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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3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 原文照录,未做编辑性校订。可能含历史排印特征。

约翰福音第3章引言 本章记载:I. 基督与法利赛人尼哥底母的谈论,论到福音中的重大奥秘;主在这里私下教导他,见约翰福音3:1-21。II. 施洗约翰因基督来到约翰所在的附近地方,就借此机会对自己的门徒讲论基督,见约翰福音3:22-36;在这番话中,他坦率而忠心地把自己一切的尊荣和影响都让给了基督。

Verses 1-21

1-21节 基督与尼哥底母的谈话。1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2 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这些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3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4 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5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6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圣灵生的就是灵。7 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8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知道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9 尼哥底母说:怎能有这事呢?10 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

1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12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3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14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15 叫一切信他的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17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19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20 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21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我们在前一章末尾看见,在耶路撒冷归向基督的人不多;然而这里却有一位,而且还是一位重要的人。即便只是为一个灵魂的救恩,走很远的路也是值得的。请注意: I. 这位尼哥底母是谁。被召的人中不多有大有尊贵的;但也并非一个没有,这里就有一位。掌权的和法利赛人中蒙召的不多;然而,1. 他是一个法利赛人,是受过学问训练的人,是个学者。不要说基督的跟随者全都是无学问、无知的人。法利赛人的原则和他们宗派的特征,本来与基督信仰的精神直接相反;然而仍有一些人,连这些高傲的心思也被攻破,被带来顺服基督。基督的恩典足以制服最强烈的敌对。2. 他又是犹太人的官,是公会中的一员,是议员,是谋士,是耶路撒冷有权柄的人。

情形虽坏,仍有一些官长心存善意;只是因为大势太强,他们所能行的善很少。他们被多数人压制,又与败坏的人同负一轭,所以他们想行的善不能行;然而尼哥底母仍留在自己的位置上,在不能做自己所愿做的事时,仍尽自己所能去做。II. 他郑重地来见我们主耶稣基督,见约翰福音3:2。这里看见:

1. 他是什么时候来的:他夜里来见耶稣。请注意,(1.) 他私下、特别地来见基督,并不以只听他公开的讲论为满足。他决意单独与主谈话,好能坦然交通。就我们灵魂的事,与有经验、忠心的传道人个人交谈,对我们会大有益处,见玛拉基书2:7。(2.) 他是在夜里来的,这可以看作:第一,是出于谨慎和分辨。基督整天忙于公开的工作,他不愿那时打扰主,也不要求主那时接待他,而是体察基督的时间,在主有空时来见他。要知道,个人和家庭的便利,必须让位于公共的益处;大的好处应当先于小的。基督有许多仇敌,所以尼哥底母暗中前来,免得若被祭司长知道,就更加激怒他们敌挡基督。第二,也可看作出于热心和积极。尼哥底母是个忙人,白天抽不出时间来拜访基督,因此他宁可从晚间的消遣或夜间的休息中挪出时间,也不愿失去与基督交通的机会。

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却像大卫那样借着默想获取知识,见诗篇63:6和119:48。很可能就在他看见基督所行神迹后的次夜,他不愿错过追随自己感动的第一个机会。他不知道基督什么时候会离城,也不知道在这次节期和下次节期之间会发生什么,所以不肯耽延。在夜间,他与基督的谈话会更自由,也更少受打扰。这真是“基督徒的夜晚”,比所谓“阿提卡之夜”更有教益。第三,也可看作出于惧怕和怯懦。他怕人看见,或觉得羞于与基督同在,所以夜里才来。当信仰不合时宜时,就会有许多“尼哥底母式”的人,尤其在官长中,他们对基督和他的信仰其实怀有较好的情感,却不愿让人知道。

只是要注意:第一,虽然他夜里来,基督仍欢迎他,接纳他的诚实,也宽容他的软弱;主体谅他的性情,也许本来就胆怯,又体谅他因地位和职分所受的试探;借此也教导他的仆人要向众人作众人的样式,并鼓励虽软弱却真实的好开端。保罗也曾私下对有名望的人传讲,见加拉太书2:2。第二,虽然他现在是夜里来,但后来有需要时,他却公开承认基督,见约翰福音7:50;19:39。起初像芥菜种那样小的恩典,后来也能长成大树。

2. 他说了什么。他来不是与基督谈政治国事,虽然他是官;他来是为自己灵魂和救恩的事,并且不绕弯子,立刻切入正题。他称基督为“拉比”,意思是“大人物”;参见以赛亚书19:20:“他必差遣一位救主,并一位大能者。”可说是“救主,也是拉比”。凡尊敬基督、对他怀着敬重之心并说出尊荣之话的人,都是有盼望的。他告诉基督自己已经达到怎样的认识:“我们知道你是个师傅。”请注意,(1.) 他对基督的断言:“你是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不是像别的教师那样受人教育、受人按立,乃是带着神圣的启示和权柄而来。那位要作至高统治者的,先来作教师;因为他要凭理治理,不凭苛暴;靠真理的能力,不靠刀剑。世界陷在无知和错谬中;犹太人的教师败坏了,并使百姓走迷:这正是主该动工的时候。

他是从神而来的教师;神是“怜悯的父”,出于怜悯临到黑暗受迷惑的世界;神又是“众光之父”和真理的泉源,一切我们可以托付灵魂的亮光与真理都出于他。(2.) 他对此的确信:“我们知道”;不只是“我”,还有别人。事情太明显、太显而易见,所以他就这样说。也许他知道,与他交往的一些法利赛人和官长心里也有同样的确信,只是没有恩典承认出来。或者,我们也可以设想他用复数“我们知道”,是因为他带着一两个朋友或学生同来,从基督领受教导,因为知道这事与大家都有关系。“夫子,”他说,“我们来,是愿意受教,作你的门徒,因为我们完全相信你是一位属神的教师。”(3.) 他如此确信的根据是:“你所行的这些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这里,第一,我们得知基督神迹的真实性,它们并非伪造。

尼哥底母是个有判断、有见识、爱追究的人,他有一切理性与机会去查验这些神迹;他如此确信这些都是真神迹,以致因此受感,竟愿意违背自己的利益,也愿意逆着自己阶层中那些敌挡基督之人的潮流而行。第二,我们也知道应当从基督的神迹中得出什么结论:因此我们应当接受他为“从神来的教师”。他的神迹就是他的凭据。自然的秩序若被改变,必是自然之神的能力所为;而我们确信,这位神是真理和良善的神,绝不会为谎言或欺骗盖印。III. 于是便有了基督与尼哥底母之间的谈论,或者更准确说,是基督向他所讲的一篇道;其中的内容,也许正是基督公开讲道的摘要,见约翰福音3:11-12。我们的救主在这里讲了四件事:

1. 论重生的必要和本质,见约翰福音3:3-8。现在我们要这样来思想这事。(1.) 这话与尼哥底母的来访十分切题。耶稣“回答”他,见约翰福音3:3。这个回答,或者是:第一,对尼哥底母话语中缺欠之处的责备。单单惊叹基督的神迹、承认他的使命还不够;他必须重生。显然,尼哥底母期待天国,就是那即将显现的弥赛亚国度。他很早便察觉那日子的曙光;按照犹太人通常的观念,他所期待的是一个外在辉煌、能力显赫的国度。他毫不怀疑,这位行神迹的耶稣,不是弥赛亚,就是他的先知;所以来向他示好、向他致敬,希望自己也能分得那国度里的益处。但基督告诉他,若没有灵里的改变,没有原则和性情上的改变,相当于新生,那么国家局势的改变对他毫无益处。尼哥底母夜里来;“这还不够,”基督说。照哈蒙德博士的解释,他的信仰还必须在人前承认。

或者,第二,这是对尼哥底母来意的回应。当尼哥底母承认基督是“从神来的教师”,就是承认他受托从天领受特别的启示时,他显然也表明自己愿意知道这启示是什么,并准备接受它;于是基督就向他宣明。(2.) 这事被我们主耶稣积极而强烈地断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可以这样理解:“我这阿们、这忠信真实的见证者亲自说。”这件事已经不可更改地定下了: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我把这话对你说,”哪怕你是法利赛人,哪怕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请注意: [1.] 所要求的是什么:就是“重生”。这就是说,第一,我们必须活出新生命。出生是生命的开始;重生,就是重新开始,像那些先前活得很错或活得毫无价值的人一样。我们不要想修补旧房子,而是要从根基重新建造。第二,我们必须有新性情、新原则、新情感、新目标。

我们必须“从上头生”;原文既有“再一次”的意思,也有“从上面”的意思。1. 我们必须重新生一次;加拉太书4:9中这个词就是这样用的,路加福音1:3也有“从起初”的意思。因着第一次出生,我们本是败坏的,在罪孽中成形;所以必须经历第二次出生,我们的灵魂必须重新塑造、重新被赋予生命。2. 我们也必须从上头生;约翰福音3:31、19:11中福音书作者就是这样用这个词。我认为这里尤其有这个意思,而并不排除前一个意思;因为“从上头生”本身就包含“重生”。这新生是从天而来的,见约翰福音1:13,并且它的趋向也是向着天:这是生到一种属神、属天的生命,是与神和天上世界相交的生命;为着这个目的,人必须有分于神的性情,并且带着那属天者的形像。

[2.] 这件事不可或缺的必要性:“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凡有人的本性、因此也有其败坏的人都包括在内。弥赛亚的国在恩典中开始,在荣耀中成全;若我们不是从上头生的,就不能“见”它。也就是说,第一,我们不能明白它的本质。神国之事本就是这样,尼哥底母正想受教于此;但人若不被重新塑造,不成为属灵的人,就不能领受并明白这些事,见哥林多前书2:4。第二,我们也不能领受其中的安慰,不能指望从基督和他的福音得益,也不能在这事上有分。要知道,重生对我们今生和来世的幸福都是绝对必要的。

想想我们本性是怎样败坏有罪,想想神是怎样的一位,惟有在他里面我们才能得着幸福,又想想天国是什么地方,我们幸福的完全要在那里成就;就会看出,从事物本性上说,我们必须重生,因为若不圣洁,就绝不可能幸福;见哥林多前书6:11-12。这条关于重生必要性的伟大真理既这样郑重地被立定下来, a. 尼哥底母就提出反对,见约翰福音3:4:“人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像我这样年纪大的人,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这里显出: (a.) 他知识上的软弱。基督说的是属灵的话,他却似乎按肉体、属血气的意思去理解;好像一个不朽灵魂若要更新、重塑,除了重新造身体、叫它回到被凿出的磐石中去之外,再没有别的办法;好像灵魂和身体的联系竟紧密到不能更新内心,除非先重造骨头。

尼哥底母和别的犹太人一样,无疑非常看重自己的第一次出生,以及其中的尊荣和特权,比如出生之地是圣地,也许还是圣城;又比如自己的家世,像保罗本来也可以夸口的那样,见腓立比书3:5。所以一听见还要重生,他就大为惊讶。生为以色列人,难道还不够好吗?还有什么出生能让他在弥赛亚国里得到更有利的位置呢?他们确实把归信的外邦人看作像是“重生”了一样,但无法想象一个犹太人、一个法利赛人,怎么还会因重生而变得更好。因此他以为,若必须重生,那就必须再由生他的母亲来生。凡以第一次出生为傲的人,很难被带到新生里。(b.) 他愿意受教。他并没有因基督这句难懂的话就掉头而去,反倒坦率承认自己的无知,这本身就表明他愿意得到更多教导。

所以我更倾向于这样理解,而不是说他真对基督所讲的新生有那么粗陋的看法:“主啊,求你叫我明白这事;这对我像个谜,我愚昧到只知道人要出生,只能由母亲生。”当我们在神的事上遇见黑暗难懂之处时,就当存谦卑和殷勤,继续借着蒙恩之道寻求知识,直到神把这事也向我们显明。b. 我们主耶稣进一步将这事展开解释,见约翰福音3:5-8。借着这个异议,他就有机会: (a.) 重复并确认他所说的话,见约翰福音3:5:“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正是我先前所说的那句话。要知道,神的话不是“是而又非”,而是“是的,并且阿们”;他既说了,就必坚持,任凭谁反对,他也不会因人的无知和误解而收回自己的话。虽然尼哥底母不明白重生的奥秘,基督却像先前一样坚定地宣告其必要性。

要知道,若以“我不懂”为借口,就想逃避福音诫命的约束,那是愚昧的,见罗马书3:3-4。(b.) 进一步解释并阐明他关于重生所说的话;在这解释中,他又指出: [a.] 这蒙福改变的作者是谁,是谁成就了它。重生就是“从圣灵生”,见约翰福音3:5-8。这变化不是靠我们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而是靠恩典之圣灵的能力和感化。这就是“圣灵的成圣”,见彼得前书1:2,也是“圣灵的更新”,见提多书3:5。他藉着他所默示的话作工,也能进入要被改变的内心。[b.] 这改变的本质是什么,它所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就是“灵”,见约翰福音3:6。凡重生的人都成为属灵的人,被炼净,脱离情欲的渣滓与污秽。理性而不朽的灵魂之判断和利益,重新取得它本应有的治理肉体之权。

法利赛人把他们的宗教建立在外面的洁净和外面的行为上;对他们而言,要成为属灵的人,实在是极大的改变,不亚于一次新生。[c.] 这改变的必要性。第一,基督在这里指出,这在事物本性上就是必要的;因为在我们重生之前,我们并不适合进入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见约翰福音3:6。这就是我们的病症以及病因;情况如此明显,除了重生,别无良方。1. 这里告诉我们“我们是什么”:我们是“肉体”,不只是有形体,更是败坏的,见创世记6:3。灵魂本身仍是属灵的实体,但它与肉体缔结得如此深,受肉体意志辖制如此厉害,恋慕肉体快乐如此之甚,又如此忙于为肉体安排,以致整体上就被称为“肉体”;它已经成了属肉体的。如此景况中的灵魂,与那位是灵的神之间,怎能有交通呢?2. 我们“为何会变成这样”:因为我们是从肉身生的。

这败坏是与生俱来的,所以若要有新性情,就必须重生。那败坏的本性,就是“肉体”,起源于我们的第一次出生;因此,那新的本性,就是“灵”,必须起源于第二次出生。尼哥底母提到再进母腹而生;但即便他真能如此,又有什么用呢?若他从母亲生一百次,也毫无改善,因为“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污秽之物不能生出洁净之物。他必须寻求另一种源头,必须从圣灵生,否则就不可能成为属灵的。简言之,人的构成虽有身体与灵魂,但起初属灵的部分原本如此支配属肉体的部分,以致人被称为“有灵的活人”(创世记2:7);然而人因顺从肉体的食欲、吃了禁果,就把灵魂正当的统治权卖给了情欲的暴政,于是不再是“有灵的活人”,而成了“肉体”;“你本是尘土”。活着的灵魂成了死的、迟钝的;因此他在犯罪的那日“必定死”,也就成了属土的。

在这退化的景况中,他按着自己的样式生子,把本来完全托付给他的人性就这样带着败坏和堕落传了下来;直到如今仍是如此繁衍。败坏和罪已织入我们的本性;我们是在罪孽里成形的,所以本性必须被改变。只换一件新衣服或换一张新面孔还不够,我们必须穿上新人,必须成为新造的人。第二,基督又凭着他自己的话进一步证明这事的必要:“不要因我对你说‘你们必须重生’就希奇”,见约翰福音3:7。1. 基督既这样说了,而他自己既从未收回、将来也绝不会收回这话,那么全世界也不能推翻这话:我们必须重生。

那位伟大的立法者,他的旨意就是律法;那位新圣约伟大的中保,有完全权柄来设立我们与神和好的条件,以及在他里面得幸福的条件;那位灵魂的大医生,知道人的光景,也知道医治所需的是什么;他说了:“你们必须重生。”我对“你”所说的,也是所有人都有关的事:你们都必须,一个也不例外;不只是平民百姓,连官长、连以色列人的先生也一样。2. 我们不该因此希奇;因为当我们想到我们所面对之神的圣洁,想到救赎的大目的,想到我们本性的败坏,以及摆在我们面前那幸福的构成,我们就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件事被看得如此重要,被视为唯一不可缺少的事:我们必须重生。[d.] 这改变又借着两个比喻来说明。第一,圣灵使人重生的工作,被比作“水”,见约翰福音3:5

重生就是“从水和圣灵生”,也就是由圣灵作工,像水那样运行;正如马太福音3:11所说“用圣灵与火施洗”,意思就是圣灵像火那样工作。1. 这里首先要表达的是,圣灵在使灵魂成圣时,(1.) 像水一样洁净、洗涤,把那使人不配进神国的污秽除去。这就是“重生的洗”,见提多书3:5;“你们已经洗净”,见哥林多前书6:11;又见以西结书36:25。(2.) 它也像水那样使人凉爽、苏醒,正如水之于被追赶的鹿和疲乏的旅人。圣灵常被比作水,见约翰福音7:38-39以赛亚书44:3。在初次创造中,天上的出产是“从水而生”的,见创世记1:20;也许这里说从上头生的人“从水生”,便有这个典故。2. 基督很可能也把目光放在洗礼这项礼仪上,就是约翰所施、他自己也开始施行的礼。

“你们必须从圣灵重生”,这由圣灵所作的重生,要借着水洗来表明,作为那属灵恩典的可见记号;并不是说凡受洗的都得救,也不是只有受洗的才得救;而是说,若没有那由圣灵所作、并由洗礼所表明的新生,没有人能被看作天国受保护、享特权的子民。犹太人若不放弃靠律法行为称义的盼望,并顺服“悔改的洗礼”这项伟大的福音责任,就是为得赦罪这伟大的福音特权,他们就不能享受他们长期所盼望的弥赛亚国度之福。第二,它又被比作“风”:“风随着意思吹;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见约翰福音3:8。同一个词既可指风,也可指灵。圣灵降在使徒身上时,如同一阵大而有力的风,见使徒行传2:2;他对罪人之心强有力的感动,也被比作风的吹动,见以西结书37:9;他对圣徒灵魂甘甜的感化,则被比作北风和南风,见雅歌4:16

这里使用这个比喻,是要表明:1. 圣灵在重生中作工,是自由自主的,像自由行动者。风随着自己的意思吹,并不听我们的吩咐,也不受我们的命令辖制;是神指挥它,风也成全他的命,见诗篇148:8。圣灵按着自己的喜悦,把感化施行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在谁身上、以怎样的分量和程度,都是他所定的;正如“随己意分给各人”,见哥林多前书12:11。2. 他作工大有能力,并且果效显明:“你听见风的响声”;它的原因虽隐藏,效果却明显。

当灵魂开始为罪哀恸,为败坏重担呻吟,向基督发出渴慕,呼叫“阿爸,父”时,我们就听见了圣灵的声音,看见他正在作工,正如使徒行传9:11所说:“看哪,他正祷告。”3. 他作工是奥秘的,路径是隐藏的:“你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往哪里去。”风如何聚集力量,如何又消散力量,对我们都是谜;同样,圣灵作工的方式和方法也是奥秘。“圣灵往哪里去了呢?”见列王纪上22:24;又见传道书11:5,并可与诗篇139:14对照。

2. 这里又有一段关于福音真理之确定性和崇高性的讲论,这是基督因尼哥底母的软弱而引出的。这里有: (1.) 尼哥底母仍然提出的异议,见约翰福音3:9:“怎能有这事呢?”看起来,基督对重生必要性的解释,并没有使他更明白。使重生成为必要的人性败坏,以及使重生成为可能的圣灵工作,对他而言,和这件事本身一样奥秘。虽然他笼统地承认基督是属神的教师,但当基督的教训不符合他原先吸收的观念时,他就不肯接受。许多人也是这样:他们口头上承认基督的道理,却只愿意在自己喜欢的范围内相信基督信仰的真理、顺服其中的律法。他们愿意让基督作教师,只要课程由他们自己来挑。这里,第一,尼哥底母承认自己始终不明白基督的意思:“怎能有这事呢?

这些事我不懂,我的领会达不到。”神的事对属血气的人本来就是愚拙的;他不但与这些事隔绝,所以觉得黑暗,而且又对它们存偏见,所以觉得愚拙。第二,因为这教训对他“不可理解”,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于是他便质疑其真实性;仿佛因为这事在他看来像悖论,它本身就成了妄想。许多人对自己的理解力评价太高,以至于以为自己不能相信的,就一定不能被证明;他们“凭自己的智慧不认识基督”。(2.) 基督因他的迟钝和无知而给他的责备:“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先生”就是教师、导师,是坐在摩西位上的人;然而你不但不熟悉重生的道理,甚至竟不能明白它。

这个责备对以下两种人都很适用:第一,那些承担教导别人责任,却自己在公义之道上无知无能的人;第二,那些把时间花在学习和教导宗教中的观念、礼仪、圣经里的细节和批评上,却忽略那些实际的、能改革内心和生活的事情。责备中有两个词格外有分量:第一,他身处的地方是“以色列”,那里有如此丰富的认识之道,有神圣启示;这道理他本应从旧约中学到。第二,他竟然不知道的是“这些事”:这些必要的事,这些重大的事,这些神圣的事;他难道从未读过诗篇50:5以西结书18:31、36:25-26吗?(3.) 因此,基督进而讲论福音真理的确定性和崇高性,见约翰福音3:11-13,为要显明那些对这些事大惊小怪之人的愚昧,也推荐我们去查考它们。

这里请注意: [1.] 基督所教导的真理极其确定,是我们可以放心托付自己的,见约翰福音3:11:“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这里“我们”除他自己外还指谁呢?有人理解为在地上与他一同作见证的人,就是众先知和施洗约翰;他们所说的是他们知道并见过、自己也深信不疑的事;因为神的启示本身就带着自己的证据。也有人理解为从天上作见证的父和圣灵;父与他同在,主的灵在他身上,所以他用复数说话,正如约翰福音14:23:“我们要到他那里去。”请注意:第一,基督的真理毫无疑问地确定。

我们有充分理由确信,基督的话都是可信的话,是我们可以把灵魂押上的;因为他不但是一位可信的见证人,不会欺骗我们,而且也是一位胜任的见证人,自己绝不会被欺骗:“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他说话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基于最清楚的证据,所以带着最大的确定。凡他论到神、论到看不见的世界、论到天堂和地狱、论到神对我们的旨意与和平之谋略的,都是他所知道、所见过的;因为他在父那里,如同被父养育在身边的一样,见箴言8:30。基督所说的一切,都是凭他自己的知识而说。第二,正因为基督的真理如此无误,罪人的不信就更加严重。事情既这样确定、这样清楚,而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竟有那么多人对那些自己按理不能不承认有充分可信根据的事,仍然作不信的人。

[2.] 基督所教导的真理,虽然用的是从平常、属地之事借来的语言和表达,但按其本质本身,却是极其崇高、属天的;这一点由约翰福音3:12暗示出来:“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也就是我把神的大事借用属地的比喻来讲,好使你们更容易、更明白,例如“重生”和“风”的比喻。若我这样迁就你们的理解力,用你们自己的语言向你们牙牙学语,你们仍不能明白我的教训;那我若照着这些事本来的性质来讲,用天使的语言说那凡人说不出的事,你们又会怎样呢?如果这样亲切、熟悉的表达尚且成了绊脚石,那么抽象的观念、按本相描绘的属灵事物,又会怎样呢?所以我们应当学:第一,惊叹基督教训的高深;它确实是“敬虔的奥秘”。福音的事都是“天上的事”,超出人理性探究的常规道路,更远超过它自己发现的范围。

第二,感谢基督的降卑;他乐意使福音启示的方式适合我们的能力,“照着孩子的样式对我们说话”。他顾念我们的“本体”,知道我们出于地;也顾念我们的“所在”,知道我们住在地上;所以就向我们讲“地上的事”,用可感知的事物作为属灵之事的载体,使它们对我们更容易、更熟悉。他在比喻中如此作,在圣礼中也是如此。第三,为我们本性的败坏和我们接受、领会基督真理的极大不适感到悲哀。属地的事因其平常而被轻看,属天的事又因其高深而被拒绝;无论用什么方式,总有人总能挑出毛病来,见马太福音11:17;但智慧终究必被她的儿女称义。[3.] 惟有我们主耶稣适合向我们启示这样确定、这样崇高的教义:“除了那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见约翰福音3:13。第一,除了基督,没有人能把神为我们救恩的旨意启示给我们。

尼哥底母把基督当先知来接待;但他必须知道,基督比旧约的一切先知都大,因为他们都没有“升到天上”。他们是靠神的默示写作,不是凭自己的知识,见约翰福音1:18。摩西上过山,却没有上过天。没有人像基督那样,得着对神和天上之事确切的认识,见马太福音11:27。我们不该差人上天求指教,而是应当等候领受天所愿意赐下的指教;见箴言30:4申命记30:12。第二,耶稣基督完全能、也完全适合把神的旨意启示给我们;因为他就是那位“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前面他说过:“若说天上的事,你们如何能信呢?”这里,1. 他就举出一个“天上的事”的例子:有一位“从天降下”,却又是“人子”;是“人子”,却又“在天”。若人的灵魂重生都已是奥秘,那么神子的道成肉身岂不更是奥秘吗?这些才真是属神、属天的事。

这里暗示了基督一位格中的两种不同本性:他的神性使他“从天降下”;他的人性使他成为“人子”;而这两性之联合表现在:他既是人子,却又仍“在天”。2. 他也借此证明自己有能力向他们讲“天上的事”,引导他们进入天国的奥秘,因为:(1.) 他“从天降下”。神与人之间所建立的交通,是从上头开始的;其第一步不是起于地上,而是“从天降下”的。我们爱他、向他而去,是因为他先爱我们、先差遣来到我们这里。这说明:第一,基督有神性。那从天降下的,当然不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乃是“从天上来的主”,见哥林多前书15:47。第二,他对神的旨意有亲密而直接的认识;因为他从天庭而来,自永远以来就在其中。第三,这是神的彰显。

旧约中,神赐恩给百姓,常说是他“从天垂听”(历代志下7:14)、“从天观看”(诗篇80:14)、“从天说话”(尼希米记9:13)、“从天差遣”(诗篇57:3);但新约给我们看见,神“亲自降下”来教导并拯救我们。他这样“降下”本是奇妙的奥秘,因为神性本身不会改变地方,他的身体也不是从天带下来的;但他为我们的救赎这样降卑,却是更奇妙的怜悯;这正显明了他的爱。(2.) 他是“人子”,就是但以理所说的那位“人子”;犹太人向来都明白这指的是弥赛亚。基督称自己为“人子”,表明他是“第二个亚当”,因为第一个亚当是人类之父。在旧约关于弥赛亚的各种称号中,他特别拣选这个来用,因为它最能表达他的谦卑,也最适合他现今的卑微景况。(3.) 他“仍旧在天”。

就在此时,他在地上与尼哥底母说话,然而按神性说,他仍“在天”。“人子”本身直到升天以前并不在天;但那位成为人子的,却按神性无所不在,尤其在天上。照样,“荣耀的主”按这名称本身不能被钉十字架,神按神性说也不能流血;然而那位是荣耀之主的,却被钉十字架了,见哥林多前书2:8;而神也用“自己的血”买了教会,见使徒行传20:28。两性在一位格里的联合就是这样紧密,以致属性得以互通。

3. 这里基督又讲到他自己来到世上的伟大目的,以及信他之人的福分,见约翰福音3:14-18。这里正是整本福音的精髓与中心,就是那句“可信的话”(提摩太前书1:15):耶稣基督来到,为要把世人从死亡中拯救出来,恢复他们进入生命。罪人之所以是“死人”,有两层意思:第一,像一个受了致命伤、或患了不治之症的人,也可称为“死人”,因为他正在死去;照这一层说,基督来是要借着“医治”我们来救我们,正如铜蛇医治以色列人,见约翰福音3:14-15。第二,一个因不可赦免的罪而被公义定死罪的人,也可称为“死人”;他在法律上已经是死人。针对我们这方面的危险,基督来是作为君王或审判官施行拯救,颁布一项在某些条件下生效的大赦令;这里的“拯救”正与“定罪”相对,见约翰福音3:16-18

[1.] 耶稣基督来,是借着“医治”我们来救我们,正如被火蛇咬伤的以色列人,仰望铜蛇就得痊愈而存活。那段历史见民数记21:6-9;这是摩西死前最后一件经他手施行的神迹。现在,在这预表基督的图像中,我们可以注意:第一,罪那致命、毁灭性的本质,这里已经暗示出来。罪的罪咎,好像火蛇咬伤之痛;败坏的权势,好像蛇毒因此散布。魔鬼是那古蛇,起初诡诈(创世记3:1),后来却成了火热的,他的试探是“火箭”,他的攻击可怕,他的得胜带来毁灭。你去问被唤醒的良心,去问被定罪的灵魂,他们都会告诉你:罪的引诱虽然迷人,到最后却“咬你如蛇”,见箴言23:30-32。神因罪向我们发的忿怒,就像那些神差到百姓中间为惩罚他们发怨言而来的火蛇。律法的咒诅如同火蛇,一切神忿怒的记号也都是如此。

第二,针对这致命疾病,神所预备的大能医治。可怜罪人的光景诚然可悲;但绝望吗?感谢神,并非如此;在基列仍有乳香。人子被举起来,正如摩西举起铜蛇,医治那些被咬的以色列人。1. 医治他们的是“铜蛇”。铜是明亮的;我们读到基督的脚像光明的铜,见启示录1:15。铜也是坚久的;基督也是如此。它作成火蛇的样式,却没有毒、没有刺,正好表明基督:他“替我们成为罪”,自己却不知罪;他“成为罪身的形状”,自己却并无罪;像铜蛇那样无害。蛇本是受咒诅的受造物;基督也成为了“咒诅”。那医治他们的东西,同时也提醒他们所受的灾祸;照样,在基督里,罪被摆在我们面前,显得极其炽烈而可怕。2. 铜蛇是被举在杆上;同样,“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这本是他所当受的,见路加福音24:26、24:46。除此以外,再无别的医治之法。

基督被举起来:(1.) 在他的钉十字架上。他被举在十字架上;他的死被称为“被举起来”,见约翰福音12:32-33。他被举起来,像一个公开的景象,像一个靶子,被举在天地之间,仿佛天和地都不配容他,仿佛被双方弃绝。(2.) 在他的高举上。他被举到父的右边,赐人悔改与赦罪;他先被举到十字架上,然后更进一步被举到冠冕那里。(3.) 在他永远福音的宣讲和传扬上,见启示录14:6。铜蛇被举起,是让以色列千万人都能看见;照样,基督在福音中也向我们清楚陈列出来,被“高举”如同旌旗,见以赛亚书11:10。3. 铜蛇是摩西举起来的。基督生在摩西律法之下,摩西也为他作见证。4. 这样被举起来之后,它就被指定来医治那些被火蛇咬伤的人。差下灾祸的,也预备了医治。除了那位公义定我们罪的神,没有谁能赎回并拯救我们。

是神自己“找到了赎价”,而这医治的功效也全赖于他的设立。那些火蛇是为了惩罚他们“试探基督”而被差来的(使徒保罗就是这样说的,见哥林多前书10:9),然而他们又正是因从基督而来的能力得了医治。我们所冒犯的那一位,正是我们的平安。第三,这医治应用的方法就是“相信”;这显然是对应以色列人“仰望”铜蛇而得医治的事。若有哪个被咬的以色列人,不是因太不觉察自己的痛苦和危险,就是因太不信摩西的话而不肯仰望铜蛇,那么他死于伤口完全是应当的;但凡“仰望”的都得痊愈,见民数记21:9。若有人轻看自己因罪而得的病,或轻看借着基督得医治的方法,以至于不按基督自己的条件来接受他,那么他的血就在自己头上。主已经说:“当仰望我,就必得救”(以赛亚书45:22),仰望就得活。

我们必须喜悦并同意无限智慧为拯救有罪世界所设立的方法,就是借着耶稣基督作伟大的祭物和代求者。第四,信心又给了我们极大的鼓励,使我们仰望他。1. 他之所以被举起来,就是为叫跟随他的人得救;而他必定成就这个目的。2. 借着他所发出的救恩邀请,是普遍的:“凡信他的”,没有例外,都可以因他得益。3. 所提供的救恩是完全的。(1.) 他们“不至灭亡”,不会因自己的伤而死;虽然他们也许疼痛,也许十分惊惶,但罪孽不再作他们的毁灭。这还不止。(2.) 他们“反得永生”。他们不仅不在旷野里因伤而死,而且还要进入迦南地,那时他们正快要进入;他们要享受所应许的安息。[2.] 耶稣基督来,又是借着“赦免”我们来救我们,使我们不至因律法的判决而死,见约翰福音3:16-17

这真是福音,是真正的好消息,是天上临到地上最好的消息。这里内容极多,却浓缩在极少的话里,是“和好的道”之缩影。第一,这里显出神藉着“赐下他的儿子给世界”而有的爱,见约翰福音3:16,其中有三点:1. 所启示的伟大福音奥秘:“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父神的爱,是我们因圣灵得重生、因子被举起来而得和好的根源。请注意:(1.) 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这就更显明神爱我们,把他赐给我们、为我们而赐。如今我们知道神爱我们了,因为他把“独生子”为我们赐下,这不仅表明子本身的尊荣,也表明他在父眼中的宝贵;他一直是父所喜悦的。(2.) 为着人的救赎和救恩,神乐意“赐下他的独生子”。

他不只是差他来到世上,带着充分权柄去处理天与地之间的和平,也“把他赐下”;意思就是,把他交出来,为我们受苦受死,作那伟大的挽回祭和赎罪祭。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必须被举起来”;因为父为此已经定意、已经安排,并为此给他“预备了身体”。若不是父“把他赐下”,仇敌决不能“夺取”他。虽说那时他尚未被钉十字架,但在神既定的旨意中,他已经被“交付”了,见使徒行传2:23。再进一步说,神“赐下他”,也就是向众人提供他,并把他赐给一切真正的信徒,叫他在新圣约一切的旨意中都归给他们。神把他赐下作我们的先知,作“给万民的见证”,作我们所承认的大祭司,作我们的和平,作教会的元首,也作万有之首,为教会效力,作我们所需要的一切。(3.) 这里神是这样“显明他对世界的爱”:神如此真实、如此丰富地爱这个世界。

如今他的受造物看见,他是爱他们、愿意善待他们的。他这样爱堕落的人类世界,却并没有这样爱堕落的天使世界;见罗马书5:8约翰一书4:10。请看并惊叹:伟大的神竟然爱这样不配的世界!圣洁的神竟然以善意之爱去爱这样邪恶的世界,尽管他无法对它生出喜悦。这确实是一个“爱的时刻”,见以西结书16:6,16:8。犹太人徒然以为,弥赛亚只是出于爱他们的民族而来,好借着别国的败落抬高他们;但基督告诉他们,他来是出于对“全世界”的爱,外邦人与犹太人都包括在内,见约翰一书2:2。虽说人类世界中有许多人灭亡,然而神赐下独生子,仍是他爱全世界的明证,因为借着他,生命与救恩已向众人发出普遍的邀请。一个叛乱悖逆的省份若得着赦免和大赦的公告,凡愿意前来、跪下恳求并归回忠诚的人都可得着,这就是爱。

神就是这样爱这背叛堕落的世界,差遣他的儿子带着这公平的提议而来:“凡信他的,不论是谁,都不至灭亡。”救恩本是从犹太人出来的,但如今基督已经被认识为“直到地极的救恩”,成为“普遍的救恩”。

2. 这里又有伟大的福音责任,就是“信耶稣基督”,就是信那位神如此赐下的主,信那位“为我们赐下”、也“赐给我们”的主;接受这恩赐,回应施恩者的用意。我们必须真诚地同意并接受神在他的话语中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既然神把他赐给我们作先知、祭司和君王,我们就必须把自己献上,愿意受他统治、受他教导、由他拯救。

3. 这里又有伟大的福音益处:“凡信基督的,不至灭亡。”这话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再重复一遍。凡真实信徒那说不尽的福分,都是他们永远欠基督的:(1.) 他们从地狱的苦难中得救,被拯救,不再“下到坑中”;他们“不至灭亡”。神已经除去他们的罪,他们就不至死;赦免已经买得,因此原先的定罪就被撤销了。(2.) 他们有权享受天上的喜乐:“反得永生。”那被定罪的叛徒不但蒙赦免,而且得提升、受恩宠,像是万王之王所乐意尊荣的人一样。从监牢中出来作王,见传道书4:14。若是信徒,就也是儿女;若是儿女,就也是后嗣。第二,这里又显明神差他儿子来到世界的目的:乃是“叫世人因他得救”。他来到世上,眼中所看的是救恩,手中所带的是救恩。

因此,前面所说向人发出的生命和救恩的邀请是真诚的,并且凡凭信心接受的人都必得成全,见约翰福音3:17:“神差他的儿子到世上来”,就是这有罪、悖逆、背道的世界;差他来,不像有时差遣天使到世上短暂探访,而是差他常驻。自从人犯罪以来,他一见天上有特别的使者临近、显现,就心中惊惧,因为自知有罪,且等候审判:“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神。”既然神的儿子亲自来到,我们理当查问他为何而来:是为平安吗?就像他们战战兢兢问撒母耳:“你是为平安来的吗?”这段经文给出的答案是:“为平安来。”1. 他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我们本来也有充分理由以为他会这样做,因为这是有罪的世界;它已经被定了罪,除了照律法施行审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可阻止呢?

那使万国万民都出于“一血”的人类本性(使徒行传17:26),不但染上了遗传性的病,像基哈西的大麻风一样,也染上了遗传性的罪责,像亚玛力人那样,神与他们世世代代争战;这样的世界,按理确实可以被定罪。若神要差人来定罪,他手下本有天使可用,把忿怒的碗倾倒下来,也有拿着发火焰之剑的基路伯随时可执行审判。若主喜悦杀我们,就不会差他的儿子到我们中间来。他固然带着完全权柄来“施行审判”(约翰福音5:22,5:27),但他来时不是先施行定罪的审判,不是按我们已被宣布为法外之徒的地位来对待我们,也不是利用我们违背“无罪之约”的事实来攻击我们;反而是把我们带到“施恩宝座”前,重新给我们一次机会。2. 他来,乃是“叫世人因他得救”,叫救恩之门向世界打开,凡愿意的都可以由此进入。

神在基督里叫世界与自己和好,因此也就是拯救世界。借着基督,大赦法令已经通过并公布;一条补救性的律已经设立;人类世界所受对待,不再是照着第一个约的严厉,而是照着第二个约的丰富。世界“因他得救”,因为若不借着他,就绝不可能得救;除他以外,别无救恩。这对受责备的良心来说是好消息,是折断的骨头和流血伤口的医治:基督,我们的审判者,来不是为“定罪”,而是为“拯救”。[3.] 从这一切中,便推出真信徒的幸福:“信他的人,不被定罪”,见约翰福音3:18。虽然他曾是罪人,且是大罪人,并且按他自己的承认已经是有罪之人;但一信主,诉讼就停止,判决就中止,他就“不被定罪”。这不只是暂缓执行而已;“不被定罪”的意思更深,就是他被宣告无罪、得释放了。若不被定罪,他就被释放,不再按严格公义、照着自己罪所该得的被审断。

他固然被控告,也不能对控诉说“无罪”;但他可以提出抗辩,可以像蒙福的保罗那样提出阻却诉讼的理由:“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已经死了。”他也许受苦、受神管教、受世界逼迫;但他并“不被定罪”。十字架也许重重压在他身上,但他已脱离了咒诅;也许被世界定罪,却不与世界一同被定罪,见罗马书8:1哥林多前书11:32

4. 最后,基督又讲到那些坚持不信、故意无知之人的可悲景况,见约翰福音3:18-21。(1.) 这里宣告了那些不肯信基督之人的结局:“他们的罪已经定了。”请注意: [1.] 不信之人的罪何等大;因为他们轻看的那一位,身份何等尊贵:他们“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他是无限真实的,配得人相信;他也是无限良善的,配得人接受。神差来拯救我们的,是他自己最亲爱的;难道他不该也成为我们最亲爱的吗?那名超乎万名之上的,我们岂不应当信靠他的名吗?[2.] 不信之人的惨况何等大:“他们的罪已经定了。”这表示:第一,是确定无疑的定罪。他们在大日审判中必被定罪,稳妥得仿佛现在已经定了。第二,是现在就临到的定罪。咒诅已经抓住他们;神的忿怒现在就停留在他们身上。他们已经被定罪了,因为他们自己的心也定他们的罪。

第三,这定罪是建立在他们先前已有的罪责之上:他“已经被定罪”,因为他对自己一切的罪都暴露在律法之下;由于他没有借着信心而有分于福音中撤销定罪的条款,律法对他的约束力就仍然完全有效。因此“他已经被定罪,因为他没有信”。不信真正可以称为“叫人沉沦的大罪”,因为它使我们仍留在其他一切罪的罪责之下;这是反对“良药”的罪,是反对我们“上诉之路”的罪。(2.) 这里也宣告了那些甚至不肯认识他之人的结局,见约翰福音3:19。许多好追究的人对基督、他的教训和神迹有所了解,却因偏见不肯信他;而一般人大多则是愚昧、疏忽、麻木,根本不肯认识他。“定罪就在此”:那毁灭他们的罪就是,光来到世间,他们却爱黑暗过于爱光。现在请注意: [1.] 福音就是光;当福音来到时,光就来到世间。

光能自证其明,福音也是如此;它自己就证明其神圣来源。光能显露事物,而且“光本是可喜悦的”,能使人心欢喜。它是在黑暗之处照耀的光;若没有它,世界真是黑暗之处。它“已经传到普天之下”(歌罗西书1:16),不像旧约的光那样仅限于一个角落。[2.] 大多数人的愚昧,实在无法形容,就是他们爱黑暗过于爱光,过于爱“这光”。犹太人爱他们律法中的黑影,以及那些“瞎眼领路人”的教训,过于爱基督的道理。外邦人爱他们对“未识之神”的迷信事奉,就是他们“无知所拜的”,过于爱福音所要求的“理所当然的事奉”。与私欲结亲的罪人,爱他们的无知和错误,因为这些东西使他们可以继续留在罪中;他们不爱基督的真理,因为真理会使他们离开罪。人的背道起初始于对禁止之知识的妄求,如今却靠着对禁止之无知的偏爱继续维持。

可怜的人竟爱自己的病,爱自己的奴役,不肯得自由,不肯得医治。[3.] 人为什么爱黑暗过于爱光,真正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他们爱黑暗,是因为以为黑暗能为他们的恶行作掩护;他们恨光,是因为光揭露他们的罪和悲惨,使他们失去对自己的好看法。他们的景况本来已经很可怜;而因为他们定意不肯改,就也定意不肯看见。[4.] 故意无知绝不是减轻罪责的理由,到了大日反倒要成为加重定罪的原因:“定罪就在此。”毁坏灵魂的,正是他们闭眼不看光,甚至不肯给基督和他的福音留下一点商谈的余地;他们这样公然抗拒神,以致“不愿晓得他的道”,见约伯记21:14

将来审判时,我们不仅要为自己“有过却没有使用”的知识交账,也要为自己“本可以有却不要”的知识交账;不仅要为自己“明知故犯”的罪交账,也要为自己“故意抛弃知识”而犯的罪交账。为进一步说明这点,基督又指出,见约翰福音3:20-21:人的心和生活是善是恶,决定了他们对基督带到世间的光持什么态度。第一,那些作恶并决意继续作恶的人,恨基督福音的光,并不奇怪;因为“凡作恶的便恨光”,见约翰福音3:20。作恶的人因羞耻感和惧怕刑罚,都会寻求隐藏,见约伯记24:13等处。罪恶的行为是“暗昧的行为”;罪从一开始就喜欢隐藏,见约伯记31:33。“光震动恶人”,见约伯记38:12-13。福音对邪恶的世界来说正是如此可怕:他们“不来就这光”,反而离它越远越好,“恐怕他们的行为受责备”。

请注意:1. 福音的光被差到世上,就是要“责备罪人的恶行”,要把它们显明出来(以弗所书5:13),要“指明人的过犯”,使人知道哪些本来不以为是罪的,原来竟是罪,也叫人看见自己过犯的邪恶,好叫罪借着这“新的诫命”显得格外是罪。福音先有使人知罪的功能,才为它安慰人的功能开路。2.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作恶的人就“恨福音的光”。也有一些人“曾经作恶,却为此忧伤”,他们便欢迎这光,正如税吏和娼妓。但那“作恶的人”,就是那继续去作、并且定意还要继续作的人,就恨这光,不能容忍别人指出他的过错。基督的福音在世上所遭遇的一切抵挡,都源于邪恶的心,又受那恶者影响。人恨基督,是因为他们爱罪。3. 那些“不来就光”的人,因此显明他们心里暗暗“恨这光”。

若不是他们对“使人得救的知识”怀着反感,他们就不会如此安然地坐在“使人沉沦的无知”中。第二,另一方面,那些心里正直、在完全上向神自明的人,却欢迎这光,见约翰福音3:21:“行真理的必来就光。”可见,虽然福音有许多仇敌,却也有一些朋友。“真理不躲在角落里”本是人所共知的。凡存诚实行事的人,不怕查验,反而愿意受查验。这也适用于福音之光:它一方面使作恶的人知罪、惊惧;另一方面,也坚固并安慰那些按正直而行的人。请注意:1. 好人的特征。(1.) 他是“行真理的人”;就是说,他所行的一切,都真实、诚实、出于真心。虽然他有时达不到“行善”,达不到他所愿作的善,但他却“行真理”;他的目标是诚实的。

他有软弱,却持守正直;像该犹那样“忠心地行事”(约翰三书1:5),像保罗那样(哥林多后书1:12),像拿但业那样(约翰福音1:47),像亚撒那样(列王纪上15:14)。(2.) 他是“来就光的人”。凡神圣启示向他显明为出于神的,他就乐意接受和领受,不管这会给他带来多少不安。那“行真理的人”,愿意亲自认识“真理”,也愿意“让自己的行为显明出来”。好人常常省察自己,也盼望神来试验他,见诗篇26:2。他热切想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并且定意要去遵行,不论这多么违背自己的意愿和利益。2. 好行为的特征:那就是“靠神而行”的,是借着立约的信心与神联合,并借着虔诚的情感与神相交而成就的。

我们的行为,只有当神的旨意作其准则、神的荣耀作其目的;当这些行为是在神的力量里、为神的缘故、向着神而做,不是做给人看的;并且借着福音的光,我们也清楚看见我们的行为确是这样“靠神而行”的,那时我们才有可喜乐的根据,见加拉太书6:4哥林多后书1:12

Verses 22-36

22-36节 约翰为基督作见证。22 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同他们住下,并施洗。23 约翰也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24 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25 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26 就来见约翰,对他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旦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一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27 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28 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29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30 他必兴旺,我必衰微。31 从上头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

32 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33 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34 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35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看见: I. 基督离开,到了犹太地,见约翰福音3:22,并在那里与门徒同住。请注意:1. 我们主耶稣开始公开事工之后,常常旅行,屡次迁移,就像先祖寄居时一样。他没有固定住处,这是他降卑的一部分;但他也像保罗一样,常在旅途中,这又显明他为着自己来到世上的工作不知疲倦地劳苦,为要行善益于人的灵魂,不惜跋涉许多疲乏的脚步。“公义的日头”运行广大,为要散发他的光和热,见诗篇19:6。2. 他通常不长久住在耶路撒冷。

虽然他常去那里,却很快又回到乡间;这里也是如此。“这事以后”,就是在与尼哥底母谈完之后,他到了犹太地;这并不主要是为着更大的隐秘,虽然卑微、偏僻之处本来也最适合处在卑微景况中的谦卑耶稣,更是为着更大的益处。他的讲道和神迹在耶路撒冷也许声势最大,因为那里是消息的源头,但所结出的果效却最少,因为犹太教会中最有分量的人在那里最占上风。3. 他到了犹太地,门徒也与他同去;因为这些人正是“在他试炼中常和他同在”的。许多在耶路撒冷拥到他面前的人,不能跟着他往乡下去,因为他们在那里没有事;但他的门徒却跟从他。若约柜移动,与其留在没有约柜的地方,即便那地方是耶路撒冷,不如跟着约柜走,正如约书亚记3:3里那些人所做的一样。4. 他在那里“与他们同住”;就是说,他与他们来往交通,同他们谈论。

他退到乡间,不是为安逸享乐,而是为着更自由地与门徒和跟随他的人谈话。见雅歌7:11-12。要知道,那些愿意“与基督同去”的人,会发现他也乐意“与他们同住”。一般认为他这时在那地住了五六个月。5. 他在那里“施洗”;就是接纳门徒,那些相信他、比耶路撒冷那些人更诚实、更勇敢的人,见约翰福音2:42。约翰先在犹太地施洗(马太福音3:1),所以基督也在那里开始,因为约翰曾说过:“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其实主自己并不亲手施洗,而是门徒照着他的命令和指示施洗,正如约翰福音4:2所显明的。但门徒施洗,也就是他施洗。圣礼虽由软弱的人执行,仍是基督的圣礼。II. 只要还有机会,约翰就继续他的工作,见约翰福音3:23-24。这里告诉我们:

1. “约翰也在施洗。”基督的洗,实质上与约翰的洗是一样的,因为约翰为基督作见证,所以二者毫不冲突。(1.) 基督在约翰还没有停工之前,就开始传道和施洗;这样,当约翰被除去时,他就能预备好接收约翰的门徒,使事工的轮子继续转动。对有用的人来说,在自己退下舞台时,看见有人兴起、很可能补上自己的位置,这是一种安慰。(2.) 尽管基督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约翰仍继续传道施洗;因为他仍要照着“所赐给他的分量”,推进神国的利益。约翰还有工作可做,因为基督还没有被普遍认识,人们的心也还没有藉着悔改彻底为他预备好。约翰从天上领受了他的命令,所以他要继续作工,直到从同一位神手里领受撤职之令;给他委任状的那只手,也该发给他解职书。他没有“归并”到基督那里去,免得先前所发生的事被人看成他们二人事先串通;但他继续自己的工作,直到护理把他放在一边。有些人的恩赐更大,并不会使别人较小的劳苦变得多余无用;每个人都还有够做的工。看见自己被盖过就坐下不做的人,是心怀不平的。即便我们只有一千银子,也必须为这一千交账;即便看见自己快要退场,也仍要坚持作工到底。

2. 他在哀嫩、靠近撒冷的地方施洗;这两个地方在别处都找不到,所以学者们完全无法确定它们的位置。不论在哪里,很明显约翰是从一处转到另一处;他并不觉得约旦河有什么特别神圣的性质,因为耶稣曾在那里受洗,所以自己必须一直留在那里;他乃是看情势需要,就改到别处去。传道人必须跟随机会。他选择了一个“水多”的地方,原文是“许多水”,意思是许多水流;这样,无论遇见谁愿意接受他的洗礼,那里都随时有水可用。那些水也许很浅,正如有很多溪流的地方通常那样,但足以达成他的目的。而在那地方,丰沛的水是很宝贵的。

3. 有人到那里来,“受他的洗”。虽然不像他初出来时那样万人云集,但他此时并非没有鼓励,仍然有人来听他、承认他。有人把这话同时指向约翰和耶稣:“他们来受洗”,就是有人到约翰这里受洗,也有人到耶稣那里受洗;他们的洗既然是一个,他们的心也是一个。

4. 特别注明(约翰福音3:24),“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是为要理清叙事次序,并表明这些事应当放在马太福音4:12之前。约翰只要还有自由,就从未停止他的工作;而且似乎因为预见自己的时候不多了,反而更加殷勤。他“还没有下在监里”,却知道不久就会如此,见约翰福音9:4。III. “约翰的门徒和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见约翰福音3:25。看哪,基督的福音来到,并不是要在地上带来和平,反而带来分裂。请注意:1. 争论的双方是谁:是约翰的一些门徒,以及那些没有顺服他悔改之洗的犹太人。悔改的人和不悔改的人,把这有罪的世界分开了。看来,在这场争辩中,约翰的门徒是主动挑起的一方,是他们提出挑战;这显出他们还是初学者,热心过于见识。神的真理常常因那些还没学会就贸然为它辩护之人的鲁莽而受亏损。

2. 争论的内容是什么:是“关于洁净的礼”,就是关于宗教洁净礼。(1.) 我们可以设想,约翰的门徒高举他的洗礼、他的“洁净”,把它看作胜过一切其他洁净礼,并取代、终结了犹太人所有的洁净礼;在这一点上,他们并没有错。但初信的人往往过于爱夸自己所得着的,而其实,人既然找着宝贝,就应当先藏起来,直到确定自己真正得着了,而不应一开始就过多谈论它。(2.) 毫无疑问,犹太人也同样自信地称赞他们正在实行的“洁净礼”,无论是摩西律法所设立的,还是长老遗传所加上的;前者他们有神圣的根据,后者他们有教会的传统。

很可能在这场争论中,当犹太人无法否认约翰洗礼的美好性质和目的时,就借着基督的洗礼向它提出异议,于是引出了后面约翰门徒的抱怨(约翰福音3:26):“你们看,这里约翰在一处施洗,而耶稣同时在另一处施洗;所以你们如此推崇的约翰之洗,要么是危险的、会给教会和国家的和平带来恶果,因为你们看,它给无穷无尽的派别开了门。约翰一开了头,马上每个小教师都可以立起来作施洗者了。”或者,“退一步说,它即便有好的地方,也是有缺欠、不完全的。若你们如此夸赞的约翰之洗真有好处,那边耶稣的洗礼已经超过它了;所以就你们而言,你们已经被更大的光遮蔽了,你们的洗礼也很快就会失去市场。”人们常常因福音之光的推进和增长而反对福音,好像孩童与成人彼此敌对,好像上层建筑反对根基一样。

其实,根本没有理由拿基督的洗礼来反对约翰的洗礼,因为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IV. 约翰的门徒因基督施洗,向自己的老师发出抱怨,见约翰福音3:26。他们被前述的反驳难住了,大概也因此恼羞成怒,于是来到老师面前,说:“拉比,从前和你在约旦河外、受过你洗的那一位,如今自己立起来了;他也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你就任由这样吗?”这正是他们好争辩的毛病所造成的。人常常在激烈争论中站不住脚时,就把怒气发泄在那些其实并未伤害他们的人身上。若这些约翰的门徒在还不明白洗礼之道以前,没有贸然去争论“洁净礼”,他们本来完全可以不发脾气就回答那个反驳。在他们的抱怨里,他们尊敬地称自己的老师为“拉比”;但提到我们的救主时,却语气轻慢,甚至不提他的名字。

1. 他们暗示,基督另立自己的洗礼,是一种十分冒失、难以解释的僭越;仿佛既然约翰先设立了这施洗之礼,那么这礼就该由他独占,好像拥有专利一样。“那曾与你同在约旦河外的人,那个本来像是你的门徒的人,你看啊,真叫人诧异,他现在也施洗了,还把你的工作从你手里夺去了。”主耶稣甘愿降卑之举,例如受约翰的洗,常常这样被不公而无情地反过来用作羞辱他的理由。2. 他们又暗示,这也是对约翰忘恩负义。那“你所见证的”也在施洗;好像耶稣一切的声望都该归功于约翰给他的美好评价,而他如今却极不厚道地把这评价用来损害约翰。然而基督并不需要约翰的见证,见约翰福音5:36。实际上,基督带给约翰的尊荣远过于约翰给基督的;但我们常常会错误地以为别人比真实情况更欠我们的情。

此外,基督的洗礼丝毫不是对约翰洗礼的否定,反而是它最大的成全;因为约翰的洗礼本来就是引人归向基督。约翰为基督作见证,是对基督公正;而基督回应这个见证,并没有使约翰的职分贫乏,反而使它更加丰富。3. 他们又断言,这样下去约翰的洗礼就会完全被遮蔽:“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那些原先跟着我们的人,现在都涌向他了,所以我们该考虑怎么办了。”其实,若“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一点也不奇怪。基督显明到什么地步,就必被高举到什么地步;但约翰的门徒为什么要为此难过呢?要知道,想垄断尊荣和人的敬重,历代以来都是教会的祸根,也是其成员和传道人的羞耻;利益上的争锋,以及对竞争和对手的嫉妒,也是如此。

若我们以为一个人更出色的恩赐、恩典、劳苦和果效,会使另一个蒙怜悯、得以忠心的人相形见绌,那我们就错了;因为圣灵是自由的,照他自己的意思分给各人。保罗甚至为那些与他作对之人的果效而欢喜,见腓立比书1:18。我们必须把拣选、使用、尊荣他自己器皿的事交给神,而不可贪图独占位置。V. 接下来是约翰对门徒这番抱怨的回答,见约翰福音3:27以下。门徒本以为他会像他们那样为此愤慨;但基督向以色列的显明,对约翰并不是意外,而正是他所期待的;这对他也不是扰乱,而是他所盼望的。因此他责备这抱怨,正如摩西说:“你为我的缘故嫉妒人吗?”并借此机会再次坚固自己先前向基督所作的见证,承认基督高过自己,并且甘心把自己在以色列中一切的影响都交给他。

在这一段讲论里,这位福音时代第一位传道人,的确为一切传道人作了极好的榜样:就是叫自己降卑,叫主耶稣被高举。

1. 这里约翰把自己放在基督以下,见约翰福音3:27-30。别人越抬高我们,我们就越该谦卑自己,并且要借着记得自己的位置和自己的本相,来防备谄媚、称赞、以及朋友为我们名声抱不平所带来的试探,见哥林多前书3:5。(1.) 约翰安然顺服神的安排,并以此满足,见约翰福音3:27:“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一切美善的恩赐都从上头来(雅各书1:17);这是一条普遍真理,在这里特别适用。不同的职分是按神护理的指引分派的,不同的恩赐是按神恩典的分配赐下的。“没有人能自取什么真正的尊荣”,见希伯来书5:4。我们在属灵生命一切动作和行为上对神恩典的依赖,正如我们在自然生命一切动作和行为上对神护理的依赖一样,这是持续而必需的。

现在,这句话在这里可以作为理由,说明:第一,为什么我们不该嫉妒那些比我们恩赐更多、在更广大范围内有用的人。约翰提醒门徒,耶稣若不是“从天上领受了”,就不会这样超过他;因为就他的“人性”和“中保职分”来说,他是领受恩赐的。若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翰福音3:34),他们岂可因此心怀不平呢?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别人。若神乐意赐给别人比我们更大的能力和更大的果效,我们能因此不高兴,并指责神不公、不智、偏待人吗?见马太福音20:15。第二,为什么我们也不该因自己在恩赐和功用上不如别人、甚至被他们的长处所遮蔽,而心怀不满。约翰甘心承认,使他成为传道人、先知、施洗者的,都是天上的恩赐,是白白的赏赐;是神使他在百姓的爱戴和尊敬中得着这样的地位。若如今他的影响衰退,那就愿神的旨意成就!

赐下的也可以收回。凡我们“从天上领受”的,都必须照着它被“怎样赐下”而领受。约翰从未领受一个常设、永久的职分,只领受一个暂时的职分,不久就会到期;所以,当他完成自己的职事时,他能甘心看见它过去。有人给这句话另一种解释:约翰曾竭力教导门徒,叫他们明白他的洗礼与那位要在他以后来、却要在他以上的基督之间的关系,也明白基督能为他们作成他自己不能作成的事;然而门徒仍偏爱约翰,不满基督被高举在他以上。约翰便说:我看“人若不是从天上赐的,就不能领受”,就是说,人若不是从天上得着,就不能明白。传道人的劳苦若没有神的恩典使之发生效力,就都是徒劳。除非人从天上得着明白和相信的恩典,否则即使摆得最清楚的,他也不明白;即使证据最明显的,他也不信。

(2.) 约翰又诉诸自己先前对基督所作的见证,见约翰福音3:28:“我曾一再说,我不是基督,乃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都可以作证。看约翰为基督作见证是何等坚定恒常,并不像“风吹动的芦苇”;既没有因祭司长的怒容而改口,也没有因自己门徒的奉承而变调。现在这话在这里,第一,是为定罪门徒抱怨的不合理。他们提到了老师曾为耶稣作见证(约翰福音3:26);约翰就说:“你们难道不记得我所作的见证是怎样的吗?回想一下,你们自己的诘难就有答案了。我不是曾说过‘我不是基督’吗?那你们为何把我立起来与真是基督的那一位对抗?我不是曾说过‘我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吗?

那我站在一旁,为他让路,有什么奇怪呢?”第二,这话也安慰了约翰自己,因为他从未给门徒任何借口,叫他们这样把他抬起来与基督竞争;相反,他还特别提醒他们不要犯这个错误,虽然他若想为自己谋利,本来也可以借此做文章。对忠心的传道人来说,若他们已经尽自己所能,在自己的岗位上防止百姓陷入过度的偏差,这就是一种满足。约翰不但没有鼓励门徒盼望他是弥赛亚,反而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相反的话,这如今成了他的安慰。世人对于自己被人过分尊崇,常有一句借口:“如果百姓愿意受骗,就让他们受骗吧。”但对于那些职责本是使人脱离迷惑的人来说,这是一句极坏的格言。“诚实人的嘴必坚立。” (3.) 约翰又表明,他对基督和基督事业的兴旺有极大的满足。他不仅不像自己的门徒那样因这事遗憾,反而因此欢喜。

约翰福音3:29,他用一个优美的比喻来表达这点。第一,他把我们的救主比作“新郎”:“娶新妇的就是新郎。众人都到他那里去吗?那很好,他们还能到谁那里去呢?他得了人心中的宝座吗?除了他,还该有谁得着呢?这是他的权利;新妇不归给新郎,还归给谁呢?”旧约早已预言基督是新郎,见诗篇45篇。道成了肉身,为要使性情上的悬殊不再成为婚配的障碍;教会也得着洁净的预备,为要使罪的污秽不再成为障碍。基督把教会聘定给自己;他“有”新妇,因为他得着她的爱,得着她的应许;教会也服在基督之下。每一个灵魂照着信和爱归给他多少,新郎就照着多少得着新妇。

第二,他把自己比作“新郎的朋友”,这朋友侍立在新郎身边,为要尊荣他、服事他,帮助他成就婚约,为他说好话,在这事上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当婚事进展顺利时他欢喜,尤其当事情最终成就、他“得着新妇”时更是欢喜。约翰先前一切的传讲和施洗,都是为要把人介绍给基督;如今基督既已经来了,他就得着自己所盼望的:“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他站着等候他,伺候他;因着听见新郎的声音而大大喜乐,因为这位久候的新郎终于来到婚礼。要知道,第一,忠心的传道人是新郎的朋友,他们推荐基督进入人心,帮助世人来拣选他;他们替新郎传递书信和信息,因为他藉着他们来求婚;在这件事上,他们必须对他忠心。

第二,新郎的朋友必须“站着听新郎的声音”;必须从他领受指示,听从他的命令;必须渴望得着证据,证明基督在他们里面说话,也藉着他们说话(哥林多后书13:3);这就是“新郎的声音”。第三,把灵魂藉着信和爱许配给耶稣基督,就是每个好传道人喜乐的满足。若基督婚娶之日是“他心中快乐的时候”(雅歌3:11),那也必然是那些爱他、愿他得尊荣和国度兴旺之人的快乐日子;他们当然“没有比这更大的喜乐”。(4.) 约翰又承认,基督的名声和影响应当增加,而自己的则应当减少,这实在完全合宜、也是必要的,见约翰福音3:30:“他必兴旺,我必衰微。”如果他们因主耶稣的伟大日渐增长而忧愁,那以后他们还会有更多忧愁的理由;凡放任自己陷于嫉妒和争竞的人,都会如此。

约翰说基督要增长、自己要减少,不只是把这看作必要、不可避免、无可奈何、因此只能忍受的事,更看作完全公义、完全适当、并使他十分满足的事。第一,他乐意看见基督的国度不断扩展:“他必兴旺。你们以为他现在已经得了很多,其实和他将来要得的相比,这还算不了什么。”要知道,基督的国度现在是增长的,将来也必继续增长,像晨光一样,像芥菜种一样。第二,他一点也不因这意味着自己影响的减少而不快:“我必衰微。”一切受造的美好都受这个规律约束:它们都“必衰微”;“我看万事尽都有限。”要知道,第一,基督荣耀的显现,会使一切别的荣耀黯然失色。凡与基督相竞争的荣耀,就是世界和肉体的荣耀,都会随着人对基督的认识和爱心增长,而在灵魂里渐渐失去地位;这里所说的,却甚至包括那些本是服事基督的荣耀。正如晨光渐强,晨星的光就渐弱。

第二,若我们的减小、卑微,哪怕只在极小的程度上能促进基督之名的高举,我们就必须乐意顺服,并且愿意成为什么都好,甚至算不得什么,只要基督可以成为一切。

2. 施洗约翰在这里高举基督,并向门徒教导关于基督的事,好叫他们不但不因许多人去见他而忧愁,反而自己也去就他。(1.) 他教导他们关于基督位格的尊荣,见约翰福音3:31:“从上头来的,是在万有之上。”这里,第一,他假定基督有神圣的起源:他是“从上头来”、“从天上来”的;这不但说明他有神圣的来源,也说明他有神圣的本性。他在成孕以前就已经存在,是属天的存在。除了那位从天上来的,没有谁适合把天上的旨意告诉我们,也没有谁适合把到天上的路指给我们。神要拯救人,就“从上头差遣”。第二,由此他推论出基督至高无上的权柄:他“在万有之上”,在万事和万人之上,“在万有之上的神,永远可称颂”。若与他争高下,实在是胆大妄为。

当我们讲到主耶稣的尊荣时,就发现它超越一切构想和言辞,我们所能说的不过是:“他在万有之上。”论到施洗约翰,曾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他的”;但基督从天而降,使他得着一种尊荣,即使他成了肉身也没有失去;他仍然“在万有之上”。约翰又借着那些与他相竞争之人的卑微来进一步说明:“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原文意思是:那出于地的,就是属地的;他既起源于地,便从地上得食,与属地之事来往,也关心属地之事。要知道,第一,人原是出于地的;不只是起初的亚当是这样,我们现在仍然也是“从泥土造成”的,见约伯记33:6。要回想我们被凿出的磐石。第二,因此人的构成也就是“属地的”;不仅身体脆弱、必死,连灵魂也败坏、属肉体,其倾向和偏爱都强烈地朝向地上的事。

先知和使徒与别人也是同样的模样;他们不过是“瓦器”,虽承载着宝贝;难道这些人可以拿来与基督并列竞争吗?“瓦片与地上的瓦片相争”还可以,但绝不可与那位“从天上来”的较量。(2.) 他又教导他们关于基督教训的卓越和确定。门徒因基督的讲道比约翰更受人称赞、更受人拥护而不快;但约翰告诉他们,这样完全有充分理由。因为: [1.] 至于约翰自己,他“所说的是属乎地的”;凡属地的人也都是如此。众先知是人,所以像人一样说话;他们凭自己只能说属地的事,见哥林多后书3:5。众先知和约翰的讲论,与基督的讲论相比,都是较低、较平的;正如天高过地,基督的思想也高过他们的。神藉着他们是在“地上说话”,但在基督里,他乃是“从天上说话”。

[2.] 但那从天上来的,不但位格高过一切曾活在地上的先知,他的教训也高过他们;从来没有谁像他这样教导。这里向我们推荐基督的教训: 第一,它是绝无错误、可靠确定的,因此当这样领受,见约翰福音3:32:“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这里看见:1. 基督神圣的知识。他所见证的,无非是“他所见所闻的”,是他完全知道、彻底熟悉的。他所揭示的神性与那看不见之世界,是他自己“所见”的;他所启示的神的心意,是他直接从神那里“所闻”的,不是经由第二手传来的。先知们见证的,是藉着天使中介,在异梦异象中向他们显明的;却不是他们亲自“所见所闻”的。约翰不过是传令者的“声音”,说:“给见证者让地方;在宣告之前保持安静。”随后,便让见证者亲自陈明他的见证,让审判官亲自宣告。

基督的福音不是一种可任人信或不信的可疑意见,像哲学中的某种假说或新见解;它乃是神心意的启示,本身具有永恒的真理,对我们则有无限的关系。2. 基督神圣的恩典和良善。凡他“所见所闻的”,他都乐意让我们知道,因为他知道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保罗在第三层天里“所见所闻”的不能说出来(哥林多后书12:4),但基督却知道如何把他“所见所闻”的表达出来。这里把基督的讲道称作“作见证”,为的是表示:(1.) 其中具有使人信服的证据;这不是像新闻那样道听途说地“报道”出来,而是像法庭中的证词一样,郑重而确切地“见证”出来。(2.) 传递时的热切与恳切;他作见证时带着关切与催促,正如使徒行传18:5所说。约翰又从基督教训的确定性,引出两点:第一,哀叹大多数人的不信。

虽然他所见证的是绝对真实的,然而“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就是说,真正领受的人极少,少到几乎等于没有,和那些拒绝的人相比更是如此。他们不领受,不肯听,不在意,也不给予信任。约翰这样说,不但把它看作令人惊奇的事:这样的见证竟不被接受,“有谁信我们的传言呢?”人类大多数是何等麻木愚昧,何等与自己为敌!他也把这看作令人忧伤的事。约翰的门徒因“众人都往基督那里去”而忧愁(约翰福音3:26),他们觉得跟随基督的人太多;但约翰却因“几乎没有人真正到他这里来”而忧愁,他觉得太少。要知道,罪人的不信,是圣徒的忧伤;保罗也是为此“大有忧愁”,见罗马书9:2

第二,他称赞蒙拣选余民的信心,见约翰福音3:33:“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神是真的,即使我们不“印上印”也仍是真的;“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神的真理并不需要我们的信心来支撑;但藉着信,我们是对神的真理表示尊荣,也表示公正,于是神就把自己看作因此得了荣耀。神的一切应许都是“是的,也是阿们”;藉着信,我们就在其上加上自己的“阿们”,正如启示录22:20。请注意:领受基督见证的人,不只是承认基督真实,也是在承认神真实,因为基督的名就是“神之道”;神的诫命和耶稣的见证常并列在一起,见启示录12:17

我们信基督,就是在印证:第一,神对一切关于基督的应许都是真的;凡他借着“众圣先知的口”所说的,凡他“向列祖所起的誓”,如今都已成就,一点一画都没有落空,见路加福音1:70使徒行传13:32-33。第二,神对一切在基督里所作的应许也是真的;我们把自己的灵魂押在神的信实上,因为确信他是真的;我们愿意“凭信托付”与他来往,并且为那将来、现今尚未看见的幸福而舍弃今世的一切。这样,我们就大大尊荣了神的信实;我们把信用给谁,就是把尊荣给谁。第二,基督的教训也被推荐为“神圣的教训”;不是他自己的,而是那位“差他来者”的,见约翰福音3: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先知好像从天上传来书信的使者;但基督是以“大使”的身份而来,并按此身份与我们交涉。

因为:1. 他说的是“神的话”,他所说的丝毫没有人性的软弱味道,无论内容还是表达都是神圣的。他证明自己是“从神差来的”(约翰福音3:2),所以他的话应当被领受为神的话。照这条原则,我们也可以试验诸灵:凡“按着神的圣言说话”、按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的,应当被接纳为“从神差来的”。2. 他讲话的方式与任何先知都不同,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没有神的灵,就没有人能说“神的话”,见哥林多前书2:10-11。旧约先知也有圣灵,并且程度各有不同,见列王纪下2:9-10;但神给他们的灵是按“分量”给的(哥林多前书12:4),给基督的却是“没有限量”的;一切丰满都住在他里面,就是神本性一切的丰满,是无限的丰满。圣灵在基督里,不像在器皿里,而像在泉源里,像在无底的海洋里。

那些有限度得着圣灵的先知,只在某些特别启示上有圣灵,所以有时也会说出属于自己的话;但那位圣灵永远住在其中、毫无限量的,总是说“神的话”。(3.) 约翰又教导他们关于基督所被赋予的能力和权柄;正是因此,他在众人之上居首位,得着更美之名。[1.] 他是“父所爱的子”,见约翰福音3:35:“父爱子。”先知们像仆人一样忠心,基督却像儿子;他们是以仆人的身份被使用,基督却是以儿子的身份被父所爱,常作父的喜悦,见箴言8:30。父喜悦他;不只是过去曾爱他,现在也仍爱他。即便在他降卑的境况中,父对他的爱也没有减少;他的贫穷和受苦,并没有使父少爱他。[2.] 他是“万有的主”。父以对他的爱作为凭据,已经“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爱是慷慨的。父如此喜悦他、如此信任他,以致立他作人类的大托管者。

既然已经“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也就把“万有”赐给了他;因为借着这点,他完全有资格作万有的主人和管理者。要知道,父把“万有”交在中保手里,这既是基督的尊荣,也是所有基督徒难以言喻的安慰。第一,一切“权柄”都交给了他;这是马太福音28:18所说明的。创造的一切工作既放在他脚下,救赎的一切事务也放在他手中;他是万有的主。天使是他的仆役,魔鬼是他的俘虏。他有“管理凡有血气的权柄”,外邦也赐给他为产业。护理之国也交给他来施行管理。他有权设立和平之约的条件,作伟大的全权代表;有权治理教会,作伟大的立法者;有权分施神恩,作伟大的施恩者;也有权审问万人,作伟大的审判者。金杖和铁杖都交在他手里。

第二,一切“恩典”也交在他手里,作传递的渠道;“万有”,就是神有意赐给世人一切美善之物,包括“永生”及通往永生的一切预备。我们不配父把这些东西直接交在我们手中,因为我们已使自己成为“可怒之子”;所以他设立“他爱子的儿子”作我们的受托者,把原本要赐给我们的东西交在他手里。惟有他配得,也惟有他既为自己赢得尊荣,也为我们赢得恩惠。这些东西是“交在他手里”,好叫藉着他再交到我们手中。对信心来说,这是极大的鼓励:新圣约的丰富被存放在这样稳妥、这样仁慈、这样美善的一只手里,就是那位为我们买得这些,也把我们买来归自己的主手中;无论是神还是信徒所交托给他的,他都能保全。[3.] 他又是那使人得永恒幸福之信心的对象;在这一点上,他也高于一切别人:“信子的人有永生”,见约翰福音3:36

这里就是前面关于基督和他的教训所说一切的实际应用,也是“全篇的结论”。既然神把这样的尊荣放在子身上,我们就必须藉着信把尊荣归给他。神是借着耶稣基督的“见证”向我们提供并传递美善之物的;基督的话语是神恩惠的载体;而我们领受并分享这些恩惠的方式,就是“相信”这见证,把这话当作“真实”“美善”的来接纳;这种“领受”的方式,正好对应神“赐下”的方式。这里正是那向一切受造之物所传的福音总纲,见马可福音16:16。这里有: 第一,所有真正基督徒的蒙福状态:“信子的人有永生。”要知道:1. 每个真正基督徒的特征,就是信“神的儿子”;不只是“信他说的话是真的”,更是“信靠他”,就是同意他、倚赖他。

真正基督信仰所带来的益处,不少于“永生”;这是基督来为我们买得、并赐给我们的,也不会低于不朽的灵魂在永生神里面所得的幸福。2. 真信徒即便现在,就“有”永生;不只是将来才有,现在已经有了。因为:(1.) 他们对永生有极稳妥的保障。把永生转给他们的文书已经盖印、交付,所以他们就“有”了;这份产业已经交在他们的保管者手里替他们存着,所以他们也算“有”了,虽然实际享用尚未完全转为占有。他们既有神的儿子,就“有生命”;他们又有神的灵,作这生命的凭据。(2.) 他们如今也已有它令人安慰的“预尝”,就是与神现今的交通,以及神爱他们的记号。恩典就是荣耀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