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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 11 章 · 约翰·吉尔

圣经全卷阐释 ·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 原作公版

John 11 (part 1/2)

约翰福音 11:1 有一个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的村庄。这里说有一个人病了,很可能是发热之症;挪努斯称之为病态之火,即炎热灼人的病。他名叫伯大尼的拉撒路;他的名字,埃提阿伯译本作“以利亚撒”,波斯译本作“迦撒路”。伯大尼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的村庄;她们二人和拉撒路或许都生在那里,至少都住在那里。关于马利亚,下一节有所说明;关于马大,也另有记载。

约翰福音 11:2 这马利亚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头发擦他脚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她不是路加福音 7:37 中那妇人,有些人这样以为;那妇人没有提名,约翰也完全没有记载那件事。这里乃是约翰福音 12:3 的马利亚,她被指名提到,又与她兄弟拉撒路同在,事情的一切情节也都相合。虽然那事当时尚未发生,但约翰是在多年以后写作,那事已经发生且广为人知,所以他在这里预先、插入地提及。她用自己的头发擦主的脚,就是在用油膏抹之后不用巾帕而用头发擦。说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是为表明他们一家都与基督非常熟识,并且深受他眷爱。

约翰福音 11:3 她姊妹两个就打发人去见耶稣,说: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拉撒路的两个姊妹马利亚和马大都打发人去见耶稣;她们没有亲自去,因为她们是妇人,而耶稣所在的地方有一段距离;并且她们必须留在家里照顾患病的兄弟,所以差遣一个或几个使者去见基督,说:“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看来拉撒路作为人,以一种很特别的方式为基督所爱,正如那蒙爱的门徒约翰一样。姊妹们在信息中特别这样说,是要促使耶稣来帮助他。她们在这需要的时候求助于基督,是很正确的;他是人身体和灵魂的医生。她们没有吩咐基督在这事上应当怎样行,显出谦卑和敬虔,实在可称许。还可进一步看见,那些作基督特殊爱之对象的人,在今生也会有身体的疾病、失调和痛苦;这些临到他们,不是出于报复性的忿怒,而是出于爱,作为父亲般的管教;这些按其目的,并在神的掌管下,都是为他们的益处。因此不应看作忿怒的实例,而应看作爱的记号。

约翰福音 11:4 耶稣听见,就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他听见朋友拉撒路病了,就对门徒,或对带来消息的使者说这话,特意使这话传回那受苦的家庭时给他们一些安慰。“这病不至于死”,意思是它虽会以死亡为结果,却不是继续停留的死亡,也不是拉撒路要留在其中直到普遍复活的死亡;因为他虽要死,却要很快复生,以致几乎不配称为死。犹太人区分病与病:有人患病,多半是“为生命”;另有人患病,多半是“为死亡”,即病至于死,病症以死亡为结果。但拉撒路的病并非至于死,至少不是最终如此;乃是为神的荣耀,就是显明他叫拉撒路复活的能力和良善;又叫神的儿子因此得荣耀,就是叫他作为神儿子的荣耀,在使死人复活的事上显明出来;见约翰福音 2:11

约翰福音 11:5 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子并拉撒路。这不仅是永恒之爱、悦纳喜悦之爱、不改变、永不变化、永不终止的爱,就是他同样爱所有子民的爱;也是非常深厚的人性情爱,并且对他们特别而独有。他们是基督亲密的朋友和熟识之人;他在那些地方时常去看望他们,也常在他们家中。他们殷勤待他,亲切接待他进家,慷慨款待他;他也以爱回应他们。因此挪努斯意译这话说:“耶稣爱这些妇人,就是按仁慈之法爱好接待客旅的人。”

约翰福音 11:6 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虽然基督已听见拉撒路病了,并且这消息是由他姊妹差人这样可靠地带来的;虽然他非常爱拉撒路和这一家,却没有立刻去他那里帮助他,反而在原处,就是约旦河外的伯大巴喇,仍住了两天。他这样做,是要试验拉撒路姊妹的信心和忍耐,也使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神迹更明显,使自己的荣耀更显著;同时这并不减少,甚至更显明他对朋友同等、若非更大的温柔和爱。

约翰福音 11:7 然后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就是在听见拉撒路患病后的次日,第三日,他对门徒这样说。约旦河外之地与犹太地有别。

约翰福音 11:8 门徒说: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吗?他们极其恭敬地称呼他,又十分关心他的安全,也关心自己的安全。“犹太人近来”或刚才“要拿石头打你”,正如他们不久前两次想这样做;见约翰福音 8:59。你还往那里去吗?那里有许多仇敌,危险很大,行许多善事的希望却很小;而这里他在朋友中间,既安全,又很有益处。

约翰福音 11:9 耶稣回答说: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犹太人就是这样计算,也常说:“一天有十二小时”,或一天由十二小时组成;他们又把一天分成四段,每段三小时。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所以基督以问题提出,容易回答,也可立刻同意。“人在白日走路”,即在十二小时之内,甚至在最后一小时,也不至被路上的石头或绊脚物绊倒,因为他看见这世上的光;太阳尚未落下,借其光看见前面的东西而避开。我们的主借此暗示,他的时候仍是白日,他生命的时限尚未满;所以仍是行走作工的时候。他也不惧怕所面对的危险或人为他设下的网罗,因为在他的时候以前,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也不能夺去他的生命。

约翰福音 11: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太阳落后,空中天上没有光指引他,他就会在路上一切东西上跌倒,因为他里面没有光,也没有从上头传给他的光。我们的主因此表明,当他死亡的时候来到,他才会落入仇敌手中;但在此以前,他必安稳行走,无所惧怕,所以可以勇敢而不忧虑地再往犹太去。

约翰福音 11:11 耶稣说了这话,随后对他们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他对门徒回答后停了一下,随后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意思是他死了。这个词在旧约、犹太人的通俗用语和他们的著作中常按此意使用,尤其用于好人。犹太人有一句观察说:“论义人,通常说他们里面没有死亡,只有睡眠。”但“我去叫醒他”,就是使他从死里复活;因为死人复活常用醒起来表达,见诗篇 17:15。基督这样行,如同叫人从自然睡眠中醒来一样容易。这些关于拉撒路睡了和被叫醒的话,同时表达基督的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能:他在相距甚远时知道拉撒路已经死了,这是他的无所不知;他能叫他从死里复活,这是他的无所不能;同时他用这样隐蔽却不难明白的话来表达,又显出极大的谦逊。

约翰福音 11:12 门徒说: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若他睡得沉稳、安静、舒适,并在睡中休息,他就会好,或从疾病中“得救”;他会脱离病症,恢复过来。这是病离开他、他渐好、健康将复原的征兆。埃提阿伯译本用许多词译作“他会好”“会醒来”“会活着”。安睡是健康的征兆。他们这样说,是想使他们的夫子不要去犹太,因为他们怕他将遇危险。

约翰福音 11:13 耶稣这话是指着他死说的,他们却以为是说照常睡了。耶稣用“睡了”的比喻说他的死;他们却以为他是按字面和自然意义说在睡中休息。

约翰福音 11:14 耶稣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死了。他见他们不明白,虽然他所用的是一个很容易、很常见的比喻;但他们当时心思如此迟钝,不能领会他的意思。因此他没有责备他们,而是直白地对他们说:“拉撒路死了。”波斯译本作:“拉撒路确实死了”,正如他实在已经死了。

约翰福音 11:15 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如今我们可以往他那里去吧。若他在伯大尼,在拉撒路死以前或死的时候在那里,可能因亲爱朋友马利亚和马大的恳求,以及对拉撒路的温情,被劝动而阻止他的死亡,斥退疾病、恢复健康,或在他刚死时立刻叫他复活;无论哪一种,神迹都不会这样显著,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成为坚固门徒信心的途径。“好叫你们相信”,就是更坚定地相信他是神的儿子、真弥赛亚。“如今我们可以往他那里去吧”,就是到拉撒路那里,到他所在的坟墓那里去。叙利亚译本作“我们往那里去吧”,就是到他曾居住、死去、如今被埋葬的伯大尼。

约翰福音 11:16 多马,又称为低土马,就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多马是他的希伯来名,低土马是他的希腊名,二者都意为双生子;他或许因本是双生子而得名。他对同作门徒的,就是其余十一人说;埃提阿伯译本作“对门徒中旁边的一个”,好像只向最靠近他的一个人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有人以为是与拉撒路同死,但更可能是与基督同死;因为他和其余门徒都以为基督若回犹太,会有极大丧命危险。甚至从这话看,他们似乎确定无疑地认为他若再冒险去那里,就必死。因此多马激励同伴一同前往,一同赴死,表示若他从他们中间被取去,他们也不会有多少安慰。但当基督被捉拿时,多马和其余门徒的心思都变了;他们都离弃他逃走,顾全自己的安全,留下他独自受死,见马太福音 26:56

约翰福音 11:17 耶稣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坟墓里已经四天了。亚历山大抄本和所有东方译本加上“到伯大尼”;不过从下文看,他似乎尚未进城,只是近了,并且看来离拉撒路的坟墓不远;通常人葬在城外。他在此得知拉撒路已死,以及死了多久。他很可能是在马利亚和马大差人告诉基督他患病的同一天死去,并且同日埋葬,因为犹太人通常在人死的当天埋葬,如今也如此。基督得此消息后,在原处停留两天;第三日向门徒提出往犹太去;很可能在那日或次日,就是第四日,他们启程来到伯大尼。

约翰福音 11:18 伯大尼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六里路。这说明为何有这么多犹太人来到那里,为这两个姊妹丧兄而安慰她们;也借此使随后所行的神迹在那里更加为人所知。“约有十五斯他狄亚”,即约二英里,因为七个半斯他狄亚为一个犹太里程。犹太规例说,捕鸽网不可设在离可居住地三十斯他狄亚以内;注释者说这等于四里。又更明白地说,耶路撒冷到撒迦,即牵替罪羊之处,中间有十座帐棚,九十斯他狄亚,每里七个半。因此一个斯他狄亚被称为一里的七分之一又半,等于二百六十六肘又三分之二肘。

约翰福音 11:19 有好些犹太人来看马大和马利亚,要为她们的兄弟安慰她们。也可译为“到马大和马利亚身边的人那里”;他们为接近她们,来到她们和家中其余人那里。不过这短语也可只指她们二人,正如拉丁通行本和所有东方译本所读。这些犹太人从上下文约翰福音 11:18 可知来自耶路撒冷,可能是其中主要居民;也可断定拉撒路、马大和马利亚都是有名望、有地位的人。这里和别处关于他们的一切记载也都表明如此,见路加福音 10:38。他们来是要因她们兄弟的死安慰她们;这是犹太人在死人埋葬后通常要做的,埋葬前他们不准这样做。

因此西缅本以利亚撒拉比说:“当他的死人还摆在他面前时,不要安慰他。”这类安慰的第一项礼仪是在他们从坟墓回来时行的;经上说,从坟墓回来时,他们在哀哭者周围排成行来安慰他,使他坐下,他们站立,每行不少于十人。古时哀哭者站在自己的位置成一行,众人经过,每个人来到哀哭者面前安慰他,然后过去。除了这些安慰之外,还有在家中施行的安慰,通常在第一周进行;有话说:“哀哭者第一周不出家门;第二周出去,却不坐在自己的位置;第三周坐在自己的位置,却不说话;第四周,看哪,他就与别人一样。

犹大拉比说,不必说第一周他不出家门,因为看哪,众人都到他家中安慰他。”尤其第三日是进行安慰探访的日子:“第一日,哀哭者不戴经匣;第二日戴上;第三日,别人来安慰他。”这里的犹太人似乎遵守了这规矩,因为拉撒路已经死了四天,他们从耶路撒冷来到这里,是因他的死来安慰他的姊妹。迈蒙尼德完整描述这仪式说:他们怎样安慰哀哭者?

埋葬死人以后,哀哭者聚集,站在坟墓旁边;所有送葬者一行又一行站在他们周围,每行不少于十人,哀哭者不算在其中;哀哭者站在安慰者左边;所有安慰者一个一个走到哀哭者那里,对他们说:“愿你们从天上得安慰。”此后哀哭者回家,在七天哀悼的每一天,人们来安慰他;无论是否有新面孔来,哀哭者坐在首位,安慰者只能坐在地上,正如约伯记 2:13 所说“他们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他们也不可先说什么,直到哀哭者先开口,正如约伯记 2:13 说“一个人也不向他说句话”,之后约伯记 3:1 写着“此后,约伯开口”,约伯记 4:1 又说以利法回答。当他点头时,安慰者不可再与他同坐,免得超过必要地搅扰他。

若一人死了而没有哀哭者可受安慰,十个合宜的人去坐在他的位置,守七天哀悼,其余百姓聚集到他们那里;若每天没有固定十人,其余百姓就聚集十人坐在他的位置。因为安慰哀哭者被算为极大的敬虔和怜悯之举;这些犹太人来这里,或许并非多么尊重死者或他的姊妹,而是因为这被认为是一件有功德的事。

约翰福音 11:20 马大听见耶稣来了,就出去迎接他;马利亚却仍然坐在家里。她听见耶稣来了,或许是基督差使者告诉她,或更可能是城中认识他的人跑来告诉她。她是一个活跃的人,在家中忙碌,所以似乎在妹妹不知道的情况下听见消息;一听见就没有停下来告诉妹妹,便出去迎接他。她这样做,或是出于对他的深厚情爱和急切想见他的心,或是要顾及他的安全,告诉他家里有多少犹太人,使他考虑到他们家是否安全。但马利亚仍坐在家里;这不是出于不尊重耶稣,也不是缺少爱他,或冷淡懒惰,而是因为她不知道耶稣来了;见约翰福音 11:28

约翰福音 11:21 马大对耶稣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她来到耶稣那里时这样说。这表达了许多信心,但也混有软弱,好像基督必须亲自同在才能医治;其实只要他愿意,他不在场也能使她兄弟恢复健康,如同他医治百夫长的仆人和迦百农大臣的儿子一样。

约翰福音 11:22 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虽然她兄弟已经在坟墓里四天,时间已久,她仍这样说。马大当时是否已经像后来那样清楚认识基督的神性,并不十分确定;但她深信他在神那里极有分量,无论他向神求什么,神都赐给他。她虽未明说兄弟复活,看来心中却指向这事。

约翰福音 11:23 耶稣说:你兄弟必然复活。基督知道她的意思,就照此回答她;但他用如此概括的话,以致她不能判断他的意思是她兄弟现在复活,还是在普遍复活时复活。

约翰福音 11:24 马大说: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他必复活。她想知道基督的意思和含义,也表达自己的信心。犹太人在复活教义上有分歧,撒都该人否认,法利赛人承认;马大站在后者一边。她相信死人要复活,这要在末日或世界末了发生,她兄弟也会在那普遍复活中复活。因此若基督的意思只是这样,这本就是她一向所信。叙利亚译本译作“在末日的安慰中”;犹太人也称复活的时候为“安慰的日子”。那些有分于头一次复活,或出来得生命复活的人,确有充分理由称之为安慰:他们的身体将荣耀、有能力、属灵、不朽坏,形状像基督荣耀的身体;他们不再有软弱、失调和疾病,不再痛苦,也不再死亡;身体与灵魂重合后,要在空中与主相遇,并在审判中站在他右边;他们要进入他的喜乐,永远与他同在;他们要用肉眼看见基督,亲自看见他,并非别人;他们要遇见属灵的朋友和熟人,并永远享受他们的相交;他们要与天使、圣徒,以及父、子、灵神有不间断的交通;他们的安慰将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表的。

约翰福音 11:25 耶稣对她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这表明他自己有能力使人从死里复活得生命,无需向父求;他现在能这样行,正如在普遍复活时也能这样行。那时基督将是复活的有效原因,并显明他的无所不知与无所不能;他的复活是这事的凭据和保证,也将是其模式和范例。就属灵复活而言,即从罪中之死到恩典生命,基督也是如此;他既关乎这生命本身,也关乎复活进入这生命。他是这生命的功劳性、促成性原因;他为自己的子民死,使他们既向罪死,就可以向神和公义活。他是这生命的创始者;当他们死在罪中时,他对他们说“活吧”,把生命说进他们里面;他在他们里面命定生命,又借他的灵将属灵生命之气吹入他们,栽植生命原则在他们灵魂中;他把自己赐给他们作生命的粮供他们食用,并不断供应恩典,以扶持维持这生命。

是的,他自己就是他们的生命;他活在他们里面,他们的生命也与他一同藏着。由于他的复活,他们重生得着活泼的盼望,或得以活过来;他的复活对这事有实际影响,不但是原因,也是范例。圣徒既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还可补充说,在福音中他的声音伴随着全能的能力,是叫他们活过来的途径;他们听见就活了。他的形像印在他们身上;他们借他的灵活着,并行在新生的样式中。“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信基督的人和别人一样也会死,虽然死亡对他们不再是刑罚性的恶;它的咒诅已被除去,毒钩已被拔去,因为基督已为此满足了要求,所以死亡反成了他们的福分和特权,也是他们所羡慕的。

虽然他们死了,却要再活;他们的尘土在基督特别看顾之下,他们要因与他联合而复起,并且在复活的早晨首先复起,带着特别权利,进入生命的复活,具有不朽、能力、荣耀和属灵的特殊性质。同样,那些死在罪中、在律法上死了、处在定罪判决之下的人,如全人类在亚当里所处的情形,以及神所拣选的人在自然有罪状态中所处的情形;他们一旦被带到信基督,就是看见他作救主的卓越和合宜,看见借他得救的必要;离开自己来到他那里,弃绝自己的义;把灵魂投靠他,将自己交给他,信靠他,倚靠他得永生和救恩;这些人就属灵地活着。

他们显出里面有生命原则;他们渴慕属灵之事;他们看见神的儿子,瞻仰他的荣耀;他们摸着生命之道;他们说迦南的语言,并照着所领受的基督凭信心行在他里面;他们活出成圣和称义的生命;他们显然在基督里,拥有他,并在他里面有分,因此必有生命;他们活得有安慰,凭信心靠基督和他的公义而活,在这里与他相交,并期待以后得着,也必得着永生。

约翰福音 11:26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你信这话吗?凡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仍活着并信他的人,必永远不死,而要改变,并永远与基督同在;那些被他复活得生命的人,也不再死,甚至不再经历身体的死,更不必说永远的死或第二次的死。虽然信徒像别人一样经历肉身死亡,但他们的灵魂活着,并在幸福中活着;身体虽在死的权下,却不会永远如此,复活后要成为不朽坏,不再死亡。同样,活着信基督的人也不再死属灵的死;他们已经出死入生,不再返回死亡;他们的属灵生命不会失去;恩典在他们里面是不朽的种子,是涌到永生的活水泉。恩典的运行可能非常低微,似乎快要死去;他们可能处在无生命的状态中,没有属灵生命的安慰,处于神掩面之下,这对他们如同死亡,他们也可能把自己算为死人中自由的人;然而生命原则在他们里面永不熄灭。

他们也不会死第二次的死,那就是与神永远隔绝,并永远感受他的忿怒;这死对他们没有权柄,他们也不会受它丝毫伤害,因为他们被命定得永生,并有永生的应许;他们与基督联合,生命在他里面得保障;他已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他们有生命的灵住在里面,作永远荣耀的凭据和质押。“你信这话吗?”这一切关于基督能力和信徒特权的话,每一点都当相信。无论身体复活,还是属灵复活,都是如此:人按本性死在罪中;基督是使人从这种状态复活进入属灵生命的创始者;这生命唯独借基督而有,并且永不能失去。这是当信的教义;是圣经的教义;合乎敬虔;使神的子民得安慰,也荣耀神的诸般完全。

约翰福音 11:27 马大说: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也就是说,她坚定相信他关于自己和信他之人福乐所说的一切。为确认这点,她又说“我信”,或如拉丁通行本所译“我已经信了”,即从她认识他以来早已如此。她信他是真弥赛亚,是神固有、自然的儿子,与神同一本性,与神同等,拥有同样的完全;他是长久应许、多方预言、众人热切盼望要临到世界的那一位;如今他已经借取了人性临到世界,为他的子民成就救恩。因此,既然她这样信他,就必信他能叫死人复活,并保守信他的人免于永远死亡。

约翰福音 11:28 马大说了这话,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马利亚,说:夫子来了,叫你。她用这样的话表达了对基督的信心,正如使徒们在马太福音 16:16约翰福音 1:49 所作的承认。她离开基督,因他吩咐她去叫妹妹马利亚来见他;她暗暗地叫她妹子马利亚,或招手叫她来,或如挪努斯所意译,私下在她耳边低语,免得那些与基督为敌的犹太人听见。她说“夫子来了”,在城旁不远;她或许用“夫子”这个称呼以更加保密,即使被人听见,也不知她指谁;并且这是那家中对基督惯用的称呼,众人也熟知,表达对他的尊荣和她们作他门徒的顺服。“叫你”,就是要你到他那里;基督问起她,愿意见她,并吩咐她到他那里,这是他尊重她的一个例证。

约翰福音 11:29 马利亚听见了,就急忙起来,到耶稣那里去。她一听见基督来了,并问起她、要见她,就起来;她对基督的情爱与姐姐马大同样深厚。她立刻离开安慰她的人,急忙去见另一位更好的安慰者,由此显明这爱。马大和马利亚因极爱基督,越过了前面提到的哀哭者在第一周不出家门的规矩。

约翰福音 11:30 那时,耶稣还没有进村子,仍在马大迎接他的地方。他还没有进伯大尼村,却停在外面,离拉撒路的坟墓较近;他打算去那里叫他复活,因为人通常葬在城镇之外。他仍在马大迎接他的地方;他在这里停下并继续等候。波斯译本作“却坐在同一个地方”,等候马利亚与马大一同来,因为他认为这里比她们自己家更适合交谈;她们家挤满了犹太人。尤其因前述理由,他选择了这里。

约翰福音 11:31 那些同马利亚在家里安慰她的犹太人,见她急忙起来出去,就跟着她,以为她要往坟墓那里去哭。那些从耶路撒冷来探望这受苦家庭、留在家中安慰她的犹太人,见她急忙从座位上起来,立刻出门;他们不知道马大向她低声说了什么,所以跟着她,要看她往哪里去,并劝她回来。他们心里说,或如所有东方译本所读“以为”,她是往坟墓那里去哭。犹太人惯常因不同缘故到坟墓去:其一是查看人是否真死;有话说:“他们到坟墓探望,直到三天。”曾有人被探望后又活了二十五年,此后才死。其二是出于宗教缘故;有人到先知、智慧人和义人的坟墓那里,伏在其上,在哭泣和恳求中祷告,为自己和弟兄寻求怜悯,表达他们对复活的信心。

波科克博士从所罗门巴拿单那里给出他们那时所用的一大段祷文,大意是:愿主我们的神、我们的创造主、我们的圣者、雅各的圣者,就是按审判创造他圣约众子、按审判使他们死、又要使他们复起进入来世生命、知道他们所有数目的那一位,快快唤醒我们的师傅博士某某,这圣者、或义者、或智慧博士;他的身体住在这坟墓里,骨头安息在这些石头中间;愿他以那无死随后而来的永远生命,就是吞灭一切死亡、擦去一切眼泪、除去一切羞辱的生命,使他活过来;也与所有写在耶路撒冷生命册上的人,以及弥迦书 5:5 所说的七个牧人、八个首领同在;又使他与有智慧的人并使多人归义、如星发光直到永永远远的人同得分;愿主我们的神把主的百姓、以色列家中守我们神圣约并行他所喜悦之事的一切余民,都从尘土中震动出来,使他们的分和我们的分都在生命里,在永远生命里;愿他在其中坚立大小众人,正如诗篇 72:16 所写“在地的山顶上,五谷必然茂盛”,又坚立他借先知以赛亚、亚摩斯的儿子所给的确据,以赛亚书 26:19:“死人要复活”,并照他应许大蒙眷爱的但以理,丹尼尔书 12:13:“你且去等候结局”,也照他借布西的儿子祭司以西结给以色列众会众的应许,以西结书 37:12:“所以你要发预言,对他们说”等,使圣民在荣耀中欢喜,在床上歌唱,使义人在神面前欢喜快乐,并因他的救恩欢欣,在那日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他”,以赛亚书 25:9;我们要从今时直到永远称颂主,哈利路亚。

另有一篇较短的,在他们礼仪书中,他们经过以色列人的坟墓时使用:“主我们的神啊,你是应当称颂的;你按审判造了你们,按审判使你们活,按审判喂养你们,知道你们众人的数目;他要使你们活过来,恢复你们。主啊,你是应当称颂的,你使死人复活。”但有时他们去坟墓,只为倾诉忧伤,哀悼已故朋友的丧失;犹太人以为马利亚就是这种情形。土耳其人也有类似习俗,他们的妇人在礼拜日星期五日出前到城外死者坟墓那里,哀悼朋友之死,并用水和花洒在墓碑上;甚至有些未参加葬礼或埋葬的人,几天后也会去坟墓,在那里哀哭,询问死者为何离去,仿佛与他们理论,并在哀哭之外献上饼、奶酪、蛋和肉。波斯人也探访他们主要伊玛目的坟墓。犹太人也惯常探访伟人的坟墓以尊敬他们;智慧人的门徒甚至常在那里聚会研读律法,以此表示敬重并尊荣已逝之人。

论希西家,历代志下 32:33 说:“他死的时候,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尊敬他。”塔木德学者由此说,他们在他坟墓旁设立会座或学校;注释说,就是智慧人研读律法的集会。迈蒙尼德也说,王死后,他们在他坟墓旁设立会座七日,正如历代志下 32:33 说“他死的时候,他们尊敬他”;意思是他们在他坟墓旁设立会座。

约翰福音 11:32 马利亚到了耶稣那里,看见他,就俯伏在他脚前,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她到了马大遇见他、离开他之处。旅行者告诉我们,在伯大尼城外约一箭之地的一口井旁,人们指出马大在主来叫拉撒路复活时遇见主的地方,也是马利亚蒙召后遇见他的地方;但这不足凭信,也无关紧要。无论在哪里遇见基督都是有福的;凡传讲他、施行他圣礼之处,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可期待基督的同在;别人曾在那里遇见他,也鼓励人往那里去。马大先前在此与基督交谈,心中大得满足;她去叫妹妹来,使她也能享受同样的福分。照样,那些在某种职事、某个地方遇见耶稣的灵魂,也邀请别人同往;在护理中,这常成为寻见基督并享受与他相交的途径。马利亚看见他,就俯伏在他脚前,极其尊敬并敬畏他,敬拜他为她的主和神。她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这正是马大初见耶稣时所说的话,见约翰福音 11:21;很可能她们彼此之间常这样说:“若我们的主耶稣早在这里,我们亲爱的兄弟拉撒路就不会死了。”

约翰福音 11:33 耶稣看见她哭,并看见与她同来的犹太人也哭,就心里悲叹,又甚忧愁。马利亚在他脚前因心中悲伤痛苦不能再多说;说完这些话便泪如泉涌。与她同来的犹太人也哭,或是真同情她,或是假意如此。耶稣在灵里悲叹,即在他的人性灵魂中;这表明他有真实的人性灵魂,会受情感触动,虽是无罪的情感。这个词表示心思因愤慨和忿怒而有内在动荡;这或许部分是因马利亚信心软弱、忧伤过度,部分是因犹太人的假冒为善。或者,这内在悲叹是出于忧伤,因他同情马利亚和她的朋友,他的人性灵魂被他们的悲痛和忧伤感动。“又甚忧愁”,或作“使自己忧愁”;他使自己显出某些忧伤哀恸的姿态,如举目、搓手、面容改变。

约翰福音 11:34 便说:你们把他安放在哪里?他们回答说:请主来看。他作为人可以这样说,虽然作为无所不知的神,他知道拉撒路安放在哪里;他这样说,也是要显明他与死者亲属之间没有欺诈和预谋;并要引起人对他将要做之事的期待,又吸引犹太人到那里,使他们见证他即将行的神迹。她们,就是马大和马利亚,对他说:“主啊,来看。”因为地方不远。

约翰福音 11:35 耶稣哭了。他正往坟墓去,见约翰福音 11:28;他默想朋友拉撒路的状况,两个姊妹的困苦,以及当时在场的犹太人虽见神迹仍不信他、将要遭受更重定罪。此事表明他真实确为人,受同样情感触动,只是没有罪。

约翰福音 11:36 犹太人就说:你看他爱这人是何等恳切。即爱拉撒路;他们以为这些眼泪纯粹是为他流的。从一切情形看,他们不得不判断这眼泪出于对他真诚热切的情爱。他们惊奇的是,他与拉撒路并无亲属关系,按他们想只是普通朋友,竟如此深爱他。基督对他所有子民的爱,即使他们死在过犯和罪中,也奇妙难测,过于人所能测度。若思想爱者是谁,这实在令人惊奇:他是神永恒的儿子,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万物的创造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又思想被他所爱的是谁:他们不仅是受造之物,且是有罪之人,极其卑微低贱,是世上卑贱的,破产者、乞丐,甚至可比作必朽坏的兽;他们外在或内在都没有什么可向他推荐自己、吸引他的情爱;是的,他们里面一切都足以使他厌恶,使他们在他眼中可憎,因为他们因恶行在心里与他为敌,且与别人一样是可怒之子。

再思想他为他们所做的事,其中显明他的爱:在时间以前,他与他们订婚,作他们的中保,在圣约中为他们向父承担,答应父所提出的一切,照管他们本人,以及为他们保管一切福分、应许、恩典和荣耀;在时间中,在地上,他取了他们的本性,为他们成全律法,代替他们受死,偿付他们的债,为他们取得一切福分,平安、赦免、公义和永远救赎;如今在天上,他为他们预备地方,在那里作他们的代求者和辩护者,供应他们所需,常常眷临他们,使他们享受与他相交,保守他们安全直到他的国和荣耀,并要把他们带进去,以极大喜乐把他们呈献给父;这一切都是爱与恩典奇妙的作为。

还可加上对他爱的性质的思量:这爱从永远就有,在这些人出生以前;这爱是悦纳并喜悦他们的爱;这爱是自由、非功劳所配的,丝毫不因他们方面的理由或动机;这爱有分别性,他们而非别人是其对象;这爱虽面对他们许多过犯和惹动,仍不改变地继续如一。因此正可说:你看他爱他们是何等恳切!

约翰福音 11:37 其中有人说:他既然开了瞎子的眼睛,岂不能叫这人不死吗?这些人反对他,暗中怨恨他,愿意把他的每个行动都作最坏解释。他们说“这人开了瞎子的眼睛”,至少有人这样说,或他自己假装如此,见约翰福音 9:6;这话必须理解为他们质疑那神迹,并带着讥讽,而不是承认事实确是如此。即使假定如此,他们提起这事也是为责备他;因为若真是这样,他本可叫这人不死。要么前面的医治是假的;要么若是真的,能行那事的人也能阻止拉撒路的死。若他能而不愿,他的友情在哪里?又当怎样看他这一切表现出来的情爱?这些眼泪岂不只是鳄鱼泪吗?但这种推理虽似漂亮,却极其谬误;因为医好生来瞎眼之人的那一位,也能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而这正是他的意图。因此他没有阻止拉撒路死亡,为要给这家带来更大的喜乐,给神和自己带来更大的荣耀,并给他的仇敌带来更大的羞辱和困惑。

约翰福音 11:38 耶稣又心里悲叹,来到坟墓前;那坟墓是个洞,有一块石头挡着。耶稣心里悲叹,不仅因哀伤,因为他快到亲爱朋友所躺的坟墓前;也因对犹太人的恶意和邪恶有圣洁的怒气和愤慨。拉撒路的坟墓是一个洞;可能是天然洞穴,如岩石山岭中的洞,犹太地和耶路撒冷附近多有这种洞,因为那里多石多山。约瑟夫也提到这种洞,盗贼强盗藏身其中,不易被捉拿,处于危险的人也逃入其中避难隐藏。选择这种地方埋葬,是因为尸体可免受野兽侵害。或者这是在岩石中人工凿成、形如洞穴的坟墓,如亚利马太的约瑟之墓。犹太人通常造洞穴并在其中埋葬;按他们传统甚至有义务如此。

迈蒙尼德说,凡卖给朋友一处地方作坟墓,或从朋友领受一处地方作坟墓的,必须造一个洞,并在其中开八个坟穴,一边三个,另一边三个,洞口对面两个;洞的尺寸为四肘乘六肘,每个坟穴长四肘、宽六掌、高七掌;各坟穴之间两侧有一肘半,中间两穴之间有二肘。他别处又说,他们在地里挖洞,在洞侧造坟,把死人埋在其中。橄榄山及其附近有这种埋葬死人的洞;拉撒路被埋的这个洞也必在附近,因为伯大尼离那里不远。希伯来墓碑记中说,在橄榄山山脚有一个很大的洞,据说是先知哈该的洞,里面有许多洞;附近还有先知撒迦利亚的坟墓,是一个封闭的洞;那里也常提及埋葬人的洞穴。或许他们在洞中埋葬的习俗源自麦比拉洞,就是他们祖宗亚伯拉罕买来埋葬死者之处。

有人声称直到今日还可向旅行者指出拉撒路的坟墓,其上建有一座美观端庄的大理石小堂,紧邻一座为纪念拉撒路两个姊妹马大和马利亚而建的教堂,据称在她们房屋原址;但可以确定,拉撒路的坟墓在城外。“有一块石头挡着”,我们的译本不够准确,也不够符合犹太人坟墓的形制和拉撒路这座坟墓的情况。他们的坟墓不像我们的,挖在地中,上面开口,以便把石头盖在上面;他们的坟墓常像这一个,是岩石中的洞,或天然,或人工凿出;侧面有门,可以进入,石头放在这门口。因此这里更好译为“有一块石头放在其旁”或“挡在其门口”,不是“在其上”,因为它上面没有开口,而是在侧面。叙利亚和波斯译本也读作“有一块石头放在它门口”;阿拉伯译本作“门口有一块大石头”,如基督坟墓门口那样。

在犹太坟墓中,洞口前有一个院子,是四方的,长六肘、宽六肘;抬尸者在此放下尸体,再从这里抬入洞中。那里有入口,有时称作“洞口”,有时称作“坟门”。关于它的形状、尺寸和位置,犹太著作中没有明说;据认为宽约一肘,在洞的侧面,可以从那里往里看。洞口放一块石头封住,因是滚过去的,称为“滚石”;不过封住洞口的东西并不总是石头,也不总是石制。迈蒙尼德说,它可用石、木或类似材料制成。米示拿也说,坟墓的覆盖物,或封住它的东西,若由一块木料做成,不论直立或斜靠一旁,只在正对门口之处造成污秽。

约翰福音 11:39 耶稣说:你们把石头挪开。那死人的姐姐马大对他说:主啊,他现在必是臭了,因为他死了已经四天了。这话是对犹太人说,或更可能是对随马大和马利亚同来的仆人说。他吩咐这样做,并非为使复活容易,也不单是为拉撒路开路;能命令他出来的,也能命令石头离开。但他选择用这种方式移开石头,使尸体可以被看见,甚至可以闻到臭味,借此显明这事没有欺诈,也没有他与死者姊妹之间的阴谋。这命令违背犹太人的一条规矩,即坟墓封闭后不可开启;但这里有一位比传统的父辈更大的,就是那有阴间或坟墓钥匙的,他愿意时就能开启,或命人开启。马大是那死者的姐姐,即拉撒路的姐姐;波斯译本称他为“迦撒路”。她对他说:“主啊,他现在必是臭了。”或作“有气味了”。

她并不是在挪石头时闻见,而是根据他死去并在坟墓中停留的时间推断,因为尸体通常会腐烂发臭。她说这话,是出于尊重她兄弟,不愿他以她知道必已腐坏的状态暴露在众人眼前,还是出于尊重基督,免得他被难闻气味扰乱,并不确定。无论如何,她似乎并未想到基督即将叫她兄弟从死里复活,也没有想到挪开石头是为此目的,而不仅是看死人;乃是要让人看见死人活着出来。她以为基督只是想挪开石头看一看已故的朋友,她觉得这会非常不适而令人作呕。她竟如此迅速忘了基督对她说过的话,也失去了她在兄弟复活一事上那一点信心和盼望的操练。灵魂的状态和恩典的行动都是非常易变、不确定的事;尤其当属肉体的推理被纵容时更是如此。“因为他已经四天了”,即他在坟墓里已这么久,见约翰福音 11:17

“死了”一词原文没有;他可能死得更久,不过犹太人通常在人死当日埋葬。这里的意思是,他在坟墓里已经这么久;波斯译本也译为“因为这是他在坟墓里的第四天”。原文是“他是四天的人”;他在为一切活人所定的房屋里已经这么多天;他离开人的视线、进入另一个世界、开始另一个时期已经这么久,在那里已有四天过去,按此说他已有这么多天。因此他的面貌已经改变,不适宜被看见,也不适宜接近;也没有复生的盼望。

犹太人说:“三天之内,灵魂到坟墓去,以为身体或许会回来;但当它看见脸的形状改变,就离去,撇下身体,正如约伯记 14:22 所说。”他们论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也说:“这是人在坟墓中的三天,他的肠子破裂;三天以后,那污秽转到他脸上。”因此,他们不准人在三天以后为已死或被杀者作见证说他是某某,因为那时他的面容已改变,不能容易认出。

约翰福音 11:40 耶稣说: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他未必逐字这样说过,但可从他所说的话推出;甚至以下明白的话,基督在与马大交谈时可能说过,虽然传道人先前没有记载。她若信,就要看见神的荣耀,即看见神荣耀的作为,其中显明他能力和良善的荣耀,神的儿子也因此得荣耀;或者看见这样一个神迹,使她归荣耀给神,并且因这事看见充分理由这样做,也亲身参与其中。那时她会看明,她兄弟的病与死,虽给她和妹妹带来许多痛苦不安,却是为神的荣耀和基督的尊荣;见约翰福音 11:4。此外,“看见神的荣耀”就是看见基督,他是父荣耀所发的光辉。虽然她现在和从前都曾用肉眼看见他,也用悟性的眼睛认识他是神的儿子和真弥赛亚;但这里暗示,她若在基督身上就兄弟复活一事重新而有力地运用信心,并借此事,就会更清楚看见他作为父独生子的荣耀。因为正如他后来借自己从死里复活被显明为神的儿子,他借使别人从死里复活,也比借任何其他神迹更充分显明他是那荣耀神圣的位格。蒙准这样看见他,是极高的恩惠;见诗篇 63:2。那些最常操练信心的人,在基督面上、在他的护理中、在他应许的成就中,都多多看见神的荣耀。

约翰福音 11:41 他们就把石头挪开。耶稣举目望天,说: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阿拉伯译本加上“从坟墓门口”;“从安放死人的地方”这一句在亚历山大抄本、拉丁通行本和所有东方译本中省略。耶稣举目望天;这是祷告的姿势,如约翰福音 17:1。他说:“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这不能指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也不能指在行此神迹时所赐给他的任何帮助,因为那事尚未发生;而且发生时也是借他自己的能力成就,一切情形都显示如此。这是指父在先前一切事上已经听他,并成为他作为人相信父仍会在将来的事上听他的根基;尤其是指如今有机会以如此显著的方式、在如此众多见证人面前显明他的能力。

约翰福音 11:42 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父常听他,这不仅支持基督作为人的信心,也支持他的子民,因为他是他们的辩护者、代求者和中保。“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就是他说自己蒙听见,并且常蒙神听见;因此他必在父的爱中大有地位,也认识父的旨意;是的,他们的旨意必然相同。“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因为若父没有差他,就绝不会在任何事上听他,更不用说在凡事上听他。因此这是他神圣使命的充分证明和清楚证据。

约翰福音 11:43 说了这话,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他在众人面前、众人听见时向神他的父说了这话,然后大声呼叫;不是为死人本身,乃是为周围的人,使众人都听见并观察;主要也是为显明他的威严、能力和权柄,并显明他所做的是公开坦白的,不是借任何秘密、迷信、魔术性的耳语完成;也作为他福音声音和能力叫死在罪中的罪人活过来的象征,并作为普遍复活时天使长声音和神号筒的象征。“拉撒路出来!”他叫他的名字,不仅因为他是他的朋友,为他所认识,也为把他与可能埋在同一洞中的任何其他尸体分别开来。他命他从洞中出来;基督一发声,能力就从他出去,拉撒路立刻得生命并复活。这显明他真实而正当地是神,并对死亡和坟墓有绝对主权。

约翰福音 11:44 那死人就出来了,手脚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耶稣对他们说:解开,叫他走。他曾经死了,如今被赐生命、复起、站立起来,从洞中出来。他手脚裹着殓布;这并不是说他的双手绑在一起,更不是说手脚用布带绑在一起,而是如挪努斯所说,他全身从头到脚被殓布包裹。东方各国、犹太人、埃及人和其他人通常用许多层细麻布裹死人,如同婴孩被襁褓裹着;他们的方式是把胳膊和手垂放贴在身体两侧,然后从头到脚一同缠裹。因此,除叫他从死里复活之外,还有另一个神迹:他在这样的状态中,本不能自然使用手脚,却能站起来,立在脚上,行走,并这样被裹着从洞中出来。“脸上包着手巾”;手巾的用途不只是绑住下巴和颚,也遮住死尸狰狞可怕的样子;富人和穷人使用同等价钱和价值的手巾。有人说:“智慧人引入一种习俗,使用同等价值、不超过一钱的手巾,免得没有好手巾的人羞愧;他们遮盖死人的脸,免得使穷人蒙羞,因为他们的脸因饥荒发黑。”又似乎曾有说法:“从前他们露出富人的脸,遮盖穷人的脸,因为穷人的脸因缺乏发黑,穷人觉得羞耻;所以他们命令人遮盖所有人的脸,为要尊荣穷人。”耶稣对他们说,就是对旁边站着的仆人说:“解开,叫他走。”把缠在他身上的麻布卷解开,使他的手脚得自由,让他回自己的家。

约翰福音 11:45 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他们到她家安慰她,并随她同到坟墓;他们看见耶稣所做的事,就是使拉撒路的死尸复活,并使他虽被殓布裹着仍能行走,就信了他,信他是真弥赛亚。这神迹对他们产生这样的果效;因此他们从耶路撒冷到伯大尼来探望,实在是他们蒙福的一日。

约翰福音 11:46 但其中也有去见法利赛人的,将耶稣所做的事告诉他们。他们到耶路撒冷去见法利赛人,那些法利赛人是公会成员。有些人不仅没有从这神迹得益,反而更加刚硬,充满对基督的恶意和嫉妒,急忙去告知他最顽固的仇敌。他们把耶稣在伯大尼所做的事告诉他们,不是为软化他们的心,使他们对他有好看法,而是要激怒他们,使他们策划毁灭他。这样,甚至神迹也像福音教义一样,对有些人是死的香气叫他死,对另一些人却是活的香气叫他活。

约翰福音 11:47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他们召集公会,就是全国的大议会;他们自己也是其中主要成员。他们说:“我们怎么办呢?”意思是为何什么也不做?我们为何如此迟延?为何坐着不动?或者,究竟该做什么?这事如今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思考和商议。“这人行好些神迹”,这是他们承认且不能否认的;这本应成为他们承认他是弥赛亚并接纳他的理由,然而他们却把这当作理由,认为应当思考并共同制定措施,阻止并遏止人们信他为弥赛亚。

约翰福音 11:48 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若任凭他这样到处教训百姓,行这样的神迹,全国都会接纳他为弥赛亚,宣告他为王,并甘心顺服他一切命令。罗马人将带着强大军队来攻击我们,把立他为弥赛亚解释为反叛该撒及其政权的行为;并夺去我们的地方和民族,就是毁灭圣殿,他们的圣所、宗教和敬拜之地;也毁灭他们的城,他们居住之地,荒废他们的国土;并夺去他们尚有的那一点权力和治理权,剥夺他们的民事和宗教特权。波斯译本作:“他们将夺去我们的地方,并下令攻击我们的宗教。”

约翰福音 11:49 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大祭司职分原本不是一年一任,而是终身任职;但到第二圣殿末期,它落在王手中,由王任命自己愿意的人为大祭司,并变成可以买卖的职位,用钱购买,以致他们一年一换祭司职分,每年立一位新大祭司。如今此人居此高位,却没有良心,原则败坏;从使徒行传 4:6 看,他似乎是撒都该人,否认死人复活,也不关心将来的状态。他没有约束,便以大胆、傲慢、喧嚣的方式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意思是,你们是一群无知愚蠢之辈,纯粹是傻瓜和白痴,竟坐着为这样一个人正反争辩。该做的十分明显,就是立刻除掉此人的性命,无需再多费周章;他是什么人、做什么事都无关紧要,这些不必考虑,已不在问题之内。你们若要救国家,就毁灭这人;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危机,不是他丧命,就是国家灭亡;哪一个更合宜,无需花时间辩论。

约翰福音 11:50 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该亚法以为,祭司、利未人、法利赛人、公会和百姓的宗教领袖若任凭耶稣照这样发展并成功,就必在名誉和收入上受损,必须放弃尊贵而有利可图的职位和位置。因此他认为,对他们而言最合宜、最有利,也是这样一个会议中主要应考虑的事,就是一个人为百姓死,免得全民族灭亡。他完全按这个政治原则行事:公共利益应优先于私人利益;至于那人是什么人、是否无辜都无所谓;普通谨慎和国家公共安全要求他成为牺牲品,免得罗马人被激怒到威胁全民族完全毁坏灭亡的地步。

约翰福音 11:51 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这话不是他自己设计和命令出来的,而是出于神的灵;恶人有时也会如此,如巴兰一样。神的灵把这些话指示给他,放在他口中;但他并不是按圣灵所意指的意义使用这些话。“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按他的职分,他是神的神谕,也被百姓这样看待,因此适合在这事上被使用;尤其因他在那一年作大祭司,那时祭司职分将要改变,异象和预言将被封住。“所以预言”,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在预言,正如法老在出埃及记 10:28,犹太百姓在马太福音 27:25 所说的话一样。“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这些话以及下一节接着的话,是传道人按圣灵的意思解释该亚法的预言。耶稣必须死,这与犹太人关于弥赛亚所吸收的观念相反,见约翰福音 12:34

但耶稣这位真弥赛亚必须死;这是神的议会所定,基督在恩典之约中所同意,从世界起初以来众先知所预言,在旧制度下由祭物和其他事物所预表,由基督自己所预告,并且照样成就。按上述缘故,这是必要的;也为他子民的救恩所必需,否则他们必灭亡。然而这死在他是自由自愿的,也是他爱他们的强烈表达和明证。不但这预言宣告耶稣将死,也宣告他要为那国死,即为犹太民族而死;不是为其中每一个个体,因为他们并非全都因他得救;有些人不接待他,拒绝他为弥赛亚、救主和救赎主,并死在罪中。乃是为他们中间神所有蒙拣选的人,为以色列家的羊,就是他奉差遣所到之处、他来寻找拯救的人;他赐福给他们,使他们转离罪孽,并除去他们的罪孽。

此外,这预言表明,耶稣之死不仅是殉道者之死,用血证实他所传的教义,也不仅是勇气、温柔、忍耐和爱的榜样;乃是为他的百姓,或代替他们、站在他们的位置上,作他们的保证人而死;为他们舍命作赎价,把自己献给神的公义作祭物,借此成全律法并满足律法,为他们平息神的忿怒。

约翰福音 11:52 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虽然基督作为先知只奉差遣到犹太人那里,作受割礼之人的执事,但作为祭司,他不仅为他们死,也为外邦人死;就是为遍及全世界、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神的整个奥秘以色列而死;见约翰一书 2:2。“并要将神四散的儿女都聚集归一”,这可以指神在犹太人中蒙拣选的人,他们散居世界列国之中;基督为他们死,福音首先传给他们,他们也被聚集进入福音教会状态,见约翰福音 7:35。但更可能是指神在外邦人中蒙拣选的人。他们被称为“神的儿女”,与犹太人的观念相对;犹太人因民族性的收纳归己,把这个称号归给自己,却否认外邦人有此称号,认为他们不过如狗。

又因为他们在神圣预定和恩典之约中,借特殊收纳归己成为神的儿女;当他们被赐给基督时,就被这样看待;基督取他们的本性并代替他们受死时,也看他们处在这种关系中。这并不仅是因为他们后来在重生中、借信基督耶稣显明为神的儿女,并有圣灵见证他们是如此;更不是因为他们有作神儿女的适合和倾向,因为他们按本性与别人一样是可怒之子。说这些人“四散”,既是因堕落而离散于神之外,也是因自己的过犯离散;这些过犯使神与他们隔绝,使他们远离神。在他们的自然元首和自然状态中,他们远离神,也彼此远离;这不仅可指地点的距离,散居世界各处,也可指心思判断、宗教和行为上的不合;各人行自己的路,如迷失的羊走迷。

如今基督为他们死,为要使他们亲近神,就是亲近独一真实永活的神;又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元首之下,就是他自己,他们共同的元首;他们在他的钉十字架、埋葬和复活中由他代表;又使他们成为一个身体,带入一个羊圈,在此进入一个教会状态,最终进入一个地方,就是天堂,在那里永远与他同在。因此波斯译本作:“叫他把他们聚集到一个地方。”在这事上,红母牛是基督的预表;它的血直接洒在会幕前,也在营外;一位犹太作者说,这样做是“使人记念母牛的目的,就是把那些远离的人从舍金纳的营外带近它”。

约翰福音 11:53 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该亚法的推理显得如此有力,他的建议如此合意,以致除了尼哥底母和亚利马太的约瑟等一两个人之外,众人立刻并普遍同意。此后他们常常在一定时候,并且非常频繁地一同商议,意见一致,要把他治死。他们在有任何合法程序以前、在控告他任何罪名以前、在提出任何证据以前、在听他为自己说什么以前,就已经如此决议。该亚法要把他治死的动议,无论是非、无论他是否无辜,竟得到如此高度认可,以致他们只剩下商议方法和手段,把他拿在手中,并以一种最有利于他们在百姓中名声、最使他蒙羞受辱、且在最适当合宜时候的方式夺去他的性命。

约翰福音 11:54 所以耶稣不再显然行在犹太人中间,就离开那里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到了一个名叫以法莲的城,就在那里和门徒同住。耶稣知道公会已经决议要治死他,也知道他们正在筹划捉拿他,所以不再公开在犹太人中间行走,就是在耶路撒冷及其附近;他不在他们街上教训,也不行神迹,不在公众场合出现;却从那里,就是从伯大尼离开,往靠近旷野的地方去。这旷野究竟是约翰曾在那里传道的犹太旷野,就是我们主来伯大尼以前附近的地方,还是约书亚记 18:12 的伯亚文旷野,并不确定。他进了一个名叫以法莲的城;拉丁通行本、叙利亚、阿拉伯和波斯译本称为以法伦,一些抄本也如此。

它似乎与米示拿和塔木德博士所说的以法莲相同;他们论它说:“密抹和米所尼迦是细面最好的地方,其次是谷中的以法莲。”看来有两个以法莲,一个在谷中,另一个在山上;那里是非常产麦之地。因此埃及术士雅尼和佯庇对摩西有一句话:“你把草带到以法莲吗?”这是俗语,类似我们说把煤运到纽卡斯尔。他们看见摩西行神迹奇事,以为他借法术行事;这句俗语的意思是:你把法术带到埃及来吗?这里已经有这么多了。犹太人说,这以法莲就是历代志下 13:19 的以法莲;那里与伯特利同提,看来在便雅悯支派境内。也可注意,约瑟夫也同样把以法莲与伯特利并提;所以他们似乎都是指同一地方。按同一作者,它只是小城,可能也很隐僻,因此基督退到那里。

伊皮法纽提到伯特利和以法莲的旷野,他从耶利哥上山地时,有一个犹太人陪同,经过那里;这很可能就是这里所说的旷野。有人称其为夸兰塔纳,位于便雅悯支派、耶路撒冷东北、基立河旁。同一作者别处称以法莲为旷野之城。按耶柔米,它离埃利亚即耶路撒冷二十里;但按优西比乌,它只有八里,这被认为更真实。他们二人都说它是一个很大的村庄,这与约瑟夫并不冲突;因为它可以是大村庄,同时又是小城。耶柔米提到便雅悯支派有一处名叫亚弗拉,他说当时称为以法莲村,在伯特利以东五里;又提到另一个亚弗莱姆,是以萨迦支派的一座城,在他那时名叫亚法利亚村,在军团北方六里;前者最符合这里的以法莲。他在那里和门徒同住,用时间与他们私下交谈,教导并指示他们关于神国的事,因为他与他们同在的时间已经不多。

约翰福音 11:55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有许多人从乡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节前洁净自己。这是基督开始公开职事以来的第四个逾越节,也是他与门徒同吃的最后一个逾越节;当他为他的子民被献为祭时,就终结了这节和一切其他礼仪性的遵守。许多人在逾越节以前从乡下上耶路撒冷去,不仅从以法莲所在的乡村,也从犹太和加利利其他各地而来。所有男丁在逾越节时都有义务上耶路撒冷,因为逾越节只能在那里守;但许多人因以下理由提前去:要洁净自己。历代志下 30:18 记载,有许多人尚未自洁却吃了逾越节;希西家为他们祷告,愿他们蒙赦免,这表明他们做错了。

雅尔基论该处说:“犹大人全都洁净,因为他们靠近耶路撒冷,可以洁净并分别为圣自己,再回到耶路撒冷;但以法莲、玛拿西、以萨迦、西布伦中有许多人不能如此。”这些人看来也是这种情形;他们是住得较远的乡下人,因没有从几种污秽中洁净自己,便提前来到,好洁净自己,到时预备妥当。在多种情形下都需要洁净,如产妇、月经和漏症之人、摸了死尸或爬物的人,以及其他情形;因距离远,可能忽略此事,所以他们必须在逾越节前上来,使自己适合过节。关于污秽之人吃逾越节的规矩是这样:“若会众被玷污,或多数人被玷污,或祭司不洁而会众洁净,就在不洁中守;但若会众少数人被玷污,洁净的人守第一次逾越节,不洁的人守第二次。”他们的注释者说,这应理解为因摸死人而有的不洁,这需要七日洁净。

很可能这些人正是这种情形,因为他们是在逾越节前约这么多天上来;见约翰福音 12:1。迈蒙尼德对这事的说明是这样:谁是不洁而被推迟到第二次逾越节的人?凡因不洁而不能在尼散月十五日夜里吃逾越节的人,如患漏症的男女、月经妇人和产妇,以及月经妇人的丈夫。但人在十四日摸了兽尸、爬物等,看哪,他沐浴后,人就为他宰逾越节羊羔;晚上日落时,他吃逾越节。因摸死人而不洁的人,若第七日正遇十四日,虽然他沐浴并被洒水,看哪,晚上他适合吃圣物,然而人不为他宰杀,他要被推迟到第二次逾越节;正如民数记 9:6 所说:“有几个人因死尸而不洁净,不能在那日守逾越节。”按传统可知,那是他们的第七日,所以他们问是否可为他们宰杀,晚上他们就吃;而所得的宣告是不可为他们宰杀。这是指什么情形?

就是他被死人之污秽玷污,而拿细耳人须为此剃头;但若他被其他死人污秽玷污,而拿细耳人不为此剃头,则在第七日他沐浴并被洒水后,人可为他宰杀;日落时他吃逾越节。患漏症的人若见两次,数七日,并在第七日沐浴,人可为他宰杀,他晚上吃。人不可在月经妇人的第七日为她宰杀,因为看哪,她直到第八夜才沐浴,直到第九夜才适合吃圣物。这些以及那里列举的许多其他情形,可用来说明此处经文。

约翰福音 11:56 他们就寻找耶稣,站在殿里彼此说:你们的意思如何?他不来过节吗?寻找耶稣的是乡下人;有人出于这个缘故,有人出于那个缘故;有人好奇想见他本人,有人想看他的神迹,有人想听他的教训;也有人或许想捉拿他,把他交给公会,因为公会已经为此发布命令,无疑也给了赏金。他们站在殿里彼此说话;他们来到那里,是要按圣所的律法洁净自己。他们说:“你们的意思如何?他不来过节吗?”基督是否来过节,成了他们争论的事。有人可能认为他不会来,至少他们很怀疑,因为公会已经公开命令要查出他;并且他也因此从伯大尼退到更远的乡间。不过别人可能有不同看法,相信他会来,因为以色列所有男丁都有义务在那节期显现,这是他的本分;他们不能使自己相信他会因怕犹太人而忽略自己的本分。

John 11 (part 2/2)

约翰福音 11:57 那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早已吩咐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哪里,就要报明,好去拿他。

第57节 那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他们都是公会中的人:已经下了命令;或说,已经颁布了一道法令,即议会的决议:若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就该报明,好叫他们去拿他;这也使一些人对他是否会来过节产生疑问;并且这也是另一些人寻找他、打听他的缘故,为要把他透露给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并得着所应许的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