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他就用比喻对他们讲起话来,说,……例如父亲吩咐两个儿子去葡萄园做工的比喻;又如这里所说,栽种一个葡萄园,把它租给园户的比喻;后一个比喻虽然只有这位福音书作者记载,但这两个比喻马太都记下了。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对百姓讲比喻,虽然很可能是他第一次这样对祭司长和长老说话,而这些比喻特别就是指着他们说的。有一个人栽了一个葡萄园。波斯文译本加上“有许多树”;也就是葡萄树,不过有时葡萄园里也种别的树,如无花果树;见路加福音 13:6。
马太福音称这人为“家主”,所指的是父神,与后来所说他所差来的儿子有别;他所栽种的“葡萄园”,就是万军之主的葡萄园,也就是以色列人,见以赛亚书 5:1;又圈上篱笆,波斯文译本作“墙”;这要么是指律法,不是犹太人的口传律法,也不是长老的遗传,因为那些不是神所设立的,乃是礼仪律和道德律;要么是指神大能所设立的保护之墙,特别是在犹太人上去守他们严肃节期的时候,环绕着这个民族。又挖了一个压酒池。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译本加上“在其中”;波斯文译本作“在葡萄园里”;因为这原是建在葡萄园里,葡萄收集后就在这里践踏、压榨;这也可以表明主殿中的祭坛,奠祭或浇奠就是倾倒在那里。又盖了一座楼。
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加上“在其中”;因为这楼也是建在葡萄园里,可能是指耶路撒冷城,或城中的殿,就是祭司昼夜儆醒、供职的守望之所。把园子租给园户;阿拉伯文译本作“工人”,就是在其中劳作、看顾葡萄树的人。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派一个工人和看守葡萄园的人管理它”;这就是指祭司和利未人,他们受托在宗教之事上照管百姓。就往外国去了;就是把犹太百姓交给这些园户,或民事与宗教上的统治者,尤其是后者,让他们照主所赐的律例法则去教导、引导百姓;见以赛亚书 5:1 以下。
第2节 到了时候,他就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去,……马太福音说:“收果子的时候近了”,见马太福音 21:34;这里波斯文译本也是这样读。叙利亚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读作“在它自己的时候”或“季节”,就是栽种后的第四年;那时果子归主为圣,直到第五年才可以吃,见利未记 19:23。照犹太人的规条,第四年的葡萄园要用土块作记号,表明不可吃它的果子;而且凡离耶路撒冷不过一日路程之内各地所出的果子,都要运到耶路撒冷,在那里吃掉,或赎出来。这里的“仆人”并不是指旧约的先知,他们奉差到犹太人那里,呼吁他们结出公义的果子;因为这里所指的不是单独一个人,而是一班人;马太福音也用复数“仆人”来表达: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就是借着他的仆人之手,因为马太写作“叫他们收”,等等;例如公义、公平、真实、圣洁,使他们能就这些交账;一个蒙受如此多恩惠的百姓,本该结出这样的果子,见以赛亚书 5:7 以下。注 l:米示拿《第二什一奉献》5章1、2节。
第3节 园户拿住他,……这一句在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里被省去,不过似乎应当保留;这显明犹太民族怎样粗暴、凶狠地对待主的先知。打了他:或用拳头,或用棍杖、鞭子,直到皮肉绽开。叫他空手回去:没有果子可带回去,也无法向葡萄园的主人交账。
第4节 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去,……就是又差一班善人去教导、劝戒、规劝他们,敦促他们尽本分;如以赛亚、撒迦利亚等人。他们就拿石头打他,伤了他的头;因为这些人中有些曾被石头打死,也有被锯锯开、被刀杀的;不过看来这一个仆人,或这一班人,并没有被石头打死,因为后来还说把他打发走了。这里的石打,也不可能是公会命令施行的那种处死法,那是把大石头坠在心口上;而这是众百姓、狂热分子所行的,正如司提反被石头打那样。莱特富特博士认为,这个希腊字通常的意思也可以保留;它有“归总”“结算”之意。因此,这个仆人既是奉差来同这些园户算账、向他们索取葡萄园果子的,就有人扔一块石头打他,说,这就是给你的果子;又有第二个人扔另一块石头,也说同样的话;这样一个接一个,直到最后他们讥诮地说,如今账目给你凑齐了。于是把他凌辱而去:使他蒙极大的羞辱与轻蔑。注 k:米示拿《公会》6章4节。
第5节 再打发一个,……就是另一个仆人,或另一班人,可能是在马加比时期,他们被极其残忍地对待;见希伯来书 11:37。他们就杀了他:或用刀,或施以某种死刑,如石头打、勒死等。又有好些别的:意思或者是葡萄园主人又差了许多别的仆人;或者是园户恶待了许多奉差来的人;有打的,有杀的,前者用手或鞭子,后者则以上述各种方式之一处死。
第6节 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就是弥赛亚,主耶稣基督;他是父神独一的儿子,是独生子,因为神没有以同样的生子方式再有别的儿子;他也是神的爱子,是他所爱的儿子,在创立世界以前就蒙爱;并且在受洗和登山变像时,天上都有声音宣告他是蒙爱的儿子。父既有这位儿子在自己怀中,如同在他身边受养育、在他面前欢喜的,就末后又打发他到他们那里去;在众先知都已经到过他们那里之后,当末后的日子来到,就是犹太政教体制的终局时;见希伯来书 1:1。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叙利亚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译本读作“或者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如路加福音 20:13 所记;见路加福音 20:13 以下。
第7节 不料那些园户彼此说,……波斯文译本这样引入此句:“当看管葡萄园的人看见葡萄园主的儿子时”;这与马太福音 21:38 相合。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那些仆人说”;不是先前所差来的仆人,而是葡萄园里的工人。这是承受产业的;波斯文译本作“葡萄园的承受人”。他们借着旧约的预言认识他,因那些预言已经描写过他;也借着他所行的神迹认识他;他们不能否认,犹大家的葡萄园原属他,他本来就是以色列国位合法的继承人;虽然他们不肯接纳他、承认他、归向他。反倒说,来吧,我们杀他,产业就归我们了;也就是“葡萄园”,波斯文译本仍是这样读。祭司、文士和民间长老一同商议要除掉他的性命,目的就在这里:使他们可以继续安然占有自己的国土、圣殿、敬拜、他们所担任的职分,以及他们所享有的特权;并且免得罗马人来夺去他们的地位和国民,见约翰福音 11:47 以下。
第8节 于是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他们差遣差役和仆人,在园子里捉拿他;又把他交给园外的外邦人;他就在他们的怂恿之下,被外邦人处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埃塞俄比亚文译本的次序与马太相同:“把他丢在园外,然后杀了他”;见前文。
第9节 这样,葡萄园的主人要怎样办呢?……阿拉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加上“对他们”,也就是对园户,正如马太福音 21:40 明说的;见马太福音 21:40 以下。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将葡萄园转给别人。这前一句是基督讲完比喻之后所提出的问题,这一句则是祭司长、文士和长老的回答;比喻正是在他们面前、为着他们而说的;见马太福音 21:40 以下。
第10节 经上写着说,你们没有念过吗?……就是诗篇 118:22。基督把这话对前面那些人说,他们许多人都是百姓的教师,因此本该读经,并且尤其留意、思想那些与弥赛亚有关的经文,而这段经文正是如此,也与基督在这比喻里所指的情形极其相合。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里“石头”与比喻中的儿子和后嗣是同一位,就是他自己,真实的弥赛亚;“匠人”则是祭司长、文士和长老,也就是那些园户。他们弃绝这石头,或弃绝弥赛亚,就表现在他们捉拿他、把他丢在园外并杀害他;然而尽管如此,照这段经文,他必成为,并且如今已经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被高举在天使和世人之上,坐在神的右边;见诗篇 118:22 以下。
第11节 这是主所做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就是说,弥赛亚在被犹太人如此恶待、最终被处死之后,却得着高举。这些话是继续引用诗篇 118:22 的经文。
第12节 他们想要捉拿他,……就是祭司长、文士和长老;他们听见他对他们讲这些比喻之后,极其恼怒、忿恨,很想下手拿住他,带走他,押到他们的法庭前定罪;只是惧怕百姓,恐怕百姓起来为他辩护,反而攻击他们;因为很多人喜爱他的职事,依附他;还有一些人曾因他的神迹得过各样恩惠。因为他们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他们就是那没有把葡萄园果子交给主人、反而恶待主人仆人、并且连他的儿子也要害死的园户。于是离开他;把他留在殿里,不敢对他做什么。就走了;大概往他们的议事厅去,商议当采取什么办法、如何毁灭他。
第13节 后来他们打发几个人到他那里,……就是那些曾在殿里同耶稣在一起、被他的辩论驳倒、又因他的比喻而激怒的祭司长、文士和长老;所以他们离开他,聚在一起商议要用什么办法把他拿在手里,向他报复;结果就是他们打发几个法利赛人到他那里去。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读作“文士”;这些人是那一派中更有学问、更精通者,他们因凯撒是外邦君王,而自己是主的自由子民,所以不愿纳税给他。又有几个希律党的人;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作“希律家中的人”,就是他的仆从和廷臣,因此在凯撒一边,因为希律的政权是倚靠凯撒而立,所以他们必然主张纳税给他。这两派见解如此不同的人被差来,是要就着他的话陷害他;或作“在言语上”,就是借着他们要问的话,或者借着他所作的回答。埃塞俄比亚文译本补足意思,读作“用他自己的话”;他们以为无论如何总能抓住他。正如猎物被网罗陷阱捉住一样,这字所含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如果他反对向凯撒纳税,希律党就有了控告他的把柄,法利赛人也可以作见证;如果他赞成,后者就可以在百姓中揭发他,说他是民权的仇敌,是主张让他们服在罗马轭下的人,因此不可能是他们所盼望的弥赛亚和拯救者;见前文。
第14节 他们来了,就对他说,……来到殿里的耶稣面前;说,夫子。他们像对待自己的博士和拉比那样向他致意,称他为“拉比”,虽然他们并不是他的门徒;其中一部分是法利赛人的门徒,另一部分则以希律为主。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是诚实、真挚、正直的人,也不徇人的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连凯撒本人也是这样;乃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以完全的正直和忠信教导人神的话、神的旨意和敬拜。所以请回答这个问题: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读作“人头税”;伯撒最古老的一份抄本也是这样;这是按家族长头数,或按家里每一个人的头数所征收的税;见前文。
第15节 我们该纳不该纳?……他们不只是问合不合法,也问这样做是否合宜,为的是不仅可以控告他的原则,也可指控他在这件事上劝人或拦阻人。武加大拉丁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都省去了这几句话。耶稣知道他们的假意;这假意就表现在他们奉承的称呼和对他的夸赞里,而其背后的真正用心则是要害他;这些他都彻底知道,于是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这是要看看那要求用来纳税的是个什么钱;见前文。
第16节 他们就拿了来,……就是那枚银钱;这是罗马的银钱,价值约等于我们这里的七个半便士。耶稣对他们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因为钱上刻着皇帝的头像,很可能是当时在位的提比留皇帝的像,并且上面还有铭文,写着他的名字,也许还有一句格言。他们说,是凯撒的;就是罗马诸皇帝中的一位,奥古斯都或提比留,更可能是后者;见前文。
第17节 耶稣说,……回答得极其有智慧,也极其切题: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阿拉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王的物归给王”。神的物当归给神;见前文。他们就很希奇他;希奇他这样回答的智慧与谨慎,使人再也无从控告他。
第18节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他们来问耶稣说,……就在同一天,紧接着他使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哑口无言之后。这是一派与前者在某些看法上不同的人,尤其在宗教观点上,特别是在以下这一点:他们说没有复活;就是死人按字面意义,无论普遍的或个别的,都没有复活;见前文。他们问他说;如下节所记。
第19节 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就是给我们留下书面规定,要我们遵守;因为他们承认摩西的著作,实际上也承认旧约全部圣经;只是拘守字面意义,而拒绝拉比的传统解释。若有人死了,没有留下儿女,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这就是申命记 25:5 那条律法的意思;见申命记 25:5 以下。
第20节 有弟兄七人,……是某地某一家的七兄弟;也许就在耶路撒冷;他们是同父的弟兄,因为只有这样的才算数,这律法也只约束他们。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留下后裔;就是没有孩子。因此可见,古代犹太人也像这些撒都该人一样,用“后裔”这个词指单独一个人;尽管现代犹太人在我们现今与他们争论创世记 3:15 的意义时,否认这种用法;见创世记 3:15 以下。
第21节 第二个娶了她,……就是娶她为妻;按照上述律法,作为次长兄弟,他有这个义务。犹太人的一条规例是这样说的:“命令是在长兄身上,要他娶兄弟的妻;若他不肯,就轮到众弟兄;若他们也不肯,就再回到长兄那里,对他说,命令在你身上,你要么脱鞋,要么娶她。”迈蒙尼德这样叙述:“若一人死了,留下许多弟兄,命令就在长兄身上,要么娶她,要么脱鞋;如经上说,申命记 25:6,‘她所生的长子必……’。由传统得知,这里所说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长子,而是众弟兄中的长兄;意思就如同说,弟兄中的长兄要承继那死去兄弟的名分;这就是‘她所生的’那句话的意思:就是母亲所生的,不是弟兄的妻子所生的。若长兄不肯娶她,就轮到众弟兄;若他们也不肯,就再回到长兄那里,说,命令在你身上,要么脱鞋,要么娶她;他们不强迫他娶她,但若他不肯娶,就强迫他脱鞋。”第二个也死了,没有留下后裔;第三个也是这样;娶了她,也像第二个一样没有生子就死了。波斯文译本加上“第四个、第五个”;因为一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注 l:米示拿《娶嫂制》4章5节;《巴比伦塔木德·娶嫂制》39页1栏。注 m:迈蒙尼德《娶嫂与脱鞋礼法》2章6、7节。又参 Jarchi 对申命记 25:6 的注释。
第22节 第七个也娶过她,并没有留下后裔,……七弟兄都先后娶了她,却没有一个给她留下孩子。末了,那妇人也死了;在这七个弟兄之后,她也死了。
第23节 当复活的时候,他们复活了,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他们复活了”这一句,在伯撒的两份抄本,以及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中都省去了,也许因为有人以为多余;但这正合犹太人说话写作的方式。如此在撒迦利亚书 3:7 的他尔根译本中有“在使死人活起来的时候,我要使你活起来”;也就是“在死人复活的时候,我要叫你复活”。他们的问题是假设有复活,并且这七个弟兄和他们都娶过的那妇人都要复活,那么她究竟是哪一个的妻子呢?就是七弟兄中哪一个的,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为妻。按律法说,她确实是七个人的合法妻子;其中某一个怎么能比其余的人对她有更特别、更优先的权利呢?见撒迦利亚书 3:7 以下。
第24节 耶稣说,……他们原以为他不能回答,反而会立刻被他们驳倒,像他们曾使许多对手闭口那样。你们所以错了,岂不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不晓得神的大能吗?马太福音里是用肯定句说的,这里则用反问句;在犹太人的表达里,这是一种更强烈的肯定方式;见前文。
第25节 人从死里复活,也不娶,也不嫁,……这七个弟兄和那妇人,以及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如此;在那里既没有婚娶,也没有嫁娶:再没有这种天然关系存在,也没有这样的需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见前文。
第26节 论到死人复活,你们没有念过摩西的书,荆棘篇上所载的吗?……为证明死人复活这教义,你们没有读过摩西的书吗?就是摩西的律法;虽然分成五卷,却仍是一部书;正如诗篇称为“诗篇书”(使徒行传 1:20),先知书称为“先知书”(使徒行传 7:42)一样。这里特别是指出埃及记,因为所引的经文在出埃及记 3:6:神在荆棘中对他说话;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作“从荆棘中”;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见出埃及记 3:6 以下。
第27节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们是大错了。……这是主根据那段经文所作的论证;由此表明,既然神是这些人的神,他们的灵魂现在就必然是活着的,因为神不是死人的神;而且他们的身体也必复活,否则神就不是他们全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这一句里的“神”字,在武加大拉丁文、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译本里被省去,但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保留了;见前文。你们是大错了;表明这不是轻微的失误,不是无关紧要的小错误,而是极大的错谬;因为这既违背圣经,又贬低神的大能,并且毁坏神与他百姓之间的圣约关系,尤其是与他们民族中那些作父、作始祖的重要人物之间的关系。
第28节 有一个文士来,……马太称他为律法师,见马太福音 22:35;文士本就是解释律法的人。他听见他们辩论;就是在场听见基督与撒都该人争论,并且很留心地听。看见耶稣回答得好;回答得极其精彩。犹太人采用了这里所用的这个希腊字,也用在同样的意思上,说“他回答得好”;旁注解释为“值得称赞地夸奖”;就是用一种配受赞许的方式回答;这与“你说得好”或“说得精彩”是一样的。因此这里的回答极其扎实、审慎、有力,使他们彻底羞愧、哑口无言。
……我们的神,主是一位,这话与他们连在一起;它是真理之印上的印记。”我再补上一段:拉比以利以谢问他父亲西缅便约海,为什么耶和华有时称为以罗欣;他回答说,其中之一是:“来,看哪,有三重位格(或三个位格),每一位格各自存在;虽然他们都是一,并且联结为一,一个也不与另一个分离。”信这件事,就是律法中第一且最大的诫命,也是基督信仰最主要的条目;即相信只有一位神,而神性中有父、子、灵三个位格。注 p:《祝福书》1章1、2、3、4节。注 q:《诵示玛律》1章1、2节。注 r:Baal Hatturim 对申命记 6:4 的注释。注 s:米示拿《祝福书》2章2节。注 t:《光辉书》创世记卷 1页3栏。注 u:《光辉书》出埃及记卷 18页3、4栏。注 w:同书《民数记》卷 67页3栏。
注 x:《光辉书》利未记卷 27页2栏。
第30节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应当理解为独一的神,就是父、子、灵;因为三个位格都同样当受爱,他们有同样的完全和美德,行了同样的工作,也赐给人同样的恩惠和眷爱。虽然如今人里面没有爱神的原则;相反,人因恶行在心思上与神为敌;然而这条诫命仍然有效,其约束力并未改变;人的堕落、性情的败坏、人无力并且甚至厌恶遵守这诫命,都不能使它废掉。在重生的时候,神把他的律法放在心里、写在意念中;那时人就生发爱:爱父神,因为他照着自己丰盛的怜悯重生了他们;爱基督,因为他救他们脱离罪恶;也爱圣灵,因为他使他们活过来,又安慰他们。这爱在某种程度上正如这里所指示的那样被操练出来:尽心、尽性、尽意;也就是用灵魂一切的能力与官能,或说,用情感,并且让这些情感受灵魂较高贵官能,就是心思、悟性、判断和意志的影响与引导。这里又加上一句,是马太没有记的:并要尽力;这对应申命记 6:5 的“尽力”;就是说,以最强烈的情感、最有力的表达,并用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恩典之力去爱。这个段落紧接着申命记 6:5 前文,也是马太福音 22:37 所单独引用的;见马太福音 22:37 以下。
第31节 其次就是说,……“和它相仿”,如马太福音 22:39 所载;伯撒的两份古抄本,以及武加大拉丁文、叙利亚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这里都是这样读。就是:要爱人如己。这条诫命见于利未记 19:18;它所指的不只是以色列人,或与自己同宗教的人,也不限于亲密朋友或熟识的人,或住在同一邻里的;而是任何人,都当向他表明爱心,并为他行善,如同人愿意别人待自己、为自己所做的那样;无论在今世的事还是属灵的事上,都要尽力而为。见马太福音 22:39 的注释。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了;在全部律法中,无论道德律还是礼仪律,都没有比它们更大的;不是安息日,不是割礼,不是经匣,不是衣裳边上的繸子,也不是任何别的条例。
第32节 那文士对耶稣说,……马太没有记这文士的回答:夫子,说得好,你说的是实话。意思是:你所说的是真理,而且表达得极其精彩。那文士被他的回答折服,忍不住称赞他,甚至当着众人和自己同党的人这样说;这实在罕见,非常不寻常。文士和法利赛人通常无论因基督的神迹或讲论受到怎样的触动,都不会承认什么,不会在他有利的一边作出任何让步,也不会称赞他;但这个人不但称赞他,还陈明理由,并用自己的话证实他所教导的道理:因为只有一位神,除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叙利亚文、波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都省去了“神”字;但希腊文抄本有这个字,其他译本保留也正确。意思是:神只有一位,而且仅有一位;这与基督信仰关于神性中三个位格的教义完全相合;因为虽然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却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
我们不应设想这个人说这话是要反对三位一体的教义,或心里有意与之对立;这教义虽然在新约中启示得更清楚,但古代犹太人也并非全然不知,从旧约经卷中亦可学到。他这样说,是针对外邦人众多的偶像和虚构神明而言。如果他是用希伯来话说这话,正如很可能的那样,那么他的话里就有一种很美的双关:因为“只有一位神”中的“一位”是 Achad,而“没有别的”中的“别的”是 Achar。一个犹太作家也指出,正如前面在马可福音 12:29 所说,“一位”这个词最后一个字母之所以写得比其他字母大,是免得把 ד 误看成 ר;这两个字母很相似,一旦看错,那个词就成了“另一个”,不再是“一位”;这样安排,就是免得人弄错,去敬拜“别的”,而不敬拜那“独一”的神。注 y:Baal Hatturim 同上。
第33节 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是说,爱这独一的神,以真诚热切的爱与情感爱他;并且尽诸般悟性;就是尽对他的存在、完全和作为的认识,这些认识会吸引人的情感归向他。这里这一句对应马可福音 12:30 的“尽意”;又尽性;就是尽灵魂一切的能力与官能;又尽力;就是用人所有的、或神所赐给他的全部力量,并以他所能达到的一切热切和奋发来爱他。又爱人如己;这就是律法中两条大的诫命。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得多;也就是说,就其本质而言更美,就神所悦纳而言更大,就人群中实际的益处而言更胜过礼仪律中的一切仪文,胜过任何祭物。因为这里用的两个词“燔祭和祭祀”包括了一切献祭:既包括全然烧在坛上的,也包括一部分归祭司的;也包括赎罪祭、素祭、平安祭,和其他各样祭物。
这个人此时至少在事情的看法上,与他其余的同道弟兄不同了;他们把宗教主要放在遵守律法的仪文和长老的遗传上,却忽略了道德律中关于神和邻舍的责任;而这些事原本就当在任何礼仪制度之前被优先看重,尤其当优先于人的发明。这与何西阿书 6:6 的意思完全一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意思是,神愿意并要求人彼此施行怜悯;也就是每个人都应爱邻舍如同自己,并且重视这事,过于献上任何礼仪性的祭;因为这比那更叫神喜悦。又说:“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就是认识神的独一、完全和荣耀,胜于那些全然献给他的燔祭。这也与古时神百姓的心意相合;如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见撒母耳记上 15:22。
不过还可注意到,燔祭和祭祀,与爱神和爱邻舍之间也有某种相似之处;虽然爱神爱人远远优于前者。真实地爱神,无非就是把灵魂作为燔祭,在爱神的火焰中全然献上;爱邻舍,或向他施恩、与他分享,也是一种蒙神悦纳的祭。
第34节 耶稣见他回答得有智慧,……就是明智、审慎,像一个有见识、有悟性的人;因为他把主回答中的各个部分都清楚地领会了,又加以推论,并且证实。耶稣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这里不是指离天国和永远的福乐不远;因为对以上这些诫命有正确清楚的观念,甚至一个有罪而不完全的人去履行它们,都既不能给人得着天上的荣耀的权利,也不能使人靠近、进入那荣耀;那荣耀纯然是神恩典的赏赐。主的意思乃是,他离福音的安排不远,正走在进入其中的良好道路上;他的见解已经很接近那些后来成为基督跟随者、接受福音教义、顺服福音礼仪的人;因为他看重那些关乎认识神的存在与完全、爱神敬拜神并善待邻舍的事,过于律法的仪文;而这些仪文很快就要废去,好为神的国,或弥赛亚的国,以更荣耀、更明显的方式建立起来让路。
的确,也有一些人,就这句话的另一层意思而言,似乎离神的国不远,仿佛快要进入永恒的荣耀与福乐,却最终永不能进去:有些人似乎极其虔诚敬畏;听道、参加一切礼仪、加入教会、接受洗礼、坐在主的桌前,并且在生活行为上守道德,却仍然没有神的恩典。甚至还有些人,对福音有清楚的认识,也作出光明的告白,却在心里没有经历福音能力的工作,没有恩典的油在里面;他们甚至一直持守这种外在的承认直到末了,却仍然达不到我们主耶稣的国度和荣耀。这样的人几乎是基督徒,却并不完全;是童女,却是愚拙的;有灯,却没有油;来到门前,却被关在门外。此后,再没有人敢问他什么;就是再不敢在诡诈挑剔的事上试探他;因为他们发现从这条路上无法占到便宜,也得不着攻击他的把柄;他已经使希律党人、撒都该人、文士和法利赛人都闭口无言了。
第35节 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就问说,……是对那些聚集在他周围的法利赛人说的;见前文。当他在殿里教训人的时候;就是当他在殿中教导百姓时,在他的教训中提出这个问题:文士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基督不是要否认或推翻这件事的真实性;因为弥赛亚当然应当是大卫的子孙,而且也确实是;但他要知道,既然他们一向这样说,也教导百姓这样相信,并且大众普遍也是这样信的,那么他们怎么能把这一点与他又是大卫的主这件事调和起来呢?或者,他们怎么能宣称他只是、大不过是大卫的子孙,而事实上他又是大卫的主呢?马太记这事的方式是:基督先问他们对弥赛亚的看法,问他是谁的子孙;他们立刻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因此这里的问题似乎就是接着那个回答而来,并连带另一个问题:那么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呢?见前文。
第36节 大卫被圣灵感动,说,……就是在诗篇 110:1,受神的灵默示而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这证明大卫的确称基督为主,并且是在圣灵里这样称他;因为这些话是他在圣灵感动下说出来的。诗篇标题表明这首诗是大卫写的;主也宣告,他说这话时乃是受圣灵感动。这段经文是指父神对基督所说的话:当基督从死里复活,升到高天,进入至圣所的时候;父神吩咐他坐在自己的右边,因为他已经完全做成了所差派给他去完成的人类救恩之工;这既是父对他的爱,也是他在人的性情中所蒙的尊荣。他要继续坐在那里,直到一切仇敌,包括犹太人、异教徒、罗马教徒、穆罕默德徒,以及撒但和一切执政掌权者,都被制服在他以下,好像成了他宝座的脚凳。当大卫以预言的方式说到这事时,就称弥赛亚为他的主,说“主对我主说”;这也正是这里引用这预言的原因;因为按着他的神性,他本就是大卫的主,是大卫的创造主与救赎主。这预言的确是关乎弥赛亚的,并且只适用于他,不适用于别的人;所以在这里这样恰当地引用并应用于他,见诗篇 110:1 以下。
第37节 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大卫,你们说弥赛亚是他的子孙,但大卫却把他说成比自己更高的一位,是主,并且是他自己的主。那么他怎么又是他的子孙呢?圣经哪一处表明他是大卫的子孙?这两种不同的身份又怎能在他一位身上相合呢?主藉此要叫他们知道,弥赛亚既是神,也是人;他不仅仅是人们通常所接受的那样,只是大卫的子孙,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还有更高的性情,就在这性情中,他是大卫的主,也是万有的主。这是一种塔木德式的表达,常用来要求从圣经或理性中提出根据,以支持某种观点或信条;例如:“这看法从哪里来?”也就是,有什么根据证明它?又如:“死人复活从律法里根据何在?”回答说,出埃及记 6:4 “我也立了……”等等。
有时表达为:“我们从哪里知道这事是这样的?”有时这词还重复使用;西缅本拉吉说:律法中关于被撕裂之物有一个暗示,“从哪里?从哪里?”就是出埃及记 22:31:“你们不可吃任何被野兽撕裂的肉”,等等。但文士既没有提出经文,也没有提出理据来支持他们的说法,虽然那说法本身是真的;因为他们无法把它与基督所引的那段经文调和起来。
众人;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作“全体群众”;武加大拉丁文和阿拉伯文译本作“大群的人”;埃塞俄比亚文作“所有百姓”;总之除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之外,一般民众都喜欢听他;极其喜乐和满足地听,因为他们看出他的教训超过他们中间任何宗派的教训;特别是他关于弥赛亚的推论,他们都非常留心地听,并且无疑也很愿意听见这些事究竟如何调和;只是我们没有读到,有人对主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别人。注 z:《巴比伦塔木德·娶嫂制》54页2栏。注 a:《巴比伦塔木德·公会》90页2栏。注 b:《巴比伦塔木德·拿细耳人》5页1栏。注 c:《巴比伦塔木德·胡林》42页1栏。
第38节 他在教训之间说,……就是当他讲道时,不是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而是对众人,尤其是对门徒说;并且是在百姓听见的时候对他们说的,正如马太福音 23:1 所显明的。你们要防备文士;虽然他刚刚才正面提到过其中一位,但那只是个别的人,是极少见的例外;那一类人大体上在原则和实践上都很败坏,因此应当远离,理由如下:他们好穿长衣游行;波斯文译本作“他们喜欢穿显眼的外袍和长袍行走”;这些衣服很特别,与别人不同,和寻常装束有别,因此容易惹人注目。很可能这是指他们外衣边上繸子的长度,比别人特意放大加长;见前文。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安;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译本作“在街上”;就是在一切公共场所,在人群聚集、他们会被公开尊敬、受人注目的地方。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都补上“喜爱”一词,正如我们依据马太福音 23:6 所补的一样;见马太福音 23:6 以下。
第39节 又喜爱会堂里的高位,……就是会堂主管和民间长老所坐的地方;见前文。筵席上的首座;就是公共宴席上他们所坐或更准确说所躺卧的头等位置;见前文。
第40节 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见前文。
第41节 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阿拉伯文译本作“在银库门口”;就是那些柜子所在的地方,人把钱投进去供多种用途。殿里共有十三个柜子;其中六个是为甘心祭、乐意奉献预备的;即赎罪祭、赎愆祭、斑鸠献剩下的款项,有漏症的人、新产妇、拿细耳人的祭、麻风病人的赎愆祭所余下的款项;最后一个则总归为甘心祭所用。后来所说投入的钱,就是投进这些柜子中的一个,或这些柜子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施舍箱”;但殿中的这种奉献,不是为供养穷人,而是为供应祭牲及其他事项,正如上文所述。耶稣讲完道之后,文士和法利赛人已经离开他,众人也散去了;他因劳累就在这里坐下歇息,并观看;很喜悦地看。看众人;无论贫富,都把钱投进银库;投进上述某个柜子里。
“钱”这个词原意是“铜”;犹太人称之为“钱币”;因为他们既有铜舍客勒,也有银舍客勒;既有铜便士,也有银便士;又有铜制的“普鲁塔”,即小钱;那穷寡妇所投的就是这类钱。并且有好些财主投了若干的钱;他们照着自己丰厚的家业,出手很大、奉献很多;因为虽然他们的宗教已很衰微,却仍注意维持其外在和礼仪的一面。注 d:米示拿《舍客勒》6章5节;以及迈蒙尼德、Bartenora 对该处的注释;又见 Moses Kotsensis《妥拉诫命》肯定诫命 44;迈蒙尼德《舍客勒法》2章2、3节。注 e:米示拿《第二什一奉献》2章8、9节;《证言》1章9、10节。注 f:参 Hottinger《希伯来钱币论》118页。
第42节 有一个穷寡妇来,……在许多前来自由献礼物的人中,有一个特别被基督留意到;她是个“寡妇”,没有丈夫供养她,又是个“穷”寡妇,丈夫并未留下产业养活她;很可能她是耶路撒冷的居民。她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原文是“夸德兰”,即罗马铜钱 assis 的四分之一,似乎与希腊人的 τεταρτημοριον 很相近;有人说,那是“一个 obolus(雅典最小钱币)的四分之一,也就是两枚铜钱。”这两个小钱似乎就是犹太人常说的“普鲁塔”;他们说,一个“普鲁塔”是意大利小钱的八分之一,虽然也有人说是六分之一。所以这里叙利亚文译本译作“两枚 menin,就是八分之一的钱”;耶路撒冷塔木德更明确地说:“两个普鲁塔等于一个夸德兰”,正是这里所用的词。
犹太人不但收富人的乐意奉献,也收穷人的,即便极少,从他们的一条规例就可清楚看出:“穷人若把一个普鲁塔,或一个小钱,投入施舍盘,或把一个普鲁塔投入穷人箱里,人就收下;若他不投,也不强迫他投。”他们也并不被迫必须投进银库;但若投了,无论多少,人都收下。事实上,富人也可以投得很少。例如在盛放黄金的柜子里,可以只投一粒大麦重量的金子;在盛放乳香的柜子里,也可以只投一粒大麦重量的乳香。波斯文译本与其他所有译本不同,把“两个小钱”译成“两个线轴底”,或“两团线”。注 g:Harpocration 词典 281页。注 h:米示拿《订婚》1章1节;《耶路撒冷塔木德·订婚》58页4栏;《巴比伦塔木德·订婚》12页1栏;《巴瓦·梅齐亚》44页2栏;迈蒙尼德《舍客勒法》1章3节。注 i:《订婚》58页4栏。
注 k:迈蒙尼德《赒济穷人法》9章19节。注 l:迈蒙尼德与Battenora 对米示拿《舍客勒》6章6节的注释。
第43节 耶稣叫门徒来,说,……他的讲论既已结束,门徒当时离他有一点距离;他就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并不是说她投入的价值和数目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大,更不是比他们所有人加起来还多;而是说,按她所有的比例来说,她投得比他们按自己财产比例所投的更多;而且她所献的,虽然本身极小,在别人看来或许微不足道,但在神和基督的眼中,却比那些富人所投的一切更大,更为他们所珍视、看重;因为她所献的是出于信心,出于爱,并且是为着神的荣耀;而他们所献的却只是出于假冒,为的是作外表样子,叫人看见。
第44节 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阿拉伯文译本作“从他们的丰盛”,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从他们的有余”;他们在世上的东西极其充足,从其中拿出一部分来;虽然可能给得很多,却完全给得起,仍有许多存留。唯有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或如路加福音 21:4 所说,是“从她的缺乏”;参哥林多后书 8:2。她把自己所有的一切,就是她全部的生计,都投上了;她在世上所有的都给出去了,那本是她那一天买食物的钱;她什么都没有给自己留下,只把一切都献了出去,并信靠神的护理立刻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