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VII。[(2)耶稣是真理、光与爱(约翰福音 7:1-10:42)。(a)耶稣是真理(约翰福音 8:0)。(α)住棚节(约翰福音 7:1-13)。(β)耶稣的教训(约翰福音 7:14-39):他的教训是从父来的(约翰福音 7:15-24)。他自己也是从父来的(25-31节);他将要回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7:32-39)。(γ)这教训所产生的效果。群众中,以及公会中,都起了纷争(约翰福音 7:40-52)。]
第1节(1)这事以后……——这不是指紧接着发生的事,而是涵盖本节所包括的一段时期,也就是马太福音 15-18 章所记加利利的事工。(参约翰福音 21:1 注。)按常理说,他本该上那一年的逾越节去(约翰福音 6:4),但因犹太人公开怀敌意,他没有去;仍住在加利利。Jewry(犹太地)这个词在早期英文译本中常见,但在《钦定版》新约中只保留在这里和路加福音 23:5。(参该处注,并比较但以理书 5:13 和《公祷书》中的诗篇 76:1 译文。)
第2节(2)犹太人的住棚节。——这节期开始于“七月十五日”(利未记 23:34),即提斯利月十五日,相当于我们的九月。因此,从逾越节到住棚节约有五个月的间隔。节期共七天,在此期间,凡真正的以色列人都住在棚里,为记念他们从埃及地出来时曾住帐棚。和无酵节(逾越节)及收割节(五旬节)一样,这收藏节也是一年“三次”中凡男丁都要朝见主耶和华神的时候(出埃及记 23:14)。约瑟夫称它为诸节期中最圣洁、最重大的一个。它一方面是对民族蒙拯救的感恩纪念,另一方面也是每年收成结束时的欢庆(申命记 16:13-16)。
第3节(3)他的弟兄们……——参马太福音 13:55 注。这里他们自己的话把他们排除在门徒之外,正如约翰把他们排除在信徒之外一样(约翰福音 7:5);并且从基督自己的话(约翰福音 7:7)也可推知,他们并不在十二使徒之列。(参约翰福音 15:18。)“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上一次用“门徒”一词,是用来表明许多人离开了他(约翰福音 6:60;6:66)。此后经过的几个月,是一段相对隐退的时期。他没有上逾越节去;许多人本会在那里盼望见到他(约翰福音 7:11),但他却在较小的圈子里继续行事和讲论。先知在自己家乡是不受尊重的;他的弟兄们看见这些事却不信,于是要他公开显明出来。另一个大节期就在眼前,他各处的门徒都要在耶路撒冷,官长也将在那里考验他的宣称。若他是弥赛亚,杀他的阴谋就不能得逞;若这些作为真是出于神,就该让广大的门徒都看见,并在喜乐的节期、在王城之中拥立他为王。
第4节(4)因为没有人……——在他们看来,他的行事方式似乎与他对自己的宣称相矛盾。他们认为,这违背了人类的常情常理。“你如果行这些事……”——重点在“这些事”。毫无疑问,他确实行这些事;但如果这些行为真如表面所显出的那样,并足以证实他赖以立论的宣称,那么这些事就应当在耶路撒冷行,而不是在加利利的村庄中行。它们是为世人行的,不是为家庭隐居生活行的。
第5节(5)因为连他的弟兄也不信他。——参约翰福音 7:3 注。这句话只能按其明显意思理解:就是连他的弟兄在那时也不信他是弥赛亚。后来在《使徒行传》第一章中,他们却与使徒、妇女和马利亚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原文误引作约翰福音 7:14,意指使徒行传 1:14),这正是人心那块刚硬的地变为能接受种子的肥地的一个显著例子;而上一章末尾犹大的情形则是相反的例子。至于这决定性改变的直接原因,见哥林多前书 15:7。
第6节(6)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参约翰福音 2:4 注。这里和那里一样,他把人生的事件看作按神所定的时令而展开。对他而言,有一个时候,要庄严地随着上节的朝圣人群进入耶路撒冷;再过几个月,那时候就会来到,但现在还没有到。那将是在已分别出来的逾越羔羊的节期,而不是在收获季节欢乐的呼声中。“你们的时候常是方便的。”——他们现在可以去,将来也一样。就这个民族而言,他们的思想和情感与民族节期是相合的。他们可以加入欢庆的人群,参与圣殿礼仪。对他来说,眼前的事却有另一层意义:门徒离散、犹太人威吓、弟兄不信——这一切都说明结局近了,他的时候已经临近。
第7节(7)世人不能恨你们。——因为他们属世界。若恨他们,就是恨自己。(参约翰福音 3:19-20。)“却是恨我,因为我指证……”——他已经把自己置于与世界对立的位置,因此必然如此。他的言语和行为都必须见证世人行为的邪恶。这就是定罪: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但爱黑暗的人也必恨光。因为光一出现,黑暗就显露出来;而最刺入人心的,莫过于使人的心自我定罪之物。
第8节(8)你们上去过节吧。——更好应作“你们上去过那节”,重音在“你们”,并且用定冠词而不是指示词“这”。“我现在不上去过这节。”——“现在”或“还”这个字的权威性可疑,虽然见于一些早期抄本和译本;之所以加上它,更因为它消除了一个表面的困难。即便没有这个词,这话也不表示旨意改变,因此波菲利一再指责他反复无常,其实并无根据。他不是按他们所想的那种方式上去过节——不是公开地、随着通常从加利利出发的队伍一起去。另一种公开上去、正如他们所想,而其结局那些阴暗预感如今正涌上他心头的“上去”,却是在他思想中的。“你们,上去过节吧;我不上这节去。”动词用的是现在时,并不排除后来再上去。(参约翰福音 7:10 注。)他们当时正要动身,队伍正在预备出发。“我现在不上去。”时候将到,但还没有完全到。(参路加福音 9:51 注。)
第9节(9)他仍旧住在加利利。——我们知道他在提斯利月十六日至二十日之间到了耶路撒冷(约翰福音 7:14),因此他比他们晚出发的时间至多不过三四天。直到约翰福音 9:2,我们都没有记载他有什么同行的人;但很可能至少有部分使徒团体仍留在加利利,并与他一同去耶路撒冷。(参路加福音 9:51 注。)如果约翰在迦百农那次讲论之后回到了耶路撒冷(参导论),那么这也解释了为何他对逾越节与住棚节之间这段时期记述得如此简略。
第10节(10)但他弟兄上去以后,他也上去过节。——《公认经文》把“过节”一语放错了位置,我们的译本便据此而译。正确的读法是:“当他弟兄已经上去过节之后,他也上去了”;这一差异并不无关紧要。我们已经看到,即使按通常的读法,也没有人们常提的那种反对意见(约翰福音 7:8)的根据;其实经文并没有任何地方说他是上去“过节”的。事实上,特别的节日,即圣会之日,是提斯利月十五日,十四日是预备日。从十六日至二十日,被称为“小节期”或“节期的中间”(约翰福音 7:14);我们所见到的是他在这个阶段出现。(又参约翰福音 7:37。)“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即不是随着通常的同行人群。按他在另一时候的做法(约翰福音 4:4),他会经过撒马利亚,而朝圣队伍则走约旦河东边。
第11节(11)犹太人——即如前文以及约翰福音 7:13、7:15 所示,指这个民族的官方代表。他们在节期中不断寻找他,因为按常情他本应在那里;并且不停地问,却不提他的名字:“他在哪里?”这几乎等于说:“那个人在哪里?”他们的问题表明,他们的敌意已经发展到谋害他的具体计划,并且这事已广为人知。
第12节(12)众人中间有许多纷纷议论。——这里“众人”原文在约翰福音中惟独此处用了复数,最好译作“群众”或“众群”。这指在节期各项礼仪中聚集的人群;也许尤其一方面指加利利的群众,其中有些人曾见过本福音前面记载的那件大神迹,也有些人见过别的作为,并受过耶稣和使徒别样教训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指犹太地的群众,他们因宗教领袖更强的影响,没有同样程度地接纳他。在这些群众中,像先前在犹太人中和门徒中一样(约翰福音 6:41;6:61),起了议论;但这次讨论的主题不是他的教训,而是他的人品。他们实际上的试验性问题是:他是好人,还是迷惑人的?(参马太福音 27:63。)有些人想到他的行为和言语,觉得他的良善无可怀疑;但若他是好人,他的宣称就不可能是假的。另一些人则想到从前那些曾诱惑群众的人(参使徒行传 5:36-37 注),认定他也是其中之一。
第13节(13)“却没有人明明地讲论他”这句话,不能像通常那样,仅限于那些信他的人群。它更向我们揭示一种恐怖统治:舆论被压制,人们在权威还没有决定他们该说什么之前,不敢公开站在任何一边说话。
第14节(14)到了节期,约已半了。——更好应作:“但到了节期的中间。”(参约翰福音 7:8。)这就是专门术语 Chôl Mô’çd 或 Mô’çd Katôn,即“节期中间”或“小节”。他并未参加前面那较大的节庆本身;如今据我们所知,他第一次在圣殿中以公开教师的身份出现,很可能(约翰福音 7:19)是解释某段刚读过的经文。
第15节(15)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他们的心态就表现在他们所惊讶之事上。吸引他们注意的,不是他教训的内容,而是这个从未按拉比制度受过训练的人,竟熟悉学派的文献。(见使徒行传 26:24,“学问太大”,其中“学问”就是这里译作“书”的词。)在他们看来,他不过是一个平信徒、无学问的人(参使徒行传 4:13 注),不为职业解经家的圈子所知,是个迷惑群众的民众煽动者;如今他们却听见他说话时显出学识和智慧,令他们诧异,仿佛把那些他们以为只有自己才掌握钥匙的奥秘都打开了。
第16节(16)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这个回答又把他们带回到他刚才所说的话上。(参约翰福音 5:19;5:30。)那时他一再提到差他来的父(原文误引作约翰福音 7:24;7:36-38,意在回顾第五章的思路),并宣称遵行父旨意乃是他自己的工作。在迦百农的会堂里,这些犹太人中有些人亲耳听见他宣告:凡蒙神教训、听见并学了功课的人,必到他这里来(约翰福音 6:45)。因此,他们如今的惊讶全无根据。对他们而言,这教训是他的;但就其源头而论,却不是他的。他宣称自己在他的人性中是使者,传达那差他来者的信息。他是那位借着他说出神心意的道。这里“doctrine”所代表的词,是福音书中常用于主的话,但只有这里和下一节由他亲自使用。它后来获得了一种原文没有的固定而具体的意义,因此更好译作“教训”或“教导”(参马可福音 4:2)。
第17节(17)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更好应作:“人若愿意遵行他的旨意,就必知道这教训。”重点在“愿意”;在英文译文中,这词看起来好像只是助动词。这里说的不是行为,行为是信心的结果;这里说的是意志,它先于行为。这人愿意遵行神旨意的意志,是认识这教训的条件。这句话的意义既无限,又深远。听见的人自然会理解为神借着律法和先知所表达的旨意(约翰福音 7:19);但它也包括神在历世历代以不同清晰程度向所有人显明的旨意。我们的思想会自然想到一些代表性人物,如法利赛人扫罗、百夫长哥尼流、哲学家游斯丁;但这真理也适用于每一个在人生各种处境中诚实的心。基督亲口所说的“人若”并不把任何人排除在外;在我们的无知、惧怕和疑惑中,这是一切人都可听见的安慰与盼望之声:那真心愿意行神旨意的人,无论现在还是在来世,终必知道这教训是否出于神。(参约翰福音 5:44 以下,以及 6:29、6:45 注。)
第18节(18)人凭着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这些话又重复了前一篇讲论中的思想。(见约翰福音 5:41-44 注。)它们把他和听众的地位对照起来。那些职业教师彼此求荣耀,把他们的教训看作出于自己,是本阶层特有的尊荣。他们因自己知识的骄傲,不愿求神的荣耀,因此也就没有能力认识并接受他的教训。耶稣却求那差他来者的旨意,所以他是真的,与神永恒的旨意和谐一致。他把自己的旨意顺服于父,并在言语行为上寻求父的荣耀,因此在他里面绝无不义的可能。这里对真理和公义的强调,是针对他们正在图谋加给他的控告,而这些控告在群众的议论中(约翰福音 7:12)已经有所表达。这些话固然要特别联系他们与他的地位来解释,但表达形式如“人凭着自己说……”和“惟有求那差他来者荣耀的……”表明,这并不限于当时的处境。它们同样适用于每一个凭自己说的人,也适用于每一个寻求那差他来者荣耀的人。
第19节(19)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问号应放在前半句末尾。这样本节就应读作:“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为什么想要杀我呢?”他们非但没有那种愿意行神旨意、从而能认识他教训的意志,反而明明有律法,并且都自称接受,然而没有一个遵守它(约翰福音 5:45-47)。这个思想自然承接约翰福音 7:17-18,也和这整段教训一样,是从第五章的真理发展出来的;但这里提到摩西与律法,也许还因节期而特别贴切。摩西曾吩咐,每逢安息年,就在这个节期宣读律法(申命记 31:10);并且有充分理由相信,当年正是安息年。按惯例所读律法的第一部分,是申命记 1:1 至 6:3。在这一段中(原文误引作约翰福音 5:17),有“不可杀人”的命令。因此,他们逼迫他(约翰福音 5:18),其实是在违背律法;而他们来过节,本是自称顺服这律法。
第20节(20)众人回答说。——他们知道官长在寻找他(约翰福音 7:11),却不知道官长想要杀他。等到这件事被提起时,是“耶路撒冷人中有几个”说的(约翰福音 7:25)。这些朝圣者觉得自己心里离这种念头太远,因此他们认为耶稣心里会有这种想法,必是鬼魔的工作。(参马太福音 11:18 注。)他们说这话并非出于敌意,而是惊讶他竟会这么想。
第21节(21)我做了一件事——就是上次在耶路撒冷时,他在安息日治好那个病人的那件显著之事。我们已在约翰福音 2:23 见过对其他作为的提及,他自己在约翰福音 10:32 也提到自己许多善行。“你们都以为希奇。”——这回答是对那些在他提到别人想杀他时说“你是被鬼附着了”的群众说的。这件安息日所行之事,激起了宗教领袖致命的仇恨(约翰福音 5:16;5:18),也使众人都觉得希奇。他们虽然不如宗教领袖那样严重,却也因这事而站到了敌对的一边。
第22节(22)摩西传割礼给你们。——有些抄本和许多编者把“所以”或“因此”放在上一节末尾,读作“你们都因此希奇”;本节则作“摩西传割礼给你们……”。不过我们译本的读法有更好的支持,也更合乎作者的文风:“正因为这个缘故,摩西才把割礼传给你们;其实不是从摩西起的,乃是从列祖起的。”论证是这样的:你们在安息日给人行割礼,因为割礼是摩西律法的一部分;但摩西之所以把割礼传给你们,是因为他有一个更早、更高的权威根据,而你们在实践上也承认这一点,使割礼凌驾于安息日之上。但若割礼可以这样,为什么怜悯之举不可以呢?这正是你们官长的做法和教导。若因列祖在摩西之前,所以族长时代的礼仪比摩西的安息日更大,那么那先于万代的爱之行动岂不更大吗?“人”——这里和下一节一样,是指男孩子,正如约翰福音 16:21 那样。
第23节(23)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这里正文应优于旁注读法,虽然后者也有相当分量的权威支持。一种读法下,“不可废掉”的律法,是指第八日行割礼的律法;另一种读法下,“不违背摩西的律法”则是指安息日的律法。第八日行割礼的规定(创世记 17:12;21:4)被纳入摩西律法中(利未记 12:3),并严格遵守——新约中的例子见路加福音 1:59;2:21;腓立比书 3:5——若第八日正逢安息日,那么按拉比的教导,“割礼使安息日让位”。伟大拉比希列学派——主当时在耶路撒冷的主要教师就是这个学派的门生(参约翰福音 5:39 注)——给出的理由是:“安息日律法属于否定性诫命,割礼律法属于肯定性诫命,而肯定性诫命胜过否定性诫命。”因此,他在这里的申诉,正显出他对他们专业律法的熟悉;他们在约翰福音 7:15 正是为此惊奇。事实上,这个论证本身就是希列第一条伟大解释法则的例子——“可由小推大”。若安息日行割礼尚且合法,那么使整个人恢复健康就更合法了。至于主使用这条著名解释准则的其他例子,参马太福音 7:11;10:29-31。
第24节(24)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他已把这件事的真相,从他们自己的立场,也从其真实光照之下,摆在他们面前。摩西还有另一条肯定性的诫命,是这些审判者忘记了的;而这条诫命也属于住棚节所读律法第一部分(申命记 1:16-17)。(参约翰福音 7:19 注。)那些自称按律法审判他的人,应当顺从律法,形成公正诚实的判断,而不要受仅仅是技术性表象的偏见所支配。即使他的工作似乎落在他们所认为的摩西律法字句之下而应受定罪(参约翰福音 5:10 注),他们其实十分清楚——他们自己在割礼上的做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那不过是表面上如此。
第25节(25)耶路撒冷人中有的说。——这些耶路撒冷人不同于约翰福音 7:20 所说的群众;他们知道那项对后者来说似乎不可思议的杀人意图。
第26节(26)他们也有理由惊讶。他们听见他公开讲论,而那些寻索他性命的人竟听着不答。莫非他们真的信服了他所宣称的真实吗?“官长真知道……”——应读作:“官长果真知道这人是基督吗?”最佳抄本省去“真是”里的“真”字。“果真”表明问话的人认为官长不可能承认他。
第27节(27)然而我们知道这个人从哪里来。——他们立刻以纠正性的答案回答自己的问题。他们知道这人从哪里来。他是木匠的儿子;他的母亲、弟兄、姐妹,大家都认识(马太福音 13:55-56)。他的弟兄甚至就在这群人中(约翰福音 7:10)。他们知道弥赛亚必出于大卫的后裔和大卫的城(约翰福音 7:42);但他们并不知道弥赛亚也会有地上的家和地上的亲属,他们一切的观念都是:那将是一位不受普通人生条件限制、其直接来源无人能知的存在。神的受膏者竟像一个人一样住在他们中间,有母亲、弟兄和姐妹!这不可能。那但以理异象中驾天云而来的意思是什么(但以理书 7:13)?玛拉基预言中忽然来到殿里的主又是什么意思(玛拉基书 3:1)?以赛亚为什么称他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 9:6)?在这样的思想中,他们也应验了同一位以赛亚的另一段预言,而他们自己的拉比正把那段预言解释为弥赛亚:“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以赛亚书 53:2)
第28节(28)那时,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大声说。——这里译作“大声说”的词,总含有提高声音之意,与说话者感情的强烈相称。(参本福音约翰福音 1:15;7:37;12:44。)这里这种情感,是因他们又一次误解而被激起的;因为他们只看外貌,所以抓不住里面的真理。他们知道他从哪里来;他们受教说,弥赛亚的来历是无人知道的,因此他们就以为他不是基督。而这个他们从未真正领会意义的技术性理由,竟足以扼杀一切渐渐生出的确信,并使他一切言语、一切作为的力量都归于无效。约翰对这一事实印象极深:就在圣殿本身之中,在祭司和官长面前,在公开教训人的时候,他说出了这些话;因此约翰再次特别指出这一点,虽然前面已经告诉过我们了(约翰福音 7:14;7:26)。
“你们也知道我,也知道我从哪里来。”——他接过他们的反对意见,为要驳斥它。确有某种意义上这话是真的。无论敌友,都熟悉他的外貌。带着爱或恨的火热之心,他们曾看见他行走、教训,他的形体便留在他们的记忆中。他们知道他地上的家与早年的生活(约翰福音 7:27),但这一切离真正认识他还差得远。即便是对一个弟兄之人,外在生活的事件也只能说明其真实生命与存在的一小部分。一个人对自己最亲密的朋友,所知尚且有限;何况他们的心思连真正认识的方法都没有接近,又怎能认识那位没有任何心智能完全测透者呢?“我来并不是由于自己,但差我来的是真的。”——他再一次宣告,他并不自立门户。他是第一位伟大的使徒(参希伯来书 3:1),却不是自我差遣的。
若他不是基督,他们以认识他来历为反对理由,也许还稍有力量;但既然他是由那位真实存在者差来的,而他们并不认识那位,那么他的来源对他们来说就是未知的,他们那套技术性试验也就反而成立了。就最完全的意义而言,他们既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至于“真的”一词的意义,见约翰福音 1:9 注。原文的意思几乎不可能不用释义来表达。因此我们只能保留通常译法,却须记得,它并不是说“差我来的那位是诚实的”,而是说“差我来的那位乃是理念上真实的那一位”。意思可释为:你们谈的是人物与来源,是认识我和我从哪里来;但这一切都不过是感官的知识,属于现象世界的范围。存在只有在与永恒存在者的关系中才被真实认识。那差我来、在世上彰显他存在的,才是真正存在的那一位。我的真实根源在于他;你们却不认识他。
第29节(29)我却认识他。——与他们的无知相对的,是他自己完全的认识;这认识惟独属于一位。(见约翰福音 1:18 注。)这里的“我”,如前面的“你们”一样,是强调的。“因为我是从他来的,他也是差了我来。”——这里这认识是以他本质上的合一和真实的使命为根据。他认识神,因为他是从神而来,并且永远与神联合为一;他认识神,因为他在人性中是神向人类的代表。
第30节(30)他们就想要捉拿他。——这里用未完成时,表示他们持续地一再设法捉拿他。这样想捉拿他的,自然是公会成员;下一节则提到群众,与之形成对比。此时他们的行动还局限于阴谋,没有人敢用实际武力。“只是他的时候还没有到。”——这是作者对他们没有捉拿他的事实所作的解释。耶稣自己曾在加利利迦拿第一次神迹时用过这话(约翰福音 2:4),后来在上这个节期之前又说过(约翰福音 7:6)。这位蒙爱的门徒已经学会了历史的宗教解释。的时候还没有到,并不是那使他们想下手却不敢下手之人受影响的直接原因。下一节指出,群众中有了分裂(参约翰福音 7:43-44),在不确定后果如何的情况下,没有人胆敢采取决定性的步骤。但即使这不是直接原因,作者仍把它看作根本原因。到自己晚年回顾主的一生时,在他自己充满重大结局的人生之后,他已经明白:那一生中的每一件事,正如每一个人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在神永恒旨意中预定的时刻。
第31节(31)但众人中间有好些信他的。——这一节表明他们的信心又前进了一步。在约翰福音 7:12 我们看到“有些人”说“他是好人”;现在却是“好些人”接受他为弥赛亚,因为“信他”这句话就是这个意思。(参约翰福音 7:5 及该处注。)“基督来的时候,所行的神迹岂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吗?”——他们相信基督已经来了,但以一个必须得到否定回答的问题来表达当时人对弥赛亚神迹的普遍观念。人们所期待的弥赛亚,不会行比这些更大的神迹。因此,弥赛亚观念已经得着成全;那成全了它的,必定就是基督本人。
第32节(32)法利赛人听见众人为他这样纷纷议论。——更确切地说,是法利赛人听见群众这样议论。在本节后半,《钦定版》跟随《公认经文》的次序,但几乎所有更好的抄本都作“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我们应当想到,是法利赛人先采取行动。他们看见群众对他的信正在扩展,知道再不能耽延,便匆忙召集公会;而大多属撒都该人的祭司长,也和他们一道作出官方决定,要用强力拿他。
第33节(33)于是耶稣说。——更好应作“所以耶稣说”。他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差人来拿他。较好的抄本省去“对他们”,而从约翰福音 7:35 可知,这话是对整个宗教领袖集团说的。“我还有不多的时候和你们同在。”——他们这次行动,是第一次试图用武力拿他。这使他想到结局近了。再过不多的时候,那时候就要来到。神爱世人的彰显,将借着那顶点性的牺牲而完成;当他使命的工作完成以后,他就要回到那差他来的那里去。
第34节(34)你们要找我,却找不着。——这些话当与约翰福音 8:21(那里再次重复)以及约翰福音 13:33(那里被引用并应用于门徒)一同解释。这样,就应当排除多数解经者在此所看到的某种特殊指向,例如耶路撒冷毁灭以及随之而来的苦难中寻求他等。这里的话更是指他当前所想到、且对所有人都适用的一般真理:时候近了,他要回到父那里去;他的肉身同在将变得不可接近,无论是怀着仇恨寻求他的人,还是怀着爱寻求他的人,都是如此。
第35节(35)犹太人就彼此说:这人要往哪里去,叫我们找不着呢?——他在约翰福音 7:33 说过“我要到差我来的那里去”,在约翰福音 7:28 也宣告过他们不认识差他来的那位。因此,这几节之间并无矛盾;他们这问题虽然听来奇怪,却只是他们完全不能读懂任何不浮于表面的意义的又一个例子。他要离去,他们就找不着他,于是他们所能想到的,只是那些别的犹太人已经去过的远方地区,如巴比伦、埃及或希腊。难道他要加入某个他们无法追随的远方犹太侨居地吗?他们丝毫没想到他的死和回到天父的家。
“难道他要往散居希利尼人中的犹太人那里去,教训希利尼人吗?”——更好应作:“难道他要往外邦中的散居者那里去,并教训外邦人吗?”“散居”(diaspora)一词,在新约中除这里以外,只见于雅各书和彼得前书开头几节,在这两处英文都译作“分散的人”。它在圣经中唯一另一次出现,是七十士译本的诗篇 146:2(《钦定版》作诗篇 147:2,“他聚集以色列中被赶散的人”)。另见马加比二书 1:27:“求你聚集那些从我们中间分散出去的人。”(参约瑟夫《犹太战记》vii.3.3;《古史》xii.1-3;15:3.1。)这个抽象名词像“受割礼的人”一词那样,被用作包括其中个人的总称。指的是那些不住在圣地疆界以内,而从巴比伦、埃及、叙利亚三大中心扩散到文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
巴比伦散居者的起源,是大批流亡者在被掳后宁可留在新家园中所得的地位,不返回巴勒斯坦。他们占民族中绝大部分,分散于整个波斯帝国。埃及散居者的起源,在旧约中也可见其踪迹,如耶利米书 41:17;42:18。到了亚历山大大帝及其继承者统治下,他们人数大增,以致遍及全地(约瑟夫《古史》xvi.7.2)。他们虽远不如巴比伦弟兄众多,且被视为血统不如后者纯正,却因接触西方思想和希腊语言,对后世留下更深更广的影响。我们要感谢他们有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以及亚历山大的犹太哲学家学派;这两者乃是最重要的影响,先为基督教预备道路,后又塑造其形式。叙利亚散居者,约瑟夫追溯到塞琉古一世尼卡托尔的征服(主前 300 年)。
(《古史》vii.3.1)在安条克四世以彼法尼逼迫之下,他们扩展到更广地区,包括整个小亚细亚,并从那里到希腊诸岛和本土。其人数少于巴比伦和埃及,但这些散居者的会堂却构成旧启示与新启示之间的连接环节,也是最先宣讲耶稣为弥赛亚的建筑。虽然如此分散在外,散居中的犹太人仍以耶路撒冷为共同的宗教中心,并与住在那里掌管属灵事务的权威保持紧密交通。他们向圣殿奉献丰厚供物,在城中有许多会堂作其代表,并大量涌向主要节期。(参使徒行传 2:9-11 注。)因此,散居就成了一个遍布各个具有知识或商业重要性的地方、并把各地与耶路撒冷连接起来的犹太教网络;也是使旧约教训即便在外邦人的城中都为人熟知的媒介。
“古时的摩西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使徒行传 15:21)这就是这些犹太官长所说“外邦中的散居者”。他们问这问题时,显然带着轻蔑:“这位拉比,离开光明和学问中心的耶路撒冷,难道要到住在异教人中间的人那里去,甚至作那些异教人的教师吗?”我们觉得,这问题之所以尖锐,背后必有某个叙事中未明说的事实。若记得他在此以前已越过圣地的边界,并曾在那个叙利亚腓尼基族的希利尼妇人身上赐下教训之言与拯救之能,这一点也许就显出来了。(参马太福音 15:21-28;马可福音 7:24-30 注。)这些话在后来的历史中得到更充分的解释。它们像该亚法的话(约翰福音 11:49-51)一样,是无意识的预言,可看作用一句话概括了教会最早宣教工作的程序。使徒所走的,正是散居网络的大路。
每一个外邦人的使徒教会,都可以说是从犹太人的会堂中长出来的。历史的反讽在于:这些巴勒斯坦犹太人的原话,竟被一位巴勒斯坦犹太人用希腊文记录下来,而这位作者当时正主持着一座外邦城市中的基督教会。对于“外邦人”,旁注作“希利尼人”,这在字面上更准确;但新约几乎一贯将此词与犹太人相对,因此我们的译者正确地觉得,用“外邦人”更能把意思传达给读者。(参马可福音 7:26;使徒行传 11:20 注。)我们必须谨慎,不可犯一个常见错误,把这个词当作“Hellenist(希腊化的犹太人)”。那样就失去了他们轻蔑的要点,因为他们轻蔑的正是:他竟去教导犹太教范围之外的人。
第36节(36)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把斜体补字去掉,读作“这是什么话呢?”意思更好。他们的轻蔑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困难,反而转为惊讶。他们感觉他的话不可能是他们刚才所说的那个意思。“那么,它究竟是什么意思?他这句话的力量在哪里?”
第37节(37)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这里究竟指节期第七日还是第八日,是古代礼仪学上的问题,多于实际应用上的问题。申命记 16:13 和民数记 29:12 中吩咐守节的话,只提到七日;但后者在约翰所指的背景里又提到第八日的严肃会集。利未记 23:35-36、23:39 和尼希米记 8:18 也与此一致。后来,节期八日之说在《塔木德》、马加比二书 10:6,以及约瑟夫《古史》iii.10.4 中都可见。现代最佳权威大多同意,这里所指的是第八日,即提斯利月二十二日。它之所以称为“大日”,是因为是节期的八日终日,也是圣会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参约翰福音 7:28 注。这里作者生动的回忆不仅记得声音,也记得姿态。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这些话几乎肯定是受节期礼仪中的一部分启发。那礼仪是:每晨有一场庄严的队伍,在乐声中,由一位祭司领头,从圣殿走到西罗亚池;祭司在那里把水装满一个金壶,在百姓欢乐的呼喊中带回圣殿。然后他把水倒在燔祭坛西边;同时另一位祭司在祭坛东边倾奠酒祭;百姓则在此时唱诵“哈利路诗篇”,即诗篇 113-118 篇。若我们接受这里指的是第八日,那么这个礼仪当日就不再重复;但正是它的缺席,反而可能使耶稣更充分宣告那礼仪所象征的真实。拉比们当时对这一象征的解释,把它联系于此时节的秋雨之赐,也联系于圣灵的恩赐。
《塔木德》明说:“所以它名叫汲水之家,因为从那里汲取圣灵。”正如经上所说:“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耶路撒冷《住棚节》卷 v.1)犹太人和耶稣自己,都会把这些思想同此礼仪联系起来;而他自己思想所采取的准确形式,就表现在“人若渴了”这句话中。他站在这节期的大日,四围是那些七个早晨连续见过这些动作、说过这些话的人;他们其实并不知道,这些都在述说属灵干渴真正得满足之事;他们也在想到甘霖降在干渴之地,并以某种模糊方式想到圣灵的同在。他们就像撒马利亚妇人站在真井旁边一样。对于每一个真正知道自己需要的人,活水的泉源就在眼前。
(参约翰福音 4:7-15 注。)而且,这住棚节住在帐棚中的礼仪,又鲜明地使他们想起旷野生活;正如上一章吗哪成了他讲论生命之粮的基础,这里击打磐石、旷野涌流之水,也必在他们心中出现。照一位本是法利赛人、受教于耶路撒冷学派之人的解释,“那磐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书 10:4)
第38节(38)几乎毫无疑问,我们英文译本在这里正确表达了原文的意思;虽然无论最早还是最新的解释学派代表,都曾试图把本节读成别样,好避开其中的难处。有些人把第一句接到前一节,读作:“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信我的人也当喝。”另一些人则要我们认为“如经上所说”是连于前面的从句,而不是后面的从句,于是意思就成了:“那照着经上所说信我的人,从他腹中(我说)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人若读英文,大概已会感觉;若读希腊文,则更会强烈感觉到:这些都是想要逃避难解之处的尝试;结果既错过了困难,也错过了意义。“信我的人……”——这里较“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又向前推进了一步。那句话所表达的,是个人心灵得满足;这句话教导更丰满的真理:凡与基督活相交的人,自己也成了属灵影响的中心。
在他里面有一种生命的能力,一旦被信心激活,就如江河般流出,把生命和苏醒带给别人。一个灵魂若抓住了一项满足自己渴望的大真理,如泉水满足肉身的干渴,就不可能不渴望把它传给那些也在寻求自己所寻见之物的人。在他里面有一道河流,其水无任何障碍能拘束。这就是先知、传福音者、殉道者和宣教士的灵;也是一切伟大教师的灵。它把人与人联结起来,使每个基督徒的生命都接近基督的生命,因为他活着不再是为自己,乃是为世界。那“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的确切字句,在旧约正典的任何一处都找不到,然而基督自己却用引文公式说出它。只有那些把字句音节看得高于精神和实质的人,才会因此感到困难。也许主当时用耶路撒冷通行语言所说的话,比约翰用希腊文保存下来的形式更接近旧约中某一处经文的原话。
但有启发意义的是:主自己,或约翰作为主的代表,认为这引文的精髓正在于这个思想。这个思想在旧约中屡次出现。见出埃及记 17:6;民数记 20:11;诗篇 114:8;以赛亚书 44:3;55:1;58:11;约珥书 2:23;3:18;以西结书 47:1;47:12;撒迦利亚书 13:1;14:8。水的苏醒与赐生命能力在东方被如此频繁提及,是很自然的,因为在那里干旱乃是必须时刻防备的可怕灾祸,而井水则始终是人所寻求的第一生命需要。这里所暗示的丰盛,是借着圣殿中所倾倒的少量水,与旷野中所击磐石流出的溪流形成对照而表现出来的。他们所携带的器皿只盛三 log,约一夸脱的水,取自西罗亚池;这水经一个有孔的银碗倒出。
就属灵解释而言,水将不再被带到圣殿去,因为每个信徒都将成为圣灵的殿和生命的源头;它也不再是金银器皿中有限的分量,而要像江河一般,带着能力和丰盛迸流出来。
第39节(39)几乎所有抄本都省去了“赐下”一词,唯独梵蒂冈抄本例外。“灵”前面的“圣”字,也很可能是后加的,虽然一些最古老的抄本和译本中有它。这些都是抄写者所加,为的是尽量避免人对圣灵教义产生任何误解。关于这教义,在约翰福音 14-16 章有更充分的阐发,可参彼处注释。
第40节(40)众人听见这话,有的说……——最佳抄本读作:“群众中有些人听见这些话,就说……”这真是那先知。——即摩西在申命记 18:15 所预言的那位先知。(参约翰福音 1:21;6:14 注。)
第41节(41)又有的说:这是基督。——群众的话把弥赛亚和那先知区分开来,正如公会差来的人在约翰福音 1:20-21 所问的一样。“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这里预期的回答是否定的;而时态是现在时——“弥赛亚断不会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吧?”
第42节(42)经上岂不是说……——参弥迦书 5:1;以赛亚书 11:1;耶利米书 23:5 的预言。“从大卫本乡伯利恒出来。”——参撒母耳记上 16 章的历史。人常问:使徒若真知道主生于伯利恒的历史,怎么还能把这些问题原封不动地记下来而不加更正?这问题有时出于反对,有时出于探究。但在这些经文里,他是在叙述群众当时的感受与意见;正因他照它们实际发生时那样记录,才显出其叙事的真实。他回忆事件经过时,完全能够以最合乎历史的方式,把那些虽错误却真实一闪而过的思想与话语记下来。一个二世纪的作者,面对更早的福音书,不可能无意中犯下如此大的错误;他也不可能故意如此投入犹太群众的心理而虚构出这个问题。(参约翰福音 7:52 及彼处注所引。)
第43节(43)于是众人因着耶稣起了分争。——这里“分争”一词,就是我们的“schism(分裂)”。在前面的福音书中只出现过一次,译作“裂缝就更大了”(马太福音 9:16;马可福音 2:21)。这更接近其较古老的意义,例如用于动物的蹄、树的叶等裂分。约翰只用它来标示犹太群众裂成两派,在这里以及约翰福音 9:16;10:19 都是如此。保罗则用它来指哥林多教会中的分裂(哥林多前书 1:10;11:18;12:25)。这个词在伦理意义上的用法,可能与以弗所有某种特殊关联,因为在圣经希腊文中,我们只在出自这座城市的著作中见到它。后来,这个词以及它所表示的事实,都进入了教会历史。
第44节(44)其中有人要捉拿他——即那些说“难道基督会从加利利出来吗?”的人(约翰福音 7:41)。公会的差役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在场(约翰福音 7:32),而下一节立刻把他们与这里所说的“有人”区别开来。“只是无人下手。”——参约翰福音 7:30。原因这里没有重述。事实一方面可由有人接纳他为那先知、为基督来解释,另一方面也可由他的威严与言语的能力来解释,就连奉命捉他的差役也受了震慑。(参约翰福音 18:6。)
第45节(45)差役回到祭司长和法利赛人那里。——(参约翰福音 18:3 注。)他们被差去(约翰福音 7:32),并不是带着明确的拘票要用武力把他带来,而是要伺机而动,一旦有任何可资利用的借口出现,就据此把他拿下。“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就是那时开会的公会(约翰福音 7:32);虽是节期,他们似乎仍继续开会,等候仆役回来。“你们为什么没有带他来呢?”——他们的问题显出这次差遣的目的。问这话时充满了阴谋失败后的恼怒。在群众面前,他们不敢公然用强,而他们所惧怕的影响却每时每刻都在扩大。若他们的差役能借着某个技术性罪名,把他从群众中带出来、带进他们自己的议事厅,那么一切就都在他们手中了。
第46节(46)从来没有像他这样说话的。——一些最古老的抄本,包括梵蒂冈抄本,作较短的读法:“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话”;但较长的读法应予采用。连差役都承认他的能力,并告诉那些自命其意见与言语乃全体犹太生活准则的教师们:他们所要捉拿的那一位,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说话。很可能在紧接前面的那段(约翰福音 7:32-34)里,约翰只给了我们耶稣所说之话的摘要;而那些没有传下来、却深深打动差役的话,也包括在内。
第47节(47)法利赛人说:你们也受了迷惑吗?——重点在“你们”。“你们这些职责只是服从的人,你们这些奉差遣去把他捆来交给我们的人——你们也竟然屈服于他的能力吗?”提出这问话的是法利赛人,他们的灵就表现在问题本身上。他们丝毫不问耶稣究竟说了什么;尽管他们自己的差役竟被他的教训说服,这本该是个需要解释的现象。他们却立刻假定,差役也不过是受了迷惑。正是这群法利赛人把他称为“那诱惑人的”(马太福音 27:63)。
第48节(48)“官长”是指公会,其官方职责之一就是防止假教义的引入。(参约翰福音 1:19 注。)“法利赛人”则是当时的正统派,提出问题的正是他们。事情不是靠真理,而是靠权威来决定。他们骄傲地确信:凡居高位或有权柄的人,没有一个信耶稣,因此就轻蔑地问:“官长或法利赛人中,岂有信他的呢?”他们眼见先是群众,后是他们自己的差役,都跟随他去了,便被刺到心里。他们不知道,此刻坐在他们中间,就有一位既是官长又是法利赛人,早先已听过那位加利利人的教训,并且在心里若不是在名义上,也已是门徒了(约翰福音 3 章);并且就在这个节期里,还有许多犹太人的官长将要信他(约翰福音 8:30-31)。
第49节(49)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们刚才所在、并且附和其意见的,就是那些人;你们没有坚持我们已经宣布、并且只有我们能宣布的权威性意见。我们才是律法的解释者,拥有知识的钥匙。那群不受律法教导、无知的乌合之众是被咒诅的。” “被咒诅的。”——拉比著作充满对无知群众的轻蔑与藐视;他们称之为 ‘am hââretz,即“地上的民”,以区别于受律法教导的人,即 ‘âm kôdesh,“圣民”。这些话正是这种轻蔑的表达。有些人以为这里是指逐出会堂的咒诅禁令,因为他们在约翰福音 9:22 以此为强制手段;但用于这里的群众,显然绝不可能。
第50节(50)关于尼哥底母的性格,见约翰福音 3 章注释。他在这里的地位,是耶稣的朋友;但他仍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耶稣的跟随者。“就是从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参约翰福音 3:2 注。这里较好的读法,大概是“先前到他那里去的那位”。“他本是他们中的一个”,就回答了他们前面的问题:“官长或法利赛人中,岂有信他的呢?”(约翰福音 7:48)
第51节(51)我们的律法还定人的罪吗?——他把自己与他们认同起来。他和他们一样,都是律法的解释者。问题的力量在于“律法”这个词;他们刚刚才用它来轻蔑那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那么,我们确实知道并明白的这律法,岂是不先公开查问就定人的罪吗?”他们在盲目的热心中,难道忘了出埃及记 23:1;申命记 1:16-17;19:15 这类经文吗?他们已经判定要置人于死地,并且正谋求把这个判决付诸实行,公然违背律法。这些受律法教导的圣民——真正破坏律法的却是他们。“若不先听本人申诉。”——较好的读法是:“若不先从他本人那里听见。” “知道他所做的事”——即知道他因何行为受审。
第52节(52)他们回答说:你也是出于加利利吗?——他们对他的提问无法作出别的回答,便以一个反问来回避,同时表达他们对他所采取立场的惊讶:“难道你也是加利利人吗?”“你不是像这群众中的许多人一样,是他的同乡吧?”他们暗示:若不是像耶稣那样是加利利人,尼哥底母就不可能提出一个要求给予耶稣连律法本身都规定的最起码公正的问题。“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这话的意思是:“去查记录,去考察,去细究权威资料。”(参约翰福音 5:39。)他们试图把当前摆在眼前的事实问题,转移到权威问题上。他们的概括包含一个无法消除的历史错误。约拿在列王纪下 14:25 被说成是迦特希弗人;那城在西布伦地,属下加利利。那鸿的出生地以利歌斯也可能在加利利;何西阿当然是北国的先知,虽然未必一定是加利利人。
敌对的批评会把这个错误也归咎于福音书作者。(参约翰福音 7:42,以及 1:45;8:33 注。)但明显的解释是:公会的人急于坚持他们预设的结论,即耶稣不是先知,因此他们并不受严格准确性的约束;并且在犹太地人普遍轻视加利利的氛围下,这种说法极可能已经成了一句俗语,尤其在那些像后期拉比一样缺乏历史感的人口中更是如此。和犹太地相比,说加利利不是先知之地,也有某种相对的真实性;这种俗语常常建立在不完全的概括之上。我们已经看到,基督教伟大的先知人物都出于加利利。十二使徒中只有加略人犹大大概是犹太地人。(约翰福音 6:71 注)
第53节(53)接下来的这一段(约翰福音 7:53-8:11),是福音叙事原文中显然被后加进来的最显著例子之一。我们将会有理由相信,它属于使徒时代,为我们保存了主生平中的一件事;但它并不是出自约翰的笔。(参附论 B:约翰福音文本中的若干异文。)因此,尽管它在这里印在正文中——因为我们的文本只是《钦定版》的重印本,不加增删——读者仍应注意,这是一段插入文字,打断了讲论的次序;在理清思想线索时,应把这一点记在心里。“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因此,不应把这句话看作公会讨论结束的标志。它是把插入的一段和前面某些内容连接起来;但那前文究竟是什么,我们已无从判断。