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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5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5 (part 1/2)

第1节 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来。跟随他、从前述各处而来的群众极多,所以他上了山;或是要独自祷告,这是他有时常行的;或是要避开众人;但更可能是因为那里便于教导百姓。既已坐下:不是为歇息,乃是为施教;因为坐着乃是师傅或教师的姿势,见马太福音 13:2路加福音 4:20。迈蒙尼德这样描述师傅与门徒的坐法:“师傅坐在首位,或最尊的位置;门徒环列在他前面,如冠冕一般,好叫他们都能看见师傅,听见他的话;师傅不可坐在座位上,而学生坐在地上,乃要么都在地上,要么都坐在座位上。

其实起初,或从前,师傅常是坐着,门徒站着;但在第二圣殿被毁以前,人们都常坐着教训门徒。”关于这后一种习惯,塔木德学者说:“从摩西的日子直到拉班·迦玛列(使徒保罗的老师),人学习律法,若非站着便不学习;拉班·迦玛列死后,疾病进入世界,人便坐着学习律法;因此有传统说,拉班·迦玛列死后,律法的荣耀便止息了。”门徒到他跟前来:不单是那十二个,也包括他在各处传道时所收的那一班、那一大群门徒,见路加福音 6:17;因为他的门徒人数比约翰的更多。

z Hilch. Talmud Torah, c. 4. sect. 2. a T. Bab. Megilla, fol. 21. 1. Vid. Misn. Sota, c. 9. sect. 15. & Jarchi, Maimon, & Bartenora in ib.

第2节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他以清楚而洪亮的声音说话,使众人都能听见;又带着极大的自由、流畅与欢欣,讲说最重大、最要紧的事;并且教训他们:不单教训门徒,也教训那听见之后大为希奇的全体群众,见马太福音 7:28。以下这篇讲论中,有些话是特别对门徒说的,有些则是普遍关乎众人的。

第3节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这里说的不是钱财上的贫穷,或在今世之物上贫穷的人;因为神虽然拣选并呼召了许多处在这种境况中的人,却不是所有这样的人;天国不能说都属他们,或只属他们,乃是属那些在属灵意义上贫穷的人。全人类在属灵上都是贫穷的:他们没有合宜的食物可吃,也没有衣服可穿,不过是破布;他们也无力购买,因为没有钱可买;他们欠债,欠了一万他连得,却无力偿还;并且处在一种不能自救的景况中。

世人大多数并不察觉自己的这种光景,反倒以为自己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但也有一些人意识到这一点,看见自己的贫穷和缺乏,坦然承认,为此悲伤哀哭;因此自卑,在这种感觉之下心被击碎;对自己抱着卑微低下的看法;寻求恩典与荣耀中真正的丰富;并且坦率承认,自己所有的、或所盼望有的一切,都当归于神白白的恩典。这里所指的就是这样的人;他们不只是“贫穷”,而且是在“灵里”贫穷;就是在他们自己的灵里、自己的感觉、领会与判断中贫穷。这个词甚至可译作“乞丐”;因为他们既感觉自己的贫穷,就把自己放在怜悯之门前,在那里叩门;他们的话语乃是:“神啊,开恩可怜我”;他们的姿态乃是站在智慧门口,在门框旁观看等候;他们恳切祈求,不肯被拒,却也以感恩之心领受最小的恩惠。

这样的人被宣告为“有福”的,理由是:天国是他们的;这不但指福音及其职事属于他们。“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这福音不但达到他们的耳中,也达到他们的心里;进入他们里面,应用在他们身上,他们以极大的喜乐领受并拥抱它。不仅如此,永远的荣耀也是为他们预备、赐给他们的;他们生来就是承受产业的人,对此有权利,正在被预备配得这产业,并且终必享受它。

第4节 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这是指为罪哀恸的人,为自己的罪哀恸:为自己本性的罪、住在他们里面、总在发动、并持续使他们心里忧伤的内住之罪;为他们心中的不信哀恸,尽管神向他们施行了许多恩典的实例、宣告、应许与启示;为他们每日的软弱和生活中许多的罪哀恸,因为这些罪是犯在那位慈爱、恩典、怜悯之神面前的,叫圣灵忧伤,也羞辱基督的福音。他们也为别人的罪哀恸,为世上的罪哀恸,为其中遍地充满的亵渎与邪恶哀恸;尤其为自称信主之人的罪哀恸,因为神的名和基督的道因此被人毁谤。他们也在患难之下哀恸,不论属灵的患难,如试探、离弃感和退后,或属世的患难,无论是更直接从神手里来的,还是从人来的;也包括他们为基督和承认他的福音而忍受的苦楚;他们并且在别人的患难中与之同受。

这样的人,无论看上去多么忧愁痛苦,都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必得安慰:在今生,他们要从赐各样安慰的神、从那位安慰人的基督、从其工作和职分就是安慰人的神的灵、从为安慰他们而写成的真理圣经、从福音的应许中得安慰,借着这些应许,应许的后嗣得着大安慰;也从福音的礼仪中得安慰,这些礼仪乃是安慰的乳房;并从受主差遣、向他们说安慰话的道的仆人得安慰。当他们得见神的爱、借着基督的血而蒙赦罪恩典的显明、并享受神同在时,他们就得安慰。此后他们也要得安慰;当脱离今生一切患难时,他们将享受与父、子、圣灵不间断的交通,并享受天使和得荣耀圣徒的快乐团契。这里以及前一节,似乎都指向以赛亚书 61:1

第5节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这是指那些不轻易发怒、能忍受伤害和冒犯、待人和蔼谦恭、对自己看得最低、对别人看得最好、不嫉妒别人恩赐与恩典、乐意受最卑微圣徒的教导与劝戒、在神护理中逆境的安排下安静顺服,并把自己所有和所是都归于神恩典的人。温柔,或谦卑,是极其宝贵且值得称许的。

犹太人虽然骄傲、狂妄、易怒,却也不得不称赞它:“智慧、敬畏和温柔都很尊贵;但温柔比这一切更大。”在基督时代,他们有两位极有名望的教师,希列和沙买;一位性情温和,另一位性情暴躁;因此他们说:“人当常像希列那样温柔,不要像沙买那样发怒。”这里的温柔不可看作单纯的道德美德,乃当看作基督徒的恩典,是神的灵所结的果子;这恩典在基督身上尤其显明,也极其妆饰信徒;对他们听道领受道、为自己心中盼望的缘由作答、劝戒和挽回那些在信条或行为上退后的人,以及他们全部生活言行,都大有益处,并且极有助于向别人荐举信仰。拥有并操练这种恩典的人在神眼中极其可喜悦;他们忧伤时,神安慰他们;饥饿时,神使他们饱足;缺少引导时,神赐他们方向;受冤时,神为他们伸冤;今世赐他们更多恩典,来世赐他们荣耀。

这里所举出的福分是:他们必承受地土;不是指迦南地,虽然也许有所影射;也不是指现今这个世界,因为这并非圣徒的安息和产业;更可能是指这世界焚烧之后的“新地”,只有这里所描写的这等人要住在其中;他们要承受这地,是因他们乃是神的后嗣,与基督同作后嗣;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基督。虽然也有人以为这里所指的是天上;这样称呼,一方面是为变换马太福音 5:3中的说法,另一方面是借着迦南地这预表来影射天上;它也可称为地,或国土,只是那是天上的,和这属地的相对,正如天上的耶路撒冷和属地的耶路撒冷相对一样;那将是一份荣耀的产业。这里所引的是诗篇 37:11。b Piske Tosaphot Yebamot, art. 196. c T. Bab. Sabbat. fol. 30. 2.

第6节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他们所饥所渴的,不是今世的财富、尊荣和享乐,乃是公义;这里所指的,不是受压迫受亏损之人所要求的公平公正,也不是犹太民族大多数人热切追求的道德的、律法的义,乃是基督使人称义的公义,这义由父神归算给人,并借着信心领受。对这义“饥渴”,意味着人缺少义,这是所有人的情形;也意味着对这种缺乏有感觉,而这只有属灵蒙光照的人才察觉;还意味着基督的义向他们显明,这义是在福音中并借着神的灵启示给他们的;意味着他们珍视这义,看它胜过一切别的义;也意味着他们切切渴望得着这义,并在其中被发现;而且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使他们满足,因为这义是完全的、纯净的、合宜的,也是有用的。这样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必得饱足:以这义并由这义而来的各样美物得饱足,尤其是喜乐和平安,因为这些是这义必然产生的果效。或者说,“他们必得满足”,知道自己在这义上有分;并且如此满足于这义,以致绝不再寻求别的义,作为在神面前得称义的义;因为这义乃是充足、完全、够用而毫无欠缺的。

第7节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这是指那些向人身体施怜悯的人,就是向那些在外在境况中贫穷、困乏、悲惨的人施怜悯;不仅同情他们,也分给他们;不只是说些怜悯关怀的话,更是甘心乐意、欢欢喜喜、带着爱心和温柔去施与,并以神得荣耀为目标。也指那些向人灵魂施怜悯的人,借着教导无知的人、给他们良善的忠告和劝勉;责备他们的罪、为他们祷告、饶恕他们所加的伤害,并安慰那些心里忧伤的人。施怜悯是神所喜悦、所悦纳的;这是他所要求的,也是律法上更重的事之一;这恩典极大地妆饰神的儿女,并使他们更像他们天上的父。这样的人所有的福分乃是:他们必蒙怜恤;从人那里蒙怜恤,就是在他们遇见任何人生不适之境时;“凡怜悯人的,人也怜悯他。”他们也要借着基督从神那里蒙怜悯;这怜悯是白白的、主权性的、丰盛的、永远的。人重生、蒙恩召,并得见且得着罪得赦免时,就可说是蒙了这怜悯;但这里似乎更是指那些怜恤人的人,在施恩宝座前可盼望找到并得着、在需要时帮助他们的恩典和怜悯的供应。他们不但今生从神得怜悯,也将在来世、在主的大日得蒙怜悯;使徒曾为阿尼色弗如此祈求,见提摩太后书 1:18。d Maimon. Hilch. Mattanot Anayim. c. 10. sect. 2.

第8节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不是头脑清洁,因为人可以有纯正的观念,却有污秽的心;也不是手或行为清洁,或只是外在生活清洁;法利赛人在人前外表公义,内里却满了污秽;这里所说的是“心里清洁”。人的心本来不洁;人也无力使自己的心洁净,或除去自己的罪;并且今生没有一个人在这种意义上清心到完全脱离罪。唯有基督、天使和得荣耀的圣徒才是如此;但也可以说某些人是清心的,就是那些虽仍有罪住在里面,却因基督的义称义、脱离一切罪的人;又因那义的缘故,被宣告称义的话语或判词使他们“因道洁净”;他们一切的不义都蒙了赦免,他们的心又被耶稣的血洒过,这血洗净一切罪;并且神的恩典作工在他们心里,这恩典虽至今仍不完全,却在本质上全然纯净,其中没有丝毫罪的斑点污迹。

这样的人既爱慕纯洁,也最恳切渴望心、唇、生命和行事为人上更大的纯洁。他们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必得见神:今生,他们在私下和公开、在宗教各样本分中、在神的家和神的礼仪中,与神相交;在那里他们常看见他的荣美,看见他的能力和荣耀,并尝到、知道他是良善慈爱的。至于来世,他们要在基督里见神,用心灵的眼睛见神;复活之后,也要用身体的眼睛见那位道成肉身的神。这对基督、以及在基督里见神的景象,是说不尽的荣耀、可羡慕、可喜乐、可满足;这观看没有任何黑暗和错误,也没有任何中断;这是带着归属感并使人改变的观看,而且要存到永远。

第9节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这不是说他们在神与人之间作和睦;因为无人能为自己与神和好,任何单纯受造物,无论天使或人,也不能替他成就;在这个意义上,惟有基督是和平的中保。这里所说的是在人与人之间使人和睦;这样的人自己有和平的性情,按着他们彼此的关系所当尽的本分、以及彼此安慰所需要的,和众人并彼此和睦,也与世人和睦;并且乐意、甘愿且极有帮助地调解纷争,在同受造的人和同为基督徒的人中间促成和睦。

犹太人极其称赞使人和睦,把这算在一个人今世和来世都有益处的事中:“这些事,一个人在今世享受其果子,而其本分却为他存留到来世:孝敬父母、慷慨施与,以及在人与邻舍之间使人和睦。”他们说,亚伦特别倾向于此:“摩西常说,任凭公义冲破山岭;但亚伦喜爱和平,追求和平,并在人与邻舍之间使人和睦,正如玛拉基书 2:6所说的。”因此希列又说:“你要作亚伦门徒中的一个;他爱和平,追求和平;他爱人,并把他们带到律法面前。”这样的人必称为神的儿子;意思是,他们借着神收纳的恩典成为神的儿女,这恩典在他们重生中显明出来,而这也是其果子之一。他们不仅将来要更明显地显为神的儿子;他们现在也因这和平的性情而显明并被认识为神的儿子。

这性情是神的灵在他们里面作成的,借此他们就像那位赐平安的神,也像那位伟大而惟一的和平之君基督,因此真是和平之子。e Misn. Peah. c. 1. sect. 1. T. Bab. Sabbat. fol. 127. 1. & Kiddushin. fol. 40. 1. f T. Bab. Sanhedrim, fol. 6. 2. Vid. Abot. R. Nathan, c. 12. fol. 4. 2. g Pirke Abot. c. 1. sect. 12.

第10节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他们受逼迫,不是因自己犯了什么罪,不是因不义和作恶,好像杀人的、偷窃的、行恶的;乃是为义的缘故:因他们公义敬虔的生活,引起世人的恨恶和敌意。圣徒活得公义,就与世人分别开来,并表明自己不属他们;他们的宗教生活给别人打上记号,使他们与别人有别;不仅如此,他们也责备并定罪世人的恶行恶事;这就使世人向他们发怒,进而逼迫他们。或者这里的“义”也可指公义的事业,就是基督和他福音的事业;因为圣徒承认基督、关心他的利益、为他的人和真理辩护,就使自己暴露在人的狂怒和逼迫之下。特别是,他们因传讲、维护或接受基督的义使人称义的道理而受逼迫;因为这义不是出于人,也不合人的肉体理性;它与人天然所接受的称义之路相反,排除人的夸口,也违背他们属肉体、自私的原则。逼迫或是口头上的,用恶毒的讥诮和辱骂的话;或是实际行动上的,如没收财物、流放、监禁,和不计其数的死法。这里特别指后者,而两者都在下一节表达出来。然而圣徒虽然这样被人对待,或者说被人虐待,仍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这里对他们所说的福,与第3节论到虚心的人所说的是一样的。

第11节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这些话特别是对基督的门徒说的,旨在告诉他们,他们并不能免于辱骂和逼迫,并要激励、坚固他们去面对这些事;这些话也是预言他们,特别是最初的基督徒,要为基督的缘故忍受什么。人要“辱骂”他们,用极其羞辱的话语毁谤他们,给他们加上恶名,使他们满受羞耻;又要到处逼迫你们,用各样恶待加在你们身上;并且要说各样坏话毁谤你们:就是他们所能想到和捏造的一切最坏的话,好比说他们是煽动叛乱的人,是国家和公众利益的仇敌,犯了亵渎、乱伦和谋杀等罪。可是,在这些重大的指控之下,能使他们得安慰的是,这些控告都是“捏造”的,其中没有一句是真的;因此他们自己的心不会责备他们;这一切不过是人出于恶意的谎言,为要使他们和基督教受羞辱。

而且,这些事是“因基督的缘故”加在他们身上的,是因他的名、因他的福音和权益的缘故;他们所受的待遇是因他而来,也正是他自己所遭遇过的;同样的辱骂落在他身上,但终有一日,他和他们身上的这一切都要被彻底洗净;到那时,他们要显为有福的人,而那些辱骂逼迫他们的人则显为不幸的人。犹太人有一些话与此相近,可帮助说明这里的意思:“宁可受咒诅,也不要咒诅人。”注解说,作那受咒诅的人,总比作那咒诅人的人更好;因为无故的咒诅最终必归到那咒诅人的人身上。

又说:“人总要作那受逼迫的人,不要作那逼迫人的人;作那受亏负的人,不要作那行亏负的人。”再说:“那受了亏负却不还手、听见辱骂却不回骂、出于爱心行事、并且以管教为乐的人,经上说:‘愿爱他的人如日头出现,光辉烈烈。’见士师记 5:31。”g T. Bab. Sanhedrim, fol. 49. 1. h T. Bab. Bava Kama, fol. 93. 1. Maimon. Hilch. Deyot. c. 5. sect. 13. i T. Bab. Sabbat. fol. 88. 2. Yoma, fol. 23. 1. & Gittin, fol. 36. 2.

第12节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你们应当欢喜快乐,因为这表明你们受了尊荣;你们甘心为基督和他的事业受苦,便把荣耀归给了他;也因为你们受苦之后必有荣耀和福乐随着而来。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这赏赐不是出于债务,乃是出于恩典;因为圣徒为基督所受的苦,与基督将在他们身上所显的荣耀,毫无比例可言。这赏赐不在地上,乃在天上。圣徒不可指望今生得赏赐,乃要等到后来;那时神自己要作他们的赏赐,他要成为万有中的万有;基督和他一切的荣耀,荣耀以及其中一切丰富,都要成为那承受产业之人的赏赐,这赏赐必然是“大”的。为更激励他们欢欢喜喜地受苦,并支持他们承受一切辱骂和逼迫,主又加上说: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如以赛亚、耶利米、撒迦利亚等。这表明,将临到他们的并不是什么新奇怪异的事,乃是历代最卓越之神仆人的分。

第13节 你们是世上的盐。这里是指基督的门徒和使徒;他们可比作“盐”,因为他们所传的是有滋味的教义;凡合乎圣经、带着福音性质、充满基督、高举基督、彰显神恩典、与圣徒经历相称、合乎敬虔并促进敬虔的教训,都是如此。又因为他们有有滋味的生活和言行;借此他们推荐并印证自己所传的道理,作圣徒的榜样,也作恶人的约束。这些人是“世上”的盐;就是说,他们是地上居民的盐,不只是犹太地居民的盐,不只是他们最初生活、传道之地的盐,也是后来差他们去传福音之整个世界的盐。但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

这里所设想可能失去的“味”,不能是恩典的味,或真恩典本身,因为真恩典既是不朽坏的种子,就不能失去;这里或是指使人适合服事的恩赐,会停止;或是指福音有滋味的教义,会被离弃;或是指表面看来有滋味的生活,会被忽略;又或是指人传福音时表面上的热心和情感,会冷淡退去。这里似乎特别暗指犹大;基督拣选他作使徒,他却是个魔鬼;主知道他将失去自己的用处和地位,成为无益的可怜人,最后被神和人弃绝。把这情形摆在众人面前,是要促使他们谨慎自己、自己的教义和职分。再者,这不过是一个假设:若盐失了味,并不能证明这事已成事实。犹太人有一句话说:“凡调味之物都会失味,惟独盐不失其味。”若真如此,盐就毫无用处,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罢了。

盐除了使食物有味、保存食物不致腐坏之外,便无别的用处;一旦失味,对人和牲畜都无益;对土地或粪堆也无益,因为它使地荒芜,不使地多结果子。照样,传道人若离弃了福音有滋味的教义,或丢掉了从前表面上有滋味、可作榜样的生活,他们的用处既已失去,通常也就再不能恢复;他们被基督的教会赶出去,也被众人轻看。k T. Bab. Betzah, fol. 14. 1.

第14节 你们是世上的光。天上的发光体,如日月对肉身的光照怎样,使徒对世界属灵的光照也怎样;他们把福音的光带出去、散布开来,不但在犹太地,而且遍及全世界;这世界原在无知和谬误的极大黑暗中。借着神赐福他们的职事,许多人从犹太教和外邦教的黑暗、从罪恶和不信的黑暗中,被转到神恩典奇妙的光中。

犹太人习惯把基督在这里真正应用于使徒的话,应用在以色列人整体、特别是他们的公会和有学问的教师身上;他们说:“第四日说:‘要有光’,这是指以色列人,因为他们是照亮世界的人,如但以理书 12:3所记。”别处又说:“会众中的尊长和坐在公会中的智慧人何等美好,因为他们是照亮世界的人,以色列家的人。”拉比迈尔、他的门徒拉比亚基巴和犹大亲王都各被称为“世界的光”;拉比约哈难·本·撒该则被其门徒称为“世界的灯”;学校或学院的首领也常被称作“世界的光”。但这称号更适合基督在这里赐给的人;他无疑是有意对照犹太人加给其著名拉比的那些崇高称号。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这或是暗指拿撒勒,就是他受教养并近来传道的地方,那城建在山上,居民曾想把他从山崖上推下去,见路加福音 4:29;或是暗指迦百农,因其地势高,被称为“升到天上”,见马太福音 11:23;又或是指建在高处的耶路撒冷城。犹太人说,以色列地高于诸地,而耶路撒冷的殿又高于以色列地的一切别处。正如建在高处的城不能隐藏,照样,使徒奉差所传的道理也不能、也不应当向人隐藏;他们不可避而不传神一切的旨意,也不可为躲避人的辱骂与逼迫而有所保留;因为他们原要成为“一台戏”,摆在公开的剧场上,给“世人、天使和人”观看。

l Tzeror Hammor, fol. 1. 3. m Targum in Cant. iv. 1. n Juchasin, fol. 63. 2. o Abot R. Nathan, c. 25. fol. 6. 3. p Juchasin. fol. 121. 1. q T. Bab. Kiddushin, fol. 69. 1. Sanhedrim, fol. 87. 1. Zebachim, fol. 54. 2.

第15节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这也可作无人点灯;这里的灯可指福音以及使人适于传讲福音的恩赐。它像灯一样,在犹太制度的傍晚被点亮;虽不是局限于犹太地,却已照遍世界;它像一盏可以搬移的灯,也确曾从一处移到另一处。无论放在哪里,它都多少发光,驱散黑暗;既可供人作工,也可供人行路;它并不总是一样明亮,仍需照看;它也像有时的灯一样,会被盗去;而且通常在将要熄灭之前最明亮,到世界的末了,它也要发出最大的光。人点灯时,并不放在斗底下,或放在任何会遮住盖住它、妨碍其发光和功用的东西底下。这里译作“斗”的希腊字,正对应希伯来文的“细亚”,孟斯特的希伯来福音正是用这个字;这是一种干量,约有一加仑半,因此叙利亚译本也这样译。

主这话的意思是:基督点亮了永远福音的灯,又赐人恩赐去服事这灯,不是要把它藏起来、忽略掉,或像那个仆人对主人银子那样,把它包在手巾里埋在地里。传道人不可因懒惰而忽略他们里面的恩赐,也不可因惧怕而把才干藏起来,或对福音的任何部分有所保留,或把那些对人灵魂有益的事遮掩起来;人点灯,乃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全家。教会就是圣殿中的灯台所预表的地方;基督已将福音之光安置在那里,这光尤其借着道的仆人被举起来,照亮神全家;借着这光,贫穷的罪人,那失落的银钱,被寻找出来;游荡的灵魂被带回家;假冒为善者和徒有外表的人被揭露;圣徒则被光照、引导并得安慰。

犹太人也有一句相似的谚语:“不要把一器香膏留在粪堆上,倒要把它挪开,好叫它的香气散发,人可以从中得益处。”r Vid. Joh. Isaac. Praefat. ad Eliae Levit. Methurgeman.

第16节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这里基督把前面的比喻应用到门徒身上,更充分地解明其意义和目的。他的意思是:他所传给他们的福音之光,他所赐给他们对恩典奥秘的属灵知识,都应当公开宣扬,明明显在众人面前。光赐下,不是单为他们私人使用,乃是为全人类的公共益处;因此,他们既被安置为世上的光,就当以最公开、最显著的方式,将光明和生命之道举出来。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这是指他们的热心与火热、坦率与公开、真诚、忠心与正直、勇敢与无畏、在传福音上的勤勉、殷勤与不倦;也指他们对真理、对基督的尊荣、对灵魂益处极大的关切;并且也指他们极其留心,要借着自己的生活和言行中的榜样,来荐举恩典的教义。

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就是说,当福音的职事蒙了赐福,光照人的心,使他们彻底知道自己的光景,并使他们得重生、归正、成圣和安慰时,他们便会赞美神、称颂他的名,因为他使这样传福音的人有资格,又差遣他们向人指明救恩之路;并且因为神使这道对他们有益,给他们传递属灵的光、生命、喜乐和安慰。“我们在天上的父”,是犹太作者常用来称呼神的名号或迂回说法;基督在这篇登山宝训中也常这样说。s Vid. Misn. Sota, c. 9. sect. 15. & Yoma, c. 8. sect. 9.

第17节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从第3节到第10节,主主要似乎是对他一切真实的门徒和跟随者说话;从那里到第16节,他是对那些蒙召作道的执事的门徒说话;在本节直到讲论结束,他则是对全体群众说话。其中许多人很可能会以为,他借着福音之光所教导门徒去传于世的,乃是要废掉摩西的律法,或那些解释并注释律法的先知,好像这些都已无用。基督知道他们心里的意思,知道他们对他怀了这样的成见;因此他说:“莫想。”他知道他们正在形成什么反对意见,也知道他们会如何借此来反对他是弥赛亚,所以就预先堵住他们,说: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这里的“律法”是指道德律,从以下整篇讲论可见;他来不是要“废掉”它,不是要解除人把它当作生活行为准则的义务,乃是要“成全”它;他在教训上成全它,把它完全阐明,指出它真实的意思;又在实践上成全它,以完全顺服遵行它一切的命令,因此成了它的“终局”,也就是成全它的那一位。这里的“先知”是指先知书,就是那些说明并解释摩西律法、敦促人履行其本分、以应许勉励人如此行,并引导百姓仰望弥赛亚、期待借他而来的恩典之福的著作。这一切解释、应许和预言,非但没有因基督而废去,反倒都在他里面得到完全应验。犹太人辩称,基督这话与其跟从者的宗教和信仰相矛盾,因为他们声称摩西的律法已经废掉;但只要看见基督与使徒保罗在罗马书 3:31里的完全一致,这种说法就很容易驳倒。

每逢保罗或其他使徒提到律法被废去,要么是指礼仪律,这律既被成全,就自然止息;若是指道德律,也不是指其内容被废,乃是指其职事被改变。塔木德也曾这样引用基督这话:“经上,就是福音上,写着:‘我亚文来,不是要从摩西的律法中减少什么,也不是要加添什么。’”虽然在他们最后修正后的形式中,这并非准确引文,却还算相当表达了原意;只是他们称基督为“亚文”,是极其亵渎的称呼,这词意为“不义”本身,似乎是故意把下一节开头的“阿们”歪曲了。t R. Isaac Chizuk Emuna, par. 2. c. 10. p. 401. u T. Bab. Sabbat. fol. 116. 2.

第18节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或者可译作:“我阿们告诉你们”;“阿们”是基督的一个名,见启示录 3:14;或者这词只是基督用来郑重确证他将要说之话的方式,在约翰福音中通常加倍,成“阿们,阿们”,也就是“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犹太人把这词当作起誓用语;他们凭它起誓,并有一条规则说,凡人在誓言之后答“阿们”,就等于他自己发了那誓。主如此郑重宣告的是:直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希腊文中的“约塔”,相当于希伯来文中的“约德”,是字母表中最小的一个字母;因此一座小城也被称为这个名字,理由是“约德是字母中最小的”。我们也读到一位名叫“拉比约德”的人,也许正因他身材矮小而得此名,正如《尤哈辛》的作者所说。

这表明律法是用什么语言写成的:不是撒玛利亚文,因为其中的约德是大字母;乃是希伯来文,在这文字里,它极其细小;尤其在申命记 32:18中写得非常微小。有人以为“一画”是指字母上那些笔画、短划或角,借此来区别彼此相似的字母;也有人以为是指元音点;还有人认为是指字母顶上的那些小钩,犹太人称作“冠冕”和“尖刺”;他们想象其中隐藏着极大的奥秘,所以他们中间有些人专门研究每个字母和字母顶上每一小角、每一小点的意义。拉比梅尔说:“先知时代,有人极其殷勤地考察律法中的每一个字母,并逐个解释它们;你不要希奇他们竟逐个解释字母,因为他们连每个字母上每一个小钩都加以注解。”亚基巴·本·约瑟就是这样一位解经者。基督这里被认为是顾及这种习惯;但无论如何,他的话语确实极像犹太教师的语言,也符合他们的心意。

他们著作中的一些话可帮助说明此段:“即便世上万国都聚集起来,要从律法中拔除一个字,也不能做到。你可以从所罗门学这事;他想从律法中除掉申命记 17:16中的一个字母‘约德’,但圣者、当受颂赞的神说:‘所罗门可以止息,一百个或一千个像他那样的人也可以止息,但约德绝不会从你这律法中永远废去。’”别处同样用这说法,并补充道:“你那里连一画也不会失落。”基督顺着犹太人的说法,乃是要宣告:律法中没有任何一部分,连其中最小的一条诫命,也都不会不被成全;正如他在下一节自己所解释的,在天地过去以前,所有都必成全。天地终将带着大响声和烈火,按其现今的形态和状态而过去;但在它们过去以前,律法中最小的一部分也不会过去。这表达了律法的常存,也表达其不能废去,并显示它比天地更美更尊。

犹太一位教师说:“整个世界都比不上律法中的一句话。”在这律法中,没有一个字母多余,也没有一个字母缺少。

w T. Hieros. Kiddushin, fol. 60. 4. Misn. Bava Kama, c. 9. sect. 7, 8. T. Bab. Shebuot, fol. 36. 1. Debarim Rabba, fol. 242. 2. Maimon Hilch. Shebuot, c. 2. sect. 1. x T. Bab. Taanith, fol. 21. 2. & Gloss. in ib. y T. Bab. Taanith, fol. 22. 2. z Fol. 93. 2. a T. Bab. Menachot, fol. 29. 2. b In Semitis fidei, fol. 104. 4. & 105. 1. apud Capell. in loc. c T. Bab. Menachot, fol. 29. 2. d Vajikra Rabba, fol. 160. 3. Shirhashirim Rabba, fol 20. 2. e T. Hieros. Sanhedrim, fol. 20. 3. f Shemot Rabba, fol. 96. 1. g T. Hieros. Peah, fol. 15. 4.

第19节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这里所说的“这最小的诫命”,不是指前面几节的八福,因为那些并不是基督以诫命形式颁布的;也不是指福音时代基督特别设立的命令;乃是指律法中的诫命,其中有些相较于别的较为轻微;当人行事与之相反时,就可说是“废掉”、松开或解除它们,正如这里所用的词所表示的。又教训人这样作:不只是借着自己的榜样教人破坏诫命,也借着明文指示这样教导。虽然这听来极其粗鄙荒谬,仿佛竟会有这样的教师,也竟会有听从他们的人;然而犹太人中确实有这样的人,主在这里显然是在针对他们。

因为尽管他们对律法说了许多极好、极高的话,却又告诉我们,公会中的教师有权暂时从律法中拔除某些东西,使其某些命令松解或失效,惟独偶像崇拜的情形除外;任何真正的先知或智慧人也可以如此。他们假称,这有时是为着神的荣耀和人的益处所必须的;所以当他们说,要人违背律法中任何一条命令时,人就应当听从顺服。迈蒙尼德说,公会若觉得当时合宜,就有权暂时废止一条肯定性的命令,并违背一条否定性的命令,为要使许多人归回他们的宗教,或拯救许多以色列人不在别的事上跌倒;现今时势有何需要,他们就可以作什么。又说,古时智慧人说,人可以亵渎一个安息日,为要守许多安息日。

别处他又断言:“若有一位我们知道是真先知的人,命令我们暂时违背律法中一条或多条命令,不论轻重,我们都当听从他;正如我们从先前的智慧人按传统所学到的,先知若对你说:‘违背律法的话吧’,像以利亚在迦密山上所做的那样,你就当听从他;惟有在偶像崇拜的事上不可如此。”另一位作者也说:“有时废掉律法,去作那看似被禁止的事,乃是合法的。”他们甚至说,若有外邦人逼迫以色列人违背律法中的某一条命令,偶像崇拜、奸淫和杀人除外,只要是私下进行,人便可违背而不受责罚。由此可见,基督以如此方式、并带着愤然说这话,是有充分理由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意思可能是指在神的教会中,他将既无名也无份,不会被丝毫看重,反要像无用之人被赶出去;或者指终极的幸福荣耀状态,就是来世,在那里他不得进去,正如下一节所说。

相反,无论何人遵行又教训人:就是其教训和生活、原则和实践彼此相合的人;他既教导人顺服律法,也自己遵行。这里主再次影射以色列中的师傅,暗暗责备那些能说不能行的人;他们教导百姓自己却不实践,因此不配得荣耀。惟有那既教导又实行的人,才要得这荣耀;因为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今世在教会中被高度尊重,来世在荣耀中也要得尊荣。

犹太人有一句与此相近的话:“人在今世为律法的话自卑,来世或弥赛亚的日子里,他必成为大的。”h T. Bab. Yebamot, fol. 79. 1. & 89. 2. & 90. 2. i Hilch. Memarim, c. 2. sect. 4. k Hilch. Yesode Hattorah, c. 9. sect. 3. l Bartenora in, Misn. Beracot, c. 9. sect. 5. m T. Hicros. Sheviith, fol. 35. 1. n T. Bab. Bava Metzia, fol. 85. 2.

第20节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这话不是专对基督真实门徒一般而言,也不是专对使徒,而是对广大的群众说的;他们十分敬重并钦佩文士和法利赛人表面的义和圣洁。论到这一点,基督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他提到文士,因为他们是民间较有学问的一等人,从事抄写并解释律法;又提到法利赛人,因为在犹太人中,他们是在外在宗教与义上最严谨的一派。然而,他们的义显然大有缺欠;他们的义只在于外面遵守律法,并非出自被洁净的心,或出自恩典的原则;也不是出于真诚、以神得荣耀为目标而行,乃是为博取人的称赞,并为借此获得永生。此外,他们忽略律法上更重的事,只满足于较轻微的事;并且他们不但在实践上有亏欠,在教训上也极其松弛,正如前节所显明的。

因此基督告诉听众,若想进入天国,就必须有比这些人更好的义。没有义,就不能进天国:使亚当从地上的乐园被逐出的,正是义的失落;没有义,人也不合乎神的公义,不能进天上的乐园。不但如此,接纳不义的人进入神的国和荣耀,也与神的性情不合,并且会破坏圣徒的安慰。法利赛式的义绝不能把人带到那里;人的任何义,无论是什么,也不能,因为最好的义也是不完全的。人必须有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之义的义;圣徒的义正是如此。诚然,他们内在的义,也就是圣灵的成圣,胜过天然人的任何义;在其作者、性质、果效和功用上,都超过它;就连信徒所行的义行,也远胜于这些人所行的义。

但最重要的是,基督的义,就是归算给他们、并由信心领受的义,在其作者、完全、纯净和功用上都无限卓越;这是他们得永远荣耀的惟一权利与根据;没有这义,无人能被接纳进入那荣耀的境界。

第21节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这里的“你们听见”,是指他们从宣读圣经和古人的解释中听见;古人的解释在学校中被读出来、被学生听见,被称为“听闻”;所以“听见”不仅是听文本本身,也是在传统中接受长老所赋予的意思。基督所举的例子正是这种情形。翁克洛和约拿单·本·乌西耳在申命记 18:15把“你们要听从他”译作“你们要从他领受”;类似“他们从听闻中学习”或“他们从听闻中说话”这样的词组,也常用来表示按传统领受并传讲事情。

“有吩咐的话”也是塔木德式表达,塔木德里常见“已经说过”这句话;意思是由古代教师说的,正如这里所说“古人的话”或“对古人说的话”;不是指摩西时代的以色列人,而是指以斯拉以来犹太人的祖先,是当时与他们同时代的长老;这些长老把律法的一部分诵读给百姓时,便以错误的注释败坏了律法。或者“古人”可指基督以前的古代教师和注释家,犹太人常称他们为“我们的古人”。如今,他们在“不可杀人”这条律法上加了这样的注解或解释:“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他们把这只理解为实际的杀人,不论是亲手所行,或借他人行的。关于这类人的审判,他们的规条是:凡亲手杀邻舍的,如用刀击打,或用足以致死的石头击打,或勒死他,或用火烧死他,不管以何种方式亲身杀人,这人都必须由审判之家,也就是公会处死。

这里所指的不是只有三人的小法庭,而是二十三人的法庭,或七十一人的大公会;后两者才有权审判死刑案件。又说:“若人雇凶杀邻舍,或差遣仆人去杀,或捆住人,把他丢在狮子面前之类,以致野兽杀了他,这些人都是流人血的;杀人的罪在他手中;他有罪,应当受天手的死,也就是神的刑罚;但他不该由审判之家或公会处死。”稍后又说,他们的审判交给天上,也就是交给神。这似乎就是这里“审判”的意思,即神的审判,或神手所加的死,因为它在下一节明显与“公会”区别开来。“难免受审判”与“当受审判”是一样的意思。

o Vid. Buxtorf. Lex. Rabbin, fol. 2453. p Maimon. Hilch. Issure Mizbeach, c. 1. sect. 2, 4, 5, 7, 10. & passim, & T. Bab. Sanhedrim, fol. 88. 1. q Vid. Edzardi Not. in Avoda Zara, c. 2. p. 284. r Vid. R. Aben Ezra in Exod. xxi. 17. & in Isa. lii. 13. & lxvi. 24. s Maimon. Hilch. Rotseach, c. 2. sect. 1. t Maimon. Hilch. Rotseach, c. 2. sect. 2. u In Targ. in 2 Chron. xix. 10.

第22节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是拉比式的说法,用于断定问题、驳斥错谬观念;这是一种带权威的教师口吻,也极合乎基督这位以色列中伟大师傅的身份,因为他说话像有权柄的人。他不是把自己对立于摩西律法中“不可杀人”这句话,乃是对立于古代教师加在这律法上的错误注释,而他们后来的教师也附和这些注释。你们说,一个人若亲手杀人,便该由公会处死;若借别人行,则交给神审判;你们把律法全然限制在实际杀人之上。但我宣告,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这里的“弟兄”并不是狭义地指同一信仰、同一教会状态中的人,也不是严格按血缘关系指亲兄弟,而是广义地指任何人,无论哪国哪族;因为我们不可向任何人发怒。

当然,这里恰当地补上“无缘无故”四字;否则也有并非有罪的怒气,这怒存在于神、基督和圣天使里面;在神的百姓中,当它出于对宗教、对神荣耀、对基督利益的真实热心,且被激动起来反对罪,无论自己的罪或别人的罪、各种恶行、错误教义和错误敬拜时,这怒也是值得称许的。但基督在这里所定罪的,是无缘无故的怒气,视它为违背“不可杀人”这条律法;这样的人“难免受审判”,不是指犹太人中任何法庭,如三人、二十三人、或七十一人的公会,因为这些法庭不审理心中的怒气,只审理已经实施的行为;而是指神的审判,正如前一节,因为这里它与下一句中的公会是有区别的。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拉加这个词表达愤怒和轻蔑,是一种辱骂称呼。

有人从“吐唾沫”一词引申,说这仿佛表示说这话的人以为对方配受吐唾、该受极大轻视;但这词更可能是“空”和“虚”的意思,指一个无价值、空脑袋的人,一个没有头脑、愚钝无知的人。犹太著作中这词常这样用。比如:“有个人对拉比约哈难说:拉比,请解释吧,因为你配解释;因为你所说的,我也看见了。拉比回答他说:‘拉加!若你没看见,你就不会信。’”又如:“拉比西缅·本·以利以谢从米格达·以达离开拉比家,遇见一个极其丑陋的人,就对他说:‘拉加!我们祖宗亚伯拉罕的丑陋子孙竟有这么多么?’”类似例子甚多。我并未发现犹太人的公会会正式审理这种辱骂词;主的意思也不是说他们真的这样作,乃是说这种辱骂本应像实际杀人一样被严肃看待。主又加上:凡骂弟兄“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这里的“愚拙人”并不是指天资愚钝、在自然事理上无知的人;那是“拉加”所表达的意思;这里所指的乃是邪恶、被弃绝的人,所罗门常是这样用“愚妄人”一词。波斯译本这里译作“恶人”。这段经文有明显的层进:从心里无缘无故的怒气,到出口辱骂的话,再进一步到武断判断一个人在属灵和永恒状态上的景况;主定罪的正是后者。“你这个魔利”,就是“你这个恶人,你这不敬虔的可怜虫,你这没有恩典的受造物,你的分就是永远的沉沦。”犹太人自己也不容许这样称呼别人,他们的规条说:“人若称邻舍为奴仆,要把他革出会;若称人为私生子,要用四十鞭打他;若称人为恶人,就该让他在生计上被打压。”注解说,这意思仿佛是:公会虽然没有义务正式处理此事,但人却可以恨他,甚至减少他的供给,压制他的职业,好叫他陷入贫穷和困苦。

可见公会似乎并不必审理此类事。又说:“禁止人用辱骂的名称呼邻舍;凡称邻舍为恶人的,必被带到地狱里。”这与基督这里所说的几乎相同:难免地狱的火;也就是该受地狱火的刑罚,或要为此负责,乃至有落入地狱火中的危险。雅基在以赛亚书 24:23的注释中有一句很相近的话,他说有些人是“当受地狱直到地狱之刑的人”。这里所用、也是新约中常用来指“地狱”的希腊词 γεεννα,不过是希伯来文“欣嫩子谷”的音译,就是那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的地方。犹太作家说,这地方“是耶路撒冷附近众所周知的一个山谷,其中的火从不熄灭;他们在那里焚烧一切不洁之物和死尸的骨头,以及其他污秽之物。”因此,这词在他们中间便被用来表示灭亡之人的地方和状态;这称呼极为恰当。

w T. Bab. Sanhedrim, fol. 100. 1. T. Bava Bathra, fol. 75. 1. x Massechet Derach Eretz, c. 4. fol. 18. 1. y Vid. T. Bab. Beracot, fol. 32. 2. Zohar in Exod. fol. 50. 2. z T. Bab. Kiddushin, fol. 28. 1. Bava Metzia, fol. 71. 1. a Zohar in Exod. fol. 50. 3. b Sepher Cosri, fol. 57. 2. Vid. Kimchi in Psal. xxvii. 13.

第23节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犹太人规定,那些曾偷窃邻舍、使他受损的人,必须先赔偿,然后才可以献祭;他们说:“先把所偷的归还,再献赎愆祭的,才是对的;先献赎愆祭,再归还所偷之物的,就不对。”又说:“在所偷之物的价款归还给主人或祭司以前,不可献赎愆祭。”有人以为基督在这里是指这条规矩;只是他们把它限制在金钱损失上,而基督把它推广到各种过犯上。不过,这里“礼物”所指似乎不是赎愆祭,乃是甘心祭;就是人打算献上、正在去献、或已经带来,要献给神作自愿祭的礼物。若他想到自己曾因不合宜的激情,或因辱骂的话得罪了某人,那么他就当照下一节的劝告去做。“在那里”,即在去的路上,或已到祭坛前时,“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意思是,他有任何事可控告你,对你有合理的抱怨;若你曾伤害他,或叫他跌倒。尤其若你曾对他说“拉加”,或称他为“愚妄人”,因为这些话正是承接前文而来,是从前文推演出的结论;从连接词“所以”就可看出来。c Misn. Bava Kama, c. 9. sect. 12. d Maimon. Hilch. Gezela, c. 8. sect. 13.

第24节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这样作在某些时候是很容易的,事情也能很快办妥;特别是在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这些公众节期,以色列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你要去:尽你所能快去;先去同弟兄和好:用一切方法与他和好;承认你的过错;求他赦免;向他保证你对他存的是好意,不是恶意;然后再来献礼物,把先前留在坛前的礼物放在坛上。这表明,爱心和友谊的行为胜于祭祀;并且人在忿怒中、与人尚未和好时所献的祭,是神所不悦纳、也毫无功效的。

犹太人自己似乎也承认这一点;他们说:“人与神之间的过犯,赎罪日可以赎;人与邻舍之间的过犯,赎罪日不能赎,直到他与邻舍和好。”迈蒙尼德对此又进一步解释说:“赎罪日所赎的,只是人与神之间的过犯,如吃了禁物、与禁配发生关系之类;但人与邻舍之间的过犯,如伤害邻舍、咒诅邻舍、偷窃邻舍等,永不得赦免,直到他把所欠邻舍的归还,并且与他和好。即使已经把欠他的银钱还了,仍当与他和好,并求他赦免;即便‘只是用言语激怒了他’,也必须与他和好,反复去见他,直到他饶恕为止。若邻舍不肯饶恕,他就要带三位朋友同去见他,恳求他;若借他们还不能和好,就要第二次、第三次再带他们去。”可见人必须用尽一切方法去求得和好。

e Misn. Yoma, c. 8. sect. 9. f Hilchot Teshuba, c. 2. sect. 9. Vid. T. Bab. Yoma, fol. 87. 1.

第25节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这里的话不当按寓意解释,仿佛“对头”是要求偿还债项的神的公义,“路”是今生,“审判官”是神自己,“差役”是魔鬼,“监牢”是地狱深坑,“最后一文钱”是最小的罪,而若无补赎这罪就绝不蒙赦;这里的用意乃是防止因债务争端而兴起诉讼,因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尤其后者,彼此和解总比在法庭争讼更好。这里的“对头”不是怀恨怀恶意的仇敌,乃是向人有事要求的弟兄,是坚持要得着偿还的债主;为此他已经采取步骤,要把债务人带到适当的官长面前,迫使他偿还。所以,最好在你同他还在路上的时候,就尽快直接和解,把事情了结。也就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一同前往较低级的官长或小法庭时,例如只有三人的小公会,在其前这类案件可以受审;因为金钱案件乃是“三人法庭”审理。

塔木德中也给出与这里同样的劝告,似乎是当时一句通行的俗语:“人常说:你同对头在路上的时候,要顺从他。”免得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也就是送到更高一级的法官或上级法庭;因为若债主愿意,他可以强迫债务人与他一同上最高法庭去,在那里审理案件;犹太教规这样说:“若债主说,我们要上大公会去,他们就强迫债务人同去,正如经上说:‘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在那里,这贫穷的债务人或许更吃亏,因此最好藉着和解加以避免,免得审判官把你交给差役,你就被下在监里。迈蒙尼德说:“律法中的一条积极命令,是在各城各省设立‘审判官’和‘差役’,如申命记 16:18所说。

‘审判官’就是固定在公会中的法官,凡有诉讼的人都到他们面前;‘差役’则是掌杖和鞭的人,也就是责打犯人的人;他们站在审判官面前,所作的一切都照审判官的命令。”这里的“差役”就是其中之一;在孟斯特的希伯来福音中,他被称为 שוטר。这人一旦得了法官授权,就能把人关进监里,甚至因债务监禁人;摩西律法中并没有这种记载。g Misn. Sanhedrim, c. 1. sect. 1. h T. Bab. Sanhedrim, fol. 95. 2. i Maimof. Hilch. Sanhedrim, c. 6. sect. 7.

第26节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这话是可靠的,你可以确信:你绝不能从那里,就是从监里出来,直到你还清最后一文钱,或“最后一个法寻”;埃提阿伯译本作“直到你精确地还清一切”。这似乎表达了债主的不肯宽容,以及债务人得释放的不可能。

第27节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关于“你们听见”和“古人的话”这些说法,已在第21节解释过。这里所提的律法“不可奸淫”记在出埃及记 20:14。我们主的意思并不是说当时的犹太人听说这律法是在西奈山赐给“古人”,就是他们的祖宗;因为他们自己可以在圣经里读到这一点。乃是说,他们从传统领受了一种解释,认为这条律法的意思,就是古代教会教师所给他们祖宗的解释,只能照字面严格理解,只关乎已婚之人的污秽之罪,也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实际奸淫,因此它与淫乱或不贞洁的思想、言语、行为都无关,只与那单独的行为有关。

第28节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犹太人对“看妇女”有许多严格的禁令,他们把这事夸大为极大的罪。他们说,不可看美貌的女子,即使她未婚;也不可看别人的妻子,即使她相貌丑陋;也不可看妇人的彩衣。他们甚至禁止看妇人的小手指,并说,人若把钱从自己手里数到妇人手里,为的是看她一眼,纵然他像摩西一样有律法和善行,也逃不过地狱的定罪。他们又断言,若人看妇人的脚跟,他的儿女就不得贤德;人走路时也不可跟在妇人后面,甚至不可跟在自己妻子后面;若在桥上遇见她,必须让她走在自己旁边;若有人涉水时走在妇人后面,便在来世无分。不仅如此,他们甚至禁止人观看自己妻子的美貌。

他们说这些话,多半是为掩饰自己,并想叫人以为他们很贞洁;其实他们正如基督所说,是“淫乱的世代”,而且是按字面意义说的。他们惯于做主所说的事:“滤出蠓虫,吞下骆驼。”塔木德里提到“愚蠢的圣徒”,并问这人是谁;回答说,就是那看见一个妇人在河里淹没,却说“我不可看她而去救她”的人。基督所禁止的,并不是任何观看妇女的行为本身都构成罪,乃是那样观看,以致“动淫念”;因为这样的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可是,这些一般禁止外面观看妇女的人,对心中的罪却通常毫无观念;这正是基督时代法利赛人的流行观点。他们承认:“善念算作已经做成,正如玛拉基书 3:16所说。”对此他们问,经文说“并纪念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其中“思念”是什么意思?

拉比亚西说,人若想做一件善事,却因受拦阻没有做成,圣经仍算他做了;但恶念,圣者、当受颂赞的神,并不算作已经做成,正如诗篇 66:18所说。对此,他们一位著名注释家评论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要去行,甚至只是思想中的,甚至是得罪神自己的,好像我已用口说出来,神也不听;意思就是,神不把这算作我的罪,因为圣者、当受颂赞的神,不把恶念当作行为,至少对那些在神的信仰中、或在真正宗教中的人如此。”看来,他们认为这只适用于以色列人;对外邦人则恰好相反,神不把他们的善念算作做成,却把恶念算作已行出来。不过,也必须承认,并不是他们所有人都持这种看法;有些人甚至说:“罪的思想比罪本身更大,或更难对付。”意思是,制服有罪的情欲,比克制不去行那犯罪行为本身更难。

尤其有些人所说的话,与我们主这里所说的很相合,甚至极其接近;例如他们断言:“凡有意去看妇人的,就如同与她同寝一般。”又说:“以眼犯奸淫的人,就称为奸夫。”他们还指出,女人也能在心里犯奸淫,正如男人一样;只是基督时代的法利赛人并不这样认为。

k T. Bab. Avoda Zara, fol. 1, 2. l T. Bab. Beracot, fol. 24. 1. Sabbat. fol. 64. 2. m T. Bab. Beracot, fol. 61. 1. Eruvin, fol. 18. 2. n T. Bab. Nedarim, fol. 20. 1. T. Hieros. Challa, fol. 58. 3. Derech Eretz. c. 1. fol. 17. 3. o T. Bab. Beracot, fol. 61. 1. Eruvin, fol. 18. 2. p Zohar in Lev. fol. 34. 4. q T. Bab Sota, fol. 21. 2. r T. Bab. Kiddushin, fol. 40. 1. s R. David Kimchi, in Psal. lxvi. 18. t T. Hieros. Peah, fol. 16. 2. u T. Bab. Yoma, fol. 29. 1. w T. Hieros. Challa, fol. 58. 3. Massechet Calah, fol. 16. 4. Vid. Maimon. Issure Bia, c. 21. sect. 2. &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ecept. neg. 126. x Vajikra Rabba, sect. 23. fol. 265. 1. y Bemidbar Rabba, sect. 9. fol. 196. 1.

第29节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这里“叫你跌倒”,也可译作“使你跌倒”,意思是使你绊跌而陷入罪中。我们主这里不是在说那些亲近所爱的人,试图使我们离开神和基督,并拦阻我们追求属神之事;他们的诱惑固然应当以最大的愤慨拒绝,他们自己也宁可被分离、被离弃,而不可顺从他们;有人如此解释这话。但在这里和下一节中,主所关注的都只是奸淫的律法,以及那些常引人破坏这条律法的身体肢体,尤其是眼和手。眼常是这样诱捕人心的工具;因此犹太人有句话说:“凡观看妇女的,最终必落在过犯手中。”这里只提右眼,并不是说左眼不会成为犯罪的机会,乃是因右眼更宝贵更可爱,所以特别举出来,并吩咐舍弃它:把它剜出来丢掉。

这不是要按字面理解;没有任何人被要求为防止犯罪,或因犯了罪而割损身体的任何部分;圣经从未这样要求,若这样作反而是罪,正如俄利根的例子所见。这里当作比喻理解;意思是,人应当像约伯那样与自己的眼睛立约;转眼不看那些会激发污秽思想和欲望的对象;拒绝满足眼目的欲望,不以那些讨肉体喜悦的景象来喂养自己的眼目;并且以愤然和轻蔑的态度拒绝、躲避一切犯罪的机会和场合,因为眼可能成为这事的工具,把人引到罪里。因为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对你是有益的。这里仍是沿用前面的比喻;意思是,宁可失去眼目的肉体享受,或失去一切讨肉体之心欢喜的景象,也不要因享受这些,而使整个人连身体带灵魂暴露在地狱之火中,遭受永远的毁灭。z T. Bab. Nedarim, fol. 20. 1.

第30节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或者说,“使你跌倒”;就是使你的心受诱惑,领你陷入心里的或实际的奸淫。正如前面定罪一切不贞洁的眼目,这里也定罪一切不贞洁的触摸、拥抱等。奸淫既可在心里犯,也可借着眼犯,同样也可借着手犯。拉比以利以谢说:“经上说‘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见以赛亚书 1:15,这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说:“这就是那些用手犯奸淫的人。”拉比以实玛利家有个传统说,“不可奸淫”这条诫命的意思是:在你里面不可有人犯奸淫,无论“用手”还是“用脚”。这里同样给出前面那样的命令:把它砍下来丢掉;正如一个人若身体某一部分坏死、危及全身,就宁可自己这样作,或让别人替他这样作。

犹太人在几种情形下主张砍手;例如早晨人尚未洗手,若用手碰眼、鼻、口、耳等,就当“砍掉”;尤其碰触男性生殖器,要受砍手之罚。拉比他封说:“若手动向隐密处,就让手从肚脐那里砍断。”意思是手不可再往下伸;因为手不可放到那部分身体以下,免得激起污秽的思想和欲望。前述同一处又补充说:“若肚子里有一根刺,岂不应取出来吗?回答说,不可。又问,那岂不要剖开肚腹吗?回答说,宁可剖开肚腹,也不叫他下到败坏的坑里去。”这种说法与我们主这里所用的极其相似,他很可能是在影射这些条例和教规。但主的话不可按字面理解,仿佛他像他们那样吩咐砍下右手;他的意思乃是,人应当禁戒一切这种污秽的行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妇人;这些事都会玷污人,并危害他们身体和灵魂的救恩。理由与前节相同。

a T. Bab. Nidda, fol. 13. 2. Vid. Maimon. Issure Bia, c. 21. sect. 18. b T. Bab. Sabbat. fol. 108. 2. Massechet Callah, fol. 17. 1. c T. Bab. Nidda, fol. 13. 2. d Maimon. lssure Bia, c. 21. sect. 23. e T. Bab. Nidda, fol. 13. 2.

第31节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这里不像前面的例子那样,加上“古人的话”,也没有“你们听见”这句话;因为休妻这件事并不是摩西的律法,或神借摩西所立的律法,只不过是因犹太人心硬而给予的一种许可。至于休妻原因的争论,也不是古时就有的,乃是基督时代刚兴起的新问题;当时希列学派和沙买学派正在为此争论:前者容许因任何轻微的缘故休妻;后者则只容许因奸淫而休妻。人若休妻:就是解除婚约,使她离开自己的床榻,把她从家中打发出去,见申命记 24:1,“就当给她休书”。ספר כריתת,就是“离婚文书”,或“割断之书”。妻子虽然可用几种方式娶来,但犹太人指出,打发她却只有一种方式,就是给她休书。

迈蒙尼德所给出的休书格式如下:“某年某月某日,照我们在某地所遵用的算法,不论从创造起算,或从契约纪年起算;我某某,某某之子,某地人;若我另有名字、别名,或我父母、我的住处、我父母的住处另有称呼,也都包括在内;我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在毫无强迫之下,休你、离弃你、与你离婚。就是你某某,某某之女,某地人;若你另有名字、别名,或你父母、你的住处、你父母的住处另有称呼,也都包括在内;你从前是我的妻子,但现在我休你、离弃你、与你离婚,使你归于自己手中,有权自主去嫁给任何你所喜欢的男人;并且从今以后,直到永远,不许任何人因我的名拦阻你;看哪,你可以归给任何人。这便是我给你的离婚书、离弃文书和放弃书,照摩西和以色列的律法而立。”随后是两位见证人签名:“某某之子某某,见证。

某某之子某某,见证。”若人愿看一份按正式格式填写的样本,可如下:“在一周的第四日,基斯流月十一日,世界创造以来第五千四百五十四年,照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城所遵用的算法;该城又名阿姆斯特勒丹,位于海边,海名塔亚,河名阿姆斯特尔。

我亚伯拉罕,本雅悯之子,姓沃尔斐乌斯,祭司;现住阿姆斯特丹城,又名阿姆斯特勒丹,位于海边,海名塔亚,河名阿姆斯特尔;若我另有名字、别名,或我父母、我的住处、我父母的住处另有称呼,也都包括在内;我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在毫无强迫之下,休你、离弃你、与你离婚,我的妻子利未人约拿之女利百加;你现住阿姆斯特丹城,名阿姆斯特勒丹,位于海边,海名塔亚,河名阿姆斯特尔;若你另有名字、别名,或你父母、你的住处、你父母的住处另有称呼,也都包括在内;你从前是我的妻子,但现在我休你、离弃你、与你离婚,使你归于自己手中,有权自主去嫁给任何你所喜欢的男人;并且从今以后,直到永远,不许任何人因我的名拦阻你;看哪,你可以归给任何人。

这便是我给你的离婚书、离弃文书和放弃书,照摩西和以色列的律法而立。”见证人签名:“帕铁利之子示亚铁,见证。加百列之子迦罗尼母,见证。”这份文书写成十二行,不多不少,由丈夫盖印、见证人签字后,丈夫本人、或他或她的使者、代理人,把它交在她手中、膝上或怀里,并有两个人在场;此后,若她愿意,可把它登记在公共档案中,然后嫁给她所愿意的人。

f Baal Hatturim in Deut. xxiv. 1. Maimon. Hilchot Ishot, c. 1. sect. 2, 3. g Hilchot Gerushin, c. 4. sect. 12. h In Surenhusii Misna, Vol. III. p. 324. Vid. Moses Kotsensis Mitzvot Tora pr. affirm. 50.

Matthew 5 (part 2/2)

第32节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基督并没有废除或撤回起初关于离婚的许可;他只是将其从法利赛人所加上的错误解释和滥用中释放出来,并恢复其原本应有的古旧意义;因为离婚除了为淫乱的缘故以外,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许可。这里的“淫乱”,不可狭义地只理解为通常所谓的奸淫之前的不贞,而当包括通奸、乱伦,或任何不合法的交合;这与法利赛人的看法和做法相反,他们站在希列一派一边。希列派容许人以最愚妄、最轻浮的借口休妻;而沙买和跟从他的人却坚持说,人只可因妻子有污秽而休她;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基督是一致的。因为有记载说:“沙买家说,人不可休妻,除非发现她有什么污秽,照着申命记 24:1

希列家说,若她弄坏了他的食物,(也就是,照雅基和巴特诺拉的解释,是在火上烧坏了,或用盐弄坏了,即烤得太过或腌得太过,)他们也是根据申命记 24:1。拉比亚基巴说,若他发现另一位比她更美的,正如经上说,申命记 24:1:‘若她在他眼前不蒙恩。’”这段经文的注释家说,这事的裁定是依照希列学派;因此照他们的意见,妇人可以因极微小的事被休。有些犹太教师在原配与续弦之间有所分别;他们说,前妻不可被休,除非因通奸;但后妻若丈夫恨她,或她行为不好,放肆无礼,不像以色列的女子那样端庄,就可以被休。如今我们的主毫无例外地说,人无论休头一个妻子还是第二个妻子,除非因污秽的缘故,不可为别的理由休她;凡因别的缘故这样行的,就是叫她犯奸淫;意思是,就他所能造成的结果而言,是如此。

若她真的犯了奸淫,他就是原因,因为他弃绝了她,使她暴露在别人罪恶的拥抱之下;其实,若她在丈夫还活着时另嫁别人,而她的离婚文书又容许她这样做,她就必犯奸淫;因为她仍是他合法的妻子,婚约并没有因这样的离婚而解除。并且,凡娶那被休之妇的,也是犯奸淫;因为他所娶、所同床的那被休之妇,在法律上仍是别人的妻子。并且,从马太福音 19:9 还可补充说,那丈夫若不是因奸淫的缘故休她,而又另娶别的妇人,也同样犯了这罪。

第33节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除了在第21节和第27节所提到的之外,你们也知道,还有对古人所说,或由古人所传的话,就是利未记 19:12 所写的:“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这似乎就是“不可背誓”所指的内容。这是禁止伪誓或假誓的律法,而犹太人主要关心的,几乎只是这一点;他们并不太在意起誓是否虚妄,只在意誓言是否真实。因为他们把妄誓视为与假誓相同;所以只要他们所起的誓是真话,他们就不在乎事情是否重要。再者,这些人还犯了罪,因为他们指着受造之物起誓;他们以为这样做并不犯罪,且起过之后也没有履行的义务;因为他们没有使用神的名,而许愿和起誓本该只向神履行。“总要向主还你的誓”,民数记 30:2,他们把这理解为只指向主所许的愿,而不包括向别人所许的;并且,只在奉主名起誓时才需履行,不包括指着别的起誓;而他们确实这样做,却仍以为自己不受约束。

第34节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这话不可从最严格的字面来理解,好像人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起誓;因为在重大事务上,以庄严、认真、并奉神的名起誓,是合法的吗,并且可以放心地这样行。但这里所说的是轻率的起誓,是为琐碎之事,并且是指着受造之物起誓;从下文可知:不可指着天起誓;这与犹太人的规条正相反。那些规条说:“凡指着天、指着地起誓的,都是无罪的。”在雅歌 2:7 “我嘱咐你们”这句话上,有人问:“她是指着什么嘱咐她们的呢?拉比以利以谢说,是指着天和地,指着万军,上面的军和下面的军。”斐洛这位犹太人也说,起誓时不必立刻提到那至高、最古老的因,而可以指着“地”、太阳、星辰、天和整个世界。

拉比亚本以斯拉和拉比大卫金奇也这样解释阿摩司书 4:2 的“主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就是说,他们认为这是“指着天”起誓。这样似乎可以为他们这种起誓方式辩护;然而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有约束力的誓,所以若违背了,也不算有罪。“凡指着天、地、太阳之类起誓的;即便他的意思无非是指向那创造它们的主,这也不算誓。”基督之所以禁止指着天起誓,是因为天是神的宝座;这是指以赛亚书 66:1。神坐在那里,他威严的荣耀由此发出,那地方本身也是荣耀而卓绝的,不可被人轻慢地提及;尤其因为基督在别处说过,马太福音 23:22:“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因此他们犯了双重的罪:第一,公然指着神所造之物起誓;第二,暗中把神带进他们轻率而虚妄的誓言中。

第35节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犹太人惯常指着地起誓,从上面所举的例子已很清楚;基督因此责备他们,因为地是神的“脚凳”,正如前面一样,是指以赛亚书 66:1;神踏在其上,也在其上彰显自己的荣耀,而地又是他手所造之工的重要部分。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这是犹太人常用的起誓方式。在他们的著作中可见这样的许愿形式:“如同祭坛,如同圣殿,如同耶路撒冷”;意思就是,我指着耶路撒冷起愿,我必做这事或那事。“拉比犹大说,若有人说‘耶路撒冷’,也就是如巴特诺拉所解释的,没有比较词,只说‘如耶路撒冷’,这就不算什么。”在《革马拉》中说:“若有人说‘如耶路撒冷’,还不算什么,除非他所起的愿是关于一件在耶路撒冷献上的东西。”莱特富博士又举出一些我未曾见过的许愿和起誓形式:“耶路撒冷;为耶路撒冷,或归于耶路撒冷”,这正对应这里的 εις Ιεροσολυμα;还有“指着耶路撒冷”。禁止这种誓言的理由是: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不是大卫的城,而是万王之王、万军之耶和华的城;他在此居住、受敬拜;参诗篇 48:2

第36节 也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这同样是犹太人常用的起誓形式。只举几个例子:“若有人因誓受制于朋友,对他说,凭你的头性命起愿给我;拉比梅尔说,他可以反悔;智慧人却说,他不能。”又有一位拉比对以利亚说:“我听见‘天声’像鸽子悲鸣,说:祸哉我的儿女;因他们的罪,我毁了我的殿,焚烧了我的圣所,又把他们掳到列国中。以利亚对他说,凭你的性命,凭你的头性命,不只是这一次这样说,而是每天三次这样说。”再如,拉比西缅便安提帕特拉对拉比约书亚说:“我从智慧人口中听说,若有人指着律法许愿而违背,就该受四十鞭。”他回答说:“神赐福与你,因你这样行;凭你的性命,凭你的头性命,那习惯这样行的人,应当受鞭打。”这种起誓形式之所以被定罪,原因是: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这表明人的头,甚至头上的一根头发,都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因此人不当指着它起誓;正如人不当指着天、地或耶路撒冷起誓一样,因为这些都属于神。有些抄本作“你不能使一根白发变黑”。

第37节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也就是说,在你们日常交谈和生活事务中,当你们对某事作肯定回答时,就说“是”;当你们对某事作否定回答时,就说“不是”。若在必要时要更加强调,就把这两个词重复一遍;但不要再加上誓言。这就够了;义人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他的话本身就足够了。由此可见,我们的主这里所说的是轻率的起誓,是在平常谈话中所用的那种,因此他合理地加以谴责。犹太人没有理由拒绝基督这劝告,因为他们也常用并推荐同样的表达方式。他们为了抬高本族教师和智慧人的地位,说他们的话,无论在教义上还是在与人来往上,都是“是,是”。

他们的一位注释家在出埃及记 20:1 “说”这个字上有这样的评论:“由此我们学到,他们常回答说:关于‘是’,就说‘是’;关于‘不是’,就说‘不是’。”他们把这种说话方式看作等同于起誓;甚至宣称它本身就是誓。“拉比以利以谢说:‘不是’是誓,‘是’也是誓;绝对如此。‘不是’是誓,正如创世记 9:11以赛亚书 54:9 所写的。但‘是’是誓,这从哪里看出来呢?由此可推论,既然‘不是’是誓。拉巴说,有人说两次‘不是,不是’;也有人说两次‘是,是’;正如创世记 9:11 所写的。

既然‘不是’说两次,‘是’也说两次。’”其注释说:“凡说两次‘不是,不是’,或两次‘是,是’的,看哪,这就像后来所加上的誓言,用来坚定他的话。”若再多说什么,就是出于那恶者;意思是,在生活一般事务中,凡超过这种说话和交往方式的,不是出于魔鬼,就是那恶者,就是特别意义上的恶者;便是出于人邪恶的心,出于其中的骄傲、恶意、嫉妒等等。

第38节 你们听见有话说,……就是说,对古人,或由古人所传的话,正如前面几个例子一样:“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 21:24。这就是“报复律”,即“对等报偿之法”。它是否应按字面理解,乃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犹太人中的巴图西派,即撒都该人,按字面来理解;约瑟夫也如此,他说,凡弄瞎别人眼睛的,自己也要受同样的报应。但犹太教师一般把它理解为按损害赔偿等值价款,惟独涉及人命时例外。

拉比所罗门·雅基这样解释这律法:“凡打掉邻舍一只眼睛的,必须赔给他‘眼睛的价钱’,照市场上奴仆出售的价值来计算;其余各项也是如此;因为严格说来,并不是要真正取去那肢体。”迈蒙尼德也说:“若一个人砍掉邻舍的手或脚,他要被视作市场上出售的奴仆;比较他先前值多少,如今值多少,然后支付其价值减损的数额;这就是经上所说的‘以眼还眼’。从传统得知,这里所说的‘还’,是指赔钱;律法中说‘他怎样叫人有残疾,也必照样向他行’,意思不是说真要像他伤害邻舍那样去伤害他;而是说,既然他理当失去肢体,或照他所行的受伤害,所以他就该赔偿损失。”约瑟夫自己也说,施害者必须失去他使别人失去的东西,除非那被弄瞎眼的人愿意接受钱赔;而他指出,律法也许可这样做。

关于这律法意义的争论,可用拉比桑迪什·哈格孙与本·泽塔之间的几句话来说明。“拉比桑迪什说:我们不能按字面解释这节经文;因为若一个人打伤邻舍的眼睛,只叫他三分之一的视力失去,人怎能恰好打出那样的一击,而不多不少呢?也许会把他整只眼睛的光都弄灭。对于烧伤、伤口和鞭伤就更困难了;若伤在危险之处,那人可能就会死;这是不能容忍的。本·泽塔回答说:另一处不是写着‘他怎样叫人有残疾,也必照样向他行’吗?哈格孙回答说,这里的‘在’可作‘加于’或‘临到’来理解;看哪,其意思是,那样的刑罚要加在他身上。本·泽塔又回答说:他怎样行,也必怎样向他行。哈格孙回答说:参孙说过,‘他们怎样待我,我也要怎样待他们’;但参孙并没有夺去他们的妻子再给别人,他只是照他们所当得的报应报答他们。

本·泽塔又说:若打人的人是穷人,他该受什么惩罚呢?哈格孙回答说:若一个瞎子弄瞎了一个看得见的人,该怎样待他呢?至于穷人,他可能变富而赔偿;但瞎子永远不能赔。”如今我们的主在这里,并不是责备摩西所传的报复律本身,而是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错误解释;他们一方面把它解释为金钱罚款,用来补偿肢体损失,而这种赔偿有时超出了公正合理的界限;另一方面,他们又把它应用于私人报复,并借此为私人报复辩护;然而这律法并不容许私人随意施行报复,而只容许民事官长如此行。

第39节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这不是说对任何一种恶都不可抗拒;不是指罪恶、恶行和错误教训,因为这些是应当抵挡的;也不是指那恶者撒但,因为他也是应当抵挡的;而是指恶人,就是伤害我们的人。我们不可以恶报恶,不可用同样的方式回报他;参雅各书 5:6。这并不是说人不可以合法地自卫,也不可以设法保护自己免受伤害;也不是说人不可到民事官长那里申诉,以求伸冤;但他不可使用私人报复。比如若有人挖去你一只眼睛,你不可报复地挖去他一只;若他打掉你一颗牙,你也不可照样待他;而应当耐心忍受这种侮辱,或以别的方式寻求补偿。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应当作相对性的理解,意思是宁可如此,也不要寻求报复;这与犹太人的规条正相反,因为他们要求在这种情形下罚以金钱。

“凡打邻舍的,(迈蒙尼德解释为,用握紧的手打邻舍的脖颈,)要赔他一个‘色拉’或‘舍客勒’。拉比犹大奉拉比约西·加利利人的名说,赔一磅。若他打他,(迈蒙尼德说,是用双拳打脸;或如巴特诺拉所说,是用手掌打在脸颊上,这是更大的羞辱,)要赔二百‘祖津’;若用手背打,就赔四百‘祖津’。”拉比以撒·桑加里在与一位王谈话时,明显提到了基督这段话,他说:“我看出你是以贫穷和缺乏责备我们;但别国的伟人却以此为荣:因为他们所夸耀的,不就是那位说过‘凡打你右脸的,把左脸也转给他;凡夺去你外衣的,把里衣也给他’的人吗?”

第40节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或作“想与你争辩”,叙利亚译本作“想与你争讼”;意思不是在公开法庭上争论案情、审理案件,这也是我们译本所倾向的意思;而是指私下争吵、争竞,以便用强力夺去你的外衣,就连里面的衣服也由他拿去;不要禁止,也不要拦阻他拿去;参路加福音 6:29。“里衣”与犹太人所说的 טלית,即外衣相同;而我们所译的“外衣”,则对应 חלוק,即里面穿的衣服;桑加里在前述之处就是用这两个词表达这段话。其意思是:若一个爱争吵、好纷争的人,坚持要拿你的外衣,就连下一件也让他拿去;宁可受剥夺,甚至赤身,也不要与他陷入好讼的争斗之中。这也与犹太人的上述规条相反。那规条说:“若有人扯别人的耳朵,或拔他的头发,或吐唾沫到他身上,或夺去他的外衣,或在街上揭开妇人的头,就要赔四百‘祖津’;这一切都要看人的身份而定。拉比亚基巴说,即便是以色列中的穷人,也当看他们如同失去产业的贵族,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孙。”

第41节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这里译作“强逼”的 αγγαρευσει 一词,一般认为源于波斯语;波斯人中的“安加里”是王的使者,或驿骑,由王供养;他们有权在有需要时,强行征用马匹、车辆,甚至人来服役。因此,这词就用于表示强迫或逼使人去做这事或那事。这个词在犹太文献中常见,他们解释说,这是为王的差役征用任何东西。大卫·德·波米斯把它译作“轭”,意指一切被强征入王役之人所必须从事的劳役。又有“行安格利亚”一语,用于强迫人跟随别人去做某种服事;这里正是这层意思。基督劝勉说,与其和这等强逼你走一里路的人争论争吵,不如同他走二里。意思不是要为这种事争执,尽管它也许有些劳累和不快,而是为了和平,要顺服。犹太人自己在那本亵渎性的《耶稣诞生记》中,也承认他给过类似这样的教训;他们让彼得如此谈论他:“他,就是耶稣,曾警告并吩咐你们,不可再对犹太人作恶;但若有犹太人对一个拿撒勒人说,跟我走一里,他就该陪他走二里;若有犹太人打他的左脸,他也要把右脸转给他。”犹太人还能指责这样的教训吗?

第42节 有求你的,就给他,……要给每一个人,路加福音 6:30,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朋友或仇敌,信的或不信的,好人或坏人,配得或不配得;凡求周济的,不论求食物还是钱财,都要按你的力量,照着对象的需要,自由、爽快、乐意地给他。因为这类规则总是默认有其限度,并且应当照此实行;虽然众人都当得帮助,但也要考虑人的情形,以及他们与人的关系,尤其要特别顾念信徒一家。有人向你借贷,不可推辞;不要拒绝他,也不要皱着眉头转身离开他,或不与他说话,或直接回绝他;要用和善的面容看他,乐意借给他所需要的;无论他是犹太人,从他们身上本不该取利,还是外人,虽然向外人取利在律法上是许可的,但你也不要取利;要白白地借给他,“并不指望偿还”,路加福音 6:35。这不可理解为不指望所借出去的钱回来,否则那就不是借贷,而是施与了;其意思是,不要指望因借贷而得任何报酬。其实,当借债人的情形是无力偿还时,连本金本身也不当抱着一定要收回的指望。

第43节 你们听见有话说,……是对古人,或由古人所传的话。这律法传给他们说:“当爱你的邻舍”,再加上一个附加语,或一个错误的注解:“恨你的仇敌”;前一句才是摩西的律法,出自利未记 19:18,后一句则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增添,或错误解释。因此,那位犹太人没有理由指控基督或福音书作者作假见证,仿佛后一句并没有写在律法和先知书中;确实没有。基督也并没有说它写在那里;他只是指出,这乃是从古人那里、借着长老遗传的师傅们,口传给他们的传统:即爱邻舍的律法应当被解释为容许,甚至命令人恨仇敌。为证明这一点,请看下面的例子:“一个人若得罪另一个人,不可心里恨他而默不作声,像恶人中的押沙龙对暗嫩那样;而是命令他告诉对方,说,你为什么这样这样待我?

正如经上说:‘总要责备你的邻舍。’若对方回转,请求赦免,就不可固执残忍;但若你多次责备他,他仍不接受责备,也不离开他的罪,那么‘恨他是合法的。’”他们又说:“凡智慧人的门徒,若‘不像蛇那样报仇,并存留’,也就是照注释所说,像蛇一样‘把仇恨存留在心里’,就不是智慧人的门徒。”迈蒙尼德这位犹太作家中较好的一位也说:“若一个智慧人的门徒,或学者,被人公开藐视辱骂,他不可因自己的尊荣而饶恕对方;若他饶恕了,反要受惩罚,因为这是藐视律法;他必须‘报仇,并像蛇一样记住这事’,直到对方向他求赦免,然后他才可以饶恕。”他们就是这样培养门徒去恨恶仇敌、怀存恶意。

这种作法出于对“邻舍”一词的错误理解;他们只把它理解为朋友,于是推论说,既然朋友该被爱,仇敌就该被恨;所指的不只是外邦人,也包括他们自己中间任何可被称作仇敌的人。

第44节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也就是说,照使徒保罗对基督话语的解释,罗马书 12:20:“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不过,我们的主似乎更是在顾及内心的情感,因为在随后的劝勉中,他又敦促人用言语和行为表达爱。人的行为可以被恨恶,也可以对之表达公义的愤慨,然而人的人格仍可被爱,仍可用温柔待他,向他施怜悯。所有人,连仇敌在内,都要以自然的爱去爱他们,因为他们是人;虽然不能以属灵的情感爱他们,像爱在基督里的弟兄那样。但在自然之爱中,也有不同程度,要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处境而定。咒诅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当恶人咒诅你们,像示每咒诅大卫那样,不要“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要说善言,用亲切的话、温柔柔和的言辞;好叫他们或被赢得,或被羞愧而闭口。

“只要祝福,不可咒诅”;咒诅属于他们,祝福属于你们;“任凭他们咒骂,你却要祝福”;咒骂更适合他们的口,祝福则更适合你的口。这里的“祝福”并不是称赞他们,因为那将是罪;这有时虽是该词的含义,但这里不是。它也不只是指向他们求福、为他们祷告,那当然是正当而美善的;然而这在后面已另行提到,与这里的“祝福”区分开来。因此,更好把它理解为对那些满口咒诅、满怀苦毒的人,采用甜美、动人的言谈方式,并以良善的举止待他们。恨你们的,要待他们好;对那些心里恨你们,并借行为显明其恨意的人,不要照样回报;相反,要尽你所能地向他们行一切善事,尽一切力所能及的仁爱本分;让他们分享你的慷慨和施与;若他们贫穷,就照你所能的,供给他们生活所需,给他们吃、给他们穿,并为他们灵魂的益处向他们提出健全的劝告。

你若这样行,就会“把炭火堆在他们头上”;把仇敌变成朋友,赢得他们对你的情感,并且你或可成为蒙福的器皿,使他们灵魂和身体都得益处。凌辱你们、逼迫你们的,要为他们祷告。基督所吩咐、所劝勉人的,他自己也照样行了;因为当他挂在十字架上时,他为钉他十字架的人祷告,那时他们正以最凌辱、最残酷的方式对待他;他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在这事上,他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的脚踪。并且很快就有圣殉道者司提反步其后尘;当他被石头打的时候,也为逼迫他、杀害他的人祷告,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这正吐露出基督教真正的精神,也是基督教所特有的。这整段教训都与犹太人的主张直接相反,尤其与文士和法利赛人相反;他们容许人对伤害自己的人报复,并存怒不舍,这一点前面已经提过。

迦拉派,或称经文字派,是他们中间另一宗派,只拘守圣经字句,拒绝法利赛人所持守的长老遗传;但在这事上,他们却与法利赛人一致:“向朋友行善,并饶恕向自己求赦免的人,是对的;但对于那些以恶报恶、却不回转行善,好叫自己得蒙赦免的人,‘向他们报仇并怀怒,并非禁止。’”诚然,他们也曾这样说到他们从前那些圣洁的人,即 חסידים,“虔诚人”;有些人以为他们就是“艾赛尼派”,并像一种基督徒;无论如何,他们是较好的一类犹太人;他们“听见别人辱骂自己,却不回骂;不仅如此,他们还饶恕那辱骂自己的人,并赦免他。”又有记载说,这些人常向神祷告,求神赦免所有搅扰他们的人。但基督所面对、所斥责的法利赛人,却是另一种性情的人。

第45节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并不是说,人借着效法神、做与他相似的事,就成为神的儿女;因为正如在自然界中,没有人因效法别人或做他所做的事就成为他的儿子,而只能因出生或收养而成为儿子;照样,在恩典中,人也不是因自己所做的工,作为效法神的人,就成为神的儿女,而是因收养的恩典;这恩典又在重生中显明出来。基督的意思是,他们可以借着行那些与天父相似、与他本性和作为相合的事,显明并被人认出是神的儿女;正如树凭果子可认出,原因凭结果可看出。因为凡有收养与重生之恩临到之处,就必结出善工的果子,归荣耀给神。

有些抄本不用 υιοι“儿子”,而用 ομοιοι“相像”;因此波斯译本译作:“叫你们可以像你们在天上的父。”我们的主似乎顾及犹太人,他们口中常说“我们在天上的父”,并且常夸口自己是神的儿女;所以他要他们借着像神、效法神来显明这一点。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基督举出自然界中最大的福分之一,就是太阳;它对大地极其有用,对人类在光和热方面极有益处;他称之为“他的日头”,是他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是他所造、所维系、命其运转、并吩咐它天天清晨升起的;而且它升起时照着好人,也照着坏人;彼此一样,都同样分享它良善的影响,并享受它舒适的果效和福祉。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也就是说,降雨在这两种不同品格之人的田地上,无论秋雨春雨;雨使地生发,冠以恩惠,使地长出粮食给吃的人,也长出种子给撒种的人。

这是人生最重要的福分之一;赐雨是神独有的权柄,只属乎他;外邦虚无之神没有一个能赐下这福;然而他却把这福赐给最不配、最不值得的人。这出于神的那个完全,犹太神秘家称之为“chesed”,即“怜悯”或“慈惠”;这种属性本质上就是大量赐予一切人,“无论义人不义的人”。犹太人有一句话说:“下雨的日子比死人复活的日子更大;因为死人复活是为义人,而雨却是‘给义人,也给恶人。’”这说法与这里很相近。他们也因这一点赞美神赐雨,因为雨是给不配之人的。

“拉比约西·巴·雅各去探访抹大拉的拉比约登;他在那里的时候,雨降下来,他听见那人的声音说:千万千万、亿万亿万都应当赞美你的名,我们的王啊,为你降在我们身上的每一滴雨,因为你向恶人施恩。”如今我们的主所举的事,是他们不能否认、并且他们自己也承认的;他甚至用他们自己的话,劝他们效法他们称为父的神,向仇敌和恨他们的人行善,像向朋友和邻舍行善一样。

然而他们有时甚至不大愿意承认外邦人与自己一样有分于这种神圣的恩惠;因为他们说,神“用神迹行事,使雨不缺少在他的地上,虽然列国之地却缺少;正如他说,约伯记 5:10:‘降雨在地上’,那是指以色列地;因为在那里降下‘大雨’,而‘降水在田野上’则是少量的,是补入经文中的,这指的是地外之处,那里雨并不降下,只靠以色列地的余泽;所以他说,主必为你开启他的美库,而不是为别人。”

第46节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意思是,若你们只爱那些爱你们的人;因为被爱的人回爱对方,本是自然的,也是公正的。我们主的意思并不是说,你们不该爱那些爱你们的人,而是说,他们不该成为你们爱的唯一对象;若真如此,你们有什么赏赐呢?或者说,“你们将得什么赏赐呢?”你们如今的爱,值得任何感谢吗?全然不值得,因为对方既然爱你们,你们本就有义务回爱。你们还指望将来从神那里得赏赐吗?若是这样,你们就错了;你们已经从人那里得了你们的报偿,因为人爱你们,正如你们爱他们一样;所以无论从神还是从人,都不再欠你们什么。况且,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税吏是品格最坏的人,也是犹太人最痛恨的一类人,原因有很多;部分是因为他们的职业,就是征收罗马的税款,交给被委派接收的官员,而他们有时自己也承包税务。

罗马的轭在犹太人看来极其沉重;他们夸口自己是自由的民,也不情愿缴纳贡银;其中有些人甚至借宗教的名义拒绝缴纳。因此这些税吏,或收税的人,往往本就是他们本国人,这从利未和撒该的例子可见,所以他们在犹太人眼中极其可憎;因为犹太人视他们为与罗马人同流合污,压迫自己,剥夺自己的自由。再者,他们的人品和行为也使他们为人所恶,因为他们极其不正直,常行掠夺,贪得无厌。所以,在新约里,他们常与“罪人”并列,因为他们自己就是显著的罪人;在塔木德文献中,他们也与盗贼并列,并被算作与凶手、强盗同类。他们不被准许在任何法庭中作见证,在私人住宅中也不应与他们交往。如今我们的主举出这些人,他们是国中最放荡的一群,也最为众人所轻看;然而连这些人,照着自然本性的驱使,也会爱那些爱他们的人。

因此,那些自称极有圣洁和宗教热心的法利赛人,以及其他人,若不过如此,便是羞耻而可耻的。

第47节 你们若单请你们弟兄的安,……这不是指拥抱或亲吻式的问安,而是指用言语彼此问候、询问安好,并祝愿对方亨通幸福。“智慧人之间问安的方式是这样:问安的人说,愿我主今日平安;对方回答说,愿我主今日平安,而且长久平安;总是回答的人把问安加倍。”他们通常问安的对象,是本国人、同胞、亲属和朋友;这里所说的“弟兄”就是指这些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弟兄,而是任何亲属、熟人,或本国中的任何人。有些抄本作“朋友”,一般来说,只有他们才享有这种待遇。“迈蒙尼德说:人不可像对朋友那样向老师问安,也不可按他们彼此之间向‘朋友’问安的方式回答老师的问安。”他们并不轻易向任何人问安,如陌生人和外邦人。诚然,他们也有这样的劝告:“要抢先向每一个人问安”;对此,他们的注释家说,连街上的外邦人也包括在内。

因此别处也记载说:“拉比阿拜常说,人总要以敬畏而聪明行事,因为‘柔和的回答使怒消退’;并要多向弟兄、亲属,以及每一个人问安,甚至向街上的陌生人问安。”但这并非出于诚恳真挚的尊重,而是出于权术和惧怕,是为维持和平,也为自私和别有用心的目的;否则,他们的问安本只限于自己肉身上的弟兄和亲族。既然如此,基督说,你们比别人有什么长处呢?连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或如有些抄本作,连外邦人、异教徒不也是这样行吗?因此埃塞俄比亚译本和拉丁武加大译本都如此翻译,阿拉伯译本则译作“拜偶像的人”。那么,只向弟兄和朋友问安,这算什么大事呢?连只靠自然之光引导的异教徒也会如此行。

第48节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里所说的完全,应当限于基督当下所论的题目,就是爱人,而不应推广到别的一切事情;因此,在路加福音 6:36 就说:“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这并不是指程度上的完全,而是指对象和性质上的完全。也就是说,不是说人在爱的程度上可以、能够、或应当与神一样完全;那是不可能的。这里的“像”,不是同等的标记,而是相似的标记。凡自称神为父的人,就当效法他,尤其在爱人这件事上;他们的爱应当扩展到与神良善所及的同样对象;也就是说,正如神在护理中看顾一切人,无论善恶、义与不义,而他的慈悲临到他一切所造的;照样,他们也该以自然的情感爱一切人,不恨任何人,连仇敌也不可恨。因为只爱朋友、不爱仇敌的人,他的爱是不完全的;他的爱所当扩及的对象范围,他并没有完全包括进去。并且,正如神的爱是真诚的、毫无虚假的,他们也当如此。所谓“完全”,就是诚实正直;这词常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对应希伯来文 תמים,也是同一含义;见申命记 18:13,这似乎正是基督在这里所指的经文。因此其意思是:你们要在爱众人的事上诚实正直,正如你们的天父向他们所存的情感是真切而诚恳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