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创世记第17章导论 本章讲述神与亚伯兰所立的约,这约有时被称为割礼之约;记述了神向他显现的时间,并应许要立这约,也确实立了这约,见创世记17:1;又讲到这约的细则,一方面关乎他自己,就是他如今名字被更改之事,另一方面关乎他的后裔,见创世记17:4;又讲到这约的记号,就是割礼,其施行的时间,以及受此约束的人,见创世记17:9;还讲到撒莱名字的更改,以及神应许她要生一个儿子,这使亚伯拉罕大为惊奇,见创世记17:15;并记述他为以实玛利所作的祷告,以及神对此的回应,并再次确认撒拉必生一个儿子,那孩子要起名叫以撒,并且这约要与他坚立,见创世记17:18;本章最后以亚伯拉罕和他全家所有男丁照着神的命令受割礼的记载作结,见创世记17:23。
第1节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这是在前面提到以实玛利出生之后十三年;又过了这么多年,神才明确告诉他,他必从撒莱得一个儿子,也就是得着关于以撒的应许,这是为试验他的信心。这里提到他的年纪,是要使神在成就应许、借着撒莱赐他儿子的事上,更显出祂的大能。主向亚伯兰显现;很可能是以可见的方式、以人的形状显现,甚至就是那道,神的道与神的儿子。似乎自从以实玛利出生以后,直到这时主都没有再向他显现;若果真如此,这也许可看作是对他的管教,因为他听从妻子的声音娶了夏甲,却没有求问神。又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神的道确是如此,这从祂创造万有、托住万有、治理教会、施行救赎,并保守祂的百姓安然进入荣耀,便可看出,参见启示录1:8。在这里,当主正要向年迈的亚伯兰和撒莱赐下生子的应许时,这个称呼尤其贴切。
有人将此译作“全然充足的”c;耶和华确是如此,祂在自己里面并为自己全然充足,并不需要任何人,也不需要从别人得着什么;而且祂对别人也有充足的供应,无论在护理方面,还是在恩典方面。你当在我面前行;这并不是说亚伯兰先前没有这样行,或已经停止在神面前行走,而是要他继续凭信心而行,凡他所需的一切,无论属世的、属灵的,都倚靠神;并且遵行神已经赐下或将要赐下的一切诫命与典章;这一切都要如同在祂面前,在祂鉴察的眼目之下行,因为祂看见并察验万事,在祂面前万物都是赤露敞开的;对神本体的道而言也是如此,见希伯来书4:12。你要作完全人;就是在信心的行动与宗教的本分上正直诚实,并不断追求完全;虽然今生不能达到无罪的完全,但这是人所当渴慕的,并且这完全是在基督里可得的,却不在我们自己里面。
不过这里主要是指圣洁、无可指摘的生活和行为;虽然并非全无罪,却没有那些使神蒙羞、使人的品格与信仰受玷污的显著罪恶,见创世记6:9。这并不是指他身体或肉体方面因割礼而得完全,像约拿单他尔根所解释的那样;犹太人d幻想亚伯兰是借着割礼才成为完全的,未受割礼之前并不完全。c אל שדי “Deus sufficiens”, Cocceius;Jarchi和Ainsworth亦然。d Jarchi in loc. Pirke Eliezer, c. 29. Misn. Nedarim, c. 13. sect. 11.
第2节 “我要与你立约”,……就是割礼之约;因着这约的记号而这样称呼。神说自己要立这约,或赐下这约e,因为这是祂自己的设立,取决于祂至高的旨意和美意,见使徒行传7:8。“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神从前已经多次这样应许,如今再一次更新,免得他以为以实玛利就是那所应许的后裔;因为虽然也曾应许夏甲的后裔要增多,但这里所指的是亚伯兰借着撒莱而有的后裔,他们必极其繁多,大大增多;尤其这里也可包括他借着撒莱所得的肉身后裔,以及他在万国中所有属灵的后裔,就是与他同有这信心的人,见创世记12:2。e אתנה “dabo”, Pagninus, Montanus, Schmidt.
第3节 亚伯兰俯伏在地,……这是因所向他显现者的荣耀如此可畏,又因敬畏祂的威严,并自觉不配得这样的一次眷顾,也不配受这样大的恩惠;并不是像约拿单他尔根所说的,因为他还未受割礼。其他一些犹太作者f也这样说:未受割礼之前,神对他说话时他是俯伏的;后来他就坐着站着了,见创世记18:1。然而要知道,不但未受割礼的人,如巴兰(Jarchi举他为例),见民数记22:31,会在神显现时俯伏在地;就是受了割礼的人,如以西结,见以西结书1:28;约书亚,见约书亚记5:14;以及其他人,也同样如此。神与他说话;就是在他被扶起、得坚固并被鼓励站在神面前之后,好听神向他说的话;因为其后我们又读到他再次俯伏在地,见创世记17:17;这表明他先前第一次俯伏之后,曾经站立起来。说:如下。f Jarchi in loc.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29.)
第4节 “我与你立约”,……神有恩典设立这约,信实持守这约,并且永不改变;虽然亚伯兰不过是人,而且有罪。“你要作多国的父”:照肉身说,他是许多阿拉伯民族的父,也是以实玛利一系中土耳其人的祖先;在基土拉所生众子的谱系中,又是米甸人和其他民族的父;在以撒的谱系中,则是以色列人的父;在以扫的谱系中,又是以东人的父。照属灵的意义说,他是世上万国一切信的人之父,无论受割礼的还是未受割礼的;使徒在罗马书4:11就是这样解释的。
第5节 “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这名字的意思是“尊高的父”;他多年来一直带着这个名字,那时他甚至还未曾作任何人的父。“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就是在原名中加上字母ה,使末尾一个音节分成两个音节“raham”。Hottinger g指出,这个词在阿拉伯语中有“众多”的意思h;因此,加上这个字母以后,亚伯拉罕这个名字就可以解释为“众多后裔之父”;这也与下面所给出的原因相符:“因为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并不是说事实上他那时已经如此,乃是在神的旨意与应许中如此,见罗马书4:17。亚伯拉罕不仅照字面意义,如前所述,作了多国之父;也照奥秘意义作了全世界之父,就是世上一切相信的人,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
拉比们i也是这样解释:他们说,起初他只是亚兰之父,因此名叫亚伯兰;但如今他是全世界之父,所以叫亚伯拉罕。连迈蒙尼德k自己引用这段经文时也说:“看哪,他是全世界的父,就是那些聚集在舍基拿翅膀底下的人之父。”g Smegma Oriental. p. 88. h “numerus”, “copiosus”, Golius, col. 1055, 1056. Castel. col. 3537. i In Massechet Biccurim, apud Galat. in Arcan. Cathol. Ver. l. 5, 13. & 9, 12. in Maimon. in Misn. ib. c. 1. sect. 4. k Hilchot Biccurim, c. 4. sect. 3.
第6节 “我必使你极其繁多”,……就是在儿女上繁多;因为他不仅从撒莱得了一个儿子,由此生出众多后裔;后来他又从基土拉得了六个儿子,这些都成了大国的始祖。“我必使国度从你而立”;如以色列国和犹大国、米甸人和以东人的国、阿拉伯人、撒拉森人和土耳其人的国。“君王要从你而出”;如以实玛利的十二个族长、以东和米甸的诸王、阿拉伯人、撒拉森人和土耳其人的诸王,以及以色列和犹大的诸王;尤其如格老秀斯等人所指出的,还有弥赛亚君王。此外,在属灵的意义上,还可以加上与他同有一信的一切基督徒君王和王子;甚至一切信徒,因为他们都在神面前是君王和祭司。
第7节 “我要坚立我的约,在我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之间”,……这不仅是更新这约,也借着下面所设立的割礼记号来确认这约。“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属于他肉身后裔的福分,神都向他们确认,使他们世世代代得享;凡属于他属灵后裔的福分,也同样确认给他们,就是将来在各处兴起的那些人。“作永远的约”:对他的肉身后裔而言,是指只要他们持守对真神真实的敬拜,并住在自己的地上,这约就持续有效;或说直到弥赛亚来到,因为割礼之约在祂里面得以成全,也就终止了。对他一切属灵后裔而言,则是指这约里面属灵的福分乃是永远的,绝不会被夺去,也不会失效。“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对他的肉身后裔而言,神是自然界与护理之神,把今生的好处赐给他们;保护他们、保守他们、使他们继续居住在祂所赐的地上,并享有其中一切美物,只要他们顺服祂,以祂为他们的王和他们的神。对他的属灵后裔而言,神则是诸般恩典的神,今生供应他们恩典,来世赐给他们荣耀。
第8节 “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对他而言是按权利赐给,对他们而言是按占有赐给,并作产业。“就是你寄居的地”;或作“寄居之地”“羁旅之地”l,因为他多次迁移,从一处到另一处,有时寄居这里,有时寄居那里。“就是迦南全地,要作永远的产业”;这只关乎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就是以撒和雅各这一系的人。若他们顺服神的旨意,这地就赐给他们永远持有;所以每当他们悖逆时,就被从这地掳去,正如他们今日的处境一样。但当他们归信之后,他们还要回到这地,并一直拥有到世界的末了。这地也是天上产业的预表;那产业是永恒的,一切属灵的后裔都要永永远远享受。“我要作他们的神”;在属灵意义上,神曾这样作亚伯拉罕一切肉身后裔的神,因为儿子的名分归他们所有,祂也拣选他们、分别他们作自己特别的子民,并在护理中,在民事和宗教两方面,赐给他们许多特别恩惠;祂也在福音意义上作一切属灵后裔的神,在基督里与他们立约,作他们的神和父,在基督里用各样属灵的福气赐福给他们,并且直到死、直到永远都仍是如此。l ארץ מגריך “terram peregrinationum tuarum”, Pagninus, Montanus, &c.
第9节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要遵守我的约”,……就是照下面所说的方式守这约的记号,就是割礼。“你和你的后裔,世世代代”:在基督来以前,代代如此;因为祂是律法的总结,使凡信祂的都得着公义。
第10节 “这就是我的约”,……也就是这约的记号;因为应许本身先前已经赐下了,那才更准确地说是约;割礼只是约的记号,因此是在一种不严格的意义上被称作约。“在我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之间所当遵守的约,乃是这样”:亚伯拉罕以及他家里当时所有的男丁,如以实玛利、家中生的、用银子买来的,都当遵守;他的后裔在后来的世代也都当遵守。下面就是这条命令:“你们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这是割礼首次设立,而且这是神的设立,不是人的设立。
希罗多德m说:“在万民中,只有科尔基人、埃及人和埃塞俄比亚人自古以来行割礼;而居于巴勒斯坦的腓尼基人和叙利亚人,是从埃及人学来的,这也是他们自己所承认的。”狄奥多罗斯·西库鲁斯n也把割礼说成是埃及人的礼俗,并说有人认为科尔基民族和犹太民族都出自埃及人;因此他认为,这些民族给新生儿行割礼的传统,是从埃及人传来的。但正如他误解了犹太民族的起源一样,他也同样误解了这种礼仪的起源。他们在这一点上既然错了,在那一点上也同样可能错了。约瑟夫o指出,在巴勒斯坦行割礼的其实只有犹太人;但他们并不是从埃及人学来这种礼仪,也从未承认过这一点,反而说埃及人是在约瑟的时代从他们那里学来的。因为他们主要的词典编纂者p说,埃及人是在约瑟的时代受割礼的,约瑟死后,他们又把包皮重新拉长。
至于科尔基人,他们本是埃及人的殖民地,所以确实可能从埃及人那里学来;埃塞俄比亚人也同样,因为他们是埃及人的邻居,在许多方面与他们相似。异教作家阿尔塔帕努斯q甚至说,埃塞俄比亚人虽然是仇敌,却十分敬重摩西,以至于从他那里学了割礼;不仅他们,连埃及一切祭司也是如此。其实,受割礼的只是埃及的祭司,并不是百姓。至于为什么除犹太人以外的其他民族也会接受割礼,这并不难解释。割礼最先是吩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以实玛利人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那里得了这礼;古代阿拉伯人从他们那里得了;撒拉森人从阿拉伯人那里得了;土耳其人直到今日仍从撒拉森人承受此礼。其他阿拉伯民族,如米甸人等,则是从亚伯拉罕借基土拉所生的众子承受此礼;或许埃及人和埃塞俄比亚人也是从他们那里得来,若不是从以色列人那里得来的话。
以东人则是从以东,就是以扫而得,而以扫是以撒之子,以撒是亚伯拉罕之子。所以追根究底,他们都是从亚伯拉罕而得,而亚伯拉罕则是奉了神的命令。希罗多德和狄奥多罗斯·西库鲁斯要这样断言,并不奇怪;前者或许是受了埃及祭司的欺哄,后者则是为埃及民族张目,而且全然不认识神的启示。但令人惊讶的是,一些拥有神圣启示并读过圣经历史的基督教作家,如Marsham、Spencer和Le Clerc,竟也倾向于同样的看法;尤其是当我们蒙福的主在约翰福音7:22明明说,割礼是“从列祖来的”,也就是首先赐给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并由他们实行的时候,更是如此。连异教作家Theodotus s在论到雅各时代示剑人受割礼时,也与摩西这神圣的见证一致。
他追溯割礼的起源,说亚伯拉罕离开本地时,是“从天上”受命,要给家中所有男丁行割礼。至于为何在西印度群岛的一些岛屿上,如尤卡坦、圣克鲁斯等地,也有割礼,这看来确实令人惊异;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纪初发现这些岛屿住着拜偶像的人,而他们竟也受割礼t。
m Euterpe sive, l. 2. c. 104. n Bibliothec. l. 4. p. 24. & l. 3. p. 165. o Contr Apion. l. 1. c. 22. p Raal Aruch in Rad. מל fol. 91. 1. q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27. p. 433. s Apud Euseb. ut supra, (Evangel Praepar. l. 9.) c. 22. p. 428. t Vid. P. Martyr. Decad. 3. lib. 10. & de Insul. Ind. Occident.
第11节 “你们都要受割礼”,……原文作“你们肉体的包皮”u;这是用了一种词序互换的修辞法v。犹太作者w详细记述了割礼施行的方式;Leo Modena x也详细描述了伤口处理的方法。割礼完成后,他们常预备一盘满满的沙子,把割下的包皮放在里面;Buxtorf y说,这样做是为了表明他们的后裔要像海沙那样多,也使人想起巴兰论到他们的话,见民数记23:10;同时也与那欺骗人的古蛇有关,因为它的食物是地上的尘土,见创世记3:14。
照犹太法典z所说,实行这手术所用的器具如下:“他们可以用任何东西行割礼,用火石、用玻璃,或任何锋利之物,只是不可用芦苇或苇杆,因为有危险;但最好是用铁器行割礼,或刀,或剃刀;所有以色列人都用刀。”至于可以施行割礼的人,按照他们的规矩是这样:“凡人都可以行割礼(迈蒙尼德a说),甚至未受割礼的人、仆人、妇人,以及孩童;若没有男子在场,他们也可以施行;但外邦人绝不可施行割礼;若他施行了,也不必重行第二次。”他们另一位作者b的说法略有不同:“凡人都适合行割礼,甚至仆人、妇人、孩童,以及那些因兄弟曾因割礼而死、自己未受割礼的以色列人;但若有成年的以色列人,且懂得如何行割礼,他应优先于其他所有人。
(有人说妇人不可施行割礼。)至于拜偶像的人,即使他自己受了割礼,也绝不可为人施行;但如果他施行了,也不必再重行第二次。” “这要作我与你们立约的记号”:就是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的记号,表明他必作多国之父。使徒在罗马书4:11解释说,这记号是印证,或说是给亚伯拉罕确据的凭据,使他确信公义要借着基督成就,借着祂的顺服和流血而成就,而人乃是凭信领受这公义;也表明这公义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就归算给他了,见创世记15:6;并且这公义也要临到“未受割礼的人”,就是那些像他一样相信的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也要像归算给他一样归算给他们,于是他就显明是他们众人的父。此外,这也是应许或圣约中那一部分的记号,就是把迦南地赐给他后裔的那一部分;这就像是在亚伯拉罕住在那地时给他立下产业契据的印记。
约书亚时代,以色列人进入那地时,必须接受割礼,作为得地的凭证;并且他们在地上居住期间,直到弥赛亚来临,都必须守这礼。借此,他们与万国有所分别,保持民族上的独特,使人可以看出弥赛亚是从他们而出的。用塔西佗c的话说,设立这礼是“ut diversitate noscantur”,就是叫他们因差异而被辨认出来。它也是基督的预表,基督正是这礼的终极指向;祂自己顺服受割礼,为要显明祂真是人、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受割礼之人的执事,并且生在律法以下,因此负有成全律法的责任;也显明祂要借着流血为人的罪作满足,并忍受这礼所表明的痛苦和患难。
它也是属灵割礼,就是心里的割礼的象征;这就在于脱去罪身,弃绝人的自义,并借着神的恩典和基督的宝血,洁净人天性中的污秽;这种污秽是借着属肉体的生育传下来的,而受割礼的那器官与此有特别关系。
u את בשר ערלתכם “praeputium carnis vestrae”, Drusius, Piscator. v According to E. W. Bullinger, “hypallage” “relates to an interchange of construction whereby an adjective or other word, which ‘logically’ belongs to one connection, is grammatically united with another, so that what is said or attributed to one things ought to be said or attributed to another”. w Maimon. Hilchot Milah, c. 2. sect 2. Schulchan Aruch, par. 2. Jore Dea Hilchot Milah, c. 264. sect. 3. x History of the present Jews, part 4. c. 8. p. 206. y Synagog. Jud. c. 4. p. 104, 105. z Maimon. ib. c. 2. sect. 1. Schulchan Aruch, ib. sect. 2. a Maimon. ib. Schulchan Aruch, ib. sect. l. b Schulchan Aruch, ib sect 1. c Hist. l. 5. c. 5.
第12节 “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就是儿子或婴孩生下来满八日。不可早于这个时候施行,但因某些缘故也可能迟延一些。迈蒙尼德d认为,为什么要在婴孩时期施行这礼,是因为若拖延到年纪大一些,可能就被忽略,甚至永不施行;又因为在这个年纪,因着皮肤柔嫩、想象力又弱,痛楚不会那么明显;同时父母的情感此时还不如孩子到一岁,尤其三四岁时那样强烈。至于为何特别定在第八日,是因为一切活物刚出生时,由于体液甚多,仍十分软弱,与在母腹中几乎没有多大差别;直到七日之后,才可算是已经感受到这世界的空气。于是他指出,牲畜也是如此,要七天与母同在,见出埃及记22:30。
按照犹太人的规条e,“婴孩可以在第八日、第九日、第十日、第十一日或第十二日受割礼,不可少于八日,也不可多于十二日f。通常是在第八日;若孩子是在两黄昏之间出生,就在第九日受割礼;若是在安息日前夕的两黄昏之间出生,就在第十日;若安息日后是节期,就在第十一日;若遇到新年的两天,就在第十二日。若婴孩患病,就等到痊愈之后才施行割礼。”他们所说的病,不是眼病之类,乃是热病或发烧;若孩子在第八日显得发红或发黄,或一个妇人已有两个或三个孩子接连因割礼而死,那么就要推迟。孩子病愈之后,他们要再数七日,然后才给他行割礼g。不过,在第八日行割礼始终被看作最有效、最正当、最合规的做法,见出埃及记22:30- : 。犹太人极其谨慎,务要在第八日尽早施行,但只能在白日。
其规条h说:“在孩子出生后第八日,日头未出来以前,不可施行割礼;而整天都适合施行割礼。但那些热心预备的人,会急速遵行这条命令,一早晨就立刻施行。至于不在规定时间内的割礼,也绝不可在夜间施行,只能在白日。”因为他们又指出i,利未记12:3说的是“第八日”,是“日”而不是“夜”。这一切都要施行在你们世世代代所有的男丁身上;直到弥赛亚来到,祂就是律法的终结;到那时,这记号所印证的迦南地租约也就终止了,而它所印证的因信称义也要临到未受割礼的外邦人。
至于“家里生的,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不是你后裔的”,迈蒙尼德k给出如下规条:“凡在以色列人权下出生的奴仆,和从外邦人那里取得的奴仆,主人都有义务给他们行割礼;家里生的要在第八日受割礼;用银子买来的,则在买来的当天就受割礼,即便是出生当天买来,也在当天行割礼。若买来的是一个已经长大的外邦奴仆,而那奴仆不愿受割礼,主人可以容忍他一年;但超过一年仍不可继续留下他,因为他未受割礼;必须把他送回外邦人那里去。”谁也不可被强迫接受真正的宗教,或违背自己意愿而受其礼仪的约束。
d Moreh Nevochim, par. 3. c. 49. p. 506. e Misn. Sabbat, c. 19. sect. 5. f Misn. Eracin, c. 2. sect. 2. g Maimon. Hilchot Milah, c. 1. sect. 16, 17, 18. Schulchan Aruch, ib. c. 262. sect. 2. 263. sect. 1, 2. h Schulchan Aruch, c. 262. sect. 1. i Maimon. Hilchot Milah, c. 1. sect. 8. k Ibid sect 3, 6.
第13节 “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或作“受割礼的,必要受割礼”l,就是必定要受割礼。这话重复一遍,是为强调其必要性,并表明必须认真确保此事得以施行,因为他们中间不可以有未受割礼的男丁,见创世记17:10;他们中间尤其不可与这样的人有交通来往,特别是在宗教意义上的交通。“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割礼要显在他们肉体上,不可用任何方法把包皮重新拉长,而是要终身保持这个记号;同样,他们的后裔在后来的世世代代,也都要如此,作为这约与这应许的记号,直到弥赛亚来到。l המול ימול “circumcidendo circumcidetur”, Pagninus, Montanus &c.
第14节 “但不受割礼的男子,若不在包皮上行割礼”,……无论是他父亲忽略了,母亲忽略了,民事官长忽略了,还是他自己忽略了;因为按照犹太人的规条,这几方面的人都有责任确保此礼得到施行。“父亲有责任给儿子行割礼,主人有责任给家中所生的仆人和用银子买来的仆人行割礼”m。又有别处说n:“若父亲不给儿子行割礼,公会就有责任给他施行;若他们也不给他施行,那么等他长大了,他就必须自己为自己行割礼;若他不自己行割礼,就犯了‘被剪除’之罪。”这就是下面所说的:“那人必从民中剪除”;Jarchi把这解释为无子而终,未到时候就死去。Aben Ezra书中有人说,这是指人在五十二岁以前就死去。又有一些错误的人,如这位作者称呼他们的,以为如果小孩子死时未受割礼,他在来世就没有分了。
这句话最简单、最明显的意思似乎是:这样的人要被剪除,失去在迦南地以色列人中一切民事和宗教的权利,并被看作外邦人。关于这一点,迈蒙尼德o写道:“若父亲或母亲违背命令,不给孩子行割礼,他们只是废弃了一条积极命令,并不因此担当被剪除之罪;因为被剪除之罪只落在那未受割礼者本人身上。公会被吩咐要在适当时候给儿子或仆人行割礼,免得以色列中或他们的仆人中留下未受割礼的人。若此事未被公会察觉,以致没有为他施行,那么等他长大以后,他就有义务自己行割礼;而且他每多过一天仍不自己行割礼,就是使这条命令落空;但直到他死时若仍故意未受割礼,才算担当被剪除之罪。”因此,照迈蒙尼德看来,这里所指的必是他死后在另一个世界所受的刑罚。“因为他背了我的约”;就是忽略了这约的记号割礼,从而使这约对他而言成为无效。
m Maimon. ut supra, (Hilchot Milah) c. 1. sect. 1. n Schulchan Aruch, ib. c. 361. sect. 1. o Maimon. Hilchot. Milah, c. 1. sect. 1, 2.
第15节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在改变了他的名字,并赐给他割礼之约以后,神又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她从前的名字撒莱,意思是“我的公主”,或者更确切地说,“众公主”;因为她对他而言胜过许多人,强如千万,但她还只是他自己的公主,是他家中的主母。至于撒拉,正如Jarchi所说,其意是绝对意义上的“公主”,因为她不只是他的家中的公主,也要作一切由她而出的王侯与百姓之公主;并且她还是一切女性信徒的母和公主,这些人被称为她的女儿,见彼得前书3:6。
第16节 “我必赐福给她”,……约拿单他尔根补充说,是“在她的身体上”赐福给她,使她从前不育,如今得着生育;并且在她的灵魂上赐她属灵的福气;二者都包含在永生之福里。“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正如先前神使他从夏甲得了一个儿子。神从前曾应许亚伯拉罕一个儿子作他的后嗣,但直到如今才告诉他,这儿子要从他妻子撒拉而生。“我必赐福给她”;这话再说一次,是为确认这事,并更大坚固亚伯拉罕对此的信心。“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就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母,以色列和犹大两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如大卫、所罗门和其他君王,尤其是弥赛亚君王。
第17节 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这是因敬畏这位神圣的主,也因对所告诉他的事感到惊奇;“喜笑”;并不是像撒拉那样因不信和疑惑而笑,因为他对这应许并没有因不信而摇动,反倒是因这大好消息而欢喜。所以昂克鲁斯把它译作“他欢喜了”,就是以信心的喜乐欢喜。我们的主在约翰福音8:56也许就是指这件事;他在以撒的应许中看见了基督,并且因基督要从他的后裔而出就欢喜。约拿单和耶路撒冷的他尔根把它解释为“他惊奇了”;他因神竟向他施这样的恩而惊异,也因成就这应许必须施展出来的神的大能而诧异。
所以接着说,“心里说”;就是在自己里面说,并没有说出来让任何受造之物听见并明白;但全知的神知道他所说的话,也知道这话的性质,是出于不信,还是并非如此:“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并不是说他那时已经整整一百岁;他那时九十九岁,正进入第一百年;但到这孩子出生时,他就正是一百岁了,见创世记21:5。一个一百岁甚至几百岁的人生孩子,在更早的时候本不算异常;但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就算异常了。尽管如此,我们后来还读到,亚伯拉罕在神重新更新他天然的力量、使他的青春如鹰返老还童之后,又借着基土拉生了六个儿子。不过亚伯拉罕这么说,与其说是针对他自己,不如说更多是针对撒拉和她当时的处境,因为要给他生这个儿子的正是她;虽然他的年纪也是使这件事更显奇妙的一个因素。
“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况且她已经断了经,按妇人的常例也已经止住了,因此更难使人相信这事如何可能。有些人以为亚伯拉罕这样说时,多少有些疑惑,直到主在创世记17:19更有力地向他保证事情必要如此;但既然对他所说所做的并没有像对撒拉那样加以责备,看来反倒说明不是这样。
第18节 亚伯拉罕对神说,……当神告诉他,撒拉要生一个儿子作他的后嗣时,他便为以实玛利忧虑,不知他将来如何。以实玛利既然已经长大,无疑在他的情感中占了很大分量;而且极有可能,亚伯拉罕已经开始以为他就是那所应许的后裔,因为他已经活到这个年纪,自己又没有别的儿子,而撒拉按理也早过了生育年龄。但如今既看出事情并非如此,他就为以实玛利献上祈求;他并没有因另一个儿子的应许而忽略以实玛利,这正表明他爱这个儿子,也关心他的福祉:“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他求神保全他的生命,并使他一生都活在敬畏神、敬拜神、事奉神之中。约拿单他尔根译作:“但愿以实玛利活着并在你面前敬拜。”Jarchi的意思也相近。也就是求他享受神的恩宠、祂施恩的同在,并与祂有交通;求他今生过圣洁属灵的生活,蒙神悦纳,来世又得永生。我们应当尽可能广义地理解这祷告,正如一个父亲的心为儿子的好处所能发出的祈愿一样。虽然这祷告也许特别关乎他与那应许之子同得福分,尤其关乎他的后裔得以繁衍,或者至少借着后裔而“活着”;主也正是在这一点上留意并回应了他。
第19节 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这话再说一遍,是为确认此事,并用这样的方式来除去亚伯拉罕心中若仍有的任何疑惑;同时也要让他知道,撒拉所生之子的应许,并不会因为他为以实玛利祷告而被搁置。对尚未出生的儿子而言,亚伯拉罕对以实玛利也许有更强烈的天然情感;然而那位未出生的儿子才是“你的后裔要从他称呼”的那一位。“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这名字的意思是“喜笑”。这个名字之所以赐给他,是因亚伯拉罕听见有关他的应许而喜笑,并不是因为撒拉的笑,因为那时她还没有笑;所以约瑟夫p若说以撒得名,是因为撒拉听见神说她要生子就笑了,那便是错了。虽然他的出生对于他们二人,乃至一切听见这事的善人,都是可欢笑、可喜乐的事,见创世记21:8。
异教作家Melo,经由Polyhistor q转述,在谈到亚伯拉罕时说,他从自己合法的妻子得了一个儿子,这儿子的希腊名字叫“Gelos”,意思就是“笑”。犹太人r指出,以撒是那些在出生之前名字就已被赐下的人之一,见创世记21:8- : 。“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永远的约,也与他的后裔同在”;就是刚刚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割礼之约,其中包括把迦南地赐给他和他后裔的应许,也包括那位将要从他而出的弥赛亚的应许;直到弥赛亚来到之前,这约都要持续,因此称为永远的约。
p Antiqu. l. 1. c. 12. sect. 2. q Apud Euseb. Evangel. Praepar. l. 9. c. 19. p. 421. r Pirke Eliezer, c. 32. Shalshalet Hakabala, fol. 2. 1.
第20节 “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就是垂听了你为他所作的祷告,并悦纳且回应了,正如下面所说:“我必赐福给他”;我心里已经定意赐福给他,也已经应许要赐福给他,见创世记16:10;有福分为他存留、预备着。“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事实也的确如此,许多阿拉伯民族、夏甲人、撒拉森人和土耳其人,都是由他而出。“他必生十二个族长”;他们的名字记在创世记25:13,而那里的人数恰与这预言完全相合。前面提过的异教作家Melo s说,亚伯拉罕从另一个妻子,就是埃及使女(即夏甲)生了十二个儿子;这其实是把夏甲之子以实玛利的十二个儿子误记成亚伯拉罕自己的十二个儿子。
Melo又说,这些人进入阿拉伯以后,把那地分开,各自统治,成了那地居民最早的君王;因此直到他们那个时代,阿拉伯诸王仍有与那十二人相似的十二个名字。撒拉森人也分为十二个支派,各有自己的“族长”或统治者;土耳其人也同样分成这个数目t。“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尤其像土耳其民族那样确是大国;土耳其帝国在犹太文献中也常被称作“以实玛利的国度”,而阿拉伯语也被称为“以实玛利语”。s Apud. Euseb. ut supra. (Evangel. Praepar. l. 9. c. 19. p. 421.) t Vid. Vales. Not. in Ammian. Marcellin. l. 24. p. 283.
第21节 “至于我的约,我要与以撒坚定”,……就是割礼之约;因为虽然以实玛利受了割礼,他的后裔也实行这礼,但这并不是神特别吩咐他们遵守的;对他们而言,这礼也不具备对以色列人那样的意义和功用。尤其是在那约中关于赐迦南地的应许,只属于以撒的后裔,并且只属于雅各这一线的人;更重要的是,那从他而出的弥赛亚之应许,而割礼对此也有所指向。“就是撒拉明年这时要给你生的”;也就是从那时算起九个月之后,这是妇人怀胎足月的定期。
第22节 神和他说完了话,……就是把那时要对他说的一切都说完了。神竟肯与受造之物说话,这是极大的俯就;祂赐下如此应许,又应允祷告并与他交通,这是何等奇妙的恩典和慈爱;但人在今生所享受的最高与神交通,也不是长久不断的;不间断的交通乃是为另一个世界存留的。“神就离开亚伯拉罕上升去了”;就是从地上,就是祂曾与亚伯拉罕同在之处,升到亚伯拉罕以上,回到天上;祂降下时是以可见的形式,很可能也是以人的形状。昂克鲁斯和约拿单的他尔根把它解释为“主的荣耀”,就是荣耀的舍基拿,生命与荣耀之主。
第23节 亚伯拉罕就带着他儿子以实玛利,……要给他行割礼;他先带自己的儿子,是要给仆人作榜样,使他们看见亚伯拉罕的儿子,而且当时是他唯一的儿子,先在他们眼前受了割礼,他们就更容易顺从。“并家里一切生的”;在他从诸王手中救罗得时,这样的人已有三百一十八个,见创世记14:14;如今可能更多了。“并用银子买的所有人”;人数有多少,不易说定,想必也不少。“亚伯拉罕家里所有的男丁”;无论孩子还是仆人,无论年幼还是成年。“就在那一天,给他们行了包皮的割礼,正如神所吩咐他的。”他照着神的指示施行这礼,而且就在神向他说这事的同一天就做了;他没有悖逆,也没有拖延顺服神的命令,而是立刻遵行;他不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不顾念自己和家人所要承受的疼痛,或他们会因周围外邦人而遭遇的羞辱与危险;他乃是信靠神,把自己交托给神,又存着敬畏神的心,因此毫不迟疑,反而欢然遵行神的旨意。在这件事上,他可能有一些帮助;很可能他自己先开始施行,并给几个人行了割礼;又把如何照着神的吩咐行这礼教给一些仆人,他们便帮助他完成全部工作。
第24节 亚伯拉罕受割礼的时候,年九十九岁,……参见创世记17:1。再次提到他的年纪,是更要称赞他的信心和顺服;虽然他是老人,却没有因年老而推辞,也没有以此为理由,说自己无法忍受疼痛,或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在仆人面前袒露身体会很羞耻。“他在包皮上受了割礼”;经文没有说是谁给他施行的,很可能是他的总管仆人以利以谢。那些自以为无所不知的犹太人说u,他差人去请挪亚的儿子闪,闪就给他和他儿子以实玛利行了割礼;但更可能的是,以实玛利是由亚伯拉罕亲自施行的,似乎从创世记17:23可以看出;至于亚伯拉罕本人,Ben Melech认为他也可能是自己给自己行割礼。u Pirke Eliezer, c. 29.
第25节 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因此,约瑟夫w说,阿拉伯人在孩子十三岁时给他们行割礼,因为他们民族的始祖以实玛利正是在这个年龄受割礼;俄利根x也作同样的断言。这也与一位阿拉伯作者y关于穆罕默德以前阿拉伯人的记述相符:他们常在十岁到十五岁之间的某个年龄施行割礼。Rauwolff z也说,有些人,尤其阿拉伯人,是效法他们的族长以实玛利。至于穆罕默德徒,虽然他们行割礼,但并不总是在十三岁,像有些人所写的那样;因为他们有时在十三岁、十四岁、十五岁或十六岁施行,有时也在六七岁a。按安波罗修b所说,埃及人是在十四岁给孩子行割礼,这与以实玛利人或阿拉伯人的时间相当接近;若不是从以色列人那里,他们也可能是从阿拉伯人那里受了此礼,正如前面所说。
某位旅行家c说,现代埃及人和其余穆罕默德徒一样,也是直到十三岁才受割礼。非洲人则是在第七日施行,这就更接近犹太人的习俗了d。
w Antiqu. l. 1. c. 12. sect. 2. x Philocalia, c. 23. p. 77. y Ebnol Athir apud Pocock. Specimen Arab. Hist. p. 319. z Travels, part 1. ch. 7. p. 59. by Ray. a Vid. Reland. de Relig. Mohammed. p. 75. b De Abraham, l. 2. c. 11. p. 266. c Baumgarten. Peregrin. l. 1. c. 16. d Leo. African. Descriptio Africae, l. 3. p. 33.
第26节 正当那日,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一同受了割礼。再次重述此事,是要人注意,他们二人都是照着神的命令,并且就在神下达命令的那一日受了割礼。Jarchi指出,这事是在白日,不是在夜间;他说,这表明亚伯拉罕并不怕外邦人,也不怕讥诮的人;免得他的仇敌和那一代的人说,若我们当时看见他,我们就不会容许他受割礼,遵守神的命令。有些犹太作家e还虚构说,他受割礼的那日,正是后来摩西所定赎罪日的日子,并且他受割礼的地方就是后来筑坛之处;但这些都毫无根据。照乌舍主教f的计算,这件事发生在世界纪年2107年,即主前1897年。e Pirke Eliezer, ut supra. (c. 29.) f Annales Ver. Test. p. 8.
第27节 他家里所有的人,……所有男丁,无论是孩童还是成人;无论家里生的,还是用银子从外人买来的,都与他一同受了割礼;这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意愿,并得着他们自己的同意,不是被强迫的,正如Aben Ezra正确指出的那样。又因这些人先前已经被亚伯拉罕训练在宗教操练之中,所以他更容易劝服他们效法他的榜样。此事再次被重述,是要被人记念,并且成为后世可效法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