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创世记第22章导论
本章记述神吩咐亚伯拉罕献上他儿子的事,见创世记22:1;也记述他乐意顺服神的旨意,立刻为此预备一切,见创世记22:3;又记述这命令后来被撤回,并以另一祭物代替,因此那地方得了一个新名,见创世记22:11;在这事上,特别福分、多而又多的后裔,以及那叫万国得福的后裔之应许,都被重新申明,见创世记22:15;此后亚伯拉罕回到别是巴,在那里得知他兄弟拿鹤家族增多的消息,见创世记22:19。
第1节 这些事以后,……就是前一章所记的事。按塔木德学者b所说,以下这件事是在以撒断奶后不久发生的,那时他约五岁;这也是一些人的看法,正如亚本以斯拉在创世记22:4所提到的。但若他只有这个年纪,就很难认为他能背起足够烧尽燔祭所需的柴,见创世记22:6;他所定的十三岁更为可能。约瑟夫c说,以撒那时二十五岁;阿舍主教d也把此事放在他二十五岁这一年,即他断奶后二十年,世界纪年2133年,主前1871年。与此相近的还有一位犹太编年家e的计算,他认为以撒此时二十六岁;但也有人认为他年纪大得多。按约拿单译本,他那时三十六岁;这也是犹太作者f较为普遍接受的意见,阿拉伯作者g也同意。因此,以下所记之事若假定以撒断奶时五岁,那么就是在以撒断奶和以实玛利被赶逐之后三十年发生的。
但无论如何,这事发生在神已经多次应许赐他一个儿子、并且这些应许已经实现之后;也发生在许多福分已经临到他之后;并且是在他似乎已在非利士地安顿妥当、与当地王立约、家中平安、应许之子以撒长成、前途可期之时。可这件事一开始显出来,似乎就威胁要毁掉他一切安慰、盼望和期待。事情是这样:神试验亚伯拉罕。不是像撒但那样试探人犯罪,因为神不试探人,按这意义说他也不能被试探;而且,若亚伯拉罕杀了他儿子,这对他并不是罪,因为这是照着神的命令行的;神是生命的主,也是生命至高的主宰。但神试验他,就是考验他,要证明他对神的信、对神的敬畏、对神的爱,以及甘心乐意顺从神命令的心;这并不是为了神自己要知道这些,因为神并非不知道,而是为了使这些显明给别人,也使亚伯拉罕的信心因此越发坚固;事实的结果也正是如此。
犹太作者h指出,亚伯拉罕共受了十次试验,而这一次是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神对他说:“亚伯拉罕。”神用他所熟知、也是神所赐给他的名呼叫他,这名表明他要作多国之父,见创世记17:5;然而神现在却要他杀自己的独生子,并把他献为祭。亚伯拉罕说:“我在这里。”这表示他听见了神的声音,也预备好顺从神的命令,不论神要他做什么。
b T. Bab. Sanhedrin: fol. 89. 2. c Antiqu. l. 1. c. 13. sect. 2. d Annales Vet. Test. p. 10. e Ganz Tzemach David, par. 1. fol. 6. 1. f Zohar in Gen. fol. 68. 2. & 74. 4. & 76. 2. Targ. Hieros. in Exod. xii. 42. Praefat. Echa Rabbat. fol. 40. 2. Pirke Eliezer, c. 31. Seder Olam Rabba, c. 1. p. 3. Juchasin, fol. 9. 1.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3. 1. g Patricides, p. 19. Elmacinus, p. 34. Apud Hottinger. Smegma, p. 327, &c. h Targum. Hieros. in loc. Pirke Eliezer, c. 31.
第2节 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立刻、马上;不是你的牛,不是你的羊,不是你的公绵羊,也不是你的羊羔,不是你的仆人,而是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以撒;因为以实玛利虽然也是他的儿子,却是使女所生,是妾所生,不是妻子所生;以撒才是他唯一合法的儿子,是他的合法妻子撒拉所生的独一之子;是应许之子,是那惟独在他里面才算为后裔的儿子。就是你所爱的儿子;他的情感深深系在他身上,因为他是个可爱的少年、孝顺的儿子,又是应许之子;神所应许给他的众多后裔的一切盼望与期待,都建立在这儿子身上;弥赛亚也要从他的后裔中、从这条线而出。
原文中“以撒”这个名字是最后才出现的:所以,若前面的描述还不足以说明是谁,便在最后直呼其名;这描述是层层递进地给出的,而把儿子的名字留到最后,是要使亚伯拉罕逐步预备好接受这个令人震惊的命令。每一个词都充满强调,叫人心如刀刺,足以刺透任何柔软的心,更何况还被告知接下来要对这儿子做什么。犹太人i描写神与亚伯拉罕在此事上有一番对话:神说,现在带着你的儿子;亚伯拉罕说,我有两个儿子。带着你独生的儿子;他说,对各自的母亲而言,他们都是独生子。带着你所爱的;我两个都爱。于是神说,带着以撒;辩论到此结束。你往摩利亚地去;这地是预先这样称呼的,因为其中有一座山后来就叫这名。七十士译本把它译作“高地”,即迦南地的山地,尤其是后来耶路撒冷所在的那一带,四围有群山环绕。
因此,另一位希腊译者亚居拉把它译作“显著之地”,因为山丘山岭是显著的,山地也是如此。昂克鲁斯和约拿单把它意译为“敬拜之地”或“礼拜之地”,因为后来神的百姓住在这地,永生神之城建在那里,供神圣事奉之用的圣殿也建在摩利亚山上。耶路撒冷译本在这里则作“往摩利亚山去”。犹太人对于这名字的缘由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出自一个意为“教导”的词k,所以称为摩利亚,是因为教训或训诲从那里传给以色列;也有人认为出自一个意为“惧怕”的词l,因此得名,是因为惧怕或惊恐从那里临到列国m;但它真正的词源是另一个意为“看见”的词n,这一点也由创世记22:14的话得到证实。并在那里把他献为燔祭;这对他来说是极其可怕的事,无论作为一个人,还是更何况作为一个父亲、真宗教的承认者,这命令都极其试炼他。
因为照这命令,他要割开儿子的喉咙,然后剖开他、切成块子,再把每一块有次序地摆在柴上,然后全部烧成灰烬;并且他还要把这当作一件宗教行为,带着审慎、庄重和敬虔去做。你所要去的山中,我必指示你一座;因为那里有好几座彼此毗连、或相距不远的山,后来各有不同的名字,如锡安山,申命记4:48;亚革拉山;各各他山,路加福音23:33;以及摩利亚山,历代志下3:1;人们认为这里所指的就是那山。亚本以斯拉也说,这就是后来建殿之处,也是亚劳拿禾场所在之地,见历代志下3:1。有些学者认为,桑科尼亚顿o关于革罗诺斯或土星献自己儿子的记载,指的正是亚伯拉罕这件事。
他的话是:“有瘟疫与死亡临到时,革罗诺斯将自己的独生子全然献作燔祭给他的父亲乌拉诺斯。”波菲利p根据同一位史家这样转述:革罗诺斯,就是腓尼基人所称的以色列(他们误把亚伯拉罕的一个孙子当作了亚伯拉罕本人),从当地一位名叫阿诺布瑞特的女子生了一个独生子(照博哈特q所说,这名字意为“因恩典而怀孕”,参见希伯来书11:11),因此他们称那孩子为Jeoud(与这里的Jehid,即“独生的”同义);腓尼基人就是这样称呼独生子的。当国家因战争而处于极大危险时,他把这儿子穿上王服,献在自己所预备的坛上。但另一些人r持不同意见,看不出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无论如何,在这一整件事上,以撒很可被看作弥赛亚的预表,就是神真实而本有的儿子,他的独生子,他所爱的爱子;一切应许在他里面都是“是的,阿们的”。
神因着对人的大爱,把他赐下作赎罪的祭物和牺牲;他又在耶路撒冷附近、在各各他山受苦,而那山极可能就是摩利亚山的一部分;并且它与其他几座根部相连、山峰各异的山,可能都通称这个名字。
i T. Bab. Sanhedrin, fol. 89. 2. Pirke Eliezer, c. 31. Jarchi in loc. k ירה “docuit”. l ירא “timuit”. m T. Bab. Taanith, fol. 16. 1. n ראה “vidit”. o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at. p. 38. p Apud ib. p. 40. & l. 4. c. 15. p. 156. q Canaan, l. 2. c. 2. col. 711, 712. r See Cumberland's Sanchoniatho, p. 37, 38, 134, &c.
第3节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看来上述命令是在夜间的梦中或异象中赐下的;所以天一亮,他就起来,预备执行这命令,表现出极大的甘心与毫不迟疑、毫不耽延。并备上驴;为行路之用,不是用来驮柴火和食物,那些很可能是仆人们拿着的,而是给他骑乘用。雅基认为这是他亲自做的,字面上也似乎暗示如此;但这并非必然,因为人常可说成做了自己吩咐仆人去做的事。至于犹太人关于这匹驴的荒诞传说,可参见撒迦利亚书9:9。又带着两个仆人同去;约拿单译本说,这两人是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和他的仆人以利以谢;其他一些犹太作者r也这么说,并说正当此时,以实玛利从旷野出来探望父亲,所以亚伯拉罕带上了他;但这并无根据。他们只是他的两个仆人,而这样的仆人他原有很多。又带着他儿子以撒;他才是必须带去的主要人物,因为他要成为祭物。
亚伯拉罕是否把事情告诉了撒拉,而她是否同意,这不能确定;显然以撒并不知道父亲的打算。虽然撒拉和全家人可能从这些预备工作中知道他是要去献祭,却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要献什么。又劈好了燔祭的柴;因为他不知道到了山上能否找到足够的柴,所以为免到了那里时一无所备,就先这样预备;这表明他完全立意要顺从神的命令。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也就是他骑上驴,朝神对他所说、并指示他前行方向的地方而去。r Pirke Eliezer, c. 31. Jarchi in loc.
第4节 到了第三日,……就是从他领受神的命令、并踏上旅程算起;因为到此时他已走了两天路。摩利亚山距亚伯拉罕居住的别是巴有四十英里s;或者按别人的算法,也是四十。希伯仑t距别是巴二十英里,耶路撒冷又距希伯仑二十二英里;在那炎热地区,以撒和仆人们似乎都是步行,每天走二十英里,队里又只有一头驴,这已相当远了。在这一切时间里,亚伯拉罕都可以反复思想,仔细斟酌自己将要做的事;而他在有这么充足时间反复思量之后仍继续前行,就表明他确信这不是错觉,而是神的谕令,是他所要顺从的;也表明他不是草率仓促地行这事,他的信心与顺服已经充分受到试验,并被证明是真实的。犹太人u非常看重这第三日,并把这里与何西阿书6:2比较,且把那处解释为第三日的复活;而以撒在第三日得蒙拯救,无疑正是基督第三日从死里复活的预表。
因为从亚伯拉罕领受要献儿子的命令起,在他看来,这儿子已经算是死了;而在这第三日,他又以一种预表的方式从死里得回他,见希伯来书11:19。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就是他将要在那里献儿子的地方。巴力哈土林说,“地方”这个词按字母数值法就是耶路撒冷。由此看来,正如神曾向亚伯拉罕表明,他要告诉并指示他当献祭的地方,所以神也赐给他一个记号,使他可以认出那地方;一些犹太作者w说,那记号就是山上的一片云。约拿单译本也与此相合:“亚伯拉罕举目,看见荣耀的云在山上升腾,他从远处就认出了那地方。”另一些人x则说,他看见神圣威荣站在山上,形如一根从地直达天的火柱;他们又进一步指出,他看见这景象时所处的地方叫作琐非目,离耶路撒冷不远;后来城和殿建成之后,从那里可以完整看见城与殿y,因此那地才得名。
s Bunting's Travels, p. 57. t Reland. Palestina illustrata, tom. 2. p. 620. u Bereshit Rabba, sect. 56. fol. 49. 3. w Bereshit Rabba, sect. 56. fol. 49. 3. Jarchi in loc. x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y Gloss. in T. Bab. Beracot, fol. 49. 2. Schulchan Aruch, par. 1. Crach Chayim, c. 3. sect. 6.
第5节 亚伯拉罕对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就是在他第一次望见摩利亚山的地方。他不愿带着两个仆人同去,免得他们看见他捆绑儿子、正要献祭时,会抓住他拦阻他不让这样做;为防此事,他采取了这预防措施,这表明他全心全意要顺从神的命令。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他说着指向有记号显现的地方,但他们是否也看见那记号,则不能确定。犹太人z说,以撒看见了,他们却没有看见。不管怎样,亚伯拉罕让他们明白,他要往视线中那些山中的一座去,在那里借着献祭敬拜神。这里称以撒为“童子”;至于他那时多大年纪,见前文;即便是前面所提到的最大年龄,也仍可这样称呼,因为嫩的儿子约书亚在五十六岁时也被这样称呼,见出埃及记33:11。我们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就是他和以撒都要回来。雅基认为,这是他在先知之灵里所说的话;或者,这是出于他相信以撒必从死里复活的信心,见希伯来书11:19。z Bereshit Rabba (sect. 56. fol. 49. 2, 3.) and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第6节 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拿着,……约瑟夫a说,这柴原先是放在驴上驮着的;若如此,他便是从驴上取下来。但更可能是由那两个仆人拿着,因为这柴后来不过是以撒自己所能背负的,正如下一句所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因为他已经长大成人,能够背负。在这件事上他也是基督的预表,因为十字架的木头也被放在基督身上,他往受钉之地去的时候亲自背着,见约翰福音19:17;这木头也可以象征我们的罪,被父神加在他身上,而他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这些罪,见彼得前书2:24;这些罪之于火正如木柴,是神忿怒降在他身上的燃料。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一只手拿着盛火的器皿,用以点燃木柴,另一只手拿刀,用以宰杀祭物;一件是用来杀儿子的,一件是用来烧儿子的。为了这样的用途拿着这些东西,必然是极其痛苦的。
这是圣经里第一次提到供使用的火,也第一次提到刀。有人说火的发明者是普罗米修斯,也有人说是弗罗纽斯b,因此后者似乎由此得名;但按桑科尼亚顿c所说,该隐的直接后裔首先发明了火,他们的名字分别是光、火、焰;他说这些人发现了通过摩擦木头生火的方法,并教导人使用火。“刀”这个词在希伯来文里的名称,与“吃”或“吞噬”有关,正如本·米勒所观察到的。有些人把它译作“剑”d,但这是错的;也因此误导了一些画家,把亚伯拉罕画成手持长剑去杀儿子。他们二人同行;就是从留下仆人的地方,一同走向献祭之地。
a Antiqu. l. 1. c. 13. sect. 2. b Pausan. Corinthiaca sive, l. 2. p. 119. c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1. c. 10. p. 34. d המאכלת “gladium”, V. L. Pagninus, Montanus, Calvin.
第7节 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就是他们同行的时候。说:“父亲哪!”对亚伯拉罕而言,这真是一句刺心的话,因为他知道自己将要对儿子做的事,是何等违背父子之情与父母之爱。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就是,你有什么要对我说的?我随时准备回答你。他承认自己与儿子的关系,并未把这种感觉丢开;他压制住自己里面奔涌的情感,这显出何等大的信心力量,使他能承受这样严厉的试炼。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火在他父亲手里,柴在他自己肩上。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他从这些预备工作,即火和柴,看出他们是要去献燔祭;但既没有预备任何活物作祭牲,于是便发问。由此可见,到这时他仍完全不知道这趟行程真正的目的,丝毫没有想到自己竟要成为祭物。不过,从他这话也明显看出,他平素已经习惯于献祭,曾受过这方面的教导,看过献祭进行,也知道献祭的性质以及所需之物。
第8节 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在这样的回答中,亚伯拉罕也许是指向弥赛亚,就是神的羔羊,见约翰福音1:29。神在创世以前就在他的旨意和圣约中预备了他;并且按应许、预表和象征来说,他是从创世以来就被杀的羔羊,见启示录13:8。到了时候,神要差他到世上来,见约翰福音10:36,使他成为赎罪祭,见以赛亚书53:10,并在他百姓的位置上悦纳他。这样的预备惟有主能作成,是他无限智慧的产物,也是他恩典、慈爱与美意的结果。亚伯拉罕对此有清楚的看见和坚定的把握,见约翰福音8:56。然而,若把这话视为对以撒问题更直接的回答,而那问题是关于眼前将要献上的祭,那么这话也可看作亚伯拉罕的预言,并表明他的信心,就是神必像后来事实所显明的那样,预备一只羊羔或公绵羊,来代替他奉命要献上的那个。
或者,他也可能是指以撒自己,因为神吩咐他带来献上,所以从这意义上说,以撒也是神所预备的羊羔;只是他不愿直说,于是用这样的回答暂时答复他,暗示他最好把这事交托给神,因为既是神呼召他们来行这事,神也必供应合宜的祭物。亚伯拉罕这样说,也许给以撒留下空间,使他逐渐觉察将要发生的事,从而一步一步明白其中的意思。有些犹太作者e说,亚伯拉罕在此回答之后还明确加上一句:“我儿,你就是那羊羔。”于是二人同行;他们继续前行,直到来到神指示他们去的地方。约拿单译本说:“二人同心如一地前行”;耶路撒冷译本说:“带着安静、平和、镇定的心同行”;雅基说:“存着一样的心”。这些都表明,以撒完全知道将要发生什么,知道自己要成为祭物,并且他由衷地同意此事;他与父亲在这件事上心意相同,父亲怎样甘心把他献上,他也怎样甘心被献上。
况且,这句话从创世记22:6再次重复,似乎也暗示其中有值得特别留意之处。e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第9节 他们到了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就是摩利亚山。迈蒙尼德f说:“众人手中都传有一项传统,就是这地方正是大卫和所罗门在耶布斯人亚劳拿禾场上筑坛之处;也是亚伯拉罕筑坛并在其上捆绑以撒之处;也是挪亚出方舟后筑坛之处;也是该隐和亚伯献祭之坛;也是第一个人被造时献祭之处,并且他就是从这里被造出来的。”约拿单译本和其他犹太作者g也如此说。穆斯林h则说,麦加附近两三英里处的米那或穆纳,就是亚伯拉罕去献他儿子以撒的地方,因此他们在那里宰羊献祭。亚伯拉罕在那里筑了一座坛;用山上所找到的土和草皮筑起了一座献祭的坛,就是为了献上自己的儿子。他以前筑过许多坛,但没有一座是为了像这次这样的用途;然而他仍然立即着手,并且把坛筑成了。
若那里原本已有一座坛,就不能恰当地说亚伯拉罕筑了一座坛,最多只能说他修理了它;但毫无疑问,这坛是他重新筑的,也许这里从前根本没有坛。又把柴摆好了;为要把祭物放在其上。又捆绑他的儿子以撒;照雅基所说,是把他的手脚都绑在身后;不是如亚本以斯拉所猜想的那样,怕他逃跑脱身,而是因为献祭时通常就是这样捆绑祭牲;特别是这次如此安排,也是要使以撒成为弥赛亚的预表,因为弥赛亚也曾被犹太人捆绑,见约翰福音18:12;并且后来也被绑并钉在十字架上。把他放在坛的柴上;这极可能是得了他自己的同意,因为若他二十五岁,或如有人说三十七岁,他完全有能力反抗父亲;若他不情愿,也本可以从这位年老父亲手中脱身。
很可能在此之前,亚伯拉罕已把整件事向他说明,陈明神的命令,劝他顺服;也许还对他说了自己所信的事,就是神或者会撤回命令,或者借某种护理阻止那致命一击,或者叫他从死里复活。总之,神的旨意必须顺从,因为悖逆可能给他们二人都带来可怕后果。类似这样的劝勉,大概使以撒的心被安抚,甘心顺服。在这件事上,他也是基督的预表;基督安息在父的旨意中,自愿把自己交在公义手中,温柔而甘心地将自己献上,为他百姓成为祭物。f Hilchot Beth Habechirah, c. 2. sect. 1. 2. g In Pirke, ut supra. (c. 31.) h See Pitts's Account of the Mahometans, c. 7. p. 97.
第10节 亚伯拉罕就伸手,……一切都已预备妥当,可以执行了:坛已筑成,柴已摆好,祭物也已捆好放在其上,所剩下的只是割开祭物的喉咙。为此,他把那件器具拿在旁边,于是伸出手来;人想到这里,都会觉得他必是战兢着伸手,因为只要思想此事,就足以令人发抖。拿起刀来要杀他的儿子;他确是存着完全要这样做的心,这就把他对神旨意的顺服带到了极处,也证明他是诚实的,的确打算把这事做到底;主也把这看作仿佛已经实际做成了一样。他手里拿着刀,已经靠近儿子的喉咙,眼看就要刺下那致命一刀;仿佛再过一刻,一切就都结束了;但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神显现并阻止了这事,如下所述:
第11节 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这不是受造的天使,而是永恒的那一位,就是神的儿子;他也许以人的形象显现,并以清晰可闻的声音说话,因为他常常如此。显然这是一位神圣的人位,因为他后面指着自己起誓,并重申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见创世记22:16。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名字重复,表示事情紧急,要阻止他杀儿子;因为此事正迫在眉睫,而亚伯拉罕也并不迟延,乃是预备迅速完成;所以这位使者就越发急切有力地呼叫他的名字,重复两次,使他立刻专心留意;而这呼叫也确实达到了目的。亚伯拉罕说:“我在这里。”意思是,我已准备好聆听所要说的话,也准备顺从所要吩咐的事,参见创世记22:16-:。
第12节 使者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他正要伸手,刀在手中,要去杀他。虽然主曾命他带着儿子去献为燔祭,为要试验他的信心、敬畏、爱心和顺服,但主原无意让他真的把儿子杀了,而是要在事情达到临界点时阻止他;因为主并不喜悦、也不以人祭为乐。这事之所以被阻止,也是免得它成为后人的效法榜样;然而外邦人在撒但的影响下,模仿此事,竟曾实行人祭。也不可害他一点;不可撕裂他的肉,不可放出一点血,甚至不可在任何部位给他造成一点轻伤。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就是以真正儿女般的敬畏敬畏神;这种敬畏含有热切的爱和强烈的情感;这种敬畏也包含内在宗教敬拜的全部,即对神圣者的敬畏、对他旨意的顺服、对他的信,以及对他的爱,并由此生发出来的顺从。
这样说,并不是好像神以前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发展;因为神从永恒里就知道亚伯拉罕将会如何、将会做什么,既已定意把那使他这样行的恩典赐给他并作在他里面,就当然预先完全知道这样的试验会有什么结果。但这里是照着人的方式说的;人是等事情发生、显得明显确实之后,才说自己知道了。或者,这里也可理解为一种认可性的知识,即主如今知道并悦纳亚伯拉罕的信、敬畏、爱与顺服,因为这些在此事上表现得极其明显,见诗篇1:6。撒阿底亚·高昂i把这句话解释为“我已经使人知道了”,也就是叫别人知道。神借着试验亚伯拉罕,使别人、使全世界、使一切听见或读到这件事的人都看明,他真是一个敬畏神、爱神、信靠神并顺从神的人;这件事本身就是充分而有力的明证。
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而是神一吩咐他献上,他就着手预备,走了三天的路,并把献祭所需的一切都带上;到了地方,就筑坛,摆上柴,捆绑儿子,把他放在坛上,拿起刀来,正要向他的喉咙下手;因此,主把这事看作好像真的已经做成。很明显,他没有留住他的儿子,而且若被容许,他也不会留住,而是会甘心乐意把他作为祭物献给神;这就证明他爱主胜过爱儿子,更看重神的命令过于儿子的生命,在两者之间,他拣选了前者。神也正是这样,不爱惜自己的儿子,反倒为我们众人把他舍了,见罗马书8:32。i Apud Aben Ezram, in ver. 1.
第13节 亚伯拉罕举目,……先前他的眼目一直定睛在躺在坛上的儿子身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将要刺入刀子的那个部位;但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他就抬头向上看。观看,不料,在他后面有一只公绵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那只公绵羊在亚伯拉罕身后那地方的灌木丛中作响、窸窣有声,于是他转身观看,就看见了它。昂克鲁斯译本把这句话引为“这些事以后”;阿拉伯译本也是如此:就是亚伯拉罕听见天使的声音、举目望天之后,便被引导去看他后面。这个译本与约拿单译本都把它意译为“他看见,且看哪,一只公绵羊”;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和撒玛利亚译本也都如此,把“后面”读作“一只”。这只公绵羊的角被荆棘、蒺藜和刺丛,或山上灌木的密枝缠住了;公绵羊的角是弯曲的,因此容易被这样的丛林缠住,却不容易脱开。这只公绵羊从何而来,不得而知。
很难认为它出自亚伯拉罕自己的羊群,或本就是他的,因为他离家已有三天路程;很可能是从邻近的羊群中走失的,并在神的护理之下,于正合时宜的时候被引到这里。犹太作者k说,这只羊是从创世以来就预备好的;并且,若说它是借着神的大能立即被创造、以非凡方式预备出来的,也并非荒谬不可信。它是我们主耶稣的预表;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已预定了他,他以非常的方式进入世界,就是由童女而生;并且到了日期满足的时候,恰在适当的时候,为世人的罪而死。希伯来文中“公绵羊”这个词与“力量”有关;它也是大人物的象征,见但以理书8:3;因此可以表示基督作为神圣人位的能力与尊荣。
它被缠在稠密丛中,可以象征神的旨意,在其中他被指定作救主;或者象征他与父之间的圣约安排和事务,在其中他甘愿把自己置于其中并受其约束;或者象征他百姓的罪,这些罪借着归算被加在他身上,缠绕着他,而公义既看见他与这些罪关联,就要求满足,并且也得了满足;或者象征恶人的手,就是那些可比作荆棘的无赖之子,他们捉拿了他;或者象征死亡与阴间的痛苦围绕着他,以及公义律法的咒诅压在他身上。也许,他从未比戴上荆棘编成的冠冕时,更像这只被丛棘缠住的公绵羊了。亚伯拉罕就去取了那只公绵羊;并不顾它原属谁,因为神是万有的主和所有者,既已为他预备了这只羊,又在最合宜的时候把它带到他面前,并指示他取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在这事上同样预表了基督。
基督成为赎罪祭,献与神,作馨香之气;它是燔祭,表明基督受苦的严厉与强烈;而它是在他百姓的位置上、代替他们而献的,就是代替属神的以撒,代替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代替那应许之子,代替神一切蒙爱的儿女。因此,这些人就被释放了,因为公义已因基督所行所受的得了满足;这在效果上就如同他们自己受过一样。正如这预表所显示的,那只公绵羊喉咙被割、血被流出、皮被剥去、全身烧成灰烬,就如同以撒自己这样受待,正如雅基所说。
异教作家亚历山大·波利希斯托r,也与圣经历史一致,用很简略的话叙述了这件事:“神(他说)吩咐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给他作燔祭;他便带着这童子上了一座山,堆起柴火,点着了火,把以撒放在上面;正要杀他时,被一位天使禁止,那天使给他呈上一只公绵羊作祭物;于是亚伯拉罕把儿子从柴堆上移开,献上那只公绵羊。”k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31.). Targum Jon. & Jarchi in loc. l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19. p. 421.
第14节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这名可译作“耶和华已经看见”,如七十士译本所译;也可译作“已经预备”,因为正如阿本达拿所说,未来时可以代过去时;并且这名称正是回应亚伯拉罕在创世记22:8所说的话:“神必预备。”如今神已经预备了,所以他就用这名字作纪念。或者也可译作“耶和华必看见”或“必预备”m;就是,神既已为我预备,也必为一切信靠他的人预备;既已以公绵羊代替以撒,也已经预备并且将要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差遣他的独生子,为他百姓的罪作祭物。
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从那时直到摩西的时代,并在后来的世代,直到如今,这都被当作一句谚语来用:正如神在山上向亚伯拉罕显现,并在他正要献儿子时为他和他儿子预备拯救、搭救了他;照样,主也必在各世代中,为那些在艰难困苦、走到极处时呼求并信靠他的人显现。这里也可指神在这山上的同在,因为圣殿后来就建在此山上,正如历代志下3:1所说;也可指基督在此山上的显现,因为他常常在这里被人看见。有人更愿意把这句话译作:“在山上,耶和华必被看见”n;就是那位“神在肉身显现”的,见提摩太前书3:16;那位“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的,见马太福音1:23。他常在建于这山上的圣殿里,并且在他地上卑微的景况中,也常在那里被人看见。
m יהוה יראה “Dominus videbit”, V. L. Montanus, Drusius, Schmidt; “Dominus providebit”, Junius & Tremellius, Piscator. n בהר יהוה יראה “in monte Dominus videbitur”, Pagninus, Montanus, Tigurine version.
第15节 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那使者既已拦阻他杀儿子,又预备了别的祭物给他献上,就再次呼叫他,因为还有话要对他说,就是要重新申明他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并且用起誓来坚固这约。
第16节 说:“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亚本以斯拉指出,这是极大的誓言,而且永远有效;因为神既不能指着比自己更大的起誓,就指着自己,指着自己的本性、完全与生命起誓,见希伯来书6:13。由此可见,那呼叫亚伯拉罕的使者乃是一位神圣的人位,真正的耶和华。因为你既行了这事,没有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就是没有不给主,正如创世记22:12所说。这里再次提起,是因为这实在是一件极其奇妙的事,是对神信心、对神敬畏、对神爱以及对神顺服的惊人实例。就亚伯拉罕的意志而言,并就他所被容许做到的程度而言,这事已经尽他所能全然做成了,因此神就把它看作仿佛实际已经做成。然而,这并不是说下面的应许是因他的功劳而得来的;这些应许从前已经赐下,如今再次申明,不过是表明神何等看重、何等喜悦他所行的事,因此重新申明他凭着自己恩典和美意所立的应许,为要坚固亚伯拉罕的信心,也鼓励别人无论主吩咐什么都顺从他。
第17节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福分;赐你圣灵和他一切的恩典;赐你基督,并借着他得着救赎、称义和救恩;又借着他,把永生这神的恩赐赐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既包括那按以撒一线从他而出的肉身后裔,也包括那跟随他信心脚踪、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中间的属灵后裔,见创世记13:15。你后裔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城门”是代表“城门口”,审判是在那里举行的;城门是城邑的保障,因此也可用来指代城邑本身,并连带指整个周围地区。所以,这句话表达的是对他们完全的管辖权和统治权。这在约书亚、大卫和所罗门的时代按字面应验了;在属灵意义上,则应验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最主要的后裔,因为他毁灭了撒但和他的执政掌权者,胜过了世界,除掉了罪,废去了死亡,并把他的百姓从一切仇敌手中拯救出来;也应验于亚伯拉罕一切属灵的后裔身上,因为他们借着爱他们的基督,都得胜有余。
第18节 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也就是因他那独一而主要的后裔,就是要从他而出的弥赛亚,见加拉太书3:16;神所拣选、天下万国中的一切选民,都在他里面得着各样属灵的福分,得着平安、赦免、公义和永生,得着今生的恩典与来生的荣耀,见加拉太书3:16-:;或者可译作“都必在他里面为自己祝福”o;或“都必以自己为有福”;就是向他寻求福分,认领自己在这些福分中的份,并因这些福分夸口。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就是带着儿子并把他献给我,就他所被准许去做的范围而言,他已经做到了。这样,他以顺服尊崇了神,神也就凭着自己的恩典与良善,用应许尊荣他,使他作多人的父,无论按字面还是按属灵意义都是如此;并使他成为弥赛亚的祖先,因为一切恩典与良善的福分都在弥赛亚里面汇集。o התברכו “benedicent se”, Munster; to the same purpose Vatablus, Tigurine version, Piscator.
第19节 亚伯拉罕回到他仆人那里,……就是回到他和驴一同留在某处等候的人那里;当时他和以撒上山去敬拜,而这些仆人就照他的话一直留在那里,见创世记22:5。这里没有提到以撒,但毫无疑问,他是同亚伯拉罕一道回来的,因为后来我们还听见他在家里。至于约拿单译本所说,天使把以撒带到伟大的闪之学舍,在那里住了三年,这不足凭信。他们一同起身往别是巴去;也就是说,当亚伯拉罕和以撒回到那两个仆人所在之处后,他们就起程,与仆人一同继续往别是巴去;亚伯拉罕正是从那里来的,也曾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亚伯拉罕住在别是巴;此后一段时间他继续住在那里,不过并不长久,因为下一章就记载他在希伯仑,见创世记23:2。
第20节 这些事以后,……就是在亚伯拉罕带着儿子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那边一座山上筑坛、把他放在坛上准备献祭、又以公绵羊代替他献上,并且他们二人回到别是巴之后。有人告诉亚伯拉罕;很可能是一个刚从以下这些人所住之地来到的人告诉他的。雅基却认为,是主亲自告诉他的,并且是在他正考虑要不要从亚乃、以实各或幔利的女儿中为以撒娶妻时,为防止这样做,便向他说明以下家谱。说:“看哪,你兄弟拿鹤的妻子密迦,也给他生了几个儿子。”正如撒拉,一般认为就是哈兰的女儿亦迦,曾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而亚伯拉罕又仿佛从死里把这儿子重新得回;同样,米迦,也是哈兰的另一个女儿,也给他兄弟拿鹤生了儿女。拿鹤是亚伯拉罕离开迦勒底的吾珥时留在那里的人,后来迁居到米所波大米的哈兰,见创世记11:27。
第21节 长子是乌斯,兄弟是布斯,……前者把自己的名字给了乌斯地,就是约伯所住之地;约伯似乎就是这人之后裔中的一个,见约伯记1:1;从他又出了托勒密p所提到、住在巴比伦附近和幼发拉底河畔的Ausitae。后者是布斯人的祖先,以利户就是这一家的人;他曾在约伯与他朋友之间发言,见约伯记32:2。还有基母利,亚兰的父亲;这亚兰并不是那位亚兰人得名所从出的亚兰,因为那位是闪的儿子,见创世记10:22;这里所说的这一位,可能是因住在亚兰人中间而得名,正如雅各也被称作叙利亚人,见申命记26:5;或者这名字是为了纪念更古的那位亚兰而给他的。由这位基母利,可能出了斯特拉波q所提到的Camelites,有两支,都住在幼发拉底河右边,离那河约三天路程。p Geograph. l. 5. c. 19. q Geograph. l. 16. p. 515.
第22节 还有基色,……一般认为迦勒底人是从他而出的,因为他们通常被称为Chasdim;但在此人出生之前,圣经已经提到迦勒底人,除非那是预先这样称呼的;:-:。又有哈琐、必达、益拉、彼土利;这些人及其后裔,后来我们再没有听到什么,只除了最后这一个;而提到其余的人,也是为了他。哈琐或Chazo定居在以拦地,那是属波斯的一块地区;如今那里有一座城仍按他的名字叫Chuz,因此那整块地方也称Chuzistan;当地居民又被亚述人称为Huzoye或Huzaeansr;这与斯特拉波s所说的Cossaeans是同一群人。斯特拉波描写他们是好战的民族,住在贫瘠多山之地,以抢掠为生;他还把他们与以拦人、米底人和波斯人并列提及。一些阿拉伯作家说,波斯人出自Pahla的儿子Pars;海德博士t则提出疑问,Pahla会不会就是Paldas,即拿鹤儿子中的Pildash。r Hyde's Hist. Relig. Vet. Pers. c. 35. p. 415. s Geograph. l. 11. p. 359, 361. & l. 16, p. 512. t Ut supra, (Hyde's Hist. Relig. Vet. Pers. c. 35) p. 419.
第23节 彼土利生利百加,……她后来成了以撒的妻子;正如亚本以斯拉和雅基所说,上文那段家谱正是为了她而记的。这也是为本章后续历史铺路;因为在彼土利的儿女中,圣经没有提别的,只提了她,甚至连她的哥哥拉班都未提。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生了这八个儿子;这里特别注明这一点,并给出准确数字和名字,是为了把他们与拿鹤从另一位妇人所生的儿女区别开来,如下所述:
第24节 拿鹤的妾名叫流玛,……她不是妓女,而是次等的妻子,地位在正妻之下,在家中相当于首位女仆,主要为生育儿女而留下;在当时,这既不被看为不合法,也不被看为羞耻,亚伯拉罕家中的夏甲就是如此。流玛也生了提八、迦含、他辖和玛迦;别处我们没有关于这些人的记载。只可注意一点,这里的玛迦是男人的名字,而这名字有时也用于女人,见列王纪上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