不仅行公义,而且乐于如此;不仅因怕羞耻,更是因爱慕德行。2. 对恶人来说,看见律法对邪恶和亵渎真正执行,乃是可怕的;这对他们就是毁灭。甚至他们自己若为了维持名声,或因惧怕刑罚,而被迫“行公义”,也会觉得十分烦恼。或者若照字面来读,意思就是:宗教的实行中有真实的喜乐,而一切邪恶道路的结局却必定是毁灭。
Verse 16
第16节 “迷离通达道路的,必住在阴魂的会中。” 这里有:1. 罪人在迷途中漂流:他“迷离通达的道路”;一旦离开那条善道,就会一直漂流下去。宗教之路就是“通达的道路”;不真正敬虔的人,也就不真正明智。那些“偏离这路”的人,冲破神所设的篱笆,随从世界和肉体的引导,像迷失的羊一样走迷。2. 罪人在安息中,或更准确地说,在毁灭中:他“必住在”其中。拉丁文有“他必安息”之意,却不是“在平安中安息”;乃是“住在伟人的会中”,就是旧世界那些被洪水冲去的罪人之中。罪人的定罪常被比作那样的毁灭,有时也比作所多玛的毁灭,所以说他们有火与硫磺为分。或者说,是“住在被定罪者的会中”,就是那些落在第二次死权下的人中间。被定罪的罪人有一个极大的会众,如同捆成捆预备投入火中的人;凡被关在义人会外的人,都要永远留在那里。人若离弃通往天国的道路,若不回转,必定沉入地狱的深处。
Verse 17
第17节 “爱宴乐的,必致穷乏;好酒爱膏油的,必不富足。” 这里用它给人今生利益带来的败坏,来反对放纵奢华的生活。这里有:1. 享乐之徒的写照:“他爱宴乐。”神允许我们节制适度地享受感官的欢娱;酒可以“悦人心”,使精神振作,油可以“使脸发光”,使容貌润泽。可是,若有人爱这些,把心放在其上,切切贪求,竭力追逐一切感官享受达到最浓烈的程度,一遇见妨碍他快乐的事就烦躁不耐,把这些看作最好的快乐,以致口味被败坏,对属灵的喜乐失去滋味,这人就是一个享乐主义者,正如提摩太后书3:4所说。2. 享乐之徒在今世的惩罚:“必致穷乏”;因为放纵情欲必须花费巨大,许多如今缺乏必需品、靠施舍度日的人,从前却是离不开珍馐美味和各种享受的。多少纨绔子弟最终成了乞丐。
Verse 18
第18节 “恶人作了义人的赎价;奸诈人代替正直人。” 这暗示:1. 按着人的公义应当怎样行。“恶人”就是扰乱一国的人,应当受刑罚,以防止并挽回原本要临到全国的审判,而义人往往也会卷入其中。因此,亚干被石头打死时,就作了公义之以色列营的“赎价”;扫罗的七个儿子被悬挂时,也作了公义之大卫国度的“赎价”。2. 按着神的护理常常怎样行:“义人得脱离患难,有恶人来代替他”,这就像恶人成了义人的“赎价”,正如箴言11:8所说。神宁可任凭许多恶人被剪除,也不撇弃属他自己的人。“我必使人代替你”,正如以赛亚书43:3-4所说。
Verse 19
第19节 “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 注意:1. 不受约束的情欲会使一切关系中的安慰变苦并遭到破坏。一个爱生气、脾气暴躁的妻子,会使本该从她那里得安慰和帮助的丈夫,日子过得十分难受。不能在平安和爱中同住的人,也不能在平安和幸福中同住。即便二人成为一体,若不同有一个灵,他们的结合也毫无喜乐。2. 没有陪伴,总比有坏陪伴好。你圣约中的妻子本是你的伴侣;然而,若她乖戾惹怒人,“住在”孤单的“旷野”里,忍受风吹日晒,也比和她同住更好。人宁可在旷野里更好地享受神和自己,也不要在争吵不休的亲属和邻舍中生活。参看箴言21:9。
Verse 20
第20节 “智慧人家中积蓄宝物膏油;愚昧人随得来随吞下。” 注意:1. 有智慧的人会增添自己所有的,并且过丰足的生活;他们的智慧教导他们使支出与收入相称,并为将来积蓄,所以“有可羡慕的宝物”,就是各样合宜之物有充足储备,按时积蓄起来,尤其有“膏油”,这是迦南的主要出产之一,见申命记8:8。这些都在智慧人的“居所”里,甚至是小屋里;与其住华丽的新房却家道窘迫,不如住旧式的房子却备办周全。神赐福智慧人的努力,于是他们的家得以充盈。2. 愚昧人会把自己所有的浪费在私欲上,最终使家业归于无有。那些急着花尽所有,却不操心如何再得更多的人,实在经营得可怜。愚昧的儿女耗尽智慧父母所积存的家业。“一个罪人,能败坏许多善事”,浪子就是如此。
Verse 21
第21节 “追求公义仁慈的,就寻得生命、公义和尊荣。” 这里可见:1. 以宗教为我们事业是什么意思;就是“追求公义和仁慈”,不满足于轻易做一点表面功夫,而是竭尽所能、尽心竭力尽本分,如同奋力向前、又惟恐落后的赛跑者。我们既要秉公行义,也要喜爱怜悯,并且要继续不懈地如此行;虽然我们达不到完全,但若我们以此为目标并努力追求,也足以使我们得安慰。2. 这样做的益处是什么:那些“追求公义”的,必“寻得公义”;神必赐他们恩典去行善,也使他们在行善中得着喜乐和安慰;那些凭良心待人公正的人,也必从别人那里得着公正对待,别人也必恩待他们。犹太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是因为他们求错了,见罗马书9:31。否则,“寻找,就寻见”;并且连同这一切,还要寻得“生命和尊荣”,就是永生与尊荣,那“公义的冠冕”。
Verse 22
第22节 “智慧人爬上勇士的城墙,倾覆他所倚靠的坚垒。” 注意:1. 有权势的人常因自己的权势而对自己应许许多大事。“勇士的城”自以为固若金汤,因此它的力量就成了“它所倚靠的”,也就是它所夸耀、所信赖、向危险发出挑战的东西。2. 有智慧的人虽然谦逊,不轻易自夸,却常借着智慧成就大事,甚至胜过那些对自己力量充满信心的人。良好的谋略,即便面对强大的武力,也大有功效;一个管理得当的策略,足以“爬上勇士的城,倾覆他所倚靠的坚固保障”。“智慧人”还能赢得民心,用理性的力量征服人;这比靠武力得来的胜利更高贵。明白自己利益的人,会甘心顺服智慧良善的人;再坚固的城墙,也不能长久抵挡他。
Verse 23
第23节 “谨守口与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灾难。” 注意:1. 我们极应当保守自己的灵魂,不陷入困境,不被网罗缠住,不落在迷惑和烦扰之中,好叫我们仍能掌握并安享自己,也使我们的心灵适合事奉神。2. 凡要保守自己灵魂的人,必须在嘴唇的门口设立看守;必须藉着节制“谨守口”,不让禁果进入口中,不饮偷来的水,不吃喝过度;也必须“谨守舌”,不让禁忌的话从嘴唇的门口出去,不说败坏人的言语。我们若恒常警醒自己的言语,就能避免那不受约束的舌头使人陷入的大量祸患。你要保守你的心,那就能保守你的舌头不犯罪;你要保守你的舌头,那就能保守你的心免受烦恼。
Verse 24
第24节 “心骄气傲的人,名叫亵慢;他行事狂妄,都出于骄傲。” 这里可见骄傲和狂妄所带来的祸害。1. 它使人陷入罪中;它使人易怒,在人里面点起“狂傲忿怒”的火。他们不断经营这事,好像发怒是他们的职业,仿佛他们最常做的事就是交换怒气和恶言。那些使人心和社会燃烧起来的忿怒,大多数都是“出于骄傲的忿怒”。人受不了丝毫轻视,也容不得任何事违背自己或与自己相左,稍一不顺就心里不快,甚至立刻暴怒。骄傲还使他们在发怒时带着轻蔑,舌头恶毒,对上骄横,对周围的人专横。这一切“只因骄傲”而来。2. 它使人蒙羞。人因此得了坏名声,人人都称他们为“骄傲狂妄的亵慢人”,所以没有人愿意与他们来往。若人稍微顾惜自己的名誉,和自己所信之道因此受损的体面,就不会如此放纵自己的骄傲和脾气。
Verses 25-26
第25-26节 “懒惰人的心愿将他杀害,因为他手不肯作工。有人终日贪得无厌;义人施舍而不吝惜。” 这里有:1. 懒惰人的悲惨。他的“手不肯作工”,不愿在正当职业上劳作,借此取得诚实的生活来源。他们和别人一样有劳动能力,眼前也有可以下手、可以用心经营的事务,但他们就是不肯做;在这件事上,他们愚昧地以为自己是为自己好,见箴言26:16。“灵魂哪,你可以安逸了。”其实他们是在与自己为敌;因为他们的懒惰不仅使自己挨饿,失去生活所需的供给,同时他们的欲望也在刺透他们。虽说他们的手不肯作工,他们的心却不断贪恋财富、享乐和尊荣,而这些本来都不能不靠劳苦得来。他们的欲望猛烈而永不满足,“终日贪得无厌”,不停地喊着:“给呀,给呀!”他们盼望人人都为他们做事,自己却什么都不肯为自己做,更不用说为别人了。
这些“欲望将他们杀害”;这些欲望不断折磨他们,令他们烦躁至死,甚至可能驱使他们为满足贪欲而走上危险的道路,加速自己夭亡。许多人一定要有钱来供养肉体,却又不肯辛苦诚实地去赚,结果沦为拦路抢劫的人,这便害死了他们。那些在自己灵魂的事上懒惰,却又对那本可成为灵魂福乐之事有所向往的人,那些“欲望将他们杀害”;它们要加重他们的定罪,并作证控告他们,因为他们明知属灵福分的宝贵,却不肯付出为得着这些福分所必须的努力。2. 诚实勤奋之人的尊荣。义人和殷勤人使自己的愿望得着满足,不但享受这种满足,更进一步享受行善于人的快乐。懒惰人总是张口索取、巴望别人给;“义人”却总是充足,并设法施予;而且“施比受更为有福”。
他们“施舍而不吝惜”,慷慨施予,并不羞辱受助的人;他们“分给七人,也分给八人”,不因怕自己缺乏而舍不得给。
Verse 27
第27节 “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况他存恶意来献呢?” 祭祀原是神所设立的;当人凭着信心,并带着悔改和改正来献上时,神就大得尊荣,也喜悦这些祭物。然而它们常常不但不蒙悦纳,反而在神面前成为“可憎的”;神既如此宣告,就表明祭祀并不是为其本身而设,也是表明还有更美、更有效的事存留在后,等到祭物和供献都被废去的时候。祭物成为“可憎的”,有以下情形:1. 当它们由恶人献上时。恶人并没有照献祭真正的目的和意义,为自己的罪悔改,治死私欲,改正生活。该隐也曾献供物。连恶人也可能在外在的宗教礼仪上有所参与。许多人可以轻易把牲畜、嘴唇、膝盖献给神,却不肯把心献给他;法利赛人也施舍。但既然这个人本身在神面前就是“可憎的”,正如一切恶人都是如此,那么他的敬拜行为也必然可憎;“即使他殷勤地献上”,有些人这样理解本节后半句。虽然他们的供物常常摆在神面前,见诗篇50:8,神却仍以之为可憎。2. “何况”他们是“存恶意”来献的时候。也就是他们的献祭不但与自己的恶行并存,甚至还服事于他们的邪恶,如押沙龙的许愿、耶洗别的禁食,以及法利赛人的长篇祷告。人若借着敬虔的外貌,更容易、更有效地达到贪婪或恶毒的图谋;口里假装圣洁,心里却怀着恶意,那时这种宗教行为尤其是可憎的,正如以赛亚书66:5所说。
Verse 28
第28节 “作假见证的必灭亡;惟有听真情而言的,其言长存。” 这里有:1. “作假见证的”结局。他若因偏袒一方或怨恨另一方而作伪证,或者对自己明知是假的、至少并不知其为真的事起誓作证,一旦被揭发,他的名誉就毁了。人或许会在仓促中说谎;但作假见证的人却是经过思量、郑重其事地去做,所以这必是擅敢的罪,也是丧失信誉的行为。即便未被揭穿,他自己也必毁灭;他在起假誓时所招到自己头上的报应,终必临到他。2. 有良心之人的称赞。那“听从”的人,也就是顺服神命令的人;这命令就是“各人与邻舍说实话”。那只见证自己所听见并明知为真的事的人,“其言长存”,也就是前后一致;他的说法始终如一。他的话能“说到底”;人会信任他,也愿意把话听完;他的话能说到得胜,他所支持的案件必得胜,而假见证人所支持的案件必失败;他的见证也可说到永远。真实的事永远都是真实的。“真实的嘴,必永远坚立。”
Verse 29
第29节 “恶人脸无羞耻;正直人行事坚定。” 这里有:1. 恶人的狂妄和无耻。他“脸无羞耻”,使脸皮如铜,不至于脸红;使脸面如铁,不至于在犯下极大罪行时战兢。他藐视律法的威吓、自己良心的责备、圣言的责备以及护理的斥责;他一定要行自己的路,什么也拦不住他,正如以赛亚书57:17所说。2. 善人的谨慎和审慎。“正直人”不说:我想做什么?我喜欢什么?我就一定要得着;他却说:我应当做什么?神向我所要的是什么?什么是本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造就人的?因此,他不是强行己路,而是按着稳妥可靠的准则“坚定自己的路”。
Verses 30-31
第30-31节 “没有人能以智慧、聪明、谋略敌挡耶和华。马是为打仗之日预备的;得胜乃在乎耶和华。” 世上那些善于筹划、忙于经营的人,在一切谋略和作为上,都当仰望神,并且确信:1. 没有人能敌挡神而得成功,所以人绝不可行事与神对抗,藐视他的命令,或反抗他的旨意。即便他们自以为自己这一边有“智慧”“聪明”“谋略”,有最好的政治手腕和最厉害的谋士,但若这是“敌挡耶和华”的,就不会长久亨通,最终必不能得胜。那坐在天上的必嗤笑人敌挡他和他受膏者的谋划,并且仍要成就自己的旨意,见诗篇2:1-6。那些与神争战的人,是在为自己预备羞辱和毁灭;凡“与羔羊争战”的,羔羊必定“得胜”,见启示录17:14。2. 没有人能离开神而得成功,所以人绝不可行事不倚靠他。
无论事情本身多么正当,支持者多么强大、智慧、忠诚,推进此事和达到目标的手段看起来多么有把握,人仍必须承认神,并带着神同行。方法当然要使用;“马”必须“为打仗之日预备”,步兵也一样,都要武装、受训练。所罗门时代,以色列诸王甚至在战争中使用马匹,虽然律法禁止他们加添马匹。但“得胜”和救恩“乃在乎耶和华”;他能不用军队施行拯救,而军队离了他却不能施行拯救。因此,人必须寻求他、倚靠他以求成功;而一旦成功,也必须把一切荣耀都归给他。当我们为“打仗之日”作准备时,最要紧的是使神成为我们的朋友,并确保得着他的恩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