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创世记第21章导论 本章记述以撒的受孕、出生、受割礼并断奶,见创世记21:1;又记述以实玛利的戏笑,以及他和他母亲按撒拉的要求被赶出亚伯拉罕家;这事虽然使亚伯拉罕忧愁,但他照着神的指示遵行了,见创世记21:9;又记述亚伯拉罕为他们离去所预备的东西,以及他们在旷野中从神所得的供应;以实玛利在那里长大,也在那里娶妻,见创世记21:14;又记述亚伯拉罕与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所立的约,见创世记21:22;又记述亚伯拉罕栽种垂丝柳树,并求告主的名,见创世记21:33;本章最后以这一句结束:亚伯拉罕在非利士地寄居了多日,见创世记21:34。
第1节 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就是对亚伯拉罕在创世记17:16所说的话;他以怜悯和恩慈成就此事,使她有能力怀孕生子;参见撒母耳记上2:21。耶和华便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这句话是用不同的字句表达同一件事;这样的重复,是要人留意神成就自己应许这件事;他向自己的话总是信实的,即便是在极其艰难、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上,在本案中也是如此。因此,约拿单译本和耶路撒冷译本都意译说:神为撒拉行了神迹,或行了许多神迹,使她在这样高龄、这样的处境中还能怀孕。
第2节 撒拉就怀孕……这说明了主眷顾她、照着自己的话待她是什么意思;参见希伯来书11:11。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在他年老的时候;特别提到这一点,是要显明这恩待更大、更奇妙;或者可译作“归于他的老年”或“为着他的老年”,意思是:在他晚年中安慰他。因为他多年活在得子的应许之下,也一直期待着一个儿子,就是那应许的后裔,弥赛亚要从他而出;如今他终于得着了一个儿子,没有什么比这更能给他安慰了。正当神对他说定的时候,见创世记17:21;神不但信实地成就了自己的应许,也准确地守住了所定的时间。注n:לזקניו,“为着他的老年”,Vatablus;“归于他的老年”,Junius 与 Tremellius。
第3节 亚伯拉罕给撒拉给他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这正是神吩咐他所起的名,见创世记17:19;他记得这命令,并顺服遵行。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喜笑”,一方面是因为亚伯拉罕因所给他的应许而欢笑;另一方面,后来撒拉因不信而笑,也可成为这名字进一步的缘由;这名字也可能预示别人因他的出生而发出的喜乐与欢笑;或许还预示他会成为他哥哥讥笑和嘲弄的对象。这样一连串事件都与他的名字相合。
第4节 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在他儿子以撒生下来第八日,给他行了割礼。见创世记17:12。这是我们所读到第一个按着神圣命令在第八日受割礼的人,而亚伯拉罕严格遵守了这条命令。虽然这儿子是应许之子,也是他老年所得的儿子,是他最疼爱的,但他仍在他身上施行这流血的礼仪;他也没有拖延过时,而且看来是亲自执行。凡此都显明他何等严谨地看重神的命令,并且甘心乐意、迅速顺服。
第5节 亚伯拉罕生以撒的时候年一百岁。所以,自他离开哈兰、来到迦南地以来,已经过了二十五年,因为那时他七十五岁,见创世记12:4。这也与异教作家波吕希斯托尔所引述的德米特里乌斯的记载完全相合;那人说,以撒是在亚伯拉罕来到迦南地后二十五年出生的;而此时亚伯拉罕必是一百岁,因为主在他九十九岁时向他显现,并应许次年这定期必给他一个儿子,见创世记17:1。提到这一点,一方面是要显明神向亚伯拉罕所施的奇妙恩待,另一方面也表明神极其准确地成就了自己的应许。按乌舍主教的年代计算,以撒生于世界纪元2108年,即主前1896年,很可能是在别是巴;见创世记21:33。注o:见优西比乌《福音预备》9卷21章425页。注p:见《旧约纪年》9页。
第6节 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她是在想到她儿子以撒这个名字时说这话的;这名字是她丈夫按神的指示给他起的,而她也赞同。这无疑使她想起自己从前第一次听见自己要生儿子时所发的笑,那笑是出于迟疑和不信;但如今神既给了她一个儿子,就给另一种笑立下根基,就是真实、稳固的喜乐与感恩。因此,凡听见的人必与我一同喜笑;不是像皮斯卡托所解释的那样嘲笑她,而是要向她道贺,与她一同欢喜,正如伊利莎白的邻里在类似情形下与她一同欢乐一样,见路加福音1:58。
第7节 她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一年前,没有人会想到有这样的事,更不用说跑来告诉亚伯拉罕:撒拉要给他生一个孩子或几个孩子。这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几乎不可能;除了神自己,或奉他差遣的使者之外,没有谁能宣告这事;也只有他能成就这事,因为这实在奇妙惊人。撒拉竟给孩子吃奶?她已九十岁,还能生孩子、亲自哺乳;而她也确实这样做了。她在这件事上给她的众女儿立了榜样,叫她们也照样行;因为无论是年龄、尊贵身份,还是家务繁忙,都不能成为推卸这一本性职责的理由。而她有能力这样做,也清楚证明这真是她自己亲生的孩子。这里的复数可代替单数,正如经常如此,见创世记46:23;或者撒拉也许想,既然神赐她力量生养并哺育一个孩子,也可能使她生养并哺育更多;不过,这句话似乎只是为了生动描写她是一个乳养孩子的母亲。因为我在他年老的时候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创世记46:23-:。
第8节 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他在母亲的乳养下茁壮成长,也得着神的赐福;等到身体健壮,能够消化更强的食物,靠那些食物生活时,就离了母乳。以撒断奶时究竟多大,并不确定,因为这件事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而是由父母斟酌决定,看他们喜欢怎样,也看孩子的情况如何。并且在那个时代,人比现在长寿,所以断奶可能不像后来那么早;正如我们看见,他们结婚生子也都较晚。犹太作者对这一点意见不一。
雅基和本·米勒说,以撒在出生后二十四个月断奶;他们一位编年史作者说,这是在亚伯拉罕一百零三岁那年,也就是说以撒三岁的时候,这与次经的话一致:“她向他俯身,嗤笑那残暴的暴君,用本国的话对他说:我儿,可怜我吧;我怀胎九个月生了你,乳养你三年,抚养你到这个年纪,又忍受养育你的辛劳。”(马加比二书7:27)按耶柔米所说,有些希伯来人认为他断奶时有五岁;乌舍主教也把他的断奶定在这个年龄。至于有些拉比说那时他已有十岁或十二岁,就很不可信了。犹太哲学家斐罗认为他当时七岁。
亚伯拉罕在以撒断奶的日子摆设丰盛的筵席;因为他如今已脱离婴孩时期的危险,度过了婴儿常有的各种疾病,身体已更稳固,也很有希望存活下来成为成人,因为现在能吃并消化更实在、更坚固的食物;这使亚伯拉罕大大喜乐,于是为家人和邻舍摆设盛大的宴席,邀请他们一同庆贺。雅基说,当时那一代的大人物都在场,甚至希伯和亚比米勒也在。犹太人很不相干地引用这段经文,说借此证明他们有责任在婴孩受割礼时摆设筵席;其实这不是在以撒受割礼的时候,而是在他断奶的时候。注q:R. Gedaliah,《Shalshalet Hakabala》2叶2面。注r:耶柔米《创世记问题》68叶K栏,第3卷。注s:《旧约纪年》9页。注t:《以利以谢篇》30章。参耶柔米前引处。注u:斐罗《论挪亚苏醒》275页。
注w:《以利以谢篇》29章30叶1面。
第9节 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就是以实玛利。这里没有直接提他的名字,而是借着他是夏甲的儿子、夏甲是撒拉的使女、又是一个埃及妇人来描述他;这似乎都是带着轻视的意思,无论对夏甲还是对她的儿子皆然。就是她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并不是给撒拉所生,尽管撒拉当初把使女给亚伯拉罕时原是如此打算,见创世记16:2。撒拉看见这亚伯拉罕的儿子戏笑;可能是在以撒断奶所设的筵席上,或者更可能是对以撒本人,拿他的名字取笑,轻看他这个弟弟,并夸口自己是长子,产业应归自己;又威胁说,如果将来以撒敢借着神应许他为亚伯拉罕后嗣这件事与他争夺,他将怎样对付他;甚至他也可能是在嘲笑这应许本身。而这争端确与承受产业有关,这从撒拉在创世记21:10的话显然可见。以实玛利在这事上不仅可能出言不逊,也可能动手打弟弟,因为所用的那个词有时确有这个意思,见撒母耳记下2:14;因此,使徒称之为逼迫,并不为过,见加拉太书4:29;残酷的戏弄本身也算逼迫,见希伯来书11:35。至于犹太注释家赋予这段经文的种种意思,如说以实玛利在拜偶像,并企图拉他弟弟一起拜;或说他讲淫秽下流的话,想败坏他的心;或说他有意谋害以撒,向他射箭,却假装说只是嬉戏玩笑;这些说法似乎都没有根据;希伯来书11:35-:。
第10节 因此她对亚伯拉罕说: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就是夏甲,撒拉的婢女和奴仆,以及她儿子以实玛利。由此可见,夏甲也牵连在这事里,她怂恿儿子嘲笑以撒,至少也是鼓励他,用自己是长子、有承受产业的权利来给他壮胆。因此撒拉清楚看见,除非把夏甲和她儿子赶出门,否则她和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得平安和安慰,所以她请亚伯拉罕这样做。而这并不只是她一时发怒,乃是在神的引导和影响之下说的;这从神后来赞同此举就显明了。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若他继续留下,看起来就会像是承受产业的人,他自己也会这样想,围绕这件事还会不断发生争竞。因此,为了彻底确定谁才是后嗣,她要求把他和他母亲一并赶出家门;这将清楚地把此事定下来。撒拉这样断然宣告谁该承受、谁不该承受,似乎有些越权;这本更应由亚伯拉罕决定,她称他为主,见创世记18:12。但足以洗清她这类指责的,是神旨意的启示和神的应许:神与亚伯拉罕屡次更新的圣约要与以撒坚定,不与以实玛利坚定,见创世记17:19。至于神为何引导撒拉向亚伯拉罕提出这样的请求,使徒保罗已教导我们:这两个妇人是两约的预表和象征,她们的儿子则代表在这些约之下的人;见加拉太书4:22。
第11节 亚伯拉罕因这事十分忧愁……撒拉所提出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出家门的请求,并不合他的心意,恰恰相反;这在他看来是件恶事,极其令他不快,他不愿意照办。因为他的儿子;就是他的儿子以实玛利。这里不是说他因以实玛利所做的事而忧愁,不是为他拜偶像,如约拿单译本所说,也不是为他戏笑以撒;而是为别人提议要如何对待他而忧愁,就是要把他赶出家门。由于他深爱这个儿子,也十分关心他的教养,并盼望他也能享受所应许给他的福,所以他不情愿看见他被逐出家庭。这里没有明说他为夏甲忧愁,虽然从神后来对他说的话以及他为她所作的安排,都可看出他也顾念她;不过他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儿子,也许这儿子在他天然情感中所占的分量,当时甚至比以撒更重。况且,当神吩咐他把以撒献上时,他并没有像此时这样表现出抗拒;因为那是神的命令,这却只是妻子的请求,而他原以为不过是她一时气愤和怨恨。希伯来作者说,在临到亚伯拉罕的一切患难中,这一件在他看来最为艰难、最为痛苦。注x:《以利以谢篇》30章。
第12节 神对亚伯拉罕说……或者是借着清楚可闻的声音,或者是借着在他心里所加的感动,指示他当怎样行;因为毫无疑问,他正在妻子和儿子之间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处置,但神为他断定了这件事,使他得安。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使女忧愁;意思是,不要因撒拉提出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这件事而难受;不要让你对他们二人的情感拦阻你照办;不要把这看作恶事或难事;这原是正当而合宜的。至于这使女和她儿子,就交给我吧;我必看顾他们,你不必为他们和他们的安危忧虑。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约拿单译本加了一句:“因为她是女先知。”事实上,在这件事上,她的确是在先知的灵里照着神的旨意说话;至少她的话后来成为神圣的宣告,并被称为“经上的话”,见加拉太书4:30。
这里的“凡”必须限于她关于夏甲和以实玛利、以及将他们赶出去所说的话,不可扩大到她对亚伯拉罕所说或将要说的一切话,好像他都该照办。相反,作为妻子,本应是她听从并顺服丈夫的声音;但在这特别的事上,亚伯拉罕却被吩咐要听她的话并照着去行,理由如下: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和从他所出的后人,要特别被称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并在今生承受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为业的迦南地。这就是为何应当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的充分理由,免得他们或他们的后代与以撒或他的后裔一同承受这地。尤其是,弥赛亚要从亚伯拉罕的这一条线出来,而不是从以实玛利的线出来;那位后裔就是万国要因他得福的。所以必须有这样的分别,使这一点更加明显。
第13节 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为一国……成为大国,正如创世记17:20所应许的;以实玛利人、撒拉森人,以及如今的土耳其人,都是以实玛利的后裔,可见此话成真。约拿单译本把这句话意译为“盗贼之民”或“偷窃之民”;撒拉森人确曾如此,人们甚至认为他们的名字来自阿拉伯语“sarac”,意思是偷窃,虽然他们自己更愿意说那名字来自撒拉。但这样解释并不符合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因为神是要安慰亚伯拉罕,告诉他以实玛利和他的后裔要成为大国,不会在安慰的话里把他们描述成一群盗匪,尤其下面还说明应许的理由:因为他是你的后裔;或说,你的儿子。这里“后裔”一词再次用于指一个单独的人;见创世记4:25。注y:Golius 1167栏;Castel 2626栏。
第14节 亚伯拉罕清早起来……主是在夜里对他说话,叫他听撒拉的话;天一亮,他就起来,并没有违背这从天上来的异象。因为虽然所吩咐他的事违背血气,也与他天然的情感相反,但既然是神的旨意,他就立刻顺从了。拿饼和一皮袋水;很可能是一块饼,和一个皮制或木制的水袋,亚本以斯拉认为是后者。没有必要说这些是泛指一切必需品,也没有必要说亚伯拉罕其实给了很丰厚的预备;照着字面和历史事实,应当严格理解,因为这些不过是夏甲所能背负、也确实背负在肩上的数量。亚伯拉罕本可以差遣驮着食物的牲口,又派仆人跟随服侍,但他没有这样做;照他的天然情感和慷慨性情,本来是会这么做的。
但既然在这件事上他必须听从撒拉所说的一切,并照样行,也许这就是她所容许给他们的全部;或者也可能是出于神的护理,为要惩治他们先前不当的行为,叫他们知道在亚伯拉罕家里和在家外的分别;同时也给神机会因亚伯拉罕的缘故向他们施恩。亚伯拉罕很可能已指点他们该往某处去;在到达那里之前,这些供应也许已经足够,并且他也让他们盼望以后还会得到更多帮助。但他们后来进入旷野,四处漂流,迷失道路,就渐渐缺乏食物。这也可以象征凡在律法之下、想靠行为得幸福的人所有那种卑微、贫乏、饥饿的处境。交给夏甲,搭在她肩上;就是说,把饼和水交给她,可能放在一个包裹或篮子里,于是放在她肩上背着。约拿单译本又加上:“并绑在她腰间,为要显明她是使女。”又把孩子交给她;不是说这孩子在她肩上,这绝不可能。
因为他受割礼时已经十三岁,以撒出生时他必有十四岁;若以撒两岁断奶,他就十六岁;若三岁断奶,他就十七岁;若五岁断奶,他就十九岁。有些犹太作者说,他离开父家时二十七岁;但较接近事实的说法,是他那时十七岁,而这个年纪显然太大,不可能由母亲背在肩上。所以这里的意思是:亚伯拉罕把食物放在她肩上时,也把以实玛利交给她,让她照看;很可能她是牵着他的手。打发她走;就是叫她离开自己的家,往某个指定的地方去。约拿单译本加上“并给她休书”,意思是不但从家中打发她,也从婚姻关系上休了她;犹太作者大都如此理解。但没有理由相信摩西律法以前已有这样的习俗。甚至他们还更进一步,说亚伯拉罕不但把她从自己和以撒那里打发走,也把她从今世和来世打发走了。这完全没有根据。
她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或照约拿单译本所说,是在靠近别是巴的旷野中。那地方很可能是亚伯拉罕当时所住之处,也是以撒出生并发生上述事情的地方,后来才有了这个名字;所以这里是预先这样称呼它,见创世记21:31。据说别是巴离基拉耳十二英里,离希伯仑向南二十英里。注z:《以利以谢篇》30章;《创世记拉巴》53段47叶4面。注a:《Shalshalet Hakabala》2叶2面。注b:前引《以利以谢篇》与《Shalshalet》。注c:Bunting《旅行记》57页。注d:耶柔米《希伯来地名》89叶E栏。
第15节 皮袋里的水用尽了……他们口渴,在旷野里迷路已有一段时间,无法再装满皮袋,于是水都喝光了。犹太作者说,夏甲一到旷野,就转去追随她父亲法老家中的偶像,结果皮袋里的水立刻止住了,或者被以实玛利喝光了,因为他发热病、口燥非常。她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不是从肩上丢下来,而是从手中或怀里放下。由于口渴发昏,他已经不能行走;而她拖着他前行,自己也困乏了,也许先是坐下,把他抱在膝上,放在怀里;后来以为他快不行了,就把他放在旷野里一棵小树底下,遮挡烈日,然后离开了他。希腊文译本说,是“在一棵松树底下”;约瑟夫也这样说。有些犹太作者称之为杜松树;还有人说这是以实玛利自己做的,说他因口渴疲乏,就跑去把自己扔在旷野的荨麻下面;见约伯记30:7。注e:前引《以利以谢篇》30章;约拿单译本本处。注f:约瑟夫《古史》1卷12章3节。注g:前引《创世记拉巴》53段47叶4面。注h:前引《以利以谢篇》30章。
第16节 自己走开,坐在对面,相离约有一箭之远……她不能忍受看见儿子在痛苦中挣扎,眼见就要死去,便离开自己放下他的地方,坐在另一棵树或灌木底下遮阴,正对着孩子,但仍离得有些距离,下面便说明这距离。约有一箭之远;就是离他大约箭射所及的距离,或一般弓箭所射出的距离。按犹太人的说法,这大约是半英里,因为他们说两箭之地为一英里。她就坐在那里,等候结果,不知是生是死,而她所料想的是后者。因为她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她实在承受不了听他临死的呻吟、看他垂死的痛苦。于是她坐在对面,放声大哭;是因自己落魄凄凉的处境,在旷野里得不到水,而她儿子也正如她所想,快要渴死。七十士译本作“那孩子就哭号流泪”;而从创世记21:17看来,孩子的确也发声哭了,但这在本节原文里并未明说。原文清楚表明,哭泣的是夏甲,不是她儿子,因为这里所用的动词是阴性。注i:前引《创世记拉巴》53段47叶4面。
第17节 神听见童子的声音……由此可见,他也哭了;只是不能确定他是在向神祷告,还是单单因所受的困苦惨状而哭喊。无论是哪一种,他的呼声都达到主的耳中,于是主怜悯他,供应他的需要,救他脱离悲惨的境地。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这不是受造的天使,而是那永恒者,神的儿子,圣约的使者;他在可见的天上显现,从那里用清楚可闻的声音呼叫夏甲,声音大到她可以听见。对她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或说,有什么事临到你呢?你怎么了?为何哭喊、为何流泪?他说这话,不是因为不知道她的情形,而是为了安慰并扶助她。不要害怕;不要不信神的能力和护理,以为他不能照顾你和你的儿子;也不要怕孩子会死。因为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他如今在哪里,神都听见;即便他在旷野中,在其中一棵小树底下,神仍听见。神无处不在,无论人在何处,无论景况多么荒凉,神都能听见他们的呼求。借此夏甲就知道她儿子还活着,知道他曾经呼喊,而神也听见了他的呼求;那顾念穷乏人祷告的神,见诗篇102:17,也听见了以实玛利在树底下的哭声。
第18节 起来,把童子抱在怀中……她先前坐在远处,如今被吩咐起来,到她儿子那里去,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因为他躺卧在那里。用手搀扶他;或说,用你的手抓住他,把他托起来,因为他虚弱到自己坐不起来,必须有人扶持。因为我必使他成为大国;这是对先前向她和向亚伯拉罕所作之应许的重申,见创世记16:10;借此夏甲得了保证,知道他必恢复、必存活,长大成人,并作众子的父,日后这些后裔必成为大国;创世记16:10-:,创世记16:10-:,创世记16:10-:。这也表明此处说话的这位神的使者就是神自己,或是神性的位格,因为除了他以外,没有谁能使他成为大国。
第19节 神使她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她先前没有看见这井;并不是说她真瞎了眼,现在才被开了眼,或视力才恢复;而是神的护理可能暂时拦阻了她,使她先前看不见;或者她因心神慌乱、注意力涣散,没有留意到;又或者她因哭泣太多,眼睛肿了,所以看不见。虽然如此,也不排除这井先前原本不存在,而是神立刻凭能力使它出现;因为他若愿意,就能在谷中开山,在旷野使水成池,见以赛亚书41:18。犹太作者说,这井是在创造第七日黄昏时造的。那些眼睛被神的灵和恩典打开、得以看见活水之井的人是有福的;他们看见基督里恩典的泉源和丰满,口渴的灵魂可以到那里来喝,得着满足。她就去把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他喝了以后便得复苏,从昏厥中恢复过来,又重得健康。注k:前引《以利以谢篇》30章。
第20节 神保佑那童子……使他的健康得以巩固,供应他生活所需,在他所处的旷野中保护他脱离危险,并使他在今生的事上亨通顺利;这一切都源于神护理的良善。他就渐长;身体渐渐高大,到了成年;或者说,“他成了大”,即在财物和产业上昌大,本·米勒如此解释。住在旷野;就是别是巴的旷野,或下文所提的巴兰旷野;那里很适合一个野性的人居住,正如先前论到他的预言所说的。这样,那神谕便应验了,见创世记16:12。成了弓箭手;他善于使用弓箭,无论打猎、杀野兽以其肉为食,还是与人争战,因为他的手要攻击人。犹太作者说,他生来就带着弓,长大也在弓箭中长大,还说他在亚伯拉罕家里时曾向弟弟以撒射箭,想要杀他;但没有证据表明他在进入旷野并长大以前,就已经懂得或使用弓箭。后来他正是在旷野中靠此谋生,并以此自卫。
他的后裔基达人,是从他儿子基达而出,也以善射闻名,见以赛亚书21:17;从他另一个儿子伊突而出的以土利亚人,也因弓而著称,维吉尔对此亦有提及。今日住在荒漠和其周边的阿拉伯人,从拿拜约而出,被称为拿巴提人,仍然是非常出色的弓箭手,也善于投掷用芦苇制成的标枪。撒拉森人不是靠耕种谋生,主要靠弓箭;他们人人皆兵,以野兽之肉为生,像鹞鹰一般贪掠。如今麦加总督的军队多为步兵,而阿拉伯人认为以实玛利就住在麦加附近;这些军队被称为Al-Harrabah,就是“弓箭手”或“投枪手”的意思。注l:《以利以谢篇》30章;Ammianus Marcellinus《历史》14卷。注m:维吉尔《农事诗》2卷448行。注n:Rauwolff《旅行记》第二部分第4章118页,由Ray转引。
注o:Ammianus Marcellinus 14卷8页,Vales版。注p:Pococke所引Sharif al Edrisi《阿拉伯史样本》122、124页。
第21节 他住在巴兰的旷野……这地因阿拉伯彼特拉的一座城巴兰而得名;其范围从书珥的旷野延伸到西奈山。阿德里科米乌斯对它的描述是:巴兰,或法兰,是极其广大的旷野,荒凉、难行、无水;从西奈山到加低斯巴尼亚,有十一天的路程。那地不能耕种,完全干旱、贫瘠、未经开发;不适合人居住,没有村庄、房屋和茅舍;那里看不见人,也没有走兽、飞鸟,甚至没有树木和草,只有岩石和高峻粗糙的石山。有时它指靠近西奈山的阿拉伯旷野前段,有时又指靠近应许之地的后段;有时称为汛的旷野,有时因山而称为西奈的旷野;但法兰这个名称似乎是这漫长旷野最通用的名字。以色列人在这里漂流了三十八年。这个作者所说的情况,必须仅理解为其中某些地段,否则以实玛利就不可能住在那里了。
他母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埃及是她自己的国家,因为她本是埃及人,见创世记16:1,而他们居住的地方离那里也不远。按犹太作者的说法,他有过两个妻子;先前那个被他休了,后来才娶这位埃及女子。他们说,他第一任妻子是从摩押平原迎娶来的,名叫Aishah,另一位名叫Phatimah。约拿单译本在这里写道:“他住在巴兰的旷野,娶了Adisha(或Aisha)为妻;后来把她休了,他母亲又从埃及地给他娶了Phatimah为妻。”以实玛利妻子的名字,似乎取自阿拉伯作者;因为Aishah或Ayesha,是阿布伯克尔一个女儿的名字,也是穆罕默德众妻子之一的名字;Phatimah则是他一个女儿的名字。注q:《地理剧场》116页。注r:前引《以利以谢篇》30章。
第22节 当那时候……不是指以实玛利长大娶妻的时候,而是指以撒断奶、以实玛利被赶出去的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话;亚比米勒就是前一章所说的基拉耳王,非各是他的元帅。这两位尊贵人物一同来访亚伯拉罕,与他交谈;亚伯拉罕当时仍住在基拉耳,或者至少住在离那里不远的那片地方。他们说: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就是神在世上的事务上大大使他亨通,因为他们所能判断的也不过这些。他们看见他财物增长,家口增多,凡所经营的都顺利;又因为忌惮他日渐强盛有势,就想与他建立关系,确保得着他的善意。
第23节 现在你在这里指着神对我起誓……就是指着又真又活的神起誓,因为惟有他才是人当起誓所指着的对象;他是亚伯拉罕的神,而亚比米勒似乎也认识他,并且敬拜他;因此他请求亚伯拉罕指着这位神起誓,因为他知道若亚伯拉罕肯起誓,这誓言对他必是神圣且有约束力的。说:你不要欺骗我,也不要欺骗我的儿子和我的孙子;也许他听说过神应许要把整个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其中也包括他的国,因为他的国也是其中一部分。如今看见亚伯拉罕渐渐强大有势,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很快就被夺去这地,也不知道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还是他儿子、孙子的时代,所以他求亚伯拉罕起誓,无论何时那事临到,都不要伤害他们。你要照我厚待你的恩,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人;意思是:正如他曾完全许可亚伯拉罕在自己国中任意地方寄居;将来当全地归入亚伯拉罕或他后裔手中时,无论是在亚伯拉罕自己、他儿子还是他孙子的时代,愿他们仍可安然保有自己的地和其中居民;至少不要被赶出去,而能像亚伯拉罕当年一样寄居其中。
第24节 亚伯拉罕说:我情愿起誓。念及过去从亚比米勒领受的诸多恩惠,以及如今仍蒙他的宽待,亚伯拉罕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提议;并且,他从“切开祭牲”的异象中早已知道,还要过四百年,他的后裔才会得着迦南地,所以他尽可以起誓,无论是他自己、他儿子,还是他孙子,都不会伤害他们,也不会夺去他们的地。
第25节 亚伯拉罕因一口水井指责亚比米勒……在与他起誓立约以前,他认为最好先把一件关于水井的事告诉他。像迦南地南部这类炎热干旱的地方,水井是极重要的事。他要就亚比米勒仆人在这井上的恶行向他申诉,并同他讲理,好叫这事得以双方满意地解决,从而为今后的长久友好打下牢固的基础。在他们的盟约正式确定之前先这样做,是很有智慧的。看来这是亚比米勒的仆人强行夺去的一口井;就是他们强夺了这井供自己牲畜使用,剥夺了亚伯拉罕对这井的使用,尽管那井原是他自己挖的。也可能不止一口井,单数在这里代指复数;七十士译本就作“众井”;见创世记26:15。
第26节 亚比米勒说:谁做这事,我不知道……他是以无知为辞;先前他对此毫不知情,现在也不知道是哪一个仆人做的。这也暗示:若他知道是谁,必严厉责备他。你也没有告诉我;就是说,亚伯拉罕没有早点向他申诉,这本身也有可责之处;至少,既然他从前未曾告诉过他,就没有理由因此怪罪亚比米勒,也不能指望得着补救。直到今日我才听见;他从别人那里也没听说过这事,正如约拿单译本恰当地加以说明,而是直到那一天,甚至很可能就是那一刻,才第一次从亚伯拉罕口中听见。
第27节 亚伯拉罕把羊和牛给了亚比米勒……这是为感谢他从前所施的恩惠,也作为他们彼此友好的信物,并借此确认这友谊;也表明他对亚比米勒答复自己申诉的话完全满意,并且愿意借着献祭来立约,因为这类牲畜会被剖开,而立约双方从其间经过;因此接着说:二人就彼此立约;或作“切约”或“击约”。他们把祭牲切成块,从中经过,作为彼此所立约定的记号,意思是:谁若违背这约,就配像这些牲畜一样被切开。注s:יכרתו,“击打立约”,Pagninus、Montanus、Drusius;“切开”,Cocceius。
第28节 亚伯拉罕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把它们和给亚比米勒的牛羊分开,也和立约时所用的祭牲分开。
第29节 亚比米勒对亚伯拉罕说……他看见亚伯拉罕这样做,却不明白其中用意:你另放在这里的这七只母羊羔是什么意思?牛羊是做什么用的,他倒是明白,知道那是送给他的礼物,至少其中一部分是;其余的则是用来举行并确认他们之间的约。但这七只母羊羔是为何,他却猜不出来。
第30节 亚伯拉罕说……就是回答亚比米勒:你要从我手里收下这七只母羊羔;作为我送给你的礼物,由你留作己有。好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这些羊羔就是证明:那口从亚伯拉罕手中被夺去的井,原是他所挖掘、属他所有的。而亚比米勒接受这七只羊羔,就等于承认了这一点。很可能亚伯拉罕还从亚比米勒手里得到一份证明,写明他已收下七只羊羔,并承认亚伯拉罕对那井的所有权,而这七只羊羔正是此事的见证。
第31节 所以那地方名叫别是巴……可能是亚伯拉罕叫的,也可能是亚比米勒叫的,或者是两人都这样叫;也可作无人称用法,“所以那地方就叫作别是巴”。这名字有两个缘由,一个是隐含的,一个是明说的;隐含的那个是因为前面所提到的七只羊羔。约拿单译本说:“因此他称那井为‘七羊羔井’”;因为“Beer”意为井,“sheba”意为七。另一个缘由、更确定而且经文已明确说出的,是: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指着永生神起誓,要守住所立的约,不可违背。注t:יקרא,“被称为”,武加大译本、Calvin、Piscator。
第32节 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这地方因那里所附加的誓言而得名;这里提这事,是为引出下文,要说明:当他们结束了彼此的约定并完成相关礼仪后,亚比米勒和他的军长非各就起身离开了他们与亚伯拉罕谈话立约之处,回到非利士地去;从别是巴回到基拉耳。别是巴在非利士地的边境尽头,基拉耳则在其中部,是其京城。否则,这两地都属于巴勒斯坦,或说属于非利士之地;非利士人本是从埃及出来、后定居在这里的一族。在耶柔米的时代,别是巴还是一个大村庄,位于希伯仑以南二十英里。注u:耶柔米《希伯来地名》89叶F栏。
第33节 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棵垂丝柳树……犹太作者对这树的用途意见不一,正如雅基所记:有人说是作果园或园圃,好出产果子供旅客食用和接待之需;另有人说是作客店,用以接待客旅。更可能是为了遮阴,叫人在那些炎热闷热的地方可以躲避烈日;也可能有宗教用途,作祷告之处,因为下面的话似乎暗示了这一点。极有可能亚伯拉罕在其中建了一座坛,向主献祭。异教人后来对树林的迷信用法,也许就源于此;及至这些树林后来被滥用于偶像崇拜,摩西律法就禁止了;而在此之前,它们本是合法的。虽然经文里没有明写亚伯拉罕的名字,但毫无疑问这里指的就是他,他就是那栽树的人;七十士译本也明写了这个名字,正如我们翻译时所补上的一样。至于这树是何种树木,不能十分确定;很可能是橡树。
约拿拉比认为,也可能是阿拉伯语称作“ethel”的那种树,与通常所说的柽柳相似;总之,这词可指任何树,尤其是大树。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他是从亘古到永远的,或作“世界的神”,是世界的创造者、扶持者,也是其中一切受造物的保守者。亚伯拉罕就在这地方求告他,向他祷告,也为从他所得的一切怜悯向他献上感谢。注w:巴比伦塔木德《Sotah》10页1面。注x:见Kimchi《词根书》אשל。注y:参R. Sol. Urbin《Ohel Moed》72叶1面。注z:אל עולם,“世代的神”,Pagninus、Montanus、Calvin;Ainsworth亦然。
第34节 亚伯拉罕在非利士地寄居了多日。也就是许多年,因为“日”有时可代表“年”。他既已与那地的王亚比米勒立约,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得着他的友谊和善意,而这也使他的臣民对亚伯拉罕另眼相看,所以亚伯拉罕在那地十分安静舒适地寄居了许多年,主要住在别是巴。犹太作者说,他在这里寄居了二十六年。注a:雅基与《创世记拉巴》54段48叶4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