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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3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3 (part 1/2)

第1节 有一个法利赛人,……叙利亚译本加上“在那里”;就是说,在耶路撒冷;他也是那些在逾越节筵席上看见基督在那里所行神迹,就信他名的人中的一个。这个人并非寻常普通之人,乃是一个有名望、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并且他属于法利赛人的宗派,这一派在犹太人中就宗教与圣洁而言是最严谨的宗派;虽然这宗派已经败坏,却也还是最正统的;因为他们不仅顾念弥赛亚,并且承认旧约一切经卷,也相信天使、灵魂和死人复活的教义,而这些正是撒都该人所否认的;然而他们却又是基督不共戴天的仇敌;因此,这样一个人竟来见他,并且愿意与他交谈,就更令人惊讶了:名叫尼哥底母。

犹太人常提到“拿哥底门·本·古里安”(נקדימון בן גוריון),就是写《犹太战争史》和《犹太古史》的约瑟·本·古里安的兄弟;有些事使人颇有理由认为,他就是这位尼哥底母。因为犹太人常说的那位拿哥底门,正活在这个时代;这不仅可由他是约瑟的兄弟看出,也可由他与约哈难·本·撒该拉比同时代这一点看出;后者活在这时期,并一直活到圣殿被毁;据说这二人曾一同参加一个为孩子行割礼而设的筵席。此外,他被描绘为极其富有,据说是耶路撒冷三个富豪之一,并且能供养一座城十年之久;他们又说到他的女儿极其富有:据说她的嫁妆有一百万金第拿流或便士;她的床铺上所铺陈的家具价值一万二千金第拿流;她每周仅某种汤品就要花费一个推罗金第拿流;智者们又规定她每日可有四百金第拿流用作一盒香料;别处又说是五百。

而我们的这位尼哥底母也极其富有,这从他在我们主安葬之事上慷慨捐献可见,见约翰福音 19:39。此外,犹太人所说的拿哥底门,据说是耶路撒冷的一个议员;这人与之也相同,从约翰福音 7:32 似乎显而易见。还可进一步注意到,拿哥底门的本名乃是波尼;而别处又说波尼是耶稣的门徒之一,正如尼哥底母曾暗中作门徒,也许在主死时和死后便公开了,正如他的同伴亚利马太人约瑟一样;还可加上,犹太人说他的女儿后来沦落到极端贫穷;他们记载,约哈难·本·撒该曾见她在亚柯从马蹄下拾取大麦粒;或别处所说,是从阿拉伯人牲口的粪中拾取;她向他求济时,他问她,她父亲的产业都到哪里去了。如今,我们这位尼哥底母的家族,或许正是因犹太人逼迫基督徒而沦落到这样低微的境地。

这名字是希腊名,因为当时犹太人中有许多希腊名字流行;其意义与尼古拉相同;但犹太人按照希伯来语给它作词源解释,说他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太阳“为他的缘故照耀出来”。他们所讲的缘由是这样:拿哥底门在一次节期中因缺水,与某人约定借用十二口井的水,到某日归还,否则就付十二他连得银子;到了那日,那人索要水或钱;拿哥底门去祷告,天就降下大雨,把井都充满了水;但他遇见那人时,那人坚持说日子已过,因为太阳已经落山,所以仍要钱;拿哥底门又去祷告,太阳便重新照耀出来。他们还补充说,有三个人,太阳曾为他们“被阻止”“被扣留”或“被拦阻其行程”(这词比前一个更接近他的名字):摩西、约书亚和拿哥底门·本·古里安;前两位他们引经据典,后一位则凭传统。

因此别处又说,太阳怎样为约书亚停住,也照样为摩西和拿哥底门·本·古里安停住。不过,继续说我们的尼哥底母:他是犹太人的官。不是民事官长;因为当时民政权已掌握在罗马人手里;而是宗教方面的官长;他是公会的成员;公会由博士或智者、祭司、利未人和民间长老组成;所以他是个有尊位的人,后来又被称为以色列人的先生。

p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25. 1.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19. 1. q Pirke Eliezer, c. 2. & Juchasin, fol. 23. 2. r T. Bab. Gittin, fol. 56. 1. s Midrash Kohelet, fol. 75. 4. t Abot R. Nathan, c. 6. fol. 3. 2. u T. Bab. Cetubot, fol. 66. 2. w Echa Rabbati, fol. 49. 2. x Echa Rabbati, fol. 46. 3. Midrash Kohelet, fol. 75. 1. y T. Bab. Taanith, fol. 20. 1. z T. Bab. Sanhedrin, fol. 43. 1. a Echa Rabbati, fol. 49. 3. b T. Bab. Cetubot, fol. 66. 2. c T. Bab. Taanith, fol. 20. 1. d T. Bab. Avoda Zara, fol. 25. 1.

第2节 这人夜里来见耶稣,……或是因怕犹太人,怕被他们辱骂或革除职位;或是因羞愧,像他这样的教师竟被人知道去找拿撒勒人耶稣受教;又或是怕得罪他公会中的同僚。不过,也有些话可为尼哥底母这种作法辩护;因为基督既不把自己交托给那些因看见他所行神迹就信他的人,见约翰福音 2:23,尼哥底母似乎也在其中;或者说,不愿让他们进到他亲近的圈子里,与他自由交谈;那么,如果他想与主有所谈论,就必须采取这种方法。若又正是他白日见了主的神迹的那一夜,如此很可能,那么他已是抓住自己所能得的第一个机会,这就显出极大的殷勤与尊重;再者,犹太教师在夜里会面、交谈并研习律法,原是极平常的事。

“亚巴拉比半夜起来,其余同伴也起来研习律法。”又常说到西缅·本·约海和他儿子以利亚撒在夜间坐着劳苦于律法;这样行被看作极可称赞,并极蒙神喜悦。又说:“凡夜间学习律法的,圣而可称颂的神,白日必向他引下一条怜悯之线。”又说:“凡夜间学习律法的人,舍吉拿就在他对面。”不过看来巴比伦的犹太人并不在夜里研习律法。若不是因为按犹太规条,学生夜里不可独自外出,免得惹人生疑,那么问尼哥底母是不是独自前来,似乎就显得多余了。对他说:“拉比。”这是当时犹太教师中极流行、他们也极喜爱的称呼;见约翰福音 2:23 及下注。此词源于一个表示“大”和“广”的字;他们用这称号,是要暗示自己拥有广博范围和丰富数量的知识;而这称号最适合、也最配得上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一切智慧和知识的宝藏都在他里面。

按犹太人的规矩,夜间本不许彼此问安;“约哈难拉比说,人夜里不可向邻舍问安,恐怕那是鬼魔。”但这里并无此危险;这问安也不是在街上、黑暗中进行,规条所针对的似乎是那种情形。“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犹太人期盼弥赛亚是一位教师,这他们可从许多预言中学到,如以赛亚书 2:2。论到其中“他必将他的道教训我们”这句话,他们一位著名注释家评注说:“那教师,就是弥赛亚王。”约珥书 2:23 的他尔根也这样意译:“锡安的众子啊,你们要靠主你们神的话欢喜快乐,因为他必将‘你们的教师’归还给你们。”尼哥底母就在这里承认耶稣是这样的教师;并且承认他不是像他们的教师那样从人而来、或受人差遣;也不是像假教师那样自来;而是从神而来,并且有神给他的差遣和使命。

这不仅对他自己是众所周知、清楚明白的事实,对许多犹太人也是如此,甚至对他在公会中的一些同僚也是如此;他们听见并看见基督所行的神迹以后,可能彼此自由议论他,并发表自己的看法;而那时他们大概都相当一致地认为,他至少是个先知,或是神差到他们中间来的某位非凡教师。尼哥底母直接从他们那里来,就复述了他自己和他们的看法,并以以下理由支持这一点:“因为你所行的这些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这是指他最近在耶路撒冷逾越节所行的神迹;见约翰福音 2:23。虽然经文未逐一列出这些神迹,但从他后来在别处所行的事可推知,大概包括赶鬼、用一句话或一摸医治各样疾病。

犹太人原盼望弥赛亚要行神迹,因此许多人因此信了耶稣;见约翰福音 6:14;虽然近代犹太人否认弥赛亚一定要行神迹,但尼哥底母和其他犹太人却不这样想;他们认为基督的神迹是人绝不能行、若无神的同在和能力也绝不能行的;于是断定他与神同在,神也与他同在,他就是真正的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

e Zohar in Exod. fol. 84. 1. f Ib. fol. 8S. 2. in Lev. fol. 5. 3, 4. & 10. 1. & passim. g T. Bab. Chagiga, fol. 12. 2. Avoda Zara, fol. 3. 2. Maimon. Hilch. Talmud Tora, c. 3. sect. 13. h T. Bab. Tamid. foi. 32. 2. i T. Bab. Taanith, fol. 9. 2. k T. Bab. Cholin, fol. 91. 1. Piske Tosephot Pesach, art. 12. & Maimon. Hilch, Deyot. c. 5. sect. 9. l T. Bab. Sanhedrin, fol. 44. 1. & Megilla, fol. 3. 1. & Piske Tosephot Megilla, art. 4. & in Yebamot, art. 238. m R David Kimchi in loc. n Maimon. Hilch. Melacim, c. 11. sect. 3.

第3节 耶稣回答说,……这并不是回答尼哥底母所明说的某个问题;除非人以为他可能曾问过这样的问题:你事工中常讲的“神的国”是什么?人要怎样才能看见并享受它?只是福音书作者没有记下来;但更可能主是回应尼哥底母的话。

尼哥底母因主所行的神迹,就断定他是弥赛亚,并且神的国如今临近了,或是犹太人常说的“来世”临近了;按他们的看法,以色列众人都要在其中有分;而我们的主在以下的话里似乎正反对这种观念:“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按当时民族普遍的见解,尼哥底母以为弥赛亚一来、国度一立,人人都自然而然有分,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以亚伯拉罕为父;但基督向他保证,他必须“重生”;这与他按本性而有的头一次出生相区别、相对立;在那第一次生中,他是污秽的、被玷污的、属肉体的、败坏的,因为他是在罪中受孕,在罪孽里成形,从母腹里就是悖逆者,本性上乃是可怒之子;这也与他出于亚伯拉罕、是亚伯拉罕后裔这一点相对立,因为这在此事上对他毫无益处,也不能给他任何权利去得神国或福音制度中的特权和礼仪;见马太福音 3:9

也与归信犹太教时那种“出生”相对,因为犹太人有一句常说的话:“归信的人,如同新生的婴孩。”他们对此并不是从属灵意义,而是从民事意义来理解;这样的人就脱离了一切天然和民事关系,也脱离了对父母、主人等的一切义务。我们的主借这句话表明:没有一个人,无论仅仅作为人,还是作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或作为犹太教的归信者,若不是重生,若不是被神的灵重造、苏醒,若不是心灵的悟性更新,若不是基督成形在他心里,若不是有分于神的性情,在各方面成为新造的人,在心、原则、行为和生活上成为另一个人,就不可能真知道神的国,也无权享受它;或者说,若不是“从上头生的”,如约翰福音 3:31 所译的那样,就是藉着超自然的大能,天上的形像印在他身上,并且蒙了属天的呼召,就是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来的呼召。

若非如此,人就不能真正认识弥赛亚的国,因为那国不是属世属肉体的;它不属这世界,也不是眼所能观察到的方式来到;人也无权得着其中属灵性质的礼仪;更不用说他不可能对恩典之国有真实观念,也不可能真的拥有那在圣灵里的公义、平安和喜乐的恩典之国,或者对荣耀之国有所相称、或有权得着。不过,从下面的话看来,这词译作“重”,即“第二次”,正如诺努斯所译,乃是正确的。o Misn. Sanhedrin, c. 11. sect. 1. p T. Bab. Yebamot, fol. 22. 1. 48. 2. 62. 1. & 97. 2. q Vid. Maimon. Issure Bia, c. 14. sect. 11. & Eduth, c. 13. sect. 2.

第4节 尼哥底母对他说,……他把主的话理解为重复一次天然的出生:“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看来他自己此时已经年老。“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埃塞俄比亚译本加上“再”,阿拉伯译本作“然后生出来”;他提出这点,是要表明这事荒谬、不可实行、也是不可能的;这也显出他仍然是属血气的人,不能领受、也不能分辨属灵的事。

第5节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比先前把意思解释得更清楚些:“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正如金基在许多注释中所说,这是“两个词”,表达的是同一件事,就是神之灵的恩典。武加大拉丁译本和埃塞俄比亚译本都作“圣灵”,诺努斯也是如此;毫无疑问这里所指的就是圣灵。这里的“水”并不是指物质的水,或洗礼的水;因为水洗从未单单用“水”一词来表示,而不加别的字样说明这里指的是水洗礼;并且洗礼本身并没有使人重生的功效;人可以像西门一样受洗,却仍未重生;而且洗礼不仅没有这种能力,反倒是人必须先重生,才可被接纳进入这礼。虽然人要进入福音教会的体制,顺服这礼是必要的;但对进入天国、或得永生与救恩来说,它却不是必要的。

对这节经文的这种错误理解,似乎在非洲诸教会中首次生出了婴儿洗礼;他们因把这句话理解错了,就断定孩子若不受洗便不能得救。其实这里的“水”乃是比喻和象征意义上的神恩典,正如别处一样;见以西结书 36:25。这恩典是这新生的推动原因,神也是照着这恩典使人重生,得着活泼的盼望,并且藉此成就重生;因为任何人的重生、成为新造的人,都是藉着神的恩典,不是藉着人自由意志的能力。若尼哥底母正如莱特富博士所想、又似乎正如前述那位拿哥底门·本·古里安一样,是圣殿里负责节期供水的官员,那么我们的主在此提到水就十分贴切,因为水正是他所熟悉的领域。重生有时归于父神,如彼得前书 1:3;有时归于子,如约翰一书 2:29;这里则归于圣灵,如提多书 3:5

圣灵使人知罪,使人成圣、更新,作成信心和其他一切恩典;他开始并持续恩典之工,直到完全。“他就不能进神的国。”除非一个人的灵魂里有圣灵所作的这工作,他既永不能明白神圣属灵的事,也无权得福音中的礼仪或属于神国的事;也不能被看作已经出死入生,进入了公开的恩典状态和恩典之国;更不能说他若这样活、这样死,最终还能进入天国;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是那国明显的后嗣;若没有里面的圣洁,就不能进去,也不能享受那国,更不能见神。

第6节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人照着天然的出生、按着天然父母的肉身而生,就是一个纯然属血气的人;就是说,他是属肉体、败坏的,不能分辨属灵的事;他既如此,就不能进入并承受神的国;见哥林多前书 2:14。因此,他必须重生,必须有圣灵的恩典,使他成为属灵的人。即使他能从肉身再生,或能无数次再进母腹而生,若那是可能的,他仍不过是个天然属肉体的人,因此仍不适合进神的国。这里的“肉身”并不是指人的血肉部分,即由另一团肉质生成的身体;那样说就与禽兽无异了;而且若这是意思,那么下句中的“灵”就必定指灵魂,可是一人的灵魂并不是由另一人的灵魂生出来的。

这里的“肉身”乃是指人的本性;不只是软弱脆弱,更是因罪而污秽败坏;这种本性既是由有罪之人藉着天然生育传递下来,就不能不是这样;因为“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见约伯记 14:4。人的灵魂虽然本质上是属灵的,并且即使被罪玷污仍旧是灵;但它既被肉身污秽,又全然处在肉体私欲的权势和影响之下,就完全可以说是属肉体的。因此,“肉身”与“灵”相对时,就表示本性的败坏,见加拉太书 5:17;凡未重生的人都被说成是“随从肉体”“在肉体之中”,甚至心思本身也称为属肉体,见罗马书 8:5

“从灵生的,就是灵。”一个由神的灵和他恩典之效力所重生的人,乃是属灵的人;他能分辨并判断一切属灵性质的事;他适合作属灵礼仪和特权的领受者;显明自己是在基督属灵的国里;也有权得着上面蒙福之灵的世界;并且当他的身体复活成为属灵的身体时,他就要在灵、魂、身三方面都进入他主的喜乐里。此句前半的“灵”指神的圣灵,就是重生和成圣的作者,因此那工作称为“圣灵的成圣”和“圣灵的更新”,见彼得前书 1:2。后半的“灵”指那施于灵魂里的内在恩典之工,因此一个人才被称为属灵的人;正如孩子承受父母同样的名字一样,这工作也以施行者和有效原因之名而得名。并且,这工作本身也具有属灵的性质,在属灵的行动和操练中运行,引导人归向并投身于属灵之事;它的座位也在人的灵里,就是在人的魂中。

第7节 不要希奇我对你说,……因为尼哥底母对重生的教义十分惊讶;这对他来说完全新鲜、前所未闻;他既不明白,也不能想象这事如何可能:“你们必须重生。”在伯撒的四个抄本中,这里作“我们”;但基督并不是以属肉体的方式受生,也不是按通常生育之法从亚当而出,所以他并不属肉体、并不败坏,也丝毫没有被罪沾染,因此完全不需要重生;故此这种读法必须弃绝。那些被神拣选、被羔羊救赎的人,必须重生;也只有对他们,这话才说得通;至于其他人,他们既不能、也不会、也不必重生。但神的百姓却“必须”重生;一方面因为这是神的旨意;神定意并决心要使他们重生;他在圣灵的成圣里拣选了他们,叫他们藉着基督得救;这是他拯救罪人的道路与方法,就是不藉着公义的行为救他们,乃是照着恩典,按着丰盛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拯救他们。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人的情形与状态要求如此;因为神所拣选的百姓既预定得儿子的名分,被带进神的家中,又承受产业作后嗣,所以他们必须有一种与他们将要享受之产业相称的性情、气质和心志;而他们在天然状态中并没有这些,这些乃是在重生中传给他们的。此外,他们属肉体的心与神为仇,而他们必须与神和好;这若不藉着重生就不可能。并且,在他们重生以前,也不能讨神喜悦,不能行那些蒙神喜悦的事。还可再加上基督先前已经暗示并足以显明其必要性的一点:若不重生,人就不能看见神的国,也不能进入神的国。为了除去尼哥底母的惊奇,我们的主举出一个常见的自然现象,把重生的事拿来与之相比,并藉此加以说明。

第8节 风随着意思吹,……凡人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拦阻;神的灵在重生中也是这样自由行动的;他照自己的意思、在他所喜悦的时候、在他所喜悦的地方工作;他在恩典第一次运行于人心时如此自由,在此后一切感动中也是如此;正如他把各样恩赐赐给人,用于不同目的时一样;见哥林多前书 12:11。圣灵在重生中的恩典,也像风一样大有能力、不可抗拒;它横扫一切,无法抵挡;它拆毁撒但的营垒,攻破罪恶的堡垒;全地狱的势力和人心中的败坏都抵挡不住它;圣灵一作工,谁能拦阻呢?

“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风虽然能听见声音,也能感觉其力量,却不能看见;人也不能确知它从何处来,风的府库在哪里,它从何处开始,又在何处终止;对于属血气的人来说,神的灵在重生中的恩典也是这样;这是他不能察觉、不能分辨、也不能解释的,见哥林多前书 2:14。“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他藉着恩典重生;那恩典如风一样自由主权、大有能力、不可抗拒,又如风一样隐秘难测。因此,既然像风吹这样寻常的事本身就具有这种性质,人尚且如此难以解释,那么神的灵所行的重生,就无需被看作如此离奇惊人了;圣灵既可比作风,而他的名字本身也含这意思,天然的人虽不能觉察、也不能说明,也不足为怪。

若注意到同一个希伯来字“רוח”既可指风,也可指神的灵,就更能看出这比喻的美妙与恰当;它在创世记 3:8 等处指“风”,在创世记 1:2 等处指神的灵。同样,希腊字“πνευμα”二者都可表示,在这里表示风,也常常表示圣灵。并且还可注意到,圣灵因其大能、安慰和使人活的影响,在旧约某些经文中被比作风,尤其是南风,这大概也是基督这里所想到的,见雅歌 4:16。我们主在这里关于风所说的话,也为一切经验和哲学观察所证实;风的起源、从哪里来、往哪里去,都不能确定;风的府库只在神那里,也只有他知道;见传道书 11:5

第9节 尼哥底母回答说,……他仍像先前一样无知,虽然基督已经把令他绊跌的“重生”一词,解释为“从水和圣灵生”,即从神之灵的恩典生;又以风自由、有力而不可见的吹动加以说明:“怎能有这事呢?”阿拉伯译本作“这怎能成呢?”或者是指刚才所说人从圣灵生好像风吹;或者指对前面那句话的解释,即人要从水和圣灵生;或者指原先那断言本身,就是人必须重生。尽管主已经解释并说明过,在他看来这事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可能、不可实行;或者更可能是指这一切事,所以波斯译本作“这一切事怎能成呢?”

第10节 耶稣回答说,……责备他持续而不可克服的无知,而这种无知又因他尊贵的身份而更显严重:“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或可译作“属以色列的先生”,正如一切东方译本所译;按字面也确可这样译。他是犹太人常提到的“以色列的智者”或“以色列的博士”之一。有一个犹太教师,也曾被一个孩子用几乎同样的话顶回去;那孩子不明白他指给他进城的路,就说:“你就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吗?我不是已经这样告诉你了吗?”他并非普通教师,不是教婴孩的,也不是会堂或神学院里的教师,而是在他们的大公会中作教师;这个词前面的冠词甚至容许把它译作“那位先生、博士或教师”;就是那位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都闻名、被认为出类拔萃的人。

然而他不仅是以色列人,拥有神的律法、典章、判断、圣言、摩西五经和众先知的著作;而且还是教导以色列人的,并且是教师中最高等级、最有声望的一位,竟然对宗教中最起初、最重要的事都无知。“还不明白这事吗?”这些事在圣经中本应十分明显地被提示出来,而他原该熟悉这些圣经;因为基督方才所说的那些事,在圣经中都曾以“心里的割礼”、以“出生”、以“一国一时而生”、以“成圣”、以神的恩典在水这比喻之下、以及以风吹进枯骨使人活过来等形式表述出来,见申命记 30:6。r Derech Eretz, fol. 18. 1. s Echa Rabbati, fol. 44. 4.

第11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这里的“我们”或指他自己和他的先锋施洗约翰;二人都传讲同样的重生、内在成圣和福音性的悔改之道,也同样强调这不仅是外在改革,更是进入天国或将近的福音制度所必需的;或者指他和他的门徒,就是此刻与他同在、并蒙他呼召去传同样真理的人;或者指旧约的先知,他们在这些事上与他一致;又或者指与他同在、从不离开他的父,以及在他身上的圣灵;他受膏就是藉此圣灵来传这些事,这些事也是圣灵在他里面说出来的。又或者他只是用复数指自己一人,因为他有权柄,也按有权柄的方式说话,正如有时所行的,见马可福音 4:30;下一节他马上转用单数“我若将地上的事告诉你们”,因此这一理解似乎更合适。现在,基督所讲的事,他必然彻底而确切地知道,因为他不仅是全知的神,而且作为中保,一切智慧和知识的宝藏都在他里面,智慧和知识的灵也住在他身上;“我们见过的,我们就作见证”,因此本该被当作可信的见证领受,因为“看见”和“知道”正是见证人的资格,见利未记 5:1。虽然这些资格在基督身上格外完全,但大多数犹太人却不接受他的见证;“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这使他们的罪和不信更加严重;见约翰福音 3:32

第12节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并不是说他所讲的教义是属地的;因为他不是属地的,乃是从天上来,在万有之上,所以他说的不是地上的事,而是天上的事,见约翰福音 3:31;这重生的教义本身也是属天的教义,并且这件事本身也需要超自然的大能和从上头来的恩典。但这里或是指福音中较浅易的教义;或是指他用浅显易懂的方式讲论,并借属地之物的比喻加以说明,如人的出生、水和风。如果这些你们都不信,即不接受这些,也不相信这些;或如埃塞俄比亚译本所加的,是不信“我”这位根据最可靠证据、完全知道并清楚看见这些事而讲论它们的人,那么“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即若我把福音中更高深的教义告诉你们,如弥赛亚从天降下、他里面神人二性的联合、他是神的独生子、他的钉十字架与死亡,这由旷野中蛇被举在杆上所预表;以及神对外邦世界奇妙的爱,就是将基督赐给他们,也为他们舍了;并且一切信他的人,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得救并享受永远福乐;若这些事不用比喻和天然事物,而是直接用适合其内容的语言陈明,你们又怎能信呢?

第13节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虽然以诺和以利亚曾被接上天,但不是靠他们自己的能力,也不是照我们主这里所要表达的意思;他的意思是,没有人曾上到天上,又能从那里带下神圣属天之事的知识;这短语就是以这个意思用在申命记 30:12,也可由约翰福音 1:18 得着说明。因此,既然尼哥底母已承认基督是从神那里来的教师,我们的主就要叫他知道,他乃是天上之事惟一的教师,因为只有他曾在天上,并在父的怀里;因此,若他和其余犹太人不从他领受教训,就必永远留在无知里;因为从来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可能有任何单纯的人,能上到天上,学会神和天国的奥秘,再回来教导人。

“惟有那从天降下来的”,就是指他自己;他是从天来的主,来到世上是要遵行神的旨意,传福音、行神迹、顺服律法,并替他百姓受死,从而为他们成就永远的救赎。这并不是说他把整个人性或其中一部分从天带下来,不论是人的魂还是人的身体;也不是说他按地方移动、离开一处到另一处而降下,因为作为神他无所不在、无限广大;乃是藉着把人性接到与其神性位格的联合中。“就是仍旧在天的人子。”那时他同时又在地上;并不是说他按着人性、作为人子在天上;乃是按着神性、作为神子在天上;见约翰福音 1:18。虽然这话是述说他的位格,而这位格是按人性称为“人子”的,但这性质却只按神性适用于他;因为无所不在,即同时在天上和地上,正是如此。

正如反过来,圣经也说神用自己的血买赎教会,又说荣耀的主被钉十字架,见使徒行传 20:28;在那里,那些只适用于人性的事,是述说在按神性称呼的基督位格上的;这就是神学家所谓“属性相通”。这也可作一把钥匙,用来开启一切类似的经文。如今,为证明我们的主曾在天上,也证明他确是从神那里来的教师,是从前未曾有、将来也不会有的那一位,他就在下节开启并解释了一个指向他自己的预表。

第14节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所指的历史见民数记 21:8。在许多方面,这蛇与耶稣基督相符合。先看材料:它是一条铜蛇,不是用金银,而是用较卑贱的铜制成;单就其本身而论,这实在不是医治以色列人的可能手段,很多人甚至可能轻看它;这可以表示基督在他人性中的卑微,无论是他的出生、家世、受教育之处和生活环境,尤其是他的被钉十字架和死亡;从属肉体感觉与理性的眼光看,这似乎也是拯救罪人极不可能的方法;所以对一些人是绊脚石,对另一些人是愚拙。不过另一方面,铜是发亮的金属,也许正因此才被选来在旷野中作蛇的材料,好叫其光泽吸引并引导那些在营中最远处的以色列人的眼目;这也可以表示基督作为父的独生子的荣耀,他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这荣耀正是吸引灵魂来仰望他、信靠他的重大原因、动机和催促,见以赛亚书 45:22

又因为铜是坚固而耐久的金属,也可表示基督的能力,他是全能的神,也是大有能力施行救恩的;并表示他作为救主的恒久不变,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同样,摩西所举之蛇与基督的比较,也可从其形状看出来。铜蛇有蛇的形状,却没有蛇的毒性和毒液;照样,基督是在罪身的形状中被差来的,也有人子的样式,看上去像有罪的人,却全无罪、全然圣洁;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形状中,他被立为罪、为咒诅,好藉着受死救赎他的百姓脱离罪和律法的咒诅,而蛇正是受咒诅之死的象征。此外,这蛇也是火蛇;或者至少它看起来像那些火蛇,因为它是铜制的,发光如同在炉中烧红一般;这也可象征一方面基督之父向他倾倒下来的烈怒,如火一般,另一方面他对百姓的爱,也如烈火,其炭火乃是极猛的火焰。

再者,摩西所造、也奉命所造的这蛇只有“一条”,尽管咬伤以色列人的火蛇有许多;照样,在神与人之间也只有一位中保,只有一位救主,惟独在他里面有救恩,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就是耶稣基督。还可以加上这蛇被安置的“位置”:它被摩西挂在杆子上,高高举起,好叫以色列营中人人都能看见;这有些人以为是指基督升上天、并在神右边得高举;或指在传道的职事中被高举、被摆出来,作为失丧罪人惟一的救主;但更可能是指他的钉十字架,这有时也称为“被举起来”,见约翰福音 8:28。再者,这蛇被举起来所产生的效果,也与基督相符合,而这正是它被设立的目的,就是医治那些被火蛇咬伤、仰望这蛇的以色列人。

因为正如以色列人被火蛇咬伤,毒性已进入他们里面,生命陷于危险,其中许多人所受之伤是致命的;照样,人也被古蛇魔鬼的毒液所毒害,由此受制于肉体之死,并落在属灵或道德之死之下,也有永死的危险。又正如这些咬伤是摩西无法医治的;照样,罪的伤口,就是由那古蛇带来的,也不是道德律或礼仪律,或对二者的顺服所能医好的。又正如那些知罪并承认自己有罪、且藉着仰望铜蛇而得医治的,是以色列人;照样,那些被神的灵使其知罪,并赐给信心之眼的人,也正是借着看见子、仰望被钉并被杀的耶稣,因他的鞭伤和创伤得医治。

又如那些无论被火蛇咬得多重、毒得多深,或离那杆子多远,或眼光多么微弱的人,只要能辨认出杆上的蛇,哪怕看见的不过像一块发亮的铜,他们就都得了医治;照样,最大的罪人,即使远离神和一切良善,并且信心不过像一粒芥菜种,或对基督、他的荣耀、丰满与合宜只有一点微光,也必因他得救。最后,这事发生在“旷野”;这可象征这个世界,基督来到其中,在其中被钉十字架,又在营外担当我们的羞辱,或在耶路撒冷城门外受苦。犹太人确实认为铜蛇带有象征和预表意义:斐罗说它是刚强和节制的象征;《智慧书》的作者称它为“救恩的记号”。

他们以为其中有奥秘,所以说:“有四处经文说‘你为自己造’,其中三处解释了,创世记 6:14 等,而有一处未解释,就是民数记 21:8:‘你为自己造一条火蛇’,这是未解释的。”别处又问:“蛇岂能杀人、或使人活吗?但当以色列举目仰望,并用心事奉他们在天上的父时,他们就得医治;若不然,就被压低。”可见他们的仰望并不只是望向铜蛇,也望向天上的神;甚至是望向神的“话”,就是他本体的道,正如众他尔根译者注释民数记 21:9 时所说。

耶路撒冷他尔根这样意译:“摩西造了一条铜蛇,把它放在高处;凡被蛇咬的,若抬起脸来向天上的父祷告,并看那铜蛇,就活了。”约拿单·本·乌西耳也意译说:“摩西造了一条铜蛇,把它放在高处;若蛇咬了什么人,他若仰望铜蛇,并使心归向主之话语的名,他就活了。”他们把这种医治不但理解为身体得医治,也理解为灵魂得医治;因为他们观察说:“他们一说‘我们有罪了’,他们的罪孽立刻就得了赎除,并得着‘灵魂得医治’的佳音;经上记着说:‘你为自己造一条火蛇’,而不是说‘蛇’;意思就是:‘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存活’,乃是借着‘灵魂的医治’。”他们甚至把弥赛亚比作蛇;因为以赛亚书 14:29 的他尔根把那节经文意译为:“弥赛亚要从耶西子孙的子孙中出来;他的作为在你们中间必如‘飞蛇’。”此外,除弥赛亚之外,还能是谁是他们所说与引诱夏娃的恶蛇相对的“另一条生命之蛇”和“圣蛇”呢?

众所周知,“蛇”和“弥赛亚”按数值字母法是相同的,而这正是犹太人常用的一种解释法。如今,正如那蛇被高举在杆上,使凡被火蛇咬伤的人都可以仰望而得医治,“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就是被挂在十字架上而死。基督的钉十字架与受死是必须的,也必定如此,因为神的旨意和定旨早已预定了这事,并且他乃是按着神既定的旨意和先见被交给人,钉死并杀害;也因为他自己作为中保,在平安的筹议与圣约中承担了义务,要代替他百姓受苦并受死;又因为旧约的预言和他自己的预告都说这事必要如此;还因为预表必须与本体相应;尤其是为了叫受伤的、知罪的罪人有一个合宜的信心对象,可以仰望他。

t De Agricult. p. 202. & Allegor. l. 3. p. 1101, 1102, 1103, 1104. u C. 16. v. 6. w T. Hieros. Roshhashanah, fol. 59. 1. x Misn. Roshhashanah, c. 3. sect. 3. y Tzeror Hammor, fol. 123. 2. z Zohar in Gen fol. 36. 2. a Tikkune Zohar in Jetzira, p. 134.

第15节 叫一切信他的,……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是大罪人还是小罪人,处于何种身份、景况、年龄或性别,甚至信心极其软弱,只要其信是正确种类的信:不是历史性的或暂时性的信,不是对他位格、职分和工作的真理作出纯理智同意;而是使灵魂在他里面看见荣耀、丰满和与自己相宜之处,知道他是救主,于是到他那里去,把自己投奔给他,交托给他,抓住他,领受他,倚靠他、信赖他、靠他而活;这正是神选民的信心,是神恩典的赐予、圣灵的运行,并且是藉着爱心作工、伴随着公义果子的信。

这就是基督钉十字架与受死的目的,叫这样的人“不至灭亡”;虽然他在亚当里、按本性原是在失丧灭亡的景况中,也看见自己确实如此,并且正以这样的身份来到基督跟前;虽然他的感受和安慰也会衰残,他有时甚至害怕自己终必灭亡;虽然他还会跌倒失足,并有极大的属灵衰退;并且就外体而言,他将藉着死亡而朽坏;然而他绝不会永远灭亡,也不会像恶人那样受永远沉沦的刑罚;“反得永生”;这永生不是靠他的行为,乃是神的恩赐。凡真实信的人,已经在恩典之约中、在基督这元首里,在信心和盼望中拥有这永生;并且已有其凭据和质押,就是神的灵;也已有其开端,就是在基督里认识神;以后还要亲身完全拥有它,直到永永远远:那是一种完全圣洁和知识的生命,是一种永不止息的快乐生命,是一种脱离今生一切忧愁、患难和不完全的生命,并且要永远长存。

第16节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波斯译本作“人”;但这里并不是指世上每一个人,或人性的每一个个体;因为并非所有人都是这里所说那种神特别之爱的对象,这从其例证和凭据,即赐下他的儿子,就可看出;基督也不是赐给每一个人的,因为神凡把儿子赐给谁,也必与他一同把万物白白地赐给谁;这并非每个人的情形。这里也不是指人性本身,与天使性相对立;因为神虽然眷顾了堕落的人,而没有眷顾堕落的天使;并为前者预备了救主,却没有为后者预备;基督也取了人的性情,而不是天使的性情;然而这并不是为了所有人,而是为了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况且也不容易证明“人性”曾被称作“世界”。

这里所指的,也不是由犹太人与外邦人共同构成的整个选民总体;虽然这些人被称作“世界”,见约翰福音 6:33;他们也是神特别之爱的对象,基督也赐给了他们,他们也被带来相信他,并且永不灭亡,反而要得着永远的救恩;不过这里更特别是指外邦人,和神在外邦人中的选民;他们常被称为“世界”“全世界”或“列国的世界”,以别于犹太人;见罗马书 11:12,与马太福音 6:32 比较。犹太人也有像我们今天所谓“教会”和“世界”的划分;前者他们归给自己,后者则归给四围的列国。因此我们常见这样的区分:以色列和列国。论到“任凭他们带出见证来,自显为义”,即以赛亚书 43:9,博士们说:“这是指以色列”;又“或者让他们听见便说这是真的”,这是指“世上的列国”。

又说:“圣而可称颂的神说,我审判以色列时,并不像审判世上的列国那样审判他们。”类似的话还有许多。还应注意,我们的主此时是在和一个犹太拉比谈话;他正在反驳他们普遍接受的一种观点,就是弥赛亚来时,外邦人绝不会藉着他得任何益处,只有以色列人才有分;不但如此,照他们的意思,最可怕的审判、灾祸和咒诅都要临到外邦人;是的,地狱和永远定罪都要落在他们身上。“有一处地方名叫‘哈得拉’,见撒迦利亚书 9:1

这就是弥赛亚王,他对列国是锐利的,对以色列却是温柔的。”又论到玛拉基书 4:2 的“公义的日头”,他们说:“其中有为以色列人的医治;但拜偶像的列国却要被它烧毁。”又说:“有给以色列的怜悯,却有给其余列国的审判。”又论以赛亚书 21:12 “早晨将到,黑夜也来”,他们评论说:“早晨是为义人而来,黑夜是为恶人而来;早晨是为以色列而来,黑夜是为世上的列国而来。”再说:“在将来的时候,就是弥赛亚的日子,圣而可称颂的神要把黑暗带到列国身上,却要光照以色列,正如经上说,以赛亚书 60:2。”又说:“在将来的时候,圣而可称颂的神要把世上的列国带来,扔在以色列人脚下的地狱中,正如经上说,以赛亚书 43:3。”还可加上他们的这句宣告:“世上的列国有祸了,他们灭亡,却不知道自己正在灭亡;当圣所还在时,祭坛为他们赎罪;如今谁来为他们赎罪呢?”现在,我们的主正是针对这种观念对这位犹太人说话;他仿佛是在说:你们拉比说,弥赛亚来时,惟有以色列人,就是神特别宠爱的子民,才会有分于随他而来的福分;外邦人既是神所恨恶、所弃绝的,就一点也得不着益处。

但我告诉你,神爱外邦人,也像爱犹太人一样,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也为他们舍了;叫他作万民之约,作外邦人的救主,也作他们的祭物;这赐下本身就是神爱他们的充分凭据;因为这是一项广大而包罗万有的恩赐,是不可撤回、说不尽的恩赐;所赐的不是别的,乃是他自己按本性而生的儿子,与他同一实质、同有完全的属性和荣耀;其生的方式乃是凡人所不能理解、不能说尽的;又是他的独生者,是他所爱的、所喜悦的对象,他在其中永远心满意足;然而,神对外邦人和犹太人的爱竟是这样大,以致他已将这位儿子按着人性,交在人的手里,也交在公义的手中,并交于死亡本身;“叫一切信他的,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见以赛亚书 43:3 及以下。

b T. Bab. Avoda Zara, fol. 2. 1. c Ib. fol. 4. 1. Vid. T. Bab. Sanhedrin, fol. 91. 2. & Bereshit Rabba, fol. 11. 3. d Shirhashirim Rabba, fol. 24. 1. Jarchi & Kimchi in Zech. ix. 1. e Zohar in Gen. fol. 112. 2. f Zohar in Exod. fol. 15. 1, 2. g T. Hieros. Taaniot, fol. 64. 1. h Shemot Rabba, sect. 14. fol. 99. 4. i Ib sect. 11. fol. 98. 3. k T. Bab. Succa, fol. 55. 2.

第17节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神确曾差他的儿子到世上来,在罪身的形状中,由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这正是他大爱的实例,并非他轻慢自己的儿子,也不表示父子之间有什么不平等;但他差儿子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即不是要定世上的任何一部分人,或其中任何人的罪。不是像犹太人所想的那样,要定外邦人的罪;因为虽然神任凭他们行自己的路,眨眼不看或暂时忽略他们无知的时候,也未曾差先知到他们那里,没有向他们启示自己的旨意,也没有向他们显明自己的特别恩典;但现在他差自己的儿子来,不是要因他们拜偶像和作恶而灭绝他们,乃是要作他们的救主。

也不是要定犹太人的罪;因为即便他们不悔改、不信,又是如此邪恶,他也没有在父面前控告他们,也没有审判定他们的罪;等到他第二次带着能力和大荣耀降临时,他才要向他们施报,为他们的不信和弃绝他,使忿怒临到他们到底;但这并不是他此次来的任务。也不是要定世上一般恶人的罪;审判并定他们的罪,将是他第二次来时的工作,就是在神所定要按公义审判天下的那日。相反,他差儿子来、并第一次降世的目的,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即一般说来,要叫选民的世界得救,就是神定意要救、并拣选他们藉着耶稣基督得救、且已指定基督作他们救恩的那一群人;基督既奉差遣,就来到世上寻求并拯救他们;尤其是外邦人中的蒙拣选者。因此他说自己是神施行到地极的救恩;地极的人也都被呼召来仰望他,并因他得救,见以赛亚书 49:6

第18节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因为信的人公开地是在基督里面;在他里面的人就不被定罪。虽然死刑的判决在亚当里已临到众人,审判也在亚当里临到众人,使他们被定罪;然而这判决既已执行在基督身上,就是执行在他百姓的中保身上,他已经被判至死并替他们受了这死,所以他的死就保障他们脱离一切定罪;他们也藉着他得蒙释放,脱离律法的咒诅与定罪;并且既然在归正时已经公开地出死入生,就决不至被定罪;这是每一个信基督之人的福分。“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波斯译本作“从起初就定了”;他仍留在亚当里临到他的定罪判决之下;律法控告他,并在神面前宣告他有罪;他在律法的咒诅之下,而律法对他来说乃是定罪与死的职事;他也没有任何事物能保障他脱离律法的指控、咒诅和定罪。这当然是指一个终局不信的人,或一个活着、死去都处在不悔改和不信状态中的人;“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神差这位独生子来,正是要作失丧罪人的救主,救他们脱离将来的忿怒;除他以外,再没有别的名可以叫人得救;所以凡不信他的人,就必被定罪。

第19节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这就是他们的定罪,……这里所说的“定罪”,是指那不信基督之人的定罪;就是说,这就是他被定罪的事实和原因,也是使其定罪显得公正并且更为严重的根据:“光来到世间。”这里所指的,不是天然的或物质的光;虽然有些人确实更喜爱天然的黑暗,因为那更便于他们行恶,如盗贼、凶手和奸淫的人。这里也不是指自然之光,就是那照亮一切生在世上之人的光;这光虽然微弱,却本来可以比现在更有用、更有益;而恶人也常常拒绝并悖逆这光,这也要成为异教世界被定罪的原因。更可能这里所指的是神圣启示之光,无论是神的律法还是基督的福音;尤其是后者,在这里显然更被着重,因为这对堕落的人是如此大的恩惠,却仍被黑暗之子藐视、拒绝。

然而最好还是把它理解为基督自己,就是世上的光,并且他已经作为光来到世上;见约翰福音 8:12。他可以称为“光”,因为他已经把启示放在最清楚、最完全的光中;他把神关于敬拜之事和救恩之事的整个心意与旨意都宣明了;恩典和真理也是藉着他来的;恩典的教义和福音的真理都藉着他被最清楚地带到光中;律法中的预表和影儿被除去;旧约的应许和预言也都由他最充分地解释,并在他里面最完全地应验。此外,他还是恩典之光的作者和赐予者;藉着这光,人看见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就是失丧、灭亡的罪人;也看见他是那惟一有能力、乐意、合宜、充足而完全的救主。如今赐给圣徒那些荣耀的微光的,也是他;将来新耶路撒冷的光和他百姓永远之光的,也是他。

按他的道成肉身,一般地说,他可说是“来到世间”;这世界原是他作为神所造的,而他作为人也在其中;虽然世界并不认识他是神人、中保和弥赛亚。特别说来,他来到犹太人的世界,在那里出生、长大、往来、生活并死去;他也藉着使徒的职事来到外邦世界,因他差遣他们往普天下去,向万民传福音,把福音荣耀的光照耀到各处。

“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犹太人大多数人宁可要礼仪律法、摩西制度、甚至他们长老遗传的黑暗,也不要耶稣基督所带来的清楚福音启示;外邦人也大多宁愿继续留在异教式的无知和偶像崇拜中,按着自己的路和虚妄的心思而行,不愿拥抱基督和他的福音,也不愿顺服他的礼仪和安排;并且直到今日,一般人大体也是爱自己天然的黑暗,宁愿行在其中,与黑暗的行为相交,喜欢黑暗之子的同伴,也不愿跟从基督这世上的光,领受他的福音,并与圣徒相交,行在他的道路中。这一切的原因,就是“他们的行为是恶的”;他们不愿舍弃这些恶行;而基督、他的福音和礼仪都与这些恶行相抵触;因为神恩典的教义已经在世上显现出来,大大发光发亮,它教训人要弃绝不敬虔和世俗的情欲;所以就被人恨恶、弃绝。

第20节 因为凡作恶的便恨光,……凡一生行事的总路线是恶的,就恨基督和他的福音,因为这些使他的恶行显露出来,使他知罪,并责备他。“也不来就光”;不肯来听基督讲道,或来听所传的基督;不肯来到福音职事和施恩之道之下;“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就是恐怕他的行为被发现、被显明,自己蒙羞、被归咎,并被劝戒离弃那些恶行,而这是他所不愿作的;见以弗所书 5:11

第21节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就是行真实、正直、良善之事的人;埃塞俄比亚译本作“行为公义的人”;波斯译本作“行正事的人”;即按神的旨意而行,又是出于爱神的原则,并以神的荣耀为目的的人。“必来就光”;来到基督这里,也来到他的道和礼仪这里;“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就是把他的行为带到光中,受试验、受衡量,看其是正是错;并使人看出,这些行为乃是“在神里面作的”;或作“由神作的”,就是藉着神的帮助和恩典影响作成的,因为离了神,人就不能作什么;也可如别人所译作“照着神”而作,即在内容和方式上都照着神的旨意;或如埃塞俄比亚译本所译作“为神”而作,即以神的荣耀为每一行动的目标和终极。波斯译本把整句译作:“叫神与他之间的工作显明出来”;即叫那些惟有神和他自己知道的行为,被显露出来。

第22节 这些事以后,……就是在基督和门徒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赶出圣殿中的买卖人,并在那里行了神迹,因而有许多人信了他;又在他与尼哥底母就重生及其他事长篇谈论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或作“到了犹太乡间”;因为他原先在耶路撒冷,那是犹太地中的城邑部分或首要城市,所以这里把乡间与城邑区分并相对。正如犹太人也把乡下人和耶路撒冷人,即耶路撒冷的居民,区别开来:“若乡下人从耶路撒冷人手中接受一块田地,二等十分之一归耶路撒冷人;但智者们说,乡下人可以把它带上来,在耶路撒冷吃。”或者,也可能因为耶路撒冷一部分属便雅悯支派,另一部分属犹大支派,所以当基督和门徒离开耶路撒冷时,说他们“到了犹太地”就更为贴切。

诚然,犹太人通常说,耶路撒冷并不分属各支派,也不属于任何一个支派;若如此,那么基督离开耶路撒冷进入犹太地,这说法就更恰当了。除非有人以为他先去了加利利,之后才到了犹太地,诺努斯就是这样想的。“在那里同他们住了一些日子”;即同他的门徒,如诺努斯所说;也同那些地方的居民在一起。他在这里逗留得比在耶路撒冷更久,因为这里有更多工要作,并且他也更喜爱乡下百姓的朴实与单纯;叙利亚译本作“与他们来往”;他在他们中间活动、劳作,这正是原文所含的意思:他从村到村周游,行善、医病、传福音,而这福音对许多人都成了有益处的。“并施洗。”不是他亲自施洗,而是门徒奉他的命令、奉他的名施洗;见约翰福音 4:2。藉此,他对水洗礼的礼仪再次给予新的认可和印证;他不但自己顺服此礼,也叫别人接受此礼。

l Misn. Demai, c. 6. sect. 4. m Maimon. Bartenora in ib. n T. Bab. Yoma, fol. 12. 1, & Megilla, fol. 26. 1.

第23节 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称之为“Ain”,或“你的泉源”,即鸽子的泉源;阿拉伯译本则作“嫩”的泉源。无论这是城镇还是河流,看来它的名字都是从附近的一个泉源而来,或它本身就是一个泉源;经文也表明那里有许多水。七十士译本的约书亚记 15:61 提到一个同名的城,民数记 34:9 又提到哈萨以难,但二者似乎都不是这里这处地方;不过无论它在何处、是什么地方,它“靠近撒冷”;而撒冷在何处,也像前者一样难以确定。有些人认为它就是创世记 33:18 所提的示剑城示冷,但那名字与此并不相同,而且那地方在撒玛利亚;事实上,有些人甚至认为这里并不是任何地名的专名。

另一些人认为它就是撒母耳记上 9:4 的沙琳,不过看起来更像是阿里亚斯·蒙他努斯所称的“溪旁的撒冷”,并且他把它安置在以萨迦支派境内。它也许因此得名,一则因为它靠近这哀嫩,而这哀嫩也许就是这里所指的溪流或河流;二则因为它离雅博河与约但河汇合之处不远。犹太地图也把一个示冷放在约但河附近,在玛拿西支派之地,与以萨迦接壤,旁边就是Ain-yon。七十士译本在约书亚记 19:22 也提到“海边的撒冷”,说是在以萨迦支派中。塔木德中还有一段话,是否与这里的哀嫩和撒冷有关,就留待人自己判断:“俄革多的酒为何禁止?因为毗革示村;波革他的酒为何禁止?因为撒拉森人的宫殿;艾因古实的酒为何禁止?因为撒冷村。”诺努斯在这里称哀嫩为深水之地,把撒冷读作撒林;某些抄本也是如此。

照耶柔米说,约翰施洗的哀嫩在斯基托波利斯以南八英里,靠近撒冷和约但河;而他也说撒冷离斯基托波利斯同样远。无论如何,约翰在这些地方施洗,与基督教导人并施洗是同时进行的;他并未因此就停止。这原是他奉差所作的工;只要还有自由,他就继续作下去;并且他拣选这地方,“因为那里水多”;或作“许多水”;不是几条细小潺潺的小溪,而是如诺努斯所译,是大量的水;阿拉伯译本作“众多的水”;见启示录 1:15 和七十士译本诗篇 78:16。这水量足够把整个身体浸入其中,正如加尔文、阿雷提乌、皮斯卡托和格罗修斯在此处所指出的;这不但合乎犹太人的习惯,因为他们在施洗和洁净礼中也实行浸入,正如穆斯库鲁斯和莱特富所断言;也合乎约翰在别处的作法与惯例。

“众人都去受洗。”埃塞俄比亚译本作“他们到他那里来”,即到约翰那里,“他就给他们施洗”;波斯译本还加上“在那里”,就是在靠近撒冷的哀嫩,在那水多的地方。这也可以理解为百姓同时来见约翰和基督,并由他们受洗;但看来更可能是专指约翰,诺努斯也是这样意译的。o Antiqu. Jud. l. 2. c. 3. p T. Hieros. Avoda Zara, fol. 44. 4. q De locis Hebraicis fol. 89. C. & fol, 94. F.

第24节 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后来他因希罗底的缘故被希律下在监里,因为他责备希律娶了她为妻,而她原是他兄弟腓力的妻子;见马太福音 14:3。这一情形表明,这些事发生在基督往加利利去之前,那次行程见马太福音 4:12

第25节 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因约翰和基督施洗的事,就起了争论或辩论。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作“约翰的一个门徒和某个犹太人”;诺努斯作“和一个希伯来人”;亚历山大抄本也是这样;另有许多抄本则作“和一个犹太人”。他们争论的是“洁净的礼”;或者是关于摩西律法中所吩咐的礼仪洁净和洗濯;或者是关于照长老遗传而有的各种洗濯人与器皿的规条,犹太人对此普遍极其执着;他们认为这些东西因约翰的施洗而受了忽视和轻看。这争论似乎又是由基督的施洗引发的;那犹太人可以拿这一点来反驳约翰的门徒,说既然除了你师傅之外,又有另一位设立施洗,谁能知道哪一种更对、更稳妥、更该跟从呢?因此,若任何人都不用这样的礼,而只专心严格遵守摩西律法和长老所要求的那些洁净礼,岂不更好吗?

第26节 就来见约翰说,……波斯译本作“他来见约翰”,就是那个与犹太人辩论洁净礼的门徒;他不知如何回答那犹太人,而其他人也可能同样如此,所以就来求问约翰。对他说:“拉比”;或作“夫子”“我们的夫子”,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都是这样译;这是当时很常用、也十分尊敬的称号。阿拉伯译本把这词连到下句,应用于基督,译作“那位在约但河外与你同在的夫子”;这就使他们把基督说得比他们本意更尊重了。因为他们对约翰虽然说得很恭敬,但对基督却满有轻蔑和忽视,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提,也不用任何尊称;只说“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的那位”,就是在伯大巴喇;他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到约翰那里受他的洗,也曾由他施洗;并且有一小段时间与他同住,参加他的事工;按他们的想法,他原不过是约翰的门徒。

“就是你所见证的那位”;就是你曾见证说他在你以前、应当比你更大,也说他是神的羔羊,甚至是神的儿子;他们暗示,基督如今所得的一切名声和声望,都是因约翰这样作见证得来的,所以约翰先前那样大力称赞和推举他,实在是作错了事。“如今他也施洗”;他竟自行承担施洗的礼,至少也是吩咐人施洗。约翰的门徒认为施洗是他们师傅专有、特有的职分,所以把这事看作闯入他的职任、侵入他的辖境,擅自承担那只属于他的事。更叫他们不安、加剧他们抱怨的是,“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即如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所说,是“许多人”,而且比来约翰这里的人更多;见约翰福音 4:1。各地有大群人蜂拥而来听基督讲道,又有许多人作了他的门徒,然后受洗。

他施洗这件事本身就叫他们很不高兴;而他如此受人跟从,更激起他们的嫉妒;他又离约翰这么近,这也增加了他们的不安。犹太人有个规条说:“门徒不可在师傅面前讲授律法的条例和判语;必须离师傅十二英里,像以色列营的距离一样。”他们又说:“门徒若在师傅面前、或当着师傅的面教导,就该死。”r T. Hieros. Sheviith, fol. 37. 3.

第27节 约翰说,……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加上“对他们说”;因为这是回答来向约翰发怨言的门徒。“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加上“凭自己的意思”。有些人把这话理解为指基督作为人;他并不是自己取了弥赛亚的身份,也不是自己取了中保的职分和荣耀;并且他从上头领受神的灵无量的恩赐与恩典,在工作中的成功也来自上头。实际上,这话用在基督和约翰二人身上都是真的;因为正如基督一样,约翰作为基督的开路者和先锋,他的职分、荣耀、配得这职分的一切恩赐,以及他工作中的成功,也都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神。因此,既然二人在职分、尊荣和功用上的高低,都是按神主权的旨意而定,就没有任何埋怨、嘀咕和嫉妒的余地;人倒应当满足并喜悦于神智慧的安排。

是的,这话对每个人都是真的;人本来一无所有;无论他在自然、护理还是恩典中有什么,都是赐给他的礼物;他所享受的一切,都是以领受的方式得来的。“若不是从天上赐的”,就是从住在天上的神赐下的;他是一切恩赐的作者和赐予者,无论暂时的、属灵的还是永远的。特别说来,若没有从上头来的属灵光照,人就不能领会、辨明属灵的事,也不能领受福音的真理;正如从约翰门徒的情形中所显出的那样;除非从上头赐下这样的恩惠,使人得知天国的奥秘。因此,无论是高等还是低等的职分,无论任何程度的尊荣,以及任何福分和恩赐,无论关乎灵魂还是身体,今世还是永世,人都应当感恩,而不应像未曾领受的人那样自夸;也没有任何理由向神发怨言,或彼此嫉妒,正如这些门徒所作的。

第28节 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就凭你们刚才所说并所提到的话,在你们称基督为我所见证的那位时,已足以证明;约翰就把他先前当着他们和众百姓所作的见证,诉诸他们自己:“我曾说,我不是基督”;见约翰福音 1:19。因此,那位若真是基督,现在既然来了,既然教训人、施洗,也有最多的人跟从他,这就不足为怪,更不该引起嫉妒,反倒该引发喜乐。约翰在重述自己先前说过“我不是基督”时,也是在暗示耶稣才是;因此在职分、尊荣和功用上,耶稣当然高过他;约翰自己不过是他的开路者和先锋,如下文所言:“我乃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为他预备道路,修直他的路径,宣告他的来到和他的国已经近了;使人的期望被唤起,好叫他们在他来时预备好接受他;藉此,约翰职分和事工的目的也就得了成全。埃塞俄比亚译本加上“去传扬他”。

第29节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这里所说的新妇,似乎是指那些个别蒙召、归正、被带到基督面前,成为他门徒并且受洗、因而公开许配给他的人;虽然有时这词也指基督的一间特定教会,甚至指整个总会、那记名在天上长子之会与教会,就是神所有的选民,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见哥林多后书 11:2。基督与这些人有婚姻关系;并且他正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得着他们:他在父的旨意和定旨中就看见他们,也看见他打算带他们进入的一切荣耀;他爱他们,并向父求他们作自己的配偶,而父也将他们如此赐给他;他把他们永远许配给自己;到了时候,他就差派服事的仆人带着福音来,招聚他们,并把他们许配给他;又藉着他恩典的大能,使他们甘心将自己献给他,这就是他们公开的订婚。

到末日,当选民的数目满了,羔羊的婚娶就要公开举行,婚筵也要摆设;凡蒙召且预备好了的人都要进入婚房,同享那日的喜乐与欢愉。如此,按着父的赐予,基督现在就拥有他们作为自己的产业、自己的分、自己的珍宝、自己的新妇和妻子;并且因着他对他们的大爱,他不但把他们抱在怀中,谁也不能把他们夺去;也把他们放在心上,如印记一般;藉着这爱,他们与他联合,与他成为一体,作他身上的肢体,属他的骨、属他的肉;又与他同有一灵,没有什么能使他们与他分离;并且他要把他们都带到永世里与自己同在,叫他们在那里看见他的荣耀。如今,以这意义拥有新妇的,就是新郎;而基督正是这样;见马太福音 9:15

他也确实照着新郎的样式行事:他爱圣徒,如新郎爱新妇,那爱先于他们爱他;乃是喜悦、悦纳的爱,是专一、贞洁、不可侵犯的爱;又是自由、主权、奇妙、不改变、从亘古到永远的爱。他在他们一切患难与苦楚中与他们同情;他养育、保抱他们,为他们预备饮食、衣着、安慰和保护,并使他们在他一切所有中有分。这实在是恩典奇妙的实例:这些人本与别人无异,按本性是可怒之子;是极大的罪人,有罪污秽,是破产者,是坐在粪堆上的乞丐;却被带进与他这样亲近的关系里;而他乃是神的形像,与神同等,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是神的儿子,神性一切的丰满都住在他里面;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既然如此,约翰就在暗示:这些人跟从基督、把自己交给他,正表明他就是新郎;他们除了归向他,还该归向谁呢?

他或任何别人,都不该想把他们从他那里拉开;也不该有人嫉妒他享有他们,因为他们是以如此特别、如此亲近的关系属于他的。“新郎的朋友”乃是指约翰自己;凡真实的福音执事也是如此:他爱基督,作基督利益的朋友,尽一切办法促进基督的事,并把灵魂带到他那里。这里是暗指犹太人婚礼中的一个习俗:在婚礼上,新妇一方和新郎一方各有陪伴者,称为他们的朋友;见士师记 14:20。拉比把这样的人称为“שושבין”;这词被解释为“爱人”或“朋友”,与这里正相同;又被解释为“他(新郎)的朋友”,即在其婚礼时的朋友。这样的朋友有两个,一个为新妇,一个为新郎;因为据说,以前他们会设立两位“朋友”,一位为他(新郎),一位为她(新妇),好在他们进入婚房时服事新郎,并料理一切事;并且从前这些朋友就睡在新郎新妇所睡的地方。

照样,正如这里约翰被描绘为基督这教会新郎的朋友;犹太人也把摩西说成神的朋友,而神则是以色列民的新郎。犹太作家中有一人讲了一个比喻:某王远行,把自己已许配的妻子留给婢女们照看,而婢女们毁谤那妻子,他的朋友便把婚书撕碎;他于是这样解释:“王,就是圣而可称颂的神;婢女们,就是混杂的群众;那‘朋友’,就是摩西;而圣而可称颂之神的配偶,就是以色列。”犹太人还说,米迦勒和加百列是头一个亚当的“伴郎朋友”。“站着”,这用语可见于上面所引的那位犹太作者的比喻:“他的朋友站着”;这是仆人的姿势,用在约翰身上极其恰当,因为他是基督的前驱,并且自认为连替他拿鞋都不配;这也十分适合福音的执事,他们站在基督面前,等候他,奉他的名服事,并且为他的缘故作众教会的仆人。

“听见新郎的声音”;就是留心他的话,观察并顺服这些话;听他的声音,以致能明白,并能把它与别人的声音分别出来;又以喜乐与甘甜的心来听,正如每一个真正作基督朋友的人,都喜爱他的福音;福音就是他的声音,是可喜乐的信息;因此“就因新郎的声音大大喜乐”。这样的人因看见他的位格并与他交通而喜乐;因听见他的声音而欢喜;又乐于在传道的职事中听见他呼召这个人、那个人人都来就他,使他们信他、把自己交给他。“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基督已经亲自来到,在犹太地发出他的声音,许多灵魂都奔向他,信了他并受了洗;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使约翰,或任何福音执事,更加快乐了。这就是他喜乐的成全和圆满,把他的喜乐带到最高峰;这正是他一直所盼望的,如今他已经得着心愿。

按习俗,新郎的朋友会带着食物去,与新郎一同吃喝,并与他同乐;而这种欢乐是彼此相通的。因此有这样的话:“把我的朋友给我,好叫我与他一同快乐。”其注释说:“并在他的婚礼上吃喝,正如他也在我的婚礼上快乐吃喝一样。”这里正是暗指这种喜乐。

s Misn. Sanhedrin, c. 3. sect. 5. & Bartenora in ib. t T. Bab. Cetubot, fol. 12. 1. u Jarchi in Exod. xxxiv. 1. Vid. Shemot Rabba, sect. 46. fol. 142. 2. w Bereshit Rabba, sect. 8. fol. 8. 2. x Jarchi in ib. y T. Bab. Bava Bathra, fol. 144. 2. & 145. 1.

John 3 (part 2/2)

第30节 他必兴旺,……这不是指他作为人,在身体的长成上,或在心思的智慧和悟性上增长,因为在这些方面他已经成熟了;乃是指他在世人中间的名声、尊荣和声望必增长;后来他果然因着他的神迹和教训,在犹太地如此;此后又因着他福音的传扬,在外邦人中间也是如此;并且在末后的日子还要越发如此,那时他并且惟有他要被高举:他也必在他话语的职事上兴旺;这职事曾由他和他的门徒传遍以色列各城;在他复活升天之后,尽管遭到民事和宗教官长的反对,它仍大大增长,越发兴盛;又借着他使徒的工作,传遍外邦世界;将来还要遮满全地,如同水充满洋海一般:他也必在他的国度和权益上兴旺;这起初极其微小,如一粒芥菜种,或像一块非人手凿出来的小石头;但随着时间推移,长大非常,不久就要充满天下;因为这世上的国要成为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并且他的国度增长必无穷尽。照样,他的跟随者人数也必增多;起初在犹太地不过寥寥数人,后来却大大增加,尤其是在外邦人中间;并且在末后荣耀的日子里,他们必极其众多,那时犹太民族要一时而生,外邦人的丰满和力量也都被带进来:但我必衰微;正如他在百姓中的评价确实如此;见约翰福音 5:3;并且他的工作和职分如今也到了终结,因为他所作先锋的基督已经来了;此后不久,他便被下在监里,并在那里被处死。

第31节 那从上头来的,……这是指基督;并不是说他把自己的人性从天上带来,或说那人性本身具有属天的性质;乃是说他按着其神圣位格从天而来,并不是借着地点的变换,因为他是广阔无垠、无限无量的神,而是借着取了人性;他取了人性,为要在其中遵行父的旨意,并成就我们救恩的工作。在万有之上;在约翰之上,因他在约翰以前,故被立在约翰之先;在旧约众先知之上,甚至在他们中为首的摩西之上;是的,也在天上的众天使之上,因为他是统管万有、永远可称颂的神:所以一切荣耀都当归给他;无人当嫉妒他所得的尊荣,也不可削减它。那属乎地的;正如约翰和全人类一样,都是亚当的后裔;亚当乃是由地上的尘土造的;他们住在土房之中,住在属地的帐棚里,最终都归回原初的尘土。就是属地的;有属地的性情、体质、脾气和倾向;见约翰福音 3:6

人按本性总是思念地上的事;若他们思念并喜爱属灵的事,或把情感放在上面的事上,或有属天的生活,那都是出于神的灵和恩典;即便这样的人,有时也会发现自己的心灵贴于尘土,恋慕地上的事。所说的也是属乎地的;就是属地的事,如约翰福音 3:12 所言;甚至说到天上的事,也仍是用属地的方式、较低的表达,并借着从地上事物所取的比喻和比较来说,因为他不能按那些天上之事本身的样式,并照着其题旨所要求的崇高方式去说:但那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无论在人还是天使之上,就其位格的尊荣而言;又在一切先知和教师之上,就其教训的卓越以及传讲的方式而言:所以他像如今这样被人跟随,并不足为奇;反倒更该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跟随者并没有更多。

在次经中说:“地既赐给树林,海既赐给洪流:照样,那住在地上的,只能明白地上的事;那住在诸天之上的,才能明白那高天之上的事。”(以斯拉二书 4:21

第32节 他将所见所闻的,……就是指从父那里所见所闻的,关乎父的心意和旨意,关乎他的计划和应许,关乎他在平安之议与圣约中的爱、恩典和怜悯;他在父怀里,知悉父一切的奥秘。这些说法表明基督对一切真理和教义有清楚而完全的认识;因为智慧和知识一切的宝藏都在他里面。他就证明;乃是完全地、自由地、忠心地证明;毫无保留,却宣明神一切的旨意;因此他理当被称为那忠信的见证,见启示录 1:5。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虽然这是神的见证,原比人的见证更大;然而留意并相信的人甚少,几乎等于没有;无论在犹太人中,或在约翰的门徒中,甚至在那些跟随基督的人中,都是如此。约翰和他的门徒在这点上看法大不相同;他们以为众人都来归向基督,并且信他;而约翰却认为,相比他所盼望的数目,真正如此行的人几乎没有。其实,若不是从上头赐下,借着神的恩典,谁也不能领受基督的见证并信他;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和属灵的事;见约翰福音 3:11

第33节 那领受他见证的,……因为这里那里总有一些人如此行,他们信他是弥赛亚,接受他的福音,顺服他的条例,并真实诚恳地跟从他:为鼓励这样的人,就说,便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就是证明神在成就他关于弥赛亚及其降临所赐的应许上是信实的:他坚定相信,神对他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神必成就每一个应许;而他借着接受基督的见证,就如同盖印、认可并证实这一点;反过来说,那不信的人就是以神为说谎的,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羞辱神了,见约翰一书 5:10。犹太人有一句话说:“可称颂之神的印记就是真理。”阿拉伯译本作“他已经被印上印,因为神是真的”;埃塞俄比亚译本作“神已经印证了他,因为他是真的”;就是指神用他的圣灵印证了他;见哥林多后书 1:22

第34节 神所差来的,……这里仍是指基督;他在日期满足的时候,按着人性,在罪身的形状中被差来;为要作世人的救主,拯救失丧的人,拯救罪人中的罪魁;并且传讲福音的佳音,这里尤其是指这件事;为此,他借着神的灵得了极其丰盛的装备,并且受了膏。说神的话;就是神赐给他的话;恩典的道;真理的道;信心的道;公义的道;和好的道;救恩和永生之道;就是神全部的心意和旨意;凡他所说的,都像神的圣言一样真实,也确是如此。因为神赐圣灵给他,不是有限量的,不像赐给旧约的先知、新约的使徒,以及普通传道人那样;他们所得的恩赐彼此不同;一人得这灵的一样恩赐,另一人得那样恩赐,随圣灵自己的旨意分给各人;并且各人所得的恩典或恩赐,都是照着基督所量给各人的分量,见以弗所书 4:7。这与犹太人关于圣灵及其恩赐所说的话相合。“拉比约登,拉比西缅之子说:甚至那从上头降下的水,也不是不按分量赐下的。拉比亚哈说:甚至住在先知身上的圣灵,也不是不按重量赐下的。”但主耶稣有圣灵一切的恩赐,并且恩典的丰满都在他里面:他受了圣灵和喜乐油的膏,超过他的同伴;他从那圣者得着无限量的膏抹;这膏抹如同浇在亚伦头上的宝贵油,流到他身体的肢体上。

第35节 父爱子,……三位一体中第一位与第二位之间,确有父与子的关系存在;这种关系并非出于设立和指定,也不是任意的,不是由第一位的意志产生并依赖于它;乃是自然且必然的;因为第二位是由第一位所生,与第一位同一本性,并且同样是神圣的位格:这种关系乃是他们位格区分的根基;它从永恒就已存在,并与他们的存在和本质同在;除此之外,天使或人都不以第二位那样的意义处在这关系中;这关系不是我们所能充分领会、表达和说明的:由这关系便产生爱;因此,父的子就是他的爱子,是他所爱的儿子;这本是必然的,因为他与父同一本性,具有父一切同样的完全,又是他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他本体的真像:因此,无论他以何种形态和样式显现,无论他承担何种职分,无论他进入何种景况和地位,父都持续爱他。

父喜悦他为自己所拣选的那一位,就是被拣选并被指定作他百姓救主的那一位;父喜悦他作他们的中保,当看见他以中保身份承担责任,并宣告自己乐意遵行父旨意、成就他们救恩的时候,父就喜悦他;当他显在人性中,取了奴仆的形象时,父也爱他;在他降卑的景况中,父不止一次从天上发声宣告他是自己的爱子,尤其是在他受洗的时候:事实上,不仅在那时,在一切事上,他常作父所喜悦的事;当他为羊舍命时,父爱他;当他受压伤、他的灵魂被献为赎罪祭时,父爱他;当他在十字架上,甚至当父向他掩面的时候,父仍爱他;当他躺在坟墓中时,父没有撇下他,也不容他见朽坏;父叫他从死里复活,赐给他荣耀;高举他,欢迎他进入天上,并使他坐在自己的右边;如今也喜悦看着他,喜悦他的位格、他的祭、他的血和他的公义:这种爱乃是喜悦和满足之爱,是从亘古到永远的;其明证如下,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或作“借着他的手”;如福音的教义、圣灵的恩赐、恩典和荣耀:但更确切地说是“交在他手里”;既然他是神的儿子,是神圣的位格,就配受这样的托付,否则他便不配。

παντα,“万有”,包括“一切位格”;包括众天使,那些在他里面蒙拣选、并以他为元首的善天使;他们借着他得以坚立在自己的地位上;他们都听他命令,服事他和属他的人。恶天使虽然背离神、悖逆神,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基督手中,服在他的权下:这从他在地上把鬼从人身上赶出去、在十字架上掠夺它们、在升天时向它们夸胜,以及他捆绑撒但一千年,就显明出来。万人都交给了他;蒙拣选的人是在特别的意义上交给他的,作他的佳偶、他的儿女、他的羊;因此他为他们死,也有效地呼召他们,把他们带到自己这里;他们必永不灭亡,也不能从他手里被夺去,反要得永生。恶人从某种意义上也交给了他;他们的忿怒他加以约束,并使之归荣耀给他;他用铁杖辖管他们,把他们打得粉碎,如同窑匠的瓦器。

“万物”也交在他手里;一切暂时的事,属于自然和护理的事;自然之光,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恩赐和成就;世上一切美物,就是智慧左手中的福分;基督以怜悯并照着圣约,把这些分给他的百姓:一切属灵的事都在他手里;圣灵一切的恩赐,和一切恩典的丰满,包括成圣、称义、赦罪、收纳和保守到底的恩典;圣约的一切应许和福分;教会的治理,以及对世界的审判;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蒙拣选者的救恩,以及他们永远的产业、福乐和荣耀。为着这一切,无论受造物、天使或人,都不配,惟独神的儿子才配。

第36节 信子的人,……子本是信心和倚靠正当的对象;若他不是真正而完全的神,他就不可能是这样。这里所说的,不是任何一种信心,不是暂时的信心,也不是历史性的信心;而是神选民之信,是神所赐的恩赐,也是他圣灵的运行;借着这信心,人看见子,来到他面前,向他冒险托付并依靠他,把自己交给他,并从他盼望生命和救恩;这样的人必不至羞愧蒙羞;因为这样的人有永生;他在自己所信的元首基督里面已经有了永生;借着基督使人称义的公义,他有权得着永生;借着基督的恩典,他也有与之相称的预备;他在信心和盼望中有永生;在认识基督并与他交通中,他已有永生的起头;在现今的经历中,他也有一些预尝;并且在他心里已有这事的凭据和质,就是那有福的圣灵,这灵预备他,为着这同一件事。

那不信子的人;就是不信基督是神儿子,或不信耶稣是弥赛亚的人;或拒绝他作救主的人;就是活着死去都处于不悔改和不信状态的人:不得见永生;就是不得进入并享受永生;他要受第二次的死。

关于弥赛亚,就是他们所称的后来的救赎主,犹太人有一段很值得注意的话:“凡信他的,必得活;不信他的,必归到世上的列国去,他们要杀他。”但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因为忿怒、定罪和死亡的判语,以及律法的咒诅,在亚当里已经宣告在他身上,也宣告在全人类身上;这判语仍然继续,也将继续,且绝不被撤销,反而要执行在他身上;因为他并未从其中得蒙救赎,而他最终的不信正显明了这一点;并且他本来按天性与别人一样是可怒之子,如今仍是如此;神的忿怒既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义和不虔不敬的人身上,它便临到悖逆之子,并且停留在那里;它悬在他们头上,也落在他们身上;他们要直到永远都充满对这忿怒可怕的感觉。叙利亚译本和阿拉伯译本作“要停留在他身上”;有些抄本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