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7章引言 基督祭司职分的教义本身极其卓越,又是基督信仰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所以使徒乐意在这方面多加论述。没有什么比他们对祭司职分的高度尊崇,更使犹太人如此眷恋利未制度;这制度无疑是神圣而极其美好的。对犹太人曾宣告一个极严厉的警告(何西阿书 3:4),就是以色列人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如今,使徒向他们保证,只要接受主耶稣,他们就会得着一位好得多的大祭司,一种更高等次的祭司职分,因此也会得着更美的制度或圣约,更美的律法和遗命。这就是本章所要说明的:一、更具体地介绍麦基洗德,见希伯来书 7:1-3。二、说明他的祭司职分高于亚伦的祭司职分,见希伯来书 7:4-10。三、把这一切应用到基督身上,显明他的人位、职分和圣约具有更超越的美善,见希伯来书 7:11-28。
希伯来书 第 7 章 · 马太·亨利
圣经注释 ·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 章首导论Int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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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s 1-10
第1-10节 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主后62年。“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时,他迎接亚伯拉罕,给他祝福。亚伯拉罕也把自己所得的一切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是永远为祭司的。你们且想一想,这人是何等尊贵,连先祖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 前一章结束时,又一次重申了先前多次引用的诗篇 110:4 的话:“耶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为永远的大祭司。”本章就像是对那段经文的一篇讲道;使徒在这里把他先前提到的一些干粮摆在他们面前,盼望他们藉着更加殷勤,能更好地消化领受。一、首先出现的重大问题是:这位麦基洗德是谁?旧约中关于他的全部记载见于创世记 14:18 等处,以及诗篇 110:4。事实上,关于他我们仍有许多不明白之处;神乐意让我们处于这样的有限认知中,好使这位麦基洗德更生动地预表那位“谁能述说他世代”的主。
人若不满足于已经启示的事,就只能在黑暗中作无穷无尽的猜测,有人想象他是一位天使,有人说他是圣灵;但是,
1. 关于他,最值得考虑的意见主要有三种。第一,拉比以及多数犹太作家认为他是挪亚的儿子闪;闪像其他族长一样,曾作他们祖先的王和祭司。但他如此改名,似乎并不可信;而且我们也没有任何记载说他定居在迦南地。第二,许多基督教作家认为他就是耶稣基督自己,藉着特别的安排和特权,以肉身向亚伯拉罕显现,并且亚伯拉罕认识他时称他为“麦基洗德”;这个名称很适合基督,也与约翰福音 8:56 所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十分相合。这种看法有不少可说的根据,而希伯来书 7:3 所说的话,似乎也不像是指任何单纯的人;但若把基督当作自己的预表,又显得奇怪。第三,最普遍的意见认为,他是一位迦南王,统治撒冷,持守宗教并敬拜真神;他被兴起作基督的预表,并且亚伯拉罕也因此尊荣他。
2. 不过,我们暂且放下这些推测,尽可能去明白使徒在希伯来书 7:1-3 中对他说了什么,以及这些事如何预表基督。第一,麦基洗德是王,主耶稣也是王,是神所膏立的王;政权担在他的肩头上,他掌管万有,为的是他百姓的益处。第二,他是“仁义王”;他的名字意思就是“公义的王”。耶稣基督既有合法的王权,又是公义的王,在名分上正当,在治理上公义。他是“耶和华我们的义”;他成全了诸般的义,引进了永远的公义;他喜爱公义和公义的人,恨恶罪孽。第三,他是撒冷王,也就是平安王;先是仁义王,后是平安王。我们的主耶稣也是如此;他藉着自己的公义成就了和平,公义的果效就是平安。基督宣讲平安,创造平安,是我们的和平之主。第四,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以一种非常特别的方式被装备并受膏,在外邦人中作神的祭司。
主耶稣也是这样;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外邦人也必须藉着他来到神面前;我们唯有借着他的祭司职分,才能得着和好与罪得赦免。第五,他是“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希伯来书 7:3)。这不可按字面理解;圣经这样描绘他,是把他呈现为一位非凡的人物,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家谱,好使他更适合作基督的预表。基督按人性说无父,按神性说无母;他的祭司职分没有世系传承,不是从别人承接来的,也不传给别人,而是个人的、永存的。第六,他“迎接亚伯拉罕,给他祝福”。这事记在创世记 14:18 等处。他拿出饼和酒,使疲乏的亚伯拉罕和仆人得着恢复;他以王的身份赐予,又以祭司的身份祝福。照样,我们的主耶稣在他百姓属灵争战的时候迎接他们,使他们得着复苏,重新得力,并赐福给他们。
第七,“亚伯拉罕把所得的一切取十分之一给他”(希伯来书 7:2),也就是使徒所解释的,把“掳来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亚伯拉罕这样做,或是表达对麦基洗德所施恩惠的感恩,或是表明自己向他这位王的尊崇与顺服,或是把向神所许、归给神的供物交给他的祭司呈献。照样,我们也当尽可能向主耶稣回报爱和感恩,因为我们从他领受了丰富而君尊的恩惠;我们当向他这位王献上尊崇与顺服,并把我们一切的供物交在他手中,由他在自己祭物的馨香中献给父。第八,这位麦基洗德是“与神的儿子相似,是永远为祭司的”。他在敬虔和权柄上带着神的形像,并在圣经记载中作为一位不朽的大祭司而存留;他是那位永恒、父独生之子的古老预表,而那一位是永远为祭司的。
二、现在让我们照着使徒的劝勉,思想这位麦基洗德是何等伟大,以及他的祭司职分在多大程度上高过亚伦等次的祭司职分(希伯来书 7:4-5 等):“你们且想一想,这人是何等尊贵。”这人及其祭司职分的伟大,表现在以下方面。1. 亚伯拉罕把掳来上等之物的十分之一给了他;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利未也在亚伯拉罕里面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希伯来书 7:9)。利未虽然从神领受祭司职任,并要向百姓收取十分之一,但利未本人却也在亚伯拉罕里面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表明麦基洗德比他更大,祭司职分也更高。因此,后来要显明的那位大祭司,就是麦基洗德所预表的,必定远远高过一切利未支派的祭司;因为他们已经在亚伯拉罕里面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
由此,这种“人在祖先身中就作了关乎权利或亏负之事”的论证,也帮助我们明白:我们如何可以说是在亚当里犯了罪,并在他第一次犯罪时与他一同堕落。我们在亚当犯罪时原在他身中;当人性还在我们始祖里面时所招致的罪责和败坏,就公正地归算并传递给后来一切按自然出生承受同样人性的人。这些确实附着在这人性上;若要除去,只能出于恩典的作为。2. 麦基洗德给“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从来位分小的得位分大的祝福”,这是无可争辩的(希伯来书 7:6-7)。这里要注意:第一,亚伯拉罕伟大的尊荣与福分,在于他承受了应许。他是与神立约的人,神赐给他极大又宝贵的应许。一个人若拥有由神亲手签署并盖印的产业凭据,他才真是富足而幸福。
这些应许既关乎今生,也关乎来世;凡接受主耶稣的人也都有这尊荣,因为在他里面,神一切的应许都是“是的”,都是“阿们”的。第二,麦基洗德更大的尊荣,在于由他来祝福亚伯拉罕;而且有一个无人争议的准则,就是“位分小的得位分大的祝福”(希伯来书 7:7)。赐福的人大于领受祝福的人;因此,作为麦基洗德本体的基督,既是赐给世人一切福分的功劳成就者,又是中保,就必然大于亚伦等次的一切祭司。
Verses 11-28
第11-28节 麦基洗德与基督的比较。主后62年。“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借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了。他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话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请留意:必须另立一位照麦基洗德等次、而不是照亚伦等次的祭司,好借着他带来那种借利未祭司职分无法带来的完全;因此,那祭司职分必须更改,与之相连的整个制度也必须更改(希伯来书 7:11-12 等)。这里, 一、先断言,借着利未人的祭司职分和律法,完全是不能来到的。它们不能使来到其前的人真正完全享有它们所指向的美福;它们只能指示道路。二、因此必须兴起另一位照麦基洗德等次的祭司,好叫完全借着他和他信心的律法临到一切顺服他的人;感谢神,借着基督在恩典之约中,按着福音,我们可以得着完全的圣洁和完全的幸福,因为我们在他里面得以完全。
三、又断言,祭司职分既然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因祭司职分与律法关系极其密切,在另一种祭司职分之下,制度不可能仍然一样。新的祭司职分必然在新的规制之下,以另一种方式治理,并按与其本性和等次相称的规则运作。四、不但断言祭司职分和律法已经更改,而且加以证明(希伯来书 7:13-14)。那不能带来完全的祭司职分和律法已经废去;如今已有一位祭司兴起,也有一种新的安排建立起来,使真实的信徒可以得以完全。现在,这种更改是显而易见的。
1. 祭司职分所属的支派已经更改。从前是利未支派;但我们伟大的大祭司是从犹大出来的,而关于这个支派,摩西并未提到祭司职分(希伯来书 7:14)。家族的改变表明祭司律法确实已经改变。
2. 设立祭司的方式和次序已经更改。从前在利未祭司体系下,他们是按“属肉体的条例”被立的;但我们伟大的大祭司却是按“无穷生命的大能”被立的。先前的律法规定,父亲死后,职分按肉身或自然生育的次序传给长子;因为律法下的大祭司没有一个是无父无母、无族谱的。他们里面并没有生命和不朽;他们都有生之始,也有命之终,所以属肉体的条例,或长子继承的法律,就如同处理民事权利和产业承继一样,指引他们的相承次序。但基督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被立为祭司所依据的律法,乃是无穷生命的大能。他里面原有的生命与不朽,就是他拥有祭司职分的权利和根据,而不是他从先前祭司承受的世系。这就使祭司职分和整个制度都大不相同,并使基督和福音具有无限优越性。
设立利未祭司职分的那条律法,本身就预设那些祭司是软弱、脆弱、必死的人,连自己的自然生命都不能保全,只能满足于、并乐于借着肉身的后裔存留自己;更不用说他们还能凭自己所有的权能,把属灵生命和福乐传递给前来就近他们的人了。但我们所承认的大祭司,乃是凭着他自己里面那无穷生命的内在大能持守职分;他不仅能保守自己活着,也能把属灵和永恒的生命赐给一切正当地倚靠他祭献和代求的人。也有人认为,“属肉体的条例”是指外在的承接礼仪和所献属肉体的祭物;而“无穷生命的大能”则是指福音所要求的属灵活祭,以及基督所买赎来的属灵和永恒的特权;基督是借着那无限量领受的永生之灵被分别为圣的。
3. 祭司职分的功效已经更改。先前的是软弱无益的,不能使任何事达到完全;后者却引进了更美的指望,借着这指望我们得以亲近神(希伯来书 7:18-19)。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不能带来完全:它不能使人的位格脱离罪责而称义;不能使人脱离内在污秽而成圣;不能洁净敬拜者的良心,使其脱离死行;它所能做的,不过是把人引向本体。但基督的祭司职分本身就包含并带来一种更美的指望;它向我们显明,我们向神所怀有关赦罪和救恩的一切盼望,其真实根基是什么;它也更清楚地展示我们所盼望的伟大对象;因此,它倾向于在我们里面生发更刚强、更活泼的盼望,使我们确信能蒙神悦纳。藉着这指望,我们被鼓励来亲近神,与他进入圣约中的联合,活出与他交通、团契的生活。如今我们可以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因我们的心已洒去邪恶的良心。先前的祭司职分反倒使人与神保持距离,并使人落在奴仆的灵之下。
4. 神在这祭司职分中的行事方式也改变了。他向基督起誓,这是他从未向亚伦等次的任何祭司所做的。神从未给他们这样的保证,从未借着誓言或应许使他们确信自己的职分会永远长存;因此,也没有给他们任何理由去期待这祭司职分的永久性,反而应当把它看作暂时的律法。但基督却是藉着神的誓言被立为祭司的:“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希伯来书 7:21)在这里,神以起誓宣告了基督祭司职分的不变性、卓越性、功效和永恒性。
5. 那祭司职分所担保、而祭司作为保证人的那约,也已经改变了;也就是说,这约的施行方式改变了。福音的施行比律法的施行更加丰满、自由、清晰、属灵、有效。基督在这福音之约中,既是我们对神的保证人,也是神对我们的保证人,确保约中的条款在双方都得成全。作为保证人,他在自己一位格中把神性与人性联合起来,并在其中给了我们和好的凭据;作为保证人,他又在永远之约的纽带中把神与人联结起来。他劝勉人向神守约,也向神恳求他向人履行自己的应许;而神也总是乐意以与自己威严和荣耀相称的方式,就是借着中保,来成就这些应许。
6. 在不同等次之下,祭司人数有显著变化。亚伦的体系中有许多祭司,也有许多大祭司,不是同时存在,而是前后相继;但在基督的体系中,却只有一位,而且始终是同一位。原因很明显:利未的祭司之所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他们的职分无论何等崇高尊荣,也不能保他们不死;一个死了,就必须另一个接替;过不多久,又得让位给第三个,以致人数极多。但我们这位大祭司是永远常存的,所以他的祭司职分是“长久不更换的”,不会像从前那样从一人转到另一人手中,而是始终在同一只手里。这个祭司职分绝不会出现空缺,绝不会有哪一时刻,甚至一瞬间,神的百姓在天上没有祭司为他们处理属灵事务。若有这样的空缺,对他们必是极其危险和有害的;但他们的安全和福分正在于,这位永活的大祭司能“拯救到底”一切藉着他来到神面前的人,无论何时、何境、何种关头,都是如此(希伯来书 7:25)。所以这里显然是极大的改善。
7. 祭司在道德资格上也有显著不同。亚伦等次的人不仅是必死的人,而且是有罪的人;他们有罪性的软弱,也有天然的软弱,因此必须先为自己的罪献祭,然后再为百姓献祭。但我们的大祭司,是藉着起誓的话被分别归职的;他只需一次为百姓献上,绝不需要为自己献上;因为他不仅在职分上有不变的分别为圣,在位格上也有不变的圣洁。他正是“与我们合宜的大祭司,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等等(希伯来书 7:26-28)。这里要注意:第一,我们作为罪人,需要一位大祭司为我们作满足,并为我们代求。第二,若一位祭司自身不是完全公义的,就既不合宜也不足以使我们与神和好;他必须本身公义,否则就不能作我们的赎罪祭,也不能作我们在父面前的辩护者。第三,主耶稣正是我们所需要的这样一位大祭司,因为他具有绝对完全的个人圣洁。
请看圣经如何用各种词语来描绘基督个人的圣洁;一些有学问的神学家认为,这些词都指向他完全的纯洁。[1.] 他是圣洁的,完全没有任何罪的习性或原则,在他的性情里连一点犯罪的倾向都没有;罪并不住在他里面,尽管罪住在最好的基督徒里面;在他里面没有丝毫罪的倾向。[2.] 他是无邪恶的,完全没有任何实际的过犯;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从未对神或人做过丝毫不义之事。[3.] 他是无玷污的,他从未参与别人的罪。保守自己纯洁、不分担他人罪责,是极难的事;因为我们可能以某种方式助长他们的罪,或没有尽我们所当尽的本分去阻止它。基督是无玷污的;虽然他担当了我们罪的罪责,却从未卷入那些罪的事实和过失之中。
[4.] 他是远离罪人的,这不仅就他现今的状态而言,因他已经作为我们的大祭司进入至圣所,凡污秽的都不能进入那里;也是就他的个人纯洁而言:他与罪人没有那种天然的或约中的联合,以致原罪会临到他。原罪之所以临到我们,是因我们与首先的亚当有天然和约中的联合,我们按通常方式从他而出。但基督藉着在童贞女腹中那不可言喻的受孕,便与罪人有别;虽然他取了真实的人性,但这人性的奇妙受孕方式,使他与其余全人类处在分开的地位上。[5.] 他是高过诸天的。多数解经家把这理解为他在天上、在神右边被高举的状态,以成全其祭司职分的目的。但古德温博士认为,这也完全可以指基督个人的圣洁,这圣洁比天上众军,也就是圣天使本身的圣洁更大、更完全;因为天使虽然脱离了罪,却并非在自身里绝无犯罪的可能。
因此我们读到:“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并且指他的使者为愚昧”(约伯记 4:18),意思就是指他们有软弱,也有可能犯罪。他们这一时刻可能是天使,下一时刻就可能成了魔鬼,许多天使就是如此;而如今圣天使之所以不再堕落,并不是出于他们本性的不可失落,而是出于神的拣选;他们是蒙拣选的天使。很可能有人会认为,把“高过诸天”解释为基督个人的圣洁,而不是他地位的尊荣,未免太勉强;尤其因为经文说他是“成为”高过诸天的,所用的是“genomenos”。但众所周知,这个词也有中性用法,例如“Let God be true(任凭神是真实的)”所用的“genesthe ho Theos alethes”。
本节中其他特征显然都属于基督在圣洁上的个人完全,与利未祭司有罪的软弱形成对照;如果“高过诸天”可以合理地取这个意义,那么认为它也属于这一类,是相当协调的。况且,这样理解似乎更有可能,因为希伯来书 7:27 提到基督祭司职分的效力和得胜之处,就在于它完全公正、毫无私利。他不需要为自己献祭:这是毫无私心的中保工作;他为别人代求那怜悯,而这怜悯并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如果他自己也需要,那他就是当事人,就不能作中保;就是罪犯,也就不能作罪人的辩护者。如今,要使他的中保工作更显得公正无私,似乎不仅要求他当前不需要他为别人所求的那种恩惠,也要求他将来永远都不可能需要。
即使他今天不需要,若他知道明天或将来某个时刻自己可能陷入需要那恩惠的境地,人们就会认为他多少顾及自己的利益,因此他就不能一方面以完全公正的态度和纯粹的热心维护神的荣耀,另一方面又以温柔纯净的怜悯来对待可怜的罪人。我无意在这里追随我们那位近代杰出释经家的一切注释,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他的研究成果;但我愿意为博学的古德温博士这一看法辩护,回应我所知道的一些反对意见。我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因为如果这一看法能够成立,就进一步证明中保必须是神,这一点何等必要;因为没有任何单纯受造物,自身拥有那种绝对不可能犯罪的性质,足以使他永远不需要为自己求恩典和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