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第十二段(1-12)他就用比喻对他们讲论。——参马太福音 21:33-36 注。这个比喻像撒种的比喻一样,并且只有这两个比喻见于前三卷福音书,显然像前者那样,曾深深印在听见之人的心里,因此由彼此独立的记录者几乎逐字准确地重述出来。有一个酒醡。——更好译作:一个葡萄酒池。
第2节 (2)一个仆人。——各记载之间的差异,正如前面所说,是少而轻微的;不过仍可注意,马可说先打发了“一个仆人”,然后又一个,又一个,后来还有许多别的;而马太只是简单地把他们分为两大组。马可以其一贯的特色,抓住事实最生动的呈现。
第4节 (4)他们拿石头打他。——这样译的那个分词,在最好的抄本里并没有,大概是出于页边注,为解释园户怎样伤了第二个仆人而加上的。
第6节 (6)他所亲爱的。——这是马可在马太较简短的说法“他打发儿子到他们那里去”上所加的。
第9节 (9)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马太记载这些话是旁观者说的;这里却构成比喻本身的一部分。我们可以这样想:这些话很可能先由别人说出,随后被主接过来并重复了一遍。
第11节 (11)这是主所做的。——更好译作:这是从主来的。希腊文中的代词是阴性的,与“房角的头块石头”一致。
第12节 (12)他们想要捉拿他。——这个代词使我们回想到马可福音 11:27 的“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
第13节 (13)他们打发人到他那里。——在马太福音里,说法利赛人“商议”,或“开了议会”,然后打发他们的门徒去。这里这行动更明确地显为所提两党联合的结果。至于整段叙事,参马太福音 20:15-22 注。要就着他的话陷害他。——更好译作:要设圈套陷住他。
第14节 (14)你不徇人的情面。——这句话在形式上本质上是希伯来式的,但因旧约希腊文译本而为人所熟知。
第15节 (15)耶稣知道他们的假意。——马可用了一个更具体的词,描述发问者的罪,而不用马太较笼统的“恶”。另一方面,他省去了主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这句话。
第16节 (16)上面的号。——更好译作“铭文”,如马太福音 22:20。
第18-27节 (18-27)撒都该人来见他。——参马太福音 22:15-22 注。
第24节 (24)岂不是因为你们不明白圣经。——更直译地说,如马太所记:因为不明白圣经。
第26节 (26)在荆棘篇上,神怎样对他说。——更好译作:在荆棘那里,神怎样对他说。关于荆棘的提法,马太没有记下,马可和路加却都有;二者希腊文的词序都表明,他们所指的“荆棘”并不是神说话的地点,而是出埃及记第 3 章这一段经文通常的标题或标识。
第28-34节 (28-34)有一个文士来。——参马太福音 22:34-40 注。马可的描述不如马太“他们中间有一个人(即法利赛人),是个律法师”那样精确。这问题的形式也不同,用“第一要紧的”代替了“最大的”诫命。
第29节 (29)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马可所引比马太更完整。开头这些话(引自申命记 6:4)通常称为“示玛”(Shemà,希伯来文“听”的意思),是以色列信仰的大众表达。对于亚伯拉罕的任何子孙而言,诵念“示玛”就是进入乐园的通行证。
第31节 (31)其次就是这样……——更好译作:第二就是这个。较好的抄本省去了“像”字。
第32节 (32)夫子,说得真好。——更好译作:你说得真对,只有一位神。这些话似乎是有意重复了马可福音 12:14 的措辞,但如今说出时,不再是伪善者暗中的讥讽,而是出于真诚的钦佩。也要注意称呼中所表现出的真实敬意:“夫子”,即“教师,拉比”。他承认这说话者是他自己这一阶层中的一员。这一点,以及接下来的内容,都是马可所独有的,作为补充极有意义,显示在文士中也有一些人接受了主关于律法属灵意义的教导,并且能够分辨其本质与其附属之处。
第33节 (33)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这文士回答中的热切语气,表明他内心确信的诚恳,几乎可说是热忱。像撒母耳记上 15:22、诗篇 50:8-14、弥迦书 6:6 这样的教训,对他并非徒然。
第34节 (34)你离神的国不远了。——这些话很有意义,显明主教训的一致性。如今,正如他在登山宝训中所说的一样,那成全律法的义,乃是进入神国的条件(马太福音 5:19-20)。即便只是承认这种义在于遵行那两条极其广大的诫命,也已使人来到国度的门槛边上。把主在路加福音 10:25-37 对待另一个人的不同方式拿来比较,是很有启发的;那人也有同样的理论知识,却显然或有意或无意地借着狭隘的定义,削弱了这些诫命的力量。此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马可是在接下来这段叙事之前陈述这一事实,马太则是在之后。
第35节 (35)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只有马可点明了地点,但其他两卷福音几乎也已含有此意。
第36节 (36)大卫被圣灵感动说。——马可比马太和路加都更强调,大卫的话是出于圣灵的感动;马太只是引述,路加则用了较笼统的“在灵里说”。(参彼得后书 1:21。)
第37节 (37)众人。——更好译作:广大的民众。这里所强调的,不是这些乐意听他之人的社会地位,而是人数之多。
第38-40节 (38-40)在他的教训中。——更好译作:在他的教导中。参马太福音 23:1-7 注。与马太相比,马可的记载具有他一贯的简洁,似乎与路加的记载出于同一来源(路加福音 20:45-47)。
第40节 (40)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这句话在这里特别有力,因为前面提到了筵席。主似乎是在说:他们在这种宴席上争坐高位,而到了那里,他们所吞吃的就是这个。马太在此处没有记下这一特别指控,但它见于马太福音 23:14,可参那里的注。其实,更好的抄本甚至在那里也省略了这句。这个关系代词使人误解句法。这里其实是一个新句子:“那些侵吞……的人,这些人要受……”
第41节 (41)耶稣对银库坐着。——接下来的记载路加也有,马太却没有。这里所用的词不是马太福音 27:6 的“各耳板”,也许更明确地指一个地方。圣殿的库房会收纳投进那些喇叭形奉献箱里的施舍,那些箱子立在入口附近,专为收受捐献之用;但其中大概也收藏着圣殿礼仪中使用的金银器皿和其他用具。往里投钱。——这个词原初主要指铜钱或青铜钱,但大概像法语的 argent 一样,已经获得了更广的意义范围。
第42节 (42)有一个穷寡妇来。——这段叙事的位置使这种描写带着极鲜明的对比色彩。在那“许多”投上若干钱的人中,至少必有一些是那些侵吞寡妇家产的法利赛人。这里却有一个寡妇,她的家产已经被侵吞,却仍借着她的行为显明自己遵守了那两条大诫命,而文士们自己也宣称这两条诫命高于一切燔祭和祭祀。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大钱”是本福音中带有拉丁色彩的词之一,指的是 quadrans,即罗马阿司的四分之一。译作“小钱”的这个词,其本义是“薄的”或“极小的”。
第43节 (43)耶稣叫门徒来。——这举动意义重大。他要教导他们,不要仅凭数量标准来判断行为。对他而言,寡妇的两个小钱,与那本可卖三百银币的香膏,在同一层面上,因为二者同样都是慷慨而自我牺牲之爱的表现。
第44节 (44)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这两个希腊词之间的对比稍强一些:他们是出于自己的富余……她却是出于自己的缺乏。我们在保罗称赞马其顿众教会的话中,也看见同样的判断标准,甚至可能有意暗引主的话;那些教会“在极穷之间”,却“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哥林多后书 8:1-2)。就是她一切养生的。——这未必是从这行为本身必然推出的;但这妇人可能在主先前到耶路撒冷时已为他所知,或者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看作主对人生命与品格具有神圣洞察力的一个例子,就像他在撒马利亚妇人的事上所显明的那样(约翰福音 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