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节
惩治圣殿中的买卖;预告基督的死与复活
12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13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14 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15 耶稣就拿绳子做成鞭子,把众人和羊牛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16 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17 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18 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做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19 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20 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21 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22 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这里我们看到:
一、基督短暂地访问迦百农(《约翰福音》2:12)。这是一个又大又热闹的城,离迦拿约有一天的路程;它被称为“他自己的城”(《马太福音》9:1),因为他在加利利以那里为总部,他少有的一点休息也是在那里。那是人群汇集之处,所以基督选择它,好叫他教训和神迹的名声从那里传得更远。请注意:
1. 陪同他去的人: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无论基督往哪里去,(1.) 他不愿独自前往,总要带上那些把自己交在他引导之下的人,好教导他们,也让他们为他的神迹作见证。(2.) 他也不能独自前往,因为他们喜爱他教训的甘甜,或喜爱他所赐之酒的甘甜,就会跟随他(《约翰福音》6:26)。他的母亲虽然刚刚被他提醒,在他传道工作的事上,他不会比对别人更多顾念她,但她仍跟随他;不是来代求,而是来向他学习。他的弟兄和亲属也在婚宴上,看见了那神迹而受感动;他的门徒则无论他往哪里去都跟随。看来,人起初对基督的神迹比后来更容易受感,因为后来习以为常,就不再觉得那么稀奇。
2. 他在那里停留的时间,此时“不多几日”,现在只是要开始建立他后来会在那里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关系。基督总是在移动,不把自己的益处限制在一个地方,因为有许多人需要他。他也借此教导跟随他的人,把自己看作在世上的客旅;又教导他的仆人要跟随服事机会,工作领到哪里,就往哪里去。我们此时还没有见到基督在会堂中,而是先在私下教导朋友;他就是这样渐进地开始自己的工作。年轻的传道人,若先习惯于在私下说敬虔造就人的话,就能以更好的预备和更大的敬畏走向公开事奉。他没有在迦百农久留,因为逾越节近了,他必须到耶路撒冷去守节;因为凡事都有其合宜的时候。次等的益处应当让位于更大的益处,雅各一切的住处都要让位给锡安的城门。
二、他在耶路撒冷所守的逾越节;这是他受洗后的第一个逾越节,福音书作者从此以后把他所守的每一个逾越节都记下来,一共四次;第四次,就是他受难的那次(在这次后三年),而距他受洗,此时已过去半年。基督既然“生在律法以下”,就在耶路撒冷守逾越节;见《出埃及记》23:17。这样他借着榜样教导我们,要严格遵守神圣的制度,并殷勤参加宗教聚会。他在“逾越节近了”的时候上耶路撒冷去,好在那里“最先”守节。这里称它为“犹太人的逾越节”,因为这是专属于他们的(基督才是“我们的”逾越节);不久之后,神就不再承认它是他的了。自从十二岁起,基督每年都照律法在耶路撒冷守逾越节;如今他既已开始公开传道,我们就可以期待他比从前有更多作为。这里告诉我们,他在那里做了两件事:
1. 他洁净了圣殿(《约翰福音》2:14-17)。请注意: (1.) 我们在耶路撒冷最先见到他的地方,是圣殿;看来他直到来到那里,才公开露面。因为他在那里的同在和讲道,就是后来这殿的荣耀,且要“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9)。曾有预言说(《玛拉基书》3:1):“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就是施洗约翰;约翰从未在圣殿里讲道,但“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就是在施洗约翰显现之后不久;所以,这正是弥赛亚应当被期待出现的时候和地点。(2.) 我们在圣殿里最先见到他所做的工作,是洁净圣殿;因为那里又曾预言(《玛拉基书》3:2-3):“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洁净利未人。”如今“改革的时候”到了。
基督来,就是作那位伟大的改革者;照着犹大诸王改革的方法,他先除去错误的事物(这常常也是逾越节期间的工作,如希西家时,《历代志下》30:14-15;约西亚时,《列王纪下》23:4 等),然后才教导百姓行善。要先“除去旧酵”,然后才“守这节”。基督来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改革这个世界;他也盼望一切到他面前来的人,都改革自己的心和生活(《创世记》35:2)。他借着洁净圣殿,把这一点教导给我们。请看: [1.] 需要被清除的败坏是什么。他看见圣殿一个院子里设了市场,就是所谓的“外邦人院”,在“这殿山”之内。那里,第一,有人卖牛、羊、鸽子作祭牲;我们姑且认为,不是为普通用途,而是为方便那些从乡下来、不能把祭物活活带来的朝圣者;见《申命记》14:24-26。
这市场先前也许设在毕士大池旁(《约翰福音》5:2),但后来为了卑鄙的利益,被祭司长准许设进圣殿;因为,毫无疑问,他们从摆摊的租金,以及检查祭牲并证明其“没有残疾”所收的费用中,得了相当可观的收入。教会中的大败坏,往往起于贪爱钱财(《提摩太前书》6:5,10)。第二,有人兑换银钱,是为方便那些每年按人口为会幕事奉缴纳半舍客勒现银的人(《出埃及记》30:12);显然,他们也从中获利。[2.] 我们的主采取了什么办法来清除这些败坏。他以前在私人身份时,也曾在圣殿里见过这些事;但直到如今,既然承担了先知的公开身份,才着手把他们赶出去。他没有向祭司长投诉,因为他知道他们纵容这些败坏。于是他亲自采取行动:第一,把羊、牛和卖它们的人都赶出圣殿。他从未用强力把人赶进圣殿,只是用强力把亵渎圣殿的人赶出去。
他没有把羊牛据为己有,也没有扣押、圈禁它们,虽然它们确实是在他父的地方作了实际侵害;他只是把它们赶出去,也把它们的主人一并赶出去。他用细绳做了一条鞭子,那些细绳大概是他们牵牛羊时用的,后来丢在地上,被基督拾起来。罪人预备了鞭子,最后自己也要被这些鞭子赶出主的殿。基督做鞭子,不是为惩罚犯罪的人(他的惩罚另有性质),只是为赶出牲畜;他的目的不超过改革。见《罗马书》13:3-4;《哥林多后书》10:8。第二,他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钱,就是那些零钱。藉着“倒出”钱来,他表明自己轻看这些钱;把它们扔在地上,归回尘土。藉着“推翻”桌子,他表明自己厌恶那些把宗教变成谋取世利工具的人。圣殿中的兑换银钱之人,是圣殿的羞辱。
注意,改革要做得彻底;他“把他们都赶出去”;不但把钱倒出去,而且借着推翻桌子,也把这桩买卖一并推翻了。第三,他对卖鸽子的人说(鸽子是穷人的祭物):“把这些东西拿去。”鸽子虽占地方较少、造成的扰乱也不如牛羊那么大,但仍不该容许留在那里。麻雀和燕子可以留在那里,因为那是神护理之下自然来的(《诗篇》84:3);但鸽子不行,因为那是归给人谋利用的。神的殿不可成为鸽棚。可是也要看见基督在热心中的审慎。当他赶牛羊出去的时候,主人还可以跟出去;当他倒出钱来时,他们还可以再捡起来;但如果他把鸽子放飞了,也许就无法再找回,所以他只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注意,热心总当受谨慎引导和管理,免得我们做出不合自己身份、或对别人有害的事。
第四,他为自己所做的给出充分理由:“不要把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用来纠正人的强力,必须伴随着使人知罪的理由。a. 这里有一个理由说明他们为何不可亵渎圣殿,因为这是神的殿,不可变成买卖的地方。买卖在市场上是好事,但在圣殿里就不是。这样做是:(a.) 把献给神荣耀之物挪作别用;这是亵渎圣物,是抢夺神。(b.) 贬低那庄严可畏之物,使之卑俗。(c.) 扰乱并分散人在事奉中本当最庄重、最认真、最专注的敬拜。尤其是对外邦人中的敬拜者,这是极大的冒犯,因为他们被迫和牛羊混在一起,又被市场的喧嚷声搅扰敬拜;因为这市场正设在外邦人院里。(d.) 使宗教事务服从于世俗利益;因为圣地的圣洁反倒成了帮助市场、促进商品销售的手段。
凡是在宗教操练中,心思却充满世务忧虑的人,就是把神的殿变作买卖的地方,正如《阿摩司书》8:5;《以西结书》33:31 所说。凡是为污秽之利行属神职分、出卖圣灵恩赐的人,也是如此(《使徒行传》8:18)。b. 这里也有一个理由说明他为什么有责任洁净圣殿,因为“这是我父的殿”。而且,(a.) 因此他有权洁净,因为他像儿子一样忠心,治理自己的家(《希伯来书》3:5-6)。他称神为父,就是表明自己是弥赛亚;论到弥赛亚,曾说:“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要作他的父”(《撒母耳记下》7:13-14)。(b.) 因此他对洁净这殿满有热心:“这是我父的殿,因此我不能忍受看见它被亵渎,看见他受羞辱。”注意,如果神是我们在天上的父,因此我们愿他的名得尊为圣,那么看见他的名被污秽,就不能不使我们忧伤。
基督这样洁净圣殿,完全可以算作他奇妙作为之一。耶柔米说:“在主所行的一切神迹中,我以为这一件最为奇妙。”因为,[a.] 他这样做,并没有任何朋友帮助。其实,要煽动一群对圣殿极其敬重的群众去反对这些亵渎者,并非难事;但基督从不赞成任何喧闹失序的事。除了他自己的膀臂,没有别的扶持他。[b.] 他这样做,也没有遭到任何仇敌反抗,不论是市场上的那些人,还是给他们许可证、并掌握殿中武力的祭司长,都没有反抗。但败坏已经明显到无法辩护;罪人自己的良心,正是改革者最好的朋友。
然而还不止如此,这里还有神圣能力的彰显,就是制服人心灵的能力;他们不抵抗,正应验了《玛拉基书》3:2-3 所说:“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 第五,门徒对这事所作的评论(《约翰福音》2:17):“他们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他们起初见那位被指示为“神的羔羊”的主,竟如此火热;又见他们所信的“以色列的王”竟如此不摆架子,亲自动手做这事,难免有些惊讶;但有一处经文进入他们心里,教他们明白,这行动既不违背“神的羔羊”的温柔,也不违背“以色列的王”的尊严。因为大卫论到弥赛亚时,曾说他“为神的殿”大发热心,甚至“吞噬了他”,叫他忘了自己(《诗篇》69:9)。
请注意,1. 门徒是借着想起圣经,才明白基督所做之事的意义:“他们这才想起经上记着说。”注意,神的话与神的作为彼此解释、彼此光照。晦暗的经文因其在护理中的应验而被解释,难懂的护理也因与圣经对照而变得容易明白。由此可见,基督的门徒若在圣经上“随时预备”并“大有能力”,把圣经真理丰丰富富地存在记忆里,是何等有益,这样他们就能为各样善工装备整齐。2. 他们所想起的经文极其贴切:“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大卫在这一点上预表了基督,就是他“为神的殿大发热心”(《诗篇》132:2-3)。他为此所做的一切,都是“尽其全力”(见《历代志上》29:2)。那节经文(《诗篇》69:9)的后半句,在《罗马书》15:3 被应用在基督身上;前半句则在这里应用于他。
旧约圣徒一切美德,在基督里都以卓越的方式显明出来,尤其是这为神殿发热心的恩典;他们既是我们的榜样,也是他的预表。请注意,(1.) 耶稣基督对神的殿,就是他的教会,满有热心;他爱教会,总为其尊荣与福祉发热心。(2.) 这热心甚至“吞噬了他”;使他降卑自己,耗尽自己,暴露自己。“我心里所起的热心,把我烧尽了”(《诗篇》119:139)。为神殿发热心,不容我们在本分与基督事奉相冲突时,还顾念自己的名声、安逸与安全;有时这热心使我们的灵在尽本分上奔跑得如此快、如此远,以至身体都跟不上,并且像我们的主一样,对那些劝说“爱惜自己吧”的声音充耳不闻。这里所纠正的弊端,似乎只是小事,仿佛可以姑息;但基督的热心就是如此,连那些在殿里“作买卖”的人,他也不能容忍。
奥古斯丁说:“如果他在殿里看见醉酒的人,主该何等愤怒呢!”
2. 基督这样洁净圣殿以后,便给那些要求凭据的人一个神迹记号,证明自己有权这样做。请注意: (1.) 他们要求神迹:“犹太人就问他说”,就是百姓和他们的领袖。身为犹太人,他们本应站在他这边,帮助他维护圣殿的尊荣;但他们反而提出反对。注意,凡认真从事改革工作的人,必定会遇到阻力。当他们无法反对事情本身时,就质疑他这样做的权柄:“你行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证明你有权、有差遣这样做呢?”洁净圣殿本来确实是好事;但他们认为他在殿中并无任何职分,有什么资格擅自这样做呢?他们把这看作一种行使管辖权的行为,因此他必须证明自己是一位先知,甚至比先知更大。但事情本身不就是神迹吗?他能把这么多人从他们的位置上赶走而无人反抗,本身就是他权柄的证明;那有神圣能力武装的人,也必然有神圣使命武装。
那些买卖的人为什么会逃跑,会后退?必是因为“主的同在”(《诗篇》114:5,7),而且绝非较小的同在。(2.) 基督对这要求的回答(《约翰福音》2:19)。他没有立刻行一个神迹来说服他们,而是给他们一个将来的记号,其真伪要由事情的结果显明出来,正如《申命记》18:21-22 所说。现在,[1.] 他所给的记号,就是他自己的死与复活。他把他们指向那件将要发生的事,这将是:第一,他最后的记号。若他们不肯因眼前所见所闻而信,就让他们等着。第二,证明他是弥赛亚的那个大记号;因为关于他,早已预言他要“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以赛亚书》53:5),要被“剪除”(《但以理书》9:26),却“不见朽坏”(《诗篇》16:10)。这些都在蒙福的耶稣身上应验了,因此“他真是神的儿子”,并且在他父的殿中拥有权柄。
[2.] 他预告自己的死与复活时,不像后来对门徒那样直说,而是用了比喻性的表达;正如后来他把这作为记号时,称之为“约拿先知的神迹”,这里则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他这样对那些故意无知的人讲比喻,是叫他们“看也看不见”(《马太福音》13:13-14)。那些不愿看见的人,就不得看见。甚至,这里所用的比喻性说法,后来竟成了他们的绊脚石,被他们在审判他时拿来作控告他的证词,要证明他是亵渎者(《马太福音》26:60-61)。如果他们谦卑地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就会告诉他们,这对他们本可成为生命的香气;但他们定意挑剔,于是这话反倒成了死的香气。那些不肯受劝服的人,就越发刚硬,而这种预言的表达方式,本身也促成了预言的应验。
第一,他用“拆毁这殿”预告犹太人的恶意将导致他的死;意思是:“你们会拆毁它,我知道你们会;我也将许可你们这样做。”注意,基督在传道工作一开始,就清楚预见自己最终要受的一切苦难,却仍然欢然前行。人在起步时就预料最坏的情况,是好的。第二,他也藉着自己的权能预告复活:“三日内我要再建立起来。”别人是“被叫起来”的,但基督是自己起来的,重新取回自己的生命。[3.] 他选择以“拆毁”和“重建”圣殿来表达这件事:第一,因为他此时正要为自己洁净那被他们亵渎的圣殿辩护;他仿佛在说:“你们污秽了一座殿,还要毁掉另一座殿;而我将借着把你们所毁掉的重建起来,证明我有权洁净你们所亵渎的。”亵渎圣殿就是毁坏圣殿,改革它就是使它复活。
第二,因为基督之死,实际上也是犹太圣殿毁灭的导因;而他的复活,则是兴起另一座殿,就是福音的教会(《撒迦利亚书》6:12)。他们“地方和本国”(《约翰福音》11:48)的废墟,反而成了世界的丰富。见《阿摩司书》9:11;《使徒行传》15:16。(3.) 他们对这回答的挑剔:“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约翰福音》2:20)建殿的工作总是缓慢的,你怎能做得这样快呢?这里,[1.] 他们显出一点知识;他们知道这殿建了多久。莱特富特博士计算,从居鲁士第二年所建的所罗巴伯圣殿奠基,到亚达薛西三十二年圣殿服事完全恢复,刚好四十六年;而从希律在他作王十八年开始建这殿,到此时犹太人所说的“这殿已经建了四十六年”,也同样正好是四十六年。[2.] 他们却显出更大的无知。
第一,不明白基督话语的意思。注意,人常常因为把圣经的比喻性话语按字面去理解,而陷入严重错误。把“这是我的身体”按肉体、属世的方式去解释,已经造成了多少祸害!第二,不明白基督全能的大能,好像他所能做的并不比一个普通人更多。若他们知道他就是那位六日之内“创造万有”的主,就不会觉得三日重建一座殿是多么荒谬了。(4.) 对他们挑剔的澄清。只要解释用词,困难就立刻消除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约翰福音》2:21)虽然基督藉着洁净圣殿,表现出对那殿极大的尊重,但他也要我们知道,那殿的圣洁只是预表性的,引导我们去思想另一座殿,而前者只是后者的影儿,实体乃是基督(《希伯来书》9:9;《歌罗西书》2:17》)。
有人认为,当他说“拆毁这殿”时,他指着自己的身体,或把手放在自己身上;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是,他所说的乃是“他身体的殿”。注意,基督的身体才是真正的殿,耶路撒冷那殿不过是其预表。[1.] 像圣殿一样,它是照神直接的指示建造的:“你曾为我预备了身体。”[2.] 像圣殿一样,它是圣洁的居所;因此它被称为“那圣者”。[3.] 它也像圣殿一样,是神荣耀居住之处;永恒的道住在那里,真正的舍基拿在那里。他是“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4.] 圣殿是神与以色列交通的地方和媒介;神在那里向他们显明自己,他们也在那里向神献上自己和自己的事奉。照样,神借着基督向我们说话,我们也借着基督向神说话。敬拜的人朝向那殿祷告(《列王纪上》8:30,35);我们也当定睛于基督来敬拜神。
(5.) 这里插入门徒多年后的一个回想,为要说明这故事(《约翰福音》2:22):“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我们在《约翰福音》2:17 看见他们想起从前经上所写关于他的事;这里又看见他们想起曾亲耳听他所说的话。注意,基督门徒的记忆应当像一个好家主的库房,既储存新的,也储存旧的(《马太福音》13:52)。请注意: [1.] 他们是在什么时候想起这话的?是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看来,他们当时并没有完全明白基督的意思,因为他们在认识上还只是婴孩;但他们把这话存记在心,后来就变得既容易明白,又大有用处。注意,听道应当“为将来而听”(《以赛亚书》42:23)。
年纪和灵程上较幼小的人,应当把那些暂时还不完全明白其意义和用处的真理珍藏起来,因为日后当他们更长进时,这些真理会对他们很有帮助。有人说毕达哥拉斯的学生,对他的教训仿佛一直冻结到四十岁,之后才开始融化;照样,基督的这句话也是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才在门徒记忆中苏醒过来。为什么是在那时呢?第一,因为那时圣灵被浇灌下来,要使基督对他们所说的话想起来,并使这些话对他们既容易明白,也随时能用(《约翰福音》14:26);就在基督复活的那一天,他还“开他们的心窍”(《路加福音》24:45)。第二,因为那时基督这话已经应验。当他身体的殿被毁坏、又在第三日被重新建立起来时,他们就想起了这句话,以及他所说的其他类似的话。注意,理解圣经,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留意圣经的应验;事情的结果会解释预言。
[2.] 他们怎样使用这话?“他们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他们对这两者的信心得到了坚固,并重新得着支持和力量。他们固然“心里迟钝,不肯信”(《路加福音》24:25),但他们的信却是真实稳固的。这里把“圣经”和“基督的话”并列,不仅因为二者彼此一致,更因为它们彼此解释、彼此坚固。当门徒看见他们在旧约里所读到的,以及他们从基督口里所听见的,都在他的死与复活中得着应验时,他们对两者的信就更加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