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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8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8 (part 1/2)

第1节 耶稣却往橄榄山去。 这山在耶路撒冷东边,离城约有一英里;住棚节末日晚上,基督往那里去;一则是为避开危险,免得犹太人在夜间设下网罗害他,因为他们白日里已经受了挫败,狼狈不堪;再则也可能是为着舒缓休息,与他亲爱的朋友拉撒路、马大和马利亚一同用晚饭,他们住在离这山不远的伯大尼;但主要是为私下向神祷告,为他自己作为人,也为他的门徒,并为福音的广传,以及他国度的扩展;这原是他素常惯用的方法,路加福音 21:37

第2节 清早又回到殿里。 这显出他在职分上的殷勤、恒心与勤勉,也显出他的勇敢无畏;他虽不惧怕仇敌,却谨慎地不在时候未到以前给他们任何害他的机会。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这也称赞了听众的勤劳与殷勤,他们乐意听他讲论,因此一大早就成群来到殿里。耶稣就坐下教训他们;他照常是坐着;并且像有权柄的人教训他们,所讲的道理、所用的方式,都是从来没有人这样讲过的;极其明白、胆壮、自由。

第3节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这些公会成员,前一天惨遭挫败,如今在他们邪恶的道路上也同样殷勤勤快,寻找一切机会,抓住一切把柄来害基督;自以为得了可以陷害他、使他蒙羞或陷于危险的事,便继续追逼;他们带来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据有些人推测,她也许是前一天在他们某个棚子里被拿住的;因着放纵与肉体的嬉乐而陷入此事,而这正是他们在这节期中大加纵容的;这表明,他们此时丝毫不是在领受圣灵,反倒落在污鬼手中,受其权势辖制。至于这妇人是谁,并不重要;有人假称从西班牙犹太人的年鉴中摘出,说她是耶路撒冷一位名叫玛拿西的老人的妻子,名叫苏撒拿,这无疑是虚构。叫她站在当中;照波斯译本的说法,是站在众人中间,叫所有百姓都能看见她。

这段行淫妇人的历史,在亚历山大抄本和其他古抄本中都没有;农努斯、金口约翰和狄奥非拉克特的著作中也没有;叙利亚文译本各版中原也没有,直到 De Dieu 根据厄舍大主教的一份抄本恢复进去;但阿拉伯文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中有,塔提安与亚们纽的《和谐福音》中也有;前者约活于主后160年,也就是距使徒约翰去世约60年上下,后者约活于主后230年;这段经文也见于司提反所用的16份古希腊抄本,以及贝扎的17份抄本中,除一份外皆有;因此它的真实性无须怀疑。优西比乌说,这段也见于《希伯来人福音》;它的权威性也不该被质疑。d 参 Selden, Uxor Hebr. l. 3. c. 11. p. 377。e Hist. Ecless. l. 3. c. 39。

第4节 他们说,夫子。 他们用体面而恭敬的口吻对他说,好更掩饰他们的恶意: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至少得有两个人作见证,否则这控告就不合法;见申命记 19:15;虽然在疑妻行淫的案件中,他们也承认一个见证人为有效。f 正在行淫之时;或作“正在盗窃之中”,因为奸淫也是一种偷窃,是对别人所有之物的非法使用;希利奥多鲁斯也在同样意义上使用这个词,见 l. 1. sect. 11。f Maimon. Hilchot Eduth, c. 5. sect. 2。

第5节 摩西在律法上所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这并不是指利未记 20:10;因为按那里律法,淫妇,就是已婚妇人,以及奸夫,就是已婚男子,都该处死;但那死刑并不是石刑,而是绞刑;因为犹太人有一条规则,说凡经文只是笼统提到“处死”,并未限定某一种死法时,所指的就是绞刑;他们也把这规则应用在这条律法上。于是,在他们的《米示拿》或口传律法中,与人之妻同寝的人,被列在当受绞刑之人中。金基固然说,按律法,淫妇要被石头打死;但这必须理解为已许配而未成婚的女子;这等人,摩西在律法中确曾吩咐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 22:23。犹太人的传统也与此相符:“以色列的女子,若是已许配而未成婚,就必须用石头打死。”因此我们必须认定这妇人就是这种情形;她已许配给一个男子,却尚未与他完婚,所以应当被石头打死。

犹太人还有一句话说:“若所有奸夫淫妇都照律法用石头打死,那石头都要用尽;但石头却不会用尽。”可见奸淫在他们中间何等普遍。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你赞同摩西,还是不赞同呢?g Maimon. Hilchot Issure Bia, c. 1. sect. 6。h Misn. Sanhedrin, c. 10. sect. 1。i In Ezek. xvi. 40。k T. Bab. Sanhedrin, fol. 51. 2。l Apud Castell. Lex. Polyglott, col. 2180。

第6节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他们这样带来这妇人、这样把她暴露出来,并不是因他们真恨恶这罪;他们向基督提出上述问题,也不是因他们多么尊重摩西律法;他们在许多事上,尤其在这件事上,借着遗传,已经把律法大大废掉了。因为他们说,像奸淫这类罪,若先前没有警戒,就不处死,也不鞭打;警戒的作用,是要分辨擅敢的罪和故意的罪。m 但若没有警戒,即便那妇人是已婚妇人,若她自己承认罪行,她所受的一切刑罚也不过是被夺去妆奁,或空手离去。n 如今这些师傅们对警戒一字不提;他们的问题也不是,这妇人该按他们的遗传处理,还是按摩西律法处理;他们真正想问的是,基督以为摩西的律法应否执行,还是他要另立一条规则。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得着控告他的把柄;若他赞同摩西,他们就要向罗马巡抚告他,说他擅自定人死罪,这是巡抚的权柄;或者他们要控告他严厉,且与他自己素来接纳这类罪人并与他们同吃相矛盾,又曾说税吏和娼妓倒比文士和法利赛人先进天国。若他不赞同摩西,他们就要在百姓中毁谤他,说他是摩西和律法的仇敌,是一切最可耻恶行的包庇者。但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有人认为,他写下了那妇人的控告者们的罪。学者 Wagenseil 提到一份古希腊抄本,其中有这样一句话:“他们各人的罪。”莱特富特博士认为,基督这一举动,与祭司审问疑妻行淫之案时的举动相符并有所指涉;祭司把会幕地上的尘土取来,调在苦水里给她喝。

但最可能的是,基督故意取这姿势,仿佛自己正忙于别事,并没有理会他们所说的话;借此对他们表示某种轻蔑,好像他们和他们的问题都不值得他注意。下文的话也证实了这一意思:“好像没有听见他们一样”;虽然这句话在许多抄本里都没有,武加大拉丁文译本和东方各译本也无,但在贝扎五份抄本和孔普卢顿版中都有。(见耶利米书 17:13,“离弃我的,他们的名字必写在土里”。基督也可能是在地上写他们的名字,从而应验耶利米这预言;他们熟悉旧约和这段经文,因此心里被定罪。编者注。)m Maimon. ib. sect. 3。n Misn. Sota, c. 1. sect. 5。o Hieron. adv. Pelagianos, l. 2. fol. 96. H. Tom. II。

p In Misn. Sota, c. 1. sect. 5。

第7节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他们见他取了这样的姿势,就以为自己已经把他难住,使他困惑,不知该说什么;因此越发催逼,要他赶快回答,盼望可以占他的便宜,叫他出丑,并使他的窘态显给众人看。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他起身,定睛看着他们,用这个智慧的回答使他们羞愧: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意思不是说,谁在心、口、行为上一点罪都没有,因为并无这样的人;即便世上最圣洁的人,也不是在这个意义上无罪;乃是说,谁没有明显的大罪,或没有犯过什么丑恶的罪,尤其是这奸淫的罪;这在当时是流行之罪,甚至连他们的师傅中间也是如此。所以主称那一代为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 12:39;这对他们按字面说也是实情。可参罗马书 2:22

那时奸淫增长到一个地步,以致他们不得不停止疑妻行淫的试验,因为她们的丈夫普遍也犯这罪;若丈夫自己有罪,那苦水就不起作用。犹太人说:“奸夫增多的时候,苦水就停止了;约哈难·便·撒该拉比(当时仍在世)使这试验停止。”q 为证明此举,他援引何西阿书 4:14

这也与他们自己论弥赛亚时代及其预兆的说法相合,其中有这样一条:“在大卫之子来到的世代,会堂(旁注解释为智慧人的门徒聚集学律法之处)将成为妓院。”r 我们的主很清楚这罪何等盛行;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中,也许没有一个不是以某种形式犯过这罪;所以他就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显然是指申命记 17:7 的律法,即见证人的手要先下在那人身上,把他治死;照莱特富特博士的看法,也指他们自己对疑妻行淫试验的理解,就是丈夫若犯同样的罪,那苦水就不起作用。主这一回答,立刻使自己脱离了他们所设的两难困境;因为他虽然没有对妇人宣判,因此并未擅自掌握他们可向罗马巡抚控告他的审判权,但他也显然表明自己赞同摩西,即这样的人配受石刑;因此他们不能控告他反对摩西。

而且他吩咐那无罪的人先拿石头打她,这就表明他对妇人有怜悯,也向他们显明他是察验人心的主。q Misn. Sota, c. 9. sect. 9。r Misn. ib c. 9. sect. 15。T. Bab. Sanhedrin, fol. 97. 1。

第8节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像先前一样;他已经说得够了,足以使他们羞愧;却不愿再进一步追究这事,也不愿用别的方式公开暴露他们;并且为使他们有机会在他不再理会的情况下自行退去,他就用了这个方法。

第9节 他们听见这话。 不是所有人,不是基督的门徒,也不是众百姓,而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被自己的良心责备;知道自己并非无罪,也并非未犯此事。他们自己眼中有梁木,却急着去看别人眼中的刺;常常也是这样,那些最急于责备人、对别人罪过最严厉的人,在别的方面若不在同样的事上,也同样有罪。罪在门前,良心一被唤醒并敞开,就胜过一千个见证;它把那压在心头的罪引进来并承认出来,叫人难堪,充满痛苦、混乱和羞耻,正如这些人一样。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从殿里出去,尽可能私下、不引人注意。先从年老的;他们或许更有罪,或至少更先领会这话的意思,因为他们更有智慧,更通达。直到最后一个;这句话在武加大拉丁文、叙利亚文、波斯文译本,以及贝扎两份抄本和巴塞尔版中都没有。只剩下耶稣一人;不是说他的门徒和众百姓离开了他,而是那些来试探陷害他的对头离开了。因为下文说,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就是像先前一样站在众人中间。

第10节 耶稣就直起腰来。 从他所弯向的地上,就是他先前写字的地方,起身来;见只剩下妇人一人;就是那些带她来、向他控告她的人都不在了。就对她说,妇人,那些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译本只作“这些人在哪里呢?”就是把你带到这里来,控告你犯这罪的人。没有人定你的罪吗?有谁照我所说的对你下手了吗?竟没有一个人能拿起石头打你吗?难道他们中间竟没有一人脱离这罪吗?没有一个人敢承担执行这判决吗?

第11节 她说,主啊,没有。没有人对我说一句话,也没有人向我举手,或朝我扔石头。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基督来到世上,并不是担当民事官长的职分,所以他拒绝仲裁案件,也不介入弟兄分家业的事,路加福音 12:13。他来到世上,也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翰福音 3:17;因此他也不愿对这妇人再作别的判决,超过他已经作的;他自己也不愿对她施行任何刑罚;但照着并合乎他的职分,作为先知,他斥责她的罪,呼召她悔改,吩咐她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免得像他对毕士大池边所医治的人所说的,更重的事临到她。

因此,那位犹太作者毫无理由反对基督这样的作法,说他似乎违背了申命记 13:5 的律法:“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也反对一切人间民法的制裁,因为这些法律吩咐以处死犯罪者来除掉恶;他还说,凡信基督的人,在这件事上也并不跟从他,反而把奸夫淫妇处死;并且他评论说,若基督的榜样和教训得以实行,一切法庭都必停止,人与人之间的秩序都要被推翻。但应当注意,我们的主在叫那妇人的控告者中无罪的人先拿石头打她时,实际上已经显明他尊重摩西的律法;至于申命记 13:5,那是针对假先知,不是针对奸夫或淫妇;也并非万国的民法都要求在奸淫一事上处死。即便如此,基督在这里无论言语还是行动,都没有抵触或废除任何神的或人的这类法律;他把此案留给那些职责所在的人去查究、审问、判断并宣判。

至于他自己,他的职分不是民事官长,乃是救主和救赎主;因此他在这件事上的行为正合乎这职分:他并没有纵容这罪,反而责备了它;他也没有否认她该按摩西的律法受罚,反而暗示她是该受罚的;但因这不属他的职分,所以他不擅自向她宣告定罪的判语;而是呼召她悔改,并且作为满有怜悯、慈悲的救主,使她有理由盼望得赦免和永生。s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47. p. 435, 436。

第12节 耶稣又对众人说。厄舍主教的一段叙利亚文残篇,经 De Dieu 出版,在这节前加上这样的话:“当他们又聚集的时候”,耶稣说,等等。就是说,那些先前出去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又回来了,或有别的同类之人随后来到,基督便对他们说:我是世界的光;他这样说,也许是借着刚升起的太阳,那时太阳已经出来,光也许正照在他们脸上;见约翰福音 8:2;而亚本以斯拉在诗篇 19:8 中也恰当地把太阳称作“世界的光”。正如他因雅各井里的水而讲论活水,又因迦百农的犹太人提到吗哪而详细讲论自己是生命的粮;他在这里也可能借用这个称号并应用在自己身上,着眼于旧约中以太阳为喻指着他说的话,如诗篇 84:11,并把他描绘为光;犹太人自己也说,光是弥赛亚的名字之一;他们也称神为世界的光。

u 他同样可能是针对犹太教师傲慢地加在自己身上的那些华丽称号而说这话,与他们相对;因为他们不仅称摩西为“世界的光”,w 也称摩西的律法为如此,x 并且也这样称他们的拉比和博士。这里的“世界”,并不是指整个世界和其中每一个人;因为基督作为万物的创造主,固然是人的光,以自然和理性的光照亮每一个人,但这里所说并不是那种属灵并使人得救的方式;也不是指神全部的选民,虽然他们有时也被称为世界,是世界中较好的一部分,并且在主里特别地成了光;也不是只指犹太人及其中神所拣选的人,虽然基督对许多坐在黑暗和死荫中的他们,实在是大光;这里所指的乃是外邦人,犹太人素常把他们称为“世界”。

这些人在基督来到以前,关于神、敬拜的对象、性质和方式、圣经、律法与福音、弥赛亚及其职分与工作、神的灵及其恩典的运行、死人复活和来世等事,都处在极大的黑暗之中;如今基督来,不但是他百姓以色列的荣耀,也作外邦人的光。我们的主似乎是顾及以赛亚书 42:6 中关于他的预言,也是在暗指天上的太阳;太阳的光普照地上万国,并不局限于一块地方。然而既然基督是受割礼之人的执事,并且只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那么他怎能作外邦人的光呢?回答是:他借着使徒成为外邦人的光;使徒奉他差遣,带着福音的光进入全世界;并且借着他的灵光照人的心,使那些本来就是黑暗的人得着基督的光。

因为他不但是一切人自然之光的源头和赐予者,也是他所有蒙拣选之人恩典之光的源头和赐予者,不论外邦人还是犹太人;他们在他的光中得见光;看见自己失丧败坏,也看见他是唯一甘心、能干、合宜而完全的救主;并且在福音教义中看见奇妙之事,也得着一点荣耀的瞥见。他同样也是圣徒在来世所享一切荣耀之光的源头;羔羊就是那境界的灯,他是他们永远的光,也是他们的荣耀;如今跟从他的人是有福的。跟从我的;不是在肉身上,乃是在属灵上,借着信;因为信靠基督,正如可用“来到”基督来表达,也可用“跟从”他来表达。可参约翰福音 12:46;又借着对他的爱与恋慕,灵魂的愿望向着他,并向着对他的记念;又在操练一切恩典、履行一切本分上效法他;并且在各种苦难和患难中,紧紧追随他,因他是引导者、元帅和先锋。

这样的人就不在黑暗里走;不在未重生的黑暗中,不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将往何处;因为这样的人知道自己是在光中;他们虽然从前瞎眼,如今却看见了;他们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谁,也知道自己在基督里,在恩典之约中,在神的爱里,并且正走向天上和永远的福乐。这样的人也不在不信的黑暗里行走,乃是凭信心行在基督里;也不在谬误的黑暗里,乃是行在福音的真理中,并且活得与福音相称;纵然他们有时在没有神脸光的时候行走,光终必为他们升起。这样的人“也不至进入黑暗”,正如埃塞俄比亚文译本所译,就是不进入外面的黑暗,或永死的黑暗;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就是神的恩典如今住在他们里面;这恩典如同活水的泉源,直涌到永生,也是一盏发光的灯,渐渐明亮,直到日午。

正如黑暗与死亡相连,光与生命也相连;恩典既使人得光照,也使人苏醒并得安慰,最终进入永远的光和生命;那光永不熄灭,那生命存到永远,并有永不衰残的喜乐和福乐;见约伯记 33:30。t Bereshit Rabba, fol. 1. 3. Echa Rabbati, fol. 50. 2. & Jarchi in Psal xliii. 3。u Bemidbar Rabba, sect. 15. fol. 217. 2。w Tzeror Hammor, fol. 114. 3。x T. Bab. Bava Bathra, fol. 4. 1。

第13节 法利赛人对他说。 因他宣称自己是世界的光;这些人或者就是先前满怀良心不安离开圣殿、如今又回来并怀恨在心、想要找机会捉拿他把柄的人;或者是另一些同样性情的人,被差来窥探他的。你是为自己作见证;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难道你自己么?”这种说法并不显得妥当得体;见箴言 27:2。然而,他们的意思并不是凡人自述就必不真实,因为这正是他们所暗示的;你的见证不真;但约翰曾为自己作见证,说自己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只是“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的那一位;而这见证正是应犹太人自己的催逼而作的,约翰福音 1:19;且他的见证是真的。基督为自己所作的见证也是如此。但他们的意思更可能是说,这见证不牢靠、不具权威,在任何法庭上都不能被接纳,因为没有人可以为自己的案件作证。

第14节 耶稣回答他们说。为自己和自己的见证申辩: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这似乎与他在约翰福音 5:31 所说的话相矛盾,但可这样调和:在那里,他是按着自己作为人、并按犹太人把他看作仅仅是人的观点说的;也是按着自己单独而与父分开来说的,正如上下文所显明的;所以他单独的见证,尤其是关于他自己的见证,在人间不能被视为有效。但在这里,他是按着自己神性的位格,并与父联合、与父同等而言;因此他的见证应当被看作坚固而美好。他给出的理由是: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就是他真是神的儿子,是父的独生子,并且是奉父差遣、受父委任来到这世上;而这些事,正如他自己知道,他也能借着自己的凭据、所教训的道理和所行的神迹,使别人知道并看明;这些都证明他确是他所说的那位,就是世界的光。

他也知道,当他完成自己所来的工作之后,就要回到他的神和父那里,坐在父的右边。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他们以为他是约瑟的儿子,是从加利利来的;这都是错的。当他说自己要去的时候,他们也不明白,也不知道他往哪里去;他们问他是不是要往散居在外邦人中的犹太人那里去教训人;又有一次问他是不是要自尽;他们不知道他必须并且必定要借着一连串的受苦和死亡进入自己的荣耀。波斯译本无根据地加上一句:“你们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然后才接原文;这话本身倒也有真理在内,他们确实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源头是从下头来的;也不知道自己正往哪里去,将要进入何等悲惨的居所,他们原以为自己要进入并享受天国呢。

第15节 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 就是照着他们属肉体的情感与偏见来判断;他们把弥赛亚看作地上的君王,把他的国看作属这世界的,所以断定耶稣不可能是他;他们把他只看作一个人,看见他在人性里外表贫寒,就照外貌判断他。或可译作“你们这些属肉体的人判断”;波斯译本也合这意思,作“因为你们是属肉体的”;因此他们就像属肉体的人那样判断,而属肉体的人显然极不适合评断属灵的事。我却不判断人;不是用同样的方法,不按外貌,或凭眼见耳闻作属肉体的判断。基督并未擅自处理并裁定人间民事案件或法庭事务;这不是他的职分;上下文中他不定那被带来的妇人的罪,就是一个例子。他现在也不判断人的位分与光景,不向他们宣告定罪的判词;他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救世界;这不是他现在的工作。不过,一切审判都已经交给他,他将在另一天施行。

第16节 就是判断,我的判断也是真的。 因为他不像人那样看事,也不看外貌,按表面来判断;他乃是察看人心,知道其中所有,万物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所以他绝不会被欺骗或蒙蔽;他的判断必定确实无误。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他在地上时,并不是与父分离,也不是离父遥远;他作为神的儿子,纵然按人子说是在地上,却仍在父怀里,也在天上;并且在他的见证和判断上,他也不是独自一人,父与他同作见证、同作判断;这更进一步证明他的见证真实,他的判断确定。

第17节 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 就是摩西的律法,是赐给他们、也是他们所夸耀的;所引之处在申命记 19:15,也可见申命记 17:6;虽然以下的话不是逐字写在那里,但其中的意思却显明无误: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关于这一点,犹太作家说:“凡司法上的事,无论是钱财案件,还是生死案件,都不凭一个见证人的口断定,正如申命记 17:6 所说。”又在他们的口传律法中问道:若两个人的见证已经成立,为何经文还特别提到三个人?答案只是要使三人与两人相比,就是三人怎样能证明两人作假见证,两人也能证明三人。对此,他们的一位注释家论到申命记 19:18 那里提到一个见证人时,说:“先生说,凡经文说到‘见证人’,都当理解为两个,除非经文特别指明只有一个。”但在疑妻行淫的案子,以及为谋杀案打折母牛颈项的事上,他们却接纳一个见证人。y Maimon. Hilchot Eduth. c. 5. sect. 1。z Misn. Maccot. c. 1. sect. 7。a Bartenora in ib。b Maimon. Hilchot Eduth, ib. sect. 2。

第18节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的。 正如他在约翰一书 5:7 为自己的儿子身份作见证一样。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他借着圣灵在他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并借着从天上来的声音,不论在那时,还是在他登山变像时,都为他作了见证;又借着他所行的神迹为他作见证;特别是很久以前,父就在预言中为他作见证,说他是世界的光,就是他如今所自称的那位,见以赛亚书 42:6。这样,这里就有两位见证者:他的父和他自己;这显明他们是两位有分别的神圣位格,并且彼此同等。既然两个人的见证尚且算真、算稳妥、算可靠、当被接纳,那么两位神圣位格的见证就更是如此;见约翰一书 5:9

第19节 他们就对他说,你的父在哪里? 波斯译本加上“把他指给我们看”;把你所夸的这位见证人拿出来,让我们看看。这话是他们带着讥诮、嘲弄和侮辱的口气说的:你的父在哪里?怎么,他在加利利吗?那就从那里把他叫来吧;你指的是木匠约瑟吗?真是个好见证人啊!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可见他们不知道基督神圣的源头,不知道他是神的儿子,神是他的父;他们极其夸耀自己认识神,其实并不认识他;他们对基督的无知正证明这一点。认识这二者是并行的,这认识就是永生;若不认识其一,也不能真实地认识其二;哪里认识了其一,也必认识其二;因为基督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父本体的真像;所以看见其一的人,也必认识其二;事实上,除了子所启示的,就没有人能认识父。这对这些自以为有知识的人,是极大的羞辱。

第20节 这些话是耶稣在库房里说的。 就是那十三个钱柜所在之处,百姓把献给祭物和殿中供职用的乐意捐项投在那里。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在施舍箱旁”;福音作者这样说明,乃是要提醒我们,基督说以上这些话,是在殿里一个十分公开的地方;当时他在殿里教训人;那里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他的职分是公开的,他也坦然无惧、毫无保留地讲论,极其大胆,毫不怕人。也没有人下手拿他;虽然前一天他们已经想这样做,已经差了差役去拿他,他们自己也巴不得如此;然而他们却由于这样那样的缘故,被震慑、被约束,没有一人真的动手。其原因是: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就是他受苦和受死的定期尚未来到。

第21节 耶稣又对他们说。 也许是紧接着上面的话,也许是隔了一些时间,也可能仍在同一天:我要去了;意思是说,他将走众人都要走的道路,或说他将要死。这种说法表明,他的死是确定的、命定的事;然而也是他自愿的;他不是被逼迫、被强迫,而是甘心前往,因为这是他进入国度和荣耀所必须经过的道路。你们要找我;就是在患难中寻找弥赛亚作你们的拯救者和救主;而他称自己为弥赛亚,因为他真是弥赛亚,也是他百姓属灵意义上唯一的救主和救赎主;否则他们并不会,也确实没有寻找拿撒勒人耶稣。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或作“死在你们的罪里”;希腊原文、武加大拉丁文和波斯译本都是单数。意思是,他们要死在自己不信并弃绝这位真弥赛亚的罪中。这意思是说,因着他们得罪他,灾祸将临到他们;在那些患难中,他们必徒然寻找弥赛亚作他们暂时的拯救者;因为他们的国、城和圣殿都要因此全然灭亡,他们也要因自己的罪孽一同灭亡;而他们的败亡不单是暂时的,也是永远的。因为接着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意思是,他将要到父那里,进到天上和荣耀里,在人性中享受父右边永远的福乐;而他们永远不能到那里。那时许多人要从远方来,与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在天国里,他们却要被关在外面,不得进去。

第22节 犹太人说,难道他要自尽吗? 这不仅是从他的话里推出的恶毒结论,也是愚昧的结论;因为他既然说自己要去、而他们所不能去,并不表示他因此就要自杀。看起来,他们倒巴不得他这样做,并把这念头暗示出来,说他也许会这样做;在这事上,他们正效法撒但,马太福音 4:6;显然他们当时正受撒但影响,并且盼望他这样做,因为这样就能立刻使他们摆脱因他而来的难题。因为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根本不成理由;因为即便基督的意思真像他们亵渎地暗示的那样,他们也可以自己了结性命,跟着他去。

第23节 耶稣对他们说。针对他们这恶毒的议论和对他话语的揣测:你们是从下头来的;不只是属土的、出于地,因此说地上的话,像属肉体的人一样;更是从阴间来的,他们是魔鬼的儿女;他们呼吸魔鬼的灵,说魔鬼的话,行魔鬼的私欲,正如约翰福音 8:44 所说。我是从上头来的;这不是就他的人身说的,因为他并没有把自己的肉身从天上带下来,那是在童贞女腹中于地上形成的;否则他就不能是女人的后裔、亚伯拉罕的子孙、大卫的子孙和马利亚的儿子。这里或者是指他的神性与位格,他是出于神,是神的儿子,是父的独生子,那时仍在父怀里,也在上头的天上;或者是指他的差遣是从天上来的。

你们是属这世界的;他们既生在世上,就是有罪的、属肉体的、败坏的;他们在世界里,也属于世界,从未从其中被拣选或被召出来;他们的行事为人随从这世界的风俗,效法它邪恶的习俗与行为;他们在这世界的神之下,迷恋其中有罪而属情欲的私欲;他们是属世灵的人;他们思念地上的事,分也在今生,所以真可称作属这世界的人。我不是属这世界的;他在世界上,却不属世界;他来到世界,是要拯救罪魁;但他不属于世界,也不效法世界;虽然他与罪人来往,与他们同吃,也接纳他们,因为他呼召他们悔改;然而他与他们分别,并不照他们那样行;他也不追求世上的宴乐、尊荣和财富,乃是一生作忧患之子,被人轻看;虽是万有之主,却连枕头的地方也没有。

第24节 所以我对你们说。因为他们从下头来,属于世界,并且在他们对他的行为上显出属地、属世、属肉体,甚至属魔鬼的性情:你们要死在罪中;这话他在约翰福音 8:21 已说过,如今再说一遍,并以下面的理由加以证实: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就是那永恒不变的“我是”,真神,统管万有、永远可称颂的神;神永恒的儿子,道成肉身、真正成为肉身并且成了人;真正的弥赛亚,罪人唯一的救主;神人与人之间独一的中保;教会的元首,先知、祭司和君王,并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也是他先前所宣告的世界的光。这些都是关于基督所必须相信的事。诚然,属肉体未重生的人也可以在一般意义上相信这一切;连魔鬼也信,并且战惊;但他们和未归正的人都没有把这些事应用在自己身上的信心。

真信心待基督,并不是笼统地待他,而是特别关乎人自己;它是为自己而看见基督;不是一种含糊的信心,或仅凭传闻相信他是什么,乃是亲自看见;它是灵魂向基督出去,弃绝自己的义,单单信靠他得生命和救恩;它是由心发出的,诚实无伪;它借着爱基督和爱他的百姓而发生功效,并伴随着公义的果子和甘心顺服基督的命令与条例。

然而这里所指的,也许不过是一般性的信,因为犹太人正是因缺乏这种信,并因弃绝耶稣为弥赛亚,而遭受了暂时的毁灭;若他们只要在一般意义上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真弥赛亚,他们本可免于那临到他们国家、城邑和圣殿的暂时毁灭;但他们连这种一般和观念性的相信也没有,所以照这里的警告灭亡了:你们要死在罪中;他们既然在罪中,被罪玷污,在神面前因罪有罪责,处在罪的权势之下,又当受罪的刑罚;他们就这样停留其中,也确实停留其中,直到死时仍在罪中,并且死在罪中,为罪而死;这不只是身体的死,也是永远的死。因为死在罪中,罪就仍在他们身上,人要以这些罪控告他们,他们必须为之负责,因此必受其刑罚,就是第二次的死。死在罪中,与死在基督里,是两件极不相同的事。

凭信心而死的人,是死在基督里;死在不信中的人,是死在罪中;这是极其可怕的死。见约书亚记 22:20,他尔根把那里的话解释为:“那一个人并没有死在自己的罪中。”

第25节 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 竟敢这样讲话,又以不信为由威吓人死亡;他们带着傲慢和轻蔑的口气说这话。耶稣对他们说,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就是我;意思或者是指这番谈论的起头,就是他是世界的光,而他一直坚持这一点;或者是指他先前在公会面前说过的,就是神是他的父,并用许多有力的论证证明自己神圣的儿子身份;或者是指他整个传道期间,他借着神迹和教训表明自己就是那将要来的那一位、真正的弥赛亚;又或者是指那从起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并差遣他的那一位,也是对会众和旷野中犹太列祖说话的那一位;又是那从起初与神同在的道,也称为元始,是万有和神创造之工的首先原因;有些人认为这里就是这意思。

第26节 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 因为他是无所不知的神,所以知道他们的身分和行为,知道他们的生活、行事和一切罪孽过犯;他原可以公义地控诉他们、指证他们、定他们的罪并判他们受刑;但这不是他当前的事务,他来不是要判断定罪,乃是要拯救。因此他把这些都搁下,暂且不提,把他们留给父去处理;父将来必叫他们交账,并因他们的罪刑罚他们。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他关于差遣他的儿子来作罪人救主的应许是真的;他关于将忿怒降在那些不信他、弃绝他的人身上的警告也是真的。我在世上所讲的,就是我从他所听见的;无论是论到他对信他之人的爱、恩典和怜悯,还是论到轻看并弃绝他之人的毁灭,这些话他都不是私下、在角落里说的,乃是公开地、明明地,在全世界面前,对犹太人和外邦人,也对当时在殿中库房里的众人讲的;见约翰福音 18:20

第27节 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 就是那差他来的父,并且他在所说的一切事上,无论应许还是警告,都是真实信实的;他们竟这样愚钝,不知道他说“差我来的”是指父神,因此他是从父得着差遣和教训的;他们的心蒙了脂油,刚硬了,他们的眼也瞎了。武加大拉丁文译本作:“他们不知道他说神是他的父”;贝扎最古的一份抄本和他的另一份本子也是如此。

第28节 所以耶稣说。 他一面责备他们的无知,一面给他们一个记号,并指出将来他们何时会由好经验或坏经验认识他: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就是指他自己将被举在十字架上,正如旷野里的蛇被举在杆子上;这表明他将要受的死法,就是十字架的死;也暗示犹太人原本想借此使他受羞辱、蒙羞、降卑的事,反要成为他升高得荣的道路和方式。这举起他、或把他钉十字架,他归在他们身上,是因为他们要把他交给彼拉多定罪,又煽动百姓,并且自己也极力催逼要把他钉十字架。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真弥赛亚,正如百夫长和同他在那里的人,在看见地震并他死时所发生的事以后所承认的那样;而在基督受死、复活、升天并圣灵浇灌之后,许多犹太人不但在观念上,也真实属灵地认识耶稣是弥赛亚;而且在他们的圣殿、城邑和国家被毁,又被假基督欺骗之后,他们中许多人无疑必然,并且确实知道,真弥赛亚已经来了,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那一位。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而是我照着父所教训我的说这些话;他这样说,不是降低自己,或使自己低于父,乃是要显明他教训的卓越,并宣告其源头、权威和神圣性;表明那不是人的教训,也不是人的发明,或他作为人自己的教训,而是属神的,是从神来的;见约翰福音 7:16

第29节 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 这是因他们之间那亲密的联合,就是在性情、本质、能力和荣耀上为一;也是因父赐给他作为人和中保那恩惠、能力、安慰、帮助和扶持的同在。父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基督作为道,自永恒以来与父同在;作为神的儿子,当他作为人子在地上时,也仍在天上,在父怀里;因为虽然他借着取人性从父那里出来到这世界,然而因着神性的一体,父始终与他同在,他也与父同在;父也没有向他这个人撤去扶持和帮助的同在;也没有撤去他恩慈安慰的同在,至少那时还没有撤去,虽然后来在十字架上时曾撤去。可参约翰福音 16:32。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无论是在顺服福音的条例上,如受洗,那时父宣告喜悦他;还是在遵行礼仪律的条例上,那些条例原是预表他的;又或在完全顺服道德律的诫命,并担当其刑罚上;或者在替他百姓受苦并受死上;这一切都是神的旨意,也都是他所喜悦的。

第30节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 就是论到他将被举起、就是被钉十字架,论到犹太人那时将会对他有的认识,论到他教训的卓越和神圣性,论到他是从父受差遣,论到父与他同在,以及他常作父所喜悦的事;这些话是他带着威严和权柄说出的,也带着能力临到人心。就有许多人信他;信他是神的儿子,是真弥赛亚。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基督的听众有不同种类:有的不明白他,不信并弃绝他;有的眼睛和心被打开,接受了他和他的话。

第31节 耶稣对信他的那些犹太人说。 因为他立刻知道谁是那些人,也知道他们何时信了他;因此他立刻转向他们,如此对他们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是指福音,称为他的道,因为他既是其作者,也是其传讲者,并且他自己就是福音的总纲和实质。常常遵守它,就是既已诚心领受,就持守它,紧紧抓住它,不因撒但的试探、那些设诡计诱惑之人的诡诈、人的辱骂逼迫、人的皱眉或谄媚而从其中动摇。人若这样坚定地持守,并忠于这道,就证明这道是带着能力临到他的,在他心里有地位,他也是真正跟从基督的人。就真是我的门徒了;基督的门徒有两种:一种只是挂名和口头上的门徒;这样的人有时会退后,不再遵守他的道,从他百姓中出去;这表明他们从来不属他们,也不是真门徒。因为真正的基督门徒乃是持续留在他的福音中,持定元首,并与他的百姓同住;若能这样坚持到底,就证明他们真是门徒。

第32节 你们必晓得真理。 或者是指福音的真理,就是那在耶稣里的真理;意思是,他们会更广泛地认识它。别人虽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但真理的灵要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的真理,使他们在福音之光与知识上增长。或者这里是指耶稣自己,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意思是,他们会更多认识他,认识他位格的尊荣、他各样职分的性质和功用、他宝血的效力、他义的美妙,以及他恩典的丰盛,并且是为他们自己而认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脱离无知、谬误和教育偏见,就是整个民族所受捆绑的那些,也脱离律法的奴役。

第33节 他们回答他说。 不是那些信主的犹太人,就是主特别对他们说话的人,而是在场并听见这些话的不信的犹太人: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是犹太人一向所自夸的,并因此把自己看作与世上的贵族和君王同等。“拉比亚基巴说,连以色列中的穷人,也当看作是贵族,虽已失去家产,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孙。”c 我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这实在是极大的谎言,因为神早已对亚伯拉罕说过,他的后裔必在不属自己的地寄居服事人,受苦待四百年;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就连犹太人所夸耀的律法序言也表明这一点,说主他们的神曾领他们出埃及地、出为奴之家。他们也曾多次被邻近的摩押人、亚扪人和非利士人胜过,落在他们奴役之下,直到藉着某位士师才得拯救。且不提他们在巴比伦七十年的被掳,就在此时,他们也正伏在罗马的轭下,向该撒纳税;然而他们心里骄傲,不肯承认自己受捆绑,因此又傲慢地说: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他们自以为已经自由,也想让别人这样看,所以根本不觉得自己需要被释放。c Misn. Bava Kama, c. 8. sect. 6. & T. Bab. Bava Kama, fol. 86. 1. & 91. 1。

第34节 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他不理会他们所谓的民事自由,那一点他本可以轻易驳倒他们,使他们无言;他只是指出他们道德上的奴役和捆绑,并且用最强烈的方式断言: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这话不可理解为犯了一次罪,哪怕是极大的罪的人,如挪亚、罗得、大卫、彼得等人,他们却并不是罪的奴仆;也不是指那些因无知、肉体的软弱和撒但试探的权势而犯罪的人,尤其不是指那些犯罪时心里抗拒、灵里与罪相争的人;更不是指任何重生的人,虽然他们并非没有罪,也不会在思想、言语、行为上全然不犯罪;虽然他们会跌倒,却不继续活在罪中,乃是借着神的恩典并真诚的悔改从中起来;所以不可把他们算作罪的奴仆,或算作属魔鬼的人。这话乃是指那些心思偏向罪、倾向于罪的人;他们把自己交给罪,卖了自己去行恶;把罪当作自己的行业、事务和工作,真正是作恶的人,并且乐在其中。这样的人,无论他们给自己许诺什么自由,其实都是败坏的奴仆;他们在罪的政权之下,罪辖制着他们;他们顺从罪的私欲,作它的苦工和奴隶;若不是恩典拦阻,他们最终所得的工价别无其他,只有死,就是永远的死;见罗马书 6:16

第35节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神的奴仆和基督的仆人可以,但罪的奴仆不可以;在地上的神家或教会里,的确可能有罪的奴仆;基督这里所说的这些犹太人就是如此;但这样的人不能永远住在那里。有些人一进入这家,很快就显露出来,如西门马古一样,很快就被除去;另一些人留得更久些,也有时任凭他们陷入某种大罪,或极大的错误和异端,于是照神话语的规则,他们就被逐出神的家或教会;还有些人结党,引诱门徒跟从他们,自己分门别类,主动出去,去图谋自己的私利;另一些人则因道遭遇患难逼迫,就跌倒离开了;这就是基督有时用来扬净他场上的簸箕,把糠秕除去。

即便那些留得最久、直到他们一生的终结、世界的末了、或基督再来之时的人,如愚拙的童女,到那时也必被显明并分开;因为不敬虔的人必站立不住,罪人也不能在义人的会中;他们不能进入上面的家,就是那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家,也就是基督父的家。惟有儿子才被带到荣耀里;惟有他们是救恩的后嗣;其余的人都要被吩咐离开,如作恶的人、罪的奴仆;甚至那些自称信奉宗教、在地上神家中曾经并且一直有地位的人也是如此。这里是借着普通仆人的情形作比喻;照字面说,无论好仆人坏仆人,情况都是真的:好仆人也不总是住在主人的家里;就是那爱主人、不愿在服役期满后自由出去的希伯来仆人,耳朵穿了以后,说是要永远服事主人,出埃及记 21:6;然而那“永远”不过是到禧年,无论禧年近或远,犹太注释家一般都这样解释。

d 甚至若主人在那之前死了,他也就自由了;并不需要服事主人的儿子或后嗣;米示拿的教师们也这样说:“那耳朵穿了的人,藉穿耳而得着,藉禧年并藉主人之死而得着自己(或成为自由)。”e 这与迈蒙尼德的话相合:“服事六年而不肯出去的人,就被穿耳,要服事直到禧年,或直到主人死;纵然主人留下儿子,这穿耳的仆人也不服事儿子;这可从经文的字面学知:‘他要服事他’,不是服事他的儿子;‘永远’,就是直到禧年。由此可见,那穿耳的仆人得自由,只能藉禧年和主人之死。”f 又有一位作者指出,译作“服事他”的那个词,按字母数值法,可解作“不是他的儿子”。g 在罗马人中,好的仆人往往也会被释放,坏的则被赶出去,送进工场去推磨,好像一种劳役所;这里所指尤其可能是这种恶仆,因为基督说的是罪的奴仆。

但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神的儿子、神的独生子、主耶稣基督,总要作为儿子住在自己的家里,作家主和主人;又作为治理神家的大祭司,拥有不可更改的祭司职分;并且照管它、供应它、处理其中一切事务,因为天上地上的全家都是从他得名。正如他要长存,所有蒙收纳的神儿子也都要长存,成为这家中的柱子,永不再出去;这样的人不再是仆人,也不再是外人,乃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既是儿子,就是后嗣,决不再被赶出去,像使女和她儿子那样;这些人既是自主妇人的儿女,就必永远享受他们被收纳所归入的产业;一次作儿子,永远是儿子;这种关系永远存续;他们将永远留在家中,既有分于天上的产业,也必永远承受它。d Jarchi, Aben Ezra, & ben Gersom in Exod. xxi. 6。

e Misn. Kiddushin, c. 1. sect. 1。f Hilchot Abadim, c. 3. sect. 6, 7。g Baal Hatturim in Exod. xxi. 6。

第36节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这是暗指希腊人中由儿子或兄弟实行收养的习俗,称为“兄弟收养”,正如格老秀斯等人所指出的;或者更可能是指罗马人的一种习俗,就是儿子在父亲死后,释放那些生在他家中的奴仆。这类情况曾有这样的假设:一个人由婢女所生一个儿子或女儿,既然是婢女所生,那生下来的毫无疑问就是奴仆;因此若那儿子说,这人是我的同父弟兄或同父姊妹;因为我父亲由婢女有了儿女,而“他并未释放她”;如今父亲死了,法律使我作这些人的主人,“我已经释放了他们”,因为他们与我有天然的亲属关系。h 这被承认为一个正当而美好的释放理由。如今这与当前的情况极其相合。

人本是家生的奴仆;神所拣选的百姓按本性也是如此;他们生在罪中,是罪的奴仆;基督这位儿子使他们自由;于是他们就不再是外人和客旅,乃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这表明,真正的自由是借着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得来的;见加拉太书 5:1。是他使圣徒脱离罪;不是在今生完全脱离罪的存在,而是脱离罪的捆绑和奴役,脱离罪的权势和统治,也脱离罪责以及因罪当受刑罚的责任,方法是借着他的血为他们取得罪得赦免,并藉着他的义使他们称义。他也使他们自由,或说把他们从撒但的掳掠中释放出来,藉着把他们赎出撒但的手,从勇士手中夺去掠物,捆绑壮士,把他们从黑暗的权势下救出来,迁到他自己的国里。诚然,他并没有使他们完全脱离撒但的试探,但他用自己的能力保守他们,不致被撒但伤害毁灭。

他也使他的百姓脱离律法,不但脱离礼仪律,因为礼仪律已被他废去;也脱离道德律,不是脱离对它的顺服,因为它在他手中仍作他们行事为人的准则,而是脱离它在摩西手中的地位,脱离它作为行为之约的地位,脱离它严厉的索取,脱离藉它求称义和生命,也脱离它的咒诅和定罪。他又借着自己的血并他的灵,赐他们自由来到神面前,像来到他们的父那里;并使他们得入地上教会一切特权和豁免;又使他们得着将来神儿女荣耀自由的权利、信心和盼望;这样的人才真是基督所释放的自由人。你们就真自由了;这才是真自由;犹太人所夸耀的,即便照他们自己的说法算是真的,与此相比也不过是自由的影儿;而罪人向自己所应许的那种在罪中的自由,完全是虚假的;除了借着基督、神的儿子所得的自由以外,并没有真实、坚固、实在的自由。

即便神的儿女在律法时代所有的自由,和圣徒在福音时代借着基督所享的自由相比,也不过是一种奴役;那时他们虽然是儿子和后嗣,却因受辖制,与仆人无异,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在世俗小学之下作奴仆,并受使人惧怕的奴仆之灵影响;见加拉太书 4:1。但那些从基督领受儿子名分之灵的人,才是真自由;他们不只有儿子和自由人的名,乃是真实如此,并且完全如此。这里也许还暗指犹太人中那种半作奴仆、半得自由的人。有话说:“那半为奴、半自由的人,要一天服事主人,一天服事自己。”i 注释家说,这样的人乃是两个合伙人共有的奴仆,其中一位使他自由;或是他已经向主人付了一半身价来赎身,但另一半还未偿清。

k 关于这样的人,又说:“那部分为奴、部分得自由的人,不可吃主人逾越节的羊羔。”l 但那些被基督、神的儿子释放的人,不是部分自由,乃是全然自由,并且有权享受他家里一切特权,享受主的晚餐,也享受其他一切豁免。h Theophili Antecensor. Institut. Imperat. Justinian. l. 1. tit. 6. sect. 5. p. 38。i Misn. Gittin, c. 4. sect. 5. & Ediot, c. 1. sect. 13。k Maimonides, Jarchi, & Bartenora in ib。l Misn. Pesachim, c. 8. sect. 1。

第37节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回应犹太人反驳基督、为自己辩护的另一部分;基督承认他们按肉身确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因为对仇敌所说的真话也必须承认。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仍可能像他们实际上那样,在道德上作罪的奴仆,并且像那些到约翰那里受洗的人一样,是毒蛇的种类;也并不表示他们就是神的儿子,因为并不是凡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就都是神所收纳的儿子;他们也可能像以实玛利从亚伯拉罕家中被赶出去一样,从神的家里被赶出去,尽管他也是亚伯拉罕按肉身的后裔。下面的话证明他们受罪权和罪役的辖制,并且是那要伤女人后裔脚跟、也就是要把弥赛亚置于死地之蛇的后裔,虽然他们按肉身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你们却想要杀我;凡要作这事的人,无不是在罪的统治权下、是罪的奴仆、是魔鬼的走狗。

原因是:因为我的道在你们心里容不下;他们的心因无知、仇恨和不信而闩上锁住;这道没有进入他们里面;没有带着能力临到他们心里,也没有在他们里面有效运行;在他们里面全无地位,更不用说住处了;若它有住处,就会在他们里面生出另一种果效,就是爱基督。因为基督的教训,无论在哪里带着能力来,并在灵魂里有地位,就必把爱基督一同带来;但若没有,如这里一样,仇恨、愤怒、嫉妒和恶毒就会或多或少地显露出来。这句话有不同译法,因此也容纳不同意思。武加大拉丁文作:“我的道在你们里面不得接受”;就是说,这道在他们里面不得地位,也不合他们的胃口;他们不能接受它;这词也是马太福音 19:11 中的意思;因为属血气的人不能领受基督的教训;这些教训不合他的口味,令他厌恶。

叙利亚文译本作:“你们容不下我的道”;他们没有容量,不能承受;他们不能明白,因为这需要神圣的光照和属灵的分辨,而这些他们并没有。波斯译本作:“你们不配得我的话”;不配听见福音传给他们,也不配让福音继续留在他们中间;因为他们顶撞、亵渎福音,又弃绝其作者;见使徒行传 13:45。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我的道不住在你们里面”;阿拉伯文译本同样作:“我的道在你们里面不坚固”;它一被他们听见,就立刻被撒但夺去,因为他们是撒但的儿女;它在他们里面没有留下持久印象,像泼在地上的水一样。也可译作:“我的道进不到你们里面”;就是它不能进入并穿透他们的心。

因为这道虽然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伴随下,是活泼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能刺入良心,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并暴露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但若就它本身而言,它并不足以使人归正;它不能自己开路,必须有大能而有效的恩典施展出来;这就显明人心的刚硬和顽梗。

第38节 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 这更显出犹太人因他的教训想要杀他的罪何等重,因为那教训不是他自己的,乃是他父的;不是仅仅属人的,乃是属神的;是他这独生子、那在父怀里的,从父的心意、旨意、预定、谋略和圣约中所看见的,因此是清楚、完全、确定、可靠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看见的;这里指的是魔鬼;他们虽然没有用眼睛看见过魔鬼,也没有看见过他个人的一举一动,却在他的影响下、照着他的意思而行,以致仿佛曾与他亲密商议,行动方案都是从他那里领受,并且常把他摆在面前,作为他们效法模仿的榜样。埃塞俄比亚文译本作“你们所听见的”;贝扎三份抄本和司提反三份抄本也是如此。

第39节 他们回答说。因为他提到他们所效法、所行其事的那位父: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意思是说,他是他们唯一的父,他们并没有别的。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因为儿女应当效法谁呢?不就是效法父母吗?亚伯拉罕是怜悯人、慈善、好客的人,也是严格公正、正直的人;他敬畏神,信靠神,凡从神来的信息和启示,他都乐意领受;凡行在他信心、仁爱、公义和敬虔脚踪中的,才是他真实的儿女和后裔。这也是犹太人自己所给的一条规则,用以辨认谁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凡怜悯受造之物(人)的,显明他是我们祖宗亚伯拉罕的后裔;凡不怜悯受造之物的,显然不是我们祖宗亚伯拉罕的后裔。”m 若这规则是可靠的判断标准,那么这些毫无怜悯、野蛮残忍的人,就不可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

他们另一位作者又有一条观察,与基督这里的推理方式相合:“应当照着门徒的品行判断他;凡行主道的,就是我们祖宗亚伯拉罕的门徒,因为他习于亚伯拉罕的品行,也学习他的行为;但那门徒若品行败坏,虽是以色列人的子孙,看哪,他却不是‘亚伯拉罕的门徒’,因为他不习于亚伯拉罕的品行。”n 由此可见,他们说这些话,并不是为着把自己和其他也自称出于亚伯拉罕的人,如以实玛利人或撒拉森人,分别开来;斯巴达人或拉栖代梦人也曾如此自称。亚流王写信给犹太人的大祭司俄尼亚说:“书上记着,拉栖代梦人与犹太人是弟兄,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马加比一书 12:20-21)他们说这些话,乃是为着把犹太人中敬虔、有德行的人,与那些没有的人区分开来。

所以我们的主并不是否认这些邪恶的犹太人按肉身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乃是说,他们在属灵意义上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行在亚伯拉罕的脚踪中,也没有行他所行的事。波斯译本用单数:“你们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那件事”;若这里特指某一件事,最可能就是信心之工,因为亚伯拉罕正是以此著称;人哪怕是外邦人,行这样的事,也就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儿女;而犹太人正缺少这一点,因为他们不信并弃绝弥赛亚。m T. Bab. Betza, fol. 82. 2。n Abarbinel Naehaleth Abot, fol. 183. 1。

第40节 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性情和倾向与亚伯拉罕完全相反:要杀一个把从神那里听见的真理告诉你们的人;杀人本是极大的罪,是当受死的;杀一个无罪、圣洁、无害、对神对人都无可指摘的人,更使这不义加重;杀一个先知,甚至一位比先知更大的,从神自己那里带来启示、宣告福音全部真理的人,尤其是宣告自己永恒神子身份的真理,而这也正是激怒他们、使他们想夺去他性命的原因,就更使他们的罪加重了。亚伯拉罕所行的不是这样;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亚伯拉罕没有把从神那里听见的真理告诉人;因为他确曾教训并吩咐他的子孙遵行主道,就是他从神所学来的;乃是说,亚伯拉罕没有拒绝任何启示给他的真理,更没有想要夺去那把真理带给他之人的生命;事实上,他也不会夺去任何不该死之人的生命。

我们的主的意思是,若亚伯拉罕此刻在这里,他决不会像这些后裔所作的那样;因为他凭信看见了基督的日子,就欢喜仰望,约翰福音 8:56。那位犹太作者拿这话来反对基督的神性,说:“你看,耶稣自己宣告他不是神,乃是人;保罗在罗马书 5:15 也这样说;耶稣在许多地方也称自己为人子;我们在哪里看见他自称为神,如拿撒勒人所信的那样呢?”对此可回答说,耶稣在这些话里,或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宣告自己不是神;他并没有说这样的话;他只是指出自己是人,而他也的确是人。并且他是人,并不与他是神相矛盾;因为他既是神,也是人;信他的人也是这样承认。

虽然基督并没有明明白白地用字句称自己为神,但他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马可福音 14:61;他也说了许多关于自己的话,明显表明他是神;正因这些,犹太人才断定他不但使自己与神同等,而且是以自己为神,约翰福音 5:17。并且他也容让自己的门徒称他为神;若他不是真正的神,绝不会这样做,约翰福音 20:28;是的,当他受撒但试探时,引用经上的话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马太福音 4:7,在那里他似乎就是这样称自己。至于他为何常称自己为人子,是因为这更适合他降卑的状态;况且,他并无必要用明言来断定自己的神性,因为他的工作和神迹已经极清楚地证明他是神。至于使徒保罗,虽然有时说到他是人,却也说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又称他为“至大的神和我们的救主”,并说他是“神在肉身显现”,罗马书 9:5

o R. Isaac Chizzuk Emuna, par. 2. c. 48. p. 436. & par. 1. c. 10. p. 118。

第41节 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 不是亚伯拉罕,乃是魔鬼。于是他们对他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意思或者是按字面说,他们并不是私生子、淫乱所生、不合法的婚配之外所生的孽种;或者按比喻说,他们不是拜偶像之人的儿女,因为圣经常称偶像崇拜为淫乱;他们乃是以色列的圣种,是先知的子孙,保守了纯正的话语和真实的敬拜神之道,尽管在这一切事上,他们都可以被驳倒并证明错误。于是他们又加上一句: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因为以色列被神称为他的儿子、他的长子;收纳之名分在民族意义上原属他们,他们也以此夸口;虽然他们中间真正因特别的收纳而成为神儿女、或因重生之恩以神为父的,实在很少。

第42节 耶稣说,你们若是神的儿女,就必爱我。 这里所说是指藉着收纳;而这又是藉着重生的恩典显明出来的;换句话说,若他们是从神生的,你们就必爱我;因为在重生里,对基督的爱总是被栽种进去的;它是圣灵的果子,总是随着神在归正中丰富洋溢的恩典一同来到。凡照着丰盛的怜悯得了重生的人,都爱那未曾见过的耶稣;若没有爱基督,就不可能有重生;这样的人并非重生的;神也就不是他们的父,至少在显明上不是。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前一个说法,许多博学之士注意到,七十士译本常用来表示真正自然的出生,如创世记 15:4;而这里指的是基督作为神子从永恒里被生,是父的独生子,是真实与爱中的父之子。后一个说法则应理解为他作为中保由父差遣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或说,他不是自己擅取这职分,乃是蒙父呼召,并由父设立。乃是他差我来;不是强迫基督、违背基督的意愿,也不是借着空间位置的改变,而是借着取人性;他在所约定的时候差他在人的性情中来到,为他百姓成就永远的救赎。基督因此在这两方面都应当为一切重生之人、为一切以神为父的人所爱:一方面因为他是神的儿子,与父同有一个性情和本质;见约翰一书 5:1;另一方面因为他被差遣到世上作中保,既被差遣、又来到,成为失丧罪人的救主。

第43节 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 就是不明白我的言语、习语、方言和比喻性的说法;因为他们不明白他所说的自由、奴役、另有一位父而非亚伯拉罕,以及他自己从神出来、由神而来的意思。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他们既没有属灵的分辨和明白来认识基督的教训,这表明他们是属肉体、属天然的人,不是重生的人,也不是神的儿女;并且他们又厌恶这道,不能忍受去听它。

第44节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不是按本质,而是按效法和榜样;也是因为他们在他的权下与影响之下,听从他的教唆和指引,随时准备跟从他、顺从他的命令。“你们的”这个词补得很恰当,在一些抄本中也确有此字。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叙利亚文和波斯文译本用单数,“你们父的私欲”或“愿望”;这里尤其可能是指魔鬼强烈盼望基督死的欲望,这欲望在不同的时候显露出来;他曾煽动希律在基督婴孩时就设法要杀他,当基督刚开始公开传道时,又试探他自杀;他也常挑唆文士和法利赛人拿石头打他,或用别的方法杀他;最后还把出卖他的念头放进他一个门徒犹大·加略人的心里。

照这样看来,魔鬼虽然对人藉基督得救似乎有某种认识,却以为,如一些错误的人所想的那样,救恩不过是借着他的教训和榜样而成,因此急于把他从世上除去,免得他继续在那方面有益;而并不知道救恩乃是借着他流血、献上自己为祭,或借着他代替罪人受苦受死而成;否则实在难以相信,魔鬼会如此急切地求他的死。如今,这同样的私欲和对基督之死那无厌足的渴望,也在犹太人里面盛行;他们铁了心,无论如何都要成全它,没有什么能使他们转离;这正是基督在上下文中所说的,也最充分地证明了魔鬼是他们的父,而他们是他的儿女。

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他不仅从起初就被说成那要伤弥赛亚脚跟、图谋其死的那位;事实上,他也是亚当和夏娃以及他们所有后裔的杀人者,因为他引诱他们犯罪,把死亡和毁灭带到他们身上;紧接着,他又唆使该隐杀他的弟兄;自那以后,一切凶杀案或多或少都有他的参与;历世历代,直到如今,他都一直是杀害人灵魂的凶手;所以称他为亚巴顿、亚玻伦,就是毁灭者,是非常恰当的。这里“从起初”并不是指他自己被造的起初;因为他受造本是圣洁的受造物,本来在真理中,虽然后来不住在那里;本来也在幸福状态中,虽然后来失去了。也不是严格地指时间或世界受造的开端,因为魔鬼开始作杀人者,至少是在世界创造几天之后、人堕落时;但因为相距极近,所以这里就用了“从起初”这个词。

叙利亚文译本把它译作“从 Bereshith 起”,就是希伯来圣经的第一个词,犹太拉比常用它指创造的六日;若像有些人所想,亚当是在受造的当天堕落,那么说魔鬼从那时起就是杀人的,就很恰当。斐罗称夏娃所遇见的蛇为“杀人的”,并为此引用前面所提的创世记 3:15。并且不守真理;就是不守他受造时的正直、纯洁和圣洁,也不守真实,或说不守他作为真实之受造物的本分;反而说谎,并制造了一个谎言借此欺骗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创世记 3:4,而神却说他们必定死,创世记 2:17。他也不守福音的真理,那真理至少有一部分曾向他显明,特别是神的儿子要成为人,并且那人性要作天使和人的元首;他和他的同类心里骄傲,不肯容忍人性被高举在他们性情之上,便离弃了自己的本位,背弃了对神的忠诚,转而作了悖逆者。

因他心里没有真理;这并不是说,他之所以不常在真理中,是因为起初里面就没有真理;因为他起初原有真理,只是没有持守;这里乃是说明如今他里面没有真理,因为他已经从其中堕落,也不住在其中;如今他里面没有自然、真实、本质性的真理;即便有时他说真话,也不是从心里说的,乃是被迫,或另有恶意。当他说谎的时候,是出于自己说的;就是出于他自己本性所生、自己发明、自己情愿并认可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他作说谎者之早,不亚于作杀人者,甚至更早;他是借着谎言欺骗并杀害了我们的始祖,从那时起他一直如此;他是谎言最初的作者;世上第一句谎话就是他说的;他是第一个发明谎言的人;他是这门行当的开山祖;“父”字在这意义上也见于创世记 4:20。所以在犹太卡巴拉主义者那里,蛇被称作“谎言之唇”或“说谎的嘴唇”。

p De Agricultura, p. 203。q Lex. Cabalist. p. 724。

第45节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 我说的是福音全部的真理,尤其是我神圣儿子身份的真理,并不是谎言;你们却不信我;他们竟被交在这样一种迷惑和审判性的瞎眼之中,以致因我讲真理就不信我,反倒信谎言,以致被定罪;这显明他们是魔鬼的儿女,处在他的权势和影响之下。

John 8 (part 2/2)

第46节 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指我生活上有什么不道德,或教训上有什么虚妄、败坏、诡诈。他们中有许多人早就极力控告他,说他既犯可耻的罪,又传假道;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按律法证明什么,使他被定罪:他们称他是贪酒好食的人;扬言知道他是个罪人;控告他说僭妄的话,又煽动作乱;想要拿出证据,却都失败了。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既然无论在生活上都不能证明他有罪,在教训上也不能证明他有败坏,那么他所说的就必是真理;因此他们不信他,实在是极不合理的事,也显出他们刚硬到底、不可胜的顽梗。

第47节 出于神的,……就是那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由于任何人的肉身传承,也不是出于肉体的意思,或自由意志的能力,或世上最好之人的意思;乃是照着神丰盛的怜悯,出于他自己的旨意,借着他恩典的大能而生的;这样的人就以神为父。这样的人听神的话;就是福音的教义,这教义以神为作者,因为是他设立、差遣并传扬的;其内容乃是他的恩典,显明在拣选、救赎、称义、赦罪、收纳为子和永远的救恩中;其目的乃是他的荣耀。如今,重生的人有眼能看见这些事的荣耀、可爱、卓越、合宜和益处;他也有耳可听,有心可明白,这是别人所没有的;因此他乐意听这些话,在爱中领受,凭信心由衷地拥抱,并能分辨这些话与人的言语不同;凡其中要求实行的,他也付诸实践。所以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因为神不是你们的父,或者说你们不像自己所夸口的那样是从他生的;所以你们没有眼能看,没有耳能听,也没有心能明白。反过来也同样可以合理地推论:因为他们不听神的话,所以他们不是出于神;这两者本是彼此必然包含的。凡外在、内在都不听福音教义的人,光景实在极其黑暗。

第48节 犹太人回答他说,……他们恼怒到了极点,因为他说他们是出于他们的父魔鬼,而不是出于神;又说自己讲的是真理,没有人能指证他有罪。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这话岂不正对吗?看来他们先前已经这样说过,只是没有记载;如今他们以为自己这样说是有理的,因为他竟这样对待他们这些真正的亚伯拉罕子孙;并且更因他近来曾到过撒玛利亚人那里,又在一个比喻中称许过一个撒玛利亚人。他们用这话的意思,是说他是个不敬虔的人,是个不顾摩西律法的人;至少也是一个对宗教和律法随便应付、见风使舵的人。犹太人对撒玛利亚人极其鄙视;照他们看来,称一个人为撒玛利亚人,就等于称他为异端、拜偶像的人,或被逐出会堂的人;因为在犹太人眼中,撒玛利亚人就是这样的人。

他们控告撒玛利亚人篡改圣经,又说他们敬拜藏在基利心山中的偶像;他们还给我们讲述了一件极可怕的事,说以斯拉、所罗巴伯和约书亚曾咒诅他们;他们说:“把全会众都聚集在殿中,带来三百个祭司、三百个孩童、三百枝号筒和三百卷律法书,都拿在手中;他们吹响号筒,利未人歌唱,就用神那不可明说的名、用写在版上的字样,并用上头和下头审判之家的咒诅,咒诅撒玛利亚人;说:愿以色列人永不吃撒玛利亚人的果子,连一小口也不可吃;因此他们说,谁吃撒玛利亚人的肉,就如同吃猪肉;又说,不可使撒玛利亚人成为入教者,也不可使他们在死人复活中有分;正如经上说:‘我们神的殿,你们与我们无干’,以斯拉记 4:3,不但今世无分,来世也无分;并且他在耶路撒冷也不可有分;正如经上说:‘你们在耶路撒冷无分、无权、无纪念’,尼希米记 2:20;他们把这咒诅送给在巴比伦的以色列人,并且又加上咒诅;古列王也加上永远的咒诅,正如经上说:‘凡更改这命令的,愿那使其名居住在那里的神将他灭绝’,等等,以斯拉记 6:12。”由此可见,因为犹太人如此憎恶撒玛利亚人,他们不愿与他们同席为食物祝福,也不在他们祝谢之后说“阿们”;甚至有时即便较好的一类撒玛利亚人祝谢,若不是整段祝福都听得分明,他们也不说“阿们”,免得其中有异端。

由这一切都显明,这名称是何等侮辱人,也显明一个人若背负这名称,就被加上何等可悲的品格;参看约翰福音 4:9。基督既被犹太人称为撒玛利亚人,因为他们再找不到更可恨、更羞辱的名称来称呼他;照样,基督徒在他们的著作中至今仍被称作古提人或撒玛利亚人;事实上,这在他们那里也成了所有外邦人和拜偶像之人,或他们所认为是这样之人的通称。并且是鬼附着你的;意思是你与鬼灵熟识、来往密切;他们以为正因此他知道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也借着鬼的帮助行神迹;或者他们把他当作疯子、狂人,以为他的癫狂和疯癫是出于魔鬼附身。

后者似乎更是这里的意思,因为在约翰福音 8:52,犹太人说他们知道他是鬼附着的;他们是从他说那遵守他话语、持守他话的人永远不见死这话推断出来的;他们把这看作一个神志失常之人的话,因为他们不明白他的意思,只看见众人,连最好的人也都会死;而他们却不能从这话推断出他与交鬼之人来往。更能证实这意思的是,在约翰福音 10:20,这两样是连在一起的:“他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凡被鬼附的人,不是疯,就是癫狂忧郁;参看马太福音 8:28,对照马可福音 9:17。还可补充一点,犹太人普遍认为,疯狂与忧郁是由于邪灵在人身上占了上风。

既然基督曾被他的亲友看作癫狂了,马可福音 3:21,那么他的仇敌给他加上这样的名声,也不足为奇;况且这也不是加给善人的罕见称号;旧约中的先知和属灵人也被看作疯子,列王纪下 9:11。既然我们的主曾这样受人辱骂,他的跟随者受同样对待,也就不必觉得奇怪了;使徒保罗和与他一同作工的人也曾如此,见使徒行传 26:24;又见约翰福音 10:20

第49节 耶稣回答说,我不是鬼附着的,……对于第一个控告和羞辱性的称呼,就是说他是撒玛利亚人,他并不回应;因为所有犹太人都明明知道他不是;按他们所想的,他是加利利人,是拿撒勒人。并且,这本来就是他们加给任何他们看不上的人的辱骂之词;就像我们称人是土耳其人或犹太人,并不是说他事实上真是如此,而是说他行事像那样的人。至于另一个指控,基督回答说,他不是鬼附着的,不与鬼交通,也不是被鬼附或受其帮助,更不是疯了、像疯子一样行事。为证明这一点,他说:我尊敬我的父;就是把他的教训和神迹归给父,遵行父的旨意,寻求父的荣耀,并善言称述父;若他与魔鬼结盟,就绝不会这样做;因为没有人能与魔鬼熟识或受其帮助,又同时尊敬神;一个神志失常的人也做不出这一切。你们倒轻慢我:借着这些邪恶的控告和诽谤性的归罪。

那些否认耶稣是弥赛亚,并以这种羞辱方式对待他的犹太人,并不是唯一轻慢基督的人;许多称他名的人,也大大轻慢他;有的是借着错误的原则,有的是借着邪恶的行为。凡否认他真正的神性和永恒儿子身份的,就是极大地羞辱他;凡主张他只是职分上的神、在道成肉身之前并不存在的,也是在羞辱他;凡藐视并拒绝他的公义,不服他的公义,却立自己的义的,也是如此;凡把他的血看作寻常、无用,又轻慢地谈论他的祭和满足的,也是如此;凡只把他的受苦和受死看作给人的榜样,或仅为证实他的教训,却不看作他为其百姓代替他们、替他们回答并满足神圣公义的,也是在羞辱他。

还有一些人,虽然口里多多谈论他,自称信他、爱他、盼望借他得永生,却因自己可耻的生活和行为而羞辱他;他们羞辱他的名和福音;给仇敌制造辱骂和亵渎的机会;并且因着他们,基督的道路和真理被人毁谤。

第50节 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无论在他的教训上,还是在他的神迹上,都是如此;这表明他不是骗子,乃是真实、忠信、正直的人。虽然他受了如此多的辱骂和虐待,他却并不过分顾念自己的名声,不汲汲于挽回自己的尊荣,也不求从人而来的荣耀;他知道智慧总以智慧之子为是;他把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的神,神必顾念他的荣耀,也必为他申辩,洗清人加给他的一切不义控告和羞辱。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就是指他的父神,他把基督的荣耀放在心上;他曾在山上荣耀他,也要再荣耀他,就是叫他从死里复活,使他的福音传遍天下;并且他还要审判犹太民族,因他们藐视并弃绝他,而把忿怒降在他们的民族、城邑和圣殿上。

第51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话是真实的,可以信赖,因为是出于那“阿们”、那忠信见证者:人若遵守我的道;或说我的教训,就是在爱中领受福音,从心里顺服它,真诚地接受并坚信它;又持守不放,对基督的教义有属灵而甘甜的经历,并在信心与爱心中,欢然乐意地顺服他的命令和礼仪:就永远不见死;就是第二次的死,永远的死,即人的身体和灵魂与神永远分离。这死对这样的人没有权柄;他永不会被其伤害;虽然他会经历肉身之死,但那对他并不是咒诅,不是刑罚性的灾祸;他也不会永远伏在死权之下,乃要复活,灵魂和身体与主永远同活。这里的“见死”和约翰福音 8:52 的“尝死”,都是希伯来式的说法,用来表示死亡。

第52节 犹太人对他说,……是因他刚才说的那话,保证凡遵守他道的人都不会死。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他们先前也这样想、这样说,如今却更加确信,他必是受了魔鬼的影响,必是被鬼附着,疯了,神志失常了;因为他们以为,神志清楚的人决不会这样讲话。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就是他们也死了,正如埃提阿伯译本所加的;见撒迦利亚书 1:5。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亚伯拉罕和众先知非但没有凭自己的教训把生命分给人、使人免于死亡,连他们自己也不能避免死亡;所以,竟敢这样宣称,必定是魔鬼式的疯狂和谵妄。

第53节 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撒玛利亚妇人论到雅各时也是这样说的,见约翰福音 4:12。犹太人对他们的祖先,尤其对亚伯拉罕,有极高的看法;然而他们也承认弥赛亚比他更大,耶稣也确实如此。他们一位古代注释家在解释以赛亚书 52:13 时这样意译:“看哪,我的仆人行事必有智慧”,这就是君王弥赛亚;“他必被高举”,高过亚伯拉罕,正如创世记 14:22 所写;“被尊崇”,高过摩西,正如民数记 11:12 所写;并且他必高过服役的天使,正如以西结书 1:26 所写,因为他必‘大于列祖’。”他们这里又补上一句,亚伯拉罕已经死了;他虽是伟大而良善的人,却已经死了。众先知也死了;虽然他们真实地遵守并忠心传讲神的话。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你不过是个木匠的儿子,是加利利人,是拿撒勒人,却把自己看得比亚伯拉罕或任何先知更大;甚至把自己当作神,竟应许凡遵守你话的人都得免于死亡,并永远长存。

第54节 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乃是虚空无益,也不能长存;见哥林多后书 10:18。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他曾在天上发声,在耶稣受洗和登山变像时宣告他是自己的爱子;又借着他所行的作为和神迹荣耀他;后来还借着叫他从死里复活、使他坐在自己右边、把圣灵浇灌在他的门徒身上,并使他的福音在各处兴旺而荣耀他。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的,就是你们的圣约之神和父,因为他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犹太人正以此自夸。亚历山大抄本和其他一些抄本,以及所有东方译本,都作“我们的神”。

第55节 你们未曾认识他,……不是认识他是基督的父,也不是在基督里认识他;认识他就是永生。他们对他没有属灵的认识,也没有与他相交;他们也不真正知道他的心意和旨意,不知道当怎样敬拜事奉他。但我认识他;我认识他的本性和诸般完全,因为我与他同一本性,并有同样的完全;他的全部心意和旨意也都在我怀里。除了子和子所愿意启示的人,没有人曾认识,也没有人能认识父。我若说我不认识他,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我们的主仍暗示,他们是出于他们的父魔鬼,不但效法他作杀人的,也效法他作说谎的。这与他们给自己所定的品格完全相反,因为他们说,以色列人是不会说谎的。但我认识他,也遵守他的道;就是遵行他的旨意,常做他所喜悦的事,遵守他的律法,传讲他的福音,成全诸般的义,并完成人的救恩;这些都是他父的旨意和工作,也是他来所要做的。

第56节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或可译作“他切切想要看见我的日子”,叙利亚文和阿拉伯文译本对此词的翻译是正确的;波斯文译本则作“极其切慕”。事实上,这正是许多君王、先知和义人所切慕的,就是看见弥赛亚和他的日子。我们常读到“弥赛亚的日子”;犹太人在他们的《塔木德》中对此多有争论,讨论这些日子会持续多久;有人说四十年,有人说七十年,有人说三个世代;又有人认为应按一年天数计算,共三百六十五年;有人说七千年;也有人说从世界起初以来有多久,就有多久;还有人说从挪亚以来有多久,就有多久。但我们更清楚地知道基督的日子,以及他在地上停留了多久;他在世上的全部时期都可称为“他的日子”;亚伯拉罕极其渴望看见这个日子。

既看见了,就快乐;他是用信心的眼睛看见的;他在应许中看见了,就是在“你的后裔里,地上万国都必得福”的应许中;当神应许他要有一个儿子时,这就是另一个应许开始应验的起头,他就笑了,因此他的儿子名叫以撒,这里大概也有这一层暗示;他在儿子以撒的出生中看见了基督和他的日子,并且欢喜,因此给儿子起名叫以撒,就是“喜笑”的意思。他也在预表中看见了基督和他的日子,看见了他的受苦、受死和从死里复活;就是在捆绑以撒、献上公羊,以及如同从死里得回以撒这几件事上。他不仅在作为预表的麦基洗德身上看见了弥赛亚,并且有人以为麦基洗德就是神子自己;他还在人的形状中看见了那位应许的弥赛亚,就是第二位格,见创世记 18:2。这一切都成为他喜乐欢欣的缘由。

这也使人想到犹太人在为律法欢喜、律法书被取出来时所说的话:“亚伯拉罕因律法的喜乐而欢喜;那将要来的必来,就是那枝子,带着律法的喜乐而来;以撒、雅各、摩西、亚伦、约书亚、撒母耳、大卫、所罗门,都因律法的喜乐而欢喜;那将要来的必来,就是那枝子,带着律法的喜乐而来。”

第57节 犹太人对他说,你还没有五十岁,……有一个抄本作四十岁,但他并不是那样;不,他那时不过三十出头,不超过三十二三岁。他们定他为五十岁,可能是因为基督忧患多、常经忧伤,又极其庄重,所以样貌看起来像这个年龄;或者他们不过是慷慨地多给他几年,好叫自己立论得胜;因为亚伯拉罕已经死了两千多年,五十岁算得了什么?所以他绝不可能看见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也不可能看见他。再者,犹太人常提到五十岁,也很重视这个年龄;他们说,人到了五十岁,就适合出主意;因此利未人到了这个年龄就从服事中退下,因为那时更适合他们出谋划策,不再适合挑担子;会众中的译经者若不到五十岁,也不会被拣选。若一个人未到五十岁就死了,这就称为“剪除之死”;即暴死,是神施行的刑罚。基督并没有活到这个年纪,他现在离那年纪还差很多。你见过亚伯拉罕吗?其实即便他没有按他们所想的那样见过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却已按前述意义见过他;基督的话也正是这个意思。

第58节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无论人信不信,这都是确定的事实: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这里不能理解为:他是在神的旨意和定旨中,预先被命定受苦并得荣耀;因为若这样说,所有神的选民都可说在亚伯拉罕以前,因为他们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蒙拣选的。也不能理解为:在亚伯拉罕成为多国之父以前,基督已经是人了;就是说,在外邦人蒙召以前。因为经文本身并没有提到亚伯拉罕作多国之父的事;这样的解释是大胆而无礼地把话强加进去。并且,亚伯拉罕早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很久,就已经成了多国之父,如以实玛利人、以色列人、夏甲族等等;是的,从创世记 17:5 的应许开始,他就已经如此,那处说:“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所以这显然是对经文的错误解释。

这里应当理解为基督的神性、永恒性和不变性,并且是指向出埃及记 3:14 的话:“我是自有永有的……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他就是真正的耶和华。因此,在亚伯拉罕存在以前,基督已经存在;他是永恒的“我是”,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永生神。在亚伯拉罕以前,他曾以人的形状向我们的始祖显现,并显明自己是中保、救主和活着的救赎主;亚伯拉罕以前的众族长都仰望他,也都借着他得救。

他作为万有的有效因,参与了从无到有的创造;他从亘古就被立为中保;恩典之约是在万世以前与他立的,这约中的福分和应许在世界开始以前就已交在他手里;神对人得永生的永恒拣选,是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他里面作成的;他在世界未有以前就与父同享荣耀;是的,从永远起他就是神的儿子,与父同一本性,与父平等;他与父同一本性的事实,既证明他的神性,也证明他的永恒性,表明他是从亘古到永远的神;他昔日如何,今日仍如何,将来也仍如何:他是不改变的,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在他的本性、爱、恩典和丰满上,他就是那永不更改、不可变易的“我是”。

第59节 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他,……因为他们明白他这话是僭妄;他们很清楚,他这样说,就是把自己当作永恒的神、那不改变的耶和华。若有人问,他们在圣殿里怎么会有石头呢?可以回答说,圣殿当时仍在建造中,约翰福音 2:20;地上可能有石头或碎石,他们就拿来,想要把基督打死。并且他们这样做时,还是在安息日,这从约翰福音 9:1 可以看出来;照他们的规矩,在某些情况下,“安息日用石头打人”也是许可的。但耶稣却躲藏起来;不是躲在殿里的某个角落,或柱子后面;乃是立刻从他们中间退去,使自己对他们不可见,或是拦阻他们的眼睛,或是使迷雾落在他们前面,以致他们看不见他。就从殿里出去了;从殿门中的一个出去。从他们中间经过;不是从那些拿石头要打他的人中间经过,乃是从其余的人群中间经过;那时有许多人在那里听他的道、看他的神迹。于是他就过去了,脱离了他们的手。末了这句“从他们中间经过,于是过去了”,在贝撒最古老的抄本和拉丁武加大译本中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